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

这个“郑姐”名叫郑金丽,铅笔厂的车间清扫工,她的丈夫董新良是铅笔厂的门卫。

据当时负责铅笔厂后勤工作的孙主任称,铅笔厂有一个老门卫,突然中风就辞职了,本来想要招聘,董新良和郑金丽夫妇就来铅笔厂找工作了。

由于不是本地人,孙主任就让他们住在了铅笔厂后面的家属院。

董新良老实巴交,性格憨厚,郑金丽爱说爱笑,干活勤快,厂子的工人们都挺喜欢这对夫妇的,平常都是称呼“董哥”和“郑姐”。

王女士的婆婆回忆,董新良夫妇和陆诚轩夫妇、周姨都算熟络,由于都是在东闽打工的外地人,他们的关系相处得也不错。

工作之余,郑金丽还会去陆诚轩夫妇的早餐店帮忙择菜,偶尔还会帮忙看看孩子。

贾云哲也回忆说,陆诚轩出事之后,他去看望周姨的时候,当时郑姐也在,说是过来帮忙看看孩子。

那些对董新良和郑金丽有印象的工人和邻居都表示,他们夫妇人实诚,热心肠。

从这个角度分析,董新良夫妇并没有明显的作案动机,就在我们犹豫是否继续将这对夫妇列为嫌疑人的时候,贾云哲再次打来了电话。

原来,贾云哲的妻子得知警方在调查当年的董新良夫妇后,想起了一件关于郑金丽的事情:“那应该是在老陆夫妇出事后不久,有一次,老贾下班后没回家,我以为他加班了,等到很晚,他也没有回来,我就急了,去铅笔厂找他,结果铅笔厂关门了,我就去了后面的家属院,想要问问董哥知道老贾去了哪里。当时,院门没锁,我就进去了,屋里有人在笑,大人的笑,孩子的笑,可能是我的脚步轻吧,屋里的人没听到,我走上台阶,竟然看到了董哥和郑姐在逗弄一个孩子,郑姐还让那个孩子叫他们爸爸妈妈……”

“那个孩子是周姨的孙子,阿胜?”师父问。

“没错,就是他。”贾妻应声道,“看着他们在逗弄孩子,我也不想打扰他们,就退步离开了。”

“但是你没有提醒周姨,也没有和贾云哲提起。”我问。

“当时,我感觉这也不是什么问题,就是逗弄孩子,让孩子叫他们爸爸妈妈而已。”贾妻解释道,“今天,我听老贾说你们在调查董新良夫妇,就想到了这件事。”

关于贾云哲妻子口中的董新良和郑金丽,这倒是一个有趣又值得琢磨的细节。

按照当时的情况分析,董新良和郑金丽有充分的作案条件,可以随时接触到周姨的小孙子阿胜,对周姨祖孙二人以及铅笔厂附近环境的熟悉,如果杀人的话,身强力壮的夫妻二人完胜年过五旬的周姨。

动机呢?

之前,我和师父等人推测凶手是单独作案,杀人藏尸的目的就是拐走孩子卖掉,又不被人发现。

在听到贾云哲妻子的一番话后,我忽然有了新想法,且这个想法越来越坚定。

“她让他叫自己妈妈,并不是随便说一说和做一做。”我说出了内心想法,“因为,她心里想的就是让阿胜叫她妈妈,她想要成为他的妈妈,他们想要成为他的爸妈。或许,这就是杀人的动机!”

“可是,包括孙主任、王女士的婆婆以及贾云哲等人都说董新良老实憨厚,郑金丽热情外向,夫妇二人口碑很好。”大龙反问,“他们会杀人?”

“你可以提防疯子手中的斧子,却无法提防普通人背对你时露出的獠牙。”我这么说,“其实,在我们接收到孙主任等人关于他们夫妇的描述后,就不自觉代入了一种感受,让我们下意识认为他们就是老实憨厚,热情外向,也就是先入为主,当我们再接触到与之相悖信息的时候,就会怀疑这些信息是否真实。既然我们可以接受孙主任等人对于他们老实憨厚,热情外向的描述,也应该可以接受贾云哲妻子提到的信息,很多时候,在他人面前的我们并不是真正的我们,在没有他人注视时候的我们才更加真实。”

