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舞倾城

我以为那是故事的开始,其实,那只是无数伏笔显露的瞬间。

1

我一直觉得有些人是没有办法改变的,比如我父亲。他从小就不喜欢我,动不动就打我,每次生气都用右手手背打我的脸。后来我发现,这么打手劲儿比较大。

不管我在他面前表现得多听话、多能干,那死老头儿就是不喜欢我。所以,我渐渐地变得不太想回家了。

不回家挺好的,比如说现在,我在离家千里之外的蓝田镇,迎着微风走在熙熙攘攘的市集之上。这蓝田镇的市集十分热闹,丝绸布匹、胭脂花粉,卖什么的都有。但是卖得最好的却是人。

战场上俘虏来的战俘、被远在长安的大唐皇帝下令流放到此的苦役犯,往往都会有一部分通过官家转卖给奴隶贩子,奴隶贩子会在这些人身上烙上奴印,关在笼子里,卖给过往的客商。

客商们在东土和西域之间行走,路途艰险,雇佣的人往往中途会伤残、病死或者意外身亡,所以商队到蓝田镇的时候,往往需要补充一些人手。年轻力壮的奴隶十分抢手,老弱病残卖不掉,奴隶贩子会把他们扔在荒地上等死。

人挤得水泄不通的摊位,往往是卖女人的。这些女子大多是歌妓、舞姬,都穿着华丽,面蒙轻纱,只露出一双眼睛示人。西域的女子往往都有浓密修长的睫毛,衬得一双又大又黑的眼睛特别的勾魂摄魄。美目每一流转,都能把人迷醉。

走过最拥挤的地段,在长街的尽头,残破不堪的城墙根处,还有一些穷困潦倒的人在卖儿卖女,或者头插草标在自卖。这些人往往皮包骨头,满脸风尘,就算是最年轻的,脸上也有沟壑纵横的衰老之象。日光照在他们身上,也变得有点儿阴惨惨的。

我啃完手里的窝头,把手在衣襟上蹭了几下,然后,看见了那个树女。

树女是孔雀河畔独有的产物,一些女子天生身上就会长像苔藓一样的斑点,有的树女年老之后,身上的苔斑还会变成树叶。据说,树女死了之后,尸体里会长出一棵树来。

几千年来,人们都传说树女身上的斑点是神留下的印记,所以人们看见树女,往往是敬而远之的,几乎所有的树女都是孤身终老。

这个树女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身段还不错,就是长得有点儿恐怖,大半张脸都被藓斑覆盖,脖子上、手上全都是,乍一看上去,简直像个鬼魅。

当然我也对她敬而远之,打算从旁边绕过去。谁知道她径直走到我面前,对我说:“请你把我买下来。”

我吃了一惊,还没来得及回答,那树女又道:“我的价钱是一整套丝绸制成的舞衣,还要加上与之相配的饰品,你把我买下好吗?”

“不好意思,我没钱。”一开始,我还是很客气的。

“没关系,你以后有了钱再买给我就行了。”树女说着,用手指了指从街上走过的一个马队,马队里有一个舞姬穿着一袭白色的衣裙,树女道,“你看,我喜欢这种白色的舞衣。”

我心想:还真来劲儿了是吧?这街上买人卖人是最正常的事情,有听说过强买的,但从没听说过强卖的。

“可我不想买你。”我承认我的语气开始有点儿急。

“为什么?”

这还用问吗?我豁出去了:“因为我不知道买下你能用来做什么。再说,你长这么丑,我看了你的样子,晚上一定会做噩梦的。”

如果说世上所有的女人都是花,那么这个树女显然是万花丛中的一朵奇葩,因为她一点儿都没露出羞耻的神色,还用循循善诱的语气解释道:“虽然我长得很丑,但是我会生火做饭、洗衣服、缝补衣服,我还会帮人疗伤。别的女人会做的事情我全都会做。我的长相你看多了慢慢就会习惯的,我保证你不会做噩梦。”

我心想,你还没完了是吧?这大街上这么多人,我既不是衣着最光鲜的,也不是派头最大的,难道你是看上我长得帅?

我说:“姑娘,我不想买你,你找别人去吧。”

那树女道:“我的名字叫扶摇。不过,现在我是你的了,你想怎么叫我都行。”

“喂,你搞清楚,我不想买你。不管你是扶着的还是摇着的,我都不想买你!”

“你不会后悔买下我的。现在,我们是不是该上路了?”

2

我绝不承认那丑女跟我有什么关系。虽然从蓝田镇到苦水铺近百里路,但她一直都跟着我。我走得快,她也跟着飞跑;我走得慢,她也跟着慢悠悠地晃。我在荒野上席地而睡的时候,她也在我不远处和衣而睡,我以为她睡着了想拔脚就溜,没过多久一回头,她已经在我身后了。

可气的是,我在市集上买了煎饼面点吃,她也过来拿了两个,店家问她要钱,她指了指我,说:“问我的主人要吧,我是他的女奴。”

店家看我,我当时就想一口撇清,但是想想,这奇葩女虽然丑,好歹也是个女孩子,若是我拒绝,只怕她会让店家耻笑,所以我咬了咬牙,一并付了账。

我的钱囊本来就不是很丰盈,带上她之后干瘪的速度更是加剧。

我沿着孔雀河前行,孔雀河水平缓而静谧,从脚下的峡谷间流过。河水在高低不平的峡谷上分叉又聚合,最窄的地方只有一缕细流。

我年幼的时候,孔雀河还是一条宽阔而湍急的河流,两岸分布着一片片浓密的树林。那些树的树龄少说也有几百年,有些高达数丈,十分美丽。但是这些年大树都被砍伐了,剩下的灌木东一片西一片,丛生在将枯未枯的荒草之上。

晚上宿在孔雀河边,风声凄厉如同鬼哭狼嚎,显得十分的凄凉。白天却是赤日炎炎,金乌如铁。忽然一阵大风,天边乌云滚滚而起,像是要下起近年来难得一见的雷雨。路边有一个被风吹得歪歪倒倒的客栈,我就进去要了一间客房。

丑女倒是识相,没有跟进来。我在客房刚合眼欲睡,头顶就滚过一阵响雷,雨声哗啦啦地盖下来,顿时天地失色。

客栈年久失修,房顶已经千疮百孔,外面下大雨,里面就下起了小雨。床的上方有一处漏水,不住地滴答。我心想这一场大雨来得及时,倒是能缓解一下方圆百里的旱情。那丑女估计在楼下大堂躲雨,于是我蜷起脚不甚舒适地睡了一觉。

雨霁天青后,我把钱囊里所剩无几的钱全拿了出来,打包买了十来个烧饼。出门才发现那丑女蹲在檐下,想必是客栈里的人嫌弃她不许她进门。她身上原本就穿得破烂,这大雨一下,浑身湿透,又是泥又是水,越发显得褴褛,身上的树斑经过雨水的滋润,倒是鲜绿青翠,丑得更上一层楼。

我啃着烧饼的当儿,她已经跟上来了。我想了想,把一个烧饼搁在路边的石墩上。走出十几步之后,回头看,她已经双手捧着烧饼在吃了。

3

官道上车来车往,十分热闹。客商们的车子装满了丝绸、瓷器、粮食、糖和药材,沉重的货物使得车辙深陷,骆驼和马喘着粗气,一路迤逦向西。

除了客商,还有成群的艺人轻车前往。身材袅娜的舞姬,用华丽的面纱遮着脸,在纱帘后面若隐若现。琵琶手拨动着琴弦,鼓手不时敲打着鼓点。乞丐们总是围着艺人的车子,探头探脑,张望那些美丽的容颜。

这条路通向天狼城。半年前,天狼城主拓跋天猎奉大唐之命出兵北冥关,大破叛乱的北冥国,北冥国主出逃乌月崖,死在拓跋天猎长子拓跋珪的箭下。捷报传到长安城,大唐皇帝大喜,命使队前来犒赏。这使队还没到,喜讯已经先一步传遍了西域。

