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非常嫌疑人

九月十二日,星期三,晚上

万斯说完之后,马克汉陷入沉思,整个房间沉寂了很长一段时间。我想,他的看法动摇了;是的,当得知指纹是史比的就认为他是凶手,这一看法已经不能满足马克汉了。虽然不知道凶手到底是谁,整个案件仍然扑朔迷离,但是万斯已经肯定了,凶手不会是史比。起初马克汉是非常反对这个看法的,但是现在他也变得犹豫不决起来,可以说他已经开始赞同万斯的见解了。

“该死,万斯!”他的眼睛充满渴望,”我才不会被你那些夸张的看法说服呢!但是,我对你的分析倒是很感兴趣,我想问你……”

他猛地坐直了身体,盯着对方看了一会儿。

“谁是真正的男主角?”

“说真的,这个我完全没有头绪。”万斯有点沮丧,”但是,那名凶手一定是一个机灵、聪明、勇气十足的家伙;而且正身处于被死者彻底毁灭的境地。我想她天性是残忍的,并且是一个以自我为中心的宿命论者,甚至会是一个疯狂的人。”

“难道是个疯子吗?”

“天啦!马克汉,他不是疯子,只是一个行为、思想疯狂的人。他的思维是正常的,是一个精于算计的疯狂的家伙;可以说他就像你、我,还有老凡一样;只是,我们的这种行为无伤大雅,但是,这位老兄的疯狂行为已经超越了法律所能容忍的程度。如果他的这种行为局限于高尔夫球,你也就不会要揪他出来了;只可惜他冷静的理智用在了解决一个女子的身上,所以你必须把他揪出来!”

“是的!”马克汉冷冷地回答着,”在我的理念中,杀人就是疯子的行为。”

“但是老兄,他并不是一个杀人狂。不要忘记了心理学上的微妙特质,凶手是被某一个人激怒了,正因为被激怒,他才设计了这种巧夺天工的杀人手法。这起案件说明了他有着过人的智慧。是的,他的行为有些骇人,但是只要你抓到他,就会发现他是一个在也正常不过的人。”

马克汉再次陷入沉思。

“可惜你的推断与已知的命案并不相符。万斯,你难道不知道吗?对于我们而言,事实才是最重要的。”

“你怎么会无缘无故就承认自己的缺点呢?”万斯挑衅着说。过了一会儿,他继续说道,”我倒想听听看,哪些事实与我推断不符了?”

“找你这么说的话,与欧黛儿谋杀案扯得上关系的只有四个人。希兹已经彻底调查过欧黛儿了,当她在法利斯露脸以来,这两年中与她有着暧昧关系的只有曼尼斯、斯科特医师、卡兰佛老爹,还有就是史伯斯蒂伍德了。看来这位金丝雀还挺挑剔的,除了这四个人再没有跟其他人亲近过。”

“看来你已经拟定了一份的名单啊!”万斯语气很冷漠,”不知道你在想些什么,你以为是杀人集团吗?”

“当然不是,”马克汉异常的有耐心,”我只是需要一个合理的情况。一年以前曼尼斯已经和金丝雀断绝关系了;卡兰佛和史伯斯蒂伍德这两个人有着充分的不在场证明;剩下的就只有斯科特医师了。是的,这个人脾气非常暴躁,但是,我实在无法将他与窃贼或者杀人犯联系在一起;另外,他也有不在场证明,虽然这个证明是他自己提出来的,可是感觉也是真的。”

万斯无奈地摇了摇头。

“真是太可怜了!一位具有法学知识的人竟然会有这么幼稚的想法。”

“难道你不觉得这很合乎理性吗?”马克汉反驳道。

“马克汉!”万斯厉声斥责他,”你的推论简直没有任何道理!哎,如果你能够分辨理性与非理性的差异,那么现在的你就会是神而不是执法者了……你知道吗?在这样下去,你将会陷的越来越深。这起案件的关键不在与已知的情况,而是那些不为人知的事情;也就是说,我们要找到真实的一面。”

他抽了一口香烟,将身体靠在椅子上。

“你不是说希兹已经给你调查报告了吗?那么,请你告诉我,你对他们了解多少。他们的妈妈叫什么名字?他们早餐都吃些什么?他们会对野葛过敏吗?好吧!就从史伯斯蒂伍德开始吧!你对他了解多少?”

