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 似水流年,各自安好 弥凉暮月
第一口蛋糕的滋味,第一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太阳下山,太阳下山,冰激凌流泪。
斑斓如画的少女时光,每每翻书,读到诸如“有多么入骨的恨,便有多么浓烈的爱”这样的句子,沈景凉总是会拍手附和,啊呀,此话真正不假。
爱与恨,从未泾渭分明,而是纠缠不休。
这样的道理,十六岁的沈景凉已经懂得,并深为自己的这点通透而自得。但经年之后,她不得不开始怀疑,世事是否总有例外?
因为,曾经,她是那样撕心裂肺地爱恋着一个人,但现在,她却并不恨他。
一
2011年的最后一个夜晚,窗外的爆竹声热闹得令孤单的人难以忍受,可以想象,厚重的法兰绒窗帘的另一边,必定是个火树银花的世界。沈景凉将快要冷却的热水袋抱得更紧一些,调整了一个舒服点的姿势,窝在沙发里耐心地等待跨年演唱会里她喜欢的女歌手出场。
后来,恍然惊醒的时候,听见电视机里女歌手唱:“在你我之间,有一缕思念,是魂绕梦牵……”嗓音颤到令沈景凉手抖。原来,所有美好的事物,终都抵不过“时过境迁”四个字,比如,一把天籁般的空灵嗓音。
沈景凉忍不住去摸上衣口袋里的烟盒,最后一包骆驼香烟,已经一根不剩,这令沈景凉有点莫名烦躁,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养成了听女歌手的歌必须抽骆驼牌香烟的坏习惯。
出了小区,左拐,613步,是24小时便利店。第519步,走在沈景凉前面的胭脂突然停了下来。胭脂是沈景凉的导盲犬。
胭脂的反应有些反常,喉咙里的呜咽声并不像是警告,更像是惊疑不定。沈景凉俯身安抚胭脂,抚在胭脂头上的右手,在那声她以为早已陌生,现在听来却还是熟悉得让人发慌的呼唤声响起后,像被强冷空气彻底凝固,动不得分毫。
“景凉?沈景凉。”男人的嗓音一如既往地干净、清澈,一如当年他黑白分明的瞳人。
沈景凉吐出长长的一口气,缓缓立起身,朝着声音的方向微笑。
终于,他还是回来了,在她逃离他的世界六年后。
“杜衡。”她平静地叫出他的名字,微微歪着头,嘴角带着一点故作潇洒的坏笑,这种条件反射似的举动让她有些恍惚,仿佛时光一下子倒流回他们初次见面的时候,仿佛她还是那个有点任性、有点不服输的沈景凉。但是,沈景凉知道,一切都不一样了。六年前,她可以轻易捕捉到他眉梢眼角处的任何一丝细微变化,现在她连他此刻脸上是惊、是怒还是尴尬,都不得而知。
冬夜刺骨的冷风将沈景凉齐肩的短发吹得纷乱,打在羽绒服的领子上“啪啪”地响。她屏着气,等他的反应,良久,才听见他在呼啸的风声里说:“景凉,我们去喝一杯。”那语气,听起来若无其事,就好像他们只是两个久别重逢的普通朋友。
“好。”她答,却站着不动,“如果杜先生方便的话,请到我家喝一杯。”她被自己客气到矫情的话吓了一跳,六年前那个直言不讳、心口如一的沈景凉呢?从什么时候开始她学会了虚与委蛇?也许是从他说那句“景凉,我们去喝一杯”的时候,无论如何,是他先开始的,她只是做得更变本加厉一点而已。
开放式的一居室,打开门便可一览无余,她听到他跟在她身后进门,最终立在玄关处不再有任何动作。
沈景凉丢下他,径自去迷你吧台寻找红酒和矮脚大肚杯,刚触到吧台的边角,就听到他从身后追过来,急切地说:“小心,我来。”随后便是“叮”的一声轻响,大约是他忙乱里碰到了她放在玄关边水培风信子的玻璃器皿。
“没人会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上栽跟头,所谓目盲心更明,杜衡,你最该担心的其实是你自己。”她拿着玻璃杯回头笑。玩笑开得滴水不漏,又咄咄逼人,这才是她沈景凉一惯的风格。
只不过她以为这本领早在六年前她绝然离他而去时,便已一命呜呼,不曾想只是悄悄蛰伏,如今因为他的突然出现而立刻死灰复燃。这样不受大脑控制的自己让沈景凉很是恼火。
令她没想到的却是杜衡的反应,面对她的挑衅,他只是立在原地保持静默。
如果是六年前会怎样?
