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伊莎贝尔突发奇想,想到那些野去处瞧一瞧,鉴于我在那儿有熟人,便请我当向导。我老大不愿意,因为巴黎的这种地方不喜欢叫外人进去参观,他们对此毫不掩饰,十分叫人扫兴。可是,伊莎贝尔非去不行。我提前告诉她,说那种地方非常叫人倒胃口,吩咐她穿着一定要朴素。我们很迟才吃晚饭,饭后去女神影院看了一个小时的短片。接下来,我先带他们到巴黎圣母院附近的一处地下室,那儿是流氓恶棍和他们的姘头常来常往之地。我认识此处的老板,他为我们安排位子,让我们坐到一张长条桌旁,同桌的顾客是几个不三不四的人。我为所有的人都要了杯酒,大家相互敬酒。屋子里闷热、肮脏,乌烟瘴气的。后来,我又带他们去了斯芬克斯舞厅,舞厅里的女人们穿着华丽却俗气,袒胸露怀,面对面坐在两张长凳子上,乐队奏舞曲时,她们便到舞池里无精打采地跳舞,一边用眼睛搜索中意的男人—那些男客散坐在舞厅各处的大理石面桌子旁。我们叫了一瓶未经冰镇的香槟酒。有些女人经过我们面前时,会给伊莎贝尔抛个眼色,我不知道伊莎贝尔是否明白其中的含义。
随后,我们又去了拉佩街。那是一条脏兮兮、路面狭窄的小街。一到这儿,你就会油然产生污秽下流的印象。走进一家咖啡馆,只见一个面色苍白、沉迷于酒色的年轻人在弹钢琴,另有一个倦容满面的老头在抚琴,还有一个吹萨克斯管的,吹出来的调子杂乱无章。咖啡馆里人满为患,好像一张空桌子都没有了。不过,老板看出我们是肯花钱的主顾,便毫不客气地把一对男女赶到另外一张已经坐了人的桌子旁,请我们在空下来的桌旁坐下。被赶走的那两个人很不服气,说了一些让我们难以入耳的话。舞池里有许多人—有帽子上缀着红绒球的水手,还有杂七杂八的男子(他们大多数都头戴帽子、脖子上围着帕巾);有半老徐娘,也有青春女子,一个个描眉涂唇(她们都没有戴帽子),下穿短裙,上穿五颜六色的罩衣。舞伴的搭配乱七八糟—有大男子和矮胖的小男孩跳(小男孩的眼睛化了妆);有身子干瘦、横眉立目的女人和染了头发的胖女人跳;也有男人和女人搭配跳。屋里弥漫着烟气、酒味和汗臭味。舞曲没完没了地奏着,人群散发着难闻的气味,在舞池里舞个不停,脸上的汗水闪着亮光,气氛严肃、紧张,有一些可怕的成分在里边。男客里有几个大块头,面相凶狠,但大多数男客都是矮个儿,显得营养不良。我看了看那三个乐手,觉得他们跟机器人一样,演奏起来死板生硬。我怀疑他们是否在起步时怀揣过梦想,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会成为大音乐家,引得人们从大老远赶来听他们演奏,为他们喝彩。即便提琴拉得不好,也得请人教,也得练习呀!这位提琴手十年磨一剑,末了难道就是为了屈身于这么一个肮脏猪圈里,为人家拉狐步舞曲,一直拉到次日凌晨吗?后来,音乐停止了,钢琴手掏出一块脏手绢揩揩脸。跳舞的人纷纷返回自己的座位,或无精打采,或脚步踉跄,或身子歪斜。突然,我们耳边传来了一声美国口音的叫喊:
“我的老天呀!”
只见屋子另一头有个女子从一张桌子旁站了起来。和她在一起的那个男子想拦她,却被她一把推开,然后她就摇摇晃晃走了过来。她已经有八九分醉了,来到我们的桌前,站在那儿,脚下有点立不稳,傻里傻气咧嘴笑着。她似乎觉得我们这几个人很好笑似的。我偏头望了望我的同伴们。伊莎贝尔木然瞅着她;格雷一脸愠色;拉里目瞪口呆,仿佛无法相信自己的眼睛一般。
“你们好呀!”那女子说道。
“原来是索菲!”
