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错、错、错……

她觉得自己像沉在一片深海里,不停地沉啊沉,她张着嘴呐喊,却像游鱼那样吐出可笑的泡泡。

那天以后,以沫便以学习忙,不能离校为借口拒见辜徐行。

那年高考,以沫发挥失误,不但没有考上梦寐以求的清华,甚至连一本线都没有过,最好的选择只剩下聿城财大。

高考放榜后,辜徐行代表辜振捷来了一次聿城,说给她联系了一所重点军事类院校,让她一起去北京。以沫拒绝了,她冷漠坚决地表示,她不想读什么重点大学,更加不想离开聿城,她只想陪在江宁身边,帮他洗衣做饭,照顾他的生活,尽好一个女朋友的本分。

辜徐行是在盛怒之下回的北京,大抵是被她气得冷心了,那以后他就再没找过她。

由于财大和聿城大学相隔甚近,江宁和以沫的交往越加频繁起来。慷慨大方的江宁经常以“社会实践”为由带以沫出去享受人生,以沫便给他洗衣服、洗臭袜子做回报。两人竟也相处得其乐融融。

以沫大一那年,江宁大学毕业。

毕业后,江宁决定放弃聿城的一切,去北京圆他的导演梦。

给他送行的聚会上,以沫调侃他:“没想到你对陶陶还挺长情的,这会儿又追去北京了。”

江宁沉默了好一会儿,很认真地说:“我已经放下她了。还记得那年我在水塔上跟你说的话吗?我是认真的。我等了你这么久,是不是可以给我一个准确的答复了?”

彼此串了这么多年的戏,其实早已把对方当做自己生命里最特殊的那个人了,如今旧事再提,不过是为了给这段关系一个维持下去的正当理由。

以沫答应了。她没有问自己爱不爱他,也不计较江宁是不是爱她,他们各自的爱都已在最好的年华里燃烧殆尽,能给彼此的只有不离不弃、莫失莫忘的相伴。

成了正式男女朋友的他们,不咸不淡地维持着这段异地恋:十天半个月地打一次电话,偶尔见面相聚。

江宁是个事业心很重的人,北漂的那几年,他格外努力地补习一个优秀导演该有的知识,他日夜混迹各大片场,从场记慢慢爬到副导演,再到导演。

因为外形俊美,他也演过几部商业片,渐渐在娱乐圈混出了点名。再往后,他开了一家文化公司,专攻影视相关产业。

几年忙下来,江宁陪以沫的时间加起来也没超过十天。

有时候,江宁自己也觉得这样的关系很奇怪,和谐却透着陌生疏离,与其说他们是情侣,不如说是结婚多年的夫妻。有一次,他在上海拍摄一部爱情片,坐在监视器后的他,看见恋爱中的女主角对男主角流露出一抹特别动人的深情微笑,身为导演的他忽然怔了一下——他似乎从没在以沫脸上见到过这种微笑,他也从未像男主角那样吻过她。

震撼之余,他专门挑了个下午赶回聿城,像是为了证明什么,他带以沫去开了房。两人心照不宣地坐在沙发上找了很久状态,然后手不是手,脚不是脚的接吻,吻得彼此都觉得尴尬。

江宁只好借坡下驴地装好男人,表示一切等到结婚之后再说。

两人都松了一口气,一起用了顿晚餐,然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事后,江宁怀疑自己是不是哪里出了问题,要说以沫不美吧,他混娱乐圈那么久,还真没见过几个女明星上妆前比以沫漂亮的。要说以沫没女人味吧,那也不客观。可是为什么一面对她,他那些风流倜傥、温柔多情就全跑去爪哇国了?

以沫却没有多心,依然安之若素地读书、生活,过着她的象牙塔生活。

至于辜徐行,他在大学毕业后就挣脱了徐曼的控制,去美国创业。

自此,以沫便和他烟水相隔,不复往来。以沫只偶尔从江宁口中听到一星半点他的消息:他在美国大获成功;应家族需要,他准备回国发展。

但是这些消息从未在她的心湖里引起过一丝半点涟漪,她已经切断了有关他的所有遐想,他留在她生命里的所有痕迹,就只剩下手机里那个永远不会亮起的名字。

四年了,如果不是管小潮那条短信,她真的会以为,他已经死在了她的记忆里。

2010年6月,以沫从聿城财经大学正式毕业。

餐馆做砸了以后,以沫他们三个再也没了折腾的力气,只好和所有毕业生一样,老老实实地奔走在各种面试中。

聿城虽离北京很近,但是工作不好找不说,薪水还特低廉。管小潮是他们三个中最先去北京的,美莎则很快找到了一份船舶公司前台的工作,只有以沫还高不成低不就地在外面飘着。

干了两个月前台后,美莎便嫌没前途想辞职。她好几次邀以沫一起去北京找工作,以沫始终咬定青山不松口。

美莎气得指着她的脑门骂:“你有那样一个哥哥,只要你肯向他开口,别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捞个好工作还是不在话下的吧?退一步说,你有一个那么优秀的潜力股男朋友不去投奔,偏偏要去那些不三不四的小公司受窝囊气,你脑抽了吧你!”

