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故事

1

徐婉的情况比沈寻想象中还要糟糕一点儿,徐瑞天一点儿都没有夸张的成分。沈寻按照约定的时间去赴约。徐瑞天的家是栋白色的小洋房,带着一个很大的露天花园,被打理得很好。而徐婉就坐在阳台上,抱着一本相册,痴痴地看着天。阳光斜照在她的脸上,更显得苍白无色。她似乎更瘦了,纤细的手臂让人心里莫名一疼。以前的徐婉并不是这个模样。

初次见到徐婉的时候,也是沈寻刚刚进工作室的时候。那个时候的徐婉穿着粉红色的运动服,站在李月芳旁边,头上扎着马尾,嘴角带着乖巧的笑。那双黑漆漆的眼睛看人滴溜溜地转,说不出的青春活力。二十出头的沈寻看见徐婉都忍不住感叹时光老去。第一眼,沈寻看走眼,以为徐婉是水瓶座或者天秤座,谁知道居然是个小狮子座,脾气火爆,一点就炸。

徐婉不生气的时候古灵精怪,经常问沈寻关于服装设计的古怪问题,沈寻好多都答不上来,徐婉在旁边嬉笑。可是那样一个有灵气的女孩在那儿呆呆地坐着,不说话,面无表情,眼睛里是化不开的哀伤。

沈寻低低叹口气对身边的徐瑞天道:“我想用我的方式。”说实话,她也想不出办法,也说不出什么宽慰的话,只能悄声走向前去,安静地坐在一旁。

渐渐入秋,风穿过两个人的身边,撩起她们的长发。周围很安静,听得见客厅里那口陈旧的摆钟“滴答滴答”的声音,听得见风里传来的哨声,连呼吸声也能听到。

这一坐,就是好几个星期。徐婉没说话,沈寻也没说话。

一场雨后,树叶落了一地。似乎真正进入了秋季,温度凉了下来,天空堆积了厚厚的云层,灰蒙蒙的。

沈寻和徐婉坐在阳台,不一会儿,天空下起了绵绵细雨。雨丝斜洒在脸上,带着凉意。

徐婉缓缓抬起头,看着天空,喃喃自语:“又下雨了啊……”

“这样的下雨天,你有故事吗?”

徐婉转过头,嘴角带着几分讥讽。“我有没有故事和你有什么关系?你想讨好我,当我爸的情人吗?”

沈寻轻笑出声,无奈地摊开手说道:“这么快都被你看穿了。”

徐婉瞬间变了脸色,像头奓毛的小狮子气势汹汹地站起来,龇牙咧嘴地说道:“我最烦你们这种贪图名利的人!你们心肠歹毒,破坏别人的家庭!”

“对呀,我就是来破坏你家庭的,你要怎么办呢?”沈寻继续好笑问道。

徐婉气鼓鼓地吼道:“你滚!你不准出现在我家!”

听到动静的徐瑞天安静地站在客厅里。沈寻当然也看到了,嘴角带着笑,琢磨着刚才的话他有没有听到,引起麻烦就不好了。徐婉需要转移注意力,需要发泄,于是沈寻就给了她一个借口。现在徐婉在乎的也只有徐瑞天和她的妈妈。

沈寻没有过多跟徐婉争执,而是起身,走到徐瑞天身边,低声用徐婉听不到的声音快速解释道:“我有我的方式,不会影响你的。”

“我知道。”

徐婉看到这一幕,从阳台急促跨过来,指着沈寻骂道:“爸,她想勾引你,你不要上当!”

