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让你拥有抽茧剥丝的逻辑思维(2)

二楼的电话

吃过年饭,司科特警长准备休息一会儿。昨天晚上,他处理一个盗窃案,忙了一个通宵,再加上今天一个上午,现在好容易才歇下来。不一会儿,他靠在沙发上打起了呼噜。可是,电话好像存心和他作对,“叮零零”响了起来。

打电话的人焦急地说:“是警察局吗?我是生物研究所的基米,我的同事戈里,刚才在家里给我打来电话,说他的女朋友离开了他,不想活了,对我说了一句‘永别了’,就挂断了电话。”司科特警长问道:“那你怎么不去他家劝他啊?”基米说:“我没去过他家,不知道地址,所以只好向警察局求助了!”

司科特警长让基米马上赶到警察局,同时打开电脑,查到了戈里的地址,然后和基米一起,赶到了戈里的家。

他们敲了几下门,里面没有反应,司科特警长用力砸开门,冲进去一看,戈里吊在客厅的梁上,已经断了气。基米嚎啕大哭起来:“我的好朋友呀,你为什么要想不开呀,都怪我来晚了一步啊!”

司科特警长戴上手套,开始检查现场。过了一会儿,他想打电话给法医,让他来检查尸体,可是四下里看不到电话机。他就拿出一张纸,在上面写了法医的电话号码,交给基米说:“基米先生,麻烦您帮我打一个电话,让法医马上赶来,要快!”

基米接过纸条,立刻奔到二楼,走进卧室里去打电话。等到他打完电话下了楼,看到司科特警长拿着手铐笑着说:“基米先生,你这是自投罗网啊!”

司科特警长为什么忽然发现基米就是凶手呢?

逻辑断案——

基米说他没有来过戈里的家,可是他却熟悉电话机在哪里,说明他是在撒谎。

说假话的瘦子

摩恩探长一上班,手下的警员告诉他:“刚才珠宝店的防盗警报器响了,我们赶过去,抓到了三个嫌疑犯,根据现场勘察,其中有一个是盗窃犯。可是其中两个人都不承认是盗贼。”探长问:“那么还有一个人呢?”警员说:“他是个哑巴,叽里咕噜不知道在讲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再过一小时,如果还不能确认罪犯的话,只能把嫌疑犯都放了。探长想了一想说:“把三个嫌疑犯都叫到审讯室,我来审问他们。”警员感到很奇怪,因为按照常规的做法,应该是一个个分开审问的呀。

三个嫌疑犯都来了,其中一个是大胖子,另一个却很瘦小,他们俩嘴里不停地咕噜:“探长先生,我是冤枉的!”还有一个不胖不瘦,也不说话,两只手却动个不停,不用猜,他就是那个哑巴了。

探长偏偏先问哑巴:“你是怎样盗窃的?快说实话吧。”哑巴手舞足蹈的,嘴里发出叽里咕噜的声音。探长摇摇头,转身问另外两个:“你们谁懂哑语?能猜出他讲的是什么意思吗?”

胖子马上说:“报告探长,我懂一些哑语,他的意思是说,他不是盗窃犯,是被冤枉的。”瘦子也抢着说:“我也懂哑语,他刚才承认自己是盗窃犯,希望探长能从轻处理。”

摩恩探长回到了办公室,警员说:“我去请一个手语教师来,马上就能知道哑巴说的是什么了。”探长说:“不用了,我已经推断出谁是盗窃犯了。”

摩恩探长推测出的罪犯是谁呢?

逻辑断案——

是瘦子,因为不管哑巴是不是盗窃犯,他都不会说自己是盗窃犯。所以胖子说的是真话,他不可能是盗窃犯,而瘦子故意说假话,所以他肯定是盗窃犯。

遭抢的鞋店

晚上10点钟:摩恩探长接到报警电话,报案的是彩虹皮鞋店的老板,说刚才店里发生了抢劫案,两个匪徒闯进店里,把所有的钱都一抢而空,请探长快来调查破案。

探长来到彩虹鞋店,它处在有名的商业大街上,旁边的那些服装店、百货店,霓虹灯不停地闪耀,顾客人来人往,生意非常兴旺。相比之下,这家鞋店却是一副寒酸相,店门口灯光暗淡,竖着一块大招牌,上面写着:“本店即将停业,服装一律半价”。

老板报告了案情:“刚才我正要关门,突然门口挤进来两个男人,其中一个把门关上,另一个把我推到墙角,命令我脸朝墙壁,然后用刀架在我脖子上,逼我说出保险箱和存折的密码。我没有办法,只好说了,他就一拳把我打昏。等我醒来,他们已经逃走了。”

探长问:“匪徒的穿着有什么特征呢?”老板一边想一边说:“门口的那个我没看清,推我的家伙嘛……对了,穿黑色的皮夹克,是背后打摺的那种,还穿了一双黑皮鞋。探长先生,我几十年来的积蓄,一下子全完啦!”探长问:“你没有买财产保险吗?”老板有些轻松地说:“幸亏我买了保险,可以挽回一点损失,还要麻烦您开一份证明,证明我的服装店被抢劫,保险公司才肯赔偿损失。”

摩恩探长很干脆地说:“我不能证明你被抢劫了,你还要承担骗取保险费的罪名!”

摩恩探长为什么拒绝证明服装店老板遭到抢劫呢?

逻辑断案——

服装店老板说他一直脸朝着墙壁,怎么会看到劫匪衣服身后的特征呢?说明他遭到抢劫的事是编造的,他即将破产,就想编造故事来骗取保险公司的赔偿。

驮着稻草的自行车

一条宽阔的公路,通向边防检查站,公路上人来车往,经过国境线的时候,都要接受检查。国境线两边的老百姓,经常来来往往,买卖一般的生活用品。那些走私犯就冒充老百姓,把贵重的走私物品偷偷带进来,再倒卖出去,可以赚很多钱。

亨利探长在检查站,已经工作三十年了。大家都说他有一双火眼金晴。隐藏得再巧妙的走私品,也会被他查出来。今天,亨利探长检查得特别认真,因为明天他就要退休了,这可是他最后一天站岗啊。

这时候,国境线的对面,有一个中年农民,用自行车推着一大捆稻草,向检查站走来。亨利探长记得,最近一个月来,他经常来来往往,每次都是用自行车推着一大捆稻草,说国境线对面有人要买,然后空手而归,探长每次检查,都没有发现走私品,可是探长凭直觉,感到这个人肯定有问题。

亨利探长向农民敬了个礼,认真检查了他的证件,没有发现问题。他说:“请您打开稻草捆。”农民把自行车停住,一边解开扎稻草的绳子,一边抱怨说:“探长先生,每次来您都检查过,没有什么走私品嘛!”探长在稻草捆里翻了好几遍,确实没有隐藏什么东西。他又检查了农民的身上,把每个衣袋都翻了个遍,还是没有查出任何走私品。亨利探长挥挥手,让农民走了。农民推着稻草,走过了边境线,还回头狡猾地笑了笑。突然,亨利探长脑袋里灵感一闪,发现了走私品!

亨利探长发现了什么走私品呢?