无论美莎怎么骂,以沫都是一副八风不动的平静样子。

美莎怄火得不行,拿桌子当她的脑门敲:“亲啊,你知道么,你是一能在死胡同里撞墙八百回的倔强生物……”

以沫则再一次向她展示自己唾面自干的超高情商。

因为缺乏工作经验,以沫最后进了一家小公司做会计,月薪两千,还不给上保险。

美莎冷眼旁观,看她能撑到什么时候。

不过,最终没撑住的不是物美价廉的以沫,而是那家坑爹的小公司。

那家公司倒得不声不响,连带着还拖欠了以沫一个月的工资。

那个春节,以沫过得相当窘迫。

把一切看在眼里的江宁终于在大年三十那天发了话,让她北上,去他的公司做会计。

正在包饺子的以沫顿了顿说:“我还是想自己努力,经营一份自己的事业吧。”

江宁也不跟她拧,轻轻握住她的手说:“什么你的我的?我的事业就是你的事业。你难道从没想过当我的贤内助吗?”

以沫语塞,迷迷瞪瞪地看着他真诚的脸。

江宁看着她的眼睛,心中动了一下,起身将她拉进怀里,试探性地吻了下去。

以沫下意识地想去推他,又像想起什么,推出去的手僵在了半空中。

他的唇游去她耳边,有些动情地问:“以沫,我们是不是该结婚了?”

以沫的呼吸生生梗住:结婚?

她完全没有就此做好准备,也从没想过这件事会这么快降临在自己身上。

“你有没有想过,我已经二十七了,是时候该定下来了。”

以沫僵僵地扭头看他,第一次意识到,原来他已经等了她这么久。她总以为自己还年轻,还经得起等待,却从未想过,自己蹉跎了别人的年华。

他们的婚期定在了“十一”,刚好可以赶上2011年的结婚潮。

那年三月,以沫去了北京,同行的还有欢呼雀跃的美莎。

从西客站出来时,美莎站在人来人往的天桥上,激动得两眼放光,只差没跟凯撒似的说一句:“我来,我见,我征服!”

以沫虽然答应了江宁的求婚,但她还是坚持靠自己的能力适应北京。美莎一方面觉得她脑袋被驴踢了,一方面又很高兴有个人跟她合租,分担生活费。

俩人在赶集网上找了一天,都没找到性价比高的房子,最后只能在通州合租个二十多平米的一居室。就这么个一居室,还榨干了她们的全部积蓄。

搬进去的当晚,两人并排躺在大**看天花板发呆,美莎歪着脑袋瞟以沫:“真奇怪呵,你放着男朋友的三居室不住,跑通州来跟我同床共枕,挤一个鸽子笼……咱俩到底谁的价值观出问题了?”

见以沫不答,美莎翻了个身,撑着下巴说:“以沫,跟你商量个事儿呗。”

“说吧。”

“我想去你男朋友的文化公司工作,你帮我跟他说说吧。”

“他的公司没你想得那么好。”

以沫就事论事地解释,江宁那个文化公司,听上去挺崇高,其实加起来不超过十个员工。他旗下签的艺人,都是不怎么入流的小歌手、小演员,公司员工的工作就是将这些艺人推向各种商演、饭局,为公司赚抽成。同时,他们还要负责向形形色色的有钱人拉投资赞助。总之,这是个人前风光,人后受罪的工作。

美莎听完后,默了半晌,信誓旦旦地说:“苦点累点无所谓,我的特长是什么?就是认识有钱人啊。你男朋友需要人帮他钓凯子,我需要一个平台,合理地接近那些凯子,我和他这叫双赢合作,一举数得啊。”

“注意文明用语。”

美莎才不管什么文明不文明,抓起以沫的手机递到她面前:“现在就给他打电话,帮我说和说和!”

以沫无奈,只好拨通江宁的手机递给她:“你自己跟他说吧。”

美莎抓过电话,用那种甜得发腻的声音说:“喂,江宁哥哥,我是陈美莎啊,我有点儿事想找你聊聊。”

说着,她在以沫恶寒的目光里走去了阳台。

二十分钟后,她将手机丢回给以沫,朝她抛了个媚眼:“成了!”

