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第二个魔王

一、

冬季的巴丹吉林沙漠拥有着和夏季大不相同的景观。太阳不再毒辣,夜间温度可以低到零下几十度,滚滚黄沙之中也掺杂了许多白色的新雪,远远看去,一座座高耸的沙山呈现出黄白相间的色调,相映成趣。

由于几个月前的那起离奇事故,位于沙漠腹地的庙海子已经被军方严管起来,不再有游人能靠近。至于该事件的解释,至今仍然众说纷纭并没有定论,很多上了电视的专家皱着眉头猜测“沙漠中产生磁暴导致古建筑外层剥蚀内部加速老化”,很显然连他们自己也说服不了。

当然,军方的那些铁丝网、探照灯、岗哨、警犬确实能拦住一般人,王璐却并不是一般人。她不费吹灰之力地直接通过空间移动把自己移入了巴丹吉林庙,让身后的防护成为了被绕过的马奇诺防线。

庙里已经空无一人,甚至于连一点光亮都没有,只有残留在空气中的被香烛浸润的古木的气味。但守卫人的特殊能力让王璐可以在黑暗中也将周遭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一切还是几个月前梁野失踪后的老样子。后世的装饰修葺不翼而飞,留下的是古庙过去的苍老旧颜。一切能搬动的东西都已经被带走进行注定得不到结果的研究,剩下的只有最基础的庙体结构,整座巴丹吉林庙显得空空****,仿佛遭遇了盗匪洗劫。

王璐悄无声息地走到大殿的中央,随意地席地而坐,让蠹痕释放出来,充满了整座庙宇。她闭上眼睛,似乎是在集中精力感知着些什么。

“没有用的,”正当王璐全身心沉浸在蠹痕的感知之中时,身后数米远的地方忽然响起一个苍老的男声,“不同的守卫人在这里已经找过很多遍了。闭锁得太完美,凭借你们根本没有用,打不破,进不去,哪怕是四大高手。”

王璐没有回答。突然之间,她的身影从原地消失了,已经利用蠹痕转移到了声音传来的地方。与此同时,除了她那早已为人所熟知的淡紫色蠹痕之外,她的身体四周同时闪烁出一种赭石色的蠹痕。

——但这一击扑了空,她所移到的那个地方是空的,并没有人。

方才说话的老人笑了起来,这一次,声音却来自于巴丹吉林庙的庙门口:“你果然是永远那么狠辣,总是追求一击必杀。这个第二蠹痕你藏了很久,就算是路晗衣他们都从没见过,居然拿来对付我,我还真有点受宠若惊呢。”

王璐叹了口气:“但还是没能沾到你半根毫毛。老实说,就算是路晗衣范量宇他们,躲这一下也不会有你那么干脆利落。我不认为在守卫人中能有谁拥有这样的实力,你到底是什么人?是黑暗家族的吗?”

“既不是守卫人,也不属于黑暗家族。”老人回答,“如果是在过去,你不可能猜到我是谁,但时移世易,现在并没有那么难猜了。”

老人这番话就像是在打哑谜,但王璐明白他话里有话。她思考了一小会儿,再开口时,声音里多了几分敬畏:“淮南王,是你么?”

老人哈哈大笑起来:“不愧是王璐姑娘,脑子就是转得快。没错,就是我,淮南王刘安,冯斯的祖父,一个活了两千多年的老妖怪。”

“能和你对话,是我的荣幸。”王璐说,“而知道了你的身份之后,我倒也可以省点力气了。我们几个再强,终究是人,而你,如你自己所说,是个妖怪。这是档次上的差距。”

“倒也未必,我知道这些年来守卫人都在拼命提升自己的实力,你我之间的确有差距,但并没有大到我可以对你完全不设防的地步。”刘安说,“这两千年的人世漂浮,给我最深的教益就是小心驶得万年船——所以我劝你把蠹痕收起来,真正地省点力气,别动那点花花肠子啦。我也并不想对你怎么样,你们四大高手的力量都是我可以倚重的,今晚的相逢,不过是巧合,尽管我的确迫切地希望和你们接触。”

“这话我倒是相信。”王璐在黑暗中耸耸肩,“虽然我们对你知之甚少,但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肯定是你的风格。不过,既然你想要我们帮忙,总得说清楚你需要我们做什么吧?”

“我相信冯斯已经告诉过你们了。”刘安回答。

“没错,他的确说过,你也是一个想要摧毁魔王的人,不过目的和我们不一样。”王璐说,“我们守卫人虽然想要打倒魔王,但在一切结束之后,我们仍然还想要继续生活,继续繁衍生息。但你就不一样了,你是要求死,摆脱掉你无欲无爱的活死人的命运——我们对于胜利的理解可能截然不同。举个例子,把地球炸了,你的心愿也就完成了,但对我们却不是。”

“这你倒是可以放心,我不会那么偏激。”刘安说,“而且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离开了我的帮助,你们绝对不会有胜算。因为我是这个世上对魔王了解最多的人。”

“但是在过去那么漫长的岁月里,你都从来没有提出过和守卫人联手,相反不断地找各种办法给我们添堵。”王璐说,“是什么让你改变主意了呢?”

“因为天选者。”刘安说,“只有天选者出现了,我所做的一切才有意义,而你们的存在也才有意义。否则的话,你们反而会是一种威胁。”

“这话我过去也听到过不少次——守卫人就是为了天选者才存在的。可是,始终没有人告诉我天选者的重要性到底在哪里。”王璐说,“不过,你现在站出来和我面对面,是不是意味着你一直明里暗里培养着的那个乖孙子,已经符合你的条件了?”

“移植了第二个附脑之后,他的力量增长得很快,”刘安虽然并没有正面回答,但语气里的肯定是不容置疑的,“最重要的在于,他已经有了由他来亲手结束这一切的决心。所以,我愿意把赌注押在他身上。毕竟,我已经等得连我自己都有些厌倦了。”

王璐沉默了很久,最后慢慢地发问说:“好吧,我愿意相信你刚才说的话。但是,你厌倦了等待,我也厌倦了守卫人世界几千来的苦苦追索猜测。你懂我的意思吗?”

“我懂。”刘安回答,“在这里碰上你是一个巧合,但这个巧合却能帮助你立刻触及到真相,因为在天选者完全成长起来之前,我可能是唯一一个有能力打开这里的闭锁的人,而你能助我一臂之力。不过,这当中有极大的风险,即便以你的力量,也有可能在顷刻间灰飞烟灭。你愿意试一试吗?”

“我愿意。”王璐毫不犹豫地说,“最多不过就是和梁野一样的命运吧。”

“那就用你的新蠹痕吧。”刘安说,“刚才你用它来攻击我的时候,虽然只是一瞬间,而且并没有打到我,我还是觉察出了它的性质。它能够在一瞬间撕裂空间,制造出一个稍纵即逝的异度空间,把你的攻击对象吞噬进去,永远消失。我的判断没错吧?”

“瞒不过你,我也就不否认了。当时不知道你的底细,唯一能肯定的是,你可以神不知鬼不觉地出现在离我那么近的地方,一定是个绝顶的高手,我只是想用威力最大最保险的方法来干掉你而已。”

“能告诉我这个新蠹痕从何而来吗?”刘安说,“我过去还真没想到过,会有天选者之外的守卫人能激发出这样的蠹痕。看起来,我低估了你们几个。”

“这个就不必多问了吧,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小秘密想要保守。”王璐露出她招牌式的人畜无害的笑容,“反正我愿意帮你就行了嘛。”

“不错,只要这个蠹痕正合我用就行。”刘安说,“等一会儿听我的指令。现在,站过来,以免我的蠹痕伤到你。”

王璐犹豫了一下,还是走过去站到了刘安的身边。她感到一滴滚烫的血液甩到了自己的额头上,那是刘安在用血咒之术让她能暂时分享他的蠹痕,以免受到伤害。

而她也看清楚了刘安的相貌。此刻的刘安,又回复到了冯斯那张旧照片上的平凡中年人的模样,这张面孔并没有太多特别之处,如果在街上擦肩而过,谁也不会多看两眼,也不会有人能猜得到,这是一个来自于两千年前的不老不死的古人。

