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 面孔上触目惊心的疤痕——艾瑞克·埃德加·库克
在澳大利亚有一座历史名城弗里曼特尔,这里是著名观光胜地,其中弗里曼特尔监狱是这座城市的著名景点之一。现在,弗里曼特尔监狱里只有管理员、工人和旅游团。不少人都是被弗里曼特尔监狱的闹鬼传说吸引而来,希望能在这里目睹一些超自然现象。
弗里曼特尔监狱修造的时候,澳大利亚还是英国的殖民地。当时英国政府为了在澳大利亚修建公路、桥梁等公共设施,专门将英国的犯人运送到这里。这些犯人被迫独自一人远离家乡和亲人,来到荒凉的澳大利亚做苦力,而关押犯人的弗里曼特尔监狱就是他们亲自修建的。
1868年,弗里曼特尔监狱成了澳大利亚西部最大的监狱,已有超过9700名犯人被运送到这里服刑。这座监狱里关押着不同类型的犯人,有杀人犯、强奸犯,也有小偷。
弗里曼特尔监狱是澳大利亚西部从1888年到1984年期间唯一合法执行绞刑的地方。绞刑通常在星期一早晨8点执行。在此之前,犯人会进行沐浴和吃早餐,监狱还会为犯人提供两杯威士忌酒和神父的祷告,然后他的手会被绑住,头部覆盖着毛巾被处死。在澳大利亚西部废除死刑前,弗里曼特尔监狱最后一次执行绞刑发生在1964年,被处死的犯人是一名连环杀手,名叫艾瑞克·埃德加·库克。因为他总是在深更半夜杀人,所以被称为“午夜杀手”。
20世纪60年代,人们没有锁车的习惯,即使是晚上,钥匙也总是随意地插在打火装置上,这给了库克以可乘之机。库克总会在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开走一辆车,然后去做些疯狂的事情,第二天早上将车停在原地。许多车主人都不知道自己的汽车曾被偷过,直到警方因肇事逃逸找上车主人。
除了肇事逃逸和偷盗抢劫外,库克还会随意杀人,他所选择的被害对象几乎没有规律可循。他与一般的连环杀手不同,不会选择固定类型的目标,被他杀死的人千差万别,有18岁的大学生,也有退休的杂货店店主,还有停车场的夫妇。有一次,库克发现自己的住所闯入了小偷,他直接将对方杀死了。
库克的犯罪手法也没有固定模式,相当随意,有时他会用刀刺,有时会用枪击,有时干脆随意找个东西将人给勒死。有的被害人在被库克杀死后还惨遭**。有一次,库克在杀死一个人后,直接将尸体拖到了邻居家的草坪上,然后用一个空酒瓶不停地戳刺这具尸体。还有一次,库克在入室杀人后并未马上离开案发现场,而是从容地从冰箱里拿出一罐饮料,走到阳台上悠闲地喝完。
在库克疯狂作案的高峰期,佩斯市笼罩在一片恐怖的阴影中,许多人为了自身安全开始购买枪械,有的甚至会购买大型犬看家,有的则购买安全系数更高的锁,一时间当地的枪械、锁业生意非常火爆。与此同时,警方和政府部门受到了市民强烈的抨击。
接连发生的凶杀案让当地警方头疼不已,再加上库克的作案手法随机、没有特定的被害人类型,这让警方的侦破工作变得十分困难。他们根本无法判断凶手有多少个,甚至都想不到这些凶杀案是同一个人所为。
后来警方只能采取漫天撒网的模式来寻找嫌疑人,于是一共有超过3万名12岁以上的男性被警方采集指纹,6万多把点22口径的枪接受了检测。这种调查方式给警方带来了十分繁重的工作,不过好在终于将库克抓捕归案了。
1963年8月,有人在一处灌木丛中发现了一把点22口径的枪并与警方取得了联系,警方将这把枪带走并进行了弹道测试。测试结果显示,这把枪正是一起凶杀案的作案工具。警方怀疑凶手不小心将枪掉在了灌木丛中,等他回想起来的时候一定会回来寻找,于是警方就在灌木丛中埋伏起来,等待凶手主动上钩。
17天后,有人出现在灌木丛,这个人就是库克,他被警方当场逮捕。
在审讯中,库克交代了将近300起案件,其中包括250起偷盗抢劫、8起谋杀、14起谋杀未遂,还有肇事逃逸等。库克说,自己从28岁就开始杀人。库克的记忆力好得惊人,他对每一起案件都记得很清楚,能够详细叙述出来,而且还清楚地记得抢劫案中被害人家中的装饰布置以及自己当时抢走了多少钱。但对于自己为什么会屡屡犯罪,库克从来没有提过。警方在调查中,也没有发现能够诱发库克作案的导火索因素。
