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13 可是,那颗原本鲜活的心脏呢?

1

你是如何对一座城市产生感情的?起初你初来乍到,去哪儿都迷路,人们对你冷眼相看,仿佛你是一个闯进敌营的不速之客。你住在一个不足10平方米的平房里,床就是你的桌子,手边堆满工作文案,出门去街角的便利店买卫生棉,活动范围不足百米,你像个蜗居在垃圾车内的小乞丐。后来你渐渐认识一些人,找到适合自己做的事,也赚到了一些钱,你从平房里搬出来,一个人住在一个房间里,每天都有约会,觉得被人记得是一件平常事,你开始发现原来这座城市的某些角落其实挺美。你觉得你被它接受了,于是你也开始接受它。这便是叶素息对杭州的感情。

叶素息觉得她其实和毕业的时候,没有太大的差别。没有换过发型,没有改过妆容,也没有穿过她一直不喜欢的短裤。她承认她并不是一个善于改变的人,既定的习惯一旦深入到日复一日的生活中就再难拔除了。她习惯了一个人去很远的地方旅行,云南、西藏、河内、柬埔寨……也习惯了从城市这头赶去另一头做采访。她习惯了福冈寿司难吃的三文鱼卷和清淡的沙律,也习惯了踩着高跟鞋在拥堵的南山路健步如飞。她习惯了和同事们每周一次的清吧小酌,聊些无关痛痒的话,和某个对她表示好感的陌生男人亲吻拥抱,也习惯了同孟安可有规律地碰面。吃饭、看电影、去他家**,当然还有上天竺的斋饭。

在杭州工作正好满5年,她跟着徐晨做了好几个纪录片,然后出来单干,自己写剧本。这几年里徐晨的确给了她很多帮助,无论是文字上的还是人脉上的。几年的时间,她写过几个不错的舞台剧本,也写过狗血的家庭伦理剧。若是问她,她究竟喜不喜欢她的工作?叶素息回答不上来。她只是知道,她处理不好和同事的关系,也无法过朝九晚五的生活,除了写字这一件事情,她无法胜任别的工作。所以,她想,写作,似乎已经成为了对于她而言,像吃饭喝水一样的存在,和喜不喜欢没什么关系,是必须去做的事情。

赶脚本的时候,接到了韶青楚的电话。这五年里,她们见面的次数少的可怜,电话却始终没有中断过。真朋友不需要依靠素日的小心寒暄来维持关系,他们的每一个重要决定,人生路口,从不会让对方错过。

“这周末来成都,我结婚。”

“和杨柳终于商量好要结婚了?你们可别又中途反悔,废了我的机票。”

“想好了,这回,真的要结了。”

韶青楚和杨柳最终走到一起,这实际上超出了叶素息的预料。可是,转念想想,他们又是很适合的一对。同样的理想化,同样的不羁反骨,却又有难得的成人天真。她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时候看对眼的,是一起去青川援建的时候?还是宋喜宝的婚礼上?韶青楚在成都有了一档自己的节目。而杨柳呢,卖了南京的小房子,关了小店,用所有的积蓄,盘下了成都兰桂坊地块的一家小酒吧,他们叫它“颓”。

偶尔被烦琐的工作压到无法喘息的时候,叶素息总是愿意坐在西湖边,遥想一下在成都那两个人的生活。妖娆妩媚的酒吧老板娘,平和疏朗画得一手好画的酒吧老板。一遍遍循环播放的老电影,一首首曲调回旋的古怪演奏,喝不完的啤酒,说不尽的话,一坐就是一天,在那里白昼和黑夜没有明晰的分界线。每每想到这样的场景,叶素息都会觉得十分有希望。美好生活美得像个永不会实现的愿景,可是韶青楚和杨柳却做到了。有人做得到就表示所谓的美好生活并非只是幻想。它值得我们寻找,也值得我们奋起直追,所以,千万不要听信谗言,说什么耐心等待它就会来的蠢话。

