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红房子噩梦倒计时

隔天,江彦继续调查“红房子事件”的受害者。他本想找曾经诬陷过砂华的那个富太太谈谈,可惜报道上全无信息,凭他的力量根本找不到人。已知蒋蝶就是砂华的幼年玩伴,已改变人生,也害怕被砂华揭穿这个秘密。她有很大的动机联合富家太太摧毁砂华,也可以说,那段时间,砂华的敌人只有她。

江彦想确认这一点,把调查的内容编辑成短信,发送给那个知晓砂华一切的狂热粉“曼陀沙华”。

过了几个小时,对方解答了他的疑惑:“没错,砂华是被冤枉的,我曾经跟踪富家太太确认过这一点。她和蒋蝶有接触,蒋蝶给了她好大一笔欧元现金。这个人死了是罪有应得,你不该为她伸张正义。”

那么这样一来,事情都能说通了。

蒋蝶拍了砂华的艳照,怕她报警,所以并未找人侵犯她。随后富太太出场捉奸,蒋蝶在幕后引导舆论,将这个舞团的新星拉下马,逼砂华离开这个圈子,消失在人前。蒋蝶是害过砂华的人,理应受到惩罚。

江彦想起了另外三个受害者,他们是不是也伤害过砂华,所以被林漓两姐妹解决了?他还得查查他们的故事。

江彦继续给“曼陀沙华”发短信:“那么其他的人呢?是不是也害过砂华,所以死了?”

许是怕江彦真的找到真凶,对方不回信了。假如凶手真的是林漓两姐妹,于他而言,她们就是恩人。他深爱砂华,而现在有人替砂华复仇了,他是不会说出这个人的,告诉江彦有关蒋蝶的事情,只不过是为了帮砂华辩白与澄清。即使是砂华的“鬼魂”也不会随意杀人,蒋蝶因砂华而死,那是蒋蝶的报应。

江彦把目标锁定了第二个受害者,年轻的黑发男身上。他本名是李野,年轻有为的青年钢琴家,年仅二十岁就在全球进行巡演,后来定居意大利。

所有受害者都和砂华有关吗?江彦若有所思地问自己。

那好,他就查查看李野与砂华之间有没有什么联系吧。

李野因为出名,生前的住址很好找。他出名早,凭借“天才钢琴家”的名号赚了不少钱,直接买下了意大利米兰周边的某个较为偏僻的小镇里一栋带花园的别墅。意大利城市之间的房价差异很大,在大城市,十五六万欧可能只能买一套一百平方米的二手套房,而在小镇花十五六万欧元或许就能包下一栋小别墅了。

江彦花了点儿心思,找上门去。意大利只有夏天和冬天,苦夏过去,夏末倒显出几分寒意来。山里湿气重,还有白雾,江彦多穿了一件灰白色的风衣外套。

小别墅早就没人住了,只有李野的父母在他死后仍旧雇佣的老仆在照看房子,让这里留点儿活人的气息,也算是个慰藉。

江彦按响门铃,老仆来开门:“您好,您是哪位?”

老仆也是华人,瞎了一只眼睛,看上去憨厚老实。

江彦说:“我不是来找其他人的,我是来找你的。”

“我?”老仆很明显吓了一跳,没把江彦邀请进屋,毕竟这不是他的房子。

于是,他走出门来,将屋门上了锁,说:“我正好要去山脚的酒吧喝点儿咖啡,您要一道来吗?如果要问什么事儿,我们正好去外面说。”

江彦好像能理解李家父母为何把宅子留给这个独眼老仆照看了。老仆很谨慎,知道家里没人,不放外人进去,万一是盗窃犯就不好了。而且老仆很识相,有事儿会直接去酒吧谈,不随便地把宅子当作自己的家,素养极高。

“好的。”江彦从善如流地跟过去。

路上,江彦谈到李野,说:“我来,其实是想问点儿李先生的事儿。”

老仆见这后生有礼貌,开了句玩笑:“你知道我在他家做事儿,不会随便地谈论主人家的私事儿吧?”

“我知道。”江彦吃了个闭门羹,有些丧气。

老仆见他焦急,于心不忍,说:“这样吧,我和你在酒吧聊聊天,那我们就是忘年交,你不在陌生人这一列中。你要问什么可以问,不方便说的话,我就不说。”

“谢谢您。”江彦道谢,一进酒吧就点了两份早餐和卡布奇诺。

他们坐在位置上等甜点,江彦顺势拿出了砂华的照片,问:“您在李家做事儿这么久,见过这个叫砂华的女人吗?”

老仆盯着照片看了很久,抿唇:“我见过她。说起来,之前警察也来问过我这些事儿,该说的,我都说过了。”

“您方便把那些和她有关的事儿告诉我吗?”

“行的,也不是什么秘密。”

那是一天夜里,雨夜。

老仆听到屋外有人在呼喊,是个被瓢泼大雨淋成落汤鸡的女人。大半夜,这里又是山区,有全身湿漉漉的女人前来敲门,倒是怪瘆人的。

老仆犹豫要不要开门,就在这时,李野先生出现在他身后:“开门吧,把她带进来。”

“啊,是!”老仆打开门,屋外冻得瑟瑟发抖的女人感激地点了点头。

李野请她来客厅里烤火,壁炉里烧着炭火,与外界的寒冷格格不入。暖色的光投在女人的脸上,映照出她线条分明的眉眼。她的头发淌着水,海藻般地覆盖了半张脸,露出来的那部分的皮肤光润如玉、白里透红,可见她是个美人。

老仆按照李野的吩咐,把毛巾和热茶端给她:“这位小姐,喝点儿茶暖暖身子吧。”

“谢谢。”那女人就是砂华,她撩开头发,腼腆地笑,“我弄脏你这里的地板了,不好意思。”

老仆看了这个漂亮的女人一眼,急忙说:“不不,您别在意。外头雨大,您先烤烤火吧。”

砂华点点头,找了个位置坐下。她像是怕自己弄脏毛绒沙发,只坐在边沿,身下还垫着毛巾。她是个乖巧温柔的少女,老仆这样想着。

由于下雨,老仆不需要值夜,于是站在门边守着,隐约能听到李野和砂华的对话。

李野问她:“你是不是那个芭蕾舞明星?”

“明星?”砂华懵懵懂懂地反问。

“对呀,我看过关于你的报道。”李野倨傲而得意地说,“你勾引了有妇之夫。”

砂华的脸瞬间煞白,她咬紧下唇,艰涩地开口:“我……没有。”

“你和别人也是这样反驳的吗?”

“什么?”

“那些说你是‘小三’的记者。”

砂华默不作声,起身道了谢,说:“我该走了。”

李野握住她的手腕,不让她离开:“你上门求助,肯定是因为下不了山吧?是车出了故障?既然出了事儿,你怎么可能走得掉?还是说,你打算冒雨跑下山?可别被冻死在半路。”

他说得没错,她的车的确出问题了。

可是她总不能一直留在这里,砂华瑟缩了一下肩头,说:“谢谢你的款待,我真的该走了。”

“如果我说,我能让你拿回你想要的一切,你会不会留下来?”李野笑了笑,笑容让人看不透。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砂华不明白。

“你被舞团踢出来了吧?你想回去吗?”李野缓慢地走过来,伸手攀住砂华的肩膀,附在她的耳边暧昧地说,“你想不想回去?想不想重新获得荣光?”

“就算我想,又能怎样?没有人会相信我说的话,我解释了也没用。”

“那么,不妨借我的身份。”李野微笑,“你来山上,是在找玫瑰庄园吧?”

“你怎么知道?”砂华惊讶地说。

“因为那一份请帖是我寄给你的。这里就是玫瑰庄园,诚如信上所说,我能助你圆梦。”

“我该怎么做?”

“你想得到你要的东西,是有代价的,我希望你能和我在一起。”

“这是交易?”

李野耸耸肩:“你有拒绝的权利。”

砂华愣了一秒,耳畔仿佛有人在说话:“答应他吧,从天堂坠落的感觉可不好受!”

如果不借助李野的力量,她或许一辈子都得远离芭蕾了。没有人会再接她进舞团,舞者的身份再高洁神圣不过了。

她需要李野,也不想错过这次机会。

砂华咬着牙,手握成拳,低声说:“好,我答应你。”

“那么,你该唤我什么?”李野饶有兴致地问。

“李野先生。”

“太生疏了。”

“李野。”

“啧,还有呢?”

