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留守少年
英雄联盟里代表胜利的基地爆炸特效,在林一昂眼里看来,特别像家乡每到春天开得漫山遍野的花。
他的老家是北方的一个高考大省。林一昂跟着爷爷住在村里,连市里都没去过,也只在书上看到过天安门和东方明珠,每天跟村里的孩子一起上学、疯跑。母亲生下他就远走高飞了,父亲在外面打工,找了个卖水果的女人搭伙过日子,不肯花钱让林一昂住宿。
印象中那对夫妻只回来过一次过年,他们在城市里又生了一个男孩,学走路还费劲,一到家就哭个不停。
“爹,这也是您孙子,您看看呀!”
“我看什么!咋养啊你说说?!以后你们别回来,就留我和小昂子过日子!路费死贵死贵,都能给小昂子交学费了!”
爷爷坐在门口磕烟袋锅子,频繁的咳嗽让他看起来有心力交瘁的感觉。林一昂本来就话少,见到父亲话就更少了,爷爷的咳嗽声也令他心烦意乱,爷爷平时没有这么严重的,一定是因为爸爸回来让他不痛快了。父亲还沉迷逗小孩,完全没注意到林一昂对他飞小刀子的眼神,不问他的学习,也不关心他长没长高。
父亲逗了一会孩子突然想起什么来,转头来找林一昂,正对上林一昂犀利的眼神,倒是愣了愣,随即一脸烦躁地问:“你妈回来过没?”
“我不知道。”林一昂胖墩墩的,说话短促有力。
“回来让她给抚养费!不知道不知道,也不知道你这个性格哪里像我儿子!”男人转过头去,似乎怕吓到婴儿,连忙又换上一张笑脸。
父亲带回来的女人脸上浮起白色的小凸起,粉打得近乎苍白,画着夸张的红嘴唇,与这个山野村屋格格不入。
“林富贵,你家里的水什么味儿?!”女人扔掉水瓢,一脸恶心的样子,“我喝这种水怎么喂奶?”
继母又看了看林一昂,脸上嫌恶的表情更甚,扭动着水桶腰,三两步就坐在门口的木桩上:“哎,我们城里的房子首付我家里可是出了钱的,房子将来也是我儿子的。”
林一昂眨了眨眼,什么叫首付?父亲听到连忙过来赔笑:“是,是,说这些干啥,他们又不懂。”
大年初三早上,太阳还没睁眼,爷爷就起来了,咳得抖肝搂肺的。
“爸,那我们一会儿就走了呀,钱你收着!”
林一昂本来在屋里**躲着,竖着耳朵听,“骨碌”一下就翻起来跑到门口。爷爷看见林一昂,站起身来,上前推了一把:“去!过去跟你爷(方言:爸爸)说几句话!”
被养得黝黑结实的小男孩眨了眨眼睛,拉着脸到父亲身边,半天不吭声。父亲看了看已经到自己手臂的林一昂,眼神复杂,瘪了瘪嘴:“在家听爷爷的话,我再回来看你。”
“林富贵你走不走?一会儿儿子醒了又得哄他!”
天太冷了,人说着话哈气就不停冒出来,遮住那些彼此看来都略微狰狞的面孔。伴随着爷爷的咳嗽声,那对夫妻的背影都在雾蒙蒙里变成了轮廓,越来越小,越来越淡,林一昂跑到村口,又跑到往镇上去的山路高地,再远就看不见了,林一昂站在山石上,愣愣地发了会儿呆,然后掉头一路疯跑回去。
回去以后爷爷正坐在屋门口的小板凳上,“吧嗒吧嗒”的抽烟,看见林一昂回来就招手让他过来,“那俩走了?”
林一昂蹲过去,仰头看着爷爷,“走了……爷爷,你不咳嗽啦?”
爷爷拿烟杆子在他头上敲了一下,“我不咳严重点儿,你爸能掏出五千块钱来?天晓得以后你上大学还能不能找到他人……”
林一昂懵懂而崇敬的眼神:“爷爷好厉害!”
爷爷得意一笑。
从那以后,林一昂就再也没见过父亲。每年大年二十九,林一昂都和爷爷在村口待一会儿,过了下午5点,镇里最后一班小客车回来,两个人再默默走回去。
这片山真的太深了。
一片连着一片,好像每一座山头除了大小不同全无分别,让人心慌。小镇上的风物也简单得不能再简单,最热闹的时候,也就只有几个小集市,十多分钟就走到头,两家超市一头一尾,一家卫生所,一所小学和一所初中,电脑在这里是稀罕东西,连家网吧也没有。
人在这山里的时候,会觉得自己似乎永远也出不去:太阳落了又升,四季更换,那些砖头瓦片、地里的庄稼、老人们的烟袋,年复一年轮转又停滞。只有镇上一天两趟的小客车,带着那些一心走出去的人,头也不回。
村里的邻居们看见林一昂祖孙总是有点唏嘘,养儿子似乎成了最赔本的生意,林富贵显然是一去不回,还落下林一昂这么个累赘,爷爷一把年纪,不得安生。
不过爷爷可不觉得林一昂是累赘。镇上的早市里,人最多的那个摊位旁边总是会站着一个黑黑的小胖子,嘎嘣嘎嘣啃黄瓜或者咬一个番茄咬得汁水四溢,仿佛吃的是什么山珍海味,看得人食指大动,摊主再适时加上一句,“好吃吗?再来一个?”不知不觉摊位面前就排起了长队。
吃相极佳的林一昂当然是爷爷放出去的,他吃嘛嘛香的特长在早市上“带货”能力极强,祖孙俩每每兵不血刃吃饱喝足离开早市,爷爷拎着摊主送给他俩的黄菜叶或者鸡骨架教育林一昂,“庄稼靠天吃饭,人可不成,你得自己琢磨事儿,知道吗!”
