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方士传·刁蛮少女
张浔每日天不亮就起床。
他睡觉习惯不挂床帐,以便第一缕天光照到脸上时,就能睁开眼,多年来日日如此。册子上记载,留给他的时日已然不多了,每过去一日,便减少一日。
张浔拿着昨日新采的药材路过偏房时,里面一丝声响也没有,看来子雅还在睡。
他走进炼药房,不多时,方士院徐徐飘出苦药味,宫女太监都绕着走。
“喂,妖怪。”
张浔坐在药炉子旁边,一抬头,见皇子殿下正探出半张脸。
“殿下何事?”
李成蹊捂着鼻子走进来,神情像个小心翼翼来见夫子的孩童:“今天还要我喝苦水啊?”
张浔望着咕噜咕噜作响的炉子,平静回答:“不是水,是药。”
“药不是给有病的人喝的吗?你别唬我,这点我还是知道的。”李成蹊也不嫌满地药粉,大大咧咧地一坐,今个儿给他洗衣的宫女又要头疼了,“我都知道。”
“您都知道什么?”
“你们表面上对我好,背地里总说我坏话,说我有病,我才没病。”李成蹊一脸天真地歪头,“喝了药,你们就觉得我没病了吗?”
“当然不是。”张浔不会哄这位疯疯癫癫的皇子殿下,坦然道,“您的病,您想让它消失,它自然就会消失。”
“什么意思啊?”
李成蹊瞧见一串红艳艳的果子,信手抓起来想吃,被张浔一把夺过去,顿时不开心起来:“你能吃,我吃不得?”
“这个直接吃,会死人。”
李成蹊似懂非懂地坐在旁边,看着张浔炼药,过了一会儿,他忽然语气纯真地抛出了一个问题。
“妖怪,你知道这么多,不怕死吗?”
张浔正拎起药壶,缓缓将苦药倒入碗中,他微微扬起唇角,笑意凉薄:“不怕,生死有命,对我来讲,一切都是早已注定好的。”
李成蹊坐在地上,仰头望着他的侧脸,这位皇子殿下其实容貌俊朗,不输两个皇弟,不说傻话的时候,便分外符合他的身份,甚至成为京城女子的闺中梦里人也说不定。
只是他的名字,对于天下人来讲极其陌生,多数人只知李坤李昭,却并不知幽宫之中,还有这么一位痴傻的皇子。
张浔端着碗递过去。
“饶了我吧!我把这个给你,你今天别给我吃药了,行吧?”
李成蹊连忙跳开两步,挥舞着双臂抗拒,又从衣襟里摸啊摸,抛出一枚玉扳指。张浔却退后半步,没有伸手接,玉扳指叮一声响,掉落在他脚下。
天光自屋外投射来,将玉上四字照得清清楚楚。
哗啦——
张浔手中药碗一滑,忽然摔落在地,汤汁飞溅,溅了他满靴。
李成蹊吓了一跳,继而想到不必喝苦药,脸上忽而又露出些喜色,飞快地往外跑,将刚出卧房的沈白撞得一趔趄。
“祖宗哎,你可慢点儿……”
炼药房内,张浔低头望着地上的玉扳指,在一地药碗碎片中缓缓低下身,将它拾起。
玉身圆润通透,巧妙地雕刻成印章模样,字纹缝隙间依稀凝固着朱砂色。
如同未干涸的血,旧的未褪,新的又染,层层叠加,无法褪色。
看见这玉扳指的同时,一阵刻入心底的恐惧忽然席卷了他,那是他在孩童时便深深体会过的,恐惧死亡的阴影。
这一枚小小的玉扳指,为何会给他带来这样的恐惧感?
向来自诩知天命,所以不惧死,可原来在死亡的阴影来临之时,他与众生都一样会战栗。
册子上却没有记载只言片语。
张浔将它放在炉子旁,决定不管它。
“有人在雁郡附近寻到一块玉,不方便挪动,让咱们出宫去看看……”
天光顺着门扉大敞洒入屋内,沈白撑着伞,推门走进来,看见炼丹房内的光景,微微一愣:“碗怎么碎了?”
张浔的动作不快不慢,将碎碗一片一片拾起来,放在炉子旁,这才闷闷回应一声:“手滑。”
这闷骚方士似乎心情不好?