徐瑞天只是笑着,什么话都没说。徐婉气急了,抱着素描本扭头用力踏着地板跑回房间,轰的一声关上了房门,整个客厅都在抖动。

“我把她宠坏了。”

沈寻淡淡一笑,道:“你是个好父亲。”

“谢谢你。只要她还能生气,还能有其他情绪,我也就放心了,只是委屈你。”

“谈不上什么委屈。花一般的年纪就应该被呵护。时间不早了,我回去了。”沈寻收拾着东西,准备走人。

徐瑞天站在面前,看着窗外,道:“外面在下雨,我送你回去吧。”

沈寻抬头看着外面,又低着头,无可奈何道:“那又要麻烦沈先生了。”

六点,正是车水马龙的时候,虽然是周末,两个人还是堵在高架桥上。前面是看不到头的车队长龙。不少司机烦躁地按着喇叭骂着脏话,夹杂着听不懂的方言。徐瑞天似乎有些热,卷起了衬衣的袖子,露出结实的小臂。

沈寻的眼神仿佛被烫伤一般,仅是一眼又迅速移开。两个人的空间太过狭窄,沈寻呼吸都紧了,只好没话找话:“这些日子,我似乎没看到徐婉她妈妈……”

“嗯。”徐瑞天微微皱着眉头,也没有说更多。

沈寻没有多问,这个时候,前面的车终于动了,空气中尴尬的气氛才少了几分。车下了高架桥,却开往另一个方向。

“徐先生……”

“我们去吃饭。”

如果沈寻能预知命运,她肯定不会跟徐瑞天去吃那顿饭。徐瑞天带她去了一家很高级的店。沈寻忽然想起一句话:若她涉世未深,就带她看遍世间繁华。想到这里,沈寻忍不住暗暗自嘲。这些算不得所谓的人间繁华吧。

“你笑什么?”

沈寻的思绪飘到千里外,又被拉回来。“没有笑什么。”

服务员将菜一一端上来,摆了满满一桌,有些是沈寻没见过的。她有些不知道要怎么下手,内心挣扎又挣扎,终于拿起筷子,脸上的表情有些视死如归。

徐瑞天笑着道:“沈小姐,这些菜没下毒,你可以放心吃。”

沈寻的耳根瞬间就发烫,脸也跟着红起来了。她只能埋头专注于碗里的食物。没过多久,高跟鞋踩地的刺耳声由远到近。沈寻还未抬头,便闻到一阵香气。

香奈儿的味道。郑青秋也常用这种香水。

“沈小姐,你好。”顾卿穿着天蓝色的长裙,手里端着一杯红酒,淡淡地笑着,明亮的耳环来回摇晃,晃花了沈寻的眼,别有风姿。

沈寻急忙咽下食物,站起来,尴尬地回应:“你好。”

顾卿端着酒杯,一只手随意搭在徐瑞天背后的椅子上,微微低下头,道:“下周六我爸过生日。”

“嗯,我知道了。”

顾卿笑了笑,扬起眉梢,喝了一口红酒,余光看着沈寻,带着几分挑衅,道:“老公,你的口味还是没变。看到沈小姐,我忽然想起我们年轻时候的模样。”

这句话无疑狠狠扇了沈寻一巴掌,动作软绵绵的,却是无比狠辣。面前的人无疑是想示威罢了。

“顾卿,你适可而止。”徐瑞天面无表情地提醒旁边的人,手中的筷子也停下来。

可是沈寻丝毫不介意,毕竟她并没有打算去取代面前的人。“徐太太,你太自谦了。女人像酒,年纪越大越好,越沉越好,越品越有味道。”

顾卿的笑凝固在脸上,握着酒杯的手微微颤抖,很快又恢复镇定,笑着道:“祝你们用餐愉快。”说完,她迈着优雅的步伐去了不远的另一桌。桌子的对面坐着一个衣着不俗的男子。不一会儿便传来男女愉快的笑声。

沈寻觉得非常奇怪。第一,她在徐瑞天的家中并没有看到顾卿,而且也没有女**用品。第二,今天顾卿一边挑衅,另一边却和别的男人谈笑风生,更奇怪的是徐瑞天却自顾自地吃饭,什么反应都没有。一切都太诡异了。

“你太太她……”

徐瑞天抬头,嘴角带着缓缓带笑:“我以为你会沉默,想不到你会伸出爪子。”

沈寻也笑了,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释道:“我不欠她什么,所以没必要忍气吞声。”

“原来是我看走眼。”

“嗯?”

