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确凿
班利平安渡过海峡,到达了福柯斯顿港,马上就回警察局去了。他在那儿遇到了船只出事时当班的警察,可他们说,根本就没看到长得像菲利克斯或波瓦拉夫人的人。班利每个人都问了一遍,还是一无所获。看来要去格拉斯哥拜访一下高登先生了。于是,他到电信局给高登发了封电报:
格拉斯哥,苏霍吉大道,安贾斯巷327号高登先生:
明早十点冒昧拜访,请回复。
班利
接下来就该回伦敦了,他计划坐火车回去。
到现在为止,事情的进展还算一帆风顺。拉登叫了一辆计程车,让司机载他到尤兹顿车站。十一点五十分,他坐上了向伦敦进发的火车,因为是夜行火车,在车上可以好好地睡一觉。下车后他先去仙度拉饭店洗掉了一路的风尘,又去吃了早餐,很快就变得精神抖擞了。然后就如约赶往安贾斯巷了。到高登家门前时,正好是在十点钟。知道他要来,高登似乎已经等候多时了。
“早安!”班利很有礼貌地问候道,“我是班利警官,在伦敦警察厅任职。突然来访很冒昧,请见谅!因为有一件案子需要你协助调查。”
高登身材很高,眼睛里放射着锐利的光芒,留着金色的胡须,他点点头说:“原来是这样。我能帮到你什么呢?”
“如果方便,我有几个问题想问你。”
“只要是我知道的,我很乐意回答。”
“请问最近你有没有去过巴黎?”
“去过。”
“是在康迪聂德饭店落脚的吗?”
“是的。”
“从那里离开回英国是哪一天?”
“三月二十八号,星期天。”
“你是怎么从饭店到火车站去的?”
“饭店有接送汽车,坐饭店的车去的。”
“高登先生,请问你对与你同乘一辆车的客人还有印象吗?”
这位茶叶商人顿了一下,然后说:“我没有特别留意他们,所以无法给你提供什么信息。”
“我知道,那辆汽车上有三位绅士,你是其中一位。但我要问的是另一位,你跟他说过话,起码在汽车到了火车站时,他曾喊你下车。根据我的提示,请你回想一下当时的状况。”
“我有点儿印象了。同车的有两个男子,一个是个中年男子,稍微有点儿矮,有点儿胖,脸颊光洁,没有胡子;另一个则是个穿着讲究的青年,他皮肤很黑,留着胡须。看样子他们都是法国人。那个留着胡须的男子很健谈,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至于另一个嘛,就不怎么爱说话了。你要问的是不是那个留着胡须的男子?”
班利没说什么,只是取出照片给他看。
“没错,就是他。我印象很深。”
“他和你乘车的路线一直是相同的吗?”
“不是,他只到伦敦。我和他也只遇见过两次:在船上遇见一次,从克劳斯车站出来时是另一次。”
这也可以作为证据了。班利很庆幸自己没有拖延拜访高登的时间,然后他接着问:“他是独自一人旅行的吗?”
“就我看到的,好像是这样。从旅馆出来时,他就是一个人。”
“途中,你看到过他和其他人碰面吗?”
“在船上时,我看到过他与一位妇人聊天,但他们到底是陌生人之间的攀谈,还是一起旅行的我就不太清楚了。”
“是不是到伦敦之前,他一直和妇人在一起?”
“应该不是。下车时,在月台上我又看见他一次,这次他正在和一名高个子男子说话。那是个高个子、黑皮肤、长相非常英俊的青年。”
“如果再见到他,你还认得吗?”
“我想没问题,对于他的脸我仔细观察过。”
“你能详细地描述一下他的模样吗?”
“他个子很高,差不多六英尺,体格像运动员一样健壮,穿着黑色西装,皮肤白皙,有胡子长在嘴的周围。如果刮掉胡子,可以更明显地看出是法国人。这个青年应该是来接站的,要不然,我实在想不出他为什么要来火车站。”
“刚才你提到一位妇人,能不能描述一下她的模样?”
“那位妇人坐在他旁边,我没办法看清楚她的脸。”
“衣服呢?她穿的衣服是什么样的?”