“亲爱的。”

“你还真是有趣。”

那一晚,砂华和李野住在了同一屋檐下。大概过了一周,李野又有新的工作,带着砂华离开了玫瑰庄园,直到一年后才回到这里,但那时,他和砂华已经分手了。

老仆是通过报纸才知道,砂华女士重新拿了芭蕾舞比赛的国际大奖,咸鱼翻身又成了超一流的芭蕾舞剧演员。

这一年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呢?江彦感到好奇,然而老仆对此一无所知。

喝完咖啡的时候,老仆似乎想到了什么,说:“说起来,李先生有一点很特别。”

江彦微讶:“特别?”

“他对自己的女朋友很好,要什么给什么,可是从来没有一个能谈满一年的。”

他只能谈一年的恋爱吗?为什么呢?

江彦问他:“李野先生从前谈过的女朋友,你了解她们的信息吗?”

“你可以上网查一下,李野先生的恋情似乎被很多记者扒过,并不是秘密。”

“好的,谢谢您。”他们道别,江彦脚步沉重地走下了山。

江彦开始查李野的情史,李野在砂华之前谈过三任女朋友,每一任都是有头有脸的公众人物,有拿了国际大奖的影后,也有知名歌手,甚至有排名前三的综艺节目的王牌主持人。

李野是天才钢琴家,和这些人的圈子不同。完全不相干的人,又是为何凑在一起呢?

江彦又去查这些人的人生。先是那名影后,她新人期的风头太盛,被前辈打压,没有公司敢和她合作,生怕招惹到前辈。那一段时间,她没了曝光率,再火也消停了,最后默默无闻地跑去演龙套,为了多得一句台词打个头破血流。对她来说,若是没有现在的成功事业,从前那段岁月她怎敢轻描淡写地揭过。正因为她成功了,那段灰色的时光才算是她的谈资,可说出来供人唏嘘感慨。这样没人脉没资源的女星是如何崛起的?很有趣,她在遇到了李野之后才逐渐有了合作的项目,然后凭借自己的努力,重回事业巅峰。

那么那位知名歌手呢?她前期也是很有潜力的新人,名气大了,可得到的待遇和一般新人无异。她不甘于被公司压榨,于是闹出了解约风波。公司为了报复她,往她身上泼脏水,说她编曲的原创歌曲实际上是抄袭之作,拿了枪手的曲子当作自己的原创曲目,厚脸皮地发表,实际上她并没有什么才华。此事一出,顿时掀起风浪,那些八卦记者像是闻到血腥味的鲨鱼一般闻讯而来,人手一个话筒递过来,像是要塞到歌手的嘴里。歌手百口莫辩,患上了抑郁症,退出人们的视线。她重回这个圈子是在李野的帮助下。一年后,她事业有成,而李野也与她和平分手。

再来说说那名国民主持人吧,她应变能力很强,主持节目的风格诙谐幽默,深受观众喜爱。某次她主持节目时,某个娱乐圈一姐认为自己被分到的戏份少,说这主持人不够懂事不给她个人镜头,不多问她问题,一时怀恨在心,故意和粉丝哭诉,说主持人摆架子,在后台给人脸色看。娱乐圈一姐的粉丝一看主持人还是新人,粉丝也不算多,发起了一轮网暴。当年的网暴,是给公司寄信以及人肉她的住址对她进行恐吓。那一年,主持人收到了无数咒骂她去死的信,家门口堆满了花圈,甚至被人跟踪。她实在不堪重负倒下了,退出圈子,离开这个充满恶意的地方。她隐姓埋名好些年,然后遇到了李野。李野不知用了什么手段,让她重新回来了。一开始是主持严肃的法治节目,她知性温柔,一双眼饱经风霜,带着沧桑感,能让人从中得知她是拥有阅历的人。再后来,她逐步变换风格,涉足综艺,各个节目的风格她都能驾驭,看她的人越来越多,知道她的人也越来越多,就这样,她回来了,成为人们熟知的主持人,被封为“国民主持人”。

有趣吧?这三个人的人生。她们都是从低谷爬向高处,都是经过李野的手,从厚重的茧子里破茧成蝶。她们都只和李野谈了一年恋爱,一年后,李野这个人在她们的生活里就像是蒸发了一样。有记者注意到了这件事儿,询问犀利刻薄的问题,想要知道李野究竟是何方神圣。可问题一出,前女友们像是有默契似的三缄其口。

绝对不能说出李野先生的事情,否则会怎样呢?会招来厄运吗?还是她们纯粹因为感激,所以不谈他的私事儿呢?这些前女友,对李野是畏惧还是喜爱?

江彦很好奇,想知道李野的故事。

他该怎么查呢?这三个前女友,他没有人脉好像也联系不到吧?江彦绞尽脑汁地想办法,调查陷入了僵局。

第二天晚上是许夜笙的第二次芭蕾舞比赛,五进三晋级赛。这一次,她演绎的还是《妖狐》,只是这一次她演的是九尾狐的今生,上次一演绎的是前世,再回首,今生已物是人非。不得不说,卢卡确实有巧思,将东方的“轮回说”以芭蕾舞剧的方式表达出来。

许夜笙今日的装扮格外现代化,她盘着发,鬓边别着一串白狐狸毛,象征着她前世的妖狐身份。舞裙依旧是芭蕾舞经典的钟形褶裙,抹胸部分用银白色的绣线绣了个九尾狐的花纹,妃色绸缎打底,像是参考旗袍改良而成。

江彦不会错过她的演出,这一次,也是早早地订了票,比赛开始前到了现场。他在老位置坐下,离许夜笙不远不近,保持安全距离。他有自知之明,不能因为一己私欲就破坏许夜笙的大计。他还需隐忍,还需忍气吞声,只因这是许夜笙要的。

她要的,再如何离经叛道,如何匪夷所思,如何荒唐残酷,他都会给她。

说起来还真是可悲呢,这一切就像是六月飞雪,荒诞可笑。

江彦看着许夜笙在台上跳芭蕾,她的身姿轻盈,好像振翅欲飞的凤尾蝶,外表绚丽,华贵大气,绝非池中物。

他的眼里,只有她呀。江彦想着,嘴角不自觉地勾出一丝笑。什么阴谋诡计,什么凶杀破案,在这一刻,江彦通通忘记了。他只看到了许夜笙,看到她跳芭蕾,好似在为他起舞。

江彦想到了过去,想到了高中的一些事情。他从前知道许夜笙这么会跳芭蕾吗?他好像不知道,那时候他只记得许夜笙会早起在房间里捣鼓,偶尔一次还看到她在做拉伸。

那时,江彦诧异地问她:“你就这么害怕八百米跑步?”

许夜笙擦擦额头上的汗:“什么?”

“不然为什么一睡醒就做准备运动?”

“啊,这个……”许夜笙含糊其词,“对呀,毕竟也是一次小考试嘛。”

现在想来,她当时只是在练芭蕾舞的基本功吧?原来她从那么小就开始规划着离开他。

想到这里,江彦又觉得苦涩难当,至少这一次,让他抓紧她吧。

比赛结束了,许夜笙的芭蕾舞精彩绝伦,不用说,她肯定又成功地晋级前三名,就等决赛的时候评出冠军亚军季军了。他愿她心想事成,愿她一切安好。

许夜笙果真晋级了,比完赛,他们舞团开了个小型的庆功宴。舞团的舞者们皆为一体,面对团队竞赛这种大事儿,他们的心里都很清楚,团队一损俱损,一荣俱荣。所以知道能够获奖后,大家都很高兴,并且真心实意地庆贺,给叶先生敬酒。

叶昭含笑抿了几口酒,说客套话:“我不过是带大家来意大利参赛,赢得比赛都是因为你们足够优秀,和我全无关系。”

舞者赵菁笑着说:“叶先生呢,这就叫伯乐!要是遇不到伯乐,再好的千里马也没了用武之地呀!你们说,是不是这个道理?”

大家哄堂大笑,连声说对。

叶昭也笑着摇摇头,一脸宠溺地看向许夜笙。

许夜笙正在出神,并未注意到这里。她在等江彦的短信,可是江彦没给她发。他没来看比赛吗?也是,他调查事情那么忙,怎么可能分心来看她?她既要他办事儿,又要他关注自己,他就是大罗神仙也做不到。

赵菁顺着叶昭的目光望去,原来他的目光所及之处是许夜笙。凭什么叶昭喜欢的人是许夜笙?许夜笙不过是舞技好一点儿,成日里闷得像块石头似的。

赵菁不甘心,纤长的手指轻轻地搭在叶昭的腿上,这桌上的其他人都顾着桌上的吃食,没人注意桌子下面。赵菁窃喜,没准儿叶昭就喜欢这种调调。她将手又往上挪了一寸,企图碰到某处。

还没来得及触碰,赵菁的手就被叶昭握住了。

“叶先生?”赵菁压低声音,娇羞地问。

叶昭但笑不语。五秒后,他凑近赵菁的耳畔,说:“我不喜欢浪**的女人,给我滚远点儿。”

赵菁闻言顿时红了眼眶。她咬唇冲去洗手间,许夜笙也跟着站起来。

“这是怎么了?”许夜笙问。

叶昭淡淡地说:“许是捏柠檬的时候,汁水落到眼睛里了。”

“是吗?”许夜笙呢喃自语。

“不然呢?”叶昭挑眉看她,招招手,唤许夜笙来身边,“你过来,我给你切块肉。”

又是肉?他在暗示她什么吗?