“那你把我当成哪一个了?”索菲咯咯一笑。她一把扯住一个从身边走过的侍者,对他说道:“文森特,去给我拿把椅子来。”
“你自己拿去。”侍者挣开她的手说道。
“你个坏东西。”她骂道,朝他啐了一口。
“T’en fais pas, 索菲,这儿有椅子。”一个油头粉面的大胖子喊了一声。那家伙坐在我们的邻桌,身上只穿了一件衬衣。
“想不到竟在此处碰上了你们诸位。”她说道,脚下仍站立不稳。“你好,拉里!你好,格雷!”她打着招呼,一屁股坐在了那个胖子放在她身后的一把椅子上。“来,咱们一起干一杯。老板!”她扯着喉咙叫了一声。
我留意到那个老板一直在盯着我们,此时闻声走了过来。
“你认识这几个人,索菲?”他问道。他对索菲说话,用的是亲昵的单数第二人称。
“当然认识,”她醉醺醺地大笑着说,“他们是我小时候的朋友。我要请他们喝一瓶香槟酒。你可不要给我们把马尿拿来。拿酒来,别喝了叫我们呕吐。”
“你醉了,可怜的索菲。”老板说。
“咸吃萝卜淡操心。”
老板抽身走掉了,心里乐得卖掉了一瓶香槟酒。我们为了安全起见,只喝白兰地掺苏打水。索菲用呆滞的目光盯着我,把我打量了一会儿。
“伊莎贝尔,怎么不把你的这位朋友介绍一下?”
伊莎贝尔把我的名字告诉了她。
“啊,想起来了。你到芝加哥去过。看你的样子,很有派头呢,是不是?”
“也许吧!”我笑了笑说。
对于她,我却是一点也想不起来了,其实这也并不奇怪,因为去芝加哥是十多年前的事情了,当时以及以后又接触到了许许多多的人。
她的个子很高,站在那儿,由于瘦,就显得更高了。她上穿一件鲜绿的丝绸衣衫,皱巴巴的,上面满是污痕,下穿一条黑短裙,头发染成了亮亮的红褐色,剪得很短,马马虎虎盘了一下,乱得像鸡窝。她把自己打扮得妖里妖气,满脸都搽了胭脂,上下眼皮涂成了深蓝色,眉毛和睫毛上抹了浓浓的睫毛油,嘴唇用口红染成了血红色。她的手脏兮兮的,指甲盖上涂着指甲油。她一看就是个**,比跟前的任何一个女人都显得下流。我怀疑她不仅喝醉了酒,还吸了毒。不过,无可否认的是,她身上有一股狐媚劲;她喜欢风情万种地把头仰得高高的,脸上的脂粉将绿眼珠子衬托得绿得惊人,尽管醉得厉害,却有一种厚颜无耻的**劲,想象得来是颇受下流男人喜爱的。此时,只听她冲着我们冷笑了一声。
“看来,你们都不太高兴见到我。”她说道。
“听说你来巴黎了。”伊莎贝尔有气无力地说道,脸上浮出的笑容冷冰冰的。
“那你为什么不给我打电话。电话簿上有我的名字。”
“我们来的时间不长。”
格雷赶忙解围问道:
“你在这儿过得好吗,索菲?”
“还好。你破产了,格雷,是不是?”
格雷一听,脸红得跟猪肝一样。
“是的。”
“真够呛。芝加哥那边恐怕日子都不好过。幸亏我逃了出来。上帝呀,那个天杀的怎么还没有把酒送来?”
“正朝这边走呢!”我瞧见一个侍者手举托盘,上面放着酒杯和一瓶酒,正顺着桌子间的甬道走过来,于是这样说道。
我的话把她的注意力吸引到了我身上。
“我那慈爱的婆家人把我踢出了芝加哥,说我败坏了他们家的名声。”她说完咯咯一笑,笑得野里野气,“现在我是靠汇款过日子。”
香槟酒送来后,倒进了杯子里。她哆嗦着手端起酒杯,把酒杯举至唇边。
“那些势利小人,去他们的吧!”她说完一仰脖子喝光了杯中的酒,然后望了拉里一眼。“你好像肚子里没有多少话要说的,拉里。”
拉里一直在观察着她,脸上一点表情也没有。自从她露面,他的眼睛一刻也没离开过她。此时听了她的话,他便冲她莞尔一笑。
“我本来话就不多。”他说。
乐手们又奏起了音乐。一个家伙朝我们这边走了过来,他个子比较高,长得虎背熊腰,大鹰钩鼻子,头发油黑发亮,嘴唇厚墩墩的,面容有点像“恶人”萨伏那洛拉。跟屋里的大多数男人一样,他没有戴衣领,上衣的扣子扣得紧紧的,显出了他的腰身来。
“来呀,索菲,咱们跳舞去。”
“走开。我忙着呢!你没看见我和朋友在说话吗?”
