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小豹子要走了
狼群昨夜的一场盛宴之后,很多小型食腐动物趁着夜色来吃狼的残羹剩饭,当金色的朝阳洒满河滩的时候,那遍地的血肉已经被吃掉了一大半,只剩下一些里狼群比较近的实在吃不下的野羊、狍子等中小型食草动物的尸体还算完整。
随着狼爸的嚎声,还在捡剩饭吃的食腐动物们识趣的转身跑开,狼的消化功能令人恐怖,胃口也大得很,在喝完水大约半小时之后,狼群又开始大吃起来。
狼没有储存食物的习惯,要想不浪费就只有敞开肚子吃。蒙义一边吃着新鲜的肉,一边在河滩上寻找合适的材料,主要是在找锋利坚硬的石片。用这样的石片可以再做几把投枪,蒙义打算多做几把,因为当他早上睁开眼睛的时候,狼爸就把四头巨狼排到他面前。狼大也有,而且是六头,按照人类的说法这就是太子和亲王的近卫。当然,数量上是必须要有所区别的。
既然有了手下蒙义当然不会浪费,他打算做个十几把投枪分别绑在四头巨狼身上,武器质量不行就用数量来弥补吧。在蒙义制作投枪的时候,他让四头巨狼去吃。反正属于蒙义的猎物还有不少他自己也吃不完不如赏给手下,这样一来这些狼也会心甘情愿的跟着蒙义。其实蒙义也是没办法,想让一只狼去找合适的木棍和石片那实在是太高看它们的智商了,除非它们都有狼大那样的智慧。
狼大领着狼三狼四狼五狼六和它的手下叼来不少粗细合适的树枝,加工的活就得蒙义自己干了。小豹子紧跟着蒙义不是的舔着嘴唇,蒙义伸手一指远处的一头大野牛,小豹子调头就冲过去大吃起来。那么大一头野牛怎么也够小豹子吃的了。
小豹子的这个习惯狼大它们已经见惯不怪了,狼六对此总是报之以轻蔑,反正不管是啥原因,狼六和小豹子就是不对付。对这一点蒙义也没招,这玩意实在是不好调解,毕竟不是同一个种类呀,交流起来还是不要太复杂的好。
四头巨狼每一只都背着四杆投枪,蒙义不敢让它们多背,怕影响他们的灵活性。狼三狼四狼五狼六主动各背了两杆,再加上蒙义背上的四杆一共二十八杆投枪,目前也够用了,毕竟整个狼群里只有蒙义一个会用做多了也是浪费。
狼大不太高兴,因为蒙义没让它和它的手下背投枪,狼大觉得蒙义不够兄弟,所以蹲在那生闷气,就连蒙义招呼狼大,它都是扭头不理。不是蒙义不想让狼大背投枪,而是因为狼大一会要充当整个狼群的开路先锋,身上背着投枪会影响它行动的。蒙义是这样安排的,狼大当先锋,蒙义领着自己的手下跟在后面充当火力支援的角色,遇到危险先把投枪扔出去甭管杀伤力如何,对方的阵脚肯定会乱借此机会自然就可以轻松取胜。
蒙义哦哦呜呜跟狼大嘀咕了半天,没想到狼大尽然犯了小孩子脾气,跟蒙义较上劲了。蒙义看看狼群已经吃得差不多了,很多狼已经聚集在一起准备出发,这可不是发小脾气的时候,必须赶紧让狼大听话顺气,不然的话狼大刚刚建立起来的威信会打折扣的。
于是蒙义灵机一动掏出一枚青铜箭簇在狼大眼前一晃,狼大扭着的脑袋立即转了过来俩眼都亮了。蒙义用皮索把箭簇牢牢系紧,随后挂在了狼大的脖子上。磨了一夜的箭簇被阳光一照闪着金黄色的光芒漂亮极了,狼大显然是高兴的有点忘乎所以,双耳不停的耸动大嘴咧开口水都滴下来了。此时的狼大哪里还有一点狼族太子风范,简直和现代家养的宠物犬得了主人给的肉骨头一样开心。
也许有人要问,那箭簇不是青铜的吗?青铜不应该是青灰色的或者绿油油的吗?实际上这是一个误区,青铜是金属治铸史上最早的合金,是在纯铜(红铜)中加入锡或铅的合金,有特殊重要性和历史意义。
青铜是现代人给起的名字,而古时青铜是黄色偏红,现代人看到的青铜器的颜色,是因为埋在土里后因氧化而青灰的,所以才被称为青铜。青铜初始的颜色是金黄色的,高纯度的青铜在刚制作出来的时候,接近18K金的颜色。古人称之为“吉金”,汉以前的文献中所说的“金”,往往也指的都是青铜。当然,根据铜、锡比例的不同,青铜也会有银白色、淡黄色的。在使用青铜器的时代,青铜的颜色最接近黄金,是实力的象征,无论是祭祀、日用还是装饰,这些行为都是非富即贵的人才能使用的。而作为武器的青铜的颜色则是黄中带着青,在打磨之后自然也会是金灿灿的。