逻辑断案——

就是推稻草的自行车,走私犯每次推稻草出境,把稻草和自行车一起卖掉后,再空手回来。

作证的大杨树

贝利要出国办一件重要的事情,就把家里的珠宝放在一个盒子里交给好友拉玛保管。

半年后,贝利回来了。他来到拉玛家里,要取回他存放在这里的珠宝盒子,可拉玛说:“什么盒子?我怎么从来没有听说过呀?再说,这么贵重的东西你怎么可能放在我家里呢?”

“你……你……半年前,我不是在那棵大杨树下把我的珠宝盒子交给你的吗?”

“什么大杨树?我从来没有到过那里。”

贝利见他这样说,知道他是想抵赖,他只好请赫伯特探长破案。

拉玛见到探长后还是说:“我一点也不知道他所说的什么珠宝盒子。”

探长便问贝利:“你是在什么地方,当着谁的面把首饰盒子交给拉玛的?珠宝有没有清单?”贝利把清单的副本交给探长,然后说:“我给他首饰盒时,旁边没有其他人,不过,我是在一棵大杨树下给他的。”

一会儿,探长命令一位办事员:“你马上到那棵大杨树下去一下,告诉它,就说我要叫它到我这里来做证人。”

办事员走了。等了好久,那个办事员还没有回来,探长不耐烦地说:“这办事员真是会耽误时间。拉玛,那棵树离这儿到底有多远?”“探长,还早呢!那棵杨树离这里有五里路呢。”

探长说:“那我们就不用等杨树了,我断定,是拉玛拿走了贝利的珠宝盒子。”

你知道探长是凭什么判断的吗?

逻辑断案——

探长叫办事员把大树叫来做证人,是故意做给拉玛看的。然后趁他放松警惕的时候,再让他随口说出大树的远近,这就说明他到过那棵大杨树下。拉玛说他从没有到过那棵大杨树下,只是他不想归还贝利的珠宝撒的谎。

一张启事

莫比一起床,就急着翻看报纸的启事栏,这是他昨天让助手去办的。启事登在中缝,标题为“找到怀表有赏”。全文如下:“祖传遗物怀表丢失,悬赏1000元找寻,有消息可告知,邮政编码:210045。”尽管这块怀表不值钱,但它毕竟是祖传的纪念品啊!

可是,当莫比读完启事后,很是生气:“这个笨蛋!登这样的启事有什么用!”就在他要训斥助手的时候,门铃响了。门外站着一个中年男士。他说:“我叫切斯,我是来送表的。”说着,他从兜里掏出了一块手表。

莫比眨巴着眼睛,简直难以相信眼前出现的事实。“是的,就是这块表!”他喜出望外,珍惜地抚摸着切斯给他送来的那块怀表,“太感谢了!你是在哪儿捡到的?”

这位男士一听,愣了愣神,好一会儿才说道:“我坦白告诉您,这表不是我捡的。我在车站见一个小孩子在兜售这块表,就用100元钱买了下来。刚才我从报上看到广告,马上就给您送来了。”莫比点点头,刚要拉开抽屉取钱,突然觉得不对。他对助手大声叫道:”抓住他!这家伙是个小偷,是他偷了怀表!我要送他去警局。”

“你……你血口喷人,冤枉好人。”切斯大声抗议,“你凭什么说我偷了你的表?”

“事实很清楚,没有比你更笨的人了,竟然自己送上门来!”

莫比是怎样识破切斯的真面目的?

逻辑断案——

启事中没有莫比的地址,如果切斯光看启事的话,他是不可能知道当事人的地址的,切斯一定是偷了莫比的怀表,并一路跟踪找到了莫比家的住址,然后等待报上的悬赏启事。

狗咬了她吗

有一天,大学生阿林在家里看书,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门铃声,他赶紧去开门。进来的是隔壁的露茜太太,她可是个远近闻名的刁妇.只见她气势汹汹地指着阿林嚷道:“你太可恶了!自己的狗也不管好!把我咬了!”

阿林莫名其妙,因为他的狗从来不咬人,而且今天一直都蹲在他脚边。于是,阿林问露茜太太道:“什么时候咬的?咬在哪里?我怎么没看到伤口?”

露茜太太说:“就在刚才经过你家门口时。”说着把她的裤子拉得高高的。阿林这才看到,露茜太太膝盖处有一处被咬伤的伤口。

阿林是个爱动脑筋的人,当他看过露茜太太的伤口后,十分肯定地说:“荒谬!你在撒谎!伤口不是我的狗咬的。”接着阿林说出了证据,露茜太太哑口无言。

你知道阿林的证据是什么吗?

逻辑断案——

如果狗咬伤露莤太太,她的裤子不可能完好无缺,根本无须拉起裤子,就能明显地看到伤口。

古堡凶杀案

立昂先生是位百万富翁,最近他买下了一座古堡,将它改造成古色古香的酒店,吸引了不少游客。但酒店经常发生神秘的自杀事件。神探亨特和助手乔装以后,住进了酒店,决心查明真相。

立昂热情地接待了他们,将他们安排在第五层的508房间。当三人来到第五层时,亨特看见房间旁边有一扇大铁门,便问立昂这里是什么。立昂说:“想参观吗?请帮我拉一下。”两人一起用力才打开了沉重的铁门。铁门内是一个漆黑的无底洞。立昂笑着介绍说:“这洞是500年前用来处死犯人的,最近有些客人也跳进这洞自杀了。”三人退了出来,关上铁门。进了508房间,亨特悄声嘱咐助手要注意立昂,看来他不像好人。

晚上,他俩和衣躺在**。半夜时分,门外突然传来一声惨叫,亨特一个箭步冲出房间,只见那扇铁门大开。一会儿陆续来了不少游客.大家议论纷纷。这时,立昂从自己的卧房走了出来,他难过地说:“306房的客人想不开,跳下去自杀了!”

亨特的助手打断他的话:“住口!这是谋杀,你就是凶手!这门一个人根本拉不开,他怎么会打开铁门跳下去自杀呢?”“那你凭什么怀疑是我杀了他呢?”狡猾的立昂反问道。

神探亨特掏出证件亮明身份.并对大家说了一番话,立昂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瘫在地上。你知道神探说了些什么吗?

逻辑断案——

无底洞内漆黑一片,立昂还没有去看死者是谁,就说是306房的人自杀了,可见他就是凶手。

球星之死

著名的篮球运动员韦伯篮球打得非常好,是很多人崇拜的大球星,这也引起了一些教练和篮球运动员的嫉妒。

星期六的一天下午,韦伯终于在他自己的家里被人枪杀了,由于他的知名度很高,这一爆炸性新闻立刻在全国传开了。

汤姆探长接到报案后,火速带着助手赶到了案发现场,只见韦伯头部中了三枪,被血迹包围着的脑袋上已经难辨其真容。

汤姆对邻居进行了询问,一位邻居告诉他,开枪的时间是在17点零6分。另一位在楼下正路过的人也证明了枪响时的时间是17点零6分。

汤姆马上对现场开始进行全面的勘查,寻找可能破案的证据,很快,他在一张桌子上发现了一封韦伯写的信笺,信笺上提到了有三个男人一直都想谋害韦伯。

“这可是重要的线索!”汤姆喜出望外,对助手说道:“我看这三个人都是嫌疑犯。”

于是,汤姆和助手开始对A、B、C这三个人进行跟踪调查,不久,就查出了这三个人在星期六下午的一些情况。

A和C是足球教练,B是橄榄球教练。这三名教练的球队,星期六下午都参加了3点钟开始的球赛——A教练的球队是在离死者住所10分钟路程的体育场上争夺“法兰西杯”锦标赛;B教练的队员是在离死者住所60分钟路程的运动场上进行友谊赛;而C教练的队员在离死者被杀地点20分钟的体育场上参加冠军决赛。

同时,有人证实三位教练在裁判员吹响结束笛声前,都在场上指挥比赛。

看到这样的调查结果,汤姆的助手不禁非常沮丧地说道:“看起来是嫌疑人的这三个人,又都没有作案的可能啊!”

