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天:可怜人母

2005年4月13日,上午9点多,两位拾荒老人在秦淮区双桥门立交桥下铁路边发现一具女尸。秦淮分局中华门派出所接到报案电话,立即赶到现场,并分别报告分局和市局刑警支队。

双桥门位于秦淮区南部,中华门之东。案发现场在立交桥下,南京至芜湖铁路的南侧,南京营养学校(后改为南京金陵中等专业学校)的北侧。

两年前,我从市局刑警支队调任秦淮分局局长。职务变了,但是我的习惯还是没变,一旦发生了杀人案,只要情况允许,我还是和以前一样,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因为案发现场是侦破工作的起点,特别是重大刑事案件,作为侦查工作的指挥员,你不到现场,不掌握第一手信息,话就说不到点子上。

我到那里时,派出所已经拉起了警戒线。

因为是大白天,着装民警在外围维持秩序,防止看热闹的人随意进入,身穿白大褂的刑事技术人员正在仔细勘验现场。

不一会儿,老曹也到了。我离开刑警支队后,老曹接任了支队长,我俩这对老搭档现在又一起出现场,我预感案子很快就能破。

发现尸体的地方离宁芜铁路的路基不远。路基旁边虽然有铁丝网,但过往路人为了行走方便,在此扒开了一个口子。

死者是女性,仰面躺在地上,周边是大小不等的石块和一些垃圾。死者的头部被黑色毛衣包裹着,毛衣上有血迹,紧靠头部的左侧有一块带血迹的石头。掀开毛衣,在右耳侧发现有一块带血的米色伤湿止痛膏胶布,这样的胶布在尸体周围还有四块,不过已被搓揉成团。

死者上身穿的咖啡色夹克衫呈敞开状,里面的毛衣及内衣被上翻至胸部,下身**,左腿上的裤子被脱下,左腿穿着肉色丝袜,右腿的牛仔裤和毛线裤、**被脱至小腿处,两条腿呈“八”字形状。

在死者身旁有两只连在一起的“心上人”牌**,包装为红色,其中一只包装已被撕开,但未使用。距这两只**的不远处,还有一只未经撕开的同款**。

看完现场,我和老曹一起来到附近的中华门派出所,召集有关人员对现场及案情进行分析。

我首先开口:“现场大家都看了,请法医先说说对死者的现场检验。”

法医拿着文件夹,翻到其中一页,言简意赅地说:“初步判断,死者年龄为40岁左右,头部遭石头之类的钝器击打而死,下体完好,未发现精液或性行为痕迹,其余尚待回去进一步检验分析。”

“如果尸检发现新的线索,请及时告诉我们。”我叮嘱了一句。

老曹连称:“没问题。”

我又转向派出所所长,“死者是谁?现场在你们辖区,还是要先从你们这里查起”。

所长马上回答:“我们已经把死者的照片发给管片民警了,让他们去走访调查。”

正说着,一个民警气喘吁吁地走进会议室,对所长说:“找到了,这个死者叫李彩珠,39岁,安徽人,暂住××小区出租房,无业,平时站街拉客,到出租房卖**。”

怪不得现场有三只**。

社区民警继续说:“据了解,这个李彩珠,因为年纪偏大,也没什么文化,每次也就是三五十块。”

我问所长:“在你们所的辖区内,这种情况多不多?”

所长有点儿尴尬,说:“多倒谈不上,但是一直有。怎么办呢?我们不可能成天盯着那些地方,要是那样的话,我们啥也别想干了!……”

派出所所长说的也是实情。卖**嫖娼败坏社会风气,还会引发刑事案件,但是限于警力和调查取证的执法程序,基层派出所往往只能抓一些现行。

我看他还想继续叹苦经,就打断他说:“你少说这些没用的,现在死了人,你就琢磨怎么破案吧!”

所长点点头,说:“朱局长,我跟你说,以前我们就处理过好几起治安案件,都是因为嫖资,双方都打起来了。这些人的档次都不高,什么事都干得出来。我看这次可能也是因为嫖资问题发生争执,致使嫖客发怒,将李彩珠打死。”

我看大家纷纷点头,便说:“这种可能肯定是有的,但是关键还是要找到这个人哎!”