“J’m’en fous de tes amis. 叫你的朋友见鬼去吧!你跟我跳舞去。”
他说着一把抓住了索菲的胳膊,却被索菲甩开了。
“Fous-moi la paix, espèce de con! ”她勃然大怒,吼了起来。
“Merde .”
“Mange .”
格雷听不懂他们的话,但我看出伊莎贝尔却完全能理解他们的意思—奇怪的是,大多数讲究道德修养的女子对污言秽语很敏感,一听就懂。这时,只见她沉下脸来,蛾眉紧蹙,显出一副厌恶的表情。那人举起胳臂,张开他那只长满老茧的工人的手,眼看就要扇在索菲的脸上。就在这时,格雷从椅子上半抬起身子,恶声恶气地大吼一声:
“还不快滚蛋!”
那人住了手,气哼哼地瞥了格雷一眼。
“小心点,可可,”索菲奸笑了一声说,“他会要你的命的。”
那人看了看格雷的个头和体重,看得出他力大无穷,悻悻地耸耸肩膀,冲我们骂了一句脏话,灰溜溜地跑了。索菲醉醺醺地咯咯笑个不停。大家谁都没有说话。我又给她的杯子斟满了酒。
“你住在巴黎吗,拉里?”她喝干杯中的酒,问道。
“只是暂时的。”
跟一个喝醉酒的人说话一般是很吃力的。毫无疑问,没喝酒的与喝醉酒的交谈,总是谈不拢。我们跟索菲说了一会儿话,气氛别别扭扭,很是尴尬。后来,索菲把椅子向后一推,说道:
“我再不回到我的男朋友那儿去,他会气疯的。那是个爱生气的浑蛋。不过,感谢上帝,他**的功夫很棒。”
她说着,摇摇晃晃站了起来。
“再见,老乡们。欢迎再来。我每天晚上都在这儿呢!”
她挤进跳舞的人群,然后就消失了。伊莎贝尔那典雅的脸上冷若冰霜,挂着蔑视的表情,我看了差点没笑出声来。有半晌儿,大家谁都没有说话。
“这是个藏污纳垢的地方,”伊莎贝尔突然蹦出了这么一句,“咱们走吧。”
我付了酒水钱,也为索菲的那瓶香槟酒买了单。随后,我们鱼贯走出咖啡馆。人们仍在舞池里跳个不停,我们却看也不看便离开了。时间已过两点,我觉得应当睡觉了,可格雷说他肚子饿,于是,我建议到蒙马特高地的格拉芙餐馆去吃点东西。汽车启动时,大家都默默无语的。我坐在格雷身旁为他指路,一直把车开到了那家富丽堂皇的餐馆。餐馆的露台上还坐有顾客。我们进了门,要了鸡蛋、火腿和啤酒。至少从表面看,伊莎贝尔已经恢复了平静。她用一种夹枪带棒的口气对我表示祝贺,祝贺我竟然和巴黎那些乌七八糟的地方有来往。
“是你自己提出来要去的。”我抢着说道。
“反正我玩得倒是十分开心的,度过了一个美妙的夜晚。”
“糟透了,”格雷说,“想起来就叫人恶心。索菲也真够可怜的。”
伊莎贝尔不置可否地耸了耸肩。
“你能想起她来吗?”她问我,“你第一次到我们家吃晚饭时,她就坐在你身旁。那个时候,她的头发是原色,即浅棕色,没有染成现在的这种可怕的红颜色。”
我回想了一下当时的情景,记起了一个年龄不大的小女孩,一双蓝眼睛带点绿色,说话时把脑袋一偏,挺招人喜欢的。她并不漂亮,但活泼、坦率,同时带几分腼腆和唐突,让人觉得很有意思。
“当然能想起来。我当时就喜欢她的名字,因为我有个姑妈也叫索菲。”
“她嫁给一个叫鲍勃•麦克唐纳的小伙子。”
“那小伙子挺不错的。”格雷说道。
“在我见过的极为英俊的小伙子里面,他算其中的一个。我简直不明白他看上了索菲的哪一点。我刚结婚,她也结了婚。她的父母离异,母亲改嫁给了一个在中国工作的标准石油公司的人。她随父亲一家住在马文,我们经常见面。不过,她结婚之后,便淡出了我们的朋友圈。鲍勃•麦克唐纳是个律师,挣钱却不多。他们住在北区的一座没有电梯的公寓楼里。不过,这也没什么。他们相亲相爱,那种热乎劲真是少见。即便结婚已经有两三年而且生了一个孩子之后,他们上电影院时,还是像一对情侣—他搂着她的腰,而她把头靠在他的肩上。他们一时成了芝加哥谈笑的话题。”