以沫不得不承认美莎是个高情商的人才。

签约进了江宁的文化公司后,她很快就褪去了新人的青涩,在工作中崭露头角。因为外表美艳,会讨好投资人,不到三个月,她就帮江宁的公司拉来了几笔大投资。江宁心花怒放之下,不但给她升职加薪,还把新电影的女三号给了她。

从那以后,江宁每逢外出都会带着美莎,俨然将她当成了自己的第一心腹。美莎也不负他的厚望,该帮他挡酒就挡酒,该给活跃气氛就活跃气氛,恨不得为他肝脑涂地。

说来也怪,只要带上美莎,江宁要谈的事情都会顺风顺水,马到功成。所以,江宁除了拿她当下属那样器重,还拿她当朋友那样交心。

就这样,美莎开始无处不在地出现在以沫和江宁的约会里。

有时候江宁约以沫吃饭,但以沫等到最后,往往会等来两个人。起初江宁还会解释,他和美莎一起谈工作,谈过了饭点,所以顺道带她过来吃饭。慢慢的,他就不解释了,好像他带着美莎来约会是很天经地义的事情。就算美莎本人某天没有出现,但是他和以沫的谈话主题还是离不开美莎。

以沫有些失落,相比美莎的能干,她显得太笨拙了,不但丝毫帮不上江宁,而且连自己的事业都经营不好。

她花了一个多月时间求职,才在一家美资500强企业里找到一份行政助理的工作。

500强的名声固然好听,但是薪水低廉,加班不断。以沫慢慢的才意识到,越是出名的公司越会仗着自身的品牌优势,剥削求经验的新人。

三个月工作下来,以沫对付完房租和交通费,几乎穷到日日食粥的地步。

反观美莎,她不但月月有结余,衣橱里还多出了很多一二线的大牌。每天出入高档酒店应酬的她,被各种珍馐佳肴养得艳光逼人,衬得以沫无比清寡。有时候连以沫自己都不相信,那么光彩照人的美莎居然是和她同处一个屋檐之下的。

这天下午四点半,北京忽降暴雨,白昼瞬间变成黑夜。

一时间,以沫的QQ群、MSN群炸开了锅,无一不是调侃末世降临的。

屏蔽掉工作群里的信息,以沫安之若素地制着表,等雨停。然而六点下班的时候,那雨不但丝毫没有停下的意思,反倒瓢泼似的越下越大。

临到要走,以沫才傻了眼,她没有带伞!公司离车站、地铁站都小有距离,她该如何回去呢?

不得已之下,她只好拨江宁的电话,不料电话却是关机状态。她看着外面雷电交加的天空,猜他是在取外景,不便在雷雨天开机,更加不便来接她,索性也关了手机自己想办法。

他二人间一向都有这种凉薄的默契,就像结婚数十年的夫妻,少了些甜蜜殷勤,多了些信任理解。

出了公司大楼,以沫才发现情况比想象中的还不乐观,大雨把马路都淹没了,肉眼根本看不清路面是什么状况。

大门外的走廊里挤满了人群,出租车接连被不怕淋的男人们抢走了,女人们见久等无益,也都撑着自己的小阳伞,义勇地往地铁口走去。

半个小时后,偌大的楼宇外,就只剩下几个和她一样没带伞的女孩了。

为方便打车,以沫走到走廊顶头的车库出口处站着,那里离大马路最近,也最容易找到机会。

她百无聊赖地看着一辆辆高级轿车从出口里出来,再看着它们从容不迫地汇入路面,心里袅袅升起些失落。

不久,脸刚才那些被落下的女孩都接踵被打车前来的男朋友接走了,孤身一人的以沫看着车库口的保安朝她投来的同情眼神,那股失落感就更加强烈了。

她以前并不是一个容易觉得失落的人,为什么一来到北京就全变了?她失神地看着瞬息万变的路况,想到同样瞬息万变的美莎和江宁,忽然有种迷失的怆然。

在这样一个城市,除了江宁,她还有什么呢?可是他走得那么快,她又那么迟钝,会不会有天就跟不上他了?当然,她也可以逼自己努力去追,可是她更怕追着追着,就把原来的自己丢掉了。

