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章 李斯也有鬼?

吕不韦曾经利用自己的屠龙术,将嬴异人从质子扶为秦王,从商贾坐上秦相之位。

也让后世很多人都认为,嬴政的父亲其实是吕不韦,而非嬴异人。

自此,这门屠龙术,就成为了无数野心家眼中的香饽饽。

自秦始皇开始,后续的每一个皇帝,或多或少都曾被这门屠龙术压得喘不过气来。

但因为秦始皇的手腕,除了吕不韦,没有人能用、敢用屠龙术。

而陈胜也可以说是吕不韦之后,第一个使用屠龙术的人,并且他做的非常成功。

张楚政权迅速扩张,打到咸阳城下时,才让沉迷于声色犬马的胡亥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

这种知识,在这个时代,只有贵族才能掌握,才能从吕不韦的所作所为中学到真正的精髓。

但是放在后世,稍微有点阅历和见识的人,都可以用出这所谓的屠龙术。

古代人视若珍宝,甚至比黄金还有贵重的知识,在后世是非常廉价的人。

这个时代的人不学无术,可能是他没有门路去学习,后世的人不学无术,是他自身的问题。

而且最关键的是,秦国的顶层里,绝对是有人跟六国余孽沆瀣一气的。

只是这个人是谁,他到现在都没有思绪。

秦二世自公元前二一零年十一月登基,并且矫诏害死了公子扶苏和大将蒙恬。

而陈胜公元前二零九年七月,却说出:“公子扶苏爱民如子,素有贤名,可是却被胡亥残害致死,所以他要用扶苏的名义起兵,为天下拨乱反正。”

胡亥本身就是矫诏登基,还害死了自己的长兄扶苏,登基后大肆残杀秦始皇其他子女,就是为了确保没有人能跟自己争夺皇位,确保这个秘密即便被揭发,也不会带来任何改变,让所有人即便知道了此事,也要把它烂在肚子里。

以胡亥对这件事的重视程度来看,这绝对是秘密中的秘密。

但实际情况却是,短短八个月的时间,陈胜这个‘平民’就知道了扶苏是被胡亥坑死的。

这就很有意思了。

一个‘平民’却能够接触到秦国最核心的机密,这就好比在后世,你一个刚进公司的实习生就直接参与到了公司赖以生存的核心项目之中,并且所有人都对你不设防,任你拿走那些核心的资料一样离谱。

这可不是信息大爆炸的后世,而是信息闭塞的秦朝。

陈胜能够在短短八个月的时间里,直接洞悉秦朝最核心的机密,想想都觉得恐怖。

这说明陈胜,不,六国余孽起码有一条消息渠道,是直接通往秦国顶层的。

但这个人显然不是赵高。

毕竟赵高做这一切的目的不是为了推翻大秦,而是为了成为最高的那个赵高,所以在成功后不剿灭六国余孽,反而给出对方起兵的借口,让对方肆意撕咬自己,显然是不合理的。

那么这个人既然不是赵高,他是谁呢……

很快,一个名字出现在了江辰的脑海中。

李斯!

这种秘密其实从一开始,只有三个人知道,那就是胡亥、赵高、李斯。

其中胡亥跟赵高无疑是利益既得者,而李斯却仅仅只是保住了自己的地位,甚至接下来还被赵高不止一次的针对过,一直到二零八年被赵高所害。

以李斯的聪明才智,他自然看得出,赵高是容不下自己了。

所以他将计就计,将赵高矫诏、扶苏遇害一事传递给了六国余孽,这才造就了大泽乡出现了一支打着‘扶苏’名号的义军。

“是了,是了。”

“公元前二零八年,全国各地都有叛军,冯去疾、冯劫、李斯等人上书,请求胡亥减少一些徭役来减弱民众造反的心理,却被大怒之下的胡亥抓了起来。”

“只有李斯和其子李由,被赵高污蔑谋反,刑讯逼迫之下,李斯承认谋反,被腰斩弃市。”

“也就是说,赵高那个时候已经意识到了,李斯将他们矫诏的事情说了出去,所以才借此事下杀手?”

“那么李斯是一开始就跟六国余孽有勾结,还是说,是被赵高逼到走投无路,才跟六国余孽搅合在一起的呢?”

一边思索,一边刻好了竹简,做完这一切,江辰才吐出一口浊气。

想拿陈胜试探大秦底蕴?

我直接在陈胜起兵之前就把他摁死!

想要天下?

自己出来硬碰硬!

不过大秦如今大厦将倾,这妖孽真不是一般的多啊!

他穿越之前就看得出来赵高有问题,因为秦始皇死前,赵高做的事情跟他前半生的小心谨慎压根就沾不上边,这样的人,如果没有十足的把握,怎么可能会揭开脸上的面具?

但是他没有想到,李斯居然也有问题,而且还不好判断他是本来就有问题,还是被逼到必须有问题。

“公子,我们到了。”

赶车的护卫叫了一声。

江辰掀开车帘看了一眼,一座破败的小院便引入眼帘,不过破败只是因为年久失修,从大门望进去,里面倒是很整洁,似乎经常有人整理。

江辰起身跳下马车,看了一眼冒着烟的厨屋,问道:“现在是什么时候?”

护卫想了想,回答道:“应当接近晌午了。”

“嗯,你去找个地方把马车停好,然后到村外的田埂来找我。”

江辰点了点头,随口吩咐了一句。

一日三餐那是后世特权,以这个时代的粮产量来说,一天吃两顿都算家境殷实了。

基本上每天都是早上起来去干活,中午吃饭,下午忙完农活回来整理一下就准备休息了。

只有进山的猎户,或者干那些特别重的体力活,才有可能一天吃两到三顿。

这个时间,陈伯应该是不在家的。

而他来之前就调查过,陈平因为被人污蔑盗嫂,所以最近住在邻乡友人那里,现在进去估计最多见到陈伯的妻子。

没什么太大的意义,到不如直接去帮陈伯干点活,先留一个好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