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一

艾略特把马图林一家安顿在左岸自己那套宽敞的公寓里,于岁尾返回了里维埃拉。里维埃拉的这套房子在设计上适合他一人居住,无法再容纳一个四口之家,所以即便他想请那一家子来跟自己住在一起,也是办不到的。对此,他恐怕也并不觉得遗憾。他心里很清楚:凡是请客的,都愿意请一个独居的人,而不愿请由外甥女和外甥女婿相陪的人;至于他自己举办宴会(他在这方面是很费心机的),家里老有两个房客,也别指望能把宴会办得多么出色。

“他们还是住在巴黎要好得多,适应适应文明社会的生活。再说,那两个小姑娘也到了上学的年龄,我找到一所学校离公寓不远。那是个百里挑一的好学校。”

出于这个缘故,直到第二年春天我才见到了伊莎贝尔。当时,有些事情需要办理,得在巴黎待上几个星期,我便在旺多姆广场近旁的一家旅馆租了两个房间。我是这家旅馆的常客,不仅仅是为了图方便,也是因为这儿弥漫着一种情调。这是一所高门大户、年代悠久的房宅,围成一圈,中心有个院落,作为旅馆接客已有近两百年的历史了。旅馆里的浴室远远称不上奢华,抽水马桶远远不能叫人满意;寝室里放着铁架子床,漆成白色,上面铺着老式的白床罩,还有一面大衣橱,上边镶着镜子,所有的一切都透出一股寒酸气;不过,客厅里的摆设却精致漂亮、古色古香。长沙发和扶手椅是拿破仑三世那个追求奢华时代的产物,不能说舒适,但外观华丽,挺好看的。坐在客厅里,仿佛时光倒流,回到了法国小说家描写的久远岁月里。看一看玻璃罩里的那架帝国式时钟,我联想到了一位美丽女子,头发梳成小发卷,穿一件荷叶边连衣裙,一面望着时钟的长针,一面等候着拉斯蒂涅克的来访—此君是巴尔扎克笔下的一个冒险家,出身贫寒,终成显赫人物。巴尔扎克用几部小说的篇幅描写了他的人生经历。比安松医生也是巴尔扎克塑造的人物,那样栩栩如生,以至于巴尔扎克临死时还说:“只有比安松医生能救我的命了。”那位医生很可能来过这个客厅,为一个外省的贵族寡妇把过脉、看过舌苔—那寡妇来巴黎找律师打官司,偶染微恙,请医生看治。在那张写字台前,也许坐过一个穿撑裙的痴情女子,头发对中分开,正在给她的负心情人写一封情意绵绵的信;或者坐过一个愤怒的老者,穿一件绿颜色的双排扣常礼服,正在写信斥责他那挥霍无度的儿子。

抵达巴黎的第二天,我给伊莎贝尔打了个电话,说我五点钟去看望她,问她能不能请我喝杯茶。我已经有十年没有见过她了。一个脸色凝重的管家把我领进客厅时,她正在看一本法国小说。见了我,她起身迎接,握住我的双手,绽出灿烂、迷人的微笑。我和她过去见面顶多不过十一二次,而且只有两次单独在一起,但她让我立刻觉得我们是老朋友,而非泛泛之交。十年的时光倏然流逝,缩短了一个年轻女子和一个中年男子之间的鸿沟,我不再觉得我们的年龄存在着十分大的差距了。她俨然是一个见过世面的女子,语气委婉地对我说些入耳的话,待我如同龄人一般。没出五分钟,我们便坦坦****,无话不谈了,就好像我们是童年时的玩伴,经常见面,从没有间断过似的。此时的她处事泰然,落落大方,充满了自信。

然而,最叫我感到意外的是她容貌上的变化。在我的记忆中,她是个漂亮、活泼,一不小心就会发胖的女孩子。不知道是她意识到了这一点而不屈不挠地采取措施进行减肥,还是因为生孩子而产生了意想不到的可喜效果,反正她现在有一个人人都渴望具备的苗条身段。她的一身装束更突出了这一点。她穿着一身黑色丝绸衣,既不十分朴素也不十分华丽,我一眼就看出是在巴黎的一家顶级服装店定做的,被她随随便便、漫不经心地穿在身上,那股劲儿就好像她天生应该穿高档服装似的。