“上次在夜市,如果你能拿出强硬的态度,也不会被人欺负得那么惨。”

沈寻也很无奈,毕竟在夜市那次不是她占理。更何况那个时候被人要一万二,兜里一百二都没有。虽然说不能把钱看得很重,可是对于挣扎在底层的人来说,钱就是生存之本。

相对来说,这顿饭除去中间的插曲,气氛还是蛮好的。沈寻面对徐瑞天的时候也没那么紧张。快要吃完的时候,顾卿和那个男人已经起身准备离开了,刚好经过沈寻和徐瑞天的旁边。

顾卿微笑着直接对沈寻道:“沈小姐,下周六我爸的生日宴会你一定要来。这场舞会有不少上流社会的青年才俊,凭着沈小姐的姿色说不定还能觅得良人,嫁入豪门。你可别辜负我的一片好心哟!”说完,她就走了,也不给人拒绝的机会。

沈寻看着徐瑞天,脸色白了又白。顾卿看似邀请的话语无不透露着讽刺。沈寻知道自己身份低微。如果参加所谓上流社会的舞会,就一定要去以色侍人吗?顾卿的邀请不过只为看笑话罢了。

徐瑞天宽慰道:“你别与她计较。”

沈寻摇头,收拾着包包,拔腿就走,也不曾道别。她怕再待上一分钟,就会失态。

以后的一周,沈寻日子并不好过,除了发工资这件事让她稍微有点儿安慰以外,她比较愁要穿什么衣服去舞会,该送什么礼物。工作的时候,她心不在焉,好几次被针扎了手。微薄的工资要买件像样的礼物或者是礼服怎么也是不够的。

郑青秋也发觉了沈寻的不正常,当沈寻再一次被针扎的时候,终于忍不住问道:“你怎么心不在焉的?”

沈寻犹豫了几秒钟,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说给郑青秋听。郑青秋听了不由好笑地说道:“那边挂了那么多衣服,你随便挑一件就是。至于送礼,也顶多只能送个心意。顾家在蓝山市你也是知道的,顾老爷子什么稀奇的物件没见过?你随便送送就好,不用太在意。”

郑青秋追求的是极致完美,那些衣服只是瑕疵品,不会卖给客户。虽然都有瑕疵,不过都是很小的问题,有些是线结不对,或者是配饰不对,同样价格不菲,只要打上了“初恋”的标志,更是受人追捧。那些衣服太过昂贵,沈寻怕穿出去弄脏、弄坏。

郑青秋见沈寻犹犹豫豫的,笑着说道:“那些衣服除非有人穿它,否则没有任何价值。所以,你不用担心。”

“郑姐,谢谢你……”沈寻心里十分感激,并不是独独这一件事情。从某种程度上来说,郑青秋算得上沈寻生命中第一个贵人。高中毕业后,沈寻去了服装设计专业排名靠前的江南大学,大学四年一边上学一边打工,每天忙得跟陀螺一般,最出格的事情便是给黎昕写信。每天早出晚归,所以沈寻同室友的关系很一般,毕业后没有再联系。有时候,她甚至觉得若不是选的这个专业,这个大学就白读了。

毕业后,沈寻回了蓝山市开始找工作,不过因为没有关系没有出色的能力,到处碰壁。后来,她暂时找了一份卖化妆品的工作。梦想搁浅是暂时的,她随身带着一个笔记本,空闲的时候就背着店长偷偷地胡乱涂鸦。

