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 易

临淄城内靠近市集的某个大宅,最深处的院落中隐隐约约传来人语声。

一只鸟儿扑腾着翅膀落到院中的一颗大树上,将嘴里的虫子喂给鸟巢中唧唧叫着张嘴待食的雏鸟。这一窝鸟儿孵化了五只,为了喂养它们雄鸟雌鸟都离开鸟巢觅食了。这次回来的是雌鸟,它刚喂完一只雏鸟,不做停留便又马上飞走了。

如果是以前,这只雌鸟说不定会落在最高的树枝上,悠闲地给自己梳理一下羽毛,也许还会好奇地观察一下树下的屋子内那些人类的活动。

“李大人之事在临淄城的商人间已经传开了,鄙人佩服不已。”从屋子内传出的是一位中年男子的声音。

“阁下谬赞了,小生不过是运气稍佳,蒙承陶公错爱,侥幸得到陶公的那件宝贝。”屋子内另一位说话的人,声音听起来似乎非常年轻。

“李大人何必谦虚!临淄城中谁不知道陶公爱那件宝贝甚于己命,我等平日里想亲眼睹其风采尚不可得,却不想陶公将珍藏已久的宝贝转卖给了李大人,如何不让我等震惊佩服?”

“阁下资产巨万以计,只要阁下中意,天下还有买不到之物?小生窃以为,陶公所藏孟尝君之狐白裘,并非阁下真心欲得之物吧?”

“呵呵呵。”中年男子干笑了几声,并没有回答年轻人的疑问。

“小生今日到此,其实是想和阁下做一笔交易。”

中年男子闻言收敛了眉眼中的笑意,他注视着面前年轻的秦国使节,他看起来仅仅只有二十岁。而以他从商多年的经验,他感觉到年轻人口中的那笔交易一定非同小可。

......

“呵呵呵。鄙人一介贱商,每日只懂得与钱打交道,却也明白世上有钱买不到的东西。临淄城中陶公所藏的狐白裘就是其中之一。李大人能够买下陶公的宝贝,证明大人不仅有财,更有才!能够和李大人达成交易,是鄙人的荣幸!”中年男子双手抱拳,郑重作出了承诺。

“只需一日时间,第一批货鄙人当为大人准备妥当。”

李斯的脸上露出淡淡的笑容。如此一来,布局已初步完成。下完这一步棋,他将开始真正的大战。

当秦国的使节步出大宅的府门,早就等候在外的侍从张觅赶紧迎了上去。

如今他面对李斯的态度比起当初显得恭敬了许多。尽管他仍是不明白李斯的所作所为——明明已经完成了丞相交予的任务,为何还要逗留在临淄城?为何又要来拜访商人?这些张觅都得不到答案,不过好在他的焦虑症治好了,再多留一两天似乎也没有什么关系吧。反正那位大人的想法总是高深莫测,并不是他这样的下人能够揣度的。

张觅扶着使节上了马车,一主一仆坐在车厢内,很快离开了大宅。而他们前脚刚走,一位不速之客随即出现在大宅主人的面前。

中年男子震惊地瞪着不请自来的“客人”。他的家族数代为商,家资丰厚,平日里无论昼夜皆守卫森严,不知道他是如何突破守卫的视线进入到大宅深处的这间屋子内的。

对方的年龄在三十岁上下,身形魁梧,然而出现的时候却没有一丝声响,仿佛一只隐藏在暗处的豹子,悄无声息地靠近了猎物。

他的眼神冷酷,脸部的线条宛如坚硬的岩石,使他显得越发不近人情。在他的腰间挂着一把青铜剑,剑鞘上满布着嵌银的菱形花纹,泛着特殊的金属光泽,这光泽让大宅的主人心中一沉,只觉得眼前的男人极度的危险。

他很清楚,如果那个人有意要杀他的话,他根本来不及呼喊守卫。意识到这一点,他反而从最初的惊愕中镇静了下来。

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商人,而那个人看起来却不似一个普通的盗贼。

“客到此,不知有何事?”

凡是到这里来找他的,大抵都是为了一个利字。既然对方看起来暂时没有害他性命的意思,他不如开门见山地询问他的目的。

那人站在原处,与大宅的主人隔着三尺的距离。听到问话,他的脸上依旧没有什么表情变化,只是嘴唇一张一阖,缓慢地做出了回应。

“我家主人想跟阁下做一笔交易。”

“呵呵呵……”大宅主人的脸上露出了嘲弄似的笑容,他料想得果然没错,“天下想和我做交易的人多得很,不知你家主人拿什么资本来和我做交易?”