眼见心里越来越凄惶,她赶紧晃了晃脑袋,试图驱散满脑子的负面情绪。

这时,她身边缓缓驶过一辆白色轿车。看惯了大街上黑灰的车子,这样优雅的白便显得格外打眼。以沫禁不住多看了几眼,目送它汇入车流。

为了转移自己的注意力,以沫就刚才那辆车展开联想,会是什么样的人坐在那样的车里呢?公司老总,还是普通中层?她不会认车牌子,自然估不出车价,单觉那车好看,暗想什么时候自己也能买得起那样的车。

她的神思越飞越远,慢慢联想到了很多电影里的雨景,不知怎么的,她忽然想一张狗仔偷拍的已故明星张国荣的照片。那张照片里的故事也发生在这样一个雨夜,张国荣被大雨隔在了一座商厦外,等待爱人唐鹤德来接。由于香港交通堵塞,唐鹤德久等未至,反倒是闻讯的狗仔快一步赶来,藏在暗处偷拍张国荣的窘态。然而他意态淡然,默立一隅一直等着,很久,唐鹤德才姗姗而来,举着伞将他带进伞里,彼此没有解释埋怨,于伞下眼神交汇,相视而笑。

那张照片刚好就偷拍到了他们这经典的相视一笑。

在这相似的如晦风雨中,以沫生出一种感悟,也许,这世间最美好的爱情并不在那些轰轰烈烈、**气回肠的传奇里,而是在这样莫逆于心的相视一笑里。

她正胡思乱想着,身后忽然传来“滴”的一声车响。

她惊了一下,回头望去,只见刚才那款白色轿车又出现在了身后。

以沫不无遗憾地想:这么好看的车,原来竟是烂大街的款!

这时,驾驶室的车窗缓缓摇下,一张以沫最不想看到的脸戏剧化地出现在她眼前。

她目光闪烁了几下,本能地挤出温顺的微笑,叫了声“哥哥”。

“真的是你。”辜徐行难以置信地打开后排车门,“上来。”

以沫自觉没有推拒的余地,忙装作千恩万谢地躬身跑进车里。

辜徐行递了盒纸巾给她,目光深沉地问:“你什么时候来的北京?”

“最近。”以沫生怕他追问为什么来了北京不告诉他,忙岔开话题,“你……你怎么看到我的?”

“刚才扫一眼,隐约觉得楼下站着的人很像你,所以绕回来看看。”他将车子开上马路后,淡淡地说。

以沫心中微微一动,良久才问:“你怎么会在这里?”

辜徐行透过车镜看了眼她的员工胸牌:“江宁没跟你提过,我的公司也在这栋楼里?”

以沫勉强笑了下:“他没提过。”

下一秒,她已经开始在脑海中写辞呈了。

“你住在哪里?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以沫脱口拒绝,“在通州,离这儿太远了。你送我到地铁口,我自己去坐地铁。”

他深知她脾气,没有强求,往地铁口开去。不料车刚开到地铁口,就见黑压压的一群人被隔在了地铁口外,路面上的积水水漫金山似的在往地铁通道里喷涌。

以沫瞠目结舌地看着这一幕,开始有些相信大型灾难游戏末世危机OL全球公测的说法了。

辜徐行一言不发地将车退回到主干道,往反方向开去。

以沫有些紧张:“哥哥,这是去哪里?”

“不能走西城了,那边排水系统很差,等我们到了那边,可能会被堵死。”说着,他调开收音机,一边开车一边密切关注车况。

车外的暴雨越下越大,坐在后排的以沫根本看不见外面的路况,她不忍让他冒着这么大危险开车,只得说:“哥哥,我饿了,可不可以先吃饭再说?”

辜徐行听了,便依她的意思将车停在了一家江南菜馆外。

因顾忌以沫的哮喘,桌子上的菜式都很清淡,等到侍应生将招牌菜端上来时,外面的滂沱大雨已收了声势。

招牌菜是两例福禄海参,汤汁莹润腴滑,以沫看着那条黑糊糊的海参,却有些没胃口。

大学四年,她的口味被食堂养得很重很糙,就喜欢吃酸的辣的。于是,她无视满桌养身菜,就着一道菜里零星可见的辣椒,静静吃着饭。

饭桌对面,辜徐行依旧是坐姿挺直、温文尔雅的大少爷派头,好在他们曾经在一张桌子上吃过好几年饭,所以此刻的无话可说倒也不显尴尬。

以沫碗里的饭扒到一半的时候,辜徐行忽然停了箸,将她的那盏海参推到她面前:“趁热先把这个喝了。”

以沫瞄着那只海参,微微蹙眉,张口准备拒绝。

“不要挑食。都憔悴成什么样子了,还只顾着口味。”

他教训起她的语气数十年如一日的熟稔,好像完全忘记自己去年在聿城时,是怎么被她气黑脸的。

以沫强忍着恶心,舀起那条海参,低头闭着眼睛咬了一大口,快速嚼了两下就吞了下去。

她自欺欺人地以为他看不见这些小动作,准备一口把另外半截吞掉时,明察秋毫的他不悦地叩了下桌子:“细嚼慢咽!”