“不!”汤姆说道:“我已经知道谁是凶手了!凶手就是C教练!”

汤姆为什么说C是凶手呢?

逻辑断案——

一场橄榄球赛需要80分钟(不包括比赛的中间休息),再加上60分钟的路程时间,B教练在17点20分之前是无论如何也到不了韦伯的家的。足球比赛全场是90分钟,即使加上中间休息15分钟,A和C两位教练也完全有可能作案。但A教练参加的是锦标赛,当他们与客队踢成平局时,还得有延长30分钟决定胜负的时间,再加上10分钟的路程,即使不加上中间的休息时间,A教练也不能在17点10分之前到达韦伯家里,所以,只有C教练才有可能杀死韦伯。因为,比赛时间90分钟,中间休息15分钟,路程20分钟,他可以在17点零5分,即在枪声响之前一分钟到达韦伯家。

此地无银三百两

一天,亨利探长来到乔治家,问:“你是乔治先生吗?”

“是的。”乔治回答。

“我是亨利探长。”探长坐下后,心情沉重地说,“很遗憾,我要告诉你一个不幸的消息,你妹夫被谋杀了。”

“什么?”乔治惊讶地说,“我昨晚还见过马斯,我不敢相信他会被人杀害。探长你肯定是他吗?”

“乔治先生,从验尸报告以及一些旁证材料中可以证实是你的妹夫。你是否可以提供一些线索,看谁有杀你妹夫的嫌疑。”探长说。

“马斯平时有许多仇家,这是大家都知道的,”乔治坦诚地说,“与他一起做生意的伙伴福特说马斯盗用公款,还跟他大吵过一场。我二妹夫肯尼也跟马斯发生过争执。惭愧得很,肯尼跟黑社会也有来往,不过我们已经好几个月没有他的消息了。另一个可能杀马斯的人是我三妹夫比利,我知道他很憎恨马斯。我可以把他的地址告诉你,但你要答应我,不能告诉他是我说的。”

“不必了,乔治先生。根据你刚才所说的,你就是杀人凶手!”

这是什么道理呢?

逻辑断案——

从乔治的谈话看,他至少有三个妹夫,探长还没有说出被杀的妹夫的姓名,乔治却说出来了。

背部中弹的陌生人

一天晚上,芝加哥的城里发生了一桩抢劫大案,闻讯赶来的两名警察和强盗发生了激烈的枪战。

枪声刚停不久,—个陌生人闯进了一位郊区的农民家里,他对农民说“我听到枪声时正穿过南大街,我看见两个警察在追一个人,于是我也追了上去,那人打死了那两个警察,我也受了伤。”

农民把他领到医生那里,从陌生人的后背取出了子弹,然后给他清洗了伤口,又借给他一件衬衫穿上。

正在这时,警长带着人冲进了医生家里,其中一位警察用枪指着陌生人,说:“先生,刚才一个持枪者在抢劫后又杀死了我手下两名最好的警察,我看你就是那个抢劫犯。”

“冤枉啊!”陌生人喊道,“我是在帮助那两个警察追赶罪犯。”

“你背上的子弹说明你是逃跑的人而不是追捕的人,子弹总不会从后面飞来吧?”

农民听到这里,指着那位警察说:“正是因为伤到了他的后背,才证明他不是罪犯!”

农民为什么说陌生人不是罪犯呢?

逻辑断案——

因为警察来到医生家里时,那个陌生人正穿着医生的干净衬衫,警察怎么会知道陌生人背部中弹?除非他参与了枪战,但是参与枪战的只有两个警察,并且已死了,所以,穿警察服的警察才是罪犯,是冒充的。

听力差的冒领者

寂静的深夜,一个蒙面大盗抢劫了银行,开枪打死了两名值夜班的出纳员。保安在一晃而过的车灯中发现劫匪脖子有一块伤疤。

1小时内,全市各交通要道口,警车呼啸来往。他们用高音喇叭公布悬赏令:“劫匪脖子上有伤疤,举报者奖励5万元!”

时隔不久,一个匿名电话打到警察局:“劫匪已往阳光大厦方向逃走,请你们赶快去追击。”

一阵激烈的枪战后,身材魁梧的匪徙倒在血泊之中。劫匪被击毙的消息很快传开,领5万元赏金的人,一下人冒出了很多。他们一个个都称自己是那个匿名报信人,警局一时真假难辩。局长把甄别真正的报案人的工作交给了足智多谋的神探查理。

很快,警察局的接待室就来了一排领赏人,克里斯丁是最后一个申请者,他极自信地冲着探长笑笑:“虽然我的耳朵听力比较差,但等我复述完,再拿了证据,尊敬的先生就会相信……”

他说在公共汽车的喇叭里听说了缉拿通告后不久,就在后排座发现了一个企图用衣领掩盖自己脖子上的伤疤的男人。于是心中一惊,并开始留意他的一举一动。

那人侧过身子,对通道上的一位红发女郎说:“我等会下车,然后去阳光大厦。”克里斯丁虽然耳朵不太灵便。但他从口型上能判别出那人说些什么。那男人递给红发女郎一张条子。

红发女郎看完纸条后,马上揉成一团扔在车上,那男的跟女的相继下车,克里斯丁将纸团拾起,发现在上面写着:“两天后,按此地址找我。”

“喏,就是这张。对吗?这5万元赏金,你们警方可不能赖啊。”说着,他拿出了一张纸条。

查理扫视了一下纸条,扑哧一下笑了:“这正是凶手被击毙的现场地址,可惜呀,它是从报纸上抄来的!”

逻辑断案——

既然听力不好,并能从别人的口型上辩别出其谈话内容。但是却绝不能从广播里的声音中辨别出广播的内容。

双眼没有瞎的马

美国首任总统华盛顿是一位逻辑非常严密的人,在他年轻的时候,就曾凭借着缜密的逻辑思维推断过不少案件。这之中的断马案件就是他众多断案当中的一个著名逻辑推理案。

有一天夜里,邻居偷了华盛顿家里的一匹马。第二天一早,华盛顿就同一位警官一起到邻居家去讨要。

可是,任凭华盛顿如何说明情况,这位邻居就是死不认账,并且声称自己农场里的马都是自己辛辛苦苦喂大的。

华盛顿眼见邻居赖账,便走进了邻居家的农场,在里面转了一圈,很快就看到了自己家丢失的那匹马。

他便来到马的面前,突然用双手捂住了马的双眼,问他的邻居:“这匹马是你养大的吗?”

