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她满身风雨从海上来,花火一瞬曾见过爱情
阿阮以前的旧照片多半都已经被她自己撕毁,只有一张,被她夹在一个牛皮纸的记事本里,留给了我。
照片的边角已经泛出岁月的昏黄,可是她的美依旧是那么地触目惊心。红砖墙壁上有着苍翠的蔷薇,满目都是墨绿的叶荫,花枝翻过围墙垂落下来,阿阮穿一件月白色的旗袍,站在开满蔷薇的墙中央,睁着水汪汪的眼睛,些许的迷惘中透着逼人的灵气,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精灵。
她在夹着照片的那一页写着:“紫苏,你看,这是我与越清和相识第一年的时候,他给我拍的。”
当我看到这里时,我大概就隐约知道,关于这本薄薄的记事本里,承载着的,是阿阮愿意告诉我,关于她厚重的所有过去。
我已经无法得知,阿阮在写下每一个字时带着的,到底是怎样的心情。而我只知道,那天,我花了一个下午的时间来翻完这个记事本,很多时候,我都不得不停一停,歇一歇,才能将她看似娓娓道来的故事,艰难地继续读下去。
我才知,原来阿阮,一直那么苦。
阿阮是乡下人,可是她生得美,不带有乡下人的粗糙气息。很小的时候,从电视上看见城市的繁华与璀璨,看见人们的矜持和骄傲,她竟就将那些细枝末节都牢牢记住,天长日久,悉数都幻化成一种气息穿流在她的四肢百骸里。
等到阿阮初中毕业的那年,家里再也没有多余的钱支付她高中的费用,而在她家的那个地方,这个年龄,都是可以嫁人的了。
家里给阿阮许了一门亲事。邻村的赵家,可是她不肯,她不喜欢那个人像老鼠一样小的眼睛,不喜欢自己的父母面对他是卑躬屈膝的姿态,不喜欢那个人对自己流里流气的笑,不喜欢那个人趁没人在就来勾自己的腰,轻薄自己。
阿阮觉得,有钱那又怎样,再多的钱也买不到自己的欢心。
终于在一个晚上,她和父母大吵一架,她不肯嫁,可是父母却觉得阿阮是不知好歹,她的父亲气得浑身颤抖:“不肯嫁,给你选的最好的一门亲事不肯嫁,不肯嫁!多少女孩子羡慕你来着,你不肯嫁!我告诉你我明天就替你答应去,下个月你愿意嫁也嫁,不愿意嫁也得嫁!”
在这个瞬间,那根隐藏在阿阮心底很久的刺终于发芽了,她凌厉地以一种平等的姿态与自己的父亲对视,缓慢而坚决地说:“不!”
最终,他赐予了阿阮一个响亮的耳光。
而阿阮的母亲,只能在一旁抹眼泪:“女儿,你都改口了吧,别再惹你爸生气了。”
阿阮的母亲从来都逆来顺受,父亲叫往东她从来不敢往西,可是阿阮不是,她也不敢想象自己以后会变成你母亲那样,将会是怎样的光景。
她一直一直地看着自己的父亲,眼神几乎就要将他的身体刺穿。老人不愿再面对那样充满恨意的眼神,决定把阿阮关起来。
那是老人对时间的一种无力感,他最疼爱最乖巧的女儿,的确在他的殷殷期盼中长大了,可是他却逐渐发现,他再也无法像小时候那般掌控她了。阿阮的心中住着一只扑腾着翅膀的白鸽啊,这个地方太小,她注定要高飞。
他害怕,深深地害怕。他害怕阿阮还没有飞出去,就跌落到深渊里。所以他要她嫁给那个他挑选好久的男子。
他有钱,有钱就是好的,他有足够的能力带她出去看一看,看一看外面的世界,看一看她心心念念的城市。可是如果阿阮要反抗,那么他宁愿折断她的翅膀,逼她留下来。
日复一日地住在阁楼上,阿阮喜欢抱着膝盖坐在窗边望外面的天空,在微凉的天气中渐渐流失温度,觉得自己像一只困住的候鸟,始终飞不到温暖的南方。
直到有个晚上,阿阮的父亲因为喝了酒醉得酩酊,而在摇曳的灯光里,她看见自己的母亲盏着一盏灯出现在阁楼上,她的语调深情而又坚定:“快走!”