郑青秋是那家店的客户之一,对于化妆品特别挑。那天她来店里选化妆品的时候正遇上沈寻挨骂。

店里其他店员打了沈寻的小报告,店长一边骂沈寻,一边将沈寻的笔记本摔在地上,用力踩上两脚,里面画的零散的东西掉了一页。沈寻愣愣地看着笔记本,一声不吭。

店长骂的话她至今都记得,她说“梦想只能用来喂狗”。

沈寻很想反驳,很想说梦想是生命的一部分,但是她没办法说出口。郑青秋进店后,店长停止骂人,换上笑脸去招呼客人。沈寻捡起笔记本,心疼地拍了拍上面的脚印。

郑青秋选好商品,坐在凳子上等候店员包装。沈寻看她脚后跟磨破了皮,就递上了两块创可贴。

就是这两个小小的创可贴,改变了沈寻的命运。郑青秋微笑着拿了一张名片给她,从此人生轨迹开始改变。

或许,这就是人生际遇。每个人都有最糟糕的时候,但是不会一直糟糕下去,总会有幸运的时刻。

2

很快到了周六,沈寻从早上开始便惴惴不安,整夜都没睡好,早上起来眼睛下方已经有了厚厚的眼袋。镜子里那个人脸色憔悴不堪,不断打着哈欠。

沈寻的礼物并不贵重。她把布料裁成“寿比南山”字样,然后绣到另外的布上,最后裱起来。

离宴会开始还有一个小时的时候,沈寻刚收拾好。或许是由于很久都没有拾掇过,所以镜子里沈寻脸上的表情有些呆滞。

沈寻穿着一条白色抹胸收腰礼服,露出性感的锁骨,胸也裹得玲珑有致,纤腰仅仅能盈盈一握。裙摆后面有一条开衩,一直到大腿根部,从后面看,能看到笔直白皙的长腿,带着些**。沈寻将头发全部盘起,发间扎了一朵手工做的红色玫瑰,十分妖艳。最后,她将唇色涂成了如玫瑰一般的颜色。整个人看上去高贵妩媚,眉目流转,含蓄中带着丝丝魅惑。

徐瑞天来接人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画面。他过来得很突然,沈寻也觉得尴尬。徐瑞天站在沈寻面前,打量着她,然后漫不经心地说道:“若是你还戴那对耳钉。一定很美。你为什么要还回来呢?”

“无功不受禄。”那对耳钉价格不菲,在掌心太过烫人,无法让人安心。

两个人快到目的地的时候,沈寻要求先下车。她不想让人看到是和徐瑞天一起去的。徐瑞天也没有多说什么,将沈寻放在不远处,驾车而去。沈寻走在人群中,回头率百分之两百。若说不开心,那是假的。谁都有虚荣心。

顾宅很大,人也很多,当然也有不少美女,所以沈寻的打扮也不算太扎眼,但仍然有人上来搭讪。沈寻能不开口说话,就尽量不说话,来搭讪的人觉得无趣,也就转移了目标。

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有不少蓝山市的富人和政要,但是沈寻没有看到徐瑞天的影子。她先看到了徐婉。今天的徐婉穿着白色的纱裙,看上去像是一位小公主一般。徐婉也看到了沈寻,小小的脸瞬间就垮了下来。

沈寻觉得有些好笑,拿着手中的酒杯,朝徐婉摇晃了一下,算是打招呼。徐婉迅速别过头去,就当没看见一般。那模样让沈寻笑得非常开怀。

“你在笑什么呢?”徐瑞天的声音在耳边突然响起,沈寻被吓了一跳。

“你女儿很可爱。”沈寻如实回答。

“今天的人比较多,你要注意照顾好自己。”

“嗯,这点你不用担心。”徐瑞天叮嘱完这句话,便离开了。沈寻寻思着这口气很像是父亲在叮嘱女儿。

沈寻端着酒杯,在角落里安静地坐着,没过多久,主持人宣布宴会开始。顾老从楼梯上缓缓走下来,满目红光,后面跟着顾卿和徐瑞天。今天顾卿同样是万种风情,亲昵地搂着徐瑞天的胳膊,另一只手为他整理领结。徐瑞天朝她淡淡一笑。这些互动在外人的眼中如此柔情蜜意。

顾卿也看到了沈寻。

沈寻望过去,只见顾卿凑到徐瑞天耳边说了些什么,唇似是有意又似是无意地擦过徐瑞天的耳朵。然后顾卿冲着沈寻挑衅一笑,仿佛在宣示所有权。

沈寻无奈。顾卿大概有被害妄想症,看哪个女人都像是在看情敌一般。

接下来是顾老致辞。

“感谢各位来参加顾某的生日宴会,若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还请见谅。今天大家吃好、喝好、玩好,就是对顾某最大的祝福。”

致辞完毕,顾老带着顾卿和徐瑞天在人群中去敬酒。

这个时候,陆挽霜也来了。今天她打扮得格外妖娆,裙子是深V,一直开衩到肚脐下面裙摆开衩到胯部,每走一步,都给人要走光的错觉。她走进来的一瞬间,吸引了无数人的目光,尤其是男子。陆挽霜端着高脚杯,在这些男子中间调笑,游刃有余。

沈寻原本只是安静坐着品酒,陆挽霜一步一步走过来,笑得有几分诡异。

“小三的女儿,你好。”她的声音不高不低,周围的人恰好听得到,却又不会引起太大的**。

沈寻脸上的血色消失得干干净净,脸色惨白,拿着酒杯的手都在轻轻地颤抖。整个人如风中的残叶,破碎衰败。“你又何必揪着这件事情不放?”