“当然,这是我家的马,绝对没有错!”邻居语气十分坚定。

“那好,现在我请你告诉我,这匹马的哪一只眼睛是瞎的?”华盛顿看着邻居追问道。

“是……是右眼。”邻居有些支支吾吾地回答道。

华盛顿放开了蒙住马右眼的手,马的右眼并不瞎。

“啊呀,我记错了,真不好意思,”邻居连忙改口说,“马的左眼才是瞎的。”

华盛顿马上又放开蒙住马左眼的手,原来马的左眼也不瞎。

“我又说错了……原来马……”邻居还想狡辨,华盛顿说出一番话,这位邻居只得承认了是自己偷了他家的马。

逻辑断案——

华盛顿说:“你不用再狡辨了,这匹马根本就不是你家的。当我问你这匹马哪一只眼睛是瞎的时候,你就露了陷。你是在夜里偷的马,不可能知道这匹马是不是眼睛瞎。所以我一问你,你必然认为这匹马有一只眼睛是瞎的,所以也就回答是右眼睛,你认为这有百分之五十的概率可以答对,可你万万不会想到,这匹马它根本没有瞎,因此,你的概率是错的,也就证明了马不是你的。”

阿齐的圣诞节

汉克是一家大公司财务主管哈奇的助手。一天中午,汉克同往常一样准时走进了位于19楼的哈奇的办公室。当他推门进去一看,屋内的房梁上,哈奇正吊在那里。他急忙去摘绳子,发现哈奇已经死了多时。

汉克马上跑到秘书办公室,通知秘书埃米莉小姐,告诉他哈奇出事了。

埃米莉听完,立刻拿起电话;“格兰杰先生,我是埃米莉,你能到19楼来一下吗?出事了!”他放下电话,自言自语地说道:“这可真是太可怕了,还有两天就到圣诞节了,怎么能出这事呢!”

一会儿,总经理格兰杰来到了哈奇的办公室,见自己的下属上吊自杀了,十分悲伤,他马上让赶到现场的公司人员清理现场,同时,让秘书埃米莉通知哈奇的家人,并马上报案。

一直忙到下午5点,埃米莉提醒格兰杰:“格兰杰先生,楼上还有一个圣诞聚会呢,是你已经安排好了的!”

格兰杰恍然大悟说道:“对对对,我差点忘了20楼还有一个聚会呢。”

带着一身疲惫,格兰杰来到20楼,推开了他的私人会议室门,房间里此时已有一些员工等在那里了,房间的角落里有一颗圣诞树,树下放着花花绿绿的礼物。因为出了事,屋里的气氛有些沉闷。为了缓和一下气氛,格兰杰开始为大伙分发礼物。从秘书到副总经理,全公司每个人都收到了一份礼物。

聚会很快就结束了,大家一个挨着一个地走出了会议室。汉克是最后一个走出会议室的,他孤疑的看了一眼圣诞树下空空的地板,心中更是疑窦而起。猛然间,他眼前一亮“哈奇决不是自杀!”

他马上下楼找到了警察,把自己的判断说了出来,警察根据他的判断,抓到了凶手。

汉克是如何发现凶手的呢?

逻辑断案——

汉克发现公司总经理格兰杰来到19楼哈奇的办公室,知道哈奇死了。可他来到20楼的会议室,分发礼物,却独独没有哈奇的礼物,如果他不知道哈奇出事,那末,全公司人人都有礼物,也必然应有哈奇的礼物。由此可以判定,格兰杰是凶手,他当然没有必要为哈奇准备礼物了。

大学生公寓的谋杀案

寂静的夜晚,位于大学城的学生公寓楼群里却是喧闹至极,人声鼎沸。

突然,一声枪响划破了夜空,给学生公寓本已吵杂的混乱局面变得更加热闹。很多学生随着枪声来到了一间独栋别墅式公寓,见这座公寓里的二楼卧室里,大学生哈里已倒在了血泊里。

一位学生马上打电话,报告了警察局,探长亨利带着助手立刻就来到学生公寓。

亨利经过调查,了解到了这座公寓里共住着四个学生,死者哈里、比尔、桑尼、还有格伦。亨利觉得这三个学生都有嫌疑,便把他们三人割离开,对其进行单独的讯问。

亨利先讯问比尔:“哈里被抢打中的时候,你在干什么?”

比尔说道:“我正在修车,我把一盏灯带到了屋后面车库哪里,插上电源打开灯修车。就在这时,房间里转来了枪声,我赶快跑进屋去。”

亨利又开始讯问桑尼:“枪响时你在干什么?”

桑尼一瘸一拐的来到亨利面前说道:“我把车停在屋后的一个胡同里,往后门走的时候,被地上的电缆线绊倒了。我坐在地上揉着脚腕,大约两分钟后,我听到了枪声,就赶紧站起来。”

亨利开始讯问第三个人格伦:“枪响的时候,你在干什么?”格伦说道:“当时我在往厨房走,我想到厨房盛一杯冰激淋,这时,我听到后门那里有声音,就向外看了一眼,外面漆黑一片,我就又回到厨房取冰激淋了,几分钟后听到了枪响。”

为了证实他们说的话,亨利开始搜查房子,在厨房的冰箱旁,他找到一杯融化的冰激淋,在后院的地面上,他看到了电线插头已经被扯出了插座,电线连接的灯还悬挂在比尔的汽车已经打开的引擎盖上。

亨利重新回到屋里,指着比尔说道:“你说的话全是在撒谎,凶手就是你!”

比尔申辩的说道:“我怎么就是凶手呢?你搞错了吧!”

亨利当着众人的面,指出了比尔犯罪事实,比尔当时就哑口无言了。

亨利为什么说比尔是凶手呢?

逻辑断案——

格伦听到后门的声音,证明桑尼的确在命案发生前回到了家,并且被电线绊倒了,这样,扯出插座的电线,就又证明了桑尼说的是实话。可是,既然桑尼摔倒,扯出了电线,正在修车的比尔就应该突然陷于黑暗之中,可比尔却没有向亨利提到他的电灯忽然间熄灭,这是因为此时他正在悄悄的上楼,杀死了哈里,电灯熄灭他根本不知道。

首相的化装舞会

安全部门已经警告过首相,要求他取消今年的化装舞会。但在这个面积狭小的公国,化装舞会有两百多年的历史,已经成了一种传统,尽管受到了叛乱者的种种威胁,一年一度的化装舞会还是如期举行了。

舞会前,首相为了安全,做了大量工作。化装成装着假腿的海盗的客人交出了他的剑,化装成土耳其苏丹的客人交出了他的大弯刀。除了允许一个化装成棒球队员的人带进了一根球棒,没有任何钝器被带进会场。大家认为不会有人使用钝器构成威胁。

但还是出了事。一个80岁的大公爵被棒击致死。警察勘察了现场,看到公爵装扮成了一个农民,躺在一块大石头上,血还在淌着,滴到了旁边的一个黑洞洞的缝隙中。

快!”探长对离他最近的一个人说:“关上大门,通知警卫。”

旁边的这个人正是装扮成海盗的州长,他大步跑着离开了主会场。

探长的助手说:“我们需要找到凶器。”

化装成棒球手的客人是首相的一个政敌,他说他的球棒在楼上。警察果然在楼上男浴室外的痰盂里找到了球棒。

“把证据带走,”探长喊道,“拿回去化验,一定要找到刺客。”

“不一定要去化验,”命案发生后,首相第一次发了话,“我知道是谁杀了公爵!就是那位州长!”

首相为什么说州长是凶手呢?

