第二部分——空心的铁壳 01

冯金延中年才得女,那个时候他还是个刑警,后来才听从建议转民的。

冯金延年轻时也算是个工作狂,不,就是个工作狂!结婚迟,结婚后也少顾家,为此,老婆谭霞不时埋怨,但冯金延就是没改。或许那个时候,刑警工作在冯金延心中的分量,的确是高于家庭很多,现在冯金延早就开始后悔,可惜这个世界上并没有后悔药可言。

冯金延的女儿冯娇娇出生于新千年初,用现在流行的话说,就是00后。那个时候冯金延已经四十二,却还在工作没有请假,把老婆谭霞一个人晾在医院,医院妇产间。

那时候广嘉发生了一起跨市的连环抢劫致死案,冯金延死盯不放,后来上韶关才把人给逮住,他们中竟有一个掏砍刀出来打算拒捕,甚至是袭警,冯金延直接开枪就把他手给打废!其他的见后,这才乖乖束手就擒。

办完案后回广嘉,女儿已经出生,谭霞则生起气来不理他。冯金延抱起女儿就摇,动作比较粗,后来听护士话,也有小心翼翼,还是很高兴的。单看眼睛而言,女儿比较像谭霞,有点凤眼的样子,应该是这么说吧?也罢,冯金延知道自己动作粗人也长得丑,要是女儿长相也跟自己,那就太糟糕了。

娇娇这个名字是谭霞起的,冯金延并不喜欢。冯金延想为女儿取名冯萍或冯娟的,谭霞觉得太老土,学一些年轻宝妈否掉,起了娇娇这个名字,她很满意,冯金延就顺了。

冯娇娇冯娇娇,嗯,也算顺口不绕,行吧,挺好。

谭霞是贵州人,九几年才下粤打工的,然后九九年嫁给冯金延,她比冯金延小七岁,说起来也跟抢劫有关。九几年时,整个广东都还有很多飞车党,在火车站附近,当然也包括汽车站跟一些宾馆门口,他们在街上见到合适的外地人后就飙车过来抢包,可以说非常猖狂,那是混乱的年代。

谭霞本来在莞城的,听一个姐妹说广嘉这边也有一份工作在招人,关键是不用天天熬夜,一个月能放八天,工资也不算少,所以谭霞便去了。结果呢,刚出车站就被抢了包,飞车党真的非常可恨!

那个时候冯金延穿着便衣正好在车站附近巡逻,见有飞车党抢包,而且逃跑的路线正好要路过自己,直接就一个侧踢,那飞车党的小贼马上翻了车倒地抱腿痛叫,冯金延帮谭霞要回了包。

谭霞也是那个时候就对冯金延有了好感,她在广嘉找的工作竟也刚巧在刑警支队附近,然后就跟冯金延越走越近,说起来也算是缘分,两人两年后就结婚了,毕竟那个时候两人都不小了,结婚时谭霞三十四,冯金延四十一,都比较迟了。

冯金延是广嘉唐岭平人,祖上留下的地多,有千把平方,他主要租出去给别人办厂,不过不是什么时候都能顺利租出,毕竟广嘉不是莞城,唐岭平还是广嘉远郊,后来莞城转型,都有很多工厂倒闭,更别说广嘉的唐岭平了,租不出去后就一直闲置,反正又不用交物业费什么的。

在地皮还很便宜的时候,冯金延也有在清温买有一块地皮建房。有时候冯金延还想,为什么那个时候在清温买地?要是再近广嘉城区一点就好了,支队总部在城区,冯金延在城区还有间宿舍,不过很小,一家子人住肯定不行。

娇娇聪明,不到一岁就会走路了,大概同一时间也会喃喃发音叫妈,可把谭霞高兴坏了。不过爸爸是娇娇两三岁后才会叫的,主要原因在于冯金延忙,一般在城区分配的宿舍,放假或办案需要路过时才回清温。

娇娇后来上的幼儿园跟小学都在清温。广嘉三小就在清温,只比城区的一小、二小差点,其实也差不了多少。

华明有个叔叔叫华亚标,就在广嘉三小里面开小卖部。

娇娇可不是个听话的乖乖女,不省心的。刚开始学会走路的那个时候,跌跌撞撞,一个不留神就碰倒东西,谭霞必须时刻看着。半夜呢,也不知道怎的,娇娇午睡睡得特别沉,也长,晚上呢,则会莫名醒,醒来当然是闹,非常折腾人!