看看大家没有新的意见,最后我说道:“刚才我和老曹商量了一下,这是个杀人案件,但是案子发生在我们秦淮,我们要配合刑警支队,做好辖区内的排查工作。既然死者是卖**女,我们就先从卖**嫖娼这条线开展调查。

“杀害李彩珠的凶手应该是个什么样的人呢?我在这里给大家初步画个像:第一,他跟李彩珠因嫖娼发生过矛盾或纠纷;第二,他的经济条件不会太好,也就是说没什么钱;第三,很可能是住在中华门附近的。”

“4·13”专案组就设在中华门派出所,情况都汇总到那里,所以此后一连几天,我都要到派出所来,看排查工作进展如何。

15日那天下午,我又到派出所那间不大的会议室里听汇报,但是听了半天,也没听到什么有价值的线索。

听着听着,我开始有点儿走神儿。

1992年发生在南京医学院的“3·24”案,当时我是鼓楼分局刑警队队长,也是配合五处(刑警支队的前身)做排查工作,可能由于侦查方向不够明确,或者排查不够仔细,此案未能及时侦破。如今,我成了秦淮分局的一把手,辖区内又发生类似的案件,我不能重蹈覆辙,让这个案件也成为悬案。

身边有人在低声议论:“李彩珠的儿子来了,还是个大学生呢!”

我的思绪立刻回到了现实,朝四周打量。

派出所所长见状,马上过来跟我解释说:“是我们通知他来南京办理他母亲后事的,死者只有这一个直系亲属。”

“既然是儿子,那她丈夫呢?”我一边站起身子,一边问所长。

所长说不清楚,随即把我引到他的办公室。

屋里站着一个戴眼镜的瘦弱年轻人,看到我们进来,有些局促不安。

所长对他说:“小徐,”原来这孩子姓徐,“这是我们朱局长。”

小徐听了更加不知所措。

我让他坐下,问道:“你父亲怎么没来?”

他答:“我父亲前两年因病去世了。”

我感到有些歉然:“哦,你上大学几年了?”

“现在是大四,明年就毕业了。”小徐答道。

“哦,那你的生活费、学费都靠你母亲提供的?”我又问他。

小徐马上回答:“是的。所以我想问问公安领导,我母亲在工作时间遇害,她的单位是不是有经济赔偿?”

听到这话,我心里五味杂陈,好一会儿才说:“你母亲跟你说她在哪儿工作?”

“具体单位没说,就说在一家公司当保洁员。她也不让我多问,每次打电话就是问我考试成绩怎么样?”小徐向我解释。

李彩珠为了供儿子读大学,跑到城里来做这种营生,虽然可耻,却也可怜;现在死于非命,更让人感到可悲。

既然小徐不知道母亲的事,我也没必要告诉他那么多,就转移话题道:“哦,你平时跟你母亲怎么联系的?”

“她有一个手机,一般都是我有事打给她。”

那时手机号码还没有实行实名制,李彩珠有没有手机,手机号码是多少,我们还真不知道。

我想起现场并没有发现李彩珠的手机,就问:“你母亲的手机是什么样的?”

“她买的是个二手诺基亚,黑的。”

我要了李彩珠的手机号码,然后对他说:“你母亲遇害的事,我们正在调查,等有了结果,我们一定会通知你的。现在呢,你还是先把你母亲的遗物取走,回学校读书,好不好?”

说完这些,我又扭头对所长说:“你们给买张火车票,送一下!让小徐早点儿回学校。”

送走了李彩珠的儿子,我让专案组把案发现场的照片拿来,一个人在所长办公室一边仔细看,一边把现场呈现出来的几个现象又琢磨了一遍。

地上有三只**,而且其中一只已经打开,但是并没有使用。这说明什么?说明死者是愿意并准备和凶手发生性关系的。但事实上却没有,不但没有,她还遭到击打。这说明凶手根本就没想与她发生性关系,而是另有目的。

死者耳边有一块伤湿止痛膏胶布,上面有她的指纹,这应该是凶手在行凶时为了防止她呼救而用它来封她嘴的,被她在挣扎反抗中揭掉。这样的胶布在尸体周围的地上还散落了四块。凶手随身带那么多胶布干什么?这说明他是有预谋的,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事先做了准备。