逻辑断案——

既然是装着假腿的州长,为什么还能大步跑着离开主会场,说明它的假腿有诈。参加舞会时,州长把真腿藏在他的裤子里,只露出一支假腿。命案发生后,他竞然能大步跑,说明他的假腿已经不在他的身上。首相注意到了这个违反逻辑的变化,就认定了是州长用假腿打死了公爵。然后把假腿扔进了旁边的缝隙里。

雨中的帐篷

一天中午,天空突然下了一场大雨。雨停过后,一个人急急忙忙来到了警察局,向警长大山说道:

“不好了,派尼加油站的服务员被人枪杀了。”

大山给他到了一杯水,然后对他说:“别着急,慢慢说。”

“当时我正在开车进派尼加油站,这时我听到了一声枪响,接着我看见有两个人从加油站里跑了出来,跳进了一辆周末旅游车飞快的开走了。我跑进屋里一看,加油站的一个男服务员已倒在血泊里。”这个人一边哆嗦着一边描述道。

警长大山听罢目击者讲述,又问了一些旅游车和那两个人的外貌后,便带着几名警员开始搜巡嫌疑人。很快,他们在公路的路障南边找到了一辆被人遗弃的旅游车。

警长大山一看这辆旅游车离派尼国家公园的正门只有几米远。便猜测罪犯一定是进了公园里。

在公园一处人工湖边,大山向第一个野营者沃伦问起了他们来公园的时间。

留着一撮小胡子的沃伦说道:“我和我弟弟是昨天晚上过来的。因为为了赶上鲑鱼迁徙的季节,从到这里开始,我们兄弟俩就在钓鱼。”

“你们两个下雨时也在钓鱼吗?”大山又问道。

“是的。”沃伦点点头回答道。

大山辞别了沃伦。又来到了第二对野营者阿尔的帐篷里。

阿尔说道:“今天早上,我们支起帐篷,。然后我们就出去了。天开始下雨时,我们找了个小山洞躲了好几个小时,我们什么都没看到。”

大山在听阿尔说话的时候,发现地上湿漉漉的,他不禁眉头一皱,但还是友好地走出了帐篷。

在停车场的一辆旅游车上,大山又找到了第三对野营者乔治和他的女朋友。

乔治说道:“我知道我们不应该在这里。我们没有伤害任何人,芝加哥的一个朋友借给了我这辆车,所以驾照上不是我的名字,你们可以打电话到芝加哥去查……”

“不必了!”大山说道,“我已经知道谁在撒谎了!”

逻辑断案——

是阿尔在撒谎。阿尔说她们早上就支起了帐篷,可当时还没下雨,帐篷里的地面为什么是湿的,显然是雨后支的。说明他就是凶手。

一枚珍贵的硬币

在德里克摩尔宾馆,已经很晚了,一位清洁工正在擦拭前厅的内线电话。突然,旁边传来了打碎玻璃的声音,接着警报声响了。

大厅里有一个展橱,里面陈列着纪念德立克摩尔宾馆50周年的纪念品:该宾馆的第一份菜单,每个房间的价目表,一些珍贵的硬币、邮票、照片,还有第一位尊贵客人的签名。

夜班经理和其他员工很快赶到,见有一枚珍贵的硬币不见了。经理见附近只有三个客人便坚决而又礼貌的请求这三个客人在此等候,直到警察来到。

“我们一直在看着她们,”经理对赶到的警察说,“那个坐在扶手椅上看书的是奥克莉女士,他说他刚吃完工作餐。我们要求他呆在这里时,他很合作,坐下后就从公文包里拿出一本书来看。

经理又指着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男人说:“格林利夫先生刚从宾馆酒吧出来,侍者拒绝再给他上酒,他就在这里游逛。我们在电梯里找到了他,当时她手指被电梯按钮夹住了。”

“偷东西的人绝对没想到我们装了警铃,”经理说,“也许他早被吓跑了,我们抓不住他了。”

“不,我已经发现了嫌疑人!他就是布赖尔先生!”

警察为什么说布赖尔是偷窃者呢?

逻辑断案——

前厅里有内线电话,可布赖尔不用,反倒用投币电话跟房间里的妻子通话,这十分可疑,不符合一个人的正常逻辑思维。因为丢失的是硬币,所以布赖尔的行为引起了警察的怀疑。当警察打开投币电话的匣子时,发现里面正好有那枚刚刚被窃的珍贵的硬币。

胡同里的假案

下午1点种,两个警察听到胡同里有人喊救命。他们赶到了现场后,看到一个女人正坐在地上,揉着脑袋后面的肿块,过了足有一两分钟,她才能说出话来。

她向警察自我介绍道:“我叫玛丽·拉姆齐,在一家珠宝店工作,我正要去银行送前一天的单据。我天天做送单据的工作。老板不让我走这条胡同。今天我感到被人跟踪了,我真太傻了,竟然拐进了这条胡同。有脚步声从后面传过来,我还没有来得及转头看,头上就挨了一下。接着我就倒下了。”玛丽继续说:“抢劫犯没有继续打我,他抓起我的包就跑了。我只从后面看到了他,是一个高个子,穿着蓝牛仔裤,上身穿着深色的开襟汗衫。”

根据她的描述,警察开始全市搜查,很快就扣留了两个外貌符合玛丽描述的人。

“是的,我是在跑,”第一个人斯图·洛根愤愤地说。警方的巡逻车在距出事地点两个街区的地方找到了他,他一看见警车就想跑。他说:“当时我的午休时间快结束了,不想上班迟到,我才跑了起来,我可不想丢掉这份工作。”斯图就在珠宝店隔壁的熟食店工作。

第二个人奥利·奥斯卡是一个沿街拾破烂的。“我本来不穿这件汗衫,”他一边解下他那件被虫蛀了的开襟汗衫一边说,“你们把我抓来之前,我刚刚从垃圾堆里拾到这汗衫。”

“这个钱袋是怎么回事?”警官指着从他身上找到的钱袋问。

“这是我从另一个垃圾堆里拾到的,银行后面的垃圾堆里经常可以找到这种东西。你们没有在我身上找到钱吧!”

听了第二个人的回答后,警官突然脑筋一转,马上开车回到玛丽身边,指着她说道:“你是在撒谎,我看你就是嫌疑犯!”

逻辑断案——

玛丽说她只从后面看到了抢劫的人,却明确说出嫌疑人穿着开襟汗衫。这种汗衫的扣子是在前面的,从后面看是无法判断是套头衫还是开襟汗衫,显然玛丽在撒谎。她是在做假案,想要偷窃珠宝店的单据。

谁杀了叔叔

迪伍德是一位远近闻名的总裁,他的名下拥有着几个大公司和一笔数额巨大的存款。遗憾的是,迪伍德无儿无女。眼看着自己的年龄越来越大,迪伍德经过深思熟虑后,决定把自己的财产全部留给自己的两个侄儿阿萨和塞西尔以及侄女波比。

这天上午,迪伍德召来了律师,当着三个侄子的面,郑重地签署了一份财产继承文件。三个孩子眼看着叔叔的签字就要变成了事实,都显得异常的兴奋。

可是,当天的下午就出事了,律师正在迪伍德的书房里整理文件时,突然听到了一声迪伍德的惨叫声,把一向稳成持重的律师吓了一跳,他飞快地跑下楼去。

在二楼很少有人走的后楼梯的上面,迎面撞见了阿萨。见律师跑来,阿萨便结结巴巴的说到:“声音是从一楼传来的。”

律师快速的走下了狭窄的楼梯,一不小心,脸上撞上了一张蜘蛛网。

他用手捋了一下蜘蛛网,便来到了一楼的厨房。在门口,他往里一瞧:地板明显是刚刚擦过,显得很洁净光亮,立在一旁的餐具柜却是非常地乱。迪伍德就躺在地板上,身上插着一把刀。凭直觉,律师在几米外观看迪伍德已经死亡。

聪明的律师马上招呼保姆,要他保护好现场,同时报警。与此同时,他又透过厨房与后花园的连接门上的窗户向花园里看了看,他看到外面泥地上有脚印向厨房走来。

不一会儿,两个警察走了进来,开始一一讯问。

塞西尔说:“肯定有人从后门闯了进来,我一直坐在主楼梯旁的前客厅,我没看到有任何人进来!”