那个晚上,阿阮跪倒在自己母亲面前。
母亲始终缄默,在阿阮磕头的时候,却缓缓地闭上了眼睛,泪水缓缓地流下来。
阿阮坐了一夜的火车,来到城市里。
她终于看到繁华的城市了。可是这里是如此地繁复与奢华。阿阮觉得自己跋山涉水地赶来,却只看见一场沙漠里令人窒息的蜃楼。
可是阿阮还是在城市里落下脚来,她不想回去了,死都不想回去。可是她只是一个初中毕业的小女生,在这座灯火璀璨的城市,她就是食物链的最底层,生存有多艰难,可想而知。
最恐怖的时候阿阮一天打三份工,长袖衬衫可以跑到湿透,累得像条瘫软的狗。最穷的时候,连吃泡面都是奢侈,只能自己煮白面吃。
那时,阿阮从厨房里望出去,只感觉头顶的天都永远是灰蒙蒙的,一股清苦的风在发间蹿来蹿去。那碗面煮得有些软糊糊,阿阮吃得有些急切,泪落下来,她吞咽得有些呜咽。
遇见越先生的那晚,城市正在下磅礴大雨。
阿阮正在酒馆里卖酒。
在这种雨天,不会再有什么客人来,而馆子里的客人却都会被恶劣的风雨阻隔了脚步。反正窗外的雨一时半刻也不会停下来,如果没有天大的事要办,这里又有温暖的氛围,不如就在这里偷的浮生半日闲。
所以有临窗那桌的客人已经酒过三巡,喝得早就醉意盎然了,见阿阮穿短裙在人群中穿梭,寻觅哪里还有生意可以做,柔软的裙摆拍打在**的小腿上,是那样旖旎的姿态。有人的眼底便突然掠过邪恶的光,流里流气地喊:“美女!”
等阿阮走进就一把捉住她的手:“美女,想卖酒吗。陪我喝几杯,你喝几杯我就买几打,怎样。”
阿阮早就被惊吓到,只反反复复地挣扎:“我,我不会喝酒,你放手。”
阿阮是真不会喝,只是见这个穿着有些暴露但挣钱容易才做的,她万万没有想到,竟然还要陪酒才能卖酒。
那人见阿阮都快哭出来了,明明是个地痞流氓却偏偏要装作懂怜香惜玉,凑近她的耳边软语厮磨般讨好地说:“好好好,美女说不喝咱就不喝,不过你打算怎么补偿我呢。”
说完,就已经猴急地开始朝阿阮凑过来,满嘴的酒气喷在她的脸颊上。
阿阮又窘迫又害怕,头一偏就躲过去。
那人明显就不高兴了,一把把阿阮推到墙壁上,单手捏住她的下巴,逼她直视:“嘿,老子想亲你是看得起你,出来混的不是婊子是什么,装什么清高!”
