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金雕猎狼

那是一张极为普通的照片。

孟凯拿到照片刚粗略地扫了一眼,还没等细看,就听见村中的塔吉克族老乡苏云巴依用蹩脚的汉语喊了起来:“鹰,鹰……”

苏云巴依一边喊,还一边踏着鹰舞的步子摆出了鹰扑腾翅膀的样子,有点滑稽,又有点可爱。他的脸颊上有两块儿高原红,牙齿因为长期抽烟黄糟糟的,但笑起来的时候大眼睛眯着,笨拙的动作就像是个还没长大的孩子。

孟凯扶了扶眼镜框,微眯双眼将照片凑到眼前端详了起来。照片若是彩色的话,那这只鹰的头顶应该是黑褐色,后头至后颈的羽毛尖长,羽基约莫呈暗赤褐色,羽端定是金闪闪的,在阳光下背肩部微缀着紫色光泽,以及那栗褐色的虹膜……这哪是鹰啊,明明是一只雕,一只如假包换的金雕。

一只翼展足有三米多的金雕,被人挂在一根胡杨杆子上,高贵的鹰羽散落了一地,狼狈的样子像极了被拔了毛的超大号火鸡,在照片中间显得很突兀。给人的感觉就像是一个高傲的贵族前一秒还骑坐在高头大马上,下一秒就被拽落在尘土中,兀自错愕。

金雕的旁边,站着一个穿着羊皮袄子的高鼻褐眸外国人,耀武扬威地用脚踩着金雕的脑袋,好似在告诉所有人,这是他的战利品,是他的荣耀。可是从鹰的眼睛里丝毫看不出半点畏惧,尖锐的眼神反而让看的人有点胆战心惊。

照片的右下角有一行字,年代有些久,字迹也有些模糊,要是没看错的话,这应该是俄文。

在孟凯他们这一批上海知青到来之前,塔县早就被外国来的那些探险家挖了个底朝天,距此最近的喀什噶尔就曾设有沙俄的领事馆,当年瑞典探险家斯文赫定探索西域时就是从那里出发的。孟凯心里突然有些遗憾,如果他能早来一些,或许他就会率先发现那些了不得的东西。

他叹了口气,随即将照片小心翼翼地夹在笔记本里,轻轻弹了弹军用包上的尘土,将笔记本放了进去,再三检查包上的扣子是否扣紧。

塔吉克族老乡们围在旁边,手舞足蹈地给乡里的“卡特儿”(意为干部)讲述着食人巨鹰的故事,这些老乡好像并不太明白鹰和雕的区别,在他们的描述中,慕士塔格峰上生活着一群食人的巨鹰,常会将村民的牛羊叼走,村民们虽痛心却也无可奈何。

最近这些食人巨鹰的胃口越来越大,竟有两匹军马场的军马被叼了去。

塔县山上红其拉甫口岸的解放军,每个月都要来军马场换马,这次被叼走的两匹军马本该被拉去山上巡逻,驻军打过野狼,打过豹子,但是打老鹰这事儿还真没干过,于是便向来塔县支边的上海知青们求援。

见乡里来的卡特儿们有些懵,老乡们干脆用维语说了起来,但口音中也夹杂着塔吉克语的影子——那是波斯古语,古代帕米尔高原的通用语。

这里的老乡基本都掌握着两三门语言,汉语、塔语和维语,有些还会说柯尔克孜语。孟凯觉得,在以前,这里肯定是个人流汇集的地方,因为语言的交汇就代表着文明的碰撞。

勉强用刚学到的维语听了一遍,听得似懂非懂,孟凯扭头看向身后跟着他来的民兵小队长史文帅:“小史,他们在说什么!?”

小队长史文帅今年才十九岁,是一名河南籍士兵,十五岁就来新疆当兵,能够听懂一些塔吉克语和维语,因常年在高原哨所巡逻的缘故,让他患了很严重的高原病。他已经有一段时间没刮胡子了,络腮胡长的比老乡们还密,看着活脱脱一三旬老汉,还没等他开口,一边的康志刚就抢着道:“孟知青,他们说那头鹰很大,很大!”