刘安先后释放出两圈不同的蠹痕,第一层用于封闭消音,以免庙里的声音传出去惊动了外面的守卫;第二层则缓缓地填充了整座庙宇,令庙身产生出某种类似共振一样的低鸣声。王璐能看清,这一层蠹痕根本没有颜色,完全是透明的,她只是因为接受了刘安的血咒保护才能感受到它的存在。

巴丹吉林庙和刘安的蠹痕已经产生了越来越强烈的共鸣,或者说碰撞,这当然不是由于古庙本身的特性,而是来自于藏于庙中的曾经吞噬梁野的那股神秘力量。尽管自己并没有直接卷入这种碰撞,王璐还是能感受到其间蕴涵的那种凡人所无法企及的可怕能量。

“不愧是被魔王直接开过光的半魔啊。”王璐感叹说,“确实不服不行。”

刘安禁不住笑了起来:“开光?你果然很会说笑话,但这个笑话很形象,我喜欢。不过很遗憾,我距离‘半魔’恐怕也还差得很远,天差地远,没有和魔王面对面打过交道的人是很难体会的。”

王璐不再多说。刘安继续加强着蠹痕的力量,巴丹吉林庙内的声音越来越清晰,越来越充满一种有节奏的律动,响度也越来越大。王璐凝神倾听这种共鸣声的细节,忽然之间,她打了个寒战。

——那种声音当中的律动,竟然越听越让人感觉有生命一般,就像是某种来自远方的嘶吼和呐喊。那声音缥缈遥远如在天际,却又仿佛近在咫尺,好像随时可能张开血盆大口,把身边的人与物都一口吞下。

而伴随着这种令人毛骨悚然的奇怪声音,刘安的蠹痕终于产生了色彩,但这色彩并非来自于蠹痕本身,而是和另一种看不见的力量相互摩擦所产生的,就像金属摩擦产生的火花。不过,这次的“火花”是暗红色的,更加近似于一种血色的浓雾在一点点扩散渗透,把周围的空气都染上了颜色。

王璐再侧头看看刘安,刘安看来已经非常吃力,满脸都是汗水,但眼神里却闪烁着兴奋的光芒,并且充满了自信。看上去,刘安对于借助王璐的力量来完成他的目标充满了信心。

那股暗红的色调已经渐渐填满了整个庙宇。如果这时候庙里有光源的话,就能看到,那团血色的雾气如同滴进水里的血珠一样,一丝丝地扩散开来,缓慢而无可阻挡。那些近似于喊叫的声音反而渐渐安静下来,不像先前那么喧嚷,却变得柔和沉稳,带有一种隐隐的劝诱的味道。

渐渐地,从那一团逐渐趋向均匀稳定的血红色中,产生了新的色彩——一道初晨阳光般的亮眼金色。那道金色慢慢延展成一根细长的金线,横贯过庙宇的中部,并且线身的粗度不断加大,按照王璐的目测,由刚开始和头发丝差不多粗细,慢慢地快要有一根筷子那么粗了。

——就像是一道从虚空中产生的裂缝。

撕裂了巴丹吉林庙里的正常空间的裂缝。

刘安的话印证了王璐的猜测:“等到裂缝扩展到拇指宽的时候,你就发动你的蠹痕,用尽全力,把蠹痕的力量送进裂缝。”

“老前辈,您这话说得跟生孩子似的,听得我汗毛倒竖啊。”王璐按刘安的吩咐发动了蠹痕,倒也不忘调侃两句。

她全神贯注地注视着那道金色裂缝的变化,看着它一点一点地变粗,终于接近了刘安所说的拇指宽的宽度。与此同时,那些含义不明的咆哮声反而越来越低,转化为一种轻柔的低吟。

但王璐还是能从这些低吟声中听出某种深沉的渴望。

“可以了!”刘安低沉地吼了一声,“发动你的蠹痕!”

王璐应声释放出她那一直秘藏着的赭石色的新蠹痕,而且的确看得出来用尽了全力。她甚至放弃了用蠹痕保护自身,而是令蠹痕脱离了身体,似乎是把所有的力量都贯注其中,如利箭一般笔直地射入了那道金色裂缝。

刘安也趁着这一时机把他的蠹痕力量催动到了极致。此时此刻,如果没有那第一层隔绝声光的蠹痕,一个站在巴丹吉林庙外的人将会看到寺庙内闪烁着朝霞般金黄中带着七彩的瑰丽光芒,耳朵里听到的却是无法分辨的低沉轰鸣,有可能直接导致耳鼓膜受损。就像王璐说的那样,刘安毕竟是由魔王亲手赐予力量的“半魔”,他所能迸发出的蠹痕的威力,即便是四大高手也难以望其项背。

“接下来,你将亲眼见到一些你在噩梦里也见不到的东西。”刘安的声音在那不间断的诡奇低吟声中显得分外狰狞,“但你不必害怕,因为……”

他的话并没有说完,因为就在这一刻,令人难以置信的一幕出现了——王璐刚才射入金色裂缝里的蠹痕竟然重新折返回来,以更快的速度射向了刘安!

刘安毕竟不是真正的半魔,在全力施为扩展金色裂缝的紧要关头,完全没有任何防备。何况王璐的蠹痕反射得如此之快,真的就像一道光一样,他既闪避不及,也无法抵挡。

一声近似于玻璃碎裂的爆响之后,刘安被赭石色的蠹痕整个包裹在其中,然后在短短的几毫秒之后,赭石色消失了,他也消失了。

——他对王璐蠹痕的判断一点也没错,果然是能在瞬间将人吞噬到异度空间中。

刘安被吞进了异空间里。他的人消失后,他所布置的蠹痕也瞬间消散,金色的裂缝开始迅速缩小,在军警们循着突然爆发出的声响冲进来之前就消失无踪。

当然,王璐也已经把自己转移到了庙外,并没有被抓住。

她坐在一辆空空的军车里,把两腿放在方向盘上,姿态悠闲地看着外面忙忙碌碌的人们,轻笑了一声:“这回没有外人看见,倒是闹不成大新闻,就是专家们又要头疼死啦。”

她把头往座椅上一靠,脸上的笑容忽然消失了:“对不起了,前辈。如你所说,你并不是真正的半魔,我还是能找到机会偷袭你的。其实我也很想打开那道裂缝,亲眼看一看里面到底有什么,可是我不敢,我真的不敢。”

“因为鬼门洞开的那一天,就是万物俱灭之时啊。”

“卑微如蝼蚁的我,没有这个胆子。借我十个胆子也不敢。”

二、

金刚仍然很暴躁。这只坏脾气的猫除了主人魏崇义之外,谁也不认,谁也不服。然而冯斯早已不是昔日的吴下阿蒙,金刚的精神攻击的伎俩对他已经不起作用,挣扎了一阵之后,只能束手就擒。但从那凶恶的眼神可以看出,它仍然对冯斯和姜米抱有极深的敌意。

冯斯用蠹痕创造出两个舒服的座垫,又创造出一个火炉,和姜米一起坐了下来。姜米看着被束缚在罗网里的金刚,发问说:“现在我们倒是按照魏老头儿的指示找到金刚了,可是接下来呢?接下来又该做些什么?”

冯斯诚实地摇摇头:“我不知道。毕竟老头儿除了那个没有写完的‘疯’字之外,什么多余的信息都没有留下。这位金刚兄看来又对我很不友善,只能先抓住它,再慢慢想办法。”

“这只猫到底重要在什么地方啊?”姜米忍不住问。

“到目前为止,我只知道它有精神控制的特殊能力,有可能是被之前的主人改造过,有可能是机缘巧合收到过魔仆的影响。”冯斯说,“它能够对抗那两只西藏魔鼠,也能够给人类制造幻觉,我能激活这个千呼万唤屎不出来的蠹痕,也得靠他不断地给我施加精神攻击……等等,是不是这就是魏老头儿的意图?”

“你是说,故意让金刚攻击你的精神?”姜米问。

“有可能,但未必是金刚来主动攻击。”冯斯说,“这只猫虽然脾气不大好,脑子是很聪明的,不然也不会一直躲在这儿,那么多守卫人都发现不了。它现在知道我比它厉害,它不会轻举妄动的,对不对金刚?”