罢了,这人一直这样,跟闷葫芦似的。
“咦?”沈白眼尖,顺手拿起炉子旁的玉扳指,“这小东西怎么在这儿?明明被那老太监给弄走了。”
“你的?”张浔一抬眼皮,“殿下方才不喝药,贿赂我。”
“算是吧,这小玩意可帮了大忙,眼下居然又回来了。”沈白打量着扳指,笑吟吟地把它往张浔面前一递,“不过对我已经没用了,既然送你,那便是你的东西,收着吧。”
张浔静静看了玉扳指一会儿,又看一看沈白。
这是子雅送给自己的东西。
此物带来的恐惧感忽然消散许多。
他接过冰凉的玉扳指,低头收入袖中,难得地露出些许笑意:“好。”
“快走吧,马车在外面候着呢。”沈白急着赶路,已匆匆撑起伞往外迈去,若他留意,便会发现这抹笑容竟泛起暖意,“咱们早去早回。”
沈白不曾留意。
天光乍亮,寸寸升起,宫廷方士出行,不少好事者在大道围观。
与二人进宫之前的寒碜不同,老太监早已让太仆寺配一辆马车出行。两匹高头骏马拉车,轿帷料子暗纹浮动,俨然是打皇宫出来的气派,阐释了何谓权贵出行,家家户户都冒头来看。
沈白将收拢的伞放在腿上,坐在张浔对面,拨帘往外望去。居然还有四个带刀侍卫随侧,真是做足了排场。
如今张浔可谓平步青云,宫廷方士出行,自然不能砢碜了皇宫的面子,除此之外,自然还有另一层目的。
“马车接送,侍卫随行。”沈白感慨道,“皇上还真怕咱俩跑路啊。”
张浔点头不语,怕是还在想未完成的药方子。
从市井喧哗声穿过,马车一路出了城门,雁郡距京不远,只消半日便能到。来时听老太监说,是当地一户财主发现了璞玉,不敢私藏,连忙献给官家,当地郡守亦不敢拖延,快马加鞭上报给了京城。
此行其实并无多大意义,只是装个样子去看看,真正寻到玉的时间,二人都心知肚明——利贞十二年前后,加上制玉,玉盘既成,便已是利贞十四年了。
张浔静静思索着那些尚未试验的药材,留给他的时间不算太少,但也绝不算太多。
但子雅不会陪他这么多年。
张浔从思绪里暂时脱离,没头没尾地问了句:“子雅,你不会一直留在此处,是么?”
“留在此处?”沈白微愣,随即才明白他指什么,如实回答,“不会。”
任务有时间期限,越快越好,不可在无价值的时间线耽搁,他当然不可能在古代待上好几年。
“何时会离开?”
离开……
沈白望着马车外缓缓倒退的光景,沉默片刻,只答:“我会再回来。”
说到底,他们只是纵身局外的穿梭者,纵然这段历史的人情世故交织出丝线,层层来纠缠人的四肢,他也要斩断这些外物,继续前往下一段时空。
张浔闷闷道:“你下次再来,我把册子交给你。”
下次,指的自然是利贞十四年,到时一切将尘埃落定。
历史车轮缓缓往前滚动,碾压过无数古人的尸骨,下一次见面,再离别,恐怕即是永别。
一路沉默。
马车驶至雁郡,过了牌坊,缓缓停下,沈白正困惑,忽然外面有中年男人的说话声。
“迎接来迟,还请高士勿见怪。”
二人掀帘下车,见一身着官袍的中年人领着随行官员们,恭恭敬敬候在马车前:“下官乃本郡郡守,高士屈尊前来,实在令小郡生辉,惶恐惶恐。”
本朝皇帝自乱世回朝不久,权力未集中,导致郡守兼管军政,官职较大。只不过雁郡的辉煌早已被乱世一并带走,渐渐衰败,这郡守的实权便也随着减弱,阵势颇有些寒酸。
张浔微微点头,不语。
“那璞玉就在钱财主府上,高人一路奔波,来时可用过膳?下官已备好酒菜,不如先……”
“办事要紧。”张浔目不斜视,迈步往前走。
不愧是皇宫来的方士,够孤傲,够清高,郡守老爷与同行的官员不禁心生佩服,暗暗心痛着准备好的一桌好酒菜,赶紧领路:“走,走!”