说完就又要吻上来,阿阮的下巴被捏住动弹不得,只是看见旁边有个空的啤酒瓶,就摸索过去,趁那人正准备享受的片刻,猛地砸下去。
那人怔了怔,随即瘫软了下去。
阿阮被吓到了,呆在原地,直到那群人看见他们的老大被收拾了,骂骂咧咧地吼要捉住她,她才急切地丢掉半只瓶子,见旁边就是窗户,连忙推开,跳进雨幕里。
后面的人一边追一边叫嚣着“妈的,臭婊子,连权哥也敢打!看抓住了老子怎么收拾你!”之类的。
阿阮只恐惧极了,她不知该往哪里逃,又能逃到哪里去,只慌不择路地往高速路上逃。心里只想着随便拦住一辆车,去到一个陌生的地方也好,这个城市大概,再也没有自己能容身的地方了。
阿阮有些悲伤,这是自己心心念念的城市啊,可是还没等自己看清楚它的风景,就要被逼得离开了。
她也不知在风雨中跑了多久,才有辆疾驰的银色轿车从对面开过来,刺眼的车灯打到眼睛里,只听见BENZ猛地发出刺耳的刹车声,接着,自己就晕倒在地了。
阿阮就是在这个夜晚遇见了越清和的,于是从此,她就再也不是那个十七岁在南方风景里,喜欢把栀子花随意别在耳畔的少女。
越清和正从临城谈了一桩生意回来,本来对方见下了雨,便挽留他歇息一晚,去唱唱歌喝喝酒增进增进感情之类的,但越清和却婉言拒绝了。
其实没有要紧事需要他赶回去马上处理,但不知为何,他就是觉得有事要发生,于是还是心急火燎地连夜赶回去。
后来,他就在一段高速公路上,遇见了阿阮。
那时,雨刷不断地刷水,可是还是有不断的雨水落在车镜上,越清和的视野被氤氲得有些模糊了,而当他看见不知从哪里突然冲出来的阿阮时,就急忙地踩了刹车。
可是,阿阮还是倒在了地面上,当时越清和并没有立即下车。不是没有听说过,在高速公路上别轻易下车或者摇下窗子之类的,或许下一秒就有把刀架在自己的脖子上了。
可是越清和也并没有立即离开,而是把修长的手轻叩在方向盘上,没来由地耐心地注视着外面的状况。
过了几秒钟,他就看见阿阮艰难地挣扎着爬了起来,接着向他的BENZ扑过来,越清和下意识地从里面反锁了车子。
而在一层层的水波当中,他终于看清了阿阮。
是个年轻的女孩子,全身都已经被淋透,雨水从她的眉眼和发梢一路流淌下来,却仍然掩饰不了她清亮的双眸。她的嘴角受了伤,血迹混合着雨水,看起来十分狼狈,可是,就像在雨中独自盛开的花,带着出淤泥而不染般的美。
她站在几步之遥,突然就跪了下来:“请救救我!”
越清和看懂了阿阮的口型,可是这种状况实在有些出乎他的意料,所以他并没有一定要参与的必要。可是为什么,他却无端生出一丝烦躁来。
而就在他的犹豫中,有两个人赶了过来,先甩给阿阮一个耳光,再就着她跪地的姿势,一左一右架着就像拖麻袋一般把阿阮往后面拖。
阿阮没有闹也没有挣扎,只是依旧直直地看向越清和,目中全是绝望和乞求,泪水连绵地落下来。
仿佛就在这个瞬间,越清和突然间想通,他为什么要执意赶回来的原因。
原来,就是为了遇见阿阮,为了她跋山涉水地奔赴而来。
越清和迅速下车。他从小就学跆拳道,还获过国家级的奖。可是后来从商,每天西装革履斯文儒雅,而且永远前呼后拥,有事发生,也完全不需要他出手,手下的人自然会利落解决。
他,真的很久没打架了,就像是动物园的一只困兽,在被放生之后迅速露出白森森的尖牙。
他很快就将那两人打趴在地上,而不远处,还有一拨人正热气腾腾地赶来,他迅速地拉起阿阮上了车。
他一边扣上自己的安全带一边吩咐道:“把安全带给系好吧。”
阿阮听见了越清和的开口,却埋着头,有些窘迫地说:“我,我不会系。”