从现场情况看,凶手和李彩珠并没有发生性关系,但死者的裤子却被扒下,上衣被推上,身体大部**。凶手之所以这么做,就是想把现场伪装成因卖**嫖娼引发的**杀人,从而掩盖其真实动机——侵财杀人。

死者随身携带的包被翻动过,包内值钱的东西都被凶手拿走。死者是一个档次很低的卖**女,她的包里能有多少财物?一个连她都要抢的人,经济状况也肯定好不到哪里去。

还有一个情况值得注意,根据社区民警调查,李彩珠的习惯做法,是在外面招嫖后带回住地卖**,而案发现场却在离她住处较远的铁道边。

如果是陌生人,李彩珠不会跟他走这么远。而凶手将她的裤子拉下,造成因嫖娼纠纷而杀人的假象,也是为了掩盖自己和死者是熟人这样一个事实。

想法成熟以后,我又回到专案组那间会议室,把刚才思考的问题一个一个摆了出来,最后归纳出几点:

“第一,三个**,一个已经撕开,说明被害人愿意与作案人发生关系,但是没有使用,这表明凶手另有目的。这个目的就是侵财。大家要注意,这和因卖**嫖娼矛盾引发的**杀人是不同的。

“第二,那些伤湿止痛膏胶布,是用来封嘴的,防止被害人喊叫。这说明凶手事先做了准备,目的之一就是来杀人的。

“第三,两人并没有发生性关系,凶手为什么还要扒下死者的裤子?他就是要伪造一个与卖**嫖娼有关的现场,掩盖他图财害命的真实目的。

“第四,从被害人站街的地方到案发现场,有两三公里,步行要走近半个小时。如果被害人不认识凶手,就不会跟对方走那么远去干那个事,她完全可以把对方直接领到离她站街不远的住处。这个现象说明她很可能认识凶手,而凶手又提出了这个要求。

“第五,被害人的经济条件并不好,但是凶手还要抢夺她的财物,说明凶手的经济条件可能更差。”

说到这里,我看看老曹。

老曹点点头,表示同意。

“死者到底被劫走多少财物,我们能掌握吗?”我问老曹。

老曹想了一下,说:“她随身携带的小包被翻动过,里面没有发现现金和其他值钱的物品,但是被劫走多少,还真不好说。根据我们对她住处的搜查,以及她的衣着穿戴,应该没有多少钱。”

我忽然想起一个事,说:“据他儿子说,为了儿子能及时找到自己,李彩珠有一部手机,但是现在这部手机不见了。作案人档次很低,会不会拿去卖掉换钱?老曹,我们两家分一下工,分头到那些地方查一查,在案发以后,有没有人卖过手机?”

“好啊!我马上安排。”老曹立即答应。

我又转向全体,说:“据死者儿子说,死者李彩珠的这部手机买的是二手诺基亚,应该很旧的,颜色是黑的。”

我又写了一个电话号码给老曹:“派出所在调查时没查到,这是死者儿子告诉我的。还是由刑警支队向市局申请,通过技术手段查一查,这个号码是不是还在用?能不能定个位置?”

“好!”老曹又答应道。

16日那天,我刚到专案组,刑警队队长林舒就对我说:“朱局长,夹岗村那边有个人,说前几天有人想卖给他手机。”

“哦?怎么个情况?说来听听!”我精神为之一振。

林舒等我坐下,说道:“从昨天开始,我们以双桥门为轴心,向四面撒出侦查员,走访那些专门收废旧手机旧电器的。今天早上我到夹岗村,那边有个人,成天蹬三轮车,挨家挨户收购旧家电,旧手机也收。以前有个案子,涉及他收赃物,我抓过他。今天我去找他,问他最近有没有收过旧手机。他想了一下说,就是大前天,有一个人拿了一部旧手机,要卖给他。他看了一下,觉得这部手机不值钱,就开价30,那个人非要60,他就没要。”

“那这部手机是不是李彩珠的呢?”

“这个没办法确定。但是他说是黑色的,旧款诺基亚,所以不值钱。”

“他认识这个人吗?或者说在附近见过他?”

“我问了,他说不认识,也从来没见过。”

“他说那个人长什么样了吗?”