林一昂懵懂点头,大口喝下爷爷用鸡骨架炖的汤。汤喝完了,熬到酥软的骨架还会被晒干磨成粉,正好给长个子的林一昂当壮骨粉——总之在爷爷的规划里,这世上没有无用的东西。
到林一昂上了中学,早市是没工夫去了,不过镇上突然多了个希望助学扶贫站,定期会有全国各地的好心人捐物资来。林一昂不挑别的,只拿书。村里的人和班里的老师重复得耳朵起茧子——山里的孩子,唯一的出路就是好好读书考上大学,能带上那朵大红花,在全村人的目送下,昂首挺胸地离开。
爷爷也支持他拿书,“读完了还能原样还回去,经济。”
林一昂喜欢书里面写的那些自己从来没听过的新奇玩意儿,有时间的时候,把那些历史的、武侠的都用日历包上封皮,那都是他的宝贝。日子久了,扶贫站工作人员怕他自己搬辛苦,还免费用三轮摩托车带他回家。
他的家很好认,是村里唯一还没有盖上砖顶的,茅草灰瓦铺在上面,隔几个月就要请邻居帮忙修修补补一次,每次爷爷都给林一昂五块钱,让他给来帮忙的邻居去杂货店买盒烟抽。
那本《中国电子竞技史》就是混在他搬来的这些书里的。
那天的天气不好,林一昂早早就把羊拴好,躺在院子里晒稻谷的石台上面,抽出一本看上去崭新的书,“电子竞技?”林一昂托着下巴翻开。
“中国终于在MOBA类游戏上有了话语权……”林一昂读了两三遍,一头雾水,之前他从来没见过这个字母组合……就在那一页之后,一张树叶背景的天蓝色信纸突然掉了出来。
拿到这本书的小朋友:
你好!不知道你在远方看到这本书的时候心情是否愉快?
我是江城市黎明电子竞技职高的心理老师。
我希望看到这本书的孩子,能知道中国有一个行业正在崛起和发展,在打破人们“玩物丧志”的传统观念,对游戏有正确的认识。
如果你恰好也打竞技类的游戏,希望你能体会这本书的作者的用心!
如果你的年龄太小不明白我的话也没关系哟,希望这些前辈的热血故事能让你努力奋斗,加油!可以写信给我,我会找时间回信的。
祝你天天开心!
秋水
林一昂反反复复把这张纸看了很多遍,这信纸好像还带着好闻的香味,他恋恋不舍地放在自己的书包夹层里,好像放了一个惊天大秘密……那本书里说的一切都是新奇的,CS、星际争霸、魔兽争霸等等这些游戏听上去神秘又遥远。那些可都是要用电脑的,学校里的微机课没法上网,只能玩玩扫雷和蜘蛛纸牌。
林一昂玩扫雷那可是一绝。平时他在班里就是个小透明,男生互相交换的方便面卡片他从没买过,女生们只有在捉弄他的时候才会想起他,让他做值日打水。不过一旦进了机房,一个课间休息能开三局最高级扫雷的林一昂简直是神,可惜的就是这玩意跟考试内容毫无关系,用班主任的口头禅来说,“高考考吗?”
秋水的信让林一昂不再感到孤独了,他在梦一样的江城有了一个朋友,这个朋友告诉他,他所擅长的那些事,并非无用之物。
在他十四岁生日时,秋水给他寄了生日礼物——一个包装精美的笔记本,里面是牛皮纸张,封皮是一堆好看的游戏人物,是英雄联盟的英雄原画。
秋水给他讲过,那是一个玩家化身为召唤师可以和会各种技能的英雄们并肩作战的世界。
林一昂写上自己的名字之后,不舍得再往上写一个字。
他反复看秋水信里的话:有机会的话去玩一次英雄联盟吧,成为一名召唤师!但不要上瘾哦!
信里的秋水显然低估了林一昂的情况,他要摸电脑,简直比登天还难。但林一昂太想试试了。尤其是看到那本笔记本的封皮之后,上面画的英雄们摩拳擦掌,战火燃燃,林一昂找来日历纸把它包成一本普通的笔记本——这是他的专属世界!他也不想让别人看到这本镇上甚至可能县里都没有卖的本子……那是他的世界,山外的世界。
林一昂一路从学校门口拖着步子,他想来想去,到县里的网吧不现实,来回车费十几块钱不说,他还在上学,而且马上就要中考复习阶段了,光路上的时间就耽误不起……林一昂看了看湛蓝色的天叹了口气,好在爷爷是非常疼他的,哪怕家里条件不好,每天也还是会给他几块钱零花钱,林一昂一只手揣在兜里,来回捏着那几个硬币,想去超市买支笔。
“这中路就是个废物!”林一昂一进超市,被吓了一跳,这家镇上最大的仓储超市老板张瘸子是个中年男人,腿脚不太好,老婆死得早,也没有孩子,至今还打光棍儿。
此时的张瘸子正满脸油光盯着电脑屏幕,没老婆的男人也不用刮什么胡子,张瘸子扶了扶眼镜,一桶泡面都快凉了也顾不上吃——他正和这台宝贝电脑难舍难分呢,镇上有电脑的人家屈指可数,张瘸子早就惦记买一台,这不,买回来就下了个游戏英雄联盟,张瘸子玩了好些天打野,感觉腿脚都轻快了,在游戏里,他玩的螳螂可是说飞就能飞。
林一昂凑过去看,眨了眨眼睛,觉得熟悉得很……这、这不就是自己本子封皮上画的那些英雄其中一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