“今天你穿得这么漂亮是要去勾引谁呢?是想去勾引徐总吗?”陆挽霜继续笑着,可是脸上的笑已经变了形,带着几分狠戾。

沈寻不断深呼吸,努力控制着情绪。“你别乱说话。”

“我说不说又有什么关系呢?有些东西是会遗传的,妈是什么样子,女儿就是什么样子。”

“我从来没有做过对不起你的事情,你又何必总是针对我?”

陆挽霜冷哼一声,讽刺地说道:“对啊,你沈寻那么高傲善良,怎么可能做了对不起我的事情呢?”她一步一步靠近沈寻,假装脚下不稳,趔趄歪身,手中的酒“不小心”倒在沈寻的头上。“哎呀,真糟糕,真是对不起了。”虽然是道歉的话,却毫无道歉的语气,仍旧是嬉笑着。

沈寻的模样格外狼狈,头发全湿,裙子也很脏。她忍不住“噌”地站起来,眼睛盯着陆挽霜,一句话也没说,准备离开。谁知道陆挽霜抬脚绊倒了沈寻。沈寻的额头磕在桌子的边缘,尖锐的疼痛不断传来,让人忍不住抽冷气。而沈寻倒下的瞬间,反射性地想要抓住些什么,最终只抓住桌布。桌子上的东西全部打翻在地,甚至有些打翻的甜品、菜品撒在了沈寻的衣服上,古怪的气味弥漫。所有人的目光都聚集在了沈寻的身上,议论纷纷。

“这是谁家的女儿,如此没有教养!”

“就是!她穿的鞋怎么那么土,还有那个包包,怎么那么破,一看就是地摊货!”

“我刚刚听那个谁说这个人是小三的女儿,还说要勾引徐总。”

“什么?就凭她这姿色还想要勾引徐总!”

后面的话越来越难听。沈寻皱着眉头,捂着潺潺流血的额头,艰难地站起来,却发现脚踝也在发疼。她一瘸一拐艰难地迈向陆挽霜,眼里带着某种坚定,仿佛听不到周围的声音。

原本在一旁抱臂看好戏的陆挽霜脸色渐渐变了。沈寻走近,挥起手臂,朝着陆挽霜的脸挥去,只听见“啪”的一声脆响,陆挽霜的脸上已经多了红红的巴掌印。

陆挽霜愣住,随即尖叫着去拉扯沈寻的头发,沈寻也不甘示弱,朝着对方的小腿狠狠踢了一脚。两个人你来我往,打得狼狈,也打得热闹。宴会现场乱成一团。见此情形,顾卿急忙叫人拉开两人。

气疯了的陆挽霜被强行拉到了一边,沈寻整理好原本已经乱了的妆容,将早已经准备好的画礼貌地递到顾老的面前,说道:“顾先生,祝您福如东海,寿比南山。对不起,今天破坏了您的生日宴会。如果以后有机会,我一定会尽我所能补偿您。”沈寻深深一鞠躬表示歉意,然后一瘸一拐地朝门口走去,不顾及众人呆滞的目光。

顾卿死死拉住徐瑞天的胳膊,笑着打圆场,打破了僵硬的气氛:“大家随我到后花园去吧,那里有更精彩的节目等着大家。”

大概谁也没想到那个狼狈的女子会突然有如此动作。

徐瑞天看着沈寻瘦弱的背影,嘴角微翘。

沈寻满身狼狈,额头沾血,脚下又是一瘸一拐,在路上的回头率是百分之三百。说不上来为什么非要打陆挽霜那一巴掌。原本也不欠她什么,可是为什么非要弄到大家都下不来台。沈寻不明白,为什么现在陆挽霜依然针对自己。或许曾经可以因为黎昕,可是现在,又是因为什么呢?