马克汉回答清了清喉咙,开始说道:

“他的家族是清教徒,历代的家族成员做过州长、市长,以及成功的商人。祖宗八代都是纯正的新英格兰人。史伯斯蒂伍德是新英格兰上流社会的代表,但是,他与欧黛儿的绯闻却违背了老清教徒坚持的规定——禁欲。”

“嗯,这与一味禁欲的规定有着逆反的心理。”万斯说道,”他从事什么工作?他的钱又是从哪里来的?”

“他的父亲因为生产汽车装饰配件而发迹,随后这份事业留有他继承。虽然他并不是很情愿,但是,应该也设计过一些装饰配件吧!”

“但愿装有芳香纸片的玻璃瓶不是出自他手。可惜啊!设计汽车装饰配件的人,并不能说他不会杀人啊!”

“不会是他的。”马克汉忍着脾气说,”至少他与你所说的条件并不符。我们已经了解过了,当他离开欧黛儿的那段时间,他正和瑞丰法官在一起。这是不争的事实!”

“是的,我同意。”万斯笑了,”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对了,他有一个很有钱的老婆,据说是南方一位参议员的女儿。”

“无聊至极。说说曼尼斯吧!”

马克汉看了看报告。

“他的父母是坐最便宜的三等舱移民过来的。他的本名应该是曼尼克维兹,出生于东岸;曾经在父亲开设的毛皮店里学做生意,后来在圣佛斯哥公司工作,还当上了工厂领班。积攒了一笔钱之后,开始炒作地皮;之后又做起毛皮生意,直到现在。他就读于公立商业专科学校夜间部;一九零零年结婚,一年之后就离婚了,从此出入各种俱乐部,过着纸醉金迷的生活;但是从来没有大醉过。据我的猜测,俱乐部里的消费经常是由他来支付的。他还在音乐剧上投资了很多钱,所以总有美女环顾左右。他有一个特别的喜好——偏爱金发美女。”

“这对我来说没有任何帮助。”万斯叹气,”在这个城市里,到处都有曼尼斯这样的人物。那么,那位医师呢?”

“斯科特医师的家族好像也是移民过来的。他是法匈混血,在中西部的一个小镇长大。是俄亥俄州立大学的医学博士,在芝加哥的时候从事过一些黑市交易,但是从来没有被逮捕过。只从来到艾伯尼以后,就疯狂迷恋上了X光仪器的研究,发明了一种丰胸产品,因此成立了上市公司,这让他狠狠地赚了一笔。之后两年去了维也纳……”

“嗯,与弗洛伊德很像!”

“回到纽约之后,开设了一家私人疗养院,疗养院的收费高得很离谱,于是他也就步入了暴发户之列。从那以后,他一直很有钱。几年前因为一件毁约案被告发,但是最终以庭外和解收场了。另外,至今未婚。”

“像他这样的人,永远也不会结婚的!”万斯说,”这个报告倒是很有意思,恩,不错!我真想成为一名神经病,好让安柏洛斯来治疗我啊!我实在太想进一步的了解他了!你说,当那个可怜的女人被害的时候,我们的这位医师在哪里呢?马克汉,你能告诉我吗?”

“但是,不管怎样,我都觉得他不会杀人的。”

“你很固执啊!”万斯说道,”好吧!让我们继续吧!卡兰佛呢?他那个老爹的绰号很有意思啊!可以跟贝多芬的绰号‘矮冬瓜’,俾斯麦的绰号‘疯狂的容克’媲美了。”

“卡兰佛是纽约坦曼尼协会忠贞的党员。他这一生大部分时间都在为政事做贡献,二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赫赫有名了。有一段时间,他还在布鲁克林区为民主党聚会专门开设了一家俱乐部。曾经担任过两届市议员,而且还当过律师。离开政坛以后,经营过一家小型的赛马中心,还取得了萨拉托加非法赌场的特许;现在在纽泽西有一家撞球场。总的来说,是一个职业赌徒,而且酷爱杯中物。”

“结婚了吗?”