众人簇拥着高人张浔往前走,却没人招呼另一位。沈白撑起伞,默默跟在后面,看来自己被当做随从,给人无视掉了。
“高人看完玉,在郡内稍作停留?下官早已备好……”郡守套近乎。
“不必。”张浔面无表情。
“这雁郡啊,虽小,却是五脏俱全,毕竟在当年也是数一数二的繁盛之地……”郡守不死心,继续套近乎,妄图让求得高人在圣上面前美言几句,忆起自己这弹丸之地来。
张浔丝毫不曾会意,不大懂他为何要对自己唠叨这些,一路心不在焉地敷衍着:“唔。”
沈白瞅着官老爷一行人的阿谀神情,又扫一眼张浔清高的面色,险些噗嗤笑出声。
什么清冷高人,分明就是个十足的宅男,离开册子指引,见了外人,连话都不会说。
没人奉承,倒也落得清闲,他随意地看看四周。
才短短半个月过去,雁郡竟荒凉了许多,半路不见几家摊贩,百姓们隐有面黄肌瘦的迹象,与半月前各路人士云集的盛况大相径庭。
大抵江湖人士们对宝贝的传闻已死心,不再来寻宝,此地也就清冷下来。
“请进,请进!”钱家府邸前,迎着个衣冠阔绰的胖子,笑眯眯迎贵客们进门,看来便是那钱财主。
沈白随一行人进府,绕过影壁,见院中央放着一尊成年男子腿肚高的大石,乍看朴实无华,细细看去,这石色如秋梨,似乎暗藏些门道。
钱财主早早命人布了红木桌椅,又备好茶水,沈白刚坐下喝了一口,立刻有美貌侍女端上糕点。他笑着推辞,见张浔这闷葫芦不打算言语,便问:“这块石头,便是您说的美玉?”
在场还候着几个手拿剖玉工具的健壮小伙,听闻沈白这一声“石头”脱口而出,想来便是一窍不通的外行,纷纷笑起来,被钱财主严厉使个眼色止住。
“正是,您有所不知,这石中藏玉,需剖开才知,所以也名叫璞玉。”能跟方士高人同行的随从,必定也不是常人,钱财主没有丝毫怠慢,“草民也是无意间发现此玉璞,不敢藏掖,听闻圣上寻玉治病,草民实在担忧啊。”
若真是圣上要的,以后钱家的荣华富贵还成问题?怕是不想锦衣玉食都难喽,钱财主心里美滋滋。本地郡守向来喜爱这些玩意,哪怕不是圣上要的,还能卖给郡守老爷,拉个人情。
他见贵客皆入座,大手一挥,吩咐小伙子:“剖玉,别让大人们等急了!”
几个小伙子往手上啐口唾沫,抡起工具朝着璞玉凿去。四座皆睁大了双眼,沈白没见过剖玉这等新奇事儿,也好奇地观望过去。
天光划过刀锋,极耀目,那沉重的宽刀砸下,将璞石齐齐削开平滑一角。
玉壳轻薄,里面果真有洁白玉色流动!
那郡守识货,眼睛发亮,连连惊呼:“好,好!”
“高士,您看这玉如何?”他喝口茶水故作镇定,执杯盖的手指却微颤,望向张浔。
“开至这种程度,还无法判别。”张浔对美玉兴致缺缺,不过册子上写,此番虽是来过场子的,却也不能太敷衍了事,不然被皇上当做神棍就糟了。
“再开!”钱财主兴奋出声。
四座一时屏息,忽然被院外一阵喧闹声干扰。
“住手!这是我家的璞玉——”
尖锐的呼声自院外响起,少女声线清脆,划得人耳膜发疼。
钱财主的脸色阴沉了些。
在众人错愕的目光里,一布衣少女强闯过家丁的看守,直接冲了进来,伸手便夺小伙子手里的宽刀,小伙子们哪见过这架势,吓了一跳,护着刀后退。
“拦住她,快!”
家丁们匆忙赶来,抓住那少女的手臂,把她往府外拽,少女动作敏捷地一扬袖,霎时土黄粉末飞了漫天,场中一片咳嗽声。沈白只觉气味自鼻腔里刺来,不禁也跟着连连咳嗽。
张浔以袖掩口鼻:“雄黄粉……”
“这明明是我爹寻到的璞玉,老爷你欺他眼盲,在开玉时用一块劣玉调换了去!”
雄黄粉末渐渐被风吹散,沈白学着张浔抬袖掩面,疑惑地抬起头,见那少女黑眸明亮,肤色麦黄,正气势汹汹地叉腰站在院里,架势倒像是来讨债的:“这明明是我家的璞玉,欺压平民百姓,这就是钱老爷你的作风?”
好凌厉的少女。
如此重要的场合竟被一介民女干扰!
郡守快速地扫一眼皇宫贵客们,见张浔面色如常,暗暗松了口气,语气从激动转为阴沉,冷冷丢下一句:“钱老爷,怎么回事?你解决下吧。”
郡守老爷明显脸色不悦,又是当着皇宫贵客的面,不便直接让家丁把这民女扔出去。钱财主额上冷汗直冒,眯起小眼睛,勉强挤出个不好看的笑容:“你是……赵家的女儿?怎么如此不懂事。郡里大人物都在呢,你若有什么意见,私下里说嘛,成不成?”