出乎意料的是,佩剑男子的脸上也露出了笑意,只是那笑意里全是渗人的寒意。他从怀中掏出了两件东西。

“凭我手中的这两件东西,能否和阁下达成交易?”

男人摊开的手掌中是一块如意玉佩以及一对装饰着珍珠的金珥。如意玉佩是由一整块上等的羊脂白玉所制成,在玉佩的正中间阴刻着一个字,细细辨认,可看出那是一个“祥”字。而那一对金珥,其上镶嵌的珍珠有成人的小拇指盖大小,光滑洁白,圆润细腻,宛如十五之月,幽幽有皎然之色。

仅仅一眼,大宅的主人便认了出来。那块玉佩是儿子出生之时他所赠送的随身之物,上面刻的祥字正是儿子的名字。而傅珠金珥则是新婚之时赠送给妻子的定情之物。这两样东西都是他特别吩咐匠人定做的,世上没有另外相同的了。

他因为生意的关系,一年中大半的时间长居齐国的临淄城,而妻儿随父母留在故乡宛城。本应在妻儿身上的物品如今却出现在他人手中,这背后的深意让他的脸一下子变得惨白。

他不由自主地向后退了几步,脑中不受控制地浮现出最坏的结果,那悲惨的画面几乎使他瘫倒在地,幸好手边扶住了一堵墙才勉强使他站立着。他沉默着,垂头靠在屋子的角落。不过很快他便再度抬起头来,脸上已经恢复了平静,尽管看向佩剑男子的视线中有着压抑的怒火。

“保证他们母子的安全,不管什么交易我都答应。”

佩剑男子缓慢地走近他,将手中的两件东西放到了对方的手上。

“阁下果然是个聪明人,不愧是天下第一的粮食商人。阁下请放心,与我家主人做交易,您一定不会吃亏。”说完这句话,他走出屋外,仅仅眨眼的功夫,他的身影便消失得无影无踪。

屋外大树上,一窝雏鸟拼命地唧唧叫着,而它们的父母,此时此刻不知道飞到哪里觅食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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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都邯郸,马服君府的习武场上,两人相对而立,仿佛两座雕塑,一动不动。四周的空气凝滞了一般,肃杀萧瑟。府中上下的男人们,只要手中没有紧急事务的,都纷纷聚集到习武场边观看这场在府中议论了整整一天的比武。

说是比武,实际上是不太恰当的。从男人的角度看,它更像是一场以生命和尊严为赌注的游戏;而在女人看来,这不过是在不公平的条件下进行的无意义的蠢事罢了。不幸的是,女人们不会跑到习武场上去阻止蠢事的发生;而男人们都跑到现场充当热情的观众了。

习武场中央的人,一高一矮,矮的一方是一个十二三岁的孩子,手中拿着一把木剑。高的一方是一位俊朗的青年男子,手中拿着的则是一把闪着寒光的真剑!

两人均保持着攻击的架势互相凝视着,表情肃穆,气氛紧张。

青年既没有因为自己以大欺小和手中更胜一筹的武器而感到羞耻或者流露出对对手的轻视,而那孩子也不因为自己处于劣势而示弱,武器上明显的不公平反而激发了他的斗志和想要取胜的欲望。可以说,场上两人的气势相当,在对方的剑没有刺向自己的脖子前,大概谁都不会认输吧。

自出任长平主帅的命令下达之后,因赵括本人的请求,赵王特别给予了十日的准备时间。如今十日将满,出征在即,他还有一个小麻烦要解决。这个小麻烦就是荆轲的纠缠。

“带我出征呗!”

“带我出征呗!”

“带我出征呗!”

……

无论他在府邸的哪一个角落,荆轲都会像幽灵一样突然冒出来,嘴里反复着同样一句话,让他不厌其烦。

“为什么?”