“很抱歉,没有这项记录。但是,卡兰佛当时不在场,别忘了他有一张十一点半在波顿开的超速罚单。”

“这就是你刚刚说的不在场证明?”

“是的,从法律角度来看的确如此。”马克汉回答。”那张罚单上清楚地写着当时的时间、地点;波顿距离这里大概有五十英里,开车至少要花上两个小时。因此,卡兰佛大概是在九点半左右离开纽约的,就时间而言,他是不可能在欧黛儿死亡之前赶到的。另外,我已经查过那张罚单了,的确是真的;并且,那张发单是我让人注销的。”

“那位交警有没有当面指认卡兰佛?”

“没有,我在电话里像他描述了卡兰佛,并且他把车牌号码也记下来了。”

万斯瞪大眼睛,怜悯地看着马克汉。

“天啦!亲爱的马克汉,你实在让我……难道你不知道,那位偏远地方的交警,只是在那晚十一点半发生命案的时候,将一张发单给了一位在波士顿附近开着卡兰佛的车的一个中年男子吗?如果卡兰佛有意在午夜时分作案的话,那样的不在场证明,是可以事先安排的!”

“万斯,”马克汉哈哈大笑,”你这样说不觉得很滑稽吗?你以为每一位罪犯都会事先编造不在场的证据吗?你太抬举他们的智慧了!”

“是的,”万斯的表情很冷漠。”这正是我认为的。如果一个人身处绝境,正准备筹划一起谋杀案的时候,那么他一定会激发自己所有智慧的。真正让我惊讶的是,你们这些警员竟然会这么幼稚,认为谋杀案的凶手会不为自己的安全考虑。让我太失望了!”

马克汉不满地反驳道:

“我敢向你保证,那张罚单的的确确是卡兰佛本人从交警手中拿到的。”

“好吧,我相信你。”万死无奈了,”那不过是一个假设罢了!当然了,也不排除它的可能性。但是,我坚信,欧黛儿小姐是被一位心思严密、智慧超群的人所杀害的。”

“可惜我认为,”马克汉发怒了,”只有和她关系亲密的人才会做出这种事情来;但是,这些人只有曼尼斯、卡兰佛、斯科特,以及史伯斯蒂伍德;可惜的是,这四个人都不会对她作出这样残忍的事情的。”

“老家伙,看来我们俩要唱反调了。”万斯平静地说,”他们四个人都有嫌疑,我肯定,凶手就是其中的一个!”

马克汉不屑地看着他。

“好吧!好吧!真想大白了!那么,你告诉我,凶手到底是谁?你说出来,我立刻逮捕他,这样我就可以处理别的案子。”

“你总是那么毛毛躁躁的!”万斯叹了一口气。”智者是不会那样的。所谓‘欲速则不达’,你没有听说过吗?劳弗士就这样说过;《可兰经》说得更直白:毛躁是魔鬼;还有莎士比亚的著作,里面到处都在批评急躁、求速,例如:他厌倦了飞快的奔跑。聪明的人是不会这么急躁的,因为摔倒的人总是跑得最快的人;另外,莫里哀说‘急则有损,忙则出错’;乔叟也这样认为,他说‘焦急的人是得不到好处的。’就连上帝的子民们也懂得‘完美与匆忙是不能相提并论的’,‘急躁的人永远被烦恼困扰着……’”

马克汉烦躁地打断了他的话。

“他妈的!不要说这些无聊的事情了,我要回家了!”

可笑的是,当晚万斯在他的书房里真的跟我讲了一件无聊的故事,当然了,听故事的人只有我一个。下面内容的重点公布给大家:

“希兹那个死脑筋,一直认为史比就是凶手;而马克汉又被官僚的法律形式束缚着,就像可怜的金丝雀一样,被一双强有力的大手紧紧按着,丝毫不能动弹。老凡,看着吧!他们今天不重视我,明天我将让他们认识到高贵的正义到底是什么!看来我的忽略马克汉与希兹的存在了,我要让自己变成沙漠里的猫头鹰、屋顶上形单影只的麻雀。你知道的,我对团队并没有任何敌意,只是讨厌问题不能解决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