他对众人赔笑:“这小姑娘年纪轻轻没了爹,脑子不大好使,大家见谅,见谅啊。”
“你说谁脑子不好使?”少女却实在不知趣,一挑眉:“私下里说?我们百姓说话,何时要沦落到私下里才能说了?钱老爷,你逼得我们家破人亡,就不怕鬼魂夜半来寻你?”
“家破人亡”这等惊心的字从少女口中吐出,不染凄凉,反而铿锵有力,她气场太过盛气凌人,在场家丁们竟不敢前来动她。沈白则一头雾水,究竟是财主迫害民女,还是这姑娘真的是个脑子不清醒的?
她话说得过重,钱老爷挤出的和颜悦色统统收了回去,严厉道:“ 哪有的事?够了,此地不容你放肆!”
“我若不放肆,岂不是同我爷爷一样被老爷打压?在病榻上连治病钱都没有!”
一场闹剧啊。
无论这少女与钱财主发生过什么恩怨,都是古代必然发生的桥段,不归他这个现代人处理。沈白不打算插手,揉揉额头,拿着茶杯望天,扮演一个高高挂起的宫廷使者形象。
钱老爷的下句话,却让他心头一跳。
“那老神棍的病,与我钱家有何关系?他分明是寻宝之后才染上的,郡里人谁不知道?”
老神棍?寻宝?
他还记得老道士当时无意间说过的话,说自己还有个孙女,这个孙女莫非就是眼前这少女?
“慢着。”
糟乱声停顿。
众人目光聚来,沈白思索问道:“你爷爷是不是穿黄色道袍的那位?他病了?”
少女面露诧异之色,眨着明亮的眼睛望过来,不似个疯子:“你认识我爷爷?你是谁?”
雁郡可真小。
不过那老道不是什么好人,狡猾得很,这少女来这儿胡搅蛮缠一番,也不知有何目的。
沈白在心里叹口气,拍拍衣上的雄黄粉,语气尽量官方:“我们是宫里来的方士,姑娘,你这是耽误公事。”
“宫里,宫里……”到底是个布衣百姓,少女一听宫中来客的名头,果然面露惧色。沈白松了口气,不料她立刻冲过来几步,纠缠不休地出声:“皇宫来的人权力都很大吧?我、我没有骗人,我领你们去看看爷爷,我家离这儿不远……”
目的是给爷爷治病?
“胡闹,荒唐!”钱老爷大怒,“来人,把她赶出去!”
家丁们受命赶来,将她往外拖,少女却一把抓住沈白的衣袖,抬起头,语气忽而服软:“求求你,大人……”
这一个身份悬殊的冒犯动作,不光钱老爷脸色铁青,一旁的郡守老爷紧皱的眉头也是跳了跳。
少女终究不敌家丁的力气,被几人合力往外拖去,她拼命地挣扎着,口中仍不住嚷嚷:“大人,大人!”
沈白沉默望过去,看清这凌厉少女此刻的神情,微微一怔。
她的目光,竟像是抓住了一线希望,那是神志清醒之人才有的眼神,由于过度绝望,才显得疯癫。
是走投无路到何种程度,才会乱投医一般,把希望随意投在陌生人身上?
看这少女的架势,一时半会儿璞玉是剖不了,倒不如顺着她的意思……去看看究竟?在女子的哭喊声里继续工作,不是他的性格。沈白正犹豫,袖子忽然被人拽了下,张浔压低声音:“莫做多余之事。”
沈白低声反问:“那你看她这么僵持下去,咱们能尽快看完玉回宫么?”
“对不住对不住,耽搁了大人的时辰。”那边钱财主擦擦额上冷汗,一挥手,“大人见笑了,怎能因一个民女劳烦尊驾?快,继续开玉!”
少女拼命挣扎着,视死如归,高喝道:“想开玉,那就先杀了我!”
张浔与沈白对视半晌,不语,微微一点头。
“慢着。”
见沈白一抬手,家丁们微愣,连忙放开少女。
“姑娘,我们随你去看一眼,你就莫再闹了。”
少女没想到沈白会改变主意,反而有些呆愣,抬头望着他。
张浔起身,随他一同径自往院外而去:“走吧。”
少女睁大眼睛,眸中浮起惊喜之色,连忙给两人领路。她太兴奋,不曾注意那个瘦高的方士眼中思绪,他仿佛遥遥望见了被命运铺好的前路,而那前路,定是带着几分凄凉。
一抹恻隐从他刻薄的眼里划过,瞬息即逝。
册子记载,因这少女的突然现身,他与子雅将走上两条截然不同的路。
这个环节终究无法避免。
钱财主眼见两人随少女走出去,不好派人拦下,欲言又止。
他脸色渐渐阴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