天狼城位居丝绸之路要冲,这些年兴起迅速,城民富庶,来往客商源源不绝。再过一个月就是拜月节了,每年拜月节,天狼城都要召集各方美色,举行“天舞女”的竞选。被选中的女子往往都是色艺绝佳的美人,这些美人不但可以得到重金赏赐,而且可以自己挑选天狼城的达官贵人为夫婿,虽说只能为妾室,但好歹有一个安稳可靠的终身,所以许多身在奴籍的女子都盼望能一舞动天狼。

要是没有那个丑女人跟在我身后,其实这一路风光,还是颇不寂寞的。但是她老跟着,就像游魂一样挥之不去,实在让人很头疼。

我的钱已经用光了,浑身上下值钱的东西只有半弯翠玉。这块玉原本是一个玉珏,是我母亲病逝前留下的。因为是一对,所以一个给了我哥,另一个给了我。这世上固然是有兄友弟恭的佳话,但是在我们家,我跟我哥向来就相敬如“冰”,表面上客气,其实谁也看谁不顺眼。小时候有一次,忘了是为什么事,我到我哥住的地方去了一趟,回来后我哥的玉珏就不见了。虽然他们没有明讲,但显然怀疑是我偷了,我爹就要我把自己的玉珏给我哥。我不肯,他大发脾气,我一不做二不休,干脆就把玉珏狠狠掷碎在青石地上,谁也别想拿。虽然那次我被打得很惨,但心里着实很爽。爽完后一阵莫名的凄凉涌上心头,好在照顾我的侍女帮我藏了半弯没碎的,偷偷给了我。我一直留到现在。

我手里抚弄着这块玉,犹豫着要不要把它卖了换钱,心里虽然不舍,但肚子已经咕咕作响。当情感需求和生理需要左右互搏的时候,永远是生理需要占第一位的。所以,我决定把玉卖了。

在我盘算怎么卖玉的时候,身后忽然传来一阵嬉笑喧闹。回头一看,原来是几个马帮的趟子手没事寻开心,把那丑女围在中央取笑。开始只是呸呸吐口水,往那女孩身上扔泥团,后来就过分起来,不但用套马杆捅她,还欺身上前撕扯她原本就褴褛不堪的衣衫。若是一个美貌一点儿的女子在如此窘境之中,自然会唤起旁观者的同情和怜惜。但面对这么一个形貌丑陋的女子,一旁吃饱了饭没事干的人很多,却只是在那里哄笑看热闹,既没人仗义执言,更无人出手相救。

那丑女一边躲闪着,一边看向我。她并没有露出惊慌难堪的神色,但是眼睛里有一丝祈求。

只听“嘶”的一声,丑女被推倒在地,衣襟被撕裂,露出了半边臂膀。她怀中藏有一支骨笛,此时滚落在地。我心想,他妈的,这真是反了天了,光天化日之下欺负女人。不过,这似乎也不关我的事,是不是?

我还在思索着,却发现自己已经飞身上前,一阵拳脚,周围已经人仰马翻,一群趟子手倒了一地,不住地呻吟起来。身前身后有棍棒刀戟上来,被我抓在手中,挥手一扯,纷纷断成两截。抬头一看,方圆三丈无人再敢近前。

睽睽众目之下,那丑女蹲在地上,以手掩胸,她**的侧身并没有累累的藓斑,倒是白皙如软玉。我想了想,把身上的外袍脱了下来,掷给了她。

围观的人群中,有人向我投来异样的目光。

4

都怪那个丑女,我为她打了一架之后,再也找不到人去兜售我那半块玉。那天晚上,我睡在野地上。许多商队也在野地上宿营,他们燃起熊熊篝火,一阵阵酒香肉香传来,更是让人饿得慌。

好在我从小到大,经常会被罚不许吃饭,所以饿着饿着也就习惯了。后来,我干脆平躺在草丛中,减少点儿体力消耗。早点儿睡觉,就不会老想肚子饿这回事了。

但是饿这种东西,是能钻进人的梦境里的。到了半夜,我就被活活饿醒了。

夜空晴朗,满天星斗,周围的人都已经熟睡。我身上盖了一件袍子,正是白天借给丑女的那件。只是这袍子穿在我身上时已经三个月没洗,上面的粉尘和老泥刮下来至少有三两重,脏得看不出原本的月白色。现在不但洗干净了,而且几处破裂的地方也缝补好了。

我四处张望了一下,看见那丑女和衣睡在草丛中。她身上的衣衫也已经缝补好,夜色下脸上的藓斑不显得那么触目,倒是能看出轮廓尚可称为清秀。

风吹草低,忽听夜雾缥缈之处,陡起一声狼嚎。这狼嚎就像进军的号角一般,紧接着,从四面八方传来了忽长忽短的狼叫声,顿时把夜宿荒野的人们都惊了起来。

我极目远眺,只见群狼奔涌而至,竟有上百匹之多。这些狼瘦骨嶙峋,眼睛却像一盏盏小灯笼一般,幽幽地发着绿光。

孔雀河畔自古以来就有狼群出没,但是天狼城在拓跋天猎的率领下,年年剿杀奔狼,加上商队活动频繁,一些刀客也经常猎杀零星的野狼,狼群逐渐消失。这些年,这么成群的狼已经十分罕见。

有经验的人在高呼:“快点火!快把火烧旺!”

狼怕火,但是这些狼奔腾如飞,看上去十分诡异。尽管人们已经燃起了熊熊的大火,许多人手持火炬,希望能吓退狼群,但瞬息之间,狼群就已经越过火坑,扑了过来。

此时荒野上的三十余名壮年男子,如果能听从我的调度,说不定能以阵法合力歼狼,然而这帮乌合之众大多各自为政,手忙脚乱,任凭你大声呼喝,他们都不会来理睬你。我身上没有带兵刃,眼看着有人被狼扑倒,只好冲上去捡了他的长刀,挥手将狼头斩下。

狼血的气味,在寒冷的夜里像长满了的刺。

我边打边寻找那丑女的身影,只见她静静立在一堆篝火旁,长长的黑发没有绾起,随风飘扬起来,如同熊熊燃烧的黑色火焰。她身上的斑藓像被恶魔的手狠狠烙印过,黑得异样。周围人狼互搏,血肉横飞,竟然没有一头狼去侵扰伤害她。

一些人看出我的武功要高一些,所以边打边向我靠拢,渐渐地,我的周围聚集了不下十个人。许多人身上都有被狼抓挠咬伤的痕迹。群狼中也有一些死伤。眼见得几十头狼在我们面前缓步,落足轻柔,像胸有成竹的猎手。

双方严阵以待,正待大战一场,忽然一阵笛声传来。那丑女正拿着骨笛,细细吹奏着。笛声初时清寒,渐渐变得华丽诡谲。那群狼听到笛声,像受了什么感召似的,逐渐退去。终于转身奔入草丛,消失不见了。

5

天明时清点死伤,死了十一个人,重伤三个,其他的大多是皮肉伤。也算是共患难一场,所以大家互赠金疮药,互相问候伤情,一团和气。我趁机还蹭了点儿吃喝。

被狼咬死的人大都血肉模糊,看着令人作呕,许多人都吃不下早饭。我虽然见惯了这场面,只是看着死尸,心情也不会愉快到哪儿去。

不过看着看着,我发现那些死得最惨的,竟然都是前一天在街头欺凌那丑女的趟子手,还有几个虽然没动手,却也是人群中嬉笑得最欢畅的。我心头一震,不由得看向那丑女,她正在给一个伤者包扎,手法十分娴熟,看来我们初遇时她说会给人疗伤,所言不虚。

埋完了尸体,大家继续上路。想到前面未必有饭吃,我割了些死狼的肉包裹起来,打算路上吃。

那丑女自然是跟在我身后。毒如打铁的日头之下,她没有了夜晚的神秘,每一寸的丑陋都纤毫毕现,仅仅就是一个粗如顽石的丑女而已。

我清了清喉咙,没话找话道:“你要去天狼城吗?”

她说:“是啊。”

“你去干什么?”