越清和偏过头,认真地打量了阿阮一眼,好像是第一次见到连安全带都不系的人。接着就伸过手,从她的肩上方拉过安全带,再埋下头为她扣上。
离得太近,阿阮的脸红了,瞬间混进鼻腔的说不出来是什么味儿,有点像烟味,又有点像沐浴液的香味,反正就是他的味道。
其实爱意通常发生是电光石火间,不需酝酿,也防不胜防。
越清和又迅速地抬起头,掌握住方向盘,迅速把车开到150码,从那群人中间驰骋而过,那些人连忙跳开,可溅起的水花还是甩了他们一身的水,全部都在那里咆哮叫嚣,可是阿阮的心情愉快得像只鸟。
电视里说得多好啊,一遇杨过终身误。
可是后来阿阮才发觉,原来用在自己身上也是非常妥帖的。
因为她爱上了一个不能爱的人。
越清和带她回了自己的一间公寓。
他的家并不在这里,而这套公寓纯粹是离公司近,有时加班太晚不想回去打扰家里人,索性就在这里睡。
下车时,越清和把订做的西装外套脱给阿阮,她说什么都不肯要,他只有一件单薄的衬衫了,而她本来就已经浑身湿透,把他的座椅弄湿了,不想再把他的外套也给打湿了。
于是越清和无奈地揉了揉太阳穴:“小姐,再怎么,我也做不出让女士穿湿衣服而无动于衷的事的。”
这个时候,阿阮才知道原来越有知识的人越有修养,于是只好不拂他的绅士作为,把外套给披在肩上。
在进电梯后,本来是因为空间太狭窄而有些局促不安,为了缓解紧张,阿阮就开始看电梯变幻的数字,结果不知不觉中,目光已经散漫到外太空去了。
等到听见“叮——”的一下,阿阮像是受惊的小鹿般,轻轻地吓了一跳,结果却从洁净如镜的电梯镜面,分明地看见越清和双手环胸的,是在以一种审视的眼光看着自己。
那时的阿阮,头发乱蓬蓬的越发衬得一张脸只有巴掌大,她的嘴唇又红又嫩,像是新鲜的玫瑰花瓣,现在身上只是随便地套着他的深黑色外套,有些大,套在身上空****的,只露出一截洁白的小腿,有些狼狈和清新的美。
阿阮便更低地埋下头,那样的目光,与那些酒客的贪婪直接的目光是截然相反的。那是一种更内敛,更含蓄,更深沉的爱慕目光,她还是懂得的。
不过,她也爱慕着他,就如同鹿,恋慕溪水。
从来没有那么真实地见过那么奢华的公寓。
耗费了一千两百头羊羊毛编织而成的波斯地毯,一踏上去柔软无比,就像是只猫走路般,悄无声息。梨木雕花的书柜高达3米,在格子里摆放很多书,木头框子的相册,CD,和一些以他为封面的时尚杂志。旁边有个吧台,吧台的后面安置了许多的红酒,每枚红酒都有个恰到好处的年份,醇厚甘甜回味悠扬。
在枝状的水晶吊灯映衬下,阿阮只觉得身在梦境,有种强烈的不真实,也照出了自己的原形,被干戈生活逼出的丑陋的原形。
她站在那张精美的地毯前怯怯地不敢踏上去,直到越清和扬起眉戏谑地说:“怎么?难道要我亲自帮你脱鞋吗?”才敢马不停蹄地红着脸换上脱鞋。
越清和拿了他的T-shirt,干净的浴巾和牙刷给她,自己在客厅看起了电视。 而她进了主卧的洗手间,关了门看了一圈,只有寥寥无几的男士用品。后来,阿阮偷偷地用了他的洗发皂,柏树味,在这一瞬间明白她刚刚猜测不到的香味来源。
而她一边洗,一边闻着熟悉的香味,突然就偷偷地笑。
等到洗完澡,阿阮已经脸通红,她本来骨架就小,越清和给的T-shirt简直就是当裙子来穿,接着她就开始站在镜子前吹头发。正吹着,越清和把门推开来佯装轻快地说:“你终于开门了,我以为你热晕过去了,又不敢开门看你。这是药,涂了可以让伤口好得快些,女孩子,如果留疤就难看了。”
阿阮就给他一个微笑,什么都没说,却胜过千言万语。但是她又不知,这个时候的她,像是一株水仙,在春天的滋润下,逐渐就苏醒了过来。
