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章 一命换两命
嗷唔~~~~~~~
狼爸发出了悠长的嚎叫,这嚎叫声充满了欣喜、自豪和蔑视。欣喜是因为这一场长河血宴收获良多,不仅让刚刚聚齐的狼族获得了充足的食物,还让白狼一族的宿敌青狼族血本无归,白狼一族今后会成为这里最大的狼群,狼爸会成为当之无愧的众狼之王。
自豪的是,狼爸最喜爱的长子,白狼族未来的王者狼大的首战就获得如此荣耀,它单独猎杀了鹿群之王。自此之后,狼大在白狼族中的地位无可撼动,这一点只要看看一起扬头长嚎的群狼就知道。
蔑视的是,鹿王不自量力,为了妻儿放弃了生路自寻死路,食草动物天生就不配跟食肉动物抗衡,这一战再次证明了这一点,狼族的荣耀将继续传承下去。
呦~~~~~~~
鹿王发出一声长鸣,在蒙义听来,这鸣叫声已经没有了先前的骄傲和不屈,充满了穷途末路的悲凉,而且还有哀求的意味。鹿王在哀求什么不言而喻,但蒙义暗中叹息,向恶狼哀求能有什么好结果呢?
嗷唔~~~~~~~~
狼爸发出了回应,嚎声中充满了胜利者的骄傲和自得。蒙义知道,狼爸是在行使只有战胜者才能享有的权利。狼爸的这声长嚎在蒙义听来是这个意思。
“鹿王,你败了。临死之前还有什么请求吗?”
这是战胜者对战败者的怜悯,至于战败者的请求能否兑现那就要看战胜者的心情了。因为战败者根本就没有提条件的资格,死亡是战败者唯一的解脱。
呦~~~~~
鹿王再次发出一声哀鸣,小鹿呦呦的鸣叫着,一边在狼六的爪下挣扎,一边不断重复着鹿王和狼大激战时的所有动作。蒙义的心被深深震撼,他明白了,那鹿王自知必死无疑,它在用最后的时间将一个鹿王所应掌握的本领传授给了自己的儿子。
蒙义仰起头看着狼爸,似乎是心有灵犀,狼爸底下巨大的脑袋看着蒙义。那眼神无比的清澈,狼爸就那样看着蒙义,似乎在说:“我的小七,你有什么请求就说吧,父王会答应的。”
嗷呜呜~~~~~
蒙义发出了颤音,就像一个受宠爱的孩子向慈父撒娇。
嗷呜呜呜~~~~~
狼妈也发出一声嘹亮的嚎声,嚎声中充满自豪和喜悦。
嗷呜呜~~~~
疤瘌脸、独眼儿、半只耳和二哈一起发出长嚎,蒙义看到狼爸骄傲地杨起头颅发出长嚎。听到狼爸嚎声的狼大狠狠地将两排利齿最后咬合,切断了鹿王的动脉和气管。
狼族的法则,猎物中最强者的生死取决于狼王,就算鹿王是狼大猎杀的也必须履行这个过程,但在此之后,狼大也就拥有了生杀予夺的权利。
鹿王再也无法发出鸣叫,它的四蹄不断的发出颤抖,强壮的四蹄似乎已经无法支撑身体的重量。狼大已经松开鹿王蹲踞在一旁冷漠的注视着濒死的鹿王,狼大胜了,胜得精彩,胜的毫无争议。
鹿王的四肢已经发软,轰隆一声旁的身躯栽倒在地,但它的流着血的脖子依旧高高扬起,一双正在失去神采的眼睛眷恋的看着妻儿的方向。
啪嗒一声,张着巨大犄角的鹿王的头颅重重的倒在草地上,至死鹿王也没闭上眼睛。
嗷呜呜呜~~~~~~~
狼群发出了惊天的欢呼声,疤瘌脸等四头巨狼迅速跑向狼大并簇拥着狼大来到狼爸面前。狼爸用一只巨爪把狼大扒拉到自己跟前伸出舌头舔着狼大身上的血迹。狼妈此时已经放开母鹿,任凭母鹿和小鹿跑向已经死去的鹿王。
白狼一家围着狼爸和狼大鹊跃不止,狼妈舔完狼大又把蒙义舔了一遍,那表情竟然是无比的骄傲。狼大舒服地眯起眼睛把大脑袋杵进蒙义的怀里,嘴巴叼着蒙义的背囊袋不撒嘴,蒙义知道狼大饿了,于是他掏出肉干塞进狼大的嘴里。
胜利了,而且是大胜,狼爸一声令下群狼的盛宴开始了。遍地的鲜美食物,早就让群狼垂涎欲滴,狼爸这一声令下,群狼立即扑向猎物开始了饕餮盛宴。
狼爸在白狼一家在疤瘌脸等巨狼组成近卫军的陪伴下,走向死去的鹿王,这才是狼王应该向右的盛宴。
母鹿惊恐的领着小鹿不断后退,但又舍不得离开。狼妈发出一声怒吼,母鹿和小鹿吓得后退了十几步,蒙义心中暗道:“赶紧走吧,不要让鹿王白白牺牲,它可是用自己的命换了你俩的命啊!”