叶素息对婚姻是没有好感的。她不认为婚姻是保证彼此陪伴最好的筹码。相反的,婚姻让人疲倦,让人不再自持,让人变得霸道蛮横甚至无礼。人都是这样的,觉得安全了,就不再愿意费心经营。为什么朋友总能做一辈子,情侣却往往走不过一辈子呢?如果能像交朋友一样过日子,一辈子其实并非难事。朋友往往是彼此尊重的,彼此敬畏的。人与人之间的距离一旦消失殆尽,就没有尊重可言了。自私自利、两两相厌,睚眦必报,很快都会接踵而至。

“你告诉喜宝了吗?”叶素息知道在这个当口不应该问这个问题,可是还是忍不住开了口。

提到宋喜宝,韶青楚原本雀跃的声音有些变了:“我给她家去了电话,让她们转告她。”

“嗯,我离她近,这周末,我先去看看她,然后再来成都。”

“好。”

宁波崂山女子监狱在北仑港往东30公里的青冈镇境内。叶素息从宁波打上出租车,说了要去的地方,司机师傅眼神里露出几许迟疑,他上下打量了后座的女人好一会儿,才扳下了空车的指示灯。橙黄色的出租车在高速上飞驰了将近一个小时,接着在青冈镇的路牌处下了高速转进国道。897国道两旁杂草丛生,足有半人高的芦苇密密麻麻,绵延数十里,偶尔贴着车窗玻璃掠过,发出吱嘎声响。水量稀少的护城河上漂浮着许多白色的塑料垃圾,它们静静地悬浮在那里,让素息想起高耸的白面馒头。

“小姐,去那儿看朋友?”司机师傅有些故作轻松。

“是我妹妹。”

“哦,是看妹妹啊。”

三年前的冬至,浙江迎来了有史以来最严重的雪灾。杭州下了足足半月的大雪,像雪国。叶素息在那个风雪交加的冬至终于完成了徐晨医院纪录片的扫尾工作。那晚,他们看了第一个剪辑版的成片,心情都很不错。聚餐后她回到宿舍的时间接近凌晨3点。宋喜宝的电话就是这个时间点打过来的,叶素息承认她一开始并未注意到电话那头宋喜宝的异常。

“素息。你在干吗?”

“加了班,现在刚到家楼下,这么晚你还不睡?”

“素息,你记不记得我以前问过你的问题。”

“什么问题呀?”

“我问你,你觉得徐永泽怎么样,我和他合不合适?”

“我记得。”

“你记得那个时候你是怎么回答我的吗?”

“我说,只要相爱,没什么合不合适一说。”

电话那头的女人听到这里,没有征兆地笑了笑:“素息,我现在才意识到,那个时候,你没有说实话呵。”

“喜宝,你是不是有事,你们怎么了?”

“我们过不下去了。”

“你别胡思乱想,你到底怎么了?”

“警察就要来了,素息,我听见了警笛声。你听,他们就在楼下,他们要上来了。”

电话在这个时候挂断了。

宁波嘉华小区12·21过失杀人案,被报纸用各个版本描述过许多次。“赌博毁人,美好家庭妻离子散”、“妻子挥刀绝情夫”、“失意画家寄情赌博终酿恶果”。这样的报道层出不穷,在那一个月里,是这里人们最乐于说的谈资。大部分的媒体舆论都站在宋喜宝这边,替她不值,替她喊冤,也有许多文章将教育普罗大众放在首位,劝祷人们远离赌博珍爱生命。可是,事实究竟是怎样的,事件发生之后,杀人的妻子,他们留下的孩子,又该何去何从,其实没有任何人真正地在意过。

叶素息和韶青楚参加了宋喜宝的听证会。叶素息看着在被告席上一身灰色囚衣的女子,依旧是一头短发,苍白的脸颊消瘦得没了筋骨。她低垂着头,双目无神,手上的伤痕依稀可辨。身边的韶青楚捂着嘴,似乎是在哭。而宋喜宝对她失手捅死徐永泽的罪行供认不讳。

