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三个人在一家旅店住了下来,旅店的主人是真砂的一个朋友。

按日本习惯,住宿都是一人一个房间,陈洪生让真砂和旅店老板打了个招呼,慎重地让本田与真砂合住一间,以防万一。因为这样本田就不用进行登记了。

三个华人以不同的身份,为另一个华人的遗产继承案在异国聚在一起,陈洪生一时感慨万千。

第二天,也就是11月11日下午1时,在山口久美子的办公室,陈洪生与山口开始了一场艰难的谈话。真砂江美在一旁翻译。

陈洪生首先介绍自己的身份,说明了来意,请山口多多关照,并送上在国内备好的小礼物。

聪明的真砂翻译得婉转动听。

山口的口气缓和了一些。她慢慢地讲述起事情的经过。

她说:我接管财产的时候,所有的财产都已由葛城警署厅登记,交给警察署葛城地方检察厅,我打开后做了登记。这时裁判所确认何淑珍遗产日本没有继承人。后来中国驻大阪领事馆一位领事告诉我,津门市有个叫钱国法的人是何淑珍的养子。接着钱国法的委托律师传来了津门市的公证书及翻译件,我要对方出具了书信及证明材料。材料是很多的,法院的两份判决书是津门市公证协会寄来的。钱国法的律师表示虽然败诉了,但仍准备要公证。我对他说,公证是不行的,除非法院再作判决。后来大概是在1997年6月9日,领事馆又有人来找我说,是中国外交部委托他办理何淑珍遗产的。我看他一无材料,二无文件证明,就没有同意。

本田枝子是后来出现的,她最初的想法是,何淑珍没有继承人,她以特别关系人身份继承,我就将钱国法的情况告诉她的律师。这时枝子才对我说,她是养女,而在这之前她从没有讲过,而且她也没有任何手续。

山口喝了口水,继续说道:当时我是这么考虑的,本田没有跟何淑珍入籍,现在在何淑珍死后才要登记为养女,可以作为特别关系人要求。实际上我进行了调查,何淑珍的葬礼,本田枝子没有花一分钱,都是邻居和居委会安排的,费用不到30万日元。

陈洪生听完山口的叙述,不慌不忙地拿出一沓材料放到桌上,对山口道:

钱国法的养子身份,已由律师做了大量的调查,两审法院也做了判决,确认其养子身份无效,是终审判决。这些情况你已有所了解。

关于何桂英,你可能知道得并不多,何淑珍共有兄妹四人,哥哥1961年就病死了,小妹也于1995年去世,她是何淑珍目前唯一在世的亲妹妹,何淑珍没有亲生子女,本田不能成为养女,钱国法的养子身份也不存在,那么按照中国的法律,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就应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即何桂英继承。总之,我认为钱国法不是继承人,钱国法、本田枝子的继承人资格应予否定,何桂英是唯一合法的继承人。

山口粗略地看了看这些材料,微微抬起头说:何桂英的继承人资格我不怀疑,但是这么多钱放出去,总要有足够的证据。

山口接着换了一种奇怪的表情:公证的作用大家都是知道的,我也听说公证处在中国很有力量,但中国公证处的做法与日本不同,很奇怪。

陈洪生和真砂都望着她,等待她的下文。

山口接着说:钱国法的公证书发来后,我认为这是有效力的,已经确认了他。如果不是本田枝子的出现,很可能已放出财产了。当然,法院推翻了钱国法的公证书,应该说判决是有法律效力的。看来中国的公证处是不行的,公证的严肃性和作用都有点儿奇怪。

山口拐弯抹角地说着。

山口又说:何桂英的身份过去我怀疑了,现在听了你的介绍,你做了这么多的调查,我不怀疑了。但老实说,钱国法这么多的材料都被推翻了,判决否定了他的养子身份,何桂英既然是财产继承人,相反却没有判决,我希望对何桂英的身份有个合法的判决。

山口看来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

言下之意,钱国法这么多材料都公证无效,难道何桂英的身份公证就一定算数吗?

这里,除了反映出山口对钱国法的先入为主外,还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她以为中国和日本法律一样,可以自我申请裁决。

陈洪生只好解释说:中国公证与日本公证没有什么根本的不同,都是合法、有效的。提起诉讼,只是一种特殊情况,就是有人提出相反的证据要推翻它,不存在另有判决或裁定。如果认为何桂英的材料不够,我可以回去补充。至于钱国法,其身份已被否决,但考虑他与何淑珍的亲戚关系,可以说服何桂英给予其适当的经济补偿。

山口只好承认何桂英是合法继承人,但她提出要报裁判所最后确定,要陈洪生静候她的通知。

这样的结尾可以有多种解释。但第一次会谈,陈洪生也只能说到这里。

陈洪生又试探性地问:能不能让我了解一下何淑珍的遗产情况?

