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这便是人间烟火,又暖又明亮。”

(1)

是梦。

陆濛濛很清楚这是个梦,视线朦胧,头脑发昏,她低头看到自己身上破烂的囚服,样式古老,肮脏陈旧,既陌生又熟悉。

一道粗犷的男声火急火燎地催促她:“程千户!殿下已经下了赦令,查证你是家中独苗,允你随队下山入京!”

陆濛濛感觉到自己开口了,说出来的却完全不是她的声音,准确来说,是另一个她在说话。她问:“援兵到了?”

狱中已乱成一锅粥,跟在军狱看守长身后的王大哥与她相熟,压声答道:“没半点消息。太子下令三军苦守,但十一道城门已失了五道,逆贼已经往大本营方向来了。此战若败,按照鸿军历来的作风,难逃一次大屠城啊。”

程千户心中一紧:“城内可已疏散了?”

“殿下早已安排了。只是咱们留守的这十万弟兄的命……”

程千户暗暗握拳,笃定道:“谢将军与殿下乃莫逆之交,将军既已承诺来援,自然必到,我也要留下。”

王大哥吓得几近失声:“你不要命了?”

“上战场诛逆贼,本就是我的抱负。”

“你一个女儿家谈什么抱负?!如今天下大乱,连太子殿下这回都未必能……”

程千户不想听他多说,道:“王大哥,我知道你家中尚有妻儿,要不你顶替我的名位,入京去吧。”说罢不等对方回应,抱拳行男子之礼,趁乱溜出军狱。

她并非不想活着,只是故乡早于年前遭鸿军践踏,现已无家可归。扮男装从军,原是本着杀一个回本,杀两个赚一番的念头,不想却混成了统兵七百的千户弓手,在太子例行的宴会中都挣得了一席之地。

练兵场上空无一人,想来全军已赴前线。她换上兵服,猫着腰往主营帐溜,刚靠近便听见太子殿下的声音,虽带着一丝虚空的病弱感,但低沉且强硬。

他该是在与诸将领议事,一一驳回诸如投降、撤兵退守的献策,坚持等候谢英招援军的计划,义正词严,声色震厉,道:“本宫统军五年,无论时局之艰难,形势之险恶,幸有诸位与我共担。今若逆贼攻破钟山,京城将无险可守,本宫退无可退。诸位若要投降,即可出行,我不阻拦。如若不走,唯有同我一道,报国杀敌,死而不弃!”

程千户听得心中震**,一腔热血随着几位将领的附议不断沸腾。太子殿下生性寡淡,但待人宽厚,理政深得民心,打仗用兵如神,见识过无数腥风血雨仍可处变不惊,这等人不取天下,她实在不知还有谁人可取。帐内众将领领命告退,殿下亲自送行,举杯道:“诸位,愿此举可**平鸿贼,立下不朽功业,来日可于安宁盛世相见。”

言毕,痛饮一杯,送诸将领离帐。程千户悄悄撩起军帐后方的纱布偷窥,帐内只剩殿下和他的两位亲兵,他正穿着一身玄色长袍,袍上朱红色的蟒纹栩栩若飞,普天之下,仅有他一人有着此袍的资格。彼时他微咳着,伏案奋笔疾书,兵临城下,不知他还有何可写?

停笔后,他遣退亲兵,似是背后长眼一般,问道:“打算看到什么时候?”

程千户一蒙,胸膛似有擂鼓,殿下回头,她瞧见殿下那惊为天人的面貌,眉宇间掩不住的傲岸清高,略有些单薄的唇比常人少了些血色,清冷而带着漠然的目光如星萦流泄,直直倾入她心中。

他认出她来,是早前在宴席上被他识破女儿身的一位神射千户,约莫姓程。他问:“本宫已赦了你,为何不走?”

程千户顿时失了平日里在其他男子面前的豪爽气概,钻入帐中,伏身行万福礼,道:“回殿下,因为殿下也没走。”

“你是家中独苗,理应好好活下去。”

他从不会像别人那般,以“你是女子”为理由说事。她喜欢他如此,但又害怕他当真如此,从未将她当女子看待。

她答:“殿下也是我朝唯一的皇嫡子。”

他似是叹了口气:“这里是战场,刀剑无眼,血流漂杵。”

“我虽是女子,但出身南境箭法第一的程门,自小习骑射之术,哪怕不能三箭定天山,但做到箭无虚发也不在话下。”

“我并非在与你强调男女之别。我留守于此,是因我位至东宫,任三军之统领,绝无将士在前杀敌,而我落荒出逃之理。何况,太傅早前来信,三十万援军已在路上,只要本宫固守钟山,不过数日,援兵至,必破鸿贼。”

殿下目光炯炯,似成竹在胸,望得程千户失神,顿时忘却了高低之分,她脱口而出道:“殿下为何如此坚定?”