许夜笙沉着脸,小心翼翼地靠近叶昭。

叶昭切了肉,就在给她把肉夹到碗里的空当,压低声音道:“这个姓赵的不老实,她对我动手动脚。”

“哦。”许夜笙轻描淡写地应了一声。

“你不吃醋吗?”叶昭好笑地问。

“吃醋?”许夜笙后知后觉地反问。

“是呀,如果你心里有我,怎么会不吃醋呢?”

“我……”

叶昭讥讽地笑,盯着许夜笙的样子让人有些发毛。他想了一会儿,慢条斯理地说:“很明显,你不喜欢我,许小姐。”

“不是这样的。”许夜笙反驳。

“不是吗?”叶昭小声地说,脸上的笑意全然散去,冷着脸继续说,“那么,你快说喜欢我,小夜笙。”

喜欢叶昭?她疯了吗?许夜笙张着嘴,可“喜欢”还有“爱”这些字眼重若千斤,卡着她的喉管,叫她怎样都发不出声音。说到底,她还是无法对外人诉衷肠。

“快说呀!”叶昭笑眯眯地唤她,在外人眼里,他们耳鬓厮磨,看似调情。

只有许夜笙知道,她有多怕叶昭。

她僵着脸,假笑:“叶先生,我——”

这时,叶昭扣在桌上的手机响了。他瞥了一眼,是生意上的伙伴的来电。

“你们先吃,我去接个电话。”游戏被打断,男人冷着脸出门去接电话。

许夜笙如释重负地松了一口气,站起身对团长说:“团长,我身体不适,想出去走走。”

团长喝高了,迷迷瞪瞪地看着她:“不、不用和叶先生说一句?”

“不用了,我之后会联系他的,你们吃吧。”

许夜笙避开可能有叶昭的地方,从偏门离开了。

等叶昭回来的时候,大家把菜都吃得差不多了。

他问:“许小姐呢?”

赵菁惊奇地说:“叶老板不知道她去哪儿了?哎呀,她还说要是走了会联系您呢!”

“哦。”叶昭懒得理睬她。

许夜笙走了以后,他觉得没趣,打算先离席了。酒菜都已经被吃得差不多,这一举动也不算无礼,更何况还有团长打圆场,说叶昭是忙生意去了。

叶昭刚走到门口,司机摇下车窗,问他要去哪里。

叶昭说了个地名,还没来得及上车,身后就有人追过来,焦急地喊:“叶先生,您等等!”

是赵菁啊。叶昭瞥了她一眼,问:“有事儿?”

赵菁抿了抿唇,说:“我刚才看着许夜笙和您之间好像有点儿问题?”

“哦?你看出什么了?”叶昭嗤笑一声,觉得她有意思,听她继续说。

“她是不是……不太乐意跟着您?”赵菁小心翼翼地问。

叶昭没说话,让她接着说。

“我有一个法子,可以让叶先生尝到许夜笙的甜头。”

不用她说叶昭也能猜到那法子无非是用药或者用强的。他倒胃口地拧了一下眉心,睨着赵菁,疑惑地说:“我在你眼里就是这么饥渴的人?”

“啊?”赵菁不知道该如何回话了。

“是个漂亮女人就能接近我?看到女人,我就忍不住脱衣服?”叶昭抱胸,倚在车门边,“实话和你说,只要我丢一万欧元在地上,不出半小时就有漂亮女性过来搭讪。我是那种愁没人陪的类型?我不是,所以把你的心思收一收。你若真想勾搭我,就装一装许夜笙那种清纯的模样,或许我厌了她,就会看上你。”

“我……只是看叶老板烦心,所以才想帮您一把。”赵菁装得楚楚可怜。

“还真的不必了,我喜欢有难度的事情,不劳你费心。”叶昭拉开车门,进去的时候,还留下一句,“这样比较,我觉得许夜笙还真是那高岭之花,而你让我觉得恶心。”

赵菁怎么也没想到,她的刻意讨好会得到一番羞辱。她暗暗地握紧五指,低头赔笑。

等车开远了,她才感觉到自己的掌心被指甲抓破了,有几个血印。

今夜有烟火大会,出逃成功的许夜笙给江彦打了电话,问他有没有来看演出。江彦说有,并且恭喜她晋级。

原来他有看呀,许夜笙心底的某一处变得格外柔软。

她问:“今晚有没有时间出门?”

原本在收拾行李打算继续外出调查的江彦放下衣物,说:“有空。”

她有约,他没空也得说有。

“那我们去看烟花?”

“好。”

许夜笙报了一个地名,江彦开车接到她的时候已经是一个小时之后了。

他们并肩走在街上,晚上的偏僻小巷人不多,灯光倒是很亮。某处时不时地传来歌声,似乎有许多地下歌厅。

许夜笙偷偷地瞥了一眼江彦的手,发现江彦的手葱白如玉、修长温润,很是好看。她是不是可以牵一牵?她这样想,就这样做了。

当许夜笙偷偷地钩住江彦的手指时,对方错愕地看了她一眼。

后者傻兮兮地笑,江彦无奈地摇摇头,然后将她的手紧紧地握住。

咻的一声,烟花上升,在空中炸裂成五颜六色的花,由星火累积而成的光照亮了所有人的脸与眼,格外动人。

许夜笙和江彦相视一笑,继续看烟花,心底一片温柔。

这场人间大火,危楼倾倒,他要一辈子牵她的手,跑到天涯海角。

今夜烟火璀璨,大家都抬着头,注意到天上的光亮而忘记了其他事物,没有人注意人间正发生着什么。

另一边,叶昭也抬头看了看天。

“还真是漂亮的夜晚。”他自言自语地说完这一句,吩咐司机把车停在树林里,独自走入一间偏僻的小屋。

这里的台阶积了灰,鲜少有人打扫。叶昭不是那种付不起清洁费的人,所以这里是他不想让人知道的地方,即为秘密。

叶昭寻到了一个房间,不知为何,他的脸上逐渐流露出依恋的神色。他在伸手不见五指的夜里摸索,直到缓缓地触摸到一件东西,方才停了下来。

叶昭发出一声喟叹,似喝饱了奶的小猫崽子,脆弱又迷恋。这种情绪岌岌可危,仿佛随时都能被破坏。

他在自己建立的堡垒里休憩,抚摸着深爱之物。

那是什么呢?那是他的秘密呀。

“我的最爱,我来看你了。”叶昭病态地眯着眼,从嗓子压出一缕声音,温柔地说。

这一夜,不只是江彦与许夜笙获得幸福。包括叶昭,所有人都有爱。

江彦对李野的前女友们的事情不知该如何调查,重新回到了那栋李野生前住过的别墅。

上次的老仆挺好相处的,江彦想着能不能再恳求他一次,让江彦进屋去查看一下。万一他能发现一些李野生前的物件,从中得到消息呢。

江彦本想按门铃,余光瞥见铁门的后头亮着灯,还闻到一阵阵飘来的烤肉味。许是好奇心作祟,江彦蹑手蹑脚地走向后院,攀着围栏朝里面看。不看不打紧,一看吓一跳,这老仆居然在喝酒烤肉?

江彦蹙眉,拿出手机对准了老仆,仔细地放大倍率,观察细节。

老仆脱了袜子坐在走廊上,背后垫着沙发靠枕,一脸惬意地喝酒吃肉。地上沾满了食物残渣,他全不在乎,好似把这里当成了自己的家。

当成自己的家吗?江彦觉得古怪。上一次他来这里的时候,老仆还摆出一副很看重主人家的态度,不让他进去,说是不能让外人入门。那么他自己呢?转眼间趁着没人在家住,就享受这栋别墅的一切?李野的父母都不知道吗?怎会把空****的别墅托付给这样的人?

江彦决定冒一次险,直接翻入了前门的围墙,绕到后面喊:“你在这里做什么?!”

“没、没干什么……”老仆吓了一跳,惊慌失措地站起身。他一言不发地收拾旁边的易拉罐,忽然察觉到怪异之处,“你是怎么进来的?”

江彦一时语塞,选择不回答这个问题,转而说:“你趁着主人不在家,擅自使用房子。我已经拍了照片了,要是把这些照片发给李野的父母,那会怎么样呢?”