六年前的杜衡起码会回她一句:“沈景凉,你以为故意‘卖悲情’便可以博得旁人的同情?”那时的杜衡从不懂什么叫好言慰藉,他只会将事实无情地剥露在你面前,然后让你自己选择何去何从。那样的杜衡,直接得像热带的阳光,刺目却又让人忍不住喜欢。
瞧,一切都会变,包括杜衡,只有她沈景凉一个人活在六年前的世界里,迟迟不肯醒悟。
是时候跟过去告别,沈景凉放开一直紧紧抱在手里的那瓶干邑。
二
沈景凉在酒液入杯的轻响里回神,便闻到那种干邑特有的香醇,她贪婪地吸了吸鼻子,仿佛正在渐渐蒸腾、消逝的并不是酒香,而是她小心翼翼藏匿在遥远时光里的爱情。
“很不错的白兰地。”男子认真地品评,仿佛今夜他只是专为这杯酒而来。
她盘膝坐在地板上,隔着茶几,对着男人所在的沙发方向笑一笑,提醒他:“这是当年你送我的那瓶干邑。”她以为,他至少应该还记得当年送她这瓶酒时他说过的话。他说,如果非要用一样东西来媲美爱情,那么只有经过二次蒸馏的纯正干邑。
但显然,现在他连这瓶酒都不记得了。
“这样。”他答得不知所谓。
因了某种极端失落情绪的侵袭,她将手里的杯子伸到他面前执拗地说:“请为我加雪碧和冰。”
对面的人愣了一下,接过杯子,一边依言而行,一边漠然说:“法国干邑,铜制蒸馏器双重蒸馏,橡木桶中密封酿制2年以上才得以成品。加冰?加雪碧?两秒不到立刻被你打回原形。沈景凉,原来你一向这么暴殄天物!”
她抱着抱枕,一声不响地静静听他说话,一开始,她觉察出他轻不可闻的笑声里的讽刺,到最后,竟然听出了一些咬牙切齿的意味。
沈景凉猛然发现,她其实并不了解面前这个叫杜衡的男人,就好像她不能理解,六年后的今天,他飘洋过海从地球的另一端奔赴而来,在天寒地冻的冬日街头拦住她,只是为了跟她讨论什么干邑饮用方法。
没有人会如此无聊。何况要找到当年切断与周围人一切联系的她,其实并不太容易。
但是,事实上,沈景凉很感激他没有直接问:“当年,你为什么要不告而别?”
因为,如果他真那样问她,她势必会接一句:“那么当年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你即将要和别人结婚?”
多尴尬。
时至今日,她仍不想与他扯破脸皮。所以,避重就轻地讨论杯中酒,其实是再好不过的选择。
“很多年前我也信奉干邑纯饮才是最佳,但是,后来发现,其实口感好不好只有自己知道,未必最纯正的就是你最应该爱的。”她晃一晃手里的杯子说,“有一种人专爱残缺美,还有一种人热衷见异思迁,我想,我大概两种都是。”
“所以,你的立场是,一切都是会改变的?”
“是。”
“包括爱情?”