拉里听伊莎贝尔说话,中间未置一词,脸上带着一种叫人捉摸不透的表情。
“后来怎么啦?”我问。
“一天晚间,他们开着自家的敞篷汽车返回芝加哥,孩子也和他们在一起。他们出去总把孩子带上,因为家里没人帮他们照料。反正索菲干什么事都自己来。再说他们也片刻离不开孩子。有几个醉鬼开着一辆大轿车,以每小时八十英里的速度和他们迎头相撞。鲍勃和孩子当场死于非命。索菲被撞成了脑震**,还断了一两根肋骨。大家千方百计瞒着她,不让她知道鲍勃和孩子已经死了。瞒到最后,也只好将实情告诉了她。据说,当时的情景可怕极了。她差点没发疯,哭天喊地,声音能把房子都震塌。不分白天和黑夜,都有人看着她—有一次,她差点没跳楼自杀。我们能做的全都做了,但她好像恨上了我们。出了医院之后,又把她送进了疗养院,在那儿疗养了几个月。”
“是个可怜的人呀。”
“一旦放松了监管,她就开始酗酒,喝醉了,谁要她,她就跟谁睡觉。她夫家的人身陷窘境。他们都是些老老实实的本分人,十分痛恨她的丑闻陋行。起初,我们还想帮她一把,但无济于事。你请她吃饭,她来时就已经喝得醉醺醺的了,不等散席便不省人事了。后来,她跟一些不三不四的人交往,我们只好和她一刀两断了。一次,她因醉驾而被捕。车上还有一个人,是她随便勾搭上的一个混混儿,结果发现此人是警方通缉的逃犯。”
“她靠什么生活呀?”我问。
“有鲍勃的人寿保险呢。和他们撞车的那辆车的车主上了保险,她获得了一些赔偿。但那点钱没多久便花光了。她挥霍无度,花钱如流水,不出两年就一贫如洗了。她的祖母不肯让她回马文去。她夫家的人说,如果她到国外定居,就给她寄生活费。我想,她现在就是靠这笔钱过日子呢!”
“这可真是命运的大轮回呀。”我说道,“想当初,我们国家把害群之马流放到美国去,而今你们美国则将害群之马送到欧洲来了。”
“我真是为索菲感到惋惜呀。”格雷说。
“是吗?”伊莎贝尔冷静地说,“我却不这么想。当然,那是一次沉重的打击。按说,我比任何人都同情索菲。我们俩可是知根知底的。不过,一个正常人总是能够恢复过来的。她一蹶不振,只是因为她有这方面的劣根性。她在本性上是不健全的。就连她对鲍勃的爱情都超过了正常的范围。假如她性格坚强,便可以重新爬起来,继续生活下去。”
“人和人是不同的……你是不是太严苛了些,伊莎贝尔?”我咕哝了一句。
“恐怕并非如此。我觉得应该保持理智,在看待索菲这件事上实在不应该感情用事。上帝知道,谁也没有我对格雷及两个孩子的感情深,如果他们死于车祸,我会发疯的,但迟早会重新振作起来。格雷,你是愿意让我重新振作起来,还是愿意叫我夜夜喝个大醉,然后随便跟巴黎的哪个混混儿上床睡觉?”
格雷的回答很妙,可以说是我听到他所说的最幽默的一段话:
“当然,我倒愿意让你穿一件莫利纽克斯服装店的衣服跳进我的火葬堆陪葬,只是现在不准这样做了。所以,我想你最好的出路就是打桥牌了。请你一定要记住:不要急于求成,不要一开始就出王牌,而应该等到手中有三叠半到四叠牌再说。”
此时不是时候,我不便向伊莎贝尔指出:她对丈夫和孩子们的爱是诚挚的,但并不怎么热烈。也许,她看出了我心里在想什么,于是略带挑战意味地问我:
“你是怎么看的?”