回到家里,沈寻脱下衣服,洗完澡,摸出徐瑞天买的消毒水,开始照着镜子清理伤口。额上的伤口不是很严重,只是脚踝高高肿起,像馒头一样,沈寻也并不打算去医院。今天徐瑞天并没有出面,沈寻说不上来究竟是开心还是难过。小说里,都流行英雄救美女,今天谁也没有出来帮忙。镜子里的人,眼睛里有种化不开的愁。

这条裙子已经不能穿了,沈寻没有将它丢掉,而是洗干净之后挂在衣橱里。这件衣服里有郑青秋的恩,也曾给过她瞬间的惊艳,她舍不得扔。

沈寻也是爱美的人,可是外在美是需要付出金钱的,她爱不起,索性安慰说人需要有内在美。但是,这个残酷的世界,某些人只看外在。这是个现实的社会。

周一,沈寻一瘸一拐地去上班。郑青秋看到沈寻的模样,有些无奈。“你确定你只是去参加了顾家的生日宴会而不是去打仗?”

沈寻坐在椅子上,长长地叹口气,低声说道:“我也很怀疑。”

“你明天不用来上班了……”

沈寻迅速抬头,惊愕地问道:“郑姐,你要开除我吗?”

郑青秋“扑哧”笑出声。“我放你一周假,你好好回去休养。”

沈寻尴尬地笑着说道:“我还以为你要辞退我来着。而且,那件裙子还是被我弄坏了。”说到最后,她的声音低下去。接着,把宴会上发生的事情给郑青秋叙述了一遍。

郑青秋评论道:“这是一个悲伤的故事。”

谁说不是呢?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

郑青秋给沈寻放了假,沈寻一瘸一拐地准备打道回府。刚刚走出门的时候,一辆黑色的车缓缓停在面前。车窗摇下来,徐瑞天那张硬朗的脸就出现在眼前。

“徐先生,你怎么来了?”

“我来找你。”

“你找我什么事情?”

“你先上车。”

沈寻踌躇再三,最终还是上车。

徐瑞天没说去哪儿,沈寻也没问,脑海里乱七八糟的,等到回神的时候才发现已经来到了小洋房。沈寻坐在客厅里的沙发上,听见徐瑞天打了个电话,似乎是叫什么人来。半个小时过后,有人按门铃,来了一位穿着白大褂的医生。

徐瑞天道:“你去看看她的脚。”

那个医生瞪着眼睛,惊愕地说道:“我堂堂一个教授,你叫我来居然是看扭伤。”他一边说着话一边查看着脚踝,重新喷药包扎,开了消炎药,顺便也把额头的伤口重新处理。

沈寻微红着脸低声道:“医生,麻烦您了。”

医生头也不抬地说道:“你要多休息,别走动,别沾水。”

“谢谢。”

医生处理完,站起来,拍拍徐瑞天的肩膀,说道:“老徐啊,以后这种事情别找我了。杀鸡焉用牛刀!”

徐瑞天嘴角微翘:“改天请你喝酒。”

医生走以后,沈寻浑身不自在。她环视房间一周,奇怪地问道:“徐婉呢?”

“她终于肯去上学了。刚开学落下一段课程,我准备请个老师给她补课。”

“那我周末可以不用来了吧。”

“虽然她肯去上学,可是依旧郁郁寡欢。”

“嗯,那我周末再来。”

沈寻深深感觉到任重而道远。

3

过于迅速的成长必然伴随着不幸与惨痛,生离死别是人生的一个必要过程,谁也逃避不了。

徐婉的变化,沈寻清清楚楚。以前,那个小女孩总是张扬地笑着,现在却满眼沉郁。那双眸子被哀伤染成了墨色。她满身防备,谁靠近,就狠戾地发动进攻,最后两败俱伤。徐瑞天似乎开始忙碌,周末的时候,沈寻也见不到他人影。