“去做天舞女。”她说。

我一怔,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天舞女不仅要舞姿出众,技压群芳,更要有灵动的身段、绝美的脸庞,才能有资格为月神献舞。这少女长成这样,居然也好意思说自己去做天舞女。而且听她的口气,似乎对天舞女十拿九稳,那位置虚席以待就等着她去坐似的。

她淡淡道:“你不相信?”

我笑得腰都快直不起来了,我宁可去相信癞蛤蟆能吃到天鹅肉,也决不信这丑女能当上天舞女。

她施施然道:“你现在不相信也没关系,到时候,你自然就会相信了。”

我故意逗她道:“你要是成了天舞女,我作为你的主人,岂不是有千金的赏赐可以领?”

她恬不知耻道:“是啊,所以我说,你买下我不会后悔的。”

我恶意道:“这么说,你还打算亲择夫婿,嫁给天狼城某个贵人为妾了。”

她仰头望天,道:“没错,我要嫁的,就是天狼城主拓跋家。”

我……我顿时无语了。

更让我无语的是,我们这一路,遇到了许多漂亮的女子,她们大多肌肤胜雪,双眸如星,一拧腰一抬手都像柳树扶风一般,有妙曼的姿态。我发现,那丑女一直在观察那些美丽舞姬的动作和姿态,还喜欢自顾自地模仿那一颦一笑举手投足。只是东施效颦,怎么看怎么令人反胃,还好我及时想到肚子里难得吃到的肉,要是吐了太可惜了,就强自忍住。心想,这年头,丑人就是多作怪。

路上的行人越来越多,我隐隐有种感觉,有人在一路跟踪着我。在我的身后,那些目光交织成一张网,等你看过去,他们又会故意地躲闪开。唉,真是让人有点儿烦恼。

吃了一路的狼肉,吃到后来,我闻到那气味都想吐了。市集上固然有许多吃食,我口袋里却摸不出一个小钱。我转身,径直向一个跟踪了我许久的熟面孔走去。他东张西望,似乎没看我。我走到他面前,说:“兄弟,麻烦借几个钱。”

他怔了怔,脸上颇有些讪讪然,掏出了一小块银子给我。我和丑女一起大吃了一顿。那丑女一路都不肯吃我带的狼肉,宁可轻飘飘地饿着,此时却露出了吃货的真面目,风卷残云,就差把盘子舔干净了。

出了这个小村落,再走二十多里,就是困龙滩了。

6

困龙滩是孔雀河的一条支流。多年前,这里是一块水草鲜美的湿地,叫翡翠滩。老人们给我讲述过,春天到来的时候,翡翠滩上会开满大片大片的野花。天鹅、野鸭、白鹭都在芦草丛中做窝产卵。成群的鸟在水上飞翔。湖里的鱼多得可以用瓢去舀。羚羊、野兔,乃至野牛、野马都在周围出没,是一片人间仙境。

天狼城逐日兴起,人口越来越多,许多人为了谋生到这片湿地来渔猎。但是孔雀河里生活着一群人鱼,这些人鱼经常袭击渔猎者,顶翻渔船,驱逐猎者。后来在天狼城主拓跋天猎的带领下,人们清剿了人鱼一族。之后渔猎者再无顾忌,毁林而猎,竭泽而渔,终于把这一片满是飞禽走兽的人间仙境,变成了眼前荒草萋萋的黄泥滩。

困龙滩的水大多已经枯竭,只在中间有几个浅浅的水泡子。我们从黄泥滩上走过,在地上留下一个个深深的脚印。途中遇到一个猎户,正背着弓箭匆匆而行。我与他搭话,问他光景如何,他面有苦色,一副不想多说的样子。

那个丑女忽然问我:“你知道这里为什么被叫作困龙滩吗?”

我说:“据说是因为十多年前,天狼国主率人将人鱼一族困在此地加以剿杀。此地风传,人鱼一族是龙变化来的。所以这里就被称为困龙滩。”

丑女道:“不错。但是人鱼栖身水中,人却生活在陆地上,你说人是怎么把人鱼困住的呢?”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说。

那丑女的脸上露出了一丝嘲讽般的微笑,她指了指前面的荒滩,道:“人鱼虽然有人的智慧,但是他们天性率真,不像人族一样阴险狡诈。遇到危险的人鱼会发出一种叫声来求助,那声音在水下可以传播千里。拓跋天猎得知了人鱼族的这个秘密,率人设下埋伏,命吹笛高手吹奏人鱼的胸骨模仿人鱼的求助声,等不明真相的人鱼前来援救时,又用巨大的绳网将他们困住,就这样,上千人鱼被一一捉住,活活晒死在太阳底下。”

原来这荒草萋萋之中,曾经发生过这样的大屠杀。怪不得绿草的芯子里都带着点儿红色。也许是那些被屠杀的人鱼,不甘心就死,把自己的灵魂附着在上面吧。

人天生就是贪婪无情,只顾眼前利益的。比如说天狼城主屠杀人鱼,是为了维护人族的利益。但是人族在十几年时间里,将这个水草丰美的人间仙境糟蹋成荒滩,说到底,又得到了多少好处呢?

我问丑女:“你怎么会知道这些事?”

丑女道:“很多人都知道的,只是你不知道而已。”

“是吗?”我微微一笑,“这么说,你带的那支骨笛,就是用人鱼的胸骨做成的了?”

她拧过脸,没有回答我的话。夜幕已经降临,困龙滩上一片铅色。

7

再走一天就能抵达天狼城了,我从跟踪者那儿借来的碎银子,刚好够我们在客栈里住一夜。这客栈已经被行商挤爆,我们这种闲杂人等自然只能在大堂蹲一宿。

好在大堂里面人声喧闹,一些艺人乘机架起台子卖起了艺。龟兹国的琴师弹着欢快的乐曲,一些舞女身穿缀了珠片的舞衣,细软的玉足踏着鼓点翩然起舞,鼓声轻缓时,做种种娇媚之态,鼓声骤紧时则旋舞起来,身上的纱衣绕成一片云霞,煞是好看。

每天跟个丑女在一起,确实需要多看看美女洗洗眼睛,所以我看得兴高采烈,不时高声喝彩。等小厮托着盘子来索赏,我留了小钱买早饭,把其余的都丢了进去。

下半夜客栈里的人都睡着了。因为西域缺水,大多数人一路都不曾洗过澡,包括我,一觉醒来那阵阵体味熏人欲呕,满地睡客鼾声如雷,整个大堂就像一个巨大的猪圈。我连忙走出门,想呼吸一下新鲜空气,不想却看见了那阴魂不散的丑女。

此时月已西沉,寒风吹得人神清气爽。空中飞过几只大雁,天色将明未明,她从怀里取出了骨笛,吹起了昨夜听来的乐曲。那乐曲原本是十分欢快的,但是她放慢了节奏,听起来格外的清朗舒缓。吹了一段后,她放下笛子,跳起舞来。

我啼笑皆非地站在晨光中,看着她扭动着腰身,披着一身快烂成布条的衣裙,活像一个用旧了的拖把。我真的很想告诉她,虽然成为天舞女是个很美好、很远大的理想,但是做人还是现实一点儿比较好。

不过仔细看看,她穿得虽臃肿,但其实腰肢细软,身形也很轻巧,如果不是长得太丑,倒也有几分跳舞的天赋。初时舞得虽然笨拙,渐渐地那一招一式也有模有样起来。我索性坐在一边的木桩上,看着她跳舞。

她这一段跳的似乎是一个天真活泼的少女,欣赏着铜镜中自己的美丽容貌,偷偷看一眼,看一眼,怎么也看不够。她大约是想念着自己的情郎,总是忍不住四处张望,想找到情人的身影,又一次次失望,黯然神伤。但是因为年轻,伤心总不是很长,又快乐起来,歌唱起来,像一只欢蹦乱跳的小鸟。那种纯真喜悦,从她舒张的臂膀间,从她渐渐变得娴熟跳脱的舞姿间飞扬出来。