听我这一问,林舒笑了,说:“他一个收废旧家电的,还看不起那个来卖手机的人,说那个人穿得脏兮兮的,人也贼眉鼠眼的。我已经关照他,让他最近这段时间,帮我们留意一下这个人,一旦发现,马上给我打电话。”

夹岗村在秦淮区最南边,靠近江宁区,那时候还是比较荒僻的农村。

我想了一下,对他说:“这个地方离双桥门现场倒不算太远,也就是八九里路。但是它是城乡接合部,市区的人不会特意跑到那个地方去卖旧手机,这只能说明想卖旧手机的人,离夹岗村不远。”

林舒点点头,说:“夹岗村也归中华门派出所管,一会儿开专案组碰头会时,我把这个情况通报一下,让大家注意对夹岗村附近地区的排查。”

林舒刚说完,老曹从刑警支队给我来了电话:“老伙计啊,你提供的手机号码开机了!”

啊,这可是个好消息!

我赶紧问:“在哪里?”

“在哪里我们一时还没办法定位,它不怎么使用,而且一会儿信号在夹岗门一带,一会儿又在柴家营那边飘浮。”老曹在电话里说。

“老曹,不能搞得再精确一点儿吗?”说完,我就有些后悔,老曹不是那种藏一手的人,幸好他看不见我的尴尬表情。

果然,老曹在电话里说:“老朱啊,技术上现在只能到这一步,下面就靠排查了。”

我赶快说:“行哎,有你划的这个范围,我们一定能找到这个家伙!谢谢啦,老伙计!”

放下电话,我一个箭步来到墙上的那张南京市区地图,在它的右下角找到了夹岗门和柴家营这两个地方。用卡尺一量再一换算,这两个地方相距不过四五公里。

根据老曹的说法,那部手机的信号一会儿在夹岗门一带出现,一会儿又在柴家营那边飘浮,那么这部手机很有可能就处在这两个地方的中间位置。只有这样,才会导致它的信号一会儿被这个基站接收,一会儿又到了另外一个基站。

我马上把这个情况告诉了林舒和派出所所长,说:“现在,这个范围一下子缩小了。我们要进一步把这个范围摸清楚,逐门逐户地排查,责任到人。”

我让所长叫来一名女民警,拿出李彩珠的手机号码,对她说:“这样,你假装是李彩珠的小姐妹,给这个号码打电话,看他接不接。如果接了,就说你找彩珠,好几天没见她了,她儿子来南京了。”

女民警把电话打了过去,按了免提,好一会儿,才传了一个男人粗鄙的声音:“你哪个啊?”

女民警照我吩咐的,说了一遍,还没说完,对方就把电话挂了,再拨打,对方已关机了。

所长见状,说:“还是让我们来排查吧。”

第二天,我又去了中华门派出所,老曹也在那里。整整一天过去了,有价值的线索一个也没有反馈上来。

我心里又开始着急,到底怎么回事?是不是方向又错了?

所长要向我汇报排查工作,我说:“还是先到那个地方去看看再说。”

我和老曹跟着所长,开车到了夹岗门和柴家营中间那片区域。沿路都在施工,所长说那是在修建京沪高铁,所以拆迁走的单位和村落不少。

我们来到一片居民区前,所长说:“这个地方距离夹岗门和柴家营都不远,从地图上看,是最居中的。”

我看了一下,说:“这个地方住户也不多嘛,我看也就是几十户人家,怎么就排不出来呢?”

在开车回派出所的路上,我没有再说话,老曹和所长也不吭声。

想到以前在上江考棚排查尤纬、在罗廊西村排查邹志新的事,我觉得这次肯定又是哪个工作不仔细的民警把人漏掉了。

到了派出所,老曹和所长下车了,我跟老曹说:“我就回分局了,反正这边有你。”又对所长说,“我再给你一天时间,明天这个时候,我再到派出所来听汇报,一个一个地讲。”

所长见我脸色不好,也不敢多说,连连点头答应。

我坐上了车,一关车门,疾驰而去。

又过了一天,是4月18日,距离案发正好五天。

下午,我如期来到派出所,老曹他们也刚到,正在停车。

一见我的车子,所长立即从里面跑出来,精神焕发地对我说:“朱局长,那个人我们找到了!”