太子目光一闪,却并未责怪她,只握住了拳,笃定地给出理由:“因为他一定会来。”

“若他没来呢?”

殿下深深看向桌前的宝剑,道:“士为知己者死。”

好一句“士为知己者死”。

程千户望着眼前冰凉如水的男子,那种自骨子里透出来的清冷把他隔绝在尘世之外,孤傲得让人不敢生半点向往。

但她认定他了。敢为人之所不敢为,敢当人之所不敢当,挽狂澜于既倒,扶大厦于将倾,地崩山裂且不移志,如此之人,才是值得她至死追随的统领,是这片土地未来的君王。

于是,她再次伏身叩拜,道:“我知道了。殿下为坚守约定而战,那么我也愿与殿下结下生死之约。”

“什么?”

“我虽命如草芥,愿随殿下左右,效鞍马之劳,至死方休。”

太子殿下有些莫名其妙,他本意是劝她下山入京,怎么适得其反?他说:“你不必……”

“殿下,士为知己者死。”

(2)

程千户后来想,若不是那日大战在即,殿下空城出攻,没剩下几个可保殿下周全之人,她是到死都没机会成为殿下身侧的护卫的。血战一夜,朝阳喷薄而出之际尽染钟山层林,信兵跌跌撞撞来报,最后一道城门失守,鸿贼举军往内营杀来。

败局已定。十万大军毁于一旦,无数文官武将战死,钟山失守在即,京城不堪一击,业朝亡在旦夕。

众护卫纷纷跪求太子撤离,他一言未发,部署完仅剩的兵力,取了战甲,隐入内账之中。程千户被派往东南面迎敌,鸿宁联军多得仿若蝼蚁一般,无论如何都杀不完,战友一一倒下,她想起内营中的殿下,转身往回逃。

殿下正在杀敌。

原本孱弱清瘦的身躯,着了一身御赐金甲,犹如天神降临,立在帐前奋勇抵抗。程千户开弓射倒几个欲将殿下包围的兵卒,直奔到他身边,两人背对而立,她说:“殿下,随我走吧!”

他未答,举剑刺倒敌兵,只给她淡淡两个字:“珍重。”

程千户远远看见坡下有侧击队包抄而上,就近选了一个埋伏点,拉弓杀敌。箭筒很快见底,她回头再看殿下,他浑身负伤,几欲难立,程千户扔弓拿剑想再杀回他身旁,却在三步之外,被一支冷箭穿透了心脏。

古语有言,善用刀剑者,死于刀剑下,诚不欺我。太子没能看到倒在他身后的程千户,如雨的弓箭很快从远处射下,他立在帐前被万箭穿心,仍不肯倒下,直到浑身脱力,僵直地仰跌在成堆的尸骨之上。

时值正午,晴日浮光跃金,天高鸟翔,清晨的茫茫云雾已然散去,这本该是个相当怡人的夏日。

从深宫的风雨到行军路上的孤灯,从万蜀关的刀光剑影到钟山脚下的尸横遍野,他从千军万马中奔驰而出,在最为英姿勃发的年岁里死去。

“士为知己者死。”

敌军在太子的军帐中发现了他的遗书,字字珠玑,力透纸背。

“吾自十六岁披战甲,上战场,杀敌无数,然折兵亦难穷也。军队所过,不遗寸草,白骨露野,千里无鸣。吾心不忍,常自咎之。战乱贪腐乃庙堂之失也,吾位东宫,愿以己身担此罪过。今钟山一战,生,必诛逆贼;死,以身报国。任贼辱尸鞭骨,唯愿勿伤百姓。”

清淮百姓俱已疏散,鸿贼无城可屠。京城陷落不久,东皋军至,不战而胜,业朝国土一分为三,曾受太子庇护的百姓在返回故土后,感念其恩惠,于钟山之顶为其修庙,奉为天神。

只是那年钟山流的血,终究是太多了。十万亡魂,怨念难消,凝集成恶咒,死死缠住那位复生的神明。任他如何英明神武、奇兵绝谋,也万万算不到,这千年咒怨的关键,竟就是那个在最后为他而死的千户,那个假扮男儿身从军的神射手。

天命如此。

(3)

梦境一晃,她再度坠入黑暗之中,耳边似有人在呼唤她,是林令的声音,着急道:“小濛,小濛,快醒醒!”