老仆有恃无恐地说:“那你发呗,看他们有什么反应。”

闻言,江彦心下了然:“哦,看来你使用老宅是经过他们同意的,所以不害怕。”

老仆没想到他能一下子点破这一层,立马慌了手脚。

江彦却不肯放过他,依旧步步紧逼:“你究竟用了什么手段,让他们同意给你老宅?你是不是知道什么关于李野的事情?”

“你瞎说什么?我告诉你,你这是诬陷,是诽谤!”

江彦似乎想到了什么,勾唇,带着志在必得的笑容:“我懂了,恐怕是什么丑闻吧?你拿这个要挟李野的父母,骗取房子。”

“这一切只不过是你的猜测!”

“猜测?你说我要不要把这照片丢给记者?毕竟李野的前女友们还是很红的,他生前的料可以像狗皮膏药一样蹭前女友们的热度,再加上你这种占死人便宜的老仆人,你说这条新闻有没有爆点?”

老仆不傻,一旦媒体抖出了这个,李野的父母恐怕会找上门,怪他嘴不够严实。要是真有那么一天,他肯定就不能这样用房子了,会被赶出去的!

老仆舔了舔下唇,急得汗都出来了。江彦的样子根本不像在开玩笑,他空有一副文质彬彬的皮囊,内里该黑还是黑。

江彦看出老仆没招数了,于是选择怀柔政策,利益互换,放老仆一条生路。他柔声说:“你要不要告诉我一些事情?只要你告诉我李野的事儿,或者让我进屋里看看,我就把今天的事情忘光,也不会说出去。我只是为了了解那个叫砂华的女人生前的故事,不是来针对李野先生的,你大可放心。”

江彦说这话的时候靠得很近。烤肉炉子还燃着,烟熏火燎,白茫茫的烟掠过江彦的发梢,衬得他好似谪仙,又像恶鬼。他是地狱使者吗?顶着漂亮的脸来勾魂摄魄。

老仆长叹一口气,同意了。

他熄灭了炭火,关了后院的灯,然后领着江彦一步步地往地下室走去,这里的光线很暗,得打起十二分精神才不会摔倒。江彦发现地下室的隔音效果也很好,这里像是与世隔绝了一般,走道里全是空洞的回音。

“这里通往哪里?”江彦问。

老仆开了个玩笑:“地狱呀。”

“嗯?”

“这里是李野的秘密基地,他把女朋友带到这里来,在她们的身上打上烙印。”

“烙印?”

“对,我亲眼所见!他是个变态。”

走到通道的最深处,江彦看到了数不清的铁棍和烙铁,那烙铁的底面上有一个“野”字——李野的名字,旁边有一个很大的炭火炉子。

老仆记得很久以前,李野还在世的时候,老仆每个周日都休息,会回家去或是去朋友那里玩。那一天,没了老仆照料的李野先生通常不会在家。

某个周日,老仆从朋友家回来,带了一碟酒糟猪大肠。他突然想喝酒,可是山下的酒吧太远了,又下着雨,他懒得走。老仆这般想着,决定偷偷摸摸地去冰箱里偷一杯酒。他见过李野喝酒,知道那是从德国带来的陈年红酒,一千欧一瓶,开过封,所以倒一小杯也不会有人发现,李野先生对于这些事儿从来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老仆看着红酒装满玻璃杯,心里暗爽,小心地夹出酱汁浓厚的猪肠塞到嘴里。他美滋滋地闭目回味,突然被一声女人的尖叫给吓清醒了。

李野先生在这里?他周日一向不在家的。那女人是谁?为什么发出尖锐的惨叫声?老仆赶紧端着酒杯和猪大肠躲到沙发后面。

从地下室落荒而逃的女人以及执着猩红冒烟的烙铁的李野先生,两个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那女人是砂华,她的发丝凌乱,衣冠不整,躲在台阶处喊:“你别过来!”

李野像是恶魔,老仆可以想象出他烧红烙铁后带着邪笑往无辜少女的方向走去的画面。那越来越近的脚步声像是一道催命符,吓得砂华花容失色。

“你要躲吗?”李野笑了,“一年的期限已经到了,我帮你重回那个圈子,你不感激我,反倒要躲我吗?”

“是……是你要在我身上烫印。李野先生,您别这样,我会受伤的。您放过我,可以吗?”砂华的瞳孔扩张,她卑微而无助地乞求李野,说尽了好话,想让李野放过她,不要伤害她。

可是就算他伤害了她又能怎样呢?这是砂华选择的路,到头来她还要反悔吗?

“放过你?可以呀!我不是说了吗?今天以后,我们再无瓜葛,你去哪里我都不管你。可是这分手仪式不能少,你知道的,我是最疼你的那个人。我想占有你,这不为过吧?”李野还在步步紧逼,而砂华已经全无退路了。

李野撕裂她的衣服,轻轻地抚摸她腰窝的漂亮皮肤。

李野疯狂地笑着,眼里仿佛有光。他深爱这些违背现实逻辑的恶事,生来便是魔鬼。

砂华害怕地抽噎着,脸上涕泪横流,乌黑的长发也沾了汗,软软地黏在脸颊上。她像是被丢在雪地里的孩子,身上没有厚实的皮草可以暖身子,吊着一口气儿,苟延残喘。她茫然而无助地唤着,求饶着:“不要。”

可她忘记了,魔鬼没有慈悲。

李野全无同情心,反倒更兴奋了,发出期待已久的急促的笑声。再然后……他用高温的烙铁在砂华身上打上自己的记号,餍足地闭上了眼睛。这是畸形扭曲的占有欲,是**裸的恶意,他不配为人。

女人的惨叫声与皮肉被烫伤发出的焦煳的气息在这样遮蔽万物声响的雨天里,绘制出一幅人间地狱图。

老仆躲在角落里吓得不行,不敢大声说话,也不敢随意走动,生怕被李野发现。他耐心地等待,直到李野重回地下室,砂华也疼晕过去了,才小心翼翼地走出这间房子,捧着猪肠往山下的酒吧而去。

他必须再喝一点儿酒压压惊,就当做了一个噩梦,忘记了吧。这个他一想起来就害怕的故事,这么多年后仍让他记忆犹新哪。

听完了这段往事,江彦感到不可思议:“他做出这样的事情,没人报警吗?”

老仆哼了一声:“怎么报警?她们都是心甘情愿来的,用李野先生的人脉做交换,后悔也没用。何况对一部分人来说,不过是被烫一块疤,这样付出就能得到下半辈子衣食无忧,太划算了。”

“那这个房子是怎么回事儿?为什么你当自己家来用了?”

“我年龄大了,也找不到其他的工作。李野先生死后,我对他的父母说了这个地下室的事情,如果他们想让我守口如瓶,不想让儿子死后背负丑闻,那就得把房子让我看守。大家都懂的,这就是把房子给我的意思了。不过是几百万就能封我的口,再好不过了,他们自然不会有异议。”

江彦懂了,所以李野帮助砂华上位,也在她的身上留下了不可磨灭的伤痕。他把记号刻在这些人的羞耻之处,让她们永远逃不出这个阴霾。至于李野是用什么手段帮助这些女人的,那就不是江彦需要知道的事情了。江彦只要知道砂华是受害者,也是获益者,这样就够了。

作为砂华最亲近的女儿们,林漓姐妹有权为她复仇。

意大利的夏季多雨,才刚刚傍晚,天色便昏暗起来,路灯亮起,光照在枝叶间,打下一地婆娑的树影。

今晚有一场私人的演出。由于许夜笙的舞团入围了比赛的前三名,虽还未在决赛里分名次,可精彩绝伦的舞剧使他们名声大噪,重金邀请他们来歌剧院演出的人不少。这些邀约皆被团长以档期满了的理由搪塞过去,除了今夜这一场。

邀请者是叶昭的合作伙伴唐先生,他痴迷芭蕾舞很多年了,知道叶昭和舞团的渊源,求叶昭邀许夜笙舞上一段《妖狐》。唐先生最绅士不过了,不敢耽误舞团太多的排练时间,只点了一段许夜笙的芭蕾独舞,也就是说,其他舞者照常排练,赴约的只有许夜笙。

赵菁知道了这个消息,心里颇不服气。她是舞团的老人了,和其他舞者的关系也好,至少表面功夫做得不错。她和钱俏绿聊起这事儿,对方非但没跟她同仇敌忾,还讥讽了她一句:“你真当许夜笙那名气好赚呀?我上次看到叶先生掐她脖子呢!疯子似的老板,谁敢近身?人家敢拿命去赌,就值得赚这些名利。那不然你去?你是要命,还是要名气呀?”