虽然我的说法更多是一种基于贾云哲妻子回忆而做出的主观推测,但在现阶段没有更多线索可以追查的情况下,我们只能也必须先排除掉董新良夫妇的作案嫌疑。

即便推测错误,他们不是凶手,那么与周姨一家有过密切接触的他们或许也能提供重要线索。

与此同时,特案科的同事通过全国人口信息库模糊搜索了董新良夫妇的常住人口信息,在孙主任等人对数百人进行辨认后,并未从中找到董、郑二人的照片。

如果这对夫妇还活着,那么当年他们来到金状元铅笔厂的时候使用的就是虚假的身份信息,这也让我们更加生疑。

据孙主任等人说,董新良是东北口音,郑金丽是南方口音,他们并没有提及过具体来自哪里。

和孙主任的交流之中,他还是提到了一条关键信息。

他说,董新良喜欢吃香肠,每到秋冬就自己灌制肠子,还给他送过两次。

“肠子的味道不错,我还问他这是什么肠子呢,他说这是他们老家的特产,叫做什么松江肠,他家里就是做这个的。”孙主任回忆道。

接下来,我们就是通过“松江肠”这三个字找到了新线索。

通过调查,蒲城县大桥镇进入了大家的视野。

这个地方就曾经出产松江肠,在十多年前也算小有名气。后来,被查出来很多加工户在灌制过程中使用违禁添加剂,即使后来重新进入市场,销量也大不如前了。

当时,我们也不能确定这个大桥镇就是董新良的老家,即便就是他的老家,也不确定当年离开东闽市后,他们就是回到了这里。

在大桥镇政府和派出所的协助下,通过两天的多方排查走访,我们真的找到了当年的董新良夫妇和他们的儿子董维元。

经查,董新良和郑金丽确实是假名字,他们的本名是董文政和郑汝梅。

为了方便叙述,我们仍旧称呼他们为董新良和郑金丽。

大桥镇派出所的民警告诉我们,十五年前,董新良突发心梗去世了。

这些年,就是郑金丽独自抚养儿子董维元长大并且读完高中。高中毕业后,董维元就去了临县打工,几年后又回到了老家蒲城县。

之前,董维元在一家木器厂上班,后来报班学习了美发,现在,他在蒲城县大桥镇经营着一家理发店。

至于郑金丽,董新良死后的这些年,她一直没有再婚,而是和董维元生活在一起。

见到郑金丽的时候,她正坐在董维元的理发店外面发呆。

在我们表明身份后,她不仅没有我们想象的紧张,反倒显得从容镇定,听闻当年和丈夫工作铅笔厂后面的工人操场废井里发现了无名尸骨,她也非常震惊。

在我们告知她无名尸骨就是那个和她很熟络的周姨时,郑金丽简直无法相信,她也回忆了当时的很多细节,包括和周姨一家的相处等等。

“在你的印象里,周姨,或者说周姨一家和谁有过结怨吗?”我问。

“我可以肯定地说,没有。周姨人很好的,她们一家都是好人,我真的想不出谁会害了她,还将她埋在废井之下。”郑金丽悲从中来。

“郑女士,你应该知道,当年周姨还有一个小孙子吧……”就在我准备说出关于周姨的被害和小孙子的被拐有关系的时候,郑金丽突然打断了我。

“警察同志,我知道你们千辛万苦找到大桥镇,找到这里是想要确认一件事,就是周姨的小孙子阿胜是不是在我这里,如果在的话,我和我丈夫就是有重大杀人拐孩子的嫌疑。”没想到,郑金丽抛出一个重磅炸弹,“虽然如此,但我还是要告诉你们,我的儿子,准确地说是我的养子董维元就是当年周姨的小孙子阿胜。”

那一刻,我和师父等人都怔住了。

本来,我假设了很多场景,也准备了很多问题,如何证明,如何周旋,如何对抗,如今我的问题甚至没有问出口,郑金丽就主动“承认”了,反倒让我们措手不及。

“我承认,当年确实是我和我丈夫带走了孩子,但是周姨的被杀和我们没有任何关系。”郑金丽解释道,“当年,我们来到金状元铅笔厂不久,就认识了同为外地人的周姨一家,关系也不错,在她的儿子儿媳出事后,我们也过去帮过忙,做做饭,带带孩子什么的。后来,我发现周姨的精神状态不太好,就劝她带着孙子回老家去。有一天晚上,她突然带着孩子来到了家属院,非要把孩子送给我们,让我们抚养,我问周姨这是怎么了,她说自己脑袋出了问题,孩子跟着她迟早出事,我说我们和孩子非亲非故的,没有理由这么做,周姨就是很坚持,她说我们是好人,孩子跟着我们不会受苦的……”