“她穿着一件毛皮外套,是红褐色的,也说不定是件貂皮大衣。”
“戴帽子了吗?或者有没有什么特别引人注意的地方?”
“没有。”
“那两个人坐的地方,有很大的风吗?”
“那天海上风很大,在甲板上找不到舒服的地方坐。”
“那么大的风,如果她还戴着宽檐的帽子,肯定会很受罪吧?”
“也许!”高登口气冷淡,“要是这样,不用我说,你也该清楚吧?”
班利微微一笑,道:“这是警察的职业习惯,喜欢打破沙锅问到底。谢谢你,高登先生,你提供的信息很有用。”
“别客气。能让我知道你为什么要问这些吗?”
“目前,更详细的情况我还无法告诉你。关于我跟你说的那位蓄着胡子的男士,他有杀害一名法国女子的嫌疑。但是,现在还没有确凿的证据,所以才来打扰你,希望你提供些线索。”
“是这样啊。不过我对结果倒是很好奇。”
“我们会让你知道的。因为这个男子在法庭上接受庭训时,你会作为重要证人出庭。”
“为了我们俩,我不希望这事再有任何进展。班利先生,再见,认识你很高兴。”
班利没有什么理由继续留在格拉斯哥了,他要赶回伦敦。可以说,他很幸运,本来没什么希望了,可他还是获得了更有价值的信息。虽说他的调查有一定程度的进展,但是他所掌握的证据并不是决定性的。以现在的情形来看,班利觉得菲利克斯真的很有可能就是凶手,高登的说法也加重了他的嫌疑。不难想象,他与波瓦拉夫人是结伴而行的。在巴黎时,为了掩人耳目,他们肯定是分头行动的,特别是在火车站,随时都可能遇到熟人。所以开始时他们各自行动,好像不认识彼此。等上了船,正赶上刮海风,没有太多的人在外面,他们就有机会说话了。到伦敦时,因为有人来接菲利克斯,所以他们还是像原来一样,各走各的。这样推理,也算说得过去。
火车上,班利警官点燃一支雪茄,面无表情地凝视着车窗,眼睛似乎是在看外面转瞬即逝的景色。其实,他的思想都集中在手头的案件上了。顺着之前的推理他继续分析着,菲利克斯到达伦敦后,朋友来接他,但他不能让朋友看到夫人,所以和夫人约好了见面地点。和朋友分手后,他就去了那儿。本来他想回圣马罗山庄去,但说不定考虑到女仆请假了,回到家里无人照料,就决定去饭店。接着,警官的思路又集中在了他们可能投宿的饭店,该从哪一家开始调查呢。可是,他转念一想,如果菲利克斯就是凶手,那么行凶的最佳地点应该是在圣马罗山庄,饭店里耳目众多,不可能在那里。圣马罗山庄最有可能就是他们的碰面地点。班利又开始想他是怎么实施谋杀的。菲利克斯杀了她,一定会把她装进桶子里。照理说,他家里一定会留下桶子的印痕,还有一些木屑。现在只是猜想,不管怎样,要想证实的话,还是要到那幢房子实地进行一次细致的搜查,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本着这个态度,班利决定对圣马罗山庄的搜查,由他亲自执行。
第二天一早,他带着巡查组长凯文做助手,往圣马罗山庄去了。此时,菲利克斯还在医院,女仆也不在家,整幢房子空****的。班利从钥匙串中拿出一把,打开了门。进屋之后,两人展开了严谨细致的搜查。这幢房子的所有房间,特别是马车房,都没有逃过他们的搜寻,但是什么也没找到。到了菲利克斯的梳洗间时,他们才发现点儿线索。菲利克斯的衣服挂在衣柜里,其中有一件蓝色西装,右侧口袋里斜插着一封信。看上去是随手插进去的,已经被揉成一团儿了。乍一看时,班利觉得这封信无关紧要,不能成为重要物证。可再次一读,他就觉得不是那么简单了。这是一封写在非常粗糙的纸上的信,看字迹和行文方式就知道,写信的人是个没有什么文化的女人,应该是酒吧、饭店的女服务生或是店员之类的人。信的内容很突兀,上面也没什么标记,连地址都没写。只是写着:
我思念的菲利克斯先生启:
手里握着笔要给你写信时,我的心已经被思念填满了。到底发生什么事了?你是不是生病了?如果真是这样,我会不顾一切地飞奔过去照顾你。没有你陪着,我觉得活着了无生趣。我想你会来找我的,所以昨天一整天我都殷切地盼着你来。从上周日开始,每天晚上我都望穿秋水,希望看到你的身影。但最终,你还是没有来。现在我的状况很糟糕,霍普金夫人已经下了最后通牒,下周是最后期限,如果我还没有钱交房租,就把我赶出去。我反复地想,你已经厌倦我了,所以才在我面前消失。可是我就是不相信你是一个薄情寡义的人。所以我告诉自己,你一定是生病了或者去旅行了。请你赶快给我回信,或者来见见我。你不在,我真的快要活不下去了。
你悲伤的艾美
看到这个幽怨的女子如泣如诉的告白,开始时,班利联想到菲利克斯这个人始乱终弃,不负责任,根本不值得信任。但稍微思考一下,就发现它的意义远不止于此,说不定这封信就是这起凶杀案的导火索。假设波瓦拉夫人看到了这封信,她才发现菲利克斯原来是这种人,会有什么样的反应?班利想着想着,脑海里便慢慢地出现了一幅场景:菲利克斯带着波瓦拉夫人回到家中,却让波瓦拉夫人无意间发现了那封信。两人因此争吵起来。菲利克斯想要怎样平息这件事呢?也许他想无论如何要先抢回那封信,不让夫人有机会看信的内容,然后再安抚她。可是夫人不依不饶,于是争吵变得越来越激烈。两人争执的过程中非常混乱,以致他失去理智,错手将她掐死。这本不是菲利克斯的本意,所以他自己也慌了神,脑子里一片空白,就忘记这封信的存在了。
班利想来想去,觉得这个推理非常合乎逻辑。但目前还没有证据,这也只是停留在猜测的层面上。但以这封信为方向进行侦查,调查时也不会那么茫然了。不管怎样必须先把这个女人找出来,才能查清她和菲利克斯到底什么关系。他把这件证物夹在了笔记本里,继续搜查。不知不觉已经到了黄昏时分,他们地毯式的搜索,进行到了书房。班利记得上次和菲利克斯就是在这里谈到深夜的。
“今天到此为止,我们明天再来。”
第二天一早,班利就带着助理来到了书房。两人一刻都没耽误就趴在地毯上,开始了一丝不苟的搜查,不放过每一寸。但是什么也没找到。不过,班利很快就又有了新发现。
书房有一道门通向隔壁的餐厅。看得出来,这道门使用频率不高。门上虽然有锁,但上面也有钥匙。书房里暗绿色的长绒窗帘盖住了门,将书房和餐厅隔开了。窗帘旁边放着一把椅子,椅子背和扶手上都盖着半圆的皮革。为了不遗漏些什么,班利挪开椅子,把它放到了一边,准备仔细检查一下椅子脚处的压痕。这时一阵明晃晃的光闪进了他的眼睛,窗帘上有个东西在发光。他走到近前,才发现原来是一枚小小的金别针,上面还镶着一列钻石。那枚别针似乎不是故意别在窗帘上的,所以插得不是很深。轻轻一碰,它就掉下来了。
端量着这枚别针,班利想:“就算菲利克斯在意穿着,也不至于佩戴这种东西吧!”他有些不解。但在他把别针递给凯文的瞬间,他的脑海里猛然闪现一个想法,以至于他定在那里,动弹不得了。这个别针非常的精致、漂亮,但它绝对不适合男人用,也就是说它不是菲利克斯的,那还会是谁的?是波瓦拉夫人的吗?如果是的话,这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物证。当然这还需要得到进一步的证实,一旦确定它是属于波瓦拉夫人所有的,就真相大白了。
班利坐在那里开始了他的推理,这个精致的别针背后又是怎样的真相呢?波瓦拉夫人的胸针怎么会在这里被找到?他一步步地推理着,试图还原凶杀现场的真实情景。这位贵妇人穿着晚礼服,她应该是把胸针别在了靠近脖子或是肩膀的地方。案发当天,她坐在那把椅子上,后面是暗绿色的窗帘。当两个人起了冲突,突然有人掐住她脖子的时候,头向后偏过去,这是人的自然反应。她肯定会挣扎,导致两个人互相撕扯,胸针会掉下来是合情合理的事情。
