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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华德?斯宾塞在第二个星期的周五早上给我打来电话,提议我去丽兹比弗利大酒店跟他喝一杯,他暂时在那里落脚。
我说:“去你的房间里喝更好。”
“既然你这么认为的话,也行,八二八房间。我刚找过艾琳?韦德,跟她聊了一会儿,她好像觉得她命该如此似的。罗杰未完成的小说稿她读过了,认为接着续写直到完稿不成问题,不过相比他的另外几部小说显然篇幅太短,这倒也不是大问题,侧面宣传的价值足以弥补这部分损失了。你是不是觉得我们出版商都是唯利是图的冷血动物?艾琳整个下午都在家待着,我急着找她,她其实也想见我。”
“半小时我就到,斯宾塞先生。”
他的房间在酒店西侧,是豪华舒适的套房,房间和家具的表面是一种带有糖果色纹理的贴材。地毯上的花纹图案密密麻麻,两相映衬,令得整个房间都显得老气沉沉的。客厅安装了高窗,外面是一个狭窄的铁栏杆围起来的小阳台。屋子里随处可见烟灰缸,一数之下居然有十九个。另外,到处都有玻璃板罩子,以方便随时随地在上面放酒杯。由此可见这个酒店里招待的都是些何种修养的顾客。丽兹比弗利大酒店压根儿就没有期望来这里入住的顾客有什么修养。
“请坐吧。”斯宾塞跟我握完手后说道,“喝点儿什么?”
“随便,喝不喝都行,我对酒精类饮料不是那么热衷。”
“加州到了夏天真不适合喝酒,不过我还是来一杯阿蒙狄拉多吧。你要是身在纽约,酒量一定是在这儿的四倍,不过醉酒的情况连这儿的一半都不到。”
“给我来杯黑麦威士忌酸浆酒好了。”
他拨了酒店的服务电话,把我们点的酒告诉对方。他摘下那副无框眼镜,坐在一张糖果纹理的椅子上,用手帕擦拭了一下,而后戴回去,认真地扶正。
他看着我说:“你是不是带着什么目的来的?为什么不在酒吧里见面,非要跑上来见我?”
“我也想跟韦德太太见个面,等下你坐我的车,我们一起去趟艾德瓦利。”
“我不敢肯定她愿不愿意见你。”他说话时有点儿局促不安。
“我知道她不想见我,所以我才让你带我进去。”
“这样好像不太合适吧?你说呢?”
“你听她说过她不想见我?”
他尴尬地咳嗽了一声,说:“是我觉得她会因为罗杰的死而埋怨你。当然,她没有亲口说过。”
“你的猜想是对的,她亲口说过。那天下午警察来的时候,她跟警察说了,她或许对警长办公室的调查死因的凶杀组副组长也这么说过。当然,跟法医谈话的时候她没这么说。”
他往后仰了仰,一根手指在手心里不断地挠啊挠啊,这是典型的消磨时间的小动作。
“你为什么非要见她呢,马洛?我觉得对谁都不好。那次事件对她来说是一次严重的打击,可能她一辈子都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你是想提醒她,你把一切都记在脑子里了,让她再从头到尾回忆一遍?”
“她对警方说他是我杀的。”
“她要表达的绝不是字面意义,不然的话……”
这时门铃响了,他只好起身去开门。酒店的客房部服务员端着我们要的酒走进来,就像将七道菜的盛筵摆上桌面一样,用华丽的动作把酒放下。斯宾塞在支票上签了字,拿出五毛钱当小费。服务员走了后,斯宾塞只是端起他自己的雪利酒便走了回来。既然他不肯代劳,我也索性懒得去拿了。
我接着刚才的话茬,问他:“不然会怎么样?”
他皱着眉头说道:“不然的话,她肯定会跟法医提一些什么的,我说的不对吗?我觉得我们正在谈一些毫无意义的东西。你还是把你见我的目的直接告诉我吧。”
“不,是你要我来的。”
“好吧,我找你是因为我从纽约给你打电话时,你说我不了解情况就妄下结论,我听得出你话中有话。那么,你想说什么,现在可以说了。”
“我觉得还是见到韦德太太以后再说比较好。”
“那你还是另找时间吧。我是个商人,对我来说挽救韦德的作品才是重中之重,只要有办法我就愿意尝试,所以艾琳?韦德的状况我必须重视。你的打算让我感到为难,如果艾琳的确像你说的那样对你有成见,我是不可能把你带进她家的,请你设身处地为我考虑一下。”
“那算了,这不打紧。我要想见她,办法多的是。其实之所以想和你一起去,是想多个见证人。”
我的话刚说完他就急迫地问道:“见证什么?”