我万万没有想到,她竟然还真是个天生的舞者。那欢快的舞步让人完全忘记了她的丑陋,那身褴褛披在她身上,飘动如同云彩,完全不输于舞姬们的冰绡丝帛。

她舞得越来越快,好像身上的每一处关节都可以自如地拧转,从臂膀到指尖,**漾出水波一般的涟漪。舞得最酣畅的时候,一阵风吹来,真让人感觉她会乘风而去。

但是骤然间,她停了下来,身后的地平线上露出了第一线曙光,她回过头看了我一眼。逆着光,我看到她脸上和手上的藓斑,竟然一夜之间化成了绿叶的纹路,仿佛是瓷器上的彩绘,精美华灿,韵致天成。

我第一次相信,她也许真的能一舞倾城。

8

天狼城的如日中天,从城门就可以看出来。天狼城的城墙筑得高而厚,虽然是大开正门,但是城墙上下士卒布防森严。身穿牛皮铠甲的武士执戟拥枪而肃立,令人望而生畏。

进了城,只见木牌上贴着许多告示,其中一张是关于天舞女的竞选的,告示上说,所有参加竞舞的女子都可以到城中最大的酒楼“梅子玉香楼”去报名。我们赶到梅子玉香楼的时候,看到楼里楼外人山人海,挤得水泄不通。整条街上莺莺燕燕都是衣着华丽的舞姬,乳香**的气味充塞其间。

看来,就算等到天黑也不一定能报上名,只好先找个地方待着。我正琢磨着去哪儿,那几个跟踪了我一路的家伙已经跟了上来,一副毕恭毕敬的样子,说:“少主,该回府了。”

那丑女……对了,她现在已经不是很丑了,暂时就叫她树女吧。她轻声道:“他们为什么叫你少主?”

我说:“我也不知道,大概他们认错人了。”

“少主,属下奉城主之命,迎少主即刻回府,请少主不要难为属下。”

“你们以为这样就能威胁到我了吗?我就不回去了,怎么着?”

话虽如此,我走到哪儿,他们就跟到哪儿。而且不像过去那么隐蔽,完全是明目张胆。看这情形,我不回去,他们是要跟随到底了。我咬了咬牙。

我像往常一样从后门进入宅邸,这里的庭院屋舍都仿照大唐的风格,修得雅洁精致,侍女们也穿着一色的绛红绫罗,在光洁如镜的过廊上亦步亦趋地挪着。

我们两个蓬头垢面的人走进这鬼地方,活像是两头猪闯进了天宫一样。我的鞋子已经磨得破烂,上面沾了一千里的风尘,一踩过去,木质的地板上留下了两行泥污。

我的屋子还是原来的样子,周围的花木想来是无人打扰的缘故,不但没有衰败,反而开得更加烂漫,整面墙都是鲜花。

打开窗,阳光照亮了半间屋子。树女走过来,吹了吹长几,吹起了一蓬金黄的灰尘。墙角飞蹿过一只绿色的蜥蜴,一只蜘蛛从房梁上垂下来,**起了秋千。

我从小在这里长大,自从从小照料我的侍女芸娘过世之后,就没什么人来服侍我了。我一向独来独往惯了,连府里的下人都对我视而不见。我自然乐得逍遥,经常三更半夜爬出墙头去撒野,三天两头混在外面。

好在房子比较大,我对树女道:“你喜欢待哪儿都行,反正这就是个鬼地方。”

我躺在地板上睡了一觉。醒来已经掌灯,树女正拿着一块布跪在地上擦拭地板,见我睁开眼睛,她对我说:“你挪一挪吧。”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在地上挪了挪,她把我躺过的地方也擦拭干净了。

我站起身环顾四周,看到窗明几净,连房梁上都清扫过了。原本粘满蛛网的灯罩被清洗得干干净净,怪不得烛光比往日明亮得多。我怒气冲冲地说:“你干什么干什么?谁让你把这里打扫干净的?”

她莫名其妙,道:“难道我做错了什么吗?”

我气急败坏地说:“你知不知道,这案几上地板上的灰尘是我特地留着画画写字用的?我闲的时候最喜欢用手指在上面划来划去,现在你把灰尘都擦掉了,我还怎么画老鼠?还有,房梁上那些蜘蛛虫子都是我特地养的宠物,你把它们都赶走了,我以后还找谁玩?”

树女用一种看人间奇葩的眼神看着我。

过了半晌,她幽幽地说:“你在家里,很寂寞吗?”

我一口气噎在喉咙里吐不出来咽不下去,最后恼羞成怒,吼道:“你觉得这个破地方是我的家吗?这才不是我的家!这是我爹的家,我哥的家,但从来就不是我的家!”

然后她说:“我饿了。”

9

我带着她**到传说中君子应该远离的庖厨,厨房里有很多人在忙碌,我径直拿了一碗鱼、一碗肉,又命树女取了一碗汤、一大盘面食。我瞥见一旁还放了许多的蜜瓜葡萄等果品,自然不会放过,上去揽了一大堆在怀里,转身就走。厨房里的仆人纷纷面面相觑,但没敢上来制止。

树女不吃鱼,但是用肉和汤拌面,吃了一大碗。因为很久没吃得这么爽,吃完后我们都感觉有点儿撑着。

周围那么干净,更加衬托出树女身上衣物的脏旧。我估计自己也是这么一副德行。我从井里打了水,倒入井台边的石槽中,把浑身上下狠狠冲洗了一遍,换上了干净的衣裳。我借了身衣衫给树女,她也在井台边洗了澡,她的头发又浓又密,经了水之后显得更加得黑,垂在风里晾干,倒是有几分楚楚的风致。脸上树叶状的纹络,仿佛是从她的血里长出来的一样,隔天看,好像更加鲜翠了一些。

事后想起,我们孤男寡女袒胸露背同处一室,多少有点儿嫌疑。但是当时心无杂念,彼此都十分天真,完全没有想到邪处去,只觉得好好吃了一顿,好好洗了个澡,好好睡一觉,天大的烦恼都能忘掉。

但是烦恼这东西,你不去找它,它自然也会找上门来。第二天天一亮,有个小厮过来敲门,说城主请少主过去。

我父亲是那种人,在外面他端方稳重、大气凛然,每个人看到他都会肃然起敬。但实质上,他年纪还不大,脾气却不小,永远觉得自己是最正确的。你反对他,就是忤逆,就是离经叛道,完全没有讲道理的余地。我在世上活了十六年,从来没有一次和我爹相处愉快过。

这次,自然也不会例外。

他狠狠扇了我一耳光,我只想说,都这么多年了,为什么他永远只打我左半边脸?这样我的两边脸会发育不平衡的知不知道?

他说:“未经许可擅自离营,在外拈花惹草胡作非为,我怎么会养出你这么个不争气的儿子!”

擅自离营是事实,但是我什么时候拈花惹草胡作非为了?不对啊,莫非他说的花啊草啊指的是树女。我的老天,我还不至于吧?

我说:“确实,这一定是你的家教出了问题。”

不出所料,脸上又挨了一耳光。

我说:“爹你也不要太生气,我这个儿子天生就是不争气的主儿,看这情况将来也不会有什么改善。好在你还有一个极品的好儿子,文武双全,德才兼备,将来一定会把拓跋家发扬光大,绝对是天狼城未来的好主人。至于我这个不争气的儿子,你眼不见心不烦,干脆赶出家门好了。”

脸上又挨了一耳光。

一般情况下,只要我挨足了三个耳光,基本上他就会让我滚了,双方都可以松一口气。

但是这次,当我抚着发热发烫的脸,正打算滚出去的时候,我父亲忽然沉声道:“大唐此次派使节前来,要在你和珪儿之中选一人,前往长安为质。”

“原来如此,”我冷笑道,“怪不得爹这么着急地叫我回来!”

没错,我父亲就是天狼城主拓跋天猎。据说在东土,儿子的名字是不能犯父讳的,但是我们西域没有这个规矩,所以我的名字叫拓跋垂天。

10

那天晚上,我从地窖里偷了一大壶的葡萄陈酿,又偷了府里最好的夜光杯,坐在房顶的万花丛中自斟自饮,把吐出来的果皮瓜壳随手扔到藤墙上去。

树女正趴在一棵树上看一只鸟巢。

我隔空喊话,问道:“你在干什么?”