赵菁努努嘴:“要是真有了这样的名气,到时候再脱身不就行了吗?有钱有名,不跟着老板也混得好哇!”

“那你也得逃得掉呀!像叶先生这样的人,一般人能躲得开吗?他要是想找你,上天入地也要抓着你。”

“许夜笙给你灌什么迷魂汤了,你要这样帮着她说话?”

钱俏绿已经穿好了舞鞋,说:“她没给我灌迷魂汤,你也别多想了。只是她没招惹过我,让我平白跟着你说她的坏话,我不能昧着良心说出口。哎,我就奇了怪了,她也没欺负过你,你就这么看她不顺眼?大家都是一个舞团的,你收收心吧,啊?把这双舞鞋拿给许夜笙,中午的时候,她落在更衣室了。”

赵菁拿着那三寸金莲大小的舞鞋,心里更加不舒服了。舞鞋一般是芭蕾舞者自制的,缝个鞋盒,再根据尺码自己做。贴身的物品能体现出很多东西,许夜笙就连脚型都这么好看,步步莲花,一脚踩在男人心上。

凭什么呢?她突然有个坏点子。

赵菁用剪刀钩破了许夜笙的鞋尖,这样她在起舞的时候鞋盒会脱落,到那时,尖锐的鞋盒会割伤脚趾。她受了伤,不就得有人顶位吗?到那时,看她还怎么当人见人爱的白狐妖!

赵菁微微一笑,急忙坐车赶到许夜笙所在的剧院,问了团长,在更衣室找到了许夜笙。

赵菁把舞鞋递给她,说:“这是钱俏绿让我带给你的,她说你的舞鞋落在她那里了。”

赵菁阴谋得逞,刚要走,就被许夜笙喊住:“你等等!”

“你……有什么事儿吗?”赵菁回头。

许夜笙翻了一下舞鞋底部,看到她前两天缝制的鞋盒开裂了。线不像是被磨开的,纤维不够细长,横截面长度均匀,瞧着像是被剪开的。

她冷冷地望着赵菁,说:“你弄坏了我的鞋?”

赵菁没料到她戒备心这么重,含混地反驳:“瞎说什么呢!我平白无故地弄坏你的鞋做什么?”

“你别忘了,我们是同一个舞团的,比赛成功也从来不是我一个人的荣耀。可要是让其他人知道因为你的过失,我受伤了,害得整个舞团拿不到大奖,你就是众矢之的。到时候,是你惨一点儿,还是我惨一点儿?”

赵菁抿唇,一句话都说不出来。没错,如果比赛失败了,团长总要找一个人撒气,到那时候,如果许夜笙推波助澜,那她就是最好的靶子。

“你要是真的恨我,还不如想想怎么搭上叶先生,只要他肯捧你,将我取而代之岂不是迟早的事儿?”许夜笙勾唇,轻蔑地笑。

这样的表情在赵菁的眼里无疑是讽刺。若不是勾搭不到叶昭,她哪会退而求其次地做这种下三烂的害人事儿。

“许夜笙,我告诉你!你别得意!”赵菁再也忍耐不住,暴露了狰狞的嘴脸,释放了自己的恶意。

然而许夜笙无动于衷,仍旧乖巧矜持地笑:“哦,我忘记了。叶先生说过,他看不上你,所以别白费心思了。”

说完这一句,她当着赵菁的面把舞鞋随手丢进垃圾桶里,她的包里还有备用的鞋子,就等着不时之需。

别当赵菁是什么好人,这女人的心思太多了。许夜笙知道,要是真的穿上那双鞋,在叶昭的朋友面前出了丑,叶昭定会勃然大怒。男人嘛,都要面子,在外必须顾及他们的脸面。况且她要是真的摔在舞台上,轻则破皮,重则骨折,到那时,她的舞蹈生涯可就毁了。

许夜笙换上铺着柔软狐毛的芭蕾舞裙,一走出后台,望向观众,脸上立马露出温柔的微笑。她深吸一口气,凭着记忆蹁跹起舞。芭蕾舞最讲究轻盈典雅,她每一次踮脚与飞跃都像是悬崖边的蝴蝶,头上是皎洁的白月,脚下是黑暗的深渊,她决绝地把身心交给风与海潮,为自己绚烂飞舞。

叶先生很高兴,唐先生也很高兴,她这一舞取悦了所有人。

许夜笙闭着眼睛跳舞,台下是她讨厌的人,脑中是她喜欢的人。她想到了江彦,想到很多过去的事情。赵菁争夺叶昭的事情让许夜笙想起了高中时期,有其他女生爱慕江彦。学生时期的感情不能表现得太直白,也不能过于明显。

女生看许夜笙和江彦走得近,特地来问她:“你和江彦是不是在一起了?”

那名叫唐白的女孩说:“这是你说的!那你不能和他走得太近了!”

“呃……我们真的只是普通朋友关系。”

“好吧,你能不能把这个生日会请帖递给他?我明天生日,请了很多人,想让他也来。”

许夜笙接过请帖,点点头:“我帮你问问。”

“如果成功了,我请你吃蛋糕。”唐白没说邀请她的事情,只说隔天会给她带蛋糕。

许夜笙很无语,可唐白都这样拜托她了,她总不能拒绝吧?

放学后,许夜笙追上单肩背包的江彦,把请帖递到江彦眼前说:“唐白给你的。”

江彦接过请帖,蹙眉:“唐白?哪位?”

许夜笙调侃一句:“你的小迷妹呗!”

“啧,我的小迷妹不就你一个吗?”

“呸,少贫嘴!”

江彦勾唇,翻开请帖。纸上面画满了爱心,唐白还给他留了个餐厅包间的地址,邀请他来吃饭。不相熟的同学的生日会,说实话他没什么兴趣参加。

他似乎想起什么,问了许夜笙一句:“她邀请你了吗?”

许夜笙愣了一秒,摇摇头:“你问这个做什么?”

“不做什么。”江彦顿了顿,继续说,“她没叫你去,我也不去了。”

“没叫我就没叫我呗,我和她又不熟。你去就是了,我不要紧。”

“她通过你的手给我请帖,那说明她觉得你和我关系好。既然我们关系好,她叫我不叫你算怎么一回事儿?看不起我的朋友吗?你不去,我反正也不去,就当没看见。”

许夜笙拿他没辙,要不要去生日会是江彦自己的事情,她又不能强迫。可听到这一番话,许夜笙内心还是暗爽呀。

江彦没参加唐白的生日会,转天唐白就来找许夜笙麻烦。体育课的时候,唐白揪住许夜笙的袖子,一张俏脸饱含怒火:“喂,我让你交给江彦的请帖,你到底给没给?”

许夜笙抽回手,觉得她蛮不讲理,回答:“我给了呀!”

“你骗人!江彦根本就没来我的生日会!你肯定偷偷地丢了我的请帖,或者就是随口提了一句,根本没放在心上!”

许夜笙翻了个白眼:“我真的给了请帖,可他去不去是他的选择,他自己不去,我总不能绑着他去吧?”

“你!”唐白知道自己不占理,说不过许夜笙。可她怎么想怎么觉得蹊跷,明明她长得好看,和江彦还是初中同学,再怎么说,请他来生日会,他也不会拒绝的!肯定是许夜笙做了手脚或者说了她的坏话。

唐白越想越气,就是觉得丢人。昨天她还和其他的女同学说了江彦会来,结果生日会结束都没等到人,让她丢了一次脸。

思及此,唐白还想扯住许夜笙,手刚伸出去,半道就被人拽住了。

她怒气冲冲地抬头看,发现是江彦。她脸颊潮红,讷讷地说:“江……江同学!”

江彦冷淡地甩开她的手说:“大家都是同学,可不兴拉拉扯扯这一套。你找许同学有事儿吗?不知道的还以为你们在打架。”

“没……没打架。”唐白脸红,“那个,我的生日会请帖,许夜笙交给你了没有?”

“给了。”江彦说话的声音有点儿懒。

“那你怎么不来呀?”

“不想来。”

“怎么会?是不是许夜笙和你说我的不好了?”

江彦嗤笑一声:“你这被迫害妄想症还挺严重的。我去不去你的生日会,那是我的自由,你管得着吗?更何况,你当着我的面欺负我朋友,还敢问我为什么不去你的生日会?我要是知道你是这样的人,别说生日会了,就连那张请帖,你都可能递不到我的手上。”

唐白红了眼眶:“你这个人怎么这样?我还是你的初中同学呢,论交情,我难道比不上这个插班生吗?!”

“初中同学?”江彦很少有这样咄咄逼人的刻薄模样,他瞥了唐白一眼,继续说,“我初中同学一共六十个,你算第几?”