“当然。有时候,那些看似美好的爱情,其实从一开始就是个无可救药的错误。”沈景凉呷一口酒,涩得忍不住闭眼,一直不愿直面的问题,还是来了。
“那么,”长达三秒的停顿后,男人的声音再次冷冰冰不带任何感情地响在那个四十平米不到的空间里,“沈景凉和杜衡的相遇呢?”
沈景凉和杜衡。
沈景凉有些讶异于他这种怪异的表达方式,但并未过多地在意,只是对着虚空里笑起来,不假思索地答:“其实,还不赖。”她从来不否定她对他的感觉,即便事情已经发展到如今的地步。
三
2005年,十八岁的沈景凉遭遇了人生中最冗长的一段噩梦,父亲学了陈世美,备受打击的母亲从十五层的高楼上一跃而下,高考失利,被查出脑中长了肿瘤,厄运接踵而至。如果非要说一件值得庆幸的事,那便是,这一年的冬天,她遇见了二十七岁的杜衡。
“良性肿瘤,不会危及性命。”当这几个字从主治医生的口中说出来时,沈景凉并没有太大的触动,她转身去了住院楼的天台。
冬日雪后的清晨,即便是在高高的天台上,也只能看到两种事物:洁白的雪、血色的朝阳。然而,就是这样单调又乏味的风景,沈景凉也看得津津有味,她坐在天台的边缘,将双腿**在楼外的半空中,认真地凝视远方,以一种不悲亦不喜的神情。
不会死,却以失明为代价。这种事,实在没有什么值得高兴的,但也没有什么悲伤的理由。活着,总是好的。
沈景凉在天台边快要坐成了一尊雕塑,楼顶的风将她吹醒,慢慢挪动冻僵的双腿企图返回病房时,听见身后有人说:“在上面坐了这么久,却只有我一个看客。有没有想过,如果就这样跳下去,其实很不值?”清冽的男中音,就像这冬日的积雪一般无二。
沈景凉愣了一下,才反应过来,他是误以为她要轻生。也许就是在那一瞬间,沈景凉又重新找回了一点人生的乐趣,比如,戏弄身后这个外冷内热又自以为是的家伙。
慢慢转动僵硬的脖子回过头来时,沈景凉下意识地抬起右手遮了一下眼睛,毫不夸张地说,她被眼前的这个男人闪了眼睛。他穿着雪白的医生袍,站在那里,高而瘦,令她想到芝兰玉树。只能看到他没有被医用口罩遮住的上半张脸,可这半张脸已俊美得不可思议,深邃如潭的眼睛,英气飞扬的眉。冬日暖洋洋的阳光笼罩着他的全身,淡淡的金色光斑仿佛蝴蝶,停栖在他乌黑的碎发上。
沈景凉不仅有点目眩,就连耳朵里都是微微的嗡鸣声,回神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吹一声口哨:“那么医生你告诉我,生有何欢?”她望着他,微扬着下巴,一脸挑衅权威的样子。
“至少可以在看见像医生我这样的帅哥时吹一声口哨。”他的眉目一本正经。
“哈哈,那医生你救人救到底,让我看看帅哥的全貌怎样?”沈景凉开怀大笑,这是她这一年来第一次听见自己的笑声,老实说,她开始有点喜欢眼前的这个人。
年少轻狂的笑声里,沈景凉跳下天台边缘,紧走了几步,在离他一米远的地方停下,像猫一样眯紧了一双细长的眼睛去看他胸前别着的名牌。她一字一字地读:“神经外科,杜衡。”他便拉下口罩,对着她笑,任由她将脸贴近他的面孔看个够,那样子仿佛在说,真金不怕火炼。
她就有些忍不住想揶揄他:“杜衡?这也算是名字吗?看来你一定很不讨父母喜欢,哪有父母随便捡个中药名当小孩名字的。”
“这样很不公平,”他拉上口罩,只留一双清亮的眼睛笑望着她说,“在讨论我的名字之前,你是不是也应该告诉我你的名字?”