可以的。山口并不介意。

她查了一下记录,报出这样一组数字:

何淑珍去世时,财产折合47031257日元。

1995年前的支出,由丧葬费、不动产管理费、公告费、裁判所手续费、固定资产评估费组成,共支出2011003日元。

1995年结余45020254日元;1996年结余32720000日元。

陈洪生没有懈怠,他提出请山口作出会谈纪要,以确认何桂英的合法继承人地位。

谨慎老练的山口知道陈洪生的意思,并不答话,笑笑。

陈洪生见她不表态,随即提出两个人合影的要求,山口答应了。

回到饭店,本田急忙上来问怎么样了。看得出来,她比谁都急。

陈洪生和真砂商量,山口今天的态度总的来说是好的。从她自己说的情况来看,基本认可了何桂英的合法继承人身份,而且告知了何淑珍遗产的大致数目,这些应该说是好的兆头。但是,这一切并没有得到最后确认,更没有形成任何文件手续,山口回去后会不会变卦,这很难说。

陈洪生决定拜访大阪律师协会山本会长。

山本对远道而来的中国律师跨国办案的工作精神十分赞赏。他召集几名部下,认真听取陈洪生的情况叙述,表示会尽快去做山口的工作,尽力促成这件事。

回到本田家中,她的丈夫本田小村刚好也回家了。这是个瘦瘦高高的日本男人,看上去比本田大三四岁,他对陈洪生笑笑,也不多说话。

本田大概是因为案子的事比较高兴,特地多弄了两个菜。

本田夸赞说:陈律师,你真能干,不像是在大陆的律师,倒像是香港律师,能干事。

陈洪生说:哪里,其实中国能干的律师很多,只不过人们不了解罢了。不谈其他的,我们所里就有好多这样的人。

本田说:妈妈死了以后,我一直很伤心,难过,我们两个人感情很深,想不到她这么快就离开了。现在一到母亲节我就特别思念她。

本田的眼圈红了,继续说:以前过母亲节的时候,我就送花给妈妈,和她一起旅游,她一直要办手续让我做她永远的女儿。唉!

本田竟抹起眼泪来,鼻子一抽一抽的。

这些话,陈洪生已经听她说过两遍。他留心了一下,即使何淑珍当初有心收她为女儿,无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还是日本国的法律,本田都不符合条件。因为前者规定被收养人年龄不超过十四周岁,后者规定要经过法院证明。

这样就好了,有你陈律师的帮助,案子马上就可以结束了。我一定要让妈妈的愿望实现。本田用手帕擦了一下眼泪。

“丁零零”电话响了起来。本田抽泣着去接电话,说着说着,大概对方传递了一个什么好消息,本田竟眉飞色舞,咯咯地笑了起来。

陈洪生觉得这个女人有些不可思议。

吃了饭,本田挨着陈洪生坐下,说:陈律师,如果案子办下来,你看给何桂英多少钱?你知道,她一直在乡下生活的。

陈洪生已逐渐了解到她的心思,知道这句话是来摸底的。

他很想告诉她,这笔遗产只有何桂英是唯一合法继承人,他是何桂英的代理人,应当维护的是何桂英的利益。

但这时如果如实告诉本田,她一旦不满足,会立即跳起来,后果不堪设想。毕竟当时一些费用是由本田先垫付的,何桂英根本没钱。

如果案子办成,除结算有关费用外,对本田可酌情额外给予补偿。

但此刻,无论如何不能让她知道底细。

陈洪生淡淡地含糊其词地说:这我是知道的,但何桂英有她的地位,我是个中国律师,你这儿,方方面面我会权衡的。

本田枝子说:何桂英是个乡下人,给了钱都不会用,给她一点儿钱就够了。陈律师,你这么远来日本,吃了这么多苦,他们谁知道?何桂英也不知道,只有我是知道的,你懂我的意思了吧?

陈洪生不置可否地应着。他心里全明白了。

离签证的时间还有几天,陈洪生希望能在这几天中等到山口的消息,顺便到真砂江美所在的今出屋公司看看。

他收拾着东西。

无意中,一样四方方的东西出现在他面前。这是一张印有本田枝子照片的中国公民使用的身份证。

陈洪生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仔细定了定神,没错,确实是本田。

旁边伸过来一只手将身份证抓了回去。

陈洪生转头一看,正是本田。她面有愠色,嘴里嘀咕了一句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