这话说得真的诛心了,旁边围观的同学都笑出了声。唐白气不过,喜欢江彦这种事儿又不敢和别人说,哭着跑了。

王奕见气氛不太对劲,三两下冲上来,和江彦勾肩搭背:“对对,我就是江彦排名第一的初中同学。”

然后他勾住江彦的脖子,低声细语:“你小子……护妻狂魔呀!”

“瞎说什么?!”江彦的耳轮发红。

许夜笙松了一口气,对江彦说:“谢谢你帮我解围。”

没等江彦开口,王奕就摆摆手:“江嫂子客气了!”

“你想死吗?”江彦揪住王奕的衣领,把他拉到小树林里PK去了。

半晌,许夜笙无奈地叹了一口气。

并不是高中时期有多美好,而是她有江彦这个带给她无数青春浪漫的少年。

许夜笙一舞跳完,回归现实。

她缓缓地睁开眼,细长的眼睫微微地颤动。她微抬藕臂,徐徐地环至腰间,双足交叉,盈盈地行礼。

唐先生已然站起身,鼓掌叫好,从这一点来看,他比叶昭坦率。唐先生的粗鲁有粗鲁的可爱,惹得许夜笙一笑。

唐先生对叶昭说:“这位舞者的芭蕾舞造诣堪称精深,我很久没见过跳得这么传神优雅的独舞演员了。”

“唐先生过奖了。”许夜笙走下台来,向唐先生问好。

叶昭眯起眼睛笑,皮笑肉不笑,不知是开心还是有其他的情绪。

许夜笙以手掩唇,故作娇羞地笑着说:“恐怕您得问问叶先生,平日里,我和他有约。”

许夜笙在外人面前做足姿态,含情脉脉地望了叶昭一眼。

叶昭满意了,揽着许夜笙对唐先生说:“君子不夺人所好,这是我的女伴,小唐可别看走眼了。”

这虽是玩笑话,唐先生却知道叶昭的性格。他喜欢许夜笙,奈何她名花有主,他也不敢和叶昭争。

他哈哈笑了两声,给自己找了个台阶下:“我开玩笑的,你别太担心了。”

叶昭送许夜笙去后台,路上,他借着黑沉的走道,小声地对着许夜笙说:“幸好你懂事,没见一个多金的主子就跟人跑。”

许夜笙眨眨眼,说着违心的话:“谁叫他们都不是叶先生。”

“哦?”

“我的眼里,只认叶先生。”

叶昭嗤笑一声:“无论真话假话,听着倒还挺顺耳的。”

江彦继续寻找受害者眼镜男的下落,他的本名是钱盛华,死的那年三十七岁,正值鼎盛之年。这个男人长相斯文,气宇轩昂,戴上眼镜后颇有种禁欲的气质,很是那个时代的贵妇们的“菜”。他和砂华的交集很好查,他曾是砂华舞团的赞助商。

江彦再找上谢拉娜,她是砂华生前的朋友,总应该知道这个钱盛华。听江彦问起这个男人,谢拉娜沉吟一秒,说:“钱先生?我记得他,他是我们舞团的赞助商,出手很大方,平时我们舞团去各地公演,服装都是由他提供的,还会报销一些旅费。据说团长会和他分成,赚来的门票钱分他百分之三十。相当于他先投资,之后盈利了,我们再还他。你怎么突然问起他?”

江彦说:“我只是觉得很蹊跷,红房子里一共死了四个人,前两个人都和砂华有关系。蒋蝶为了隐瞒过去,将砂华赶出圈子,而李野带她重回顶峰,却伤害了她的身体。这两个人的共同点就是伤害过砂华,那么剩下的两个人呢?戴眼镜的是钱盛华,还有死前穿着西装的叶本先生。”

“叶本?死的人是叶本吗?”谢拉娜突然古怪地问了一句。很多有关凶杀案的报道并不会直接暴露受害者的名字,都会以化名取代,之前这起案子没查出死者和砂华的联系,也难怪谢拉娜不上心。

“怎么了?”江彦眯起眼睛,身体放松似的朝后靠,手搭在扶手上,等待她的下文。

“我曾经翻过砂华的旧物……”谢拉娜抿了抿唇,此事似乎难以启齿。

“哦?你为什么从来没说过呢?”江彦的直觉告诉他,这件事儿没那么简单。如果谢拉娜只是翻动逝者的遗弃之物,用得着偷偷摸摸吗?而且之前他们刚认识的时候,她都没有提起过这件事儿。

她舔了舔下唇,犹豫了几秒,窘迫地说:“我……起了贪心。”

江彦不知为何突然轻笑了一声:“对旧友留下的东西起了贪念?”

“我见过她把一枚绿宝石戒指放在抽屉里,得知她的死讯后,我第一时间不是去见她,而是偷窃。”

“然后呢?”

“那枚宝石戒指底下压着一封信。”

“这是什么信?当年你为什么不告诉警方?”

“如果我说了这封信,那该怎么解释我翻动过砂华的抽屉呢?我怕警察敏锐,会察觉到我偷死者的遗物的事情,所以什么都没说。”

原来是做贼心虚呀。江彦了然地点点头,再问:“那怎么现在突然提起这件事儿?”

“因为那封信里提到过叶本先生。”

“嗯?”江彦皱眉,问她,“信还在吗?”

“在,这是砂华留下的东西,所以我也不舍得丢。”

江彦若有所思地一笑,她是不舍得丢,还是出于愧疚不敢丢呀?

气氛肃穆,江彦没头没脑地问了一句:“砂华是当着你的面把戒指放进抽屉的?”

“嗯,她平时都放在那里。”

“贵重到你也觊觎的东西,她却从来不避着藏起来,你有想过为什么吗?她偏偏在死前,告诉你它的藏身地,你有想过原因吗?”

谢拉娜如醍醐灌顶,一下子清醒过来,浑身瑟瑟发抖。她想到了一个可能性,不不,绝对是这个!不要说,她不想听!

江彦残忍地惩罚她,将事实娓娓道来:“你有没有想过,她早就察觉了你的恶意,知道你那双贪婪的眼睛注视着这枚绿宝石戒指?她知道你一定会趁她死去再拿出这枚戒指,所以在底下压了一封信,那本就是给你的东西。”

“不!她如果想提示我什么,为什么不直接捏着信死呢?这样信息就能传达给警察!”

是呀,为什么呢?

江彦想了一会儿,手指微微地蜷缩。他慢条斯理地说:“或许她是不想暴露这些人。”

“不想暴露?那她为什么把信留给我呢?”

“她不想公之于众,可是也不想完全无人得知。她知道你不敢说出信的存在,所以把秘密写在里面。如果有朝一日,有谁像我一样来调查、来求证的话,她也愿意给这件事儿一个公开的机会,至少不会让我这种人全无调查的方向。”

“我不明白,她到底想让人知道,还是不想?”

“这算是一个矛盾点吧。她想又差不多算是不想。说出来、不说出来都有好处。真要说的话,就是既爱又恨的情绪。啊,我明白了。她想保护这个人,又巴不得他死。钱盛华和叶本,真是很有趣的人。”江彦自言自语了一堆。

也可以说,她渴望……爱呀。

谢拉娜找到了信,将其交给江彦。信上就几句话,谜语一样迷惑人,写着:

敬启,砂华小姐。迪尔山庄的法国蓝龙虾,三十三号酒店的临海总统房,贝丽娜品牌的限量黑宝石文胸,这些都是叶本先生的口味。如今,你爱上了,我便将你交给他。你要乖乖地服从,否则你知我的底细,我定会暴露你的事情。那么,早安午安晚安,我祝你日日都好,盛华留。

这一封信里,写出了两个重要人物的名字:眼镜男钱盛华、西装男叶本。

谢拉娜说这不是砂华的笔迹,也就是说,这应该是钱盛华留下的一封信。

信里,钱盛华好像抓住了砂华的把柄,并且让她心甘情愿地跟随叶本先生。叶本先生的喜好,砂华都知晓并且爱上了,这是什么意思?还有那三个地方的东西,究竟在暗示什么?

这两个男人之间,有什么协议吗?