“真的假的?”我盼望着这个消息,但又有点儿不相信。

“千真万确,人就在所里头。”所长非常确定地说。

怕我不信,他干脆边走边说,把事情的经过跟我大致说了一遍。

昨天我离开后,所长马上把管片民警潘小明找来,劈头盖脸先将他骂了一通,然后给他下了死命令,一定要在今天上午见底。也就是说,到底有没有这个人,一定要搞清楚。

潘小明不敢多说什么,今天一大清早,连警服都没来得及换上,就堵到了那片居民区路口,拿着常住和暂住人口的资料,一家一家核对。

他来到一家小饭馆门口,趁着还没开始营业,把老板、伙计按登记资料的人口数目默念了一遍,突然发现今天多出一个人来。

他马上把老板召到跟前,问:“以前你申报的都是10个人,今天怎么是11个?”

老板回头看了伙计们一眼,解释说:“哦,那个人是我店里伙计的一个亲戚,有时来住几天。”说着,把那个人招呼过来,“来,把你的身份证拿出来,给潘警官看一下。”

那人一听“警官”二字,脸色大变,就想夺门而跑,潘小明伸出腿,那人“啪”的一声就摔趴在地。

潘小明拿出手铐,将其铐上,随即用对讲机呼叫派出所,开来警车把那人带回所里。

我听后还是有些疑惑,问道:“那这个人到底是不是我们要找的人呢?”

所长笑了:“潘小明把他押回所里,问他为什么要跑,你猜他怎么说?”

我停下脚步,有些好奇地问:“怎么说?”

“他说:‘我杀人了哎。’你说这家伙,这几天弄得我们满世界找,却又一下子冒了出来。”所长笑着说。

“你不去找,他能自己冒出来啊!”我瞪了所长一眼,撇下他就往派出所的审讯室走。

在一旁的老曹笑了,指着所长说:“你真不会说话!没有你们局长划的那个小圈圈,你能找出来吗?”

审讯室里的那个人真够猥琐的,衣衫邋遢,长相丑陋,被铐在审讯椅上,活像角落里的一只老鼠。

潘小明上前,敲了敲桌子,对那人说:“骆明财,这是我们分局的朱局长,你把你干的事儿,向朱局长老老实实交代。”

我一见潘小明,有点儿吃惊。这不是当年我刚当上刑警时的队友小潘吗?他怎么还在这里当片警?

但是现在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我也不便多问,就先在审讯桌前坐了下来,两眼盯着那个家伙说:“骆明财,你干了什么事?”

“我杀人了哎。”所长说的不错,他承认得倒挺痛快。

“你杀的哪个?怎么杀的?为什么要杀?你把事情经过原原本本地跟我们讲。我们能找到你,说明你干的事儿我们都掌握了,你别想糊弄!”我严肃地对他说。

骆明财连连点头,开始一五一十地交代。有些含混不清、颠三倒四的地方,我们进行提问核实,从下午一直问到傍晚,直到把他杀害李彩珠的经过全部搞清。

骆明财今年27岁,四川江油人,长期在南京打临工。因为没有固定职业,经济条件差,一直没娶上老婆。有时候,他就会到一些站街女出没的地方去解决生理需要。去年7月,骆明财在中华门城堡附近搭识了李彩珠。李彩珠虽然是个中年寡妇,骆明财对她倒挺中意,以后多次找她,甚至有娶她为妻的念头,其实他连李彩珠的真实姓名都不了解,只知道她叫“小王”。

到了9月,李彩珠以替儿子交学费为由向骆明财借了3000块钱,骆明财觉得自己对她有感情,便爽快答应。此后,他自认为对她有恩,便提出要她跟自己结婚,却被她拒绝。李彩珠的理由是儿子这么大了,再婚面子上不好看。而骆明财觉得她实际上是嫌自己穷,便向她索要那3000块钱。李彩珠却说自己每隔半年就要给儿子交学费,一下子还不出,愿以嫖资相抵。骆明财觉得这笔钱数目不小,自己攒下来也不容易,对方仅以嫖资相抵太不划算,仍向李彩珠索要。但她总以种种理由拖延。

今年4月11日,骆明财从老家四川返回南京,手头拮据,决意再次找李彩珠要回自己来之不易的那笔钱。

次日晚10点钟左右,他在李彩珠经常出没的中华门城堡找到她。李彩珠要带他去出租屋,他假称今天天气不错,就在外面找地方。她不知有诈,就和他从中华门铁道口沿着铁轨往前走。在近半小时的行走途中,他再次提出还钱的事,李彩珠还是一口咬定说现在没有。他便起了杀心。