越清和去洗澡时,阿阮因为百无聊赖,随手就翻起一本杂志,结果却翻到了一篇关于他的专访。
在专访里,越清和坦诚自己他的父亲是个不太称职的父亲,考古专家,常常一年到头也见不到他几次。而他的母亲就是典型的小女人,但是是外柔内刚的那种,独自一个人也把家打理得井井有条的。所以,当他的事业蒸蒸日上的时候,他希望自己的另一半也要有能力管理好家,同时能游刃有余地帮他处理好人际关系。在专访的最后,他大方透露,自己已经有了门当户对的未婚妻了。
阿阮猝不及防地觉得心空****的,像是莫名丢失了什么。
等到她清醒过来转过身去时,便看见了越清和,他的目光扫了一眼杂志翻到的那页,心中已是明了。
阿阮簌簌地落下泪来,他走过来,把阿阮拥在怀里,唇落在她嘴角的伤口,混着泪水,苦涩极了。
其实明知不可为,可是阿阮还是选择跟越清和在一起。
为了越清和,她甚至学会如何喝红酒,如何打高尔夫,去学初级法语或者拉丁语。
他从来不光顾路边摊、小餐馆之类的,讨厌油腻腻的桌子、一次性的餐具,阿阮就再也没有吃过最喜欢的麻辣小龙虾和大排档。他喜欢在家吃,她就让自己去学煎牛排,煮意大利面,烤慕斯蛋糕,在他考究的目光下,连放咖啡杯的角度都是一致的。
其实越清和无形中给她的压力是蛮大的,只是她爱他,一直都把他当做神祗,把他的话都奉若神明,丝毫不会违背,并且心甘情愿,即便那么沉重。
即便如此,但有一天,有家喜欢爆料的八卦杂志还是登出越清和“金屋藏娇”的头条,负面新闻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足以让越清和的那只股市开始呈下跌趋势,并且公司开始陆续出现一些问题,或者是财政方面,或者是参加竞投却总是别家公司中标,或者是公司的新决策还未发布,就已经有其他公司推出。
他依旧拥抱她,亲吻她,给她买大蓬大蓬还带着露水的香槟玫瑰,可是渐渐地,他就不让自己再去见她了。
越清和25岁生日快来临了,阿阮早早地就开始准备。可是当天,她却怎么都打不通越清和的手机,第一次打给秘书,结果秘书只是公式化地回:“阮小姐,越先生已经不在公司了。”
而此时的越清和,约了他的未婚妻楚小姐,在鲤城最高的旋转餐厅吃饭,并且上演一出当众求婚的戏码,虽然老套,但对方还是感动得稀里哗啦。
5克拉的钻戒,仿佛把漫天的星光都给撷取了下来,褶褶生辉。
可是越清和知道,这场婚姻对他来说,就像做一笔生意。
他早就知道是楚小姐暗中捣的鬼,通知八卦记者爆的料,利用楚家的财力人脉打压他,可是那时的他,虽然知道自己才华横溢心高气傲,可是却并没有足够的能力来抗衡楚家,随心所欲地做自己想做的事。
唯有牺牲阿阮。
有了楚家的撑腰,越清和知道,不仅什么问题都不是问题了,而且自己的公司很快就能步上一个新台阶。
那晚,他送楚小姐回家后,开车到阿阮的公寓下,看着一直明亮的房间和被她打到没电的手机,抽了一晚的烟,可是始终没有走出去。
而且,他打算再也不上去了。
越清和记得曾带她去吃哈根达斯,结果她傻乎乎地看着那一长串用料介绍就目瞪口呆,吃得嘴边都是冰激凌。他抬手用右手的食指勾住她的下巴,用大拇指去抹,接着,一个吻就落了下去。
也曾在因为她爱尝新鲜,就在下班后仍驱车两个小时,带她去江边吃肥美的鳜鱼,看繁星和渔火。
也曾在阿阮来大姨妈的时候,第一次买卫生巾又窘又没经验,于是如秋风扫落叶般地每个型号每个牌子都拿一袋,脸红得简直就像被蒸了一般。