后来,沈景凉回想起来,他的搭讪方式不知道有多蹩脚与糟糕,但那时的她一点都没有察觉,谁叫他有一双沉静如水的眼睛,仿佛无论什么投进去都激不起一丝波澜,她便忍不住想知道自己会不会是那个能牵起他眸中涟漪的例外。
“景凉,沈景凉。”她退后一步,满脸戒备地双手抱着胸,等着接他的招。
却没想到他只是漫不经心地扫她一眼,问了一句:“景良?良辰、美景、赏心、乐事?”
这样的“还击”方式让沈景凉有点措手不及,他说的那些“良辰、美景、赏心、乐事”都与她无关,是不是正因为她的名字?这样想着的时候,便猛然觉悟,也许装可怜对他会更有效,毕竟他跟她以前接触的那些问题青年有太多的不同。于是下一秒她便换了一副无限哀伤的表情,文艺兮兮地说:“没人愿意将心放在我身上,即便是亲生父母也是如此,所以,你看,快乐从来与我绝缘。不是良辰美景的景良,是风景凉薄的景凉。”
她无辜地眨着眼等他的慰藉,他却“扑哧”一声形象全无地笑起来,一边笑,一边无情揭露:“沈景凉你的戏一点都不精彩。不过,那名字倒是很配你。不然,还会有谁凉薄没心到热衷于将自己的痛做成戏供别人娱乐?”
“你是骂我蠢?”沈景凉咬牙切齿,完全忘记了一个真正“企图轻生的人”不该为这样的小事而激动如斯。
“何止呢。”他转身离开。
她青面獠牙地追过去:“死中药!你给我站住!”
他就真的站住了,回头对她微笑:“我把我的名字送给你好不好?”声线那样温柔,仿佛刚才那个言语犀利、讽刺挖苦她的人并不是他。
沈景凉像被那好听的声音迷了魂,一不留神脚下就踩了个空,等他伸手将她扶正站好,她才想起来问一句:“你说什么?”
那时,他已经走出去几步,伸手向后摆一摆,也不回头,说:“自己去查《本草纲目》。”
十八岁的沈景凉便不屑地撇嘴,开什么玩笑,《本草纲目》?她连时下最流行的言情小说都懒得去翻。
然而,第二天,她还是鬼使神差地溜出了医院,找到最近的那家书店,一个人蹲在无人问津的医药类书籍的展柜前,认认真真地翻那本已落上一层薄尘的《本草纲目》。
找到标识有“杜衡”那一页的时候,她立刻被旁边插图上那株叶片似心形的绿色植物吸引。原来,草药杜衡是长这个样子。
——没人愿意将心放在我身上。
——我把我的名字送给你好不好?
要不,是她自作多情;要不,就是他真的是想要将“一颗心”送给她。前者还是后者?直到后来,沈景凉都没有搞清楚,但那一刻,她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心跳得很不安分。
上帝就是这样喜欢捉弄人,以为即将捕获别人一颗心的人,却最先弄丢了自己的心,多么可笑。
但那时的沈景凉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即便那个叫杜衡的男子有着那么多别人所无法企及的光环,哈佛医学院毕业,国内最年轻的神经外科主治医师,家世优越,她也并不觉得这些和她喜欢他有什么关系。
我喜欢他,和他会不会喜欢我,又有什么关系?