他最后一句话画风陡转,竟然像是在逗一只无用的宠物猫,金刚愤怒地叫了一声,恶狠狠地瞪着冯斯。冯斯不以为意,转头对文潇岚说:“那些守卫人家族里倒是应该有不少懂得干扰他人大脑的高手,比如我当初抹掉你的记忆就是找路晗衣帮的忙。但是现阶段,我并不想让别人知道金刚在我手里,所以估计我们得把金刚兄带在身边慢慢琢磨对付它的办法了。”

“没问题,我喜欢这只猫,有个性!”姜米居然做出大喜过望状。

“不以貌取猫,果然女中豪杰!”冯斯翘起了大拇指。

金刚把身体蜷成一团,似乎是决意不再搭理这两个疯疯癫癫的人类。

于是冯斯把金刚带回了市区。张圣垠已经替他租了一套新房子,这次房子宽敞不少,有两间卧室,倒是不必再挤沙发了。

冯斯用蠹痕专门创造了一个特殊的小铁笼,把金刚关在了其中。这个笼子不但足够结实,还能屏蔽金刚的精神攻击,以免姜米受到侵扰。

金刚果然是智商高,知道自己斗不过冯斯,索性也不反抗挣扎了,每天在笼子里吃了睡睡了吃,几天下来长胖了不少,倒是有些回复了昔日的胖大体型。但冯斯每天想尽办法地观察它、撩拨它甚至于尝试激怒它,它都不给出任何回馈,摆明了要死皮赖脸到底。

冯斯别无他法,又不愿意向各大家族求助,连何一帆也没有通知,只能这样陪着金刚干耗着了。这一段时间里,他最担心的就是身边的朋友里唯一还安全的关雪樱也出什么意外,不过关雪樱倒是始终平安无事。然而,失踪了的文潇岚、宁章闻和范量宇始终杳无音信,在巴丹吉林庙里消失的梁野也没有任何消息。

之前在普通人的世界里造成恐慌的精神病爆发也得到了抑制。确切地说,没有人知道应该怎么抑制,它自己悄无声息地渐渐消失,并没有带来很多人猜想中的全球性的新型瘟疫。除了科学家们仍然忧心忡忡之外,普通人害怕了一段时间后,也就慢慢淡忘了。

守卫人世界也暂时没有了新闻。虽然失踪的两位高手仍然没有回来,但妖兽的躁动并没有加剧,相反安静了许多,只有一些零星的骚扰事件,让守卫人们的压制任务也轻松了不少。与此同时,黑暗家族就像是完全消失了,几乎没有冒过头。

“我怎么觉得……你抓住金刚之后,世界就平安了好多的样子?”姜米很是困惑。

“您好歹也是理科生,能不能别那么简单地定义相关和因果?那不相当于我在向阳屯摔了一跤导致萨达姆同志被捕么?”冯斯严肃地教育对方,“不过我倒是真的有点奇怪,进入新年之后,世界真的安静了不少。这会不会是魔王世界正在积蓄力量?”

“要么不玩,要玩就来个大的?”

“就是这个意思。”冯斯唉声叹气,“现在越是没什么响动,我就越担心,就像是等着第二只靴子落下来一样。”

“老实说,我没看出你担心来。”姜米撇撇嘴,“我看你这段时间倒是过得很欢畅,已经通关了两部3A大作了,接下来是不是该在氪金网游里冲一下全服第一什么的了……”

“别闹,氪金网游那是我玩剩下的了。”冯斯一本正经地回应,“不过老实说,这都是您老的功劳。全靠姜政委思想工作做得好,我对于‘尽人事,听天命’这句话理解得越来越透彻了。当然,也有可能是我的蠹痕越来越强,心里也更有底了。”

他顿了顿,又说:“对了,今晚有没有兴趣陪我去凑个小热闹?”

姜米一下子来了精神:“什么热闹?”

“有一家挺有名气的大网络公司去年底该搞年会的时候出了些运营事故,年会没办成,还造成了不少负面影响。他们打算在春节之前再弄一次迎春年会,就当是给员工提气了,所以规模搞得挺大的,现场还安排了大师占卜活动。”

姜米明白了:“哦,找到了张圣垠的骗子大师公司是吧?看来他的生意还挺兴隆的。”

冯斯点点头:“论做生意,张圣垠确实是个人才,比我爸厉害多了。我爸当年无非是靠他个人的名气四处招摇撞骗,张圣垠却拉扯起了一个团队。”

“这年头骗子也要集团化运营啊……”姜米耸耸肩,“所以我们可以跟着张总去凑凑热闹?”

“你我两个人是没问题的。去不去?”

“废话!”姜米瞪了冯斯一眼,“老娘有过见了热闹不去的时候么?不过话说回来,这不是一家互联网科技公司么,怎么还会拉算命大师去捧场?”

“这就是你作为外宾不了解国情的地方了,现在的中国年轻人对于星座占卜这档子事特别着迷,基本都成了社交手段了,从星座发端,国产的手相啊风水啊紫微斗数啊什么的也跟着热了起来。我当年做微博营销的时候也没少发这方面的内容。”

“您还真是见利忘义的典范……”

这家公司果然是气派不凡,直接出手包下了一个体育馆来召开年会,会场也布置得颇具附庸风雅的伪科技特色,还有一些乱七八糟的机器人、VR之类的体验项目。在体育馆的一角,就是划定的大师占卜区域,张圣垠旗下的各路英豪打扮得群魔乱舞在那里正襟危坐,每一位身边都围了一大票人。

“你还真说对了,”姜米兴致勃勃地看着那帮脸上充满期待的年轻人,“这玩意儿在贵国果然很受欢迎。大家都愿意相信命运是掌握在别人手里的吗?”

“也未必真的相信,有些时候可能就是一种心理暗示。”冯斯说,“占卜师与其说是在预测你的命运,还不如说是在做心理疏导,那倒还真需要一点儿心理学的功底。怎么样,你要不要去听大师们解解惑?”

“我倒是想去见识见识,但是前面排了那么多人,不想等啦。”姜米伸手指向另外一边,“那个变形金刚的机器人做得也挺有意思的,我去看看。”

姜米离开了。冯斯手里拿着饮料,在人丛中悠闲地晃**着。他并不知道身边到底有多少守卫人在偷偷监视他,但却已经不在乎了,自从下定了“大不了老子和你们硬干一场”的决心后,他的心态安宁了许多,不时能产生一种人莫予毒的快感。毕竟他还是享受这种扎在普通人堆里的感觉,这样世俗的热闹与快乐可以让他短暂地忘掉身上背负的重担。

冯斯信步在几张占卜台之间游走,想要近距离观赏一下大师们的技艺,或者说骗术,当走到一位用河图洛书来算命的大师身前时,他忽然觉得身前这位白发飘飘仙风道骨的大师隐隐有些眼熟,但一时之间又想不起来在哪儿见过他。

他探查了一下,确定这只是个普通人,身上并没有附脑,但那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这不由得让他站在一旁仔细打量了大师好一会儿。大师看起来大概有七十来岁的年纪,是这次出席的大师中年龄最老的,但生得鹤发童颜、红光满面,气色相当不错。

我应该并没有直接见到过这张脸,冯斯想,但为什么看起来那么眼熟?难道这张脸经过了某些变化……

他一下子想起了改变年龄的“祖父”淮南王刘安,又想起了做了整容手术从此变得英挺帅气的哥哥池慧,并且从池慧的身上展开联想,答案在一瞬间从脑海里跳了出来。他禁不住嘴角上翘,露出了一丝笑容。

“原来是这个老家伙……”冯斯低声自言自语,“可真会藏啊。不过,见到你还是挺开心的。”

他索性也混进了队列,慢慢排着队,半个小时后才磨到了大师面前。好在姜米此刻正在会场里开开心心地四处游玩,还有不少年轻的科技宅主动搭讪,也不需要他陪伴。

排在冯斯之前的那位问爱情的姑娘一脸喜气地站起来离开,看来是大师带给了她好的预测,冯斯紧跟着坐了下来。大师喝了一口水,抬起头来看清了冯斯的脸,不由得怔住了。

“是……是你啊?”大师有点儿结巴。

“是我,咱们得有一年多快两年没见了吧,大师?”冯斯冲着他挤了挤眼睛,“又或者说,观主?”