“当然是建功立业,出人头地。”

赵括只觉得太阳穴突突地疼。

“不行!”他回绝地非常干脆。他记得之前就已经明确表明过了态度:这事没得商量。

“为什么不行?你是在小瞧我吗?”所谓的人类的执念,在荆轲这个小孩身上表现得尤其明显,他是不可能因为对方的一句话就乖乖放弃的。

“我看是你在小瞧赵国吧?根据我国的律法,男子二十岁服兵役。紧急征兵的情况下,男子十五岁以上。赵国还不需要你这样的小鬼上战场。”赵括拒绝的语气中充满了一贯的调侃味道。

“年纪小并不等于没有实力吧?在稷下的时候,你曾经说过要跟着你就必须有足够的实力。我从齐国到赵国,并不是为了在你府中做一名杂役!!!我等了两年多,好不容易等到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

“好机会?”不想继续在这个问题上浪费时间而转身欲走的赵括,停下了离开的脚步。他回过头来,眼中不见了平日里戏谑般的笑意。

“战争非同儿戏。若把它当作成名捷径,恐怕你的眼前将是地狱般的光景。”

他话中的寒意让荆轲不由地打了一个冷战。不过荆轲的豪情壮志并不会因为对方的一句恐吓而熄灭。

“赵奢将军难道不是因阏与一战而扬名天下?即使前方是地狱,我也想去闯一闯呢。”

赵括的脸上没有表情,他只是冷冷地注视着荆轲,而荆轲也毫不示弱地回瞪回去。两个人的僵持并没有持续多久,

“少主……有来自齐国的消息……”王全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在这里。他瞄了一眼荆轲,又看了看自家的少主人,只是将来意禀明。不管两人之间因什么而起争执,显然他并不打算介入。

赵括收回视线,他心想还是处理正事要紧,便同王全一起离开。不想却被荆轲伸手拦住了。

“我知道你精于商道,我们做个交易怎么样?你带我出征,战场上我无条件帮你做事,只要不是让我代替你去死,什么事情都可以。要知道我可要留着小命做大英雄呢。”他反常地笑得一脸谄媚,让赵括觉得有些适应不良地恶心。

“呵呵,我赵括需要一个小鬼的帮助吗?”

“别忘了那次在牛山的洞穴中,可是你找我帮忙的。”

赵括的神情稍微有了些变化,他突然对这个交易产生了兴趣。

“要和我做交易,你得先证明你有没有那个实力。”

“怎么证明?”

“明日午后三刻,在习武场上,你若能用你手中的木剑接我三招,我就答应你所说的交易。”

“好,没问题!”荆轲不假思索地回答道。

他那时回答得干脆,却没有想到对决的时候对方手中的是一把锋利的青铜剑,战场上真正使用的那种剑。

“你不是想要上战场吗?如果连我手中的这把普通的剑都应付不了,不如早点把命留在这里好了。”赵括从剑鞘中拔出剑来,白刃上映着他没有温度的浅笑。

荆轲紧紧握着自己的那把木剑,他对自己的剑术有自信。据他所知,赵括基本上是不到习武场上来的,他从未见过赵括佩剑。作为马服君府的主人,剑术应该是会一些的,至于水平,他猜想,一定称不上高手。不过是接下三招而已,自己绝对没有什么问题的。

然而一交锋,他立刻知道自己错了。

对方的招式简单,毫无出奇之处。但正是因为简单,反而没有任何拖泥带水的多余动作,简洁迅猛,目标明确,出剑的速度极快,宛如鹰隼从高空俯冲而下,直扑猎物,简直让他措手不及。他勉强偏头避开,匆忙间用木剑格挡了一下,却因为对方的冲击力而失了重心,身体不受控制地向后倒去,好在他急中生智,借势连翻了几个跟头,才终于重新掌握了平衡。

他半蹲在地,一手扶住地面,心中叫了声不好。

对方根本不是他所想象的三脚猫功夫,他太轻敌了!

荆轲不知道,对方在稷下的好友,那个叫做毛渊的人,曾经对兵家首席弟子的剑术表示过由衷地赞赏。他们两人之所以会成为朋友,正是因为稷下的一场剑术比赛。

切!他还以为在剑术上马服君府里已经没有一个是他的对手了,想不到那个整天沉迷在买卖赚钱中的贵族少爷,还隐藏着这样的实力。

在习武场周围不断的加油声中,荆轲再度站起来,挥了挥手中的木剑,重新摆好架势。

他荆轲可不是那么容易就会认输的人。接下来,他要拿出全部的认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