也曾在阿阮发烧时把办公室都移到了她的卧室,衣不解带地照顾她,笨手笨脚地煮了糊成一锅的小米粥,在阿阮笑意盎然的目光中逼她统统吃下。
不是不舍得,只是把一切都交给时间吧,他相信,经过几年,所有的不舍都会变成舍得,所有的**都会变成平淡,所有的感动都会烟消云散,或许再相见,他们就是两个最熟悉的陌生人。
不是没有预料到会有今天的一个结局,可是他仍这么做了。起初,他只是告诉自己,不过是个女人。结果没想到,事情发展成不受他控制的状态,最终,在逼迫下,他不得不放弃。
好吧,其实他是自私的,懦弱的,一直都有商人利益熏心的蓬勃欲望的。
阿阮是真的要离开了。
因为你见过了楚小姐,明眸皓齿落落大方的楚小姐,一个举手一个投足,和她小时候在电视上看到的那些优雅的人,一模一样,便心知惭愧地败下阵来。
楚小姐说:“听清和说,阮小姐很喜欢学画的,令兄刚好在美国认识一个华裔的画家,你在纽约开了一间工作室,如果阮小姐有兴趣,去美国的一切费用都由我承担。”
阿阮听得心口簌簌地疼,一口一个清和一口一个阮小姐,泾渭分明得厉害,而她从来都唤越清和为先生。她低了低头,再抬起来是就了句“好”。
她离开了几年,再回来时,却听说了另外一件事,楚小姐竟习惯性流产,导致越清和这些年来,都没有一个孩子。
像是在黑暗中点亮的一只烛火,为爱痴狂的她心中一动,便有了不好的念头。
她去了一家偏僻的孤儿院,领养了一个与她幼时容貌如出一辙的孩子——就是我,再去告诉越清和是他的孩子,当年自己离开时便已有身孕,这些年来都是她一个人独自把我养大。
大概是我的眉眼皆似阿阮,又或者越清和太因为没有孩子而苦恼,又或者他一直对她心存愧疚,又或者越清和内心深处的阿阮,始终是天真单纯的模样,他竟一时相信了,并加倍对阿阮好起来。
阿阮从此重获了爱情。
这时的越清和已经有叱咤风云的能力,再加上是自己不孕的缘故,楚小姐只能暂时容忍阿阮的存在,却还是暗中派人去查怎么一回事。
结果还是东窗事发了。
越清和大怒,他想不到当初的阿阮竟是如此不折手段的人,他更不能容忍她为了拴住自己而竟敢随便找个孩子回来冒充。
他把阿阮和我都赶了出去,彻底不想再见到她。
其实越清和并不知,不是阿阮想变成今天这番模样,而是别人教她的。
这个别人就是楚小姐。
楚小姐当初承诺让阿阮去美国留学,结果却送她去了遥远的爱尔兰。
那时的她没有太多钱,没有认识的人,语言不通,几度差点病死在租的小房子里而无人知晓。
直到后来,当阿阮已经万念俱灰地想要从一座桥上跳下去自杀时,有个路过的人救下了她。那人帮她办了回国手续又给了机票钱,她才重新回到中国来。
在下飞机的那一刻,看着周围形形色色的中国人,在听到各种口音的普通话时,阿阮突然觉得头顶的太阳太炽烈,竟悲怆地落下泪来。
于是越清和根本不知,阿阮在爱尔兰的那些时光,支撑她活下去的,就是心中挥之不去的他。
阿阮把整颗心都奉献给了爱啊!
在离开后也千方百计地要重新见到他,并铤而走险地选择一种极端的具有毁灭性的方法再次见到他,只是阿阮忘了,他不再爱她了,他把她的所有行为都判断成只是为了要钱,他生生地践踏了她的爱。
而最终的最终,阿阮却选择了以身葬爱。
我突然想起了阿阮很喜欢的一部小说里的一句台词:“我已经预备好棺材,安安静静地等死,一个人偏偏把我救活了,救活了又不理我了,撇得我枯死,慢慢地渴死。”
我想,我再也不会再遇见一个女人,如阿阮般心渐衰老,瘦骨嶙峋,却坚信爱情,至死不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