那句话怎么说来着?孩子就是上天赐给妈妈的恶魔,以前谭霞还不信,被娇娇各种折磨后,不由得她不信,眼圈都黑了一大圈。当然,谭霞乐意,她的任务就是把恶魔教成天使,不过娇娇这个恶魔可不好教。

幼儿园时,家附近的一块空地上,那里有一家野猫,或者应该说一窝,因为母猫生崽了,一胎大概就有四、五、六只,都小小个头,毛都稀疏没长齐,肚子鼓而脆弱,还不是很会走路,在空地草坪上爬滚晒太阳。娇娇弄来一根树枝,偏偏这根树枝末端比较尖,然后就捅小猫玩,那个时候冯金延刚好回来看到,娇娇不小心把小猫肚子给捅破了。

冯金延见后,当然是夺过了树枝,甚至当街给了娇娇一巴掌,娇娇哇哇大哭。

谭霞听哭声出来,当然是护女,骂冯金延粗暴,不过小猫后来也有捡起,送宠物医院,不,清温没有太正经的宠物医院,是送到附近小兽药店里处理的,还好店主人好,小猫肚破并不算特别严重,娇娇见不对后有收手的,小猫救活了回来。

谭霞知道娇娇不是故意的,只是调皮爱闹,小猫也被救了回来,怎么忍心打呢?冯金延后来甚至还说过要对女儿实施军事化训练,结果谭霞不忍了,直接就骂了回去,你整天办案不回家,都没怎么关心过女儿,还对女儿军事化训练?你凭什么啊!冯金延,你是不是脑袋长瘤了?你敢对女儿实施军事化训练,你试试!你敢试试,我跟你没完!

后来当然没有对娇娇实行军事化训练,是有谭霞的原因,不过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冯金延太忙!眼里、脑里、心里都只有案子。

冯金延那时候是个中队长,曾经还带过小自己几岁的马旭平。马旭平就是后来的支队长了,说不上什么师傅跟徒弟的关系,只是普通的带过而已。

娇娇被打后——那还是她第一次被打,打自己的人竟然还是自己老爸!自然是怨恨,说自己在爸爸心中的地位还不如只小猫,小野猫!呸呸呸!

看着娇娇想朝自己吐口水却又迟疑不敢的样子,冯金延哭笑不得。

娇娇做过的坏事当然不止这一件,小学后,更多!她干过的很多坏事都被谭霞隐瞒,没传到冯金延耳朵里,能传到冯金延耳朵里的都是些特别恶劣的事——比如小三时,娇娇直接把钢笔墨汁射人脸上,差点把对方弄瞎!

更让人生气的是,这还是冯金延自己的钢笔……

事情是这样的,也不知道娇娇哪来的“雅兴”,总之就是进冯金延房间偷拿他的钢笔,其实拿走很久了,但冯金延少回家,回家后也少用笔,用笔也很少用钢笔了,所以就没有发现。

学校教室坐在娇娇后面的是一个调皮的小男孩,个子比娇娇矮。其实也正常吧,女生发育早,所以小学时普遍都比男生高,这个优势只能持续到初中,到了初中后,男生发育加速,情况就会发生逆转,成年后,男生都普遍高于女生,这是正常现象。

当然,娇娇没有活到初中被逆转时……时光定格在了小学六年级,娇娇的个头就像只高傲的天鹅,底下的男生全是小鸡,天鹅无法看到小鸡成长,然后高过自己、需要自己抬视的模样……

或许连想象也没有……

冯金延不愿回忆。

还是说回钢笔射墨的事吧。

娇娇后面的小男孩也是个调皮蛋,一次,也不知道怎的,突发奇想想皮一下吧,伸手朝前就直接拉下了娇娇的发圈。那个时候娇娇正在给钢笔喂墨,发圈被人莫名拉掉,自然生气,回头就直接把钢笔对向小男孩脸,直接就握挤笔肚射墨出去,小男孩的脸马上变黑,比黑人牙膏上的黑人还黑!