蒙义用一枚青铜箭簇摆平了狼大,说实话很心疼,总共就六枚现在就剩五个了,这将来都是有大用处的,少一个还不知道何年何月才能找到补充的呢。
蒙义拒绝了小豹子和狼六的请求,即使这俩躺在地上撒赖都没能打动蒙义的铁石心肠。这个举动反而让狼大跟蒙义更加亲密,因为聪明的狼大知道这枚箭簇将是狼族中唯一的一枚,是蒙义给它的,这个意义十分重大。
嗷呜呜~~~
狼爸的长嚎响起,狼群开始缓缓移动。蒙义用剩余的树枝做了一个简易爬犁,用皮索做了一个套套在自己肩上,随后把鹿王的头绑在爬犁上拖着走。狼大一下子挡在蒙义的面前,随后蛮横的冲着蒙义身后的一头狼侍卫嚎了一嗓子,那头巨狼低眉顺眼的来到蒙义的面前低下头,乖乖等着蒙义把套套在它脖子上。
狼大的好意不能拒绝,再说蒙义现在也是狼族中的贵族了,这种糙活当然不能自己干了。蒙义索性又做了一个套叫来另一头狼侍卫这样两头巨狼拉一架简易爬犁简直是太轻松了。
蒙义顺势取下狼三狼四狼五狼六背上的投枪捆在一起放在爬犁上,看看两头狼侍卫还是很轻松的样子,就索性把所有狼侍卫身上的投枪全都放在爬犁上。蒙义大吼一声,领着狼侍卫追着狼大像狼群的前方跑去。站在高岗之上的狼爸狼妈,看着生龙活虎的狼大和蒙义高兴的直碰脑袋。
狼群沿着河畔迤逦前行,狼大和蒙义始终走在最前面,在狼大和蒙义的中间是疤瘌脸,这头巨狼边走边跟狼大嘀嘀咕咕,并不时的做着示范动作,看来是在向狼大传授如何做一个合格的先锋。
疤瘌脸对狼大脖子下面那个亮晶晶的东西很是好奇,凑过去用鼻子闻闻之后是一脸的莫名其妙。而狼大显然是不想让任何狼碰它的宝贝,就算是像疤瘌脸这样等同于一国之相的重臣,狼大都是皱起鼻子躲躲闪闪只是在蒙义提醒下才勉强让疤瘌脸闻了闻,那小气的样子险些让蒙义笑出声。
狼群一路走一路捕猎,蒙义的投枪让所有的狼大开眼界并视为神物,不打猎的时候那些狼都会跑过来敬畏的闻闻投枪随后转身就跑。它们只知道这种长条状神物飞到猎物身上猎物就会皮破血流栽倒在地,可它们哪里知道这神物只有到了会使用的人手里才能有如此神迹。当然,它们对蒙义也很敬畏,因为蒙义打的猎物最多,他的侍卫吃的最饱,就连狼大它们都是和蒙义一起吃的。当然,和蒙义一起吃的还有那头小豹子。
自从有了爬犁,小豹子就充分展现了少女般的顽皮,没事就蹦到爬犁上低声吼着催促俩拉爬犁的狼快走,还顺把鹿王的脑袋当点心啃。这个举动让狼六很是嫉妒,也蹦到爬犁上像赶马车一样赶着俩巨狼。没几天的功夫,鹿王的头就变成了白森森头骨,那样子在蒙义看来很是威风。狼大也很喜欢鹿王的头骨,毕竟那是它的战利品,但是鉴于蒙义把箭簇给了自己,所以狼大大方的把鹿王头骨送给了蒙义。其实不送又能怎样呢,狼大总不能成天叼着一个巨大的鹿脑袋到处跑吧。
一连走了十几天,狼群离开大河转向向着群山走去,不少狼一边走一边昂首长嚎,仿佛是在倾诉回家的喜悦之情。
当疤瘌脸领着狼大和蒙义走上一道缓坡的时候,一片有着平坦的草地,草地中有湖泊和溪流的被群山环抱的盆地出现在蒙义的眼前。
这简直就是天造地设的狼族的栖息地,那广袤的盆地就是就是狼族的猎场,那群山之中就是狼族的隐身之所。食物、水源住所一样不缺,这样的栖息地实在是太难得了。
狼大嚎叫一声领着疤瘌脸和一群先锋狼冲向盆地,虽说这是白狼族世袭的栖息地,但是白狼族刚刚回来还是应该先巡视一下领地,看看有没有被别的狼族占据,最主要的是看看有没有猛兽占了狼窝。
蒙义正要跟这狼大冲向盆地却被狼六叼住了袍子,蒙义诧异地回过头来,只见狼六叼着自己的袍子不住的哼唧。
蒙义顺着狼六的眼光看去,只见小豹子蹲在十几步开外的地方看着自己。蒙义心里一颤,感觉一直以来的预感马上就要成为现实了,小豹子应该是要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