徐永泽和宋喜宝在他们毕业的当年就结了婚,婚礼是在宁波办的,素息和青楚是伴娘。婚后不久,他们俩便有了孩子。在素息的眼里,喜宝的婚姻是水到渠成的。喜宝从未和她们说过他们之间产生过什么矛盾,而小米呢,活泼可爱,和喜宝的性格几乎如出一辙。可是,在她们眼里和硕完满的婚姻的真相究竟是什么?真相是早在宋喜宝怀孕期间,徐永泽原本戒掉的赌瘾就再犯了。在他们的儿子出生后变得变本加厉。他不再工作,混迹赌场,将几年的积蓄全部输了个精光。对儿子不闻不问,对宋喜宝更是拳脚相加。12月21日那天,他跑回来问宋喜宝要钱,宋喜宝说没钱,输红了眼的徐永泽对着宋喜宝一顿毒打,宋喜宝在逃跑过程中顺手拿起桌边的水果刀,就给了追过来的男人一刀。这样的一刀戳穿了他的肺部,徐永泽当场毙命。也许是多年累积的怨气蓬勃而出,她有些疯狂的又在他身上补了许多刀。公安机关经过鉴定,徐永泽总共被捅了9刀,他被宋喜宝捅成了一个马蜂窝。

考虑到宋喜宝案发后投案自首态度良好,以及案件的前因后果,宋喜宝被判了10年有期徒刑。

一道接着一道的铁门被打开,宋喜宝从走廊的尽头走过来。在这三年里,她们试图来见她无数次,都被宋喜宝拒绝了。这是三年后,叶素息和她的第一次见面。铁链敲打水泥地面的声音十分清脆,在空洞的过道里,发出回响。叶素息觉得喜宝比那时候胖了一些。原本齐耳的头发如今已经长过了腰际。它们柔顺地披散着,遮住了她大部分的面目。远处的女子抬起头看见了坐在探视室里的叶素息,露出微笑。

“素息,你来啦。”喜宝坐下来,整个身子缩在冰凉的铁制椅子里,原本深蓝色的囚衣已经被洗得发了白,不光是衣服,叶素息觉得喜宝整个人都变成了黑白的,暗淡得没有了一丝光彩。

“你胖了。”

“能吃能睡,能不胖吗?”宋喜宝有些羞涩地捋了一下额前的刘海儿,在凳子里扭了扭身子,接着开口,“青楚和杨柳要结婚了?”

“嗯,要结了。”

“真好,终于要结婚了。”

“是啊,没想到他们会在一起,我们当年真是瞎了狗眼。”叶素息提高了一些音量,她想让情绪显得更加欢乐一些。

“你是就行了,我可不是狗。”宋喜宝笑着回答。

短暂的沉默。

“我最近在看你的小说,写得很好。”宋喜宝抬头望着叶素息,“什么时候也写写我们?”

“好。”叶素息觉得嘴唇发干。

“不过,我要一个好结局。”

叶素息觉得眼睛发酸,她伸手握住了来人冰凉的手腕。

“你过得好不好?”

“我很好,”喜宝挠了挠她的手心,“起码比和他在一起过日子的时候要好得多。不用担心他什么时候回来,不用担心他什么时候不回来,不用担心债主找上门来,也不用担心儿子会受到伤害。现在,比之前好多了。真的。”

不知道为什么,坐在探视间里的叶素息有些恍神,眼前神情淡漠的女子那么沉默和顺从,和她原本认识的姑娘没有丝毫相同之处。是的,她们长得一模一样,三年的时间,并没有让她的容颜有所衰老。可是,那颗原本鲜活的心脏呢?它们又究竟去了哪里?那个探出车窗和她们挥手道别的女孩,有着明媚的笑容,闪亮的眼睛,有着对这个世界最美好的态度,和眼前这个低声沉吟的女人截然不同。叶素息在那样的时刻,忽然怨恨起徐永泽来。

是啊,年轻的时候,我们都有一颗鲜活的心脏。可是,后来,它们又究竟去了哪里呢?