更令人想不到的是,沈寻遇见了老朋友。她按照约定时间来陪徐婉的时候,却发现徐婉还在补课。那个补课老师穿着时尚,看上去很年轻,说话的时候轻声细语,听起来温柔贤淑。而且那纤瘦的背影无比熟悉。

徐婉察觉到有人来,抬起头来,直勾勾地盯着沈寻。

补课老师也缓缓转过身来,一瞬间愣住了。

沈寻看到熟悉的面孔,也怔住,有些不知所措。回忆如滚滚的雷电,铺天盖地袭来。沈寻似乎看到了血,听到了责备和叫嚣,浑身冰冷。

眼前的人是何佳。

“沈……寻……”何佳起身,缓缓走过来,眼眶渐渐红了。

沈寻拔腿就跑,跌跌撞撞地逃出去,连带着弄翻椅子,打碎了桌子上的玻璃杯,稀里哗啦脆响,如同那颗惊惶的心。沈寻的脑海里反反复复回**着凄厉的号叫:“沈寻,从此以后,你再也不准出现在我的视线!”何佳怨恨的眼、流血的额头,还有那种绝望的神情,依稀还在沈寻的眼前。

沈寻埋头逃跑,留下仓皇的背影。老友见面,她没有勇气去说一句“好久不见”。

高中有两个人是沈寻的心病:第一个是黎昕,第二个便是何佳。沈寻尽管成绩优秀,但是和谁也不交心,何佳是她唯一的朋友。何佳和沈寻是同班同学,还是沈寻的室友。何佳虽然家庭条件好,但是人有些骄傲,再加上生活技能差,在学校也没有什么朋友。何佳被宠坏了,桌子上的东西经常乱放成一团,从来不整理被子,从来不洗衣服。她的衣服经常是拿回家去洗,脏衣服堆满了靠椅。当然,也从来不打扫寝室。

沈寻默默地把寝室打扫干净,有时候会帮何佳收拾桌子,或者洗衣服,毫无怨言。何佳对沈寻也很仗义,不论什么东西总是买两份,要是沈寻不肯收,她能怄气一整晚。何佳是典型的白羊座,比较直接,脾气火爆,来得快也去得快,开心不开心全写在脸上。

两个人第一次搭话是因为星座。开学第一天的晚上,何佳在看一本星座书,一时兴起问了问沈寻是什么星座。

沈寻那个时候还不知道有星座一说,于是摇头。

何佳问她哪天是生日,沈寻如实回答。

何佳眉开眼笑地说沈寻是金牛座,而且告诉她,金牛座的相邻星座是白羊座。何佳就是白羊座。那天何佳拉着沈寻,给她普及星座知识,说的时候还手舞足蹈,那种陌生感一下子就消失了。

女生的友谊通常开始于很小的事情,或许是因为借一支笔,或许是因为一件衣服。而沈寻和何佳的友谊则开始于分享秘密。高中禁止谈恋爱,所以那些暗恋、表白与情书、暧昧都是那么旖旎。花一样的年纪,正是感情懵懂的时候,越是神秘,越是渴望,也越是美丽。

何佳收到了一封情书,晚上的时候,她红着脸,支支吾吾地问沈寻应该怎么办。送情书的人叫周鹤轩。

虽然沈寻不太关心外界,但是对于周鹤轩她还是知道一点儿的。这个人和黎昕是完全不同的存在。周鹤轩长得好看,带着一种小痞子的味道,嘴角总是带着坏笑,一双灰棕色的眼睛总喜欢不停地乱放电,说话也总是油腔滑调的,尽讨女孩子喜欢。

对于何佳的问题,沈寻既没有建议她拒绝,也没有建议她答应,反而是让何佳再观察一段时间。谁也不能从表面上去判断一个人。沈寻也不敢肯定周鹤轩一定就是不靠谱的人,又或者是戴着重重的面具,其实内心很长情的人。从另一个层面来说,周鹤轩不像那种会写情书的人,若只是戏言一场,太过当真总会受伤。