“我也是!”波比指着自己鞋上的泥巴说,“我一直在厨房后面的花园里散步,我什么也没看见。”

“好了,你们不用解释了,我已经知道谁是凶手了,他就是塞西尔!”律师郑重说道。

律师为什么说塞西尔是凶手呢?

逻辑断案——

律师用的是排除法。当律师走后楼梯时,脸上撞到了蜘蛛网,说明阿萨没有从后楼梯走过。同时,阿萨也没有走过主楼梯,因为一直坐在主楼梯旁的塞西尔说没有看见过他。另外,刚擦过的厨房地板上没有脚印,说明波比没有进过厨房。所以,只有塞西尔有时间杀人,况且他还说了有人从后门闯了进来这样的掩饰话。

磨坊的位置

2005年的6月中旬,一艘豪华油轮从西班牙的一个港口驶出了,目的地是美国的某港口。

跳海的海盗中有两名侥幸逃上了一座名叫“说谎岛”的岛,躲在了岛上的一座磨坊里。

“说谎岛”不大,居住着两个土著部族——甲族和乙族。一个部族绝对说真话,另一个部族却绝对说假话。

追踪而来的海军对这些情况非常了解,而且他们也非常准确地判定海盗是躲在磨坊里。但他们有两点情况却是茫然的:其一,甲族和乙族到底哪个部族绝对说真话,哪个绝对说假话;其二,磨坊到底是在东头还是西头。海军们知道,在这个风俗奇特的小岛上,岛外人不把情况问清楚是不能贸然行动的,否则会遇上意想不到的麻烦。

正在为难之际,海军们看到有一个土著居民从小路上走来,从衣着打扮可以判断出,他是甲族的。大家想向他打听磨坊的位置,可不知应该如何发问。

正在为难之际,哈里队长忽然灵机一动,于是,他上前去,很谦诚地问道:

“朋友,如果我问乙族的人,磨坊在岛的东头,还是西头,他将会怎样回答我的问题?”

土著人马上回答道:“乙族人会说磨坊在岛的东头。”

这个回答让哈里队长很满意,他立刻根据土著的回答推断出了磨坊的位置,带领海军们抓到了那两个海盗。

哈里是如何推断的呢?

逻辑断案——

甲族人绝对说真话,他说乙族人会说磨坊在岛的东头;那么根据乙族人绝对说假话的这一特点,可以推理出磨坊在岛的西头。

一只蓝色的皮箱

希拉尔正在忙碌地处理文件,突然电话铃响了。是他夫人茉莉的哭救声,和一个陌生男子的声音:“嗨,朋友,我图财不害命,只要你给我10万美元,我保证不伤害你夫人一根汗毛,过一会有个穿黄色风衣的人来找你,你就把钱交给他。如果你报警的话,你可就见不到你夫人了,——”说到这里电话就断了。

放下电话,希拉尔就来到了一家商店,先买了一只蓝色的小皮箱,然后就去银行取了10万美金,拎着回到了办公室。

过了一会,一位穿黄色风衣的人来到了办公室,见希拉尔把钱已准备好,便一边拎过箱子,一边说道:“好的先生,你很守信用。现在你需要做的就是安静的等待,不要报警,否则你的夫人就会没命。”

说完黄风衣便推门而去。

黄风衣一离开,希拉尔便急忙往家里打电话,可怎么也拨不通,于是,他先报了警,之后便赶到家里。

希拉尔就详详细细地把事情的经过述说了一遍。

警察们走了之后,希拉尔和夫人一边喝酒一边谈论着刚刚发生的敲诈事件。

喝着喝着,希拉尔突然在沙发上弹了起来,怒视着夫人说道:“我明白了,真正的凶手是你,是你和那个绑匪串通好了来敲诈我!”

“这怎么可能呢?我是你的夫人呢!”

希拉尔当着她的面,说出了理由,他的夫人只好承认了犯罪事实。

逻辑断案——

希拉尔说:“我从电话里得知你被绑架之后,再也没有和你通过电话,你怎么能知道我是用钱买的蓝皮箱装钱给绑匪的呢,一定是绑匪告诉了你,我用的蓝皮箱装钱。既然绑匪会告诉你,那么只有一种解释符合逻辑,那就是你与绑匪合谋来敲诈你自己的丈夫。

七个人的调味品

汉默是一名享誉南美洲的大毒枭,一直是国际刑警组织追捕的对象。终于,他的行动被国际刑警组织盯上了。

这天,汉默与他的同伙驾驶着一艘机帆船,来到了一座城市与当地的犯毒集团秘密接头。为了取得确凿的证据,将罪犯一网打尽。辑毒刑警在队长哈根的带领下没有对汉默下手,而是秘密地监视着他,希望能够弄情汉默的同伙有多少人以及他们的活动规律。

很快,哈根就发现这条船上一共有一名船主、5名水手和一个厨师。

通过观察,哈根发现,每天早晨8点,船主都会走上甲板,活动活动筋骨,呼吸一番新鲜空气,然后又回到甲板下面去。

到了上午9点,厨师就会走出船舱,骑上自行车上街去采购。

另外的五个水手,上午在船上工作,下午上街游玩,傍晚喝得醉醺醺。嘴里哼着小曲回船,天天如此。

而那个厨师每天总是循着相同的路线:先去一家面包店,然后去一家调味品批发商店,再去一家肉店、一家乳品店、一家餐馆,最后去报摊购买当日的报纸。在每个地方,厨师都会短暂停留。

观察了多天之后,因为没有发现任何情况,国际刑警组织的警察们有些坐不住了,显出了急躁,纷纷跟哈根说:“我看我们是发现不了什么线索了!”

哈根看着着急的同事们,却很有把握地说道:“我已经发现线索了,我们现在就出击,保证大获全胜。”

果如哈根所说,汉默和他的贩毒成员正在这个城市进行着毒品的交易。

哈根是怎么发现线索的呢?