这位煞有介事地用河图洛书为科技公司的员工们卜算前程的大师,赫然是一位虽然只和冯斯见过一面、却对他后来的命运起到了至关重要推动作用的老相识——东北栖云观的老观主。两年前的五一假期,冯斯赶往东北追溯他的身世,在为他接生的翟建国的指点下,找到了栖云观,并且在那里第一次见到了自己的孪生兄弟池慧。不过,那时候的池慧还把自己隐藏在发育不良的小道士慧心的外表之下,做出痴痴呆呆的模样,并没能和冯斯有什么交流,陪他说话的主要还是这位老观主。

在此之后,经历了一连串的事件后,栖云观被烧掉了,观里的弟子慧明也被杀害,但老观主却不知所踪。按当时池慧的说法,他还没来得及下手,这个老道士就很机敏地逃走了。后来冯斯又遭遇到了更多事件,渐渐也就把这位如同电影里只露一次面的龙套一般的老观主给忘了。没有想到,他们居然还有重逢的机会。

只是当时的观主看起来年近八旬,苍老衰迈,颤巍巍的似乎随时可能嗝儿屁,这会儿一年半过去了,却好像反而年轻了很多,身子骨也愈显硬朗,颇有几分返老还童的味道。

听到冯斯道穿他的身份,观主更显得尴尬,近乎求饶似的给冯斯递了个眼色:“冯、冯同学,咱们的事儿,可不可以过一会儿再谈?”

冯斯笑了笑:“别紧张,那么一丁点小事儿,我早就不会计较了。何况当初要不是遇上了你,我也不会成为现在的我——妈的,这话怎么听着跟韩剧表白似的?总之,我不会找你麻烦,你不愿意见到我的话,我这就走,祝你健康长寿吧。”

他站起身来,挥了挥手,真的走开了。但走出没两步,观主在身后叫住了他:“冯同学,请……请稍等一下。”

冯斯回过头,观主看着他,脸上的表情有些犹豫,但最终转为坚定:“我有话想跟你说。一会儿活动结束了,能不能耽搁你在这儿多留几分钟?”

冯斯有些诧异,但还是点了点头:“可以。但不必在这儿了,完事张总不是备了车送你们回去么?我们去公司谈吧。”

观主点点头。

年会一直闹腾到凌晨才结束,姜米已经困得直犯迷糊。冯斯索性先把姜米送回住处,再和观主一起回到张圣垠的公司。冯斯替观主冲了一杯咖啡,观主摆摆手。

“年纪大了,经不起咖啡因的折腾。我喝点温水就好了。”观主说。

两人坐在办公室一角用于会客的沙发上,冯斯端详着观主:“你怎么会越来越年轻呢?你这个年纪的人逆生长可不大常见啊。”

“我过去装得老而已。”观主咧嘴一笑,“你也知道,栖云观的生活不太平,随时可能丢掉性命,所以我非得一直乔装出可能下一秒就会断气的模样,让别人对我放松一些警惕。”

“所以你才能从池慧——就是慧心——那个奸猾小鬼的手里逃命,倒也确实不容易。”冯斯表示佩服,“那你今天有什么话想对我说?”

观主也侧过头来,和先前冯斯打量他一样打量着冯斯:“因为我也能看得出来,你和过去不一样了。到现在我也不知道玄和子想要什么样的婴儿,不知道你现在所代表的的究竟是怎样一个群体——我也不想知道,因为我还盼望这这把老骨头能多活几年,临终的时候安安稳稳躺在**听着我的女朋友们掉眼泪。”

“你还真是个风流老道。”冯斯忍不住笑出了声,“不过你这个想法倒也不赖,我现在所身处的这个世界……普通人知道得越少越好。”

“我肯定不会愿意踩进去。”观主做了个夸张的姿势,“但是我能看出来,你是一个正直的年轻人,你所想要做的事情,绝对坏不了,所以,我也想帮你一下,告诉你一些之前见面的时候没来得及也不敢说出口的话。”

“是和玄和子有关吗?”冯斯问。玄和子是一个伪装的假道士,可能是某个守卫人家族的成员,曾经强占栖云观,以道观为据点搜寻附近可能成为天选者的婴儿,事实上冯斯的生母就是被玄和子带到翟建国的私人诊所成功接生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还算得上是帮助守卫人世界寻找到真正的天选者的功臣之一,尽管他的目的可能是肮脏的。

“是的。那一次交谈的时候我也告诉过你,玄和子不是一个人,身边还有不少同伙时不时来找他,而且根据我偷听到的他们之间说话的语气尊卑,玄和子本身也不过是个小喽啰,他的上面还有主使者。他们都属于同一个家庭……”

“不,是家族。”冯斯纠正他。

“对对对,家族家族。”观主接着说,“这就是我想要告诉你的事情。我有一次偷听到他们的谈话,他们提到了,有另外一个家族也在做着和他们一样的事情——寻找你这样特殊的婴儿。”

“这倒没什么奇怪的,”冯斯说,“在那个时候,几乎所有的家族都在那么做。”

“但那个家族有一点不同寻常的地方,让玄和子他们很担心。”观主说,“他们反反复复提到一只猫。”

冯斯的心里猛地一跳:“一只猫?什么猫?”

“一只黑猫。他们说,那个家族有一只奇怪的猫,可能会极大地影响他们所想要寻找的婴儿,叫做……什么什么者来着?”

“天选者。”冯斯说。

“对,他们说,那只黑猫看起来不起眼,却很有可能可以成就天选者,但反过来,也会对天选者造成致命的阻碍。”观主说。

“致命的阻碍?”冯斯又是一惊,“他有具体说怎么回事吗?”

观主摇摇头:“我并没有听到。但可以肯定的是,因为发现了那只黑猫的存在,他们才要求玄和子加快进度。黑猫似乎是一把双刃剑。”

“双刃剑吗?”冯斯沉吟着。

“这是当时他们拿出来的一张黑猫的照片,我偷偷拿游客送给我的一次性照相机翻拍了一张。相机很便宜,所以照片有些模糊,只能将就看个意思。照片我现在没有带在身上,但是有扫描件,可以发送到你的手机上。”

“科技时代真是方便。”冯斯用手机接收了观主传过来的文件,并且一眼就认出来这只黑猫确实是金刚。这么推算起来,金刚的寿命比普通猫的正常寿命要长不少。

“其他的就没什么了。”观主说,“我只是在想,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现在可能就是那个什么天选者吧?”

“我是。”冯斯没有否认。

“所以,你既然以礼待我,我也不希望看到你遇到什么麻烦。”观主说,“我唯一能帮你做的就是这件事了。望你平安。”

“多谢了。”冯斯站起身来,深深地鞠了一躬。

回住所的路上,冯斯打开了一丁点网约车的车窗,用夜风的寒意来帮助自己思考。他过去一直没觉得金刚有什么特别了不起的地方,虽然金刚帮助他成功激发了蠹痕,但他觉得,金刚不过是在适当的时间出现在了适当的地点,假如那不是金刚,而是一个具备精神影响能力的守卫人,大概也能起到相同的效果。而这一次他捕捉金刚,也只是因为魏崇义留下的遗言而已。

但听完老观主的话之后,他才意识到,金刚身上所蕴藏的秘密,可能比他想象的还要多得多。想到这里,他禁不住摸出了手机,打开那张照片,想要看看二十来年前的金刚和现在的金刚有什么不一样。

照片上乍一看倒是看不出什么太大的区别,似乎二十年前的金刚就已经是后来的模样了,胖大、凶悍、浑身乱糟糟的毛。不过冯斯仔细辨认,发现金刚的脖子上好像多了一件饰物。

冯斯回忆着过往和金刚接触的历史,确认自己从第一次见到金刚开始,这只黑猫的身上就没有任何装饰品。当然,一件饰物原本也没什么了不起,也许是它最早的主人喜欢给它佩戴饰物,而后来的魏崇义并不喜欢,如此而已。