2

韶青楚的婚礼十分简朴,是叶素息从没见过的简朴。他们只是请朋友和家人聚在一起吃了一顿便饭,韶青楚连婚纱都没有穿。可是,在素息看来,她依旧是最美的新娘。酒桌上,杨柳说得最多的话,便是他对叶素息的感谢。他感谢叶素息让他认识了他的小新娘,让他看见拥有强悍力量的女孩是什么模样。

5年的时间,他们每个人都有了不同的生活轨迹。有的人重获新生,有的人开花结果,还有的人却依旧停滞不前,比如她叶素息。叶素息一边喝着手边的酒一边望着对面的这对男女,母亲的电话打断了她。章思琪告诉她,叶和向她提出了离婚。

叶素息回到坞瑶,父亲的衣物已经搬空了。章思琪一个人坐在客厅中央的沙发上,茶几前摊着父亲已经签好字的离婚协议书。母亲穿着她素日最喜欢的玫红色尼龙长款风衣,头发依旧一丝不苟匀称地绾在脑后。叶素息进去的时候,她就这么直挺挺地坐在那里,客厅的灯光很昏暗,素息看不清母亲脸上的表情。她下意识地将灯调亮,母亲感受到光线的变化,转过头来看着她。

“你回来了。”章思琪的声音很轻柔,轻得就像只是在呼吸。叶素息一时语塞,她们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独处过。这样的独处,让她觉得别扭。“嗯,这么晚了还不睡?”

母亲原本挺直的腰身渐渐软了下来,她靠着沙发,忽然轻笑,那笑里有莫名的悲哀:“真奇怪,他走之后,我再也没有睡着过。”

“我陪你睡。”

这是叶素息第一次和章思琪睡在一起。她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生怕自己翻个身,就会将好不容易睡着的母亲惊醒。母亲的呼吸很轻,她温热的肌肤正贴着自己,这样的温暖,是她从来没有体会过的。她不自觉地侧过头试图去看看身边熟睡的女人,却看见了章思琪清亮的眼睛。

“还没睡?”叶素息觉得母亲的语气充满仁慈,她以前从没有注意到过。

“嗯,睡不着。”

章思琪伸出手,摸了摸素息贴在额前的头发,母亲毫无预兆的亲昵,吓了她一跳。章思琪感受到了她的反应,有些尴尬地缩回手。

“你有多久没有回来了?”

“三年多吧。”

“有四年了。四年。”章思琪摸着自己有些凹陷的脸颊,“你看,我都老了。”

叶素息的眼泪顺着脸颊落在枕巾上,她分不清这些流出来的泪水是为衰老的母亲而流,还是为她自己而流。

“前几天,我见到晓丹了。她已经结婚了,嫁得很好。你不用担心。”母亲这样告诉她。

母亲最终在离婚协议书上签了字。她依旧很骄傲,骄傲得不愿去向父亲做任何哀求。直到这一刻,叶素息才发现,即使在最悲哀的时刻,也要保有尊严这样的性格特质是来源于谁。叶和搬出家之后,一直住在郊区的出租屋里。叶素息将离婚协议书交给他的同时也见到了父亲离开母亲的那个理由。她叫陆梅,是个寡妇,有一个和素息同龄的女儿。陆梅比叶和还要长三岁,这是个很普通的女人。微胖,一头烫发,素面,开朗,面对素息有些手足无措。她做了一桌子的家常菜,素息留下来和他们俩吃饭。出租屋不大,三个人坐在一起就显得有些局促。父亲和陆梅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陆梅问着素息的近况,努力地寻找话题,叶和自始自终都用鼓励的微笑看着她。陆梅在这样的鼓励下一点点地进步,天真羞涩得像个孩子。

叶素息发现,陆梅和母亲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母亲美丽、骄傲、矜持、聪慧,因为这样的优越感而对平凡的生活心生不满。而陆梅呢?朴素、天真、懂得知足和安守,从未想过除了过好眼前的日子还有什么需要挣扎。后来素息问父亲,他究竟爱过母亲吗?叶和告诉她,他爱过她,从见她的第一面,直到现在,一直都爱着。可是,他说,可是爱无法让他们平安地走过一辈子。母亲的强势和骄傲,让他害怕,甚至疲倦。而陆梅呢,她和章思琪不同,她崇拜他,她愿意放下自己的骄傲与聪颖。在她的眼里,父亲是无所不能的。他在她这里,找到了失去已久的自尊与自傲。

叶素息将父亲同她说的话告诉母亲。坐在对面看书的女人,没有抬过头,只是嗯了一声,就像素息说的事情一点都不重要。素息看着低头读书的母亲,轻轻带上了房门。不久,她听见了书房里传出来的哭声。哭声轻柔,一如母亲往日的语气。

“孟安可,你在干吗?”