她没来得及应答,又听见容戈那把满是沧桑的烟嗓,沉沉道:“没道理啊,我不是护住了她的魂魄吗?难道真跟着萧祁润走了不成?欸,守塔人,你怎么又倒下了,喂,你不是刚醒吗……”

走了……

他走了吗?

如坠深渊,脑海中再度呈现出辉煌的景象,是在充满冷峻威压氛围的偌大皇宫正殿内。谢英招一身明黄色龙纹长袍稳坐在金銮龙椅之上,满朝文武朝他深深叩头。棕色的深邃眼眸,飞扬的长眉微挑,举手投足都流露出浑然天成的帝王霸气。

倏忽间,白烟四起,恢宏夺目的登基大典金光尽失,文武百官如幻影般消失无踪。金銮龙椅上的男人惊慌失色,见到阵阵云雾逐渐在大殿中央凝成人形,素白长袍,身躯凛凛,一尘不染。烟海在此时堆起层层细浪,追逐他的脚步上下翻飞着,每行一步脚下都结出一朵皎洁无瑕的莲花。

是神。比这更让帝王觉得惊恐的是,神明那张英气威仪的脸,是他从小看着长大的,太子殿下的脸。

他近乎狼狈地从皇椅上跌落,紫金宝冠猛地一歪,他顾不上扶正,惶惶地伸手去够大殿中央缥缈的仙姿,心胆俱裂地唤了一声:“殿下—”

那是他的殿下,是他忘年而交的诤友,是他曾承诺辅佐其治理天下的储君。他们曾共怀诛杀逆贼、建立太平盛世的大志,可事到如今,斧声烛影之后,他反而成了盗取殿下江山的最大逆贼。

神明很平静,像是来见许久未曾会晤的老友,淡淡道:“千年了。”

帝王没听懂这三个字的含义,惊得毛骨悚然,连声求饶道:“不要杀我,不要杀我……”

神明觉得有些不可置信:“杀你?”

“不要,不要!”他朝着神明的方向连连叩拜,方才万人之上的王者气势了无踪迹,他哭道,“你想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朕现在坐拥天下,巍巍皇权尽在掌中……还是、还是说,你想要这个位置?殿下,我让给你,殿下……”

神明半晌没有言语。

他想要的,从不是那个位置,他想守护的,也并非这浩浩河山,而是生活在河山之上,那些善良而温暖的子民们。这一千年他都在为那些未能完成的豪言壮语赎罪,为那些在战争中无辜死去的子民祭奠,成为那场战争中难以计数的亡魂的守墓人。

谢英招脑中片刻不停地闪过各种想法,却唯独猜不中神明的心思,涕泪涟涟道:“那……那你要我怎么办?你……你还记得我曾允诺过你的海东青吗?我找来了,虽说再也无法亲手献给你……但朕可以下令为你修建陵墓,将海东青葬在墓中伴你西去……殿下,你可能收到?”

神明不答,只久久凝视着眼前这张沧桑的中年男人的脸,雾气把帝王的瞳仁晕染得很是浑浊。曾几何时,这位九五之尊只是他恭敬受教的师长,是他深信不疑的好友,是他忠心赤胆的知己。

眼下却只剩生杀予夺。

神明微不可闻地轻叹,袍袖随着动作微落,遮住那本该印有朱雀神符,现却空无一物的内腕。他说:“我只是来与旧友告别。盛世之志,就此交与你手。此后,生生世世,你我不复相见。”

言毕,转身飘然而去。帝王像是蓦然醒悟,仓皇地爬着追了几步,哭道:“殿下,殿下!您要相信,我当初并非有意失约呀……”

神明微顿,却没回头。帝王以为他仍有话要说,含着泪等了片刻,纤瘦的身影却倏忽隐在烟海中,烟消云散。

林令蓦然惊醒,抬手一摸,满脸泪痕。

陆濛濛的梦却仍未结束。烟雾缭绕中,又回到程千户死去的那个时刻。白衣飒飒的神明从天的那一端缓缓向她走来,脚步之下,花开如海,云绕如浪。

他单膝蹲在她身侧,俯身轻轻在她额间印上一吻。不是萧祁润给程千户的吻,她很清楚,是萧先生给陆濛濛的吻。

她定定地望着,漫天绯色中,白得一尘不染的他。

日光与云雾交缠,神光笼罩,在彻底消散之前,他只留了四个字。

“等我回来。”