他叹了口气,决定放弃,而车上的电台广播也进入了午夜停播前的最后一个节目——睡前美文欣赏,当然对于冯斯而言,此类“美文”无非都是各种鸡汤的堆砌,全都是冯大爷玩剩下的。

今晚的鸡汤也了无新意,讲的是一个任何有智商的人都能听出来是胡编乱造的动物报恩的故事,这样的故事冯斯一天能编出七八十个。听完之后,连坐在前排的司机都忍不住要发出嗤笑:“这怎么可能啊?乌龟那么笨,哪儿来的脑子去想着报恩啊。”

冯斯嗯啊两声表示应和。司机可能是深夜出车太过无聊,继续和冯斯攀谈起来:“不过呢,倒也说不准。这世上的有些事情,就是那么玄乎,用常识根本解释不清楚。有好多东西,我们觉得是不可思议,其实换一个角度说不定就是理所当然的了。你想想,人类才多年轻,地球都存在了多少亿年了……”

冯斯神游物外,并没有把司机的絮絮叨叨当回事,但司机的话却引发了他的另一段联想,那就是前些天在烤鸭店里和何一帆的对话。那一天两人谈起了冯斯的蠹痕,何一帆说了这么句话:“你还是应该尽可能地跳出常识的框架去判断你的蠹痕。”

尽管之前的几次尝试——比如直接要蠹痕给出魔王的真相——都宣告失败了,但此刻想起何一帆的这句话,冯斯却仍然觉得受到了一些启发。虽然那些“玄学”的实验没有成功,毕竟样本太小,再做一些大胆的、“违背常识”的实验有何不可呢?

毕竟魔王世界本身就是违背常识的。

冯斯深吸了一口气,在心里向蠹痕下达了命令:给我这张照片的清晰版本。

他感到蠹痕接收到了这个命令,然后在几毫秒的时间里迅速做出了响应——手机亮了起来,通知栏显示接收到了新文件。

居然成功了!冯斯悄悄地握了握拳头。他连忙点开那个新文件,没错,就是金刚旧照的清晰版本。蠹痕是怎么穿越二十年的时光获取到照片上所显示的信息的,他无从得知,也不想去深究。只问结果,只问结果,不然会把自己逼疯的,冯斯对自己说。

他用食指和中指做出拉伸的手势,把照片放大,终于清清楚楚地看明白了金刚脖子上挂的到底是什么。然后他立马出了一背的冷汗。

“师傅,拜托开快一点!”冯斯大声说,“越快越好!越快越好!”

三、

接下来的两段记忆和北美的那一段差相仿佛,一个发生在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魔王在那里和一些早期的爱尔兰僧侣有过接触;一个发生在澳洲大陆,魔王挑起了当地几个土著人部落之间的战争。

“所以说,这位魔王就是不停地从地球的一个角落游**到另一个角落,撒播魔族的种子。”文潇岚说,“而且看上去,他最看重的并不是由他亲手改造的那些部下,而是敢于反抗的守卫人的雏形。每当反抗者通过危险性很大的改造或者遗传获得附脑并掌握蠹痕的时候,他都很开心。他应该是在努力营造一种进化压力,想要促成人类在反抗魔王的过程中不断进化。”

“进化压力?”范量宇歪了歪他的大头,“这个说法倒挺有意思,也很符合我们一直以来的猜测。老实说,没有魔王拼命施压,守卫人的力量确实没法提升得那么快。”

“但愿能快点知道魔王想要的进化方向到底是什么。”文潇岚说着,又推开了一扇新门。

一进门她就吓了一大跳。眼前是一座西式教堂,阴暗破败,墙上的壁画都被污渍所覆盖,只有寥寥几根蜡烛闪烁着昏黄摇曳的亮光。低矮的穹顶之下,密密麻麻躺满了人体,乍一看就像是一座坟场。

文潇岚定了定神,慢慢走近离自己最近的一个躺在地上的人,发现这个人并没有死,仍然在微弱而艰难地呼吸,但看他的状况恐怕离死不远了。他肤色蜡黄,浑身肿胀得像一个水袋,满脸都是可怖的脓疱,文潇岚只看了一眼就觉得自己的密集恐惧症马上就要发作,连忙把脸扭开。她只敢粗略地扫视一眼,发现躺在这座教堂里的人似乎都差不多是这样。

“天花。”范量宇已经仔细地观察了,“躺在地上的都是白种人。这里应该是中世纪的欧洲,我们大概正赶上了某次例行的天花爆发。”

“太可怕了。”文潇岚禁不住微微颤抖,“幸好我们在这里闻不到什么味道,不然的话,难以想象这里的气味是怎么样的。魔王把我们拉到这儿来干什么?”

范量宇没有回答,在这件似乎随时可能倒塌的教堂里来回转悠,观察着每一个站立的人。这里看来是被临时开辟为天花患者的聚集地,但很显然,在这样的环境里,病人并不能得到任何有效的救治,只能慢慢等死。而范量宇所观察的那些站立的健康人,每个人脸上都有深深浅浅的瘢痕,应该是侥幸战胜了天花并从此获得抗体的人。这些人可能是被雇佣来看护这些尚未死去的病人,并且最终为其中的绝大多数收尸。

“咱们等会儿跟着这个人。”范量宇伸手指了指其中的一个收尸人,“他脸上的瘢痕是假的。这应该就是魔王本人。”

果然,几分钟之后,这个收尸人开步向着教堂外走去。两人跟着他走出教堂,发现教堂位于一条肮脏狭窄的小巷子里,两边都是低矮破旧的民居,文潇岚凑过去看了一下门牌。

“法语。这里是巴黎。”文潇岚说,“你还真说对了,大概是欧洲被天花肆虐的那个年代。”

“你还懂法语?”

“学过一丁点儿。那会儿文青气发作,选修了法语课,觉得这是在学习一种全世界最浪漫的语言。真正开始学才知道浪漫个鬼,一切外语课都是沾着学生鲜血的学分刀片。”

两人尾随着收尸人穿过了几条污水横流的小巷,眼中的巴黎一片萧条肃杀,不仅仅是因为那坑坑洼洼的街道、遍地的垃圾污物、直接在街边大小便的路人、在垃圾堆中窜来窜去的野狗,还因为每一个活人眼里都能见到的那种慌张,甚至于绝望。天花所带来的死亡威胁就像一朵遮盖了整座城市的巨大乌云,让巴黎市民近乎喘不过气来。

“要是能闻到气味,我大概会崩溃的。”文潇岚喃喃地说,“换了你这种怪物倒是……”

她本来想调侃两句范量宇,忽然想起范量宇童年时代在垃圾堆里刨食的悲惨遭遇,慌忙闭上嘴。范量宇拍拍她的肩膀:“放心吧,我又不是豆腐做的,不至于被你提到一点儿过去的事儿就跪地大哭。”

文潇岚笑了起来:“你要是跪地大哭,那场面可绝对好看,我一定要拍下来留念。啊,好像到了。”

前方是一个小小的店铺模样的房屋,店门口挂着一块粗糙的木牌,上面用拙劣的画工画着一幅图案:一条蛇盘绕着一根拐杖。

“这我就不知道什么意思了。”文潇岚说,“我并没有系统学过中世纪的法国历史文化。”

“我知道。”范量宇说,“这玩意儿又撞到我们守卫人的枪口上了。这是中世纪欧洲医生的标志,当时有不少守卫人以医生的职业作为幌子来暗中组织活动,没想到魔王也会这么玩。”

“那会儿的医生……好像普遍就会用放血疗法吧?”文潇岚想了想。

“没错,一刀割下去,生死由上帝说了算。”范量宇邪恶地一笑。

诊所的门上根本就没有锁,大概是因为里面没有任何值得一偷的东西。魔王推开门走了进去,范量宇和文潇岚也跟在后面。

诊所里漆黑一片,可能是魔王的眼睛根本不需要借助照明光线的缘故,他也根本没有点灯。范量宇用蠹痕放出亮光,令文潇岚可以看清楚室内的一切。诊所里一片凌乱,各种各样的玻璃瓶罐、放血刀、鸟嘴面具、奇怪的草药与虫子、或新或旧的书籍乱七八糟地堆在一起。

文潇岚明白,魔王放出来让他们观看的每一段记忆,都是有用意的,不会有太多冗余信息,那么,照着这个思路去推理猜测,多半都能得到一些真相。

只是,这一次的真相着实有些让人震惊。

“我……如果我没有会错意的话,这应该是在培养天花病毒。”文潇岚说。“也就是说,由此推而广之,人类历史上的很多次大瘟疫,也许都是魔王弄出来的。他……他这又是在图什么?筛选基因消灭抗病能力不够强的个体么?”