十年前,尽管有艾略特为她指点迷津,她的穿着仍不够典雅,而且那样的行头好像老让她觉得不自在。而现在,就是玛丽•路易丝•德•弗洛里蒙在跟前,也不能说她缺乏品位了。如今的她,就连染成了玫瑰色的指甲盖都是有品位的。她出落得更加水灵了。我觉得在我见过的女性中,她的鼻子长得最直、最美。不论在前额上还是在她淡褐色的眼睛下面,都看不见一丝皱纹;她的皮肤虽然失去了几分少女时期的清新光泽,但仍如凝脂一般;也许是使用护肤液、乳霜,以及面部按摩的缘故,她的皮肤如今显得滋润光滑、吹弹可破,独具一种魅力。她那清秀的脸庞略施粉黛,芳唇上淡淡涂了点朱色;浅棕色的头发按照当时的风尚剪得很短,并且烫过。她的手上没有戴戒指,这使我想起艾略特说过她把首饰都卖掉了;她的手算不上特别纤巧,但十分匀称。那个时候的女子白天喜欢穿短裙,我发现她那两条穿着香槟酒色长袜的腿修长,特别好看。许多漂亮女子坏就坏在腿长得不够好看。记得伊莎贝尔的一双腿在当姑娘时极不入眼,而今却变得异常美观。事实上,在过去,她的魅力来自大放异彩的健康、高扬的青春气息和亮丽的气色,昔日的那个漂亮小姑娘如今变成了一位如花似玉的美少妇。

至于她的美有几分靠的是素养、训练和修饰容貌,似乎并不重要,反正结果极其理想。也许,经过了苦心经营,她才有了这般绰约的风姿和娴雅的举止,但看上去却自然天成。我有一种感觉:她的美犹如一件艺术品,而在巴黎居住的这四个月用墨为其点上了最后一笔,使之脱颖而出。艾略特即便用最苛刻的眼光加以挑剔,恐怕也挑不出毛病来。我本来就不是个吹毛求疵的人,自然觉得她美压

群芳。

格雷到莫特芳丹打高尔夫球去了,伊莎贝尔说他不一会儿就会回来。

“我要让你看看我的两个小女儿。她们去杜乐丽花园了,应该马上就能回家了。她们都很可爱的。”

我们说这说那的,聊个没完。她说她喜欢巴黎的生活,说住在艾略特的公寓里十分舒适。艾略特临行之前,把他的一些这小两口很可能会喜欢的朋友介绍给了他们,现在他们有了一个很开心的朋友圈。艾略特要求他们按照他惯常的那种做法设盛宴待友。

“要知道,我们现在老摆阔,其实一贫如洗,想起来就觉得好笑。”

“真的一贫如洗吗?”

她咯咯笑了,这使我想起十年前她的那种轻松、快活,令人心情愉悦的笑声。

“格雷一个铜板也没有。我的进项很少,差不多跟拉里当年一样。那时候拉里想娶我,我不肯嫁给他,因为我觉得靠那点钱难以维持生计,殊不知我现在多了两个孩子,照样过日子。你说滑稽不滑稽?”

“很高兴你以幽默的眼光看待此事。”

“你有拉里的消息吗?”

“我吗?没有。你上次离开巴黎之前,我就再也没见过他了。他的朋友圈里,有几个我也认识,我还打听过他的情况呢。不过,那都是多年以前的事了。好像没人知道他的下落。他就这么蒸发了。”

“拉里在芝加哥的一家银行开有账户,我们认识该行的经理。经理说他时不时会从哪个怪地方开来一张付款支票—有中国的,有缅甸的,有印度的。他好像在周游世界。”

一个问题已经溜到了嘴边,我便索性说了出来。再怎么样,想了解情况,最好的办法就是开口问。

“你没嫁给他,现在后不后悔?”

她嫣然一笑说道:

“和格雷在一起,我感到十分幸福。他是个‘五好老公’。在经济大崩溃发生之前,我们的日子开心极了。我们喜欢同样的人,喜欢做同样的事情。他对我体贴入微。受到老公的宠爱,那感觉真好。至今,他都对我恩爱如初。在他的眼里,我是天下最棒的女孩子。你无法想象他是多么温柔和体贴。他对我的慷慨大度,简直到了让人觉得荒唐的地步。他认为天下没有我不配得到的东西。结婚多年来,他没有冲我说过一句刺耳或难听的话。啊,我真是太幸运了。”

我暗想她可能觉得这就算回答我的问题了,于是便转了话题。

“给我讲讲你的两个小女儿吧!”

我话音未落,就听见了门铃响。

“她们来了。你自己看吧!”

一转眼,就有两个小姑娘走了进来,身后跟着她们的保育员。伊莎贝尔先介绍我认识大女儿琼,然后介绍小女儿普里西拉。她们依次和我握手,同时微微鞠躬致意。两姐妹一个八岁,一个六岁,跟同龄人相比个头显高。伊莎贝尔个子就高,我记得格雷也是个高大汉子。这俩孩子的美仅仅是普通儿童的那种美。她们看上去身子骨比较单薄,有着父亲的黑发以及母亲的浅褐色眼睛。在生人面前,她们丝毫也不害羞,争先恐后地告诉妈妈她们在花园里都做了些什么。她们的目光紧紧盯在伊莎贝尔的厨子端来的可口茶点上—那茶点我们俩谁都还没有碰过。伊莎贝尔允许她们每人挑一块吃,这倒叫二人颇费脑筋,不知挑哪一块好。显然,她们对自己的母亲怀着深深的爱,叫人看了为之感动。母女三人在一起享受天伦之乐,构成一幅美好的图画。两姐妹吃完各自挑选的蛋糕,伊莎贝尔便将她们支走了。她们一声不吭,乖乖走掉了。我所得的印象是:伊莎贝尔把她们管教得十分听话。