呜~~~~
狼爸发出低沉的闷哼,疤瘌脸等四头巨狼领着精壮的成狼呈半圆形向母鹿和小鹿包抄过去。母鹿和小鹿哀鸣着转身就跑,蒙义清楚的看见小鹿射向白狼一家和自己的那仇恨的眼光。
蒙义觉得有点啼笑皆非,处于食物链顶层的狼会在乎食物的仇恨吗?显然不会!
母鹿和小鹿哀鸣着撒腿狂奔,眨眼之间消失在远方的地平线上,疤瘌脸等巨狼为着白狼一家开始进食。这附近有的是食物,而且全是体型巨大的野牛野马,足够它们吃的。
狼大破开鹿王的肚子,将那颗鹿王之心叼出来献给狼爸,狼爸将鹿王之心咬成两半,一半给了狼大一半给了蒙义。白狼一家围在鹿王身边开始聚餐,蒙义拎着两条野马腿来到蹲在远处的小豹子身边,小豹子仰起头一双圆溜溜的亮晶晶的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蒙义,粉色的舌头不时舔一下嘴唇。
“给,吃吧。那么多食物为啥偏要我给你拿?”
小豹子趴在地上大口的吃着野马腿,蒙义的一只手轻轻摸着小豹子的脑袋,他不知道小豹子会跟着他多久,蒙义总感觉小豹子会离开他,因为豹子的天性就是这样,它不可能跟一群狼长久的生活在一起,就算是因为蒙义也是不可能的。
蒙义又给小豹子拿过两条野牛的腿,他所到之处所有的狼都停止进食,蹲在那里低下头安静的等待,直到蒙义离开才开始进食。这种待遇和狼大的没有任何分别,蒙义在狼群中的地位已经得到群狼的认可,换句话说,蒙义也是白狼一族未来的王者。
蒙义又给小豹子弄了一副野牛的肝脏,食肉动物喜食内脏,因为可以从中获得必要的矿物质。当蒙义转身走向小豹子的时候,却看见狼大也叼着一副野鹿的肠胃跑向小豹子。蒙义笑了,看来狼大对小豹子很有好感,人类男子可以娶异族的女子,狼能娶豹子吗?这已经超出了蒙义的认识范畴,所以这是没答案的。
蒙义手里的野牛肝一拽一拽的,蒙义低头一看原来是狼五和狼六一边一个咬着牛肝不松口,那样子像极了吃醋的小姑娘。蒙义一松手,狼五狼六高兴的趴在蒙义的身边大口吃起来。
鹿王已经变成了骨架,不过狼妈却给蒙义留了一张很大的鹿皮。鹿王的头静静的放在草地上,像极了一个鹿头雕塑。蒙义摸着那巨大的鹿角怎么也舍不得松开。
红日已经西垂,今天白狼族是不可能上路了,饱餐之后的狼以白狼一家为中心形成一个圆圈全都趴在蒿草中休息。蒙义仰躺在草地上,左边是狼大右边是小豹子,狼六就挤在蒙义和小豹子之间。
蒙义的脚放在鹿王的脑袋上,他再也不想放弃这宝贵的战利品了,蒙义决定带走它。
夜色深沉,风呼啸着扫过河滩,涛涛大河发出的轰鸣声一点也不妨碍狼族的睡眠,而蒙义望着漫天的星斗却难以入眠,他的脑子里乱糟糟的,他想起了那几枚青桐箭簇也想着那两具人类遗骸。这说明这个时代的人类活动范围极广,也经常爆发战争。战争是科技和生产力的最强催化剂,既然青铜箭簇已经出现,那么更加精良的武器应该也已经出现了。
还有就是这条大河,如此宽广的大河不可能是条无名河,在华夏是长江和黄河养育了中华民族,那是中华的母亲河,那么这条大河究竟是哪一条呢?
蒙义无法判断,因为这个时代的环境和现代截然不同,即使下雪的时候蒙义都不会感到像现代那样的寒冷,而且这里的草木都是绿色的,即使有枯黄的也会在叶落的同时滋出嫩叶,蒙义甚至不知道自己到底身处南方还是北方,在现代北方地区会有大象和犀牛吗?显然没有,但是南方有哪里来的这么多披着厚厚皮毛的猛兽呢。
想不明白的蒙义掏出箭簇随手捡起一块石头磨了起来。
蒙义悄悄对自己说到:“总有一天,我会搞清楚我究竟回到了哪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