1931年2月25日,库克出生于澳大利亚佩斯市的一处郊区,他在家中的3个孩子中排行老大,下面有两个妹妹。库克的父亲是个酒鬼,有酗酒的恶习,而且还很暴力,总是无缘无故地殴打妻子孩子,就连独子库克也不例外。库克作为家中唯一的男孩,又是长子,面对父亲的打骂他总是默默承受,从而保护母亲和妹妹们。
在学校,库克的日子也不好过,同学们总是排挤和欺负他,因为他的面容与常人不同,是天生的唇腭裂。后来,库克接受了矫正手术,虽然面容比之前好多了,但有一条触目惊心的疤痕,此外他说话也不利索。为此,库克先后换了5所学校。14岁时,库克再也忍受不了学校,他辍学成了一名工人。
后来库克因纵火罪被判入狱18个月,当时他因申请加入唱诗班被拒绝,于是库克就放了一把火将教堂烧毁。出狱后库克已经21岁,身无所长的他选择入伍。3个月后,库克被部队开除了,因为有人揭发他留有偷盗、私闯民宅和纵火的案底。
22岁时,库克与一个名叫萨拉·拉温的女子结婚。当时萨拉才19岁,在一家餐馆工作。婚后,库克与萨拉共生下了7个孩子。不知是遗传还是其他原因,这7个孩子都不是正常孩子,要么先天智力低下,要么畸形。
在库克所交代的凶杀案中,有两起女性被害案已经找到凶手并被定罪,这两名嫌疑人就是达瑞尔·比米什和约翰·巴顿。达瑞尔是个聋哑人,1959年他因涉嫌杀害一名女性被捕入狱。约翰因涉嫌杀害女友被捕入狱。
库克不仅说这两起凶杀案是自己所为,还交代了案件细节,例如被害人的尸体被放置在汽车顶部。由于库克所驾驶的汽车顶部安装着遮阳板,警方怀疑他无法做到在不损害遮阳板的情况下将被害人的尸体放到汽车顶部。也就是说,虽然库克承认自己杀死了这两名女性,但达瑞尔和约翰的嫌疑还没有排除,他们依旧要继续在监狱里服刑。
2002年,约翰获得了释放,他已经在监狱里服刑长达39年。与此同时,法庭决定接受达瑞尔的请求,开始重新审理该案件。2月25日,审判结果出来了,达瑞尔被判无罪。巧合的是,这天恰好是库克的生日。2005年4月1日,达瑞尔被无罪释放,并获得了425000美元的赔偿金,他已经在监狱里待了46年。
库克在被判处死刑后,1964年10月26日被绞死,他也成了弗里曼特尔监狱最后一名被处以绞刑的罪犯。在当时,如果法官宣布一名罪犯被判处死刑,那么通常会引发社会争议,会有相关人士举行集会抗议。但在库克一案中,并没有人觉得法官的判决不妥。
【被冲动支配的罪犯】
在库克接受审判的时候,他的辩护律师表示,库克之所以会犯下难以饶恕的罪行,与他不幸的童年经历、外貌缺陷和头部受过创伤密切相关。因为父亲是个暴力、酗酒的人,所以库克的性情也很暴躁。外貌上的缺陷让库克无法展开正常的社会交往,他总会被同龄人排挤。这种种因素导致库克的精神不正常,辩护律师甚至声称库克精神分裂。
后来专家专门为库克进行了精神方面的检查,检查结果显示库克的精神很正常,不应该从轻发落,最终库克被判处了死刑。面对死刑这一审判结果,库克坦然接受了,他没有上诉,他表示自己是个罪大恶极的人,应该付出代价。
或许对于库克来说,他知道自己的所作所为在触犯法律,但他就是无法控制自己偷窃、抢劫、杀人的冲动。对于一些人来说,他们似乎无法控制自己的冲动,例如对于一个惯于偷窃的人,每当他处于一个新的环境时,就会忍不住打量周遭的环境,然后开始想着怎么下手去得到不属于自己的东西。也就是说,他总是在想着如何偷东西。库克也是如此,他每天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偷窃和杀人,他根本无法控制自己的这种冲动,于是就只能被冲动所支配。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他不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也不能成为他减刑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