树女道:“昨天我从你房梁上取下了一个鸟巢,里面还有三只雏鸟,我想把它们移到树上去,谁知道雏鸟沾了我的气味,大鸟就不肯喂养它们了。雏鸟叫了一天都没东西吃,我喂虫子它们也不吃,看样子是要活活饿死了。”

我“扑哧”一声笑了出来,道:“活该!”

话音刚落,一颗毛桃砸在我头上,作为一个没有受过训练的女子,她的准头可以说相当不错。

“你明明没有害这些雏鸟的心,它们免不了还是会因为你而死。这世上的事,就是这么荒谬。”

树女小心翼翼地爬到我身边,在滑溜溜的琉璃瓦上坐了下来。

我说:“我给你讲一个故事吧。从前有一个傻小子,他爹很不喜欢他,只喜欢他哥哥。他很不服气,总想证明自己比哥哥强。有一次,他爹带着他们兄弟俩去打仗。哥哥受了伤,于是他穿上哥哥的盔甲,代替哥哥率领军队攻下了城池,还亲手杀死了叛军首领。他觉得自己很厉害,就像古代的名将一样,开疆拓土,建立了一番功业。进了城之后,他手下的军队就开始劫掠,焚烧房舍、洗劫金银、掳掠妇女。满城血火,冲天而起。他从书上学到的都是‘不战而屈人之兵’,是‘苟能制侵陵, 岂在多杀伤’。他从来不知道眼前的杀戮,无辜百姓的血,‘一将功成万骨枯’才是战争的真相。他没有想过要害死他们,但他们最终都因他而死……”

她说:“所以你独自出走了。你觉得是你害死了那些无辜百姓?”

我对着漫天星斗笑了笑,眼前浮现了北冥关被破时,天狼军屠城的情形。我从城头看下去,看见一个三四岁的小男孩坐在满地尸首之中,大声地哭泣着。一旁是杀红了眼的士卒。我想冲过去叫他们不要杀人,但是我父亲一把拉住了我,对我说,慈不掌兵,如果你连这个道理都不懂,以后怎么能成大器?你看看这些士兵,他们跟随我们跋涉千里来到此地,奋战了半月,死的死,伤的伤,他们为了什么?高官厚禄他们轮不上,你还能阻止他们劫掠金银吗?我一分神,回头看时,那男孩已经被斩成两半。我父亲说道,如果这男孩活下去了,将来长大了,他就会来找你报仇。西域荒蛮之地,不是你死就是我亡,你懂吗?!

树女看我越喝越多,舌头都大了,说话也渐渐不利落了,索性从我手中抢过夜光杯,倒满了一整杯,仰头喝了下去。她喝起酒来完全是男孩子的架势,一点儿没有女孩的扭捏作态。这酒是十多年的陈酿,后劲很大,不知道是不是我眼花了,我看到她侧身坐着,脸上被将圆未圆的月轮撒了一层银光,那些树叶状的斑痕仿佛在月光下舒展、轻舞,汲取月光的精华,变成了皎洁的银白色。又从树叶间,长出了一个个绿色的蓓蕾,小巧玲珑,垂累可爱。她仿佛是一个来自森林的精怪,身上有一株活生生的树在渐渐长出来。

唉,我真是醉得很厉害了。我闭上了眼睛。忽然想,在你很郁闷的时候,有人陪你喝喝酒,也挺好的。

11

第二天醒来,那窝雏鸟全死了。树女倒是没有特别伤心的样子,只是在大树下挖了个坑,将雏鸟的尸体用绿叶包裹了,埋在其中。

树女说她的价钱是一袭白色的舞衣,这个我倒是还没忘,虽然这笔买卖怎么看怎么像敲诈。拓跋家固然是金银珠宝成堆在发霉,但是自从七岁时砸碎了母亲给我的玉珏之后,我就在心里发誓,再不觊觎拓跋家的财产权势,将来我要凭我自己的能力,去外面闯出一番天地。

理想固然是十分丰满的,但现实往往很骨感。我穷成这样,压根没有钱给树女买舞衣,好在我及时想起,我母亲逝世之后,她的许多遗物都被封了起来,放在生前住过的水云阁里。父亲一向严令禁止任何人进入。但是禁令这东西,天生就该是被违反的,所以我带着树女,在半夜里开启了禁门。

这屋子多年没有人进入,连空气都带着一丝清冷。我已经忘了母亲是什么样子的了,只是偶尔眼前会闪过一个穿着白色衣裙的女子,她的面目蒙胧,看不真切,但是飘忽而神秘,像一缕幽香,一首乐曲的袅袅余音。

借着窗外的月光,我发现过了十多年,仍然能看出水云阁布置的精美和奢华。式样文秀的箱柜打开来,大多只是些衣物器具,没有找到什么稀罕之物。最后只剩下角落之中一口镶有贝壳的箱子。箱子周围用寒铁缠绕,又重重上锁,似乎装着重要的东西。这么多年我在府邸里来来去去,有时候是为了出去玩,有时候是为了能偷到好吃的东西,对于各式各样的锁已经有了研究心得。摆弄了几下,锁就打开了。

明珠的幽光,霎时间照亮了我们的眼睛。这箱子里竟然藏了满满一层的珍珠,一个个饱满莹白,有小指头大小。我轻轻拂去这些珠子,下面是一层洁白如同春雪的薄纱,触手清凉,仿佛指尖触摸到的不是织物,而是一层细腻柔滑的皮肤。我们把这薄纱取出,虽然轻薄如无物,但这薄纱却像春水一般绵长,张开约有四五丈。也许是因为一直和珍珠存在在一起,这薄纱上也有一层明珠的幽光,这暗室之中,仿佛有天河淌过。

“这是鲛绡呀!”树女惊呼道。

我不懂什么是鲛绡,只是想,凭这些料子,别说做一件舞衣,就算做五件六件估计也够了。

除了珍珠和鲛绡,箱子里还有一卷丝帛,摊开来,上面竟密密麻麻画满了画。我们借着珠光宝气,把头凑在一起细看。原来这画连起来是一段故事。虽然看不懂下面注解的文字,但是依稀能看清楚大致的情节。

许多年前的一个春夜,在孔雀河边,一个美丽的人鱼公主受了伤,被一个年轻的武士所救。人鱼公主爱上了英俊的武士,她从一册书上找到了化身为人的方法,变成一个美丽的少女来到武士身边。武士很照顾她,他们过着幸福的生活。可是人族和人鱼族起了冲突。武士为了从情人那儿得到人鱼族的秘密,骗她说要派使者与人鱼族和谈,从此平息干戈。人鱼公主相信了他的话,交出了一支骨笛,让他去翡翠滩与族人商议。不想武士却利用这支骨笛引来大批人鱼,进行了血腥的屠杀。人鱼公主不知道族人的劫难,沉浸在新婚的喜悦之中,她先后生下了两个孩子,过着平静的生活。直到有一天,她从仆人的私语中得知了真相。悔恨不已的她拿着刀去杀自己的丈夫,但是她的丈夫抱着他们还只有三岁的幼子,使得她无法下手。她在绝望中击碎了自己的鲛珠。

最后一幅画只有几痕逝水,一缕白云。

画上的武士眉目宛然,依稀是我父亲的样子。丝帛上有片片的珠光,也许是我母亲在临死前搁下笔,击碎了鲛珠留下的痕迹。

那满满一箱子的明珠,都是母亲的泪珠化成的。其中有多少是幸福的、憧憬的泪珠,又有多少是绝望和悔恨?她没有害死族人的心,他们却因她而死。这世界多么的荒谬。

12

我走进大殿的时候,我哥哥拓跋珪已经在那里了。他每次出现在我眼前,不管是家里还是军中,都衣着齐楚,一丝不苟,好像面对的不是三五家丁、两三亲族,而是整个天狼城的百姓。他说起话来声量不高,但中气十足,每句话都像经过深思熟虑似的。他这副模样,越来越像我们的父亲。我心中愤恨,看他的样子格外的刺眼,他叫我的名字,我也没搭理,只是径直在席上坐了下来。

不用照镜子我就知道,我现在垂发散袂,形影落拓。因为一晚上没睡,我的脸上只剩下了两个黑眼圈,索性双手抱胸,撒开两条腿,让坐姿更加不堪入目。

我父亲陪着大唐的使节遥遥而来。我哥马上起身相迎,一副玉树临风的样子,我却动也没动。他看这情形不对,一把要拽我起来。

我父亲在外人面前向来喜怒不形于色,见此情形也当作没看见,只是礼节周到地引了使者就座,说了一些场面上的话。

我父亲谦虚了几句。使者笑道:“听说,北冥关是二公子打下来的?”