江彦有点儿蒙,只能先从迪尔山庄下手。

江彦查了点儿资料,原来钱盛华是集团经理,而叶本是他所在公司的董事。既然叶本是他的上司,钱盛华难免要维持好关系。难道因为这个,钱盛华将砂华献给了叶本?如果是这样,砂华选择极端行为,必定要恨死钱盛华。她应该会直接将信交给警方,由警方调查,又何必遮遮掩掩呢?看起来,砂华就像是在保护钱盛华。

这夜,江彦开车去了迪尔山庄。这座山庄建在深山老林里,是一家酒店,酒店旁边还建了许多别墅似的度假屋,黑墙红瓦、鳞次栉比的房屋被杉木遮住,给荒芜的森林添加了一丝人气儿,漫山遍野都是绿色,郁郁葱葱,像是仙境。江彦似乎理解了这家开了快五十年的酒店为何能营业至今,它的定位与构造都别出心裁,很难让人不喜欢。

江彦没有打电话预订餐位,不请自来。他和前台沟通了一下,幸亏今夜的客人不是很多,服务员可以给他安排上一个靠窗的位置。

江彦看了一眼菜单,上面有砂华的信上写的法国蓝龙虾。这是尺寸可观的法国野生蓝龙虾,与市面上量产的养殖龙虾不一样,标价是七万欧元,还得通过银行卡付款,需要提前三天预订。他喊来服务员,开玩笑似的问了一句:“点了法国蓝龙虾这样高价的美食的客人有没有其他的优惠?”

毕竟是高级餐厅的服务员,侍者闻言并未露出鄙夷之色。不以貌取人也不嫌贫爱富是他们的工作准则,他彬彬有礼地回答江彦的疑问:“每个买法国蓝龙虾的客人,都会获得一瓶1975年的珍藏红酒,而且能和龙虾合照,这张照片将被添加在迪尔山庄的历史画册里。”

“可以的,先生请跟我来。”

江彦在走之前点了份五百欧的套餐以及一盘贝隆生蚝,这是铜蚝,以口感肥美、价格昂贵著称。

服务员知道自己这次的礼貌待人换来了好处,待会儿的小费一定可观,更加殷勤了,缓慢地给江彦带路。

迪尔山庄为了增加酒店故事性,会将每年发生的事情编写进画册里,打印数百份,放在休息厅,供客人翻阅。江彦翻动几页,在二十年前的照片记录里翻到了两张砂华的合影:一张是她和钱盛华的照片,照片里,砂华和钱盛华一起托着龙虾,笑着做出惊讶灵动的表情,看起来很开心;第二张是砂华和叶本先生的合照,她微微地垂着头,带着似有若无的微笑,与叶本先生站立在龙虾面前。从这两张照片中可以看出砂华待不同人的不同态度,她在钱盛华面前大方可爱,明明三十多岁了,却带有少女的俏皮感;而跟叶本先生一起,砂华优雅矜持,丧失了所有的生气,像是木头人。

这像谁呢?江彦突然想到了许夜笙。她可爱乖张,在江彦面前,总是古灵精怪地给他惊喜,还会逗弄人。可是在叶昭面前,她就像是变了一个人一般,维持着芭蕾舞者的骄傲,虽美丽高雅,却死气沉沉,对任何事物都丧失了希望。

这是……爱和不爱的差别吧?

很明显,砂华对钱盛华的好感更甚于叶本,喜欢这种事情骗不了人。

砂华这么喜欢他,钱盛华却将她拱手让人?本是两情相悦的事情,她又怎能忍受夺爱之仇呢?

江彦一瞬间想到了什么,上网搜叶本与蓝龙虾的消息。原来叶本先生身兼数职,还是知名的美食家,他曾在采访里说过自己最喜爱法国蓝龙虾,野生的蓝龙虾与养殖的口感完全不同。江彦再看一眼采访的时间,比砂华的两张照片上的时间都要久远。

江彦心中有个莫名惊悚的念头,然而现在还无法对外人说。

事情有了一点儿苗头,江彦这餐吃得很好。他给许夜笙拍了海鲜的照片,对方回他生气的表情,抱怨:“你居然吃独食!”

江彦哑然失笑,哪里是刻意背着她偷吃,要是许夜笙在身边,他天天带她出门吃都不是问题。

江彦又想到了信件上的第二个信息:三十三号酒店的临海总统套房。砂华死于十九年前,她生前入住的酒店,再怎样,现在住房记录也会被消除了,估计这里是查不到什么消息了。

他满怀心事地吃完饭,谢拉娜突然给江彦打来了电话:“江先生。”

“怎么了?”江彦问。

“关于迪尔山庄的事情你查得如何?”

“查到了一些线索,砂华曾和钱盛华先生来过这里。”

“哦,这样啊。我……突然想到了一件事儿,我曾经跟踪过钱盛华先生,看到他和砂华在三十三号酒店私会。”

“其实那天,有人邀请我们去三十三号酒店演出。我以为那是整个团队的活,但钱盛华先生说对方只邀请了砂华独舞。我知道她是我们舞团的首席舞者,可我……不甘心哪。我并不是嫉妒她,只是被好奇心驱使,所以我戴上墨镜,跟去看了一眼。”

说到这里,谢拉娜突然不说了。

江彦小心翼翼地问了一句:“你看到了什么?”

“我看到了……”谢拉娜拿着手机,望着繁星点点的夜空,思绪飘远。她后来说话的声音很轻,可江彦还是听见了。

她看到砂华穿着贝丽娜品牌的限量黑宝石文胸,披着一层薄纱,在临海总统房宽大的半圆形阳台跳芭蕾舞。整个酒店都被钱盛华包下来了,她只能站在围墙外,看着那位姿态优雅的公主跳舞。

砂华穿着黑色的文胸,腰间系着一层薄薄的黑纱,挂满了钻石与宝石,像是一片月光下波光粼粼的海。

谢拉娜记得那一款价格很高的黑宝石文胸,曾羡慕地翻阅杂志,和正在上妆的砂华吐槽:“要是我有生之年可以买得起它就好了!”

砂华只淡淡一笑,并不言语。她明明拥有了谢拉娜得不到的东西,却全无反应吗?她是不是在看谢拉娜的笑话?

一时间,怨恨与悲叹涌上心头,谢拉娜不由自主地攥紧了手掌。

她的眼睛一直锁住那个阳台上的人,那个翩翩起舞的砂华。

这个名叫砂华的女人那么神秘、高雅。她充满性感的气息与力量的白皙手臂向前伸展,朝正前方的钱盛华伸去,勾他的魂魄,令他神魂颠倒。

谢拉娜一瞬间变得面目狰狞,永远都忘不了这一夜。原本她和砂华都是舞团的舞者,彼此差距并不大。可今夜的舞让她看到了属于砂华的世界,砂华带着灵魂而舞。

谢拉娜的自卑心理无限放大,像一团充满酵母的面团,无限地膨胀。自此,她才明白了,原来她一辈子都比不上这个女人。

谢拉娜畏惧地后退一步,一屁股坐在地上,手掌被沙石划伤了,疼得龇牙咧嘴。

一抬头,她看到了另一个陌生的男人。

那个男人站在顶楼朝下望着,那个方向是砂华所在的阳台。他如君临天下的帝王,带着凛冽肃杀之意,将一切尽收眼底。

谢拉娜的心中,一股怪异感油然而生。

砂华究竟是在为钱盛华而舞,还是在为那个男人而舞呢?

这一夜有太多的秘密与不甘愤恨了。谢拉娜不知怎么回事儿,再也不想提起那晚的故事,她用了二十年,堪堪将其忘记,记忆模糊时分就在砂华死去的那个夜晚。

江彦听完故事,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那个神秘的男人是叶本吗?

他一直蛰伏在砂华左右,像是经过钱盛华允许似的。

钱盛华让砂华喜欢上所有叶本挚爱的东西,就像是在精心地为叶本培养伴侣。

江彦猛地闭上眼,深吸一口气。恐怕钱盛华让砂华坠入爱河,谋的就是这一招借花献佛。他将精心**的女人献给了自己的上司,以示忠诚。

那么得知这一切的砂华会怎样呢?假如砂华真的爱上了钱盛华,她会感到屈辱、悔恨、生不如死,可是她不一定要顺从,除非钱盛华抓到了她的把柄。她有不可言说的秘密,这件事儿绝对不能被曝光。

那秘密会是李野给她身上烙下的印记吗?或许是的,她羞于启齿,总不能……让李野再次缠上她吧?

砂华应该是爱着钱盛华的,所以她会用这种自欺欺人的方式将真相告知谢拉娜。砂华度过了一段浑浑噩噩的日子,然后她接受不了叶本,就此了结。

事实是这样吗?江彦用指尖轻轻地敲击桌面,一言不发。

仅仅是李野的烙印,会让砂华心甘情愿地奔向叶本的怀抱?这些好像分量还不太够,他再查一查吧。

江彦回了一趟米兰,和许夜笙约了见面。过几天,许夜笙就要参加最后一场战役了,前三名的排名赛。如果她赢了,将在国际芭蕾舞界崭露头角,对之后的“芭蕾女王”提名赛有人气上的帮助。

许夜笙很紧张,抿了一口热茶说:“我很怕我拿不到第一。”

江彦说:“你可以的。”

“但是优秀的舞者太多了,所有人都很厉害。”

“你一定没问题。”

许夜笙一身反骨,忍不住戗他:“你怎么这么肯定?”