“未必。”范量宇说。

“什么未必?”文潇岚不太明白。

“我是说,未必是他干的。”范量宇说。

文潇岚还没来得及回话,门又打开了,一个看起来十四五岁的白人少女钻了进来。她一见到魔王,就跪在了地上,嘴里称呼着“主人”。她用的并非法语,而是中文,可见又是魔王自动为他们做出了翻译。

魔王点了点头:“起来吧。怎么样,查到了吗?”

“查到了。”少女站起身来,“我们可以肯定,这次在幕后指使传播天花的,是一个来自热那亚的木料商。他带来了大批的奴隶,通过这些奴隶把天花在整个巴黎传播开,然后继续蔓延到全国。这个人的具体身份是……”

“不必了。”魔王一摆手,“这个身份没有任何用处。行了,你做的很好,回去吧。”

“需要我们对他下手吗?”少女问。

“更加不必。”魔王布满天花麻斑的面孔上挤出一个嘲讽的笑容,“这个热那亚商人不过是个傀儡而已,他的主人我也不知道现在究竟在哪里,去对付他反而会打草惊蛇。不过,如果真的是那个家伙的话,别说你们了,我也未必是对手。”

少女显得很吃惊。但她显然训练有素,绝不会对主人质疑什么,深深鞠了一躬之后,退了出去。她离开后不久,一个有着阿拉伯面孔的青年人走了进来。例行的跪地膜拜之后,青年人对魔王说:“按照您的指示,那本书已经炮制完毕并且做旧。”

他说着,从随身的羊皮袋子里取出了一本厚重的书籍,这本书以黄铜做封面,上面的书名使用的是一种连文潇岚都不认识的文字,看上去很是古旧。当然,阿拉伯青年说过了,这是刻意炮制出来的古旧的效果,这本书其实是刚刚制作完成的。

魔王在黑暗中翻开了这本书。借助着范量宇的照明,文潇岚能粗略地看到书里主要使用的文字是拉丁文,还配有很多奇奇怪怪的扭曲的插图,包括一些类似炼金术用具的东西、难以辨认的怪兽或植物、不明用意的人体解剖图等等。

“猜到?”文潇岚一愣,“这应该又是你们守卫人的什么宝贝吧?我哪儿猜得……”

说到这里,文潇岚忽然住口,像是想起了点儿什么。两秒钟之后,她缓缓地重新开口:“我明白了。这是《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冯斯以前讲过的,就是这本书把炼金术士尼古拉·勒梅带到了西藏,并在那里建立了那个欧洲疯子的家族。真是没想到,这本书……居然是魔王授意写出来的。也就是说,可以算是他亲手扶植了那帮疯子。这是为了遏制守卫人势力的扩张吗?”

“表面目的是这样的,但背后可能还有一些其他更深的原因。”范量宇说。

“你是……猜到了点儿什么吗?”文潇岚问。

“我之前就隐隐约约地有一些猜想。”范量宇回答,“这一场瘟疫的信息给了我更多的启发,不过,仍然还有些模糊。如果能再多一些佐证就好了。”

两人对话的工夫,阿拉伯青年也退了出去。在这段记忆发生的那个时空,诊所里只剩下了魔王独自一人。他把《犹太人亚伯拉罕之书》放在桌上,慢慢打开,一页一页地翻阅着。

“瘟疫……你还真是执着呢,老兄。”魔王的口气里有几分自嘲,有几分无奈,“我早应该猜到你的战略的。这样的话,我所做的一切,都只不过是治标不治本而已了。幸好还有天选者这步棋啊,你我胜负的关键,就在天选者身上了。”

他停顿了一会儿,微微一笑:“希望那时候并不是世界末日。”

这段记忆渐渐隐去后,文潇岚坐在了地上,满脸都是疲惫。每多经历一段魔王的记忆,她受到魔王情绪的感染就会更深。在那间阴郁逼仄、充满了邪恶气息的巴黎小诊所里,魔王的情绪波动尤其很大,虽然在两名下属面前始终显得从容淡定,但在他的心里,实际上是五味交织,尤其在确认了瘟疫是由另一位魔王制造的那一刻,愤怒、失望、担忧,还有一种隐隐约约的如释重负纠缠在了一起,让文潇岚的内心也不堪重负。

“撑不住了的话,就先休息一会儿。”范量宇说。

“不要紧的。”文潇岚摇摇头,“我们得抓紧时间。刚才在诊所里,魔王的内心反应很大,好像对瘟疫特别看重。我不是很明白,瘟疫对于魔王的原始计划到底有什么样的重要性。他们肯定不是为了毁灭人类,因为人类就是在他们的培养下才逐渐繁衍壮大、最终成为地球的主人的。在人类繁盛之后,又搞出这种灭绝性的疾病传播,是为了什么呢?”

“我觉得答案可能呼之欲出了。”范量宇说,“也许就在这扇门里。”

他小心地把文潇岚扶起来。文潇岚心里略有些惴惴不安,生怕一打开门里面又是满眼的天花病人,但这一次的场景却出乎意料,至少,从表面上看起来让人心旷神怡。

而在天与地之间,最醒目的一样东西就是一辆卡车,车上层层叠叠地堆放着很多长方形的木箱。在木箱的外面,无数蜜蜂正在飞舞。

“这是那种到处流动的养蜂车!”文潇岚很开心,“以前就在纪录片里见过,我一直想要亲眼见识一下呢。”

她一回头,却发现范量宇的脸色变得有些奇怪,连忙发问:“你怎么了?不会是害怕蜜蜂吧?”

范量宇缓缓地摇摇头:“不是,只是……这一幕场景我见过。”

“见过?”

“说见过其实不确切。精确地说是,我就在这段记忆里。”范量宇说,“那辆养蜂车属于范家。车里有两个人,一个是我,另一个……你曾在我的记忆里见过。”

文潇岚一下子明白过来:“那是……那位名叫范舒琳的姐姐,是吗?”

“是她。”范量宇温和地说,“别担心什么,我不是那种会陷在回忆里碎成渣的角色。这是她临死之前大约一两个月时的情景。那时候家族已经决定要牺牲她的生命来唤醒我的力量,按照惯例,会满足她最后一个心愿,无论多费事多费钱,只要在范家能力范围内,都会替她办到,大概就相当于死刑前的最后一餐吧。”

“于是她选择了养蜂车?这是什么意思?”文潇岚有点儿糊涂。

“她想要和我一起旅行一次,而且希望能和我一起走在阳光下,一起看花。”范量宇轻声说,“养蜂车可以开着到处乱转,可以在花多的地方停留。而且,只要穿上带有面罩的防护服,就能遮住我的脑袋,我和她也能在阳光下行走看花了。那时候正好是春天,有很多阳光,有很多花。”

文潇岚垂下头,默默地擦掉眼泪。过了一会儿她才反应过来:“不对啊,这不是你的记忆吗?怎么会被魔王放在这儿。”

“我并没有说这是我的记忆,我说的是:我在这段记忆里。”范量宇回答。

“你是说,当时你们俩……遇到了魔王?”文潇岚脸色发白。

“现在回想起来,毫无疑问就是他了。只不过在当时,我们并不知道这一点,只是把他当成了一个普普通通的路人。你看,我们仨就在车旁边。”

两人来到养蜂车的跟前,果然车旁有三个人。范舒琳穿着一身肥大的工作服,长发很随意地扎起来,却仍然掩盖不住她的清新美丽。范量宇则穿着严实的防护服,正在搬动着沉重的蜂箱。

现场的第三个人,也就是魔王的化身,是一个戴着眼镜的清秀的年轻男人,再加上格子衬衫和双肩背包的标配,看模样像是个大学生。年轻的范量宇仍然保持着对陌生人的戒心,自顾自地干着活,范舒琳则和魔王闲聊着。

文潇岚好奇地凑过去一听,魔王正在和范舒琳交谈着养蜂的知识。范舒琳看来绝不仅仅是拿着养蜂车做做幌子,对于各种养蜂知识能说得头头是道,魔王也听得津津有味,连拿在手里的用一次性纸杯装着的蜂蜜水都忘了喝。

“对了,有一件事我一直挺好奇的,”魔王说,“蜜蜂有可能单独生存或者以小家庭的方式生存吗?”