“和格雷一样,我为那女孩子感到惋惜。”
“她不是女孩子了,都三十岁的人了。”
“我想她的丈夫和孩子一死,就等于世界末日的来临。至于她自己会有什么样的结果,她已完全不在乎了,于是便陷入堕落的泥潭,酗酒和**。她认为命运之神对她过于残酷,于是便借此进行报复。她本来住在天堂,现在天堂失去了,却又住不惯平凡人的平凡世界,因此,绝望之余,一头钻进了地狱。可以想象得来:既然再也喝不上天界的琼浆玉液,那她情愿喝厕所里的小便。”
“这是你们作家在小说里讲的一套大道理。完全是无稽之谈,是瞎胡扯。索菲陷入泥潭,那是因为她喜欢那儿。丧夫丧子的大有人在,谁也不像她。并非一次事故就会叫人变坏;坏并不是由好变过来的,而是本身就存在。车祸冲破了她的防线,于是她就露出了本性。你可不要怜香惜玉,浪费你的感情,她现在这个样子,其实就是她的本来面目。”
在这段时间里,拉里一句话也没说。他似乎在思考着什么,我们的话恐怕并没有听进耳朵里去。伊莎贝尔说完话,一时谁都没有再吭声。后来,拉里开了口,声音古怪、单调,不像是对我们说话,而像自言自语,目光仿佛飘向了如烟似雾般的过去的岁月。
“记得她十四岁的时候留着长发,头发从额头朝后梳,在后面打一个黑蝴蝶结,脸上有雀斑,表情沉稳。那时,她是个谦虚、高尚、充满理想的孩子,什么书都喜欢看。我们经常在一起谈诗论文。”
“什么时候呀?”伊莎贝尔把眉头微微一皱,问道。
“哦,就是你和你的母亲出外从事社交活动的时候。我常到她祖父家,我们就坐在他们家的大榆树下读书,有时我给她念,有时她给我念。她喜欢诗歌,写了许多诗呢。”
“那个年龄的女孩子都喜欢写写诗,都是些蹩脚的歪诗。”
“当然,那是许久以前的事了。那时候,我不太懂诗,看不出来优劣。”
“那时候,你顶多十六岁。”
“当然喽,她的诗都是模拟之作,许多地方学的是罗伯特•弗罗斯特。不过,我觉得那么小的孩子能把诗写成那样,相当了不起。她心思细密,写出的诗很有节奏感。乡间的声音和气息—早春柔和的芳香以及干旱土地在雨后散发出的气味,都能引起她的共鸣。”
“我从来不知道她写过诗。”伊莎贝尔说。
“她守口如瓶,生怕你们会取笑她。她遇事比较害羞。”
“她现在可不害臊了。”
“我从战场上归来时,她几乎已长成个大人了。关于工人阶级的生存状况,她读了许多这方面的书,在芝加哥也有所耳闻目睹。她痴迷于卡尔•桑德堡的诗,自己也拼命写自由体的诗,反映穷苦人水深火热的生活以及工人阶级受剥削的情况。依我看,她的诗平淡无奇,然而却感情真挚,满怀同情之心,充满了热忱。那时,她想当一个社会工作者。她那种对公益事业的献身精神让人感动。我觉得她很有能力,头脑一点不糊涂,遇到问题不会感情用事,而给人一种纯洁可爱、心灵高尚的印象。那一年里,我们经常见面。”
可以看得出,伊莎贝尔越听越恼怒。拉里全然不知自己在拿刀子捅她的心窝,每说一句话,就像是用刀子在她的伤口上搅动了一下。不过,轮到伊莎贝尔说话的时候,她的嘴角却挂着笑容。
“她怎么会选中你,对你推心置腹呢?”
拉里用坦**的目光望了望她。
“我也不清楚。你们都是有钱人,而她家很穷,我和她都不属于你们那个阶层。我到马文去,只是因为纳尔逊叔叔在那儿行医。也许,她觉得我们俩在这方面有共同之处吧!”
拉里举目无亲。一般人都有些堂兄堂妹什么的,虽然并不熟悉,却至少有一种感觉,觉得自己是一个家族的成员。拉里的父亲是独生子,母亲是独生女;他的祖父是教友派教徒,年纪很轻时就在海上遇难,他的外祖父没有兄弟,也没有姐妹。在这个世界上,恐怕数拉里最为孤单了。
“索菲爱你,这些你可曾想到过吗?”伊莎贝尔问。
“从没想到过。”拉里笑了笑说。
“哦,她是爱你的。”
“拉里是战场上负了伤的英雄,当年返回故乡时,半个芝加哥的女孩子都迷上了他。”格雷以他那种坦率的语气说。
“索菲不仅仅是迷恋,还崇拜你。可怜的拉里,她的感情你难道一无所知吗?”
“我当然不知道。我也不相信。”
“也许,你把她想得太高尚了。”
“我仿佛仍能看见那个瘦瘦的小女孩,头发上扎了个蝴蝶结,表情严肃,读起济慈的颂歌来,声音有点发抖,眼里涌出泪水来,因为济慈的诗写得太美了。真不知那个小女孩今在何方。”
伊莎贝尔微微吃了一惊,带着迷惑不解的神情把拉里看了一眼。
“时间太晚了。我累得都不知道怎么样才好了。咱们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