何佳似懂非懂地点头,嬉笑着让沈寻讲一个最大的秘密,不然觉得内心不踏实。

沈寻犹豫良久,才老老实实回答道:“我的妈妈曾经做过别人的情人。”内心的伤疤就这样被撕开,让人观摩。

何佳瞪大眼睛,哑口无言。她从来没想过沈寻会如此认真地回答。就算沈寻随便说件事情敷衍,其实何佳也不会介意。

其实,能对别人说出秘密也是一件很幸运的事情,毕竟还有值得信赖的人。后来沈寻在想,为什么开始信任了,却没有信任到底。若是当初不那么冲动,就不会发生后面的悲剧,说不定现在两个人还是最好的朋友。

这些是过去,却也是深困沈寻的梦魇。这五年来,一直如此。

何佳的再度出现,让沈寻不得不去重新面对过去。

进入秋季,马路两旁的榕树叶子渐渐发黄,风一吹纷纷掉落,一地残殇。沈寻刚准备下班,走进一位客人。沈寻习惯性地笑着喊“欢迎光临”,却发现来人竟然是何佳,脸上的笑瞬间凝固。何佳头发剪短了,也变瘦了,原本是圆圆的脸,现在下巴尖尖的,瘦得让人心痛。

何佳缓缓走过来,眉间带着稀疏的笑。“怎么?你不欢迎我吗?”

“你能来,我很开心。你先坐,我去给你泡杯咖啡。”

沈寻记得,何佳最爱喝焦糖玛奇朵。郑青秋也爱喝咖啡,所以,沈寻泡咖啡的技术倒是长进了不少。

咖啡端上桌,沈寻坐在何佳对面,低着头也不说话。

何佳抿了一口咖啡,淡淡地说道:“沈寻,好久不见。”

听到这句话沈寻鼻子一酸,低声叹道:“对啊,我们已经好几年没见了。”

“你和黎昕还有联系吗?”

沈寻轻轻摇头。“这些年,我和谁都没有联系。”

“沈寻,你比我狠心。”何佳淡淡地笑了,带着几分悲凉。“当初我转学,还以为你会不顾一切地想办法联系我……”

沈寻微怔,笑中带着苦涩。“我以为你真的不想再见到我,所以毅然决然地转学。”

“转学是个巧合,我那天说不想见你的重话只是气你不信我罢了。”何佳眼睛红红的。“你怎么就当真了呢?”

沈寻微微启唇,想说点儿什么,所有的话全部变成哽咽。沈寻很想说,其实曾经她无数次去何佳转学的学校里乱逛,企图偶遇。她也去过何佳的家门口,徘徊犹豫。只是后来她终于能鼓起勇气敲门时,却发现已经换了主人。高考之后也不知道在什么学校,就彻底断了联系。

何佳开始絮絮叨叨说了过去。“我记得你成绩比较好,笔记、作业都会给我抄,我不懂的地方你会给我讲。每次我出去玩儿,都会给你带很多礼物。但是你总嫌太贵,不肯收。那会儿,我还不高兴。你去打工赚钱,工作还是我找的,给邻家小弟补课,拿的钱够生活费……”

“对啊,而且工资有一半还是你补贴,要不是你,说不定我连高中都读不完。”

“这个你也知道?”

“你搬家后,我去那家打听你的去处,可是他们都不知道。”说到这里,沈寻早已经泪流满面。“小佳,你肯定不知道,这些年,我有多么愧疚,我有多么想你……”

“对不起……”何佳也不由得哭出了声。

曾经那么要好的朋友,却做了五年的陌生人,如今再度重逢,却早已经物是人非。沈寻多想问何佳还能不能做好朋友,可是她没脸问,只好问问近况。“这些年,你怎么过的?”

“高考之后,我读了师范学院,出来后,当了一名老师。我记得你说过,你想当一名老师的。那个时候我在想,若是我当了老师,是不是还能遇见你。”

沈寻当然记得曾经梦想着当一名老师,教书育人,有吃有穿,无病无灾,平平淡淡过一辈子。当初何佳还开心地说着一定要把儿子或女儿送去让沈寻培养。沈寻也记得,何佳的梦想是当服装设计师。可是,她亲手毁了何佳的梦想,所以选专业的时候选了服装设计,以此减轻内心的愧疚。

如今,两个人背负了对方的愿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