彼时的沈景凉有着自以为是的洒脱。甚至有一段时间,她很享受那种暗自喜欢一个人的感觉。
她最喜欢看穿着医生袍的他被一群实习医生簇拥着巡房的样子,每次,她都躲在一旁,目光悄悄追随着他,心跳得像做贼一样慌。偶尔,他会毫无征兆地转头看向她的方向,她便狠狠地瞪回去,瞪完了又开始懊恼,长久以来的自我封闭已经让她不知道如何表达对一个人的喜爱。
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她以为,最终,她和他也就是这样了。直到那一天,他又来巡房,她躺在**,扭着脖子看空无一物的窗外,用漫不经心的调子跟着CD里的女声哼唱:“第一口蛋糕的滋味,第一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太阳下山,太阳下山,冰激凌流泪。第二口蛋糕的滋味,第二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大风吹,大风吹,爆米花好美,从头到尾,忘记了谁,想起了谁……”
他站在她的床边轻轻咳一声,对着昏昏欲睡的她笑:“沈景凉,这么难听的歌再唱下去我保证你会把自己唱睡着。”
“可是这歌本来就叫《催眠》。”她摘下一边的耳机塞进他的耳朵里。
那个日光倾城的下午,她向他诉说有关那个叫王菲的歌手的种种,眉飞色舞、如数家珍。就连他那样沉稳的人都轻易被她的情绪感染,微蹙的眉头不知不觉地舒展开。所以,最后,当她一脸落寞地说“今年是她最后一场告别演唱会呢,也许以后就再也看不到她唱歌了”时,他毫不迟疑地说:“我陪你去看啊。”
他那样说的时候,并不知道,那场演唱会将在第二天举行,而地点是千里之外的广州。
沈景凉知道,也许他不过只是为了安慰她而随口说说,却还是点了头。她的视线已经开始模糊,要不了多久,她就会彻底失明,这是她最后一次看王菲的演唱会,何况是和他一起,她又怎能错过?
他们到达天河体育场时,离演唱会开始只剩下一小时,运气还不算太差,他最终高价从别人手中购得门票,却只得一张。
演唱会快开场时,他将她送到入口处,拥挤的人群毫不留情地将她裹夹着向前,她着急地回头找他,看见他立在人群的另一端,清俊的面庞越来越模糊,渐渐淡若呵出的白雾,仿佛一转眼就要消失在冬日的冷风里,她突然就有些心慌,一场演场会与他,孰轻孰重,立分高下。
当沈景凉逆着人流走回到杜衡身边时,杜衡透彻的眼眸里没有一丝的惊愕,只是有些遗憾地看着旁边硕大的演唱会海报,说:“最后一场演唱会,不看多可惜。”
反倒是沈景凉转头安慰他:“傻子,歌是用来听的,所以看不看得见也就无所谓了。”
他便认真专注地为她轻声哼唱:“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我愿意为你,忘记我姓名……”荒腔走板却深情缠绵。
末了,他转头握她的手,郑重道:“沈景凉,以后我当你的眼睛。”说完,他狠狠吸一口烟,乳白色的烟雾几乎迷了她的眼,她只看清他夹在指尖的香烟上写着“CAMEL”字样。
彼时,那样动人的话都不曾让沈景凉落一滴泪,只因那时的沈景凉幸福到几乎神志不清。
直到多年以后,她无意中听见一位叫林宥嘉的歌手唱起那首《你是我的眼》,才无法遏制,泪如雨下。
相比灰姑娘与王子式的开头,他们后来的故事并无特别,不过就如同寻常的情侣,吃饭逛街,偶尔拌嘴。寻常到一向自信的沈景凉不敢问一声,为什么会是她,她怕连他自己都答不上来,寻常到她以为她和他会像一般情侣一样,相爱、结婚、生子。
直到那一天的到来。
四
“没错,沈景凉和杜衡的相遇,其实还不赖。”因为很久都没有得到对面男子的回应,沈景凉又兀自灌了几大杯酒,带着酒意口齿不清地自嘲:“杜衡,这么多年,你还是一点都没变,总是喜欢把人逼到死角才肯罢休。好吧,我承认,岂止是‘还不赖’,对当年的我来说,那场相遇简直就是美梦。可是,那又怎样呢?那又能怎么样呢?我的梦并不由我做主……”
“你醉了。”男人伸手来拿她的酒杯,淡然的嗓音听不出一丝情绪的起伏。
沈景凉任由男人将她从地上抱起来,靠在他怀里时她突然就笑出声来。她确实醉了,否则这一刻,她心里怎么会没有半点怨怼?