“刚结束了一个手术,在办公室歇一会儿,怎么了?”

“孟安可。”

“嗯,我在。”

“为什么你从来都没有问过我从前的事?”

“因为那是再也回不来的从前,他永远比不过我。”

“我们结婚吧。”

3

“莳彦,我要结婚了。”叶素息在QQ上给唐莳彦留言。

当年,唐莳彦回到北京后不久就和顾蔓菁结了婚,顾蔓菁为他生了一个女儿。叶素息料想,那肯定是个十分漂亮的小女孩。她一定遗传了父亲高高的鼻子和母亲明媚的眼睛。她在微博上看见过他们三口之家的照片,和和乐乐的小康家庭。小女孩坐在父亲的脖子上,手里拿着一个橙黄色的气球,笑容灿烂。素息摸着电脑显示屏,细细瞧着这个女孩。她长得十分白嫩,苹果般的脸蛋上嵌着一双极其明亮的眼睛。那是唐莳彦的眼睛,叶素息一眼就认得出来。唐莳彦和顾蔓菁呢,他们并肩站着,一人一只胳膊地护着高出半个头的女儿,一起对着镜头微笑。多么慈眉善目,相亲相爱的一家。几年的时间里素息发现唐莳彦也变了很多,他穿着一件蓝色的运动装,身子已经有些发福了,棱角分明的脸庞变得圆润,招牌式的灿烂笑容却没有改变。那是叶素息一直记得的笑,叫人心底温暖安定。

“要结婚了?”唐莳彦回复得很快。

“是啊,婚礼定在下个月。”

“是个怎样的人?”

“很好的人,是个医生。”

“你这么不喜欢医院,可是却嫁给了医生……”

“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事情,可能我们不能和它对抗。”

信息发出去良久之后,叶素息看见对话框的提示栏不停地闪现“正在输入”的字样,却迟迟没有回复。

“你爱他吗?”良久,唐莳彦发来信息。

爱吗,她爱他吗?

她不知道她爱不爱他。她只是知道,那天,她独自坐着客车从南京一路哭回杭州,第一个想见的人就是孟安可。她不能回到宿舍独自面对空寂的房间,雪白的墙壁,还有那只虎头虎脑的飞蛾。她必须去个有人气儿的地方,去个她可以安然入睡的地方,去一个不那么冰冷的地方。于是,她不顾一切地冲到他的家门口,用力敲开了房门。她顾不得孟安可的惊诧就一下子扑进了他的怀里。她在他的怀里不停地哭泣,不停地发抖,不停地喃喃自语。她觉得孟安可的怀抱那么温柔、宽厚、沉着而包容。她觉得她似乎变成了一个小婴孩,她被硕大的手掌托着,被柔软的胸膛哄着,有人在她耳边轻声说话,告诉她,素息,不要害怕,不要哭,素息,有我在。