江彦顿了顿,探手去捋她鬓边散落的发,眉目变得温柔:“因为,你是我的公主。”

许夜笙的呼吸一顿,在这一刹那,她说不出话来,心脏狂跳,灵魂出窍。

她什么时候……成了江彦的宝贝了?

许夜笙明早还有训练,所以不便久留。

等许夜笙走后,江彦独自待在小酒馆里。他抿了一口梅子茶,心里想着有关砂华的事情。她的把柄似乎不太好找,不过现在已知死去的四个人都伤害过她,那么林漓姐妹就有足够的杀人动机了。她们想……为母报仇。

江彦记得砂华死后,她的女儿们跟了前夫。那么死前,砂华必定会和女儿们联系的。

思及此,他给谢拉娜打了电话,问:“你知道砂华的女儿的事情吗?”

谢拉娜蹙眉,说:“什么?女儿?”

“嗯?”谢拉娜这样问,说明她并不知道砂华女儿们的行踪。

这可能吗?谢拉娜和砂华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居然连她有两个女儿都不知道?这种事情,砂华对媒体隐瞒情有可原,因为她怕媒体对外乱说,编造一个国际舞团首席舞者与金主诞下私生女的故事,可她为什么要对谢拉娜隐瞒呢?

江彦抚了抚黑色漆面的餐桌,看到镜子一般的桌面上倒映出自己的影像,一脸阴郁,眼中充满好奇。

“如果我告诉你,砂华有一对双胞胎女儿,你能有什么关于这件事儿的信息吗?譬如,她总是去什么地方看望她的女儿,又或者她有什么怪异的小习惯。”江彦这样说,谢拉娜也真的屏住呼吸,仔细地思考。

如此疼爱孩子的砂华必定不会忘记看望女儿们,正是因为从砂华的身上获得了母爱,这对姐妹才会对于养母的死感到悲愤,为她复仇。不然呢?还有什么其他的原因?

谢拉娜说:“说起看望谁,她每半个月都会出一趟远门。”

江彦心里有了点儿头绪,问:“你知道她去哪里吗?”

“这个我还真不知道……她出远门应该是有事儿吧?我也不能保证她每次去的都是同一个地方。不过……”

“不过什么?”

“不过我有一次去朋友的城市玩,曾见到过砂华,她好像在等什么人。等到我上前和她打了招呼,突然有个年轻的男人从银行出来了,他戴着工牌,看起来是刚下班的样子。那个男人还和我握手,名字叫什么罗德。后来回舞团,我问起这件事儿,问她罗德是谁,是她的朋友还是男朋友,她就笑笑说是普通朋友。”

“哪个城市?”

“Bologna(博洛尼亚)。”

“你是在哪个银行看到他们的?”

“火车站旁边的Unicredit(裕信银行),我不知道有没有挪位置,毕竟快二十年了。”

江彦得知了这个信息,前脚刚挂断电话,后脚就查火车赶往博洛尼亚。

博洛尼亚是座文化老城,有着意大利人心目中排名第一的古老大学博洛尼亚大学。路上来往的皆是学生,比起米兰的纸醉金迷,这个城市更重视文化素养。

江彦查了火车站附近的几家Unicredit,进银行就找经理,询问罗德这个人的消息。砂华死的那年才三十出头,如今过去了二十年,罗德应该还没退休,顶多六十多岁的样子。

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在一家银行里,江彦找到了正在值班的罗德。他已经是白发老人了,却很精神,年龄看上去不过五十岁,或许是身体保养得很好。

江彦问起砂华,对方有一些茫然,匆匆地说了一句:“你等我下班再谈,好吗?我还要两个小时。”

江彦点了点头,坐在等候厅休息。

他曾看过伊拉给的葬礼照片,这个罗德就是老了以后的砂华前夫。由此看来,事情总算是有点儿眉目了。

好不容易等到罗德下班,江彦腰背都有些酸疼。

江彦懂待客之道,请罗德去吃晚餐。罗德却说:“要不回我家吧?我下班得马上回去见我太太,免得她担心。”

他也没反对,去附近的花店买了一束花,说:“带点儿花给您的妻子,这样登门拜访才不算打扰。”

罗德对于这个年轻人很有好感,笑了笑,算是感谢。

“对了,你找我有什么事儿吗?”

江彦说:“可能有点儿冒昧,我想问一下砂华女士的两个女儿的事情。”

闻言,不知为何,罗德有些震惊。他焦虑地舔了舔下唇,问:“你是怎么知道……砂华还有两个女儿的?”

“伊拉告诉我的,砂华的葬礼,她有参加。”

很明显,罗德知道伊拉是谁,很快放松警惕,说:“她们消失很久了。”

“我知道。”

“成年之后,她们就离开了。我答应过砂华,要把她们照顾到成年,然后就放她们追逐自己的梦想去了。”

江彦敏锐地察觉了一些端倪,问:“为什么刚才我问起砂华的女儿,您会这么震惊?”

“因为砂华不会对外说她们的事情。”

“是怕记者污蔑她攀上金主吗?”

“这只能算是问题之一……”

“之一?你的意思是……还有其他问题?”

罗德突然不说话了,颤了颤嘴唇,说:“你跟我回家吧,我告诉你为什么。”

事情似乎没那么简单,江彦倏忽眯起了眼睛。

到了罗德家,江彦和罗德太太打了声招呼,将花放在客厅。太太受宠若惊,马上去厨房继续煮晚餐,罗德则领着江彦上楼,往一间上锁的房间走去。

罗德拿钥匙开锁,小声地说:“等一下无论看到什么,你都不要感到太惊讶。”

“哦?”江彦有点儿好奇,直到灰尘震落,窥得屋内全貌。

这间屋子里摆着两张女孩的床,被单皆为粉红色,桌上也放置着许多精美漂亮的装饰品,除了墙上贴满了怪异恐怖的人像画以及稀奇古怪的符号。

“有一段时间,她们好像喜欢上了奇怪的东西,我们大人总爱称之为个性,所以我没有理会。”罗德轻笑一声,“我和砂华离婚后几年,偶然看到她带着两个孩子。我想到从前,和她因为孩子的事情争吵不休,那两个孩子也像是纪念我一样。几乎是一瞬间,我发现我对她还有感情,可是她不想跟我在一起了。我和她过一段时间联系一次,甚至主动帮她解决一些问题。她领养了那两个孩子,我爱屋及乌,帮着她照顾过一段时间。久而久之,我成了你们华人口中的孩子的‘干爹’。即使我和她们没有血缘关系,依旧能以父亲的形象去保护她们,这让我很高兴,我和砂华的关系还能以另外一种方式延续。再后来,我遇到了自己的命中女神,而砂华成了我最好的朋友。”

“她死前曾说让你照顾孩子,对吗?”

江彦问:“砂华的两个双胞胎孩子,叫什么名字?”

“一个是漓,一个是淋,她们姓林。”

“林漓和林淋离开家之前,有留下过什么信息吗?”江彦换了一句话说,“你知道林漓是佛罗伦萨‘红房子事件’的幸存者吗?那个房子曾是砂华的死亡现场。”

罗德哑口无言。

“你看新闻,应该不会不知道吧?”

“和凶杀案有关的事情,幸存者或是死者都会打马赛克的,所以我……并不清楚。”

“你养育她们这么多年,应该不会不熟悉吧?马赛克后面的模糊的脸,你真的一点儿都分辨不出来吗?当时你真的毫无怀疑的心思吗?”

罗德被这几句话问得张口结舌,叹了一口气说:“我确实知道得不多,不骗人。不过你说这件事儿和她们有关系,我是不会怀疑的。”

“什么意思?”

“这两个女孩,其实不是离家出走,而是十八周岁以后被我赶走的。”

“为什么?”江彦的嘴角浮现出一丝嘲讽的笑容,“你是觉得她们在拖累你,想独占砂华的钱?”

“不是的!不是的!”罗德很怕别人说他有人品道德问题,“我只是……”

“只是什么?”

他满头是汗,张了张嘴,欲言又止。

江彦蹙眉,问他:“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吗?你有什么不能说的事情?”

罗德痛苦难当:“这两个孩子……有问题!”

“有问题?”

“砂华死后,我记得她死前的委托,发誓要好好照顾这两个孩子。我的太太也是,她很尊重我,也很爱砂华,绝对不会对这两个孩子不好的。”

“可是,这两个孩子……是恶魔呀!”江彦的身后突然传来了女人的尖叫声,他们转头一看,原来是罗德太太上楼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