“单独生存?小家庭?”范舒琳一愣。

“对,就像很多其他的昆虫那样,不必要这样群居,单独一只也可以存活,比方说蟑螂。”魔王说。

“应该是没有可能的。”范舒琳回答,“蜜蜂必须以蜂群的方式群居生活,就像一个分工严密的社会,每一只蜜蜂的力量都微不足道,根本无力独自生存。但遵循着它们的社会规范、像无数齿轮、螺丝钉那样咬合在一起,整个蜂群就会产生旺盛的生命力。打个比方,单个的蜜蜂就好像一个个的生物细胞,组合在一起,就形成了生命。”

“非常有趣的比方,”魔王赞许地点了点头,“那么,会不会出现这种情况,某一只蜜蜂产生了变异,不愿意呆在蜂群里了、想要闹独立呢?”

“我觉得不是太可能。”范舒琳说,“以蜜蜂的脑量,很难支撑单一的个体产生这样的自由意识。再说了,脱离开蜂群,一只蜜蜂也根本无法生存,到了晚上就会因为回不了蜂巢而死掉的。”

“它们就不能进化吗?”魔王又问。

“这个就得生物专家才说得明白了。”范舒琳说,“不过我猜想,一来还是大脑容量有限——蜜蜂的大脑只有几毫克重;二来当它们进化到这种群居形式之后,已经足够适应环境,可以在地球上生存下去了。”

“果然还是得有生存压力么……”魔王叹息一声,“就好像人生啊,老是一帆风顺毫无波折,似乎也不行呢。”

范舒琳笑了起来:“你居然能联想到人生上面去,还真有点像个酸溜溜的文人呢。”

魔王也跟着笑了:“不敢当,鄙人是系文学部的部长。”

十年前的范量宇在头罩里发出一声沉闷的嗤笑。

这段记忆慢慢淡去。十年后的范量宇仍然怔立在原地,似乎还在回味着那一段短暂而又美好的时光。文潇岚不敢打扰他,默默地站在一旁。

过了好久,范量宇才回过神来:“怎么样,有什么想法吗?”

“想法?没、没什么想法啊。”文潇岚说,“我还在奇怪呢,这一段记忆完全就是魔王在和范姐姐聊闲天而已。我以为会有什么下文,但是聊完天居然就结束了。”

“你说什么?你已经猜到了?”文潇岚惊喜交集,“快说说,到底是怎么回事儿?”

范量宇正准备回答,记忆迷宫的世界突然间剧烈震颤起来。甚至还没等到范量宇用蠹痕把文潇岚保护起来,记忆迷宫顷刻间消失了。两人重新回到了现实世界里,回到了宁章闻家的老房子。

魔王正坐在沙发上,脸上的表情显得有些忧郁。文潇岚定了定神,看着这个侵占了宁章闻身体的存在,试探着开口发问:“那个……宁哥……魔王先生,你为什么把我们放出来了?是因为大头猜对了吗?”

“他还只猜到一半而已。”魔王叹了口气,“我放你们出来,是因为我的老朋友找我来了。我不能再浪费一丁点儿力量在维持记忆迷宫上,必须全力迎战,还不一定能赢。”

文潇岚先是有些迷糊,继而脸色一变:“你说的老朋友,难道是……难道是……”

“没错,就是他,你们口中的另一个魔王。”魔王苦笑一声,“很抱歉,我本来是想给二位留一条生路的。现在看起来,你们是活不成啦——我这位老兄恐怕不会放你们活着离开的。”

范量宇默不作声,把文潇岚拉到身边,释放出蠹痕。

四、

车还没停稳,冯斯就推开车门冲了出去,三步并作两步跑上楼。还没到房门口,他就已经感觉到了蠹痕的气息,毫无掩饰的、仿佛炫耀般的扩张的蠹痕。他心里一沉,知道自己还是来晚了。

事到如今,他反而镇静了下来,掏出钥匙打开门。走进房间后,果然,姜米已经不知去向。而一直被关在笼子里的金刚,却已经离开了牢笼,正盘踞在客厅里的餐桌上。乍一看,金刚没什么变化,依旧干瘦而肮脏,一身刺猬一样乱糟糟的长毛,但仔细看去,可以看出它的眼神已经起了变化:不再是过去那种仿佛恨不能吃人的凶恶目光,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几乎和人没有区别的睿智和沉静,以及一丝隐隐的嘲讽。

这完全就是人的眼神。又或者说,已经超越了人。

冯斯慢慢掏出手机,看着那张他用蠹痕调得更加清晰的老照片。照片上的金刚,脖子上挂着一个雕刻得很精致的坠饰——一个埃及的圣甲虫。

这枚圣甲虫,冯斯曾经在魔仆的时间之海里见到过。在那一个时间碎片中,冯斯遇到了明嘉靖年间的龙虎山道士兰真澍,兰真澍刚刚目睹了一场可怕的魔王与魔王的战斗,并且机缘巧合地捡到了一个圣甲虫雕像。根据冯斯的猜测,另一位魔王就藏身于雕像中。

“所以说,在二十年前,你其实一直和金刚共存着,是吗,魔王大人?”冯斯看着金刚,“大家都在猜测着魔王到底躲在哪里,却没有想到,你一直在中国,一直在和守卫人们打着交道。可笑梁野还一直以为他在利用魏崇义,却没有料到,魏崇义只是你的棋子,是你在利用他。”

金刚并没有动弹,也没有做出任何回答。冯斯走上前一步,又问:“你利用梁野的精神研究,想法子改造了金刚的脑体结构,这样就可以完美地侵占并控制它的身体,不再需要藏身于圣甲虫里面了,对吗?”

金刚依旧没有回答,只是沉默地和冯斯对视着,眼神里的嘲讽意味更浓。它盯着冯斯看了一会儿之后,转过身去,不紧不慢地向着阳台方向爬行而去,看来是要离开。

“站住!把姜米还给我!”冯斯大喝一声。

此时此刻他才意识到,自己的蠹痕本身并不具备攻击性,没有办法像范量宇或是路晗衣那样直接对金刚发起攻击。情急之下,他迅速利用蠹痕创造出了一把手枪,并且命令蠹痕赋予手枪自动瞄准的功能——真正的手枪并不像影视剧里表现的那样一抬手就能给人身上添个窟窿,没有经过训练的新手基本很难打中人,更别提比人小那么多的金刚了。

他并不知道这样“过分”的要求是否会被蠹痕接纳,但运气不错,一秒钟之后,他的手上真的多出了一把银色的手枪,看模样有点儿像沙鹰。他不管三七二十一,抬手就对着金刚放出一枪。

枪响了。火光闪动之后,冯斯听到了弹壳掉落在地上的声响,却并没有发现有任何物体被子弹击中。他定睛一看,那颗射出去的子弹凝固在了半空中,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紧紧抓住了一样。紧跟着,子弹的表面开始起皱、变形,迅速融化,化为滚烫的**滴落在了地上。

金刚回过头来,充满蔑视地冲着冯斯眨了眨眼,意思仿佛是在说:别闹了,你还差得远。

冯斯怒从心起,扔掉手里的枪,用蠹痕创造出了一把日本武士刀,挥舞着刀向金刚的头上全力劈去。刀锋呼啸着落下,眼看就要把金刚砍成两截,但它却依然没有闪躲。

当刀刃距离金刚只有不足一厘米的时候,冯斯感到一股柔和而强韧的力道挡住了长刀的下坠之势,就像是砍到了厚厚的棉花上一样。随即,那股力道像膨胀的热气球一样反弹回来,把冯斯的身体裹挟在其中,动弹不得。

比起身体上的被控制,更让冯斯感到难受的是精神。当身体无法行动后,他感到一股无可阻遏的强大精神力量凶猛袭来,就像一根钢钉一样硬生生钉进了他的脑子里,几乎是在瞬间把他的附脑完全压制住,甚至于没有办法激发出一丁点儿蠹痕。

这就是魔王的力量吗?冯斯想,即便是四大高手或者路钟旸,也不能让我完全无法激发蠹痕,但魔王轻描淡写地就做到了,就好像附脑的开关在他手上,按一下就可以断电。这是一种碾压式的差距,根本不是人力可以扭转的。

过了一会儿,金刚收回了束缚,继续向着阳台走去。冯斯瘫坐在地上,忍不住大声喊叫起来:“你明明可以轻易干掉我,轻易干掉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你到底想要干什么?你到底想要干什么?你们这两个他妈的王八蛋到底想要干什么?”