以沫只好一点点嚼着那条怪异生物,她不知道这个细嚼慢咽的度是什么,只好嚼到他发话“把汤喝了”时,才敢下咽。

监督着她把汤喝完,他才满意地轻轻颔首。

饭吃完后,辜徐行并不急着走,抬手端起杯子,抿了口柠檬水:“最近,一切都还好吗?”

以沫小心翼翼地说:“都还好,新公司的待遇不错,同事和蔼可亲。”

此话一出,以沫开始暗暗佩服自己撒谎不眨眼的功力。

辜徐行淡淡问:“你和江宁都老大不小了,定好什么时候结婚了吗?”

“定了十月。”

“也好。”

他的语气很平淡,听不出什么情绪。

以沫自己却意识到了不对,无论如何,结婚这么大的事,她居然都没有通知他和辜振捷,未免有些绝情。

沉默了良久,辜徐行意味深长地说:“以前,我总是觉得你不懂事,喜欢拿哥哥的身份压制你,管束你,现在看来未免有点关心则乱,以致你离我们越来越远。以后,你想做什么都由你,只要你幸福,我都会为你高兴。”

以沫没想到他会这么说,心里五味杂陈,她觉得他的某种执念断了——他再也不要管她了!虽然之前彼此四年未见,再见时也闹得很不愉快,但她从未想过,有一天他会真的放任自己不管。这种感觉让她很惶恐,一种立刻就要坠入万丈深渊的惶恐。

她收紧手,强笑着说:“辜伯伯和徐阿姨还好吗?”

“爸爸一切都好,只是常常会念叨你,想你回去看看他。妈妈……”

提到徐曼,辜徐行的眉头深深地锁了起来,有些无奈地说:“除了三天两头打电话催我结婚,其余的也都还好。”

他自嘲似的笑了笑,他大三那年,徐曼就开始催他结婚生子,见陶陶没了希望,便三天两头给他安排相亲,什么官二代、军三代,京城里待嫁的名媛闺秀,前仆后继地往他面前送。当年他去美国创业,也是为图个耳根子清净。如今,年逾二十七的他还是孑然一身,气得徐曼都不想理他。

以沫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问了出口:“你和陶陶……”

这时,辜徐行的手机响了起来,他抱歉地接起电话。

也只有在这时,她才敢放任自己的目光好好看看他。她不无遗憾的想,不知道什么时候,她才能坦坦****地对上他的视线,朝他会心一笑。

电话好像是在谈一个深夜应酬,辜徐行见推脱不掉,只好表示晚点再去。接完电话,徐行便招来侍应生买单,带着以沫出了门。

等到将她送到小区时,已是深夜十一点,以沫正准备道谢下车,就见江宁的车从后面超了上来。到了嘴边的话都压了去,她定定朝那边看去,片刻后,盛装打扮的美莎从副驾驶室下来,朝江宁飞了一个吻,然后摇曳生姿地往楼上去了。

直到目送江宁的车走远,以沫才和辜徐行道了别,快步朝楼洞里走去。

周一一上班,以沫就向人事递了辞呈。

人事部门收了她的辞呈,但是要求她按合约要求,再上一个月班,直到新的行政助理到岗。

除了她的顶头上司以外,没人知道她已经辞职,所以同事待她的态度还是老样子,什么跑腿的杂事儿都往她身上压。她也没有因为即将离职而消极怠工,默默在工作之余,帮她们分担打印、冲咖啡、叫外卖的杂事。

中午十一点半的时候,以沫的MSN上接到了十几个外卖通知,无一例外,全是三笑的便当。公司所在的大楼位于交通干线节点,附近根本没有像样的餐馆,只能叫最近的三笑外卖。三笑的便当固然便宜,但是吃在嘴里,基本上只能当做“我好歹吃过饭”的自我安慰。

以沫刚挂掉订餐电话,一个从卫生间回来的女同事立刻就横眉问道:“你怎么问都不问我就先订餐了?我还没订呢!”

以沫和气地说:“你想吃什么,我再补一个单。”

那同事似乎心情不佳,恼火地说:“说得容易!补的单起码要比刚才那个单晚十分钟送到,凭什么我干看着你们吃啊?你天天订餐,难道不知道写个单子,核对下人员?你是不是对我有什么意见,所以才故意撇开我的!”