康志刚脸上有点高原红,笑起来的时候眼睛眯着几乎看不见,他是甘肃来的,也是队里的“文艺骨干”,会吹口风琴还会唱歌跳民族舞,自称是甘肃的民歌小王子,没事儿就给大家哼唱传统民歌“花儿”,这阵子则是迷上了“古丽”们的回旋舞,老爱跟史文帅抬杠。

“这些老乡在请求部队去打掉这头鹰,说什么这头鹰会叼走羊,还能吃狼!”

“吃狼?这怎么可能!?”孟凯奇道,能叼走马是不是真事还有待商榷,塔县地处帕米尔高原,这里有很多野生动物,猞猁、中亚土熊、还有雪豹,这些动物都有袭击马匹的可能性。但说到一只鹰能叼走马,即便是金雕,恐怕连最大的金雕也做不到吧?要说袭击狼——塔县的高原狼机敏狡黠,因为常常袭击牧民的羊群,当地驻军已经掀起了好几次打狼运动,结果都因找不到狼群的踪迹而以失败告终。

除非……

孟凯想起他刚到塔县的时候,听到的一个传说。

这里曾经是佛教传入中原时途经的中转站,在这里有一个古老的传说,这个传说在中亚西亚地区流传甚广,在南亚次大陆印度那边也有数个版本,说的是佛教天龙八部当中的一尊护法,迦楼罗。

一种据传身长千丈,遮天蔽日,张口一吸就能吞入无数生灵的人面巨鹰。

如果孟凯没有记错,这种传说中的神秘生物的老家似乎就是这矗立于高原上的塔县,在这里有海拔五千多米的慕士塔格峰,巍巍昆仑山蜿蜒如大龙,多的是人迹罕至的绝域。

但这也仅仅是一个传说罢了,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可能存在那么大的巨鹰。

史文帅扫了眼康志刚,用维语和旁边的塔吉克族老乡苏云巴依说了几句,回过头来:“他说那巨鹰真的吃狼,金雕猎狼,这里的鹰会从慕士塔格峰上俯冲下来,在红山沟里抓狼吃,场面很壮观,他曾经见过!”

“那个,狼娃子嘛,一下子就‘塔西郎’(意为烂)了,就这么样子,这个样子!”

老乡苏云巴依又踩着鹰舞的步子,双手扑腾,做出一个俯冲的样子,接着伸出五爪,狠狠地一抓,然后放进嘴里叼着,动作有些狼狈,不过眼神相当到位,有那么一瞬间,这位瞪大眼珠子的老乡还真有点鹰的狠色。

“我发现这里的塔吉克语,很像波斯语!”

孟凯身后,一起跟来的女知青朱跃红凑上来道,她是这次分到塔县的唯一一个上海女知青,大学学的是语言学,师从古代汉语名家慕先生,也正是因为这样,她才会被分到这距上海将近六千里外的边疆。她本来长的瘦弱娇小,但裹上了厚实的军大衣和围巾,整个人看上去臃肿又宽大,彻底遮盖住了她江南女子的秀美……此时头上还斜戴着一个军帽,她正呼呼喘着粗气,这会儿一说话,嘴里就喷吐出热雾。

“是的,当年蒙古西征,就是从这里出发去征讨花刺子模国的,他们翻过了瓦罕走廊进入中亚,所向披靡,还带着藏獒大军和巨鹰军……”

孟凯眼睛一亮,他忽然意识到,自己触碰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一个被遗忘在历史的角落里,等待被人掀起的一页。

这页纸现在被他翻开一个角了。

“呵呵,那不过是野史,你也信!?”朱跃红很轻蔑地笑了笑,抱着双手走到一边靠着墙看这些人发傻,还什么金雕猎狼,这世界要有那么大的金雕,早就乱套了。她很是不屑地在一边皱着眉东看看西看看,看了一圈没发现任何感兴趣的东西,煞是失落地将眉毛拧巴成了一条线,她本是一个娇滴滴的上海女学生,却偏偏被贬到了这塞外苦寒之地,此刻她的心里别提有多愤懑,她可是一个知识分子。