“想知道?除非有她在场,否则不可能。”
“那我宁愿不知道。”
“我不怪你,斯宾塞。”我站了起来,“你想尽办法挽救韦德的那部作品,而且还要塑造一个体贴的形象,这两个策略都能获得应得的回报。而我呢,我是两不讨好。那就预祝你成功了,再见。”
“马洛,等一下。”他猛地站起来,向我走过来,说道,“虽然我不清楚你的脑袋里是怎么想的,但我知道你心中很不好受,难道你认为罗杰?韦德的死里面有猫儿腻?”
“没有,庭审报告你没看过吗?他的脑袋上有贯穿性伤口,是一把内置撞针左轮手枪干的。”
“我当然看了,连东部的报纸上都登了,两天后的洛杉矶报纸说得更完整。”他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站在我的身旁说,“当时书房里只有他一个人,厨师和坎迪两个用人都不在家,艾琳去城里买东西去了,他的附近只有你。枪声被湖面恰巧经过的一艘汽艇的声音掩盖,你没有听到。而她恰好是出事以后才回来。”
“完全正确。等汽艇开走以后,我从湖边返回屋子,正好听见门铃声。打开门后,艾琳?韦德跟我说她出门忘了带钥匙。她把头伸进书房门口看他时,罗杰已经死了,但她以为他躺在沙发上睡着了。她上楼回了一趟卧室,下来后到厨房泡茶,在这之后我又去了一趟书房,才看清真实的情况,原来他没气了。而我就在那个时候给警察分局打电话,一切就像是事先安排好的。”
“但我不觉得有任何不对劲。”斯宾塞平静地反驳道,先前话音中的锐气**然无存,“枪是罗杰自己的,一个星期前他还在自己的房间里开过枪,后来艾琳不顾自身安危从他手里抢下来,这你亲眼见过的。他对工作的灰心丧气和种种举动,以及他的精神状况,这些难道还不能说明问题吗?”
“他为什么会灰心丧气呢?她不是跟你说过他的作品写得挺好吗?”
“那只是她的个人看法,不能说明什么。可能他自己觉得不满意,实际上挺好,也可能确实很糟糕,都有可能。不过,想必你还没有把你想说的话全部说完吧?我不是傻子。你继续说,我听着。”
“你知道吗?负责本案的调查取证工作的警探,简直是牛头犬和侦探犬的结合体,是个极为精明的老警察。我跟他是老交情,他说这件事当中有几个地方让他觉得很怪异。罗杰是个有心事就往纸上写的家伙,可他为什么没有留一份遗书?他为什么会选择一个让我听不到枪声的时刻开枪?他为什么枪杀自己,而且有意让他妻子发现,不怕她惊吓过度?另外,她声称她不知道我在她家。如果她知道,这条也无关紧要。”
“你的意思是,那个老浑蛋怀疑艾琳?这太可怕了!”斯宾塞咒骂道。
“只要他能想通她有什么理由这么做,他是会怀疑的。”
“这太滑稽了,好像你更值得怀疑吧?她能够取得成功的时间只有短短几分钟,而你一整个下午都在那儿,有的是机会下手。况且,她忘了带钥匙。”
“那你告诉我,我有什么理由这么做?”
他探手把我的威士忌酸浆酒拿起来,咕咚咕咚一口气喝完,而后像做慢动作一样把杯子放下,掏出手帕擦了擦被玻璃杯沾湿的手指。他把手帕装回去,对我怒目而视:“调查工作还没有结束吗?”
“我不清楚,不过有一点可以肯定,他们已经确定他并不是醉得毫无知觉。假如是这样的话,可能会变得很复杂。”
“你是想有外人见证的情况下,面对面跟她谈谈?”他慢吞吞地问道。
“对。”
“马洛,我觉得这意味着两种可能性,一是你已经被吓得惊慌失措了,二是你认为她会被吓惊慌失措。”
我点了点头。
他忽然阴冷地问道:“那到底是哪种可能性呢?”
“我显然没有惊慌失措。”
他在自己的手表上端详了半天:“希望是你疯了。”
我们互相对视着,不再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