到了双桥门立交桥下,从铁道边那个口子钻出去之后,李彩珠拿出**,撕开一个,递给他。没料到他却拿出一张伤湿止痛膏,一下子粘在李彩珠的嘴上,并将她推倒,拿起身边的石头猛砸她的头部。

她在挣扎中扯掉了嘴上的伤湿止痛膏,大声呼救。他见状更加用力地击打,直至她的声音逐渐微弱下去。他又将她的衣服卷起,包住她的头,砸了几下,感觉她已经断气,便将她随身带的小包翻开,里面只有几张小面额现钞和一部老旧手机。

他把这些东西装进自己的口袋,又将李的裤子扒下,衣服卷起,伪造成因奸杀人的现场,将包扔在地上,匆匆离去。

听到这里,我问:“你带伤湿止痛膏胶布干什么?”

骆明财愣了一下,嗫嚅着说:“就是怕她叫,封她嘴的。”

我又问:“那你事先做了两个打算,如果还钱就算了,不还就杀她,是不是?”

他想了一下,点点头:“是。”

“你不是还想娶她做老婆吗?怎么一下子又那么恨她?”我有点儿不大相信他说的话。

“我是想让她做我老婆,但她就是不肯哎!不肯就不肯吧,还想赖掉我的钱!头天晚上我越想越气,越想越恨她,所以就事先做了一些准备。”骆明财说。

“你把她打死了,那3000块钱不是更拿不回来了吗?”

“当时我也没想那么多,一听她没钱还我,我心里就急了,气得要命,就动了手。”

爱恨转念,竟如此之快!

我在心里叹了口气,对他说:“你接着说吧。”

第二天,骆明财想把手机卖掉换钱,没想到对方只肯出30块,觉得不划算,还不如自己留着用,就没卖。到夹岗村饭馆找老乡时,这个手机接到一个女人打来的电话,就是我让分局女民警打的那个。他记得以前李彩珠跟他说过,只有她儿子知道这个号码,她也从来没有什么小姐妹,心里发毛,就马上关了机。

今天一大早,潘小明来到小饭馆,一听老板称他为“警官”,他以为这个警察就是来抓自己的,本能地就想跑,结果当场被擒。被带到派出所以后,他觉得既然警察专门来抓自己,也一定知道自己的事,所以潘小明一问,他没有细想就脱口而出:“我杀人了哎!”

十一

审完骆明财,我把潘小明叫到所长室,对他说:“你怎么在这里?”

“我……”潘小明不知如何开口。

“你怎么不来找我?”我到秦淮当分局长也有一年多了,从来没人向我提起过他。

“……”潘小明有些尴尬地笑笑,仍然没说什么。

这时已是晚上六七点钟,派出所所长跑进来,让我到所里的小食堂吃晚饭,潘小明趁机跟我们打了招呼,赶紧走了。

真是岁月如梭,时光似箭。二十年前,潘小明是刑警队的骨干,干得比我好,队长一有案子首先想到交给他办。但就是那次商业机械学校的彩电失窃案,他过于武断,差点儿漏掉了案犯,队长开始对他有些不放心。几年后我到鼓楼当刑警队队长,他也当上了秦淮的刑警队副队长。再后来,我听说在一次审讯中,嫌疑人百般抵赖,拒不交代,他失去耐心,一脚把对方踢伤,最后受了处分,并被免去副队长职务,到派出所当了一名普通民警。此后,就再也听不到他的消息。今天在这种场合与他相见,我不免心生感慨。

“这个潘小明在所里表现怎么样?”我在小食堂一边吃饭,一边问所长。

所长看了我一眼,嘴里嚼着饭,像是一时说不了话,实际上是在揣摩我的意思。

我也不急不慢地往口中扒拉饭粒,等他开口。

“他嘛,老同志了,前些年因为受过处分,到所里后很低调,本职工作完成得还是可以的。”所长的回答比较审慎。

我吃完饭,放下碗筷,临走时对所长说:“这次‘4·13’案,不管怎么说,还是潘小明找到了凶手。你们商量一下,能不能给他报个个人三等功?”