2012来了,没有世界末日,但她却遭遇了杜衡,这个六年里梦魇一般存在着的男人,仿佛空气一样无孔不入地充斥着她的生活,就连她的梦境亦不肯放过。酒精击溃了她最后一道心理防线,她终于得以在梦中卸下伪装,失声痛哭,呜咽低吟那些六年来她始终不肯承认的,她对他执迷不悟的情愫。
第二天醒来,她以为男人早已离开,起身去客厅唤胭脂,得到的却是男人的回应:“景凉,我走了。”
若不是胭脂在一旁舔她的手指,她一定会认定自己仍在梦中——六年前他欠她一个答案,六年后,他在梦中来向她告别,再合情合理不过。
但显然,现实中的他并不打算多作解释,两步已走到门边。
已然绝望的沈景凉捏紧指甲想回他一句“走好”,一开口却是:“你……可不可以再抱我一下?”
男人犹豫了一下,回身走向沈景凉,张开双臂圈住她的肩,礼貌又疏离地拍她颤抖的背,刻意保持着距离,避免过多的身体接触。
这样的勉为其难。
她恍若不觉,忍不住伸手去触碰他的脸,指尖滑过眉际突然顿住,她将男人一把推开,退后一步惊恐道:“你不是杜衡。”她认识的那人,左边眉梢处藏着一道疤痕。
五
“我是杜仲,杜衡的弟弟。”男子再开口时便带了几分恨铁不成钢的怒气,“沈景凉,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当初?当初她做了什么?她不过是没有自知之明地爱着一个人罢了。
“是你当初弃他而去,现在又何必做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来?现在的你,不是应该过得更加幸福美满才对吗?否则,怎么对得起当初你对他的背弃?”男子的答案令她震惊。
明明当初不是这样的。
那时,她已完全失明,好在身旁有他和胭脂陪伴,令她觉得上帝对她已是青睐有加。那日,她像往常一样牵着胭脂去医院送夜宵。在他办公室外听见有人笑问:“小杜医生,听说好事将近?”
下一秒,便听见他说:“明日向玫瑰求婚,承你吉言,希望一切顺利。”言词间的期许溢于言表。
只可惜,那期许属于一个叫玫瑰的女孩,而非她沈景凉。
她默默转身走开,返回住处收拾衣物,连夜消失。
“我不离开,难道要去大闹他与玫瑰的婚礼?”沈景凉捏着手指,凄然惨笑,只要与他沾上一点边,她的洒脱便会倾刻分崩离析。
这一次轮到杜仲震惊:“玫瑰?玫瑰是我的爱人。”
怎么会是这样?怎么能是这样?
天意弄人,也不过就是如此吧。
沈景凉踉跄退后一步,摔倒在身后的沙发里。也曾听他无意中提起有个弟弟亦在美国学医,但谁会想到兄弟二人的嗓音竟是这样一般无二?
原来,竟是这样。
“他、他在哪里?”一别经年,大约早已物是人非,否则,来见她的也不会只是他的弟弟杜仲。尽管如此,她却仍然站在漫长时光的这一头抵死挣扎,只期望获得一星半点有关于他的近况。
又忽然觉得释然,终究,并不是他负了她。转而又惊觉,心头那道六年前就已裂开的口子,六年后的今天,才开始一寸一寸撕心裂肺地疼起来。原来,之前,她对他的“背叛”还是心存一些怨恨的,而那怨恨成了镇住她心头疼痛的麻药。如今,怨恨弥散,药力失效,才知道痛彻心扉。
“美国。”
“他……好吗?”千言万语,最终问出口的却是这一句最无关痛痒的话。
“你真的想知道吗?”男子的语气已全无先前的忿恨,只余深深的叹息。
“不,还是不要了。”沈景凉拍一拍胭脂,起身送客。世间,像杜衡那样美好的男子,当然会得上天眷顾,没有她,自会有胜她百倍的女子揩他的手,与他赴老。
而她,只需沉沦在六年前的那场梦里,永不醒来,便好。
“他很好。很好、很好。”杜仲走到门边,想了想,又回身说,“如果他问起你,我该怎么说?”