她们走后,我又说了几句闲话,无非就是“慈母乖儿”那一类的话。伊莎贝尔听了我的一番恭维显然很受用,但样子有些淡然。随后,我问她格雷喜欢不喜欢巴黎。

“非常喜欢。艾略特舅舅留下一辆汽车给我们,所以他几乎每天都能去打高尔夫球;他还加入了旅行家俱乐部,在那儿打打桥牌。说起来,艾略特舅舅让出这套公寓供我们住,真是天降洪恩。当初,格雷精神崩溃,至今仍头痛欲裂。就是能找到工作,他也干不了。为此,他把肠子都愁断了。他想工作,也觉得自己应该工作,不能干活养家会叫他无地自容。他认为一个男子汉有责任工作,否则生不如死。一想到自己成了多余的人,他便无法忍受。我好言相劝,说休息休息、换换环境,可以使他恢复常态,好说歹说把他劝到了巴黎来。但我清楚,除非他能东山再起,否则他不会真正开心的。”

“这两年半,你们的日子恐怕是十分艰难了。”

“唉,想当初经济大崩溃降临时,我简直不敢相信那是真的。无法想象,我们竟会倾家**产。要说别人破产,我还能相信,至于我们……唉,实在让人意想不到。我一直到最后都心存希望,认为老天会拯救我们的。后来,致命的一击落在了我们身上,我觉得没法再活下去,无法再面对未来,一时间感到天昏地暗。有两个星期的时间,我悲痛欲绝。天呀,所有的家产都离你而去,今后再无欢乐可言,你所喜欢的一切都跟你再也无缘,那种感觉真是可怕极了……两个星期过后,我痛定思痛,对自己说道:‘见它的鬼吧,我再也不去想了!’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发过愁。没有什么可遗憾的。不管昨天是多么灿烂,如今过去了,就让它过去吧。”

“显然,住在上等住宅区的一套豪华公寓里,有一个能干的管家和一个厨艺高超的厨子,自己分文不用花,还可以给自己的瘦骨头穿上沙诺尔式女装店缝制的衣服,破产的痛苦是容易忍受的,你说是不是?”

“不是沙诺尔式衣服,而是朗万女装。”她咯咯一笑说,“十年没见,你可是一点都没有变。你是个愤世嫉俗的人,想必不会相信我的话的。也可能,我当初接受艾略特舅舅的邀请,全都是为了格雷和孩子。按说,有我那每年两千八百块的进项,我们一家可以在农场过得很好—种种稻子、黑麦和玉米,再养养猪。再怎么说,我也是在伊利诺斯的一个农场出生和长大的。”

“任你怎么说吧!”我笑了笑说道。其实,我知道她是在纽约的一家价钱昂贵的产科医院出生的。

就在这时,格雷走了进来。十二年前,我只见过他两三次,这倒是真的,但他结婚时的结婚照我还是见过的(艾略特把那张结婚照镶在一个漂亮的镜框里,和瑞典国王、西班牙王后、吉斯公爵签过名的各自的照片一同放在钢琴上面)。他的模样我记得很清楚。这时一见面,我却吓了一大跳。他的鬓角秃得很厉害,头上有一小块秃顶,一张脸又红又胖,都胖成双下巴了。多年来养尊处优的生活以及饮酒过量让他的体重大大增加,只是由于个子高,才没有叫他显得过分臃肿。但最能吸引我注意力的是他的眼神。我记得很清楚,当他前途无量无忧无虑的时候,那双爱尔兰人的蓝眼睛里充满着信任和坦率,如今我在那双眼睛里似乎只看到迷茫和惶恐。即便不了解内情,恐怕也能猜得到:一定是天降大祸,摧毁了他的自信心以及他对社会秩序的信任。我觉得他有一种自卑感,仿佛做了错事一样,虽则并非出于有意,却仍羞愧难当。显而易见,他的心理世界已经崩溃。他热情、礼貌地跟我寒暄,像是老友重逢一样满脸的高兴,但我却感到他表面兴奋和开心只是待客的方式,与他心里的感受并不相符。

酒水送来后,他为我们每人调了杯鸡尾酒。他刚刚打完两轮高尔夫球,对自己的球技颇为满意。在谈到其中一次击球进洞的经历时,他大讲特讲自己是如何克服了重重困难,整个叙述过程冗长、啰唆,伊莎贝尔却似乎听得津津有味。又过了几分钟,跟他们约了个日子请他们吃饭和看戏,随即我便告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