我心头一惊,父亲的脸色没有变,眼神却有些异样。因为送往长安的捷报上,写的是哥哥的名字。军中除了亲信的将领和亲兵,其他人都不知情。这使节初来西域,进入西域地界后又是由天狼城派人护送的,居然已经打听到这样的内情,可见不简单。

我父亲道:“正是。当日珪儿受了伤,垂天就替珪儿率领众将攻城。只是他们兄弟情深,一向不分彼此,垂天年纪幼小不敢贪功,就将功劳推让给了兄长。”

我从心里冷笑了一声。

我父亲又道:“其实我这两个孩儿,珪儿为人稳重,品性端方,但是论起勇武智谋,倒是垂天更胜一筹。只是这孩子性情顽劣,十分令人头疼。若是能有幸前往长安城定居,请名师好生**,将来或许能成就一番事业。”

我从来没能从我父亲口中听到半句好评,终于听到了,字里行间全是恨不得把我送去长安做人质的企图。这一番用心良苦,令我再难掩饰,当即笑了出来。

这使者不知道是受了父亲的重金贿赂,还是经过权衡,决心带走的就是我,他顺势就应了下来。又是一番外交辞令之后,父亲送走了使节。

大殿上只剩下了我们三个人,父亲满面寒霜,正待对我发作。我抢先一步,道:“父亲真是谬赞了,论起勇武智谋,垂天怎么敢与父亲你相比?当年为了占有孔雀河和翡翠滩,你不惜骗取母亲的信任,背信弃义屠灭人鱼一族,最后将母亲逼死。这煌煌拓跋家,巍巍天狼城,说起来是多么的风光,多么的威风,却是建立在一堆谎言之上。拓跋城主,你可知道,我从北冥关一路走到天狼城,看到的是森林被毁,湖泽枯竭,飞禽走兽日渐稀少,总有一天,孔雀河会断流,这里又会变回荒野。敢问那一日,拓跋城主和天狼城十万百姓何去何从?”

我父亲惊怒之下,竟然没有回答。反倒是我哥怒斥道:“放肆!垂天你胡说什么?”

我将怀中所藏的丝帛画卷掏了出来,掷给了哥哥。他满面惊疑,展卷而看。

我看着父亲。许多年来,尽管我口中不愿承认,但是心里一直把他当作英雄。我亲眼看到在他的苦心经营下,天狼城是怎样一天天地兴起,我看到他是多么深受天狼城百姓的爱戴和敬重。从小到大,我都希望他能够对我好一点儿,跟我说说话,对我笑笑,偶尔夸奖我一下,可是总是得不到。后来我故意捣乱,做种种放浪形骸的举止,无非也只是想引起他的注意,哪怕只是他的愤怒。但是,他还是不喜欢我。不喜欢就是不喜欢。

13

“我要去长安了。”我对树女说。她正埋头缝纫,将裁好的鲛绡缝成舞衣。鲛绡在地上铺开,她像坐在一片洁白的云朵之中。她半边脸上的花朵虽然还只是含苞欲放,却已经娇艳欲滴,衬着她清澈如水的眸子,十分的妩媚动人。

她并不惊讶,只是问:“什么时候走?”

“拜月节过完就走。”

“不能早几天吗?”

我笑道:“我想看完你的倾城之舞啊。”

她抬起头,认真地说:“如果你想看,等舞衣做成了我就可以跳给你看。但是拜月节的大典,请你不要参加了。离开天狼城,越远越好。”

“为什么?”

她放下针线,自怀中取出骨笛,微微一笑道:“你知道为什么。”

“我知道你一定是当年孔雀河中人鱼族的后裔,是为了复仇而来。但是,你只是一个弱女子。我父亲平生不好女色,就算你有倾国倾城的容貌,也不一定能够得到他的信任杀得了他。何况若真能杀了他,你自己恐怕也难逃一死。扶摇,放弃复仇,和我一起去长安吧。我听说长安是一个比天狼城大十倍的宏伟都城,那里河道宽阔,雨水充沛,四季分明,人民生活富庶,汇聚了来自天南地北的才子精英。我们可以在那里学习舞蹈,研读诗文,过上平安喜乐的生活……”

“你叫我扶摇。”她轻声道。

我怔了怔,道:“是。”

她说:“垂天,这是你第一次叫我的名字。”

这也是她第一次叫我的名字。一种默默无言的情愫,在我和她之间弥漫。我也怔住了,心神恍惚,说不清是悲伤还是欢喜。

她说:“我也给你讲一个故事吧。很久很久以前,有一条小人鱼,她生下来身上就长了许多黑斑,随着她一天天长大,黑斑也不断扩大。她的族人都非常美貌,只有她天生丑陋,被亲族嫌弃,从小生活在一处与世隔绝的荒僻之地,除了一个心直口快的姑姑,谁也不关心她。姑姑一直叫她丑丫头,她总是很生气,后来才懂得姑姑这么做,只是想让她正视现实。她的父母从来不去看她,因为他们以她为耻。可是她不知道,总是盼望着能见到父母。有一次她从住处逃了出来,游了很远很远的路,吃了很多很多的苦,总算见到了父母,他们的眼神却像看到了一堆脏物一样。她的姐姐甚至当着外人的面耻笑她。她明白了,在世人眼里,一个女子如果没有美丽的容貌,根本就没有资格活下去。但是她偏偏要活着,要活得长久,要活得快活。她学了缝纫,学了采药疗伤,学吹骨笛,学习经书典籍里业已失传的鲛人法术。终于有一天,她学会了变身人形。恰好碰上外族入侵,她的族人落入圈套,纷纷惨死。她对他们没有什么感情,他们死了,她虽然觉得可怜,却还远没有到感同身受的地步。但是当她看到她的姑姑为了寻找她也被外族捕获,甚至半边身子的肉被一片片割下来做羹汤,辗转挣扎,生不如死的时候,她崩溃了,她亲手杀死了这个世界上最亲近的人。刺下那一刀的时候,她就下定决心,一定要复仇。总有一天,她会让那些恶毒的人血债血偿……”

“从一开始,你就知道我是谁,是吗?”

“是的,从我在北冥关的乌月崖边,看你射出那支箭开始,我就知道你是谁。我从北冥关一路跟随你到蓝田镇,才让你看到我。”

对,我以为那是故事的开始,其实,那只是无数伏笔显露的瞬间。

14

数丈见方的鲛绡,最后只制成了一袭舞衣,上面有天然而生的明月清辉。扶摇一路而来都穿着破破烂烂的衣服,我的袍子穿在她身上自然也合身不到哪儿去,但是她穿上那轻薄的舞衣,无处不妥帖,无处不雅致,仿佛她天生是为这袭衣裙而生。她身上的斑点都已经化成了银色的枝蔓,吐叶结蕾,隔着鲛绡若隐若现。她看上去不仅绝美,而且有种出尘的仙气,不是人间该有。