(4)

他醒过来了。

在一个叫清淮的城市里,空无一人的私人公寓之中,由房内的落地窗往外一望,包罗万象的大地与江河都尽收眼底。

像经历一场很漫长很漫长的梦境。

他什么都不记得了,看到身份证才知道自己的名字叫江归,把房子翻了个底朝天,才知道自己好像没什么家人,好像学历还不错,又再翻了翻保险柜,才知道自己名下有几家他什么都不用干就能增值的公司,自己竟算得上半个富豪。

他甚至对自己是如何在这世上存在的都毫无概念。没有童年,没有亲人,没有朋友,好像独立在尘世之外,又好像整个尘世都尽在掌中。更神奇的是,他心里竟丝毫没有对那些空白记忆的在乎感,他没半点想要追寻的想法,那些已经消逝的过往对他而言简直无关痛痒。

不记得就算了,反正他不是为了过去而活的。

他是为了与某个人相遇而来的,他很清楚。仿佛自己曾处在寂灭的边缘,但因为眷恋人间的太阳,眷恋那个笑起来比太阳还要明亮的人,所以才又回来了。

那个人在往后也无数次地出现在他梦中。

高马尾,小酒窝,白皙修长的脖子上挂着一只温润无瑕的羊脂玉雁,总是带着浓浓的笑意“先生”“先生”地叫他。只要有她出现,原本缥缈的梦境都会铺上一层软光柔调的滤镜,美得不像话。

在这人世间,他知道,花开易落,好景不长,人的一生会很苦。

但唯独她,值得所有的甜。

(5)

惊蛰,微雨,春雷,百无聊赖的周末。

大概适应了孑然一身的新生活,他可以自由地行走在人世间了,今天路过地铁口时还差点被一个保险推销员缠住,幸好眼明手快拿过了宣传小册子就走。册子上印着一个保险公司和业皇陵博物馆合作的商业活动,他扫了一眼,蓦然间就有了想去那个博物馆逛逛的兴致。

取票之后,他顺利入馆,周末果然人很多。刚过下午两点,有专门的讲解员配着便携扩音器带队导览,他不喜欢亦步亦趋,正打算挑个人少的展区看看,余光突然瞥见站在玻璃橱窗前低头整理衣领的那个少女。

她穿着讲解员的工作服,正将脖子上的玉雁吊坠往衣领后收。长发高高挽起,溢满笑意的脸上露出两只深深的酒窝。明明很瘦小,站在人群中却像会发光一样,完全没有弱柳扶风之感,反而透出一股朝气蓬勃的生命力。

他的心脏像是被猛地擒住,急忙翻了翻手上的导览简介,在金牌讲解员一栏看到她的照片,是死板的证件照都掩不住的元气可爱。默默记住她的名字,他跟个第一次心动的毛头小子一样,傻乎乎地跟在她的队伍后头,透过人与人的缝隙间悄悄看她,偶尔还能接上她同样扫过来的目光。

只是一眼就能够让他切身体会到什么叫心脏麻痹。

不过可惜,直到讲解结束,他都没想出什么好的法子去搭话,生怕说错只言片语就毁掉了一场本可以很美好的初遇。正暗暗思忖着,队伍解散了,他慌乱地在作鸟兽散的人群中寻找她的身影,却怎么都找不到,在惊慌彻底吞没心头之前,有人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猛一回头,看到她就站在他身后,笑得眉眼弯弯,道:“先生,你在找什么东西吗?要不要我帮您?”

他被这样的笑容晃了眼,足足怔了两秒才反应过来,脱口而出:“我在找你。”

说完,他猛地一愣,这是句什么话?她要是误会了怎么办?!

却没想到,她像是早已预料到,看他的眼神仿若完全不是初次见面,亮晶晶的瞳仁里波光流转,嫣然笑道:“不用找呀。我一直,都在等你。”

(6)

第一次搭话没能主动成功,他有些耿耿于怀。在交换联系方式的时候,她还掩着嘴偷笑说“看来最后一片净土还是被科技侵蚀了啊”,他没听明白,耳朵却不由自主红到了底。

第一次一起出去总该是由他来主动邀约。综合了博物馆导览手册的讲解员排班时间,他挑好了约她的时间点,却栽在了内容选择上—吃饭?太俗气。看电影?太老套。逛街?太肤浅。

正在他苦思冥想要制造一个清新脱俗的约会时,手机弹出她的来信:“先生,明天有空吗?”