外婆,我好像再也不害怕了。

“是的,莳彦。我想,我爱他。”叶素息在电脑上打出了这样一行字。

孟安可来坞瑶接她回杭州,她带着他看她出生长大的地方。她带他见了她刚刚离婚的父母,她也带着他去见了外婆,去看了枫树秃似乎永不凋谢的杜鹃。杜鹃很美,一如当初。

离开前的那天晚上,孟安可拉着叶素息的手,走在坞瑶有些狭窄的街道上,感叹着坞瑶夏天难得的凉爽。

是吗?坞瑶的夏天,比其他地方的夏天都要凉快吗?素息从来没有注意到过这个问题。听孟安可这么一说,叶素息才忽然发觉好像真的是这样。

“素息,我觉得你的家乡好美。”韶青楚对坞瑶赞美的话重新被叶素息记起来。

她尝试着抬头,看了看她曾经抬头看过无数遍的坞瑶的夜空。高而广的无垠夜色里,繁星密布,天河似乎近在咫尺,明晃晃的月亮悬在那里。水井湿润的水汽,庭院里一簇簇栀子花的香味,夹杂在一起从老巷口穿堂而过,滑过人们的鼻尖,吹起他们的头发,清甜,黏稠;来往不多的行人们,走得散漫,悠然自得,永远知道去处,却始终不紧不慢,时间尚早,又何须赶路;偷闲逛街的三口之家,父亲有着浑圆的肚子,拖着夹脚凉拖,一旁绑着发髻的母亲和丈夫离了几步的距离,偶尔回头照看四下观望看什么都好奇的孩子,偶尔用坞瑶方言招呼丈夫走得慢一些,言语里有责备也有关切;年过古稀的老者,摇着蒲扇,胡须花白,坐在自家门口的太师椅上,他发觉素息在打量他,也投过来打量的目光继而露出慈祥的笑,素息在这样慈祥的笑里和孟安可牵手走过巷口。

和解,曾几何时,叶素息觉得和解是个最没骨气的词。它是反抗挣扎失败之后自我安慰的话。什么叫和解?和解就是跟所有原本你没有好感的,你不认可的、你不同意的一切,缴械投降。可是这个世间,是不是只有对和错这两种选择呢?不是这样那么就是那样,不是爱就是恨,不是铭记就是遗忘,不是相守就是永别,不是留下就是离开,不是自由就是捆绑?是不是只有非此即彼这两种选择呢?

曾经,她人生最大的愿望,便是从这个叫作坞瑶的小山城走出去,从不苟言笑的亲人身边逃开去,去一个足够大的城市,那里有足够多的陌生人,你走在街上不会有人同你打招呼,你不用打起精神来嘘寒问暖,你不用是个低眉顺首的好孩子,为了做个这样的孩子,你得时时上紧发条。

可是,有一天,你真的逃出去了,以你能够想得到的,最快的最好的方式离开了。你却忽然发现,原来,这个世界上的每一座城市都是一样的。一样的高楼栉比,一样的霓虹璀璨,一样有翠绿色的人工草皮,一样有大而沉寂的灰色天幕,一样的酷热的盛夏也有一样的严寒的冷冬。于是你在某个被闹钟闹醒的清晨,某个奋力赶稿的深夜,忽然开始想念记忆里那个只要花一块钱就能买一碗馄饨的地方。那个只要杜鹃一开便漫山遍野成了花海的地方。那个夕阳西下就染红天边,可以看见火烧云的地方。你才发现,它才是和所有的地方都不一样的存在。因为有既爱又恨的人,因为有既深又浅的脚印,因为有既好又坏的回忆。它显得有温度,显得那么不同。

这样,才是和解吧。

不是和你记忆里的残酷以及不美好,而是和原来那个执拗、寡淡、不近人情的自己。

接近十五的今天,是个圆月。偶尔有几抹云从月亮光洁的身体前掠过,起初像是被清水晕开的墨汁,接着变成了袅袅炊烟似的雾霭,缠绕在它周围,隐隐闪动,摇摇欲坠,明黄的光晕足以渗出水来。而远处的青山在灯火里只露出一个剪影,像个温暖的子宫,将这座小山城浸泡在里面,一切都显得静默而宽容。

“孟安可,你看,”叶素息高高伸出右手,“你看,我家的月亮,多美呀!”

4

烈日炎炎的盛夏,二区201教室里坐着一年级三班全体同学。这是他们第一节影视精品赏析课,看的是台湾导演侯孝贤的电影《最好的时光》。叶莎站在讲台前,在黑板上用白色粉笔写着字。叶素息坐在第三排的中间,只觉得白色粉末从前面洋洋洒洒地飘过来,像是某个飘雪的冬日。教室外的操场上,洋溢着激烈的欢呼。那是高年级的学长正在进行着一场友谊足球赛。球场上奔跑着的那个男孩,有着一头宛如杂草的黄头发。后来,他们似乎赢了。男孩被伙伴们举得高高的,那桀骜不驯的头发在阳光里闪着耀眼的光芒。叶素息微笑着收回目光,黑板上叶莎写下的话径自映入眼帘:

所有的时光都是被辜负、被浪费后,才能从记忆里将某一段拎出,拍拍上面沉积的灰尘,感叹它是最好的时光。

—侯孝贤《最好的时光》

是的,那些被辜负和浪费的,积满灰尘的,却可以在阳光里闪着光芒的,最好的时光。是的,那些闪光的时光,你们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