“就说,我也很好。”
杜衡,此后,光阴漫长,就让我们各自安好。
六
2012年3月14日,是沈景凉二十五岁的生日。这一天,沈景凉什么也没做,只是静静守着那部六年来号码一直没变的老旧手机,从日出到黄昏。
以往每一年的这一天,手机铃声都会响起来,每一次,她都按下接听键,默不作声地听他用干净、纯澈的声音叫她的名字,听他说,景凉,生日快乐。听完了,一言不发,绝然挂断。
但今天,她想对他说些什么,尽管她还没想好要说些什么。
手机铃声在家里的时钟敲响第十二下的时候蓦然响起来,沈景凉手忙脚乱地去接,却错按了挂断键。所幸,惶然不知所措的时候,手机铃声再次响起来。仿佛怕对方会突然挂断,沈景凉连忙接起来,大声说:“喂。”
“喂。”那样熟悉的声音,令沈景凉几乎要流出泪来。
但她努力强忍着,像以前一样用听起来轻松又愉悦的音调轻轻叫他的名字:“杜衡。”再说不出其他的话。
“景凉。”他说,“生日快乐。”
良久,再无言语。她没有,他亦没有。就那样各自举着手机,在静默中听彼此轻浅的呼吸声。
最后,还是她先开了口:“你……还好吗?”明明早跟自己说好不再去打扰他现在的生活,却还是忍不住要问一声,仿佛只有这样才能安心。
“我……”对方停顿了一秒,然后在电话里轻轻笑起来,“我很好,景凉,我很好。四年前结了婚,现在有一个三岁的儿子和一个刚长牙的女儿。”
沈景凉不停地在电话这头点头,无声地笑,她的杜衡就该是这样幸福的。
“景凉,答应我,一定要过得比我好。”男子的声音从听筒中传过来,那样真实,仿佛是在她耳边的喃呢。
她便在电话这边一叠声地答:“好、好。”又扬高声音说:“啊呀,杜衡,我不跟你说了,我老公在叫我,我们要出去庆祝了。”不等他回答,在笑声没有变音前挂断。
七
杜仲挂下电话时,朝阳如霞,他侧头看落地窗外透进来的融融日光,却怎么也轻松不起来,人生的叵测压得他快喘不上气。
一直静静听他讲电话的玫瑰沉默良久,才黯然唏嘘:“就这样不告诉她真相吗?”
“要我去告诉那个至今深爱着哥哥的可怜女子,哥哥早已因车祸而亡,起因是当年为了驾车去机场寻找她?玫瑰,我做不到。这太残忍。”
曾经,很久以来,他都恨透了那个哥哥走前还念念不忘的、叫沈景凉的女子,然而,当那一天他亲眼看见她酩酊大醉、泪痕满面、狼狈不堪,在睡梦里一声一声叫着“杜衡”时,他差不多已经原谅了她。他原本是要在得知她下落的第一时间去找她兴师问罪的,到最后却不忍多看一眼她茫然无神的眼。
“那每年的电话还要打吗?”
“当然。”过去的每一年,沈景凉的生日,他都会按哥哥临终的嘱托,往沈景凉的手机上打一个电话,说一声,景凉,我是杜衡,生日快乐。好在,这么多年她仍保留着那个号码,好在,如今她已经肯和“杜衡”说话。
这样就好了吧。就让她以为她爱的男人一直活在地球的另一端,娶妻、生子,幸福美满。
这样,她便会有所牵挂地好好活着了吧。
杜仲闭目不语,时至今日,他才真正领会哥哥当年提那个要求的深意。
念念不忘,各自安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