以沫邻座的selina有些看不下去,笑着回了一句:“catherine只是友情帮我们订餐,有时候忙起来是会有疏忽的,要不我那份儿先给你吃。”

那个女同事拧着眉问:“你点的什么?”

“卤肉饭。”

“可我原本要点的是青椒牛柳啊。”

这时,以沫的座机响了起来,以沫一边补了句“我的青椒牛柳让你先吃”,一边接起了电话,却是前台有人找。

等以沫到了前台,发现找她的竟是二楼餐厅的外送人员。

这栋大楼里有内部餐厅,但不对外开放,只负责给各大公司的高层提供免费午餐。

以沫一头雾水地问:“请问找我有什么事吗?”

外送人员核对了下她的工作牌,将一个多层保温盒递给她:“上面吩咐每天中午都给您送一份午餐。”

“上面?”以沫愣了下,“是谁吩咐的?”

“是正泰集团的总裁秘书打电话要求的。”

以沫瞟了眼那个保温盒,果然印着正泰集团的LOGO和编号。

以沫心里有了数:“请问,正泰集团的老板是姓辜吗?”

“这个我也不清楚。”

以沫咬了咬唇:“我已经订餐了,这个我不能收,你回去跟他们说退订吧。”

外送人员一脸为难:“我只负责送餐、取餐盒,不负责订单的事情。”

见以沫还在犹豫,他又补了一句:“这是我们的制度,送餐单上有您的名字,以后就会天天送。其实,我们送一百份饭出去,收回来时,有八十多份都是没动过的。所以……”

以沫点了点头,接过他的饭盒:“我明白了。”

回办公室后,以沫一层层打开保温盒,标准的三菜一汤,莹白香软的米饭上还撒了一把黑芝麻,虽只是家常饮食,却看得见心思和功夫。

selina闻到香味,马上凑了过来:“你哪里叫的外卖?还有鸡汤!”

以沫正愁不知道怎么解释,selina已眼尖地发现了保温盒上的LOGO:“你吃的是总裁套餐啊!”

这一下,全办公室的人都朝她这边张望过来,纷纷用探究的目光打量她。

“还是正泰集团的总裁餐!”selina推了下眼镜说,“你不会是那边的卧底吧?哈哈。”

以沫有些紧张:“我……不是!”

“你还当真了,他们是做房产开发的,我们是做自动软件的,完全不搭界。”

“正泰那边怎么会给你送餐啊?”selina有些忍不住八卦。

以沫无从解释,只好三缄其口。

selina见她不答,自己找了个别的话题岔了开去。有条职场规则叫,千万不要得罪你身边的女同事,说不定哪天她就是你的老板娘。无论在职场上发现什么不合常理的事情,都不可有好奇心,存在即是合理,好奇杀死猫。

以沫一向是个务实的人,吃完那套午餐后,她字斟句酌给辜徐行发了条短信,让他取消自己的套餐。末了,她搜索了下正泰集团的背景,当她发现连这栋大楼都是正泰集团开发的之后,更加速了离开此地的决心。

那条短信,辜徐行一直没回,总裁套餐照例雷打不动地往她那里送。她见抗拒无门,也懒得矫情,直接笑纳了。

七夕那天,江宁带以沫去吃米其林三星。

烛光下,被总裁套餐滋养了十几天的以沫显得格外动人。

她一向情调欠缺,丝毫没有被眼前的浪漫打动,格外专注地吃着东西。江宁隔着烛光含笑看她。紧接着,以沫就跟言情电影女主角似的,从蛋糕里吃出了求婚戒指。

她还在愣神,已有演奏者拉着小提琴出现在背后了。

虽然场景烂俗,但是身临其境,以沫还是不免感动得热泪盈眶。

那天以后,结婚的事情便正式提上了日程。

他俩都是孤寡之人,不想呼朋引伴,铺张浪费,打算简单办个婚礼,然后找个惬意的国家旅行度蜜月。江宁一边找人装修新房,一边紧锣密鼓地寻找适合他们蜜月旅行的目的地。

见所有事情都被江宁包揽了下来,以沫一时间都不知道自己要准备什么,美莎倒比她还积极,不是拉着她做婚前塑形训练,就是帮她在淘宝淘各种婚纱礼服。

到了买婚纱这一步,以沫脑子里才切实有了“结婚”的概念。她在淘宝搜了下婚纱,觉得每件婚纱都好看,一天下来,她往购物车里塞了几十件不同款式的婚纱,临到敲定付钱的时候,她又觉得哪件都不对。她只得再去挑,再挑之下,她忽然发现那些婚纱全都不是她想要的。

她怔怔望着满屏幕的婚纱,生出了些有关婚纱和婚姻的感慨:很多时候,人可能不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却能格外清楚地知道自己不想要什么。

连挑了三天,以沫果断放弃淘宝,她翻出压箱底的救急金,重金请了师傅为自己量身定做结婚礼服。

知道这件事后,美莎像第一天认识以沫那样说:“真没想到,你那么随波逐流的人,大是大非上可一点不含糊!”