完了,她该不会……

都没来得及想完,又弹出一句:“要不要一起去游乐园?”

果然!

心中已经翻江倒海,但还是高兴比懊恼多得多,他差点就要在**打起滚来了,反应过来还没回复她呢,赶紧稳住心神,相当自持地回了一个字:“好。”

事已至此,一定要矜持。

陆濛濛很开心地一连回了三个一模一样的表情包,是一只小兔子在叉腰大笑,他望着屏幕上白白软软的小动物,好像能想象到屏幕那头正在傻笑的陆濛濛,目光不自觉地柔软起来。

他略一思索,主动找了个话题,问道:“你在做什么?”

陆濛濛快速打下“在想你”三个字,又快速删掉,回:“在期待明天!”

“我也是。还有呢?”

“什么还有?”

他想了想,解释道:“想听你分享你的生活。”

想知道她在做什么,吃了什么好吃的,走了多少路,遇见了什么人……好像她才是他的生活一样。

陆濛濛回:“可是我的生活很琐碎的……”

“没关系,正是琐碎之间才藏着美好。”

那头安静了一会儿,又发来:“你知道我觉得的美好是什么吗?”

“嗯?”

“是能够好好生活,然后和你相遇。”

后面还跟着一个相当可爱的小表情,江先生呼吸一滞,把已经红成熟番茄的脸埋进枕头里。

看来和她去游乐园之前,他真的要好好学习一下心脏麻痹急救方法了……

(7)

翘首以盼的游乐园出游日,他起了个大早,顶着乌青的双眼开车去接陆濛濛。

因为想在今天能好好表现,他昨夜临时抱佛脚看了好多部偶像剧,眼下最怕的就是自己一开口时说出的都是那些霸道总裁范儿的台词……

幸好,在远远看见等在路边的她时,所有莫名其妙的烦恼全都一键清零了,只剩下看到她接过花束的惊喜神情时,填满心脏的满足。她钻进副驾驶,笑道:“真是没想到,会有坐在先生副驾驶座上的一天啊。”

他随意接话:“你如果想,可以每天都坐。”

“真的?把副驾驶座拆了送给我?”她故意耍宝,他忍俊不禁,道:“整辆车送你都没问题。”

“那不行,我还没考驾照呢。”

“那正好。连司机也送你吧。”

气氛骤然升温成粉红色,陆濛濛的脸红得一塌糊涂,他抿嘴暗笑,心道,昨晚还真没白熬。

逐渐驶近游乐园,陆濛濛捧着一大束鲜花,问他:“对了,这束花有什么特别含义吗?”

他略一思索,本是想送他最喜欢的芍药,但到了花店之后,看到老板贴在墙上的花语大全,忽然就改了心意选了这一束。

他说:“因为花语是‘重逢’。”

入园的第一件事,自然是要去纪念品商店买各种衍生的小玩具。他一进门就被强烈的镁光和各色卡通周边晃得眼晕,皱眉道:“这是小孩子才会喜欢的东西吧……”

话音未落,他身侧那个叫陆濛濛的小孩子就蹿了出去,捞回来一个相当可爱的动物发箍,往脑袋上一套,笑道:“这是我最喜欢的电影周边!这个是女主角的,耳朵上有个水晶蝴蝶结……”边说边环视了周围一圈,又拿回来一个一模一样却没有蝴蝶结的,“这是男主角的!”

他安静看着,完全没领悟陆濛濛眼里闪亮亮的期待是什么意思,点点头表示知道了,正想说那我两个都买给你吧,她来了一句:“凑在一起就是情侣款啦!”

他几乎没半秒钟犹豫,拿过男主角的发箍往头上一戴:“那我要这个。”

陆濛濛没想到他态度转变来得这么快,讶异道:“你也看过这部电影呀?”

“没有。”

“那你怎么会喜欢这种,‘小孩子才会喜欢的东西’?”

像被撞破了心事,他假装没事人一般轻咳一声:“偶尔返老还童一下也是可以的嘛……”

陆濛濛看着整个人变成粉色的他,心中微暖,用低不可闻的声音笑道:“真是一点都没变呢。”

逛到商店最中央,果然见到鼎鼎大名的游乐园联名公主皇冠,设计奢华富丽,宝石熠熠生辉,静置在水晶制成的旋转展示柜中,宛如星辰落地。

陆濛濛靠过去围观了一会儿,他问:“你喜欢?”