逻辑断案——

一条仅有7个人的船上,无论饭量多大,也用不着天天采购调味品;即使每天采购调味品,也用不着去调味品批发商店,这严重违反了正常的逻辑习惯,所以,哈根以为批发商店就是接头地点。

比尔和妻子丽莎,有一座不大的农场,他们没有孩子,生活过得逍遥惬意。他们除了去城里采购食物或者签订农作物买卖合同,基本上很少外出。

一天,当妻子从城里采购生活必须品回到家时,发现比尔竟然死在了火炉旁边,胸口插了一把匕首。

精神恍惚的妻子立即报警,警察杰里奇过来后查看了现场:一个烤盆里有些无焰的碳块,上面烤着牛肉。托盘、刀叉、作料散放在一旁。杰里奇检查尸体后,确认比尔大约在1小时前被杀害。

根据农场的交通和人员居住情况,杰里奇立即展开了追捕,结果在方圆10里的范围内只见到一个人。杰里奇将这个人带到了凶杀现场。那人说自己是个旅行家,肚子饿了正找地方想吃饭呢。见到火炉上的烤肉,伸手就拿,张嘴就吃。

“先生,慢慢吃。我只问你一个问题,你1小时前在哪里?”杰里奇一边打量这个人一边问道。

“我在这里迷路了,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反正应该在这个农场里。哎,警官先生请等我吃完这块烤肉再跟你详细说。”说着他停顿了一下,从碳火中取出了一块拷肉,大大方方的放进了嘴里。

他的这个小动作被杰里奇看得一清二楚。杰里奇眼前一亮,然后把手铐拿出来说:“先生,你的演技太差了,请跟我到警署去一趟吧!”

杰里奇是如何看出这个人是凶手的呢?

逻辑断案——

这个人既然说自己迷了路,没有来过这里,却能够知道碳块已经凉到把手伸进去不会烫伤的程度,这不是自己犯了逻辑错误吗!显然他就是凶手。

心理学家之死

心理学家青木,是一所大学里很有发展潜力的学者,他为了学问发誓终身不结婚。所以很多去他家里作客的人都会发现,他的家里除了一位负责他的生活起居的女佣人之外,就是书籍和手稿了。

5月20日是心理学系建立30周年的大好日子,大家都忙碌着为即将开始的庆祝活动做准备。学校领导、系领导等都已经讲话完毕,就是不见要代表老师发言的青木。校长立即派人到青木家里去找他,却发现青木教授已死在了家中。

警察接到报案后,立即赶到现场。探长亚当斯对女佣进行了传讯。

女佣哭泣着对亚当斯说道:“大约两小时前,青木先生叫我给他一杯加冰威士忌,然后又叫我准备水给他洗澡。他还说洗澡后要睡一会,叫我在两小时后叫醒他。因为他还要去参加系里的庆祝活动。但是我敲了多次门,他都没有反应,所以我就打开他的睡房门,那时他已经口吐白沫倒卧在地上了。”

亚当斯开始检查青木喝过的酒杯,发现青木所饮的酒杯内,除了有冰块外,还有安眠药。

亚当斯为什么认为女佣是凶手呢?

逻辑断案——

亚当斯发现酒杯里的冰块经过了两个小时后,还在杯子里没有化掉,说明这杯酒是在青木死后放在房间里的。这就证明了女佣人在说谎,而说谎的目的,就应该是掩饰她的行为,所以,女佣是杀人凶手是确定无疑的。

仰面写的遗书

石原是一家株式会社的社长,由于出了交通事故,在病**卧了多日后,去逝了,留下了一大笔的遗产。按照法律的规定,他的唯一的女儿庆子应该是合法的继承人。

这天,刚刚送葬完毕,律师便叫过庆子,准备与其谈她的父亲的遗产继承权问题。还未等他开口,石原的弟弟石井推门走了进来,说道:

“亲爱的侄女,亲爱的律师先生,我哥哥的遗产应该有我的一半!”

“什么,有你的一半?这是不可能的!”律师很坚定的说道。

“请你不要着急,我这里有我哥哥给我写的遗书。”石井一边说着,一边从兜里拿出了一个信封递给了律师。

律师接过信,从里面抽出了三张纸,他仔细的一瞧,只见字迹非常的潦草,但却可以看清楚信上的大致意思:

“生前多蒙弟弟照料,使我感激不尽,作为报答,现将我财产的一半馈赠给你。惟恐我女儿反对,故而立此遗言。”

律师看完信,想了想便问庆子:“你看这信上的字迹是不是你父亲所写?”

庆子说道:“父亲出了交通事故后,一直在病**卧床不起,尤其是他不能翻身,胳膊吊着绷带,每天总是气喘嘘嘘地仰面**。所以我父亲能不能写字我根本不知道,这信上的字迹是不是父亲所写,我也不能确定!

律师又问石井:“你的这封遗书是石原什么时候写给你的呀?”

石井道:“我哥哥有一天睁开眼睛,仰着面,用圆珠笔,歪歪扭扭的给我写了这封信,因为我哥哥是仰面拿笔,所以他写的信字迹比较七扭八歪。”

听到这,律师不禁笑道:“好你个骗子,竟敢伪造遗书,来欺骗自己的亲侄女,我看你就不要再说下去了!”

律师为什么说石井拿出的遗书是伪造的呢?

逻辑断案——

一个重病患者仰着面卧在**,胳膊上又吊着绷带,怎么可能悬着腕写遗书,而且是写了三页信笺的纸呢!这是违背逻辑的。

谁在点火

一天夜晚,武彦三郎接到姐姐打来的电话,说有要紧的事情让他马上到她家里去。

原来他姐姐碰到一件棘手事情。她的朋友川崎文子今晚有事住在她家里,可是这位朋友睡觉前洗澡时,突然心脏病发作,死在浴缸里。武彦三郎的姐姐不敢通知警察局,怕警察怀疑是她杀了川崎文子而引起麻烦,因此求武彦三郎把川崎文子送回她单身住的别墅的浴室里,就像在那里死的一样。

“她是前天白天死的,所以要关上房里的灯。”姐姐连细节都注意到了。

“这个煤油炉怎么办?将火点着吗?”三郎看到屋子里有一个小煤油炉后问姐姐道。

“是啊,她是个怕冷的人,这里好象又没有暖气,所以还是将火点着好。”三郎又将火点着了。

两个人将屋子里的灯关掉,让窗帘就那么开着,然后悄悄离开房子。事情干得干净利落,连指纹也没有留下,这样也就没有留下尸体是从别处搬来的任何证据。

当天下午3点左右,川崎文子的尸体被别墅管理员定时巡视时发现了,很快报告了警察局。法医检查后说:“死因是心脏病,自然死亡。”

正在现场调查原因的宫原警官忙问;“是什么时候死亡的?”

法医说:“更详细的情况需要解剖尸体才能断定,不过大约死了不到两天的时间。”

宫原警官看了半天煤油炉红红的火苗,突然注意到了什么。

“要是这样的话,即便是心脏麻痹导致的自然死亡,也并非死在这个房间,一定是在别的地方死的,想必是妨碍了什么人而将尸体搬到这儿,伪装成是在这个房间里死的。否则只有相信尸体可以点火了。”宫原警官马上就看穿了事件的真相。

是什么让宫原警官发现了真相呢?