十二

第二天,我先让林舒带着骆明财去指认现场。

在这个案子中,除了李彩珠的那部手机在骆明财处发现,并没有在伤湿止痛膏胶布上采集到骆明财的指纹,或其他物证。

为了把案子办成铁案,必须要尽可能找出更多的证据。让作案人指认现场,复盘作案过程,也可以作为证据。

他们走了以后,我又来到老魏的办公室。

老魏现在是分局政委,我们重新成了搭档。

老魏见我来了,一边张罗给我泡茶,一边说:“听说双桥门的案子破了?”

老魏虽然当了政委,对案子上的事还和以前一样关心。

我点点头,说:“老魏啊,你现在主抓队伍建设,中华门派出所那个潘小明你还晓得啊?这个案子就是他破的!”

“真的?这个潘小明我晓得,以前当过刑警,后来受了处分,大家都不敢用。”老魏说。

“那个事过去那么多年了,还要让人家背一辈子的锅啊?如果他现在工作称职,我们为什么还要盯住受过处分这个事不放呢?工作二十多年的老同志,还让人家当普通片警,我们这些当分局领导的,也要设身处地替人家想想。”我有点儿动感情地说。

老魏连忙解释道:“你看,我和你一样,是搞刑侦出身的,抓队伍建设不太在行。你讲得对,我马上和政治处、派出所商量一下,看怎么解决比较好。”

后来,经市局政治部批准,潘小明立个人三等功一次,并经分局党委研究,提任他为派出所负责刑侦的副所长。

十三

那天从老魏办公室出来,我又把局里负责宣传的小钟找来,对他说:“小钟啊,你的文笔不错,帮我起草一封信。”

小钟有点儿奇怪地问:“写给哪个啊?”

“李彩珠的儿子。”我说。

他更加惊讶:“为什么要写呀?”

“上次他来南京,我答应过他,凶手抓到就告诉他。”我解释道。

“那写些什么啊?”小钟问。

“主要是告诉他,害死他母亲的凶手已被我们抓住。”我拿出一个装了3000块钱的信封,递给小钟,“再以我个人名义,资助他点儿学费。对了,关于案情,就说由于案件还在审理阶段,不方便透露。”

小钟写完打印好,送到我办公室。我看了一下,挺满意,就在落款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我觉得这样的信函,还是以个人名义好些。

小钟替我把信发出去了,钱也一块儿寄走了。

半个多月后的一个下午,我正在办公室审看近期各个所队报来的案卷,逐一在上面签署我的意见。值班室来电话,说门口有个年轻人找我。

“谁啊?”我有点儿纳闷儿,工作上的关系,一般都打我手机。

“他说他姓徐,是一个案件受害人的儿子。”

“哦,那让他进来吧!”我刚把案卷收了起来,一个年轻人就敲门走了进来。

原来是李彩珠的儿子小徐,他手里拿了一份《现代快报》,声音颤抖着说:“朱叔叔,这上面写的是真的吗?”

我接过报纸,看了一下,上面有一篇报道,标题是《杀害卖**女的凶手骆某落网》。报道虽然没写明姓名,但是李彩珠的住处以及遇害的时间、地点都未作模糊处理,最关键的是,该文还特意提到了李彩珠有一个上大四的儿子,难怪小徐对号入座。

我心里很是恼火,是谁这么多事?

一看落款名字,原来就是那个喜欢舞文弄墨的小钟。以后得跟他说说,写新闻稿一定要注意保护当事人的隐私。

我反问小徐:“你不是在合肥上学吗?怎么到南京来了?”

小徐告诉我,他们学校组织学生到几个地方实习,他选择了南京。前几天在报纸上看到这个报道,起了疑心,又觉得难以置信,特意抽空儿来找我求证。

面对他的目光,我真的难以开口。

李彩珠靠卖**的收入供养儿子上大学,眼看儿子快毕业了,自己却死于非命。真是人生悲剧啊!

见我半晌不语,小徐又拿出一个装了钱的信封,递给我说:“谢谢朱叔叔,但是这个钱我不能要。我现在通过贷款和勤工俭学,经济上基本没有问题。”

我马上把信封又塞进他的衣兜,用劲按住,不让他往回掏,随后拍了拍他的肩膀,凝视他镜片后的眼睛说:

“小徐,听你朱叔的。这个钱,是朱叔的一点儿心意,就是希望你专心学习,将来做一个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