是的,至少她自己是这么认为的,她被屈才了。

孟凯嘴唇微微张了张,是啊,那只是野史,就如大学里那位讲历史的先生所说:“不过是三两个闲人,编纂的无稽之谈!”他不想去和朱跃红争辩什么,毕竟这些事情,可有可无,都没有第一手的可信史料,但人的思维也不该局限于史料,万千世界,目光不能短浅,不能没有梦想和苦中作乐的精神。

他更希望这里真的有那巨鹰,这样他不远万里来到这塞外边疆,就算是只可以见上一面巨鹰的影子,也值了。

有人千金购马,也有人千金买千里马骨……

“现在嘛,狼的季节,我们可以去看那个老鹰嘛吃狼!”

苏云巴依见这个从上海来的“卡特儿”似乎不太相信自己的话,连忙凑了上来给他比划,说的唾沫横飞。

“现在有?”孟凯顿时双眼发亮。

“有的呢,但是那个狼嘛,狡猾的很,白天不出来,晚上出来。晚上嘛,那个老鹰也出来的呢,我们过去看一下嘛!”苏云巴依热情邀请,他这话让孟凯心中一动,孟凯的确是很想去看看。

“你还真信?金雕猎狼,就是个笑话,真的!”朱跃红又摇摇头,她很讨厌这个地方,塔县整个县城都很小,走来走去只有两条街,四处都是残破的土墙建筑,巴扎(赶集)天街上的毛驴车和马车把街道堵的水泄不通,一不小心就会踩到动物的粪便,再加上这里气温这么低,她是一个来自大上海的可人儿,现如今就犹如风中飘零的花朵,在这无人赏识的孤荒。

而且这里的人质朴单纯的令人难以置信,朱跃红很不理解这里的人为什么这么“傻”。

孟凯心里有点火,他不知道怎么给这个朱跃红说,塔县可能是整个西域当中鲜有的没有被国外探险者彻底破坏过的净土了,在民国时期,喀什噶尔活跃着沙俄、日本、英国、法国、瑞典、荷兰等许多国家的文物贩子和盗墓贼,他们把整个西域三十六国翻了个底朝天,但凡是肉眼可以看到的地方,都被刨开挖了一遍,楼兰古国和龟兹古国,还有敦煌莫高窟就是这样被祸害的,瑞典人斯文赫定的一本《亚洲腹地探险八年》,背后尽是古西域丝绸之路的哀伤。

来到塔县的第一天,孟凯就被距离县城十几公里远的石头城给震撼了。那里现在是大队的羊圈,可是那屹立了上千年的石头城墙,分明在诉说着石头城曾有着高贵的血统,还有塔县老城的布置,如果放在古代,这里就是一座标准的军事堡垒。残破的箭塔城墙,甚至还有瓮墙和地下运兵道,那里的每一块石砖,都有战火舔舐的痕迹,似在诉说曾经的铁血之史。

“史文帅,准备一下,我们去他说的地方看看!”

沉思片刻,孟凯说道。

“那个,找老鹰嘛,我不认识路,苏巴知道路呢,那个路嘛在‘窝也得’(意为很远)的地方。”苏云巴依挥挥手,又将孟凯放照片的军用包拍了拍。

“这个照片嘛,苏巴拍的,以前嘛外国人来,他,去。”

虽然苏云巴依的汉语说的磕磕绊绊的,但孟凯大致是明白了他的意思,他又问了一遍,得到了一个很肯定的答复。

他包里的这张金雕的照片,竟然是依玛乡窝沟村的一位村民拍的,在村民口中,这位村民叫做“鹰眼苏巴”。

意思是他是鹰的眼睛,能看到别人看不到的地方。

孟凯整个身体都在打颤,如果他手里的这张照片真的是这个人拍的,那他当年应该当过来塔县的外国探险者向导。

“快,我们去找他!”

事不宜迟,孟凯立即让苏云巴依带路,他觉得自己好像已经窥见了冰山的一角,现在只等着自己攀岩而上了。但脑子的刹那间空白,使得他一个趔趄,险些摔倒。眼前黑了一霎,好在他咬咬牙,稳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