逻辑断案——

宫原警官看到煤油炉还在燃烧着后产生了怀疑。假如川崎文子是在自己房里猝死的,那么死后四十五六个小时,煤油炉里应该是早已油尽火灭了,而事实是煤油炉还燃烧着,这不合逻辑,因为死人是不能点火的。

跳崖的眼镜

警方接到了报案,著名旅游风景区十海子的海边悬崖下发现一具男尸。

探长桥本立即带上了精干的助手赶赴现场。只见那具男尸爬在悬崖下的碎石上,浑身血迹斑斑,身上穿着一件大衣,一只脚穿着鞋子,另一只脚**着,一副太阳镜架在死者的鼻梁上,旁边的立陡悬崖足有二十多米高。

闻讯赶来的死者亲属说死者最近做生意失败,但是他是个坚强的人,而且他又不是一次失败了,他这样性格的人是不会选择死亡来逃避的。

助手们仔细地勘察了地形,考察了现场,最后的结论都是一致的,认为这是一宗自杀案件。

桥本觉得不像是自杀,但是他一时半会还拿不出确凿的证据来。于是,他开始仔细地观察尸体及其周围的环境。突然,他大叫一声:“这不是自杀案,这是谋杀案!尸体是被人搬运过来放在这里的,然后伪装成他是自杀的假象!”

逻辑断案——

探长凭着仔细入微的观察,发现尸体的鼻梁上架着一副太阳镜。假如是自杀的话,由悬崖上跳下来的时候,眼镜应该会摔掉的,不可能还端端正正地架在鼻梁上。这及不合逻辑。

不认识的抢劫犯

格林银行被抢劫,经过对抓获的罪犯卡尔·马休斯的突击审讯,勃兰特警长知道钱藏在了一个名叫安格莉卡的女人那里。于是勃兰特警长和他的助手立即驱车前往安格莉卡家。

按了半天门铃,门才打开。前来开门的正是他们要找的女人安格莉卡。她将两人让进屋说:“两位先生有何贵干?”

“太太,您认识一个叫卡尔的人吗?”

“卡尔?我从未听说过。”

“我们刚从警察署来,可是他说认识您。”

安格莉卡很镇定地抽了口烟,说道:“这个国家有很多叫卡尔的,要是都说认识我,你们也来烦我吗。哦,上帝。我真恨不能将你们从窗子里扔出去!”

勃兰特用手指着她说:“卡尔从银行抢走了19万美元。警察反应很快,24小时之后,就将他抓获了。我们和他长谈后,他已经完全交代了。”

“我不认识卡尔,对银行抢劫案也不感兴趣。我最后再说一遍,我根本就不认识什么卡尔·马休斯!”

“你们真不认识?”

“对,不认识!”

勃兰特生气地从口袋里抽出一张纸,说道:“谢谢你的合作,鉴于您这样的诚实,请您在逮捕证上签上您的名字吧。”

安格莉卡什么地方出了问题,让警长这样肯定地逮捕她?

逻辑断案——

这位太太一再声称,她不认识卡尔,但她却知道卡尔的全名是“卡尔·马休斯”,显然,她不仅仅是认识此人。

谁是偷表贼

美哼百货大厦新进了一批金表,因提前作了促销宣传,所以当新表上市的时候,到柜台买金表的人络绎不绝,都想一睹为快,许多人都向前挤。营业员一看不好,急忙说:“大家不要向前挤,注意安全。”

但已经挤起来的人群,怎么还能听进去?人群在挤呀挤。

“啪”地一声,柜台被挤晃动了,一些不安分的人动手了。

这时,一位营业员发现柜台里的金表丢了一块。便喊了起来:“谁偷了金表?”

大厅的保卫人员听到喊声,马上过来维持秩序,并抓了四名嫌疑人。同时对这四名嫌疑人录了证词。

为了尽快破案,大家打电话请来了大侦探欧门,前来协助审案。

欧门来到以后,先是询问了营业员,营业员给他提供的线索是:“金表丢失了一块,所以这四个人中有一人是小偷。”欧门又看了四个嫌疑人的供词,只见供词上写着:

乙说:“不是我!手表是丙偷的。”

丙说:“乙在撒谎,他是要陷害我。”

丁说:“手表是谁偷的我不知道,反正我没有偷。”

大侦探欧门看了四个嫌疑人的供词后,马上就找到了线索,使案情真相大白。

原来,小偷确实在他们四人之中,并且只有一个人说的是真话,其余三人的供词都是假话。

亲爱的读者,你知道欧门是如何推理的吗?

逻辑断案——

欧门是这样推理的。假如乙是小偷,那么,其余三人均不是小偷。而甲说乙是小偷,所以甲讲了真话;既然乙是小偷,那么丁就不是小偷,可见丁说:“反正我没偷。”这句话也是真话。于是便有甲、乙两人说了真话,这与“一真三假”的准则相矛盾,所以乙不是小偷。同理可推断出甲、丙都不是小偷,小偷自然就是丁了。

火车上的嫌疑犯

“呜——”一辆火车风驰电掣般地行驶在美国西部的大地上。旅客们有的在睡觉,有的在看报,还有的在下棋,旅客们五花八门进行着各种形形色色的活动。

在这列火车的一个车厢里,有10个在全国各地分头作案的嫌疑犯,他们彼此互不认识。每个人分别有一个代号,即:1、2、3、4、5、6、7、8、9、10。按照大头目的指令,他们来到列车酒吧的车厢里秘密集会,按照代号的次序坐好,接受任务。

阿顿探长接到上级的密令,也早早地登上了这趟列车。他来到酒吧车厢里,果然发现有10个人正围在一张圆桌旁,探长眼睛很敏锐,他估计每个人的座号一定就是他们的代号。

很快,就餐的时间到了。嫌疑犯们开始用暗语对话。用餐后,就分成了四组向列车的前方和后方散去,圆桌旁仅剩下两个人坐着不动,继续就餐。这两个人的位置正好是面对面。

这时,菲里德探员走进来,对阿顿探长说:“根据情报提供的特征,这两个面对面坐着的人就是他们行动组的头儿。

“好,我看时机已到,立即逮捕他们!”阿顿探长下令道。

立刻,两个头儿便被探长给逮捕了。

菲里德探员问:“你们的代号是多少?”

一人闭口不言,瞪着愤恨的目光;另一个人却挑战似的说道:“我只知道4组人中每组座位号数之和,等于我们其中一人的座位号。”

菲里德有些恼怒,阿顿探长却非常开心地说道:“你以为你很聪明吗!我现在已经知道你们的代号了!”

这两人的代号是多少呢?

逻辑断案——

这两个人的代号是5和10。4组嫌疑犯的代号分别是:1和9;2和8;3和7;4和6。

警长的推理

警官鲁道夫拿着一份案件的卷宗走进了警长海德格的办公室,将其恭恭敬敬的放在上司的桌上。

海德格警长看了得力助手一眼,翻开了案卷,只见鲁道夫在一张纸上写着:

事实1:除a,b,c三人外,已确证本案与其他任何人都没有牵连;

事实2:嫌疑犯c假如没有嫌疑犯a做帮凶,就不能到那家超级市场作案盗窃;

事实3:b不会驾车。请证实a是否犯了盗窃罪?

海德格警长看后哈哈大笑,把鲁道夫笑得莫名其妙。然后,海德格三言两语就把助手的疑问给解决了。

请问,警长是怎样判案的呢?

逻辑断案——

如果b是清白的,则根据事实1,a和b是有罪的;如果b是有罪的,则他必须有个帮凶,因为他不会驾车;再次证实a和c有罪。因而,第一种可能是a和c有罪;第二种可能是c清白,a有罪;第三种可能就是c有罪,则根据事实2,a同样有罪。结论a犯了盗窃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