周五这天,以沫和美莎做完塑形训练出来,见时间还早,耐不住寂寞的美莎提议去三里屯泡吧。

以沫长这么大从未泡过吧,说不好奇就有点太虚伪了,她有点蠢蠢欲动。美莎见她态度松动,立马软磨硬泡上了:“以沫,姐姐,亲姐姐,一起去吧!你难道放心让我一个人去?”

以沫想了想,说:“那坐一会儿就回去,不喝酒。”

美莎满脸堆笑:“没问题。”

到了三里Village购物中心,俩人顿时被眼前的火树银花震住了。看着过往穿行的型男索女,以沫有些露怯,她觉得自己像是误闯入了一个不属于自己的世界。

美莎站在橙色大厅前的喷泉边儿上,使劲吸了吸鼻子,就像闻到了什么让她心神迷醉的味道。她扑闪着眼睛说:“这才是我想过的生活啊!”

望着周边各色潮店,两人一时都忘了泡吧的初衷,目不暇接地沿街逛了起来。

等两人误打误撞走到酒吧街时,已经十点多了。以沫站在五光十色的霓虹灯海里,下意识地抓紧了美莎的手,她不适应眼前这么强烈的热闹,僵立着不愿往前走。

身边,不断有路过的人朝她俩投去异样的目光,还有人**裸地盯着美莎的长腿看,末了,兴奋地朝她吹口哨。

“美莎,我们回去吧。”以沫不自在地说。

美莎的兴致刚被撩起来,哪里肯回去,忙敷衍道:“好不容易来一趟,起码还是要坐一坐,感受下吧?”

说着,她不由分说地带着以沫往一家地中海风格的酒吧里走去,结果刚进门,里面正在搞比基尼party,各个穿得无比清凉。两人识趣地退了出来,又换了另一家,结果刚进门,以沫差点没被惊天动地的乐声震得哮喘复发。美莎也意识到尺度大了些,讪讪带她去了另几家,无一不是喧嚣吵闹,充满性暗示的。

等到两人把整条马路压完,终于发现了一个门脸古朴文艺的地下酒吧。美莎觉得有戏,拖着以沫往地下走去。

进了门,气氛果然清净了许多,一个女子乐队深情地哼着一首爵士,星星点点的灯影里,坐着三三两两的年轻女子。

她们神色怪异地瞟了眼以沫和美莎,眼神里透着清高傲慢。

这个酒吧倒是很贴近以沫的想象,面对美莎征求意见的目光,她点头默许了。

两人在角落里选了个桌子坐下,点了饮料,零食,认真听起歌来。

坐了一会儿,以沫敏感地觉得这里的气氛不太对,四处都透着股暗昧颓艳劲儿,那些女孩不但高傲,而且散发着一种排斥她俩的气场。尤其是对桌,有个化着小烟熏的女孩,一直拿审视挑剔的目光看她,还有人不断回头瞟美莎。

两首歌听下来,美莎也发现不对了,和以沫不同,她反倒觉得这里的女孩都在嫉妒她漂亮,索性更加搔首弄姿,卖弄起风情来。

两人讨论了会儿以沫婚礼的事情,渐渐的,美莎有点坐不住了:她来酒吧,自然是为了展示风情,俘获男人的,可是等了半天,一个男人都没出现,她不禁有种锦衣夜行的失落。

像是忽然想到了什么,她朝以沫压低声音说:“以沫,咱走。”

以沫懵懵懂懂地看了她一眼:“这么快?