这种事是瞒不了的,老师很快便打电话来,冯金延必须去一趟学校。小男孩的家长也来了,万幸的是,被喷墨的时候,小男孩有下意识闭眼,不然后果真的不敢想!万一弄瞎别人眼,真的真的不敢想啊!赔钱都是轻的……

冯金延当场就脱娇娇裤子当众打她屁屁,谭霞都阻止不了,娇娇反抗痛哭,但屁股最后还是红了……

此后很长一段时间,娇娇都没有理过冯金延,斗气斗了很久,暗下还说过很多“讨厌爸爸”“爸爸去死”之类的话,由于都不是当面说的,是听谭霞转告的,冯金延还想打她的时候她就死不承认,说爸爸没证据只会冤枉乱打人,冯金延没办法,对付女儿,他总不能叫谭霞录音吧?谭霞也肯定不会配合,只能一声唉。

女儿不懂事,打也没办法。

由于被父母,确切地说应该是被冯金延当众脱裤打屁屁,这事传出去后,娇娇在学校里的名声就变了,当然是变臭了,本来名声就不算好,现在呢,有了个把柄,不,也不算把柄啦,丑料吧,常常惹人拿这件事来调侃挑衅。小学三年级,也算是个小社会了。其实特别是孩子,有时候说话做事反而更不考虑人感受,当然,娇娇也不是好欺负的。

对于冯金延,娇娇是知道肯定打不过的,所以只能私下咒骂这样子。但对于个头明显比自己矮的同龄男生们,如有敢招惹者,娇娇直接骂打回去!一个同班的小胖子最倒霉,娇娇直接拿扫把打的!小胖子后来躲进男厕,可娇娇可不管这些,照样进男厕把他给打了一顿,这件事闹得沸沸扬扬,老师又请来了家长。

当时广嘉城区发生了一起特别恶劣的凶杀案,一个卖猪肉的屠夫把自己老婆及其出轨情人碎了扔河,然后像个没事人似的继续上市场卖肉,接孩子回家,给老父按摩。当然,屠夫身份是后来才确认的,河道下的碎尸绑石头扔下的,没有指纹,也没有可疑的DNA,不过后来还是通过心理画像画出了凶手身份,毕竟他刀工太利落了,而且突然没了老婆却不报警,说不可疑才怪吧?找到第一现场发现证据后,屠夫也没反抗,抱了抱儿子跟老父就被扣上了警车。

这案子特别血腥,具体细节就不说了,总之这次冯金延没再去学校,谭霞也不许他去了,你说你当众脱女儿裤子打她屁股,这……这合适吗?以后同班同学怎么看咱女儿?你根本就没有想过!这次女儿打人也是迫不得已的啊!总不能干被人欺负不还手吧?谭霞隐去了娇娇追到男厕打人的那段,但冯金延还是知道,不过没有吭声,随谭霞去了,他还是办案重要。

由于娇娇在学校里敢惹必回的性格,渐渐小男生们便都不敢再招惹她,最多只是私下骂一两句,反正娇娇也没听见,自然不会理会。

毫无疑问,相对于谭霞,冯金延跟女儿的关系比较淡,一系列事后,甚至可以说偏坏,女儿讨厌他,私下很明确的讨厌,他呢,沉默,只在女儿犯错的时候才出声,出声当然也只有怒斥,甚至是动粗教育,这更加深了娇娇的讨厌。

最最最讨厌爸爸了!她肯定私下无数次这么说过,不,骂过!

冯金延没有办法……

诚然,冯金延不够关心女儿,比如说女儿生日是哪天都不知道,谭霞提醒后,他也说那是西方传来的舶来品,西方列强总是想侵略我们,能接受吗?谭霞觉得这是两码事,为女儿过生日怎么就跟列强侵略挂钩了?但冯金延祖上是参加过为国抗外战争的军人,就是固执,认定那是舶来品就是不过。当然,他也没法阻止谭霞为女儿过生日,只当没看见。

当然也不是真的没看见……

关灯以后,蜡烛燃起,十二根蜡烛,当然也代表了娇娇十二岁,是最后一次生日……

那晚冯金延刚好在家,他没有想象中那么恨舶来品,只是固执而已。现在回想一下,真是蠢啊!明明在家,却没有陪女儿度过她的最后一次生日……冯金延都开始憎恨自己了!女儿小,爱斗气,你也跟着斗吗?真是没用……想着想着冯金延都想直接撞墙撞死算了!真的很没用啊,真的很蠢啊!很蠢很蠢……

那个时候冯金延还是稍微瞥了瞥,娇娇吹灭蜡烛时,脸上满是天真,很开心。谭霞送的生日礼物,是一个枕头大小的女布娃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