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

这是一场彻头彻尾的糟糕庭审。法医生怕眼睁睁看着外界的关注力飞速流失,所以连医学证据都没有整理好就火急火燎地开庭。实际上他的担心根本就是多余的,不过是死了一个作家,报纸上不会长期有他的名字的,哪怕他的名气再响亮。那个夏天的新闻实在太丰富多彩了,某个国王退位、某个国王被暗杀、一周之内接连有三架大客机坠毁、某个监狱二十四名罪犯葬身火海、芝加哥某家巨无霸级电报公司的总裁被枪杀在了自己的汽车里——洛杉矶的法医真是运势不佳,他肯定非常怀念生命中的各种美好事物。

我从证人席上走下来的时候,看了坎迪一眼,他的脸上带着意味深长的灿烂笑容,把我唬得发愣。他的衣着打扮依旧那么讲究,外面穿着一套可可棕色的华达呢西装,佩戴着夜空蓝色的蝴蝶结,里面是白白净净的尼龙衬衫。一上到证人席,他整个人都斯文起来,赢得了所有人的好感。对,这些日子里老板有好几次都喝得酩酊大醉;对,楼上传来枪声的那晚,他把他扶上床;对,老板死的那天,他坎迪临出门前,老板跟他索要过威士忌,不过他拒绝了;不,没有听到韦德先生跟别的人发生口舌。诸如此类。

法医问来问去试图寻找破绽,但早有人指点过坎迪,他回答得滴水不漏。

法医问艾琳?韦德时就温柔多了。光是跟她说话,他都一个劲不由自主地咽口水。艾琳?韦德穿着一身黑白搭配的衣服,脸色苍白,声音低沉,就算用了扩音器也效果不大,好在还算清晰。走下证人席时,他起身向她鞠躬,她回以一抹微笑,虽然短暂得几可忽略不计,但他仍旧差点儿被自己的口水呛死。她路过我身边向外走时,一眼都没有看向我,直到最后一秒才略微把头扭回两英寸,不易察觉地点了下头。似乎她只是觉得我面熟,但又记不清在哪里见过,在什么年代见过,想不起来我是谁。

完事以后,我在外面的楼梯上遇见了奥尔斯。他正居高临下俯瞰道路上来来往往的汽车,不过很可能是故作姿态,他背对着我说道:“向你道贺了,表现得真好。”

“你也是,坎迪在你的指点下脱胎换骨。”

“兄弟,指点他的另有其人。”他说,“偷欢的事情,地方检察官裁断为与本案无关。”

“什么偷欢?你把话说清楚。”

“哈,哈。”他看向我,“我说的不是你。”他的表情越来越冷漠,“这种事见识得多了,再见到都会觉得反胃。不过这一次还是蛮特别的,因为这是富人的桥段。家世古老,外部的风雨微不足道。再见了,倒霉的家伙。你什么时候穿得起二十块钱一件的高档衬衫了,就给我打电话,我会星夜兼程过来伺候你穿外套。”

楼梯一刻都不闲着,不断有人上来下去,像潮**去一样,但我们心安理得地一直站在那里,不去理会。奥尔斯从口袋里抽出一根香烟,瞅了一眼又丢在地板上,狠狠地把它踩扁。

我说:“浪费。”

“兄弟,不过是一支烟,跟一条人命相比算得了什么?过些日子你就会跟那位女士结婚吧,是不是?”

“别胡扯了。”

“我没有找错人,却谈错了话。说错了吗?”他苦笑着,酸溜溜地说。

“副组长,你没说错。”我出了电梯,他在我身后又说了句什么话,我没有打岔,只管走自己的。

我进了弗洛瓦的一家咸牛肉店,门口挂着一个很不礼貌的牌子,写着:“禁止狗和女人入内,欢迎男士光临。”倒是挺合我的心情。进去以后,服务员的态度更加不礼貌,粗鲁地把你要的东西往你面前一扔就走开了,还未经你的同意自动扣除一部分钱当给他的小费。难道是凭借他那早该刮的糟糕胡子?