“哎呀,让你走就赶快走。”美莎不耐烦地抓起包包,作势要走。

“等我会儿,我去趟卫生间。”

进了洗手间,以沫觉得更加不对了,这家酒吧的洗手间装修得倒跟会客室似的,沙发上,好些女孩子态度亲密地挤在一起说话,见她进来,都拿古怪的眼神瞄她。那感觉,就像她是一个误闯吸血古堡的小羔羊。

她低着头匆匆进了洗手间,将门牢牢扣上。

至此,她终于意识到这里原来是一家女同性恋酒吧。

她不知所措地站在隔间里,有些心慌意乱。隔壁传来两个女孩的说话声,暧昧的笑声。以沫硬着头皮解决完内急,推门而出。与此同时,隔壁的门打开了,一个短发女孩嬉笑着把另外一个长发女孩推倒在墙上,两人毫不避忌地挡在路中间接吻。

以沫窘得直冒汗,进退无据地往她们那边看去,一眼之下,她倒吸了一口凉气,机械地吐出两个字:“陶陶……”

那个短发女孩闻声回头,顿时愣在了原地。

以沫下意识地往后退了一步,好像看见的是什么可怕的怪物。

桌子前,陶陶表情无奈地转着一个玻璃杯,先前那个长发女孩依偎在她怀里,充满敌意地盯着以沫。

以沫脑子里乱成了一锅粥,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这样的久别重逢,是她做梦也不敢想的。

美莎看着明艳不可方物,却做男孩子打扮的陶陶,一脸震撼。

造物竟是如此弄人,给了陶陶最完美的女性躯壳,却给了她一颗男人的心。

以沫连喝了几口绿茶,这才定下神来,问:“你什么时候知道自己是……拉拉的?”

“高一。一个女孩来追我,我居然不反感,出于好奇,我就和她交往了起来。后来我渐渐真的喜欢上了她。”陶陶不知所谓地笑了笑,“我妈为了分开我们,才把我带去聿城的。”

她知道以沫感情上一时无法接受,自说自话地掩饰着自己的尴尬:“那时候,我妈老骂我,我也觉得自己是有病的。我自问为什么就是不喜欢男孩呢?会不会因为周边的男孩都太脏,太不优秀呢?所以我决定找个最优秀的男孩试试,后来就找上小辜了。

“小辜很优秀,对我也很好,可我就是没办法对他有爱情的感觉。我知道完了,我的性向是改不了了。”陶陶将身体重重往沙发上一靠,望着天花板,呓语般说,“说起来,小辜真的是我命里的贵人。他知道我是拉拉后,并没有歧视我,一直帮我保守秘密,关键时刻还出来帮我挡桃花……记得那个王兴华不?他当年差点没把我缠死,都带兵来学校拦我了,要不是小辜的玫瑰花冰激凌,我怕是躲不过那一劫了……”

像有什么猝然在以沫心里重重地砺了一下,她神情僵滞地“嗯”了一声。

陶陶絮絮说道:“有年我和家里人闹翻,被扫地出门,要不是他收留我、开导我,我差点就去跟一个女孩同居了,后来才知道那女孩吸毒……你说悬不悬?”

恍然间,以沫耳边又响起了那年凌晨的短信铃声,那么刺耳,拖着长久不散的啸鸣。

陶陶后来说了些什么,美莎又说了什么,她一个字都听不清楚,耳边反复回响的只有三个字:错、错、错……

就像有千百个人忽然从她荒芜的内心世界里冒了出来,他们有的站在街角,有的站在路灯下,有的站在花圃边,有的站在窗户边,全都用嘲讽的眼神冷睨她,此起彼伏地对她念着:错、错、错……

那些声音越来越响,在她周身织成一张大网,将她紧紧束着,她被那声音吵得头疼欲裂,她想大声喝断那些声音,可是任凭她怎么张口,都发不出一丝声响。

她觉得自己像沉在一片深海里,不停地沉啊沉,她张着嘴呐喊,却像游鱼那样吐出可笑的泡泡。

在这森冷的水域里,她觉得自己的心跳越来越慢,越来越慢,她隐隐觉得自己可能要因此窒息。她绝望极了,又不甘极了,拼了命地挥动四肢挣扎,想要往上浮。

她大叫了一声,从梦中醒来。

“做噩梦了?”

身侧,捧着剧本在看的美莎淡淡地问了一句。

以沫她大口喘息了几下,面色惨白地坐直身体,点了点头。

“那家店派人把你的婚纱送来了。我叫不醒你,帮你签了。”美莎指了指左侧墙壁,“去试试吧。”

她的语气很冷淡,整个人也透着奇怪的安静。

以沫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件银色缎面束身婚纱静静挂在墙上,长长的拖尾扫在地上,就像一个被钉在墙上的女人。

以沫脚步虚浮地取下婚纱,抱着它走进卫生间,关上门的瞬间,她抬手飞快拭去眼角那一点点濡湿冰冷。

她费了很大周折将婚纱穿上,知名设计师悉心的裁剪将她的曲线完美地勾勒出来,她望着镜子里的自己,喃喃地自语:“实在是错得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