金刚轻蔑地摇了摇尾巴,没有停步,没有回头。

冯斯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四肢摊开,活像一个死人。魔王在刚才那一瞬间所展现出的绝对的力量让他感受到了一种深深的绝望。他毫不怀疑,魔王只要愿意,可以轻松地把包括四大高手和黑暗家族在内的所有守卫人轻松地撕成碎片。

但魔王并没有杀他,也并没有亲自现身摧毁守卫人世界。他就像是在玩一种残忍的猫鼠游戏,捉住老鼠再放,放了之后又捉,就是不急于下口。

而且,姜米也被他带走了,却没有留下原因。假如这是一次绑票,总得开个价吧?

这个世界,越来越不可捉摸了,冯斯想。

过了许久,他才慢慢地从地上爬起来,一步步走回卧室。尽管心情充满沮丧,甚至一度想要放弃,但最终,对姜米的挂怀压倒了一切。他还是决定不管三七二十先睡上一觉,再想办法去营救姜米。那股子混不吝的劲儿又上来了,他就是不想这么轻易放弃,哪怕是蚂蚁伸腿绊大象,不到六条腿全折了他也不罢休。

冯斯合衣趴到**,用枕头把脑袋埋起来,沉入梦乡。这一次的梦境了无新意,大概是受到了遭遇魔王的刺激,他居然梦到了当初去往贵州山区时在火车上进入幻境的那一幕。突然停止的时间,突然出现的幻境,涿鹿之战的血与火……醒来之后,他只觉得头疼得厉害,心里更是充斥着无法消解的烦闷。

赖在**不知翻了多少个身,他忽然觉得刚才那个梦似乎能对自己有所提示,其中隐藏着的某些关键因素就像一根扎进手指头里的细发丝,让人一阵阵地难受,却又抓不住挤不出。

最后他终于明白过来自己所疑惑的到底是什么了:究竟是什么人给他制造了那样一场幻觉?会是魔王本人吗?在那个时候,魔王为什么会出现在贵州山区呢?

而他一时间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些什么了。好容易找到了金刚,以为能从它身上发掘出点儿什么线索,却万万没想到金刚就是魔王本尊,偷鸡不成倒蚀把姜米,真是一塌糊涂的惨败。

人和魔王之间的鸿沟,真的不可逾越吗?

那我这个天选者到底有什么狗屁作用呢?

就这么浑浑噩噩地一直混到晚上,冯斯才发现肚子饿得难受。本来打算用蠹痕直接弄点东西吃,但他想了想,还是决定出门去吃饭。在屋里憋了一天了,透透气也好。再说了,被魔王打击了之后,他一时半会儿也不想动用蠹痕。那种感觉,大概就像在篮球上遇到了一个真正的高手被彻底羞辱之后,几天内都不想摸球。

运气不坏,今晚没什么风,不过一月的北京城依旧寒冷。街上行人稀少,不仅仅是因为夜间气温低,还因为春节将至,外来人口陆陆续续撤离,回家过年去了,偌大的北京城一下子空旷了一大半,马路上几乎可以跳广场舞。

这套房子是张圣垠刚刚帮忙找的,他对周边也不熟悉,在走过了好几天已经关门的餐馆后,终于在一条小巷里找到了一家卫生状况十分可疑的小饭馆。老板满脸抱歉地迎上来,说是第二天就要回家过年了,店里也没有备多余的原材料,只有很有限的几样东西可吃。

“没问题,能填肚子就行。”冯斯说。

于是在这个临近春节的夜晚,冯斯坐在一张油腻腻的木桌旁,吃着肉丝炒饼和拍黄瓜,听着小饭馆的电视机里主持人们喜气洋洋地报道全国各地人民如何做好迎新年的准备。老板和老板娘是一对和善的中年夫妻,特意送了冯斯一份白菜豆腐汤。

“一个人在北京过年啊?”老板问,“刚毕业的大学生?”

“是啊,老板抠门着呢,兜里就这么点儿银子,不敢回家。”冯斯咧嘴一笑,“还不够给小崽子们发压岁钱的呢。”

“唉,这年头,年轻人在北京打拼不容易啊。”老板陪上一声同情的叹息,“我们乡下人至少还能回家过年呢。”

回家过年么?这话倒是提醒了冯斯。最近两年的春节,他都是在北京过的,算上今年就第三年了。去年还算好,总算是在宁章闻家里,朋友们聚在一起热热闹闹——尽管范量宇照例故作高冷拒绝了文潇岚的邀请。

但是前年的春节,他还并没有一脚踏进魔王世界。那时候他还有家,还有一个真心爱他的父亲,他却将父亲视作路人,赌气没有回家过。那一个春节,他留在了学校的宿舍里,玩了一个寒假的游戏,甚至于三十晚上父亲打电话过来,他都很冷淡地嗯啊几句搪塞过去。

简直就像是那些俗套的爱情歌曲里已经唱过八百万遍的烂词儿:人总是要到失去的时候才懂得后悔。然而后悔并没有卵用,父亲冯琦州死了,母亲池莲也死了,家,没了。

而现在,他不能让自己再后悔了。尽管昨晚他也禁不住那么想过,如果当时真的听从王璐的话,老老实实呆在海岛上不回中国,会不会更好一点儿?那样的话,至少姜米不会落入魔王的手里,自己也不会经受这样惨痛的一次失利,说不定可以在岛上安心等到世界末日呢。

但是和姜米在一起,确实让他的性子改变了许多,至少学会了两件事:第一,患得患失没有用;第二,后悔没有用。事情已经发生了,除了用尽全力去改变命运之外,别无他法。

冯斯一口气吃完了两份炒饼,喝光了汤,和老板夫妇互拜早年之后,离开小饭馆走到了街上。他掏出手机,拨通了何一帆的号码。

“什么事儿帅哥,给我拜早年吗?”何一帆说。

“早年也要拜,正事儿也要谈。”冯斯说,“我想请你帮我联系一下王璐。我想要和她见面谈谈。”

何一帆的声音并没有透出意外:“我就知道你还是会想要和王璐聊聊的。不过这两天可能不行。王璐很忙,有要事要处理。”

“好吧,不找王璐也行,路晗衣也可以。”冯斯说。

“路晗衣夫妇俩和王璐在一块儿。”何一帆回答。

冯斯很是意外:“他们三个一起出动?这是怎么了?发现了什么了不起的大魔仆吗?”

“不是魔仆,但是对守卫人来说,这次的对手比魔仆还危险。”何一帆回答。

“别卖关子了,告诉我到底是什么!”

“他们终于找到那个日本组织的线索了。而且,对方正在酝酿一次足以毁灭守卫人的大袭击,所以不止王家和路家,全球的守卫人恐怕都要倾巢出动了。”何一帆说。

“原来我老哥说的是真的啊……”冯斯皱起眉头,“他上次和我见面,就跟我说日本组织有一个让全体守卫人灭族的大计划。那他们现在具体去了哪里?那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个大袭击大阴谋?”

“你在哪儿?我去找你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