在梅子玉香楼,她甚至没有解下面纱,已经令满场芳蕊黯然失色。这一天的舞蹈采用的是大唐的曲风,笙箫笛,琴瑟箜篌琵琶,羯鼓腰鼓方响,数十人的乐队,各种乐器的和鸣奏出富丽而华美的乐章。梅子玉香楼十六面的门窗全都开启着,楼外的人可以从四面八方看到舞者的身影。不仅街上水泄不通,许多人还爬到了人家屋檐上、大树上观看。扶摇一身白衣,除了一根湖水色的披帛,别无装饰。初时她只是袅袅轻舞,如同一朵清晨带露的玫瑰,含苞待放,却已经美不胜收。当乐曲一步一步高昂,身上的片片花瓣逐渐舒放,她的舞步也越来越急,辗转飘摇,纵横腾踏,舞裙如飞雪,披帛如素霓,欲放还收,欲笑还羞。观者如痴如醉,满场别无他声。舞者千转百回之后,腰肢飞旋,满庭芬芳漫天花雨。只见她面纱翻起,面容只是瞬间的显现,惊鸿一瞥,却已经让人不自觉地惊呼。正待再看,却听得一声裂帛,钟鼓齐歇,舞蹈戛然而止。

良久,方有雷鸣般的喝彩声响起。

扶摇在数百舞女中脱颖而出,成了拜月节最后竞选天舞女的十名舞姬之一。她要留在梅子玉香楼,准备最后的献舞。与我告别时,众人惊艳的目光集于她一身。她一如既往神色淡然。从被人无端唾弃折辱的境地中一路走来,她早已学会了荣辱不惊。

街市上许多人都在议论那个蒙面的少女,据说她会在拜月节那天解下她的面纱,那时人们就会看到她美丽的容颜。全城的人都在期待着那一刻。

距离拜月节只有三天了。天狼城家家户户张灯结彩,无论走到哪里,都洋溢着欢声笑语。从城楼上往下看,夜市灯火辉煌,汇聚成一条弯弯曲曲的长龙,镶嵌在天狼城重重的房舍楼阁之间。

我在高台下见到了拓跋天猎。他一身便装,正与工匠们合力将一根根木柱拉到高处。他喜欢做这种体力活,在军队的时候,他甚至和兵士一起装卸辎重,为损坏了的马车砍制新的车辕。他专注于工作的时候,看上去和旁人没有什么大的区别。我有时候甚至觉得,他好像在这份卑微中获得了一些平日没有的乐趣。

我在一旁看了很久,直到木柱一一就位,他才从侍从手里接过汗巾擦了擦手。

“三十年前,我拓跋家受宫廷政变的牵连,族里上至白发老者,下至襁褓幼儿,一百多口人被流放天狼城。路途遥远,走一路,死一路,弃一路,抵达时只剩下了四十八人。那时候天狼城还只是一个边荒小镇,城墙颓损,破败不堪,连匪盗都抵挡不住。城里都是罪民徙徒,日夜劳作朝不保夕,许多人熬不过三两年就死了。一次兵灾,城里死伤大半,我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看到父兄的头颅被钉在木桩上,任秃鹫乌鸦啄食。如果那时候我死了,也就死了。死是很容易的,武将冲冠一怒,文臣冒死一谏,都能死得一了百了,什么责任都不必担负,什么罪孽都不用犯下……只有活着是最苦的。这些,你明白吗?”

他从来没有跟我说过这些往事。我只知道他从一个普通的士卒一路攀升,成为天狼城守军的首领,后来又成为城主,称霸一方。这种一飞冲天的故事总是百姓最喜闻乐见的。

“垂天,你母亲当日之死,确是我负了她。但是土地贫瘠,生灵繁衍都有限度。人要在这里生存,本来就是你死我亡、弱肉强食。你所说森林被毁,湖泽枯竭,也确是这些年天狼城迅速崛起留下的恶果,只是我相信人定胜天,只要日后暂缓步伐、休养生息,不难恢复原状。你以为我要你去长安为质是厌弃你吗?其实不是,我的幼年是在长安度过的,我希望你去长安看看我当年看过的繁华富庶。有许多事情,身在局中是看不出来的,跳出去,你就能理解了。”

他如此和颜悦色地解释,真是让我受宠若惊。我的心像被风吹得鼓起来的幡,明明是空的,却又胀得满满。每个人都有一番苦楚,每个抉择都有前提。但是,这不应该是把自己的苦难转嫁到别人身上的理由。

我定了定神,道:“父亲不用担心,我愿意去长安为质。只是,我喜欢上了一个女子,想带她一起去长安,明日就启程,希望父亲能够成全我。”

我说道:“是。”

这世界只有立场,没有对错。只有我,我没有立场,更无法确定对错。我是天生的逃避者,遇到无法解决的事情,只想着走得远远的。一边是我父亲,一边是扶摇,无论他们哪一方死,都不是我愿意见到的。如果扶摇怨恨,就让她怨恨我吧。

父亲的眼中的光,似乎马上就能变成一丝微笑了,但是骤然间,变成了我所熟悉的冷漠。

他说:“她是一个鲛人,是来刺杀我的,你以为我不知道吗?”

那么直截了当的一句话,像刀子一样捅进我心口。

“我与你母亲夫妻多年,怎么会分辨不出一个化为人形的鲛人?”他笑道,“你想带走她,自然不希望看到她杀我,你总算……没有让我太失望。只是,这么一个心怀复仇的女子,我怎会让她留在你的身边?”

我的心直往深渊沉下去。

15

我这一生,从来没有为谁孤注一掷过。从来没有。

那一刻,有无数的念头从我心里闪过,以死相逼?我自问没有这个分量。鱼死网破?没有用。一走了之?更没有用。弑父?不可能,也根本打不过。

孤注一掷也是需要有资本下注的,我什么都没有,拿什么孤注一掷?

据说人被逼到了极点会吐血。可惜了,我身体一向康健,这关键时刻心如刀割,却连一口应景的血也吐不出来。“你要杀了她?”我问。

“不错。”

“我能不能求你一件事?”

“说来听听。”

“这些天,全城的百姓都在议论扶摇。如果父亲贸然杀了她,恐怕会引来非议。不如等拜月节的献舞完毕,再动手也不迟。”

拓跋天猎一双明锐的眼睛直看到我的心里去。

他微微一笑,道:“拖延几日,自然也无关大局。拜月节献舞结束,天舞女将在这高台上自焚祭天,为天狼城祈祷万年昌荣。”

扶摇自然已经不在梅子玉香楼。我询问管事,只说是拓跋府的人将她带走。我细查了几名亲信,但是父亲显然有防备,什么也问不出来。我知道府里还有一个人知道扶摇的下落,那就是我哥。

我咬了咬牙,直接去找他。

拓跋珪很干脆地告诉我:“我知道她在哪里,但是你救不了她。谁也救不了她。”

“我要见她。”

“你见不了她。”

“我要见她!”

拓跋珪怒道:“你急什么!我是你兄长,这么多年了,你就不会平心静气地和我说话?”

我抬起头,人在屋檐下,不忍也得忍了。

拓跋珪道:“你跟我来。”

这是全天狼城最深的一口井,上面用千斤重的巨石压着,日夜有人看守,扶摇就被锁链锁在几十米深的井里。我要救她,就得先杀了这群看守者,以一己之力搬动千斤巨石,还必须沉入水中帮她打开锁链,再一路杀出拓跋府……这显然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这三天两夜悠长不可及,天一亮我就游**在街头,天一黑我倒头便睡,竟然也就混过来了。

街头巷尾,人们绘声绘色地形容那日在梅子玉香楼看到的绝色舞姬。尽管天舞女的竞选尚未有结果,但是人人都认定,那个白衣少女会是这一任的天舞女。

在拜月的高台周围已经搭起了无数的看台,用锦缎和彩帛搭建起的,都是城中达官贵人和富商的看台。许多城民清晨就来了,只为了在高台下占个好位置。

整个拓跋府灯火辉煌。我从人群中走过,有人过来恭敬地行礼,搜索我的全身,见没带兵刃方才放行。拓跋珪立在人群中央,对我点了点头。

扶摇身上的鲛绡遇水不湿,但她的身上笼了一层薄薄的寒气,仿佛是云朵里的新月。她面上仍戴着面纱,我们隔得远远的,互相看了一眼。

走过拓跋珪的瞬间,我猛地抽出他腰间的短剑,他眼中惊怒,却未做反抗。身旁的侍卫还没来得及反应,我已经把短剑架在了拓跋珪的脖子上。

有人惊呼,侍卫纷纷拔出剑,围了上来。

“别过来,不然我就杀了少城主!”