“所以,你们就留下了孩子?”师父表示质疑。

“是的。”郑金丽应声道,“其实,关于这个孩子,我们也有私心。我和老董结婚很多年,一直也没有孩子。本来计划收养,始终没有合适的选择。如果收留了这个孩子,既能帮助周姨,也算圆了我们的一个心愿。”

“后来呢?”师父继续。

“当时,老家的侄子结婚,我就带着孩子回来了,之后就没有再回去。过了一段时间,老董也回到了老家。”郑金丽继续道,“他走之前,还专门去看了周姨,她的精神状态已经很差了,他想带周姨就医,被周姨拒绝了。”

“之后,你们没有回过东闽市吗?”我补充。

“当然回过。”郑金丽点了点头,“离开东闽市后,我们也给周姨打过电话,没人接听,后来联系了铅笔厂的一个朋友得知,周姨不在那里住了,没人知道她去了哪里。为了这事,老董还亲自回过东闽市,周姨确实是不知所踪了。”

关于当年带走周姨的小孙子阿胜,郑金丽说得很坦然:“警察同志,能说的我都说了。我知道,当年我们这么做不合法,也有拐卖儿童的嫌疑,但是请你们相信,我们确实是受到了周姨的托付才将孩子带回老家抚养的。如果我们真是人贩子,应该会极力隐瞒,根本不会告诉孩子这些事情吧。”

大龙看向我,用眼神问我:凶手另有其人?

“警察同志,我可以配合任何调查。”郑金丽语态诚恳,像是一个被冤枉的小学生,极力证明自己的清白。

我看向郑金丽,忽然感觉这个看似简单的案件扑朔迷离起来。

师父合上笔记本,结束了询问,他要求郑金丽保持通讯畅通,一旦有任何需要,可能还要接受询问。

虽然郑金丽承认养子董维元就是周姨的孙子,但是按照办案流程,我们还是为董维元采集了检测样本,与周姨的尸骨进行了亲缘鉴定。

关于自己的身世,时年二十九岁的董维元也表示,他说在很小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是被收养的了。

他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死于车祸,祖母将他托付给了养父母,董新良和郑金丽。

他也说到了这些年的生活,养父母对他很好,尤其是郑金丽,对他的照顾无微不至。

“师父,咱们的思路会不会从一开始就出现偏差了?”坐在副驾驶上的大龙看了看后视镜中的师父,“周姨被杀就是单纯被害,和小孙子阿胜压根没有任何关系,凶手另有其人?”

“动机,凶手的动机呢?”师父和大龙对视一眼,“按照你的逻辑,就像郑金丽所说的,周姨就是将孩子托付给他们抚养,他们走后,周姨被杀害埋井,这一切和他们没有关系,凶手另有其人。那么,凶手的杀人动机呢?”

“或许就是单纯**杀人,甚至是无差别杀人呢?”大龙仍旧反驳。

“任何人做任何事情,一定是为了满足或达成当下的一种欲念,包括杀人藏尸,不管是有预谋的财杀仇杀情杀,不管是分尸碎尸烹尸,还是单纯就地掩埋,都是有目的的。”师父继续道,“就算如你所说,凶手就是单纯**杀人,无差别杀人,他为什么将目标选定为周姨呢,到目前为止,我没有发现或找到这么做的动机。因此,在没有找到确切线索之前,我不会去凭空想象这么一种可能。”

“就算如您推测,凶手是董新良和郑金丽,他们夫妇杀人藏尸,拐走孩子。周姨和董新良都死了,现在知道当年真相的只剩下了郑金丽,如果郑金丽否认还好,我们还有追查的动力,现在倒好,她直接承认儿子董维元就是周姨的孙子。”大龙句句紧逼,“就算我们怀疑她,也只是怀疑,没有任何证据。”

师父不说话了,他点了一根烟,若有所思地看向窗外。

其实,大龙说得不无道理,甚至某种程度上,他说的就是事实。

即便我们怀疑董新良和郑金丽是凶手,可是案件已经发生超过了二十多年,很多相关人都去世了,很多相关事物也都改变了,想要探寻真相,也只能依靠询问和走访。

对于回溯案件,证人证言固然重要,但是现阶段,我们掌握的也只是边缘信息,缺乏关键性的指证。

或许,郑金丽也是想到了这一点。

或者说,她早在很多年前就想到了这一点。

她知道,一旦警方找到她,毫不知情的董维元很可能和她产生隔阂,甚至倒戈。

她也知道,一旦警方找到她,否认和拒绝只会露出破绽,不如大方承认,在没有更多证据的情况下,警方也拿她没有办法。

如果警方真的掌握了证据,早就将她抓捕了,不会找到她询问相关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