这里卖的食品只有单调的几样,不过味道非常不错。其中有一种棕色的瑞典啤酒,喝起来像马提尼一样够劲儿。

回到办公室后,奥尔斯打来了电话,说道:“我想跟你谈谈,我去找你。”

二十分钟后,他就出现在了我的办公室里。我猜他一定住在好莱坞分局,或者起码离分局很近。他一屁股坐进招待椅里,跷起二郎腿,大声叫嚷道:“抱歉,我刚才没有控制好情绪,咱们把这一页揭过去吧。”

“说什么揭过去,互相揭一揭对方的疮疤不是更好吗?”

“说得好,不过揭的时候要捂着点儿。你挺不是东西的——我是说在很多人眼里,你是这样的形象,但据我了解,你其实没有做过什么不正经的事。”

“你说的二十块钱高档衬衫是个什么笑话?愿闻其详。”

“去他妈的吧,老子发牢骚顺口一说,你一提我又想起波特那个老东西了。”奥尔斯说,“艾尔南德斯组长接到斯普林戈地方检察官的指示,说他从一个律师那里接到传话,说老东西的一个秘书传话给律师让他告诉他再告诉他,你和老东西是什么忘年之交。”

“他不可能为了我花费这番心思。”

“你跟他见过面,他单独预留出一些时间见你。”

“我确实见过他,这没什么可隐瞒的,但他派人把我叫去只是为了警告我一下。我很不喜欢他,或许是嫉妒心理作祟。他是个霸道蛮横的铁板,我不知道还能用什么形容他,但总的来说他还称不上是恶人。”

奥尔斯说:“这个世界上有什么样的正当办法能赚一个亿?就算最顶层的人觉得自己没做伤天害理的事,但中间过程必然有人要用脑门儿去撞墙。真正干净的小公司根本没有立足之地,只能以最低廉的价格转让给别人。谦谦君子连份工作都找不上。股票被幕后推手牢牢把控着。私人花个三瓜俩枣的旧黄金就能把代理权给买到手。有钱就等于有权,而大权在握便可胡作非为。能从政府合同中抽取至少百分之五十佣金的投机者和大律师事务所,所要做的仅仅是将有损巨头而有利大众的法规践踏到脚下,便可获得十万大洋的报酬。所有的一切都是制度的衍生品,可能这样的糟糕制度已经是我们所能享受到的最好的制度了。”

我说:“这番话是共产党的论调。”我故意讥讽他。

他反唇相讥道:“这我还没调查过,不太清楚。不过那件案子被裁定为自杀案,你应该非常满意吧?”

“否则还能是什么呢?”

他把一双粗糙的大手放在桌子上,瞅着手背上的褐色斑块:“我想不可能是别的。我当警察当老了,不知不觉我已经老了。这些褐斑被称为角化症,五十岁以上的人才会有。警察老了往往都是老流氓。我思来想去总觉得韦德的案子疑点太多。”

我往后靠了靠,端详着他眼睛周围交错纵横的鱼尾纹:“举个例子。”

“仅仅是坐在这里说空话罢了。人活到这个份儿上,尽管知道自己无能为力,但起码能嗅到一些不合理的情状,我感觉最不合理的就是他没有留下一份遗书。”

“也许当时事发突然,一冲动就做了呢?你知道他喝醉了。”

“我搜查过他的书桌。”奥尔斯把手从桌子上滑下来,眼睛上扬,格外沧桑,“他时不时就给自己写一封信,清醒的时候写,喝醉了也写,打字机成了他倾诉的对象,他就那样一直地写啊写,有的文章充满了自嘲,有的充满了悲伤,有的乱七八糟不知所云。有一点确信无疑,他心里边藏着什么事情。而他不敢去碰触这件事,只是围绕着它兜来绕去。如果他决定自杀,起码会写一封两页纸的遗书。”

“他喝醉了。”我重申道。

奥尔斯不耐烦地说:“对他来说醉不醉都一样。第二个我觉得不合理的地方,在于他把自杀地点选在了那间屋子里,难道他故意想让他老婆看到吗?就当他喝醉了,可还是不合理。他开枪的时候为什么恰好选在有汽艇声掩盖的时候呢?这是另一个疑点。这对他有什么不同吗?别说又是巧合。真正的巧合是他的老婆出门忘了带钥匙,而用人正好放假,她不得不按门铃才能进去。”