反复地思考推理之后,班利越发觉得事实确实如此。现在他掌握的物证也显示,这种推测没错。只是要进一步确认一下,这件物品是不是夫人的。这个问题好解决,他想到两个办法:一个是拿给夫人的女仆看,如果真是夫人的,女仆应该认得。况且这枚胸针本身就很特别,上面的钻石是以一种特别的方式排列的。关于参加晚宴时,夫人有没有戴胸针,苏珊应该知道;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查看晚礼服,如果胸针是在互相撕扯中掉落的,一定会在晚礼服上留下痕迹。他想一定要给巴黎警察厅写一封信,把这边的情况跟他们说一下。
警察都是随身携带着装物证的盒子的,把胸针装进去之后,班利继续着他的搜索行动。
继续了很长的时间后,班利开始搜查菲利克斯的书桌了。他打开抽屉,耐心十足地翻查着,对那些旧信件的信纸特别留意,它们的纸质是怎样的,上面有什么花纹,以及那些被打印出来的文字是怎样排列的。艺术家都有这个毛病,菲利克斯也不例外,他们从不把信件整理得有条不紊,各种文件总是胡乱地往抽屉里一塞了事。在菲利克斯的书桌里,商业上的往来信函、购物账单、付款收据、合同等,一股脑儿全被塞在了手边的抽屉。班利一边整理一边翻阅,也没发现什么东西值得产生怀疑。于是他准备结束搜查了,可就在这时,他有了第三个重要物证。
那就是桌上放着的那几张叠在一起的吸墨纸。为了看清上面的字,警官连自己的看家本事都使出来了。吸墨纸上的字是反着的,他用一面镜子就解决了这个问题。他一张一张地辨认着,当读到第四张时,他非常激动,停了下来。
吸墨纸上的字迹断断续续,经过辨认好像是这样写的:
……窗户……那……的……侧……请……列……尽快……送……价钱……不知……觉得……可能一千五百法郎……已放在信中……
这些正是德比耶鲁公司收到的订购函中的内容,它可是再重要不过的物证了,将前后的调查串联起来,使获得的证据更加完整了。菲利克斯也太粗心了,竟然留下了这么重要的物证。这个意外的发现使警官很有成就感,脸上布满了微笑。菲利克斯的确是订购了雕刻品,这一点不用怀疑了。这样一来他就有了取得桶子的途径,为了转移人们的视线,他一手策划了第一次的托运,和第二次、第三次的转运。将死尸装进桶子里也是出自他巧妙的安排,毫无疑问,他就是凶手了。
还有一点,当初菲利克斯曾交给警方一封信,信是用打字机打出来的,内容就是关于买彩票和打赌的,而那封信所用的信纸和订购函的一样。班利心想,菲利克斯,有这三项证据,你就难逃法律的制裁了。
可是他们找不到任何的蛛丝马迹,证明桶子在这里打开过。虽然进行了一番彻底的搜查,仍无任何的收获,最后班利得出的结论是桶子并没有在这里打开。或许,他没有把桶子搬下马车,就在马车上做的手脚呢?那拴马的地方也会留下痕迹。他又忙活了半天,就为找这痕迹。不过,他可不是总那么幸运,这方面的痕迹一点儿都没找到,也只好先把这个问题放到一边。
班利回到警察厅,向厅长报告了自己的发现。厅长很满意,说:“立刻把胸针送到巴黎去,让女仆识别。不管是什么结果,我们手中的证据都足以将菲利克斯送上法庭了。有一件事忘记告诉你了,我们到菲利克斯任职的公司调查过,发现桶子往返的这段时间,正赶上他休假。虽然我们不能就此认定他在这段时间犯罪了,但是起码不能证明我们的假设是错误的。”
两天后,休威打来电话说:“已经确认,那枚胸针就是死者波瓦拉夫人的。”
“证据充足了!”厅长说。
菲利克斯一出院,就会马上被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