拓跋珪道:“退开去!”

侍卫退开了些,有人从人群中快步走来,是拓跋天猎。“垂天,把剑放下。”他的声音并不激动,只是冷冷地命令我。

“放了扶摇,我就放了哥哥。不然我们一起死!”

拓跋天猎冷笑,反问:“你下得了手吗?”

我下不了手,但是这种时候必须让自己气势凌然,所以我答道:“拓跋城主不妨拭目以待!”

双方对峙中,扶摇忽然排开人群,缓步走了过来:“垂天,我告诉过你,我来天狼城就是要成为天舞女。我还没有为月神献舞,还没有一舞倾城,怎么可能提前离开呢?”我看不清她的面目,但是她的眼睛在微笑。她把手放在剑刃上,剑锋十分锋利,轻触之下,她的手就出现了一道红色的创痕。我怕伤了她,只能收力。她一点一点将我的剑拨开,靠近我,靠得很近很近,她的睫毛仿佛要拂到我的脸。她低声道:“谢谢你一路把我送到天狼城,谢谢你来救我。但是,我们的命运是不一样的。我等了这么多年才等到了这一天。我绝不会放弃。”

我低吼道:“扶摇,你报不了仇的,他们会烧死你!”

我的话没有说完,她撩起面纱一角,猛地用吻封住了我的口。一颗冰冷的,像珠子一样的东西被她的舌尖抵到了我口中,我猝不及防,竟然吞了下去。她在我耳边低语:“我不在乎。”

我们立刻就被分开了。她被侍卫擒拿,我被击倒在地。拓跋珪挡在我面前,不让拓跋天猎的刀鞘再次落到我的身上。我感觉不到疼痛,只看得见那个白色的身影一点点远去。

16

天舞女的献舞,终于如期在高台上举行。台下密密麻麻都是攒动的人头,高台两侧,几十名乐师身着锦衣,丝竹之声,不绝于耳。高台上,美丽的舞姬或身穿五色唐装,或腰束胡人锦服,一一献舞。这些百里挑一的舞姬,有的颀长健硕,有的婉转娇小,但舞技都炉火纯青,舞至酣处,倒真让天地为之沉醉低昂。

一轮圆月升起来了,如水的月光倾倒在天狼城的青瓦白墙之上。欢腾的乐曲忽然停了,天狼城的上空出现了刹那的寂静。人们看见一个白色的影子出现在高台。看台上发出了一阵低沉的**,他们等待的白衣舞姬终于出场了。

扶摇面蒙轻纱,从怀中拿出骨笛,轻轻吹奏起来。人鱼的骨笛吹出来的调子就像孔雀河的春水,从冰雪之中流泻而出,绵延千里,波光**漾。笛声低回时,台下的乐师开始演奏,舞者在半空中起舞。这是一支轻缓柔美的曲子,舞者像一只孤单的白鹭,徜徉在白云碧水中央。她舞得从容而孤绝,那徐徐挥动的裙裳,是绵绵不绝的寂寞。箜篌奏出了一串流水的音符,舞者化身成鱼,飘动的披帛,寒霜般的月色,都是环绕着她的水波。没有惊心动魄的旋转,没有炫技华艳的跳跶,她的一举一动,与其说是舞蹈,倒不如说是一个孤独的少女在对着水中的倒影,做出种种姿态,但同时又是那么的古雅,那么的雍容。舞者从那些令人眼花缭乱的舞姿中超脱出来,不再拘泥于一招一式,但那舞的精髓却萦绕在她的发梢指尖,美得令人心颤。

夜深了,在满场寂然中,许多兵士从人群中穿过,把薪柴堆在高台下,不多时就砌成了高高的一堆。

看台上的人正莫名所以,目光纷纷聚集到了城主拓跋天猎的身上。拓跋天猎一挥手,一队身材魁伟的兵士走上高台,将刚刚成为天舞女的白衣舞者拖到了高台的边缘。舞姬就像一只柔弱的鹤,身上的鲛绡被猛地撕开,近处的人看到她手臂上,腰身上的银色藤蔓,绽开了许多妖艳美丽的花朵。花朵栩栩如生,她仿佛置身于花丛之中。

“众人听着,这妖女是孔雀河中的鲛人余孽。鲛人当年驱使群狼,伤我天狼城民无数,幸于十三年前,由拓跋城主率将士将其剿灭。不想近日这妖女潜入天狼城,以献舞为名,欲行刺拓跋城主,为祸天狼城。”

众人一片哗然。许多人交头接耳,不肯相信眼前美丽如谪仙的少女祸藏奸邪。在众人狐疑的目光之下,一名士卒一把撕下扶摇的面纱。

人们期待着看到天仙般的美丽容颜,但是看到的却是一张被烈火焚烧过的丑陋面容。每一寸的肌肤都溃烂不堪,如同噩梦一般。

所有的人都倒抽一口冷气,胆小的人纷纷惊叫,掩面不敢再看,幼童被吓得哭泣起来。那魁伟兵士大声道:“大家都看到了这妖女的真面目了吧。你们说,该如何处置她?”

“烧死她!烧死她!”

“烧死她!烧死她!烧死她!”

排山倒海的呼声淹没了整座高台。美貌就是德行,这一定是个恶毒的女子,毫无疑问是妖邪,否则怎么会有如此丑陋的一张脸?

城主在微笑。这一幕他早已料到,所以才会提早命人毁掉了那女子的容貌。兵士从高台上下来,把舞姬孤身一人留在了高台上。一旁的侍卫手中拿过火把,引燃了台下的薪柴。火光冲天而起。“烧死她!烧死她!烧死她!”人们叫着,向高台投掷出石块。

烈火将高台的地板烧燃了,一丛丛的火苗哔剥作响。火光中,那衣衫褴褛的少女缓缓立起身,身上的花朵在火光舔舐下舒展,拖地的裙摆已经燃着了,火迅速蔓延到她的身上,而她静静站立,只是高高舒展开双臂。人们看到,无数艳丽的蝴蝶从她身上飞出,在空中形成了一条色彩缤纷的绸缎,舞动着,舞动着。当她在烈火中化为灰烬的时候,那些蝴蝶却浴火而生,在天狼城的上空飞扬。

彩色的粉末从蝴蝶的翅膀上掉落下来,像下了一场晶亮的雨。当人们从拜月节的祭典上散去,许多人中途倒毙。尸体上生出更多彩色的粉末,又被风吹到生者的身上。一场前所未见的瘟疫迅速席卷了天狼城,十余天过去了,没有任何好转的迹象,瘟疫像阴云一样聚集在天狼城的上空,又迅速地向四周蔓延。人们纷纷逃离这座被死神诅咒的城市。

扶摇终于如她所说的那样,一舞倾城。

尾声

这一年的拜月节是天狼城由盛转衰的一个转折点,但是天狼城真正覆灭是十几年后的事了。原因不是瘟疫,而是周边土地沙漠化,湖泊枯竭,孔雀河断流改道。

我在长安一住就是许多年,从故纸典籍中查到了“树女”的由来。传说中有一种“火凤蝶”,把卵产在泥土里可以存活百年不孵化。这种卵进入人体内,受到虫卵的刺激,人的身体会长出苔斑。吸取人血满一百年后,人身上的苔斑会转化成美丽的鲜花纹络,这预示着火凤蝶即将破体而出。火凤蝶一般不会引发瘟疫,只有遇到烈火威胁,它们才会在身体里产生毒素,进而导致瘟疫横行。我没有死,是因为扶摇把她的鲛珠渡给了我。

扶摇怀着复仇的心来到天狼城,但是真正点燃复仇的火的,却是天狼城民自己。

许多年过去了,柳树绿了,月儿圆了。少年老了,少女嫁了。隔着许多年的光阴回头看,天狼城已经不复存在,前往天狼城的路早已湮灭在荒草漠地当中。只有当年那个丑陋的女子,一闭上眼睛,还是会活生生地出现在我眼前。

“请你,把我买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