她笑眯眯地答道:“没有女孩子能拒绝公主皇冠吧?”

“像灰姑娘那样?”

陆濛濛摊摊手,自黑道:“我比灰姑娘惨多了。我可没办法在受了委屈之后,坐在家门口的喷泉旁边哭啊,我家连瓶农夫山泉都没有。”

他果然被逗笑:“那也不妨碍你喜欢王子殿下啊。”

陆濛濛起身,甚至都没看一眼标价,继续微笑道:“我不喜欢王子殿下,我喜欢无所不能的神明。”她侧目看向他,仿若他就是她话中的神明,“他可以守护我,为我下雪,也可以陪我改论文,每天送我上班。”

他静静地站着,完全不明白她在说什么,但心里就是笃信,她话里的温柔全都与他有关。

出了商店,自然就开始排队玩项目了。因为是周末,又是大晴天,游客多得过分,每玩一个项目都要花比平时多几倍的时间排队,不知不觉天便黑了。他全程对这些项目无感,陆濛濛也真是浑身是胆,他们俩凑在一块简直就成了游乐园里最淡定的风景线,连进鬼屋都是并排着一脸冷漠地进去,再一脸冷漠地出来。

夜幕初临,他已经感觉有些累了。陆濛濛却像身体里有用不完的能量一般,还兴致勃勃地拉他去看城堡夜景,说:“待会儿还有烟火晚会呢!在城堡前看烟火多浪漫啊……”

他无奈地笑,任由她折腾。他低头看了一眼时间,正盘算着要不要去买点吃的给她填填肚子,再一抬头,夜色里除了攒动的人头,再没有那个让他心心念念的娇小身影。

人呢?

(8)

他火急火燎地找了一会儿,才想起有手机这回事儿。城堡前聚集的游客越来越多,他摁亮屏幕时第一眼看到崩溃掉的信号格,心里最后一点理智也随之彻底崩塌。

烟火晚会在此刻开始,耳边响起阵阵震耳的轰鸣声,他却完全没心情欣赏。当务之急还是赶紧找个有信号的地方,他环顾四周,匆匆往人少的高处跑去。

在瞭望台前发现同样举着手机在找信号的陆濛濛时,他已经跑得上气不接下气。小傻子完全没发现他,站在围栏前踮着脚想试试高海拔信号如何,他生怕她站不稳,远远便唤了一句:“我在这里。”

陆濛濛回眸,看见夜色中如松挺立的他,鼻腔一阵泛酸,二话没说奔过来,一头扎进他怀里。

他整个人蒙了,刚巧烟火从城堡边升起,云幕幽暗,烟火独明。怀里的小家伙不知为何带了点儿哭腔,喃喃道:“吓死我了,我以为你又消失了,我以为这一切又是我在做梦……”

心脏跟着她的声音泛起密密麻麻的疼痛,他抬手紧紧回拥她,烟火的光影在脸畔交错,他轻声安慰道:“烟火会消失,但我不会。我还想和你一起看更美的烟火呢,在往后很长很长的日子里。”

怀里的小哭包愣愣地抬头,鼻尖红通通的,问道:“什么?”

他抬手轻轻拭掉她的泪痕,刮刮她的鼻子,笑道:“我啊,虽然不是什么王子殿下,也不是什么无所不能的神明,我无法为你下雪,但还是想尽我所有来守护你。我可以做那个下雪时,为你撑伞,接你回家的男人。”

我可以做那个,春天时陪你品茶赏花,夏天时和你一起吹空调吃西瓜,把中间最甜的那勺留给你的男人;可以做那个秋天时陪你去看钟山铺天盖地的红枫叶,冬天时开车穿过半个城市接你下班,在回家的路上给你买最大最暖那根烤红薯的男人。

烟火从眼底升起,烟火在眼中坠落,遍天罗绮,火树银花,编织成一幅带着巨响的绸罗锦缎。

这便是人间烟火啊,又暖又明亮。

他轻轻俯身靠近,气息温热而缱绻,她没有拒绝,唇瓣最终贴在陆濛濛睫毛微颤的右眼上。

是比她的手心还要灼热的体温,是值得她孑然等待一生都不觉得困苦的爱人。

再也不想放手了。

他说:“我希望你能知道,这不是什么失而复得的梦,也不是一时兴起的告白,我……”

“我也喜欢你。”

往后不论是星河滚烫,或是皓月清凉,都要与心中所往之人,分享这世间所有的细碎与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