我说:“她也可以从后门绕进去。”

“这个我知道,我现在是情境假设。假设韦德没有死,正在书房工作,但是能够给她开门的也只有你,因为那天是周四,用人放假了,而他不可能听见门铃声,书房的隔音效果非常好。可她在庭审时却声称她不知道你在她家。她不仅忘了带钥匙,还忘了用人不在。”

“你也忘了一件事,伯尼。我的汽车就停在车道上,所以她按门铃前就知道——起码知道有外人在。”

“这不得了,是我忘了吗?”他笑了笑,“那么当时的情境就是这样的,你在湖边,汽艇声震耳欲聋,韦德在书房睡着了,或者烂醉如泥,而这时候已经有人从他的书桌里拿到了枪。另外,汽艇是那两个人用拖车从艾洛希特湖拖来的。你上一次来她家时把放枪的地方告诉了她,她知道枪在哪里。我们现在假设她并没有忘记带钥匙,她进了屋子,而后看见你正在湖那边,韦德正睡在书房里,于是她拿出枪来——她清楚枪放在什么地方——等待时机,而后开枪,再把枪放在我们找到它的那个位置,她再从屋子里出来。等汽艇开走后,她再按响门铃,等你给她开门。你有什么反对的地方吗?”

“动机呢?”

“是啊,只这一个问题就推翻一切。”他苦恼地说,“她想要离开他的话,简直太容易了,而且还能得到一笔不菲的赡养费,分割财产时也能大占便宜,因为她已经占据绝对上风了——他嗜酒如命,还有过家暴先例。所以无论如何,她都没有杀他的理由。回过头来,能把时间点掐得那么准,就算早五分钟她都不可能办到,只有一种情况下才可以——你知晓一切。”他摆了摆手,把我想说的话堵了回去,继续说道,“你别担心,我这并不是在指控某些人,仅仅是进行案情假设。晚五分钟她也同样办不到,她能够得手的时间只有短短十分钟。”

我不耐烦起来,说道:“你所谓的十分钟,不可能是事先计划好的,也不可能未卜先知。”

“我知道。”他靠在椅子上,叹了口气说,“你能说出一大堆推翻假设的理由,我也能,但我就是觉得有猫儿腻。你在这些人中间到底充当着什么角色?他给你开了一张支票却又撕碎了,你跟我说他在跟你耍小脾气,你说无论如何你也不可能要那张支票,不会要。难道,他认为你和他的妻子有染?”

“伯尼,你给我闭嘴。”

“我并不是问你是否属实,只是问他是否这样认为。”

“我的回答和刚才一样。”

“好吧,那我们换个问法,他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被墨西哥用人发现了?”

“我毫不知情。”

“这位墨西哥用人银行里存着一千五百块以上的存款,开着一辆崭新的雪佛兰,衣服多得令人眼花缭乱,钱多得无法不让人怀疑。”

“没准儿那是他卖毒品赚的呢?”我说。

奥尔斯猛地从椅子上跳起来,居高临下瞪着我,凶神恶煞似的说道:“马洛,你的运气实在太好了,好得吓人,能够两次从重罪下安然脱身。你是不是因此变得自信过度了?你给那些人鞍前马后地效劳,没有捞到一分钱?哥们儿,请问你的日常开销是从哪里来的?据说你还帮助过一个叫卢恩诺克斯的小子,同样没捞到一点儿好处?看来你手头的存款不少嘛,根本用不着工作赚钱。”

我也站了起来,从桌子边上绕过去,跟他面对面站着。

“伯尼,我是个浪漫主义者。大半夜听到有人求救,我就过去瞧瞧,仅此而已。这种钱你如果拿了不烫手吗?你是个聪明浑蛋,所以你会把门窗关得严严实实,把电视机的声音开到极限,这样无论谁求救,喊破嗓子都跟你没关系。你也可以狂踩油门儿,一溜烟儿躲麻烦躲得远远的,因为你知道乱管闲事往往会惹祸上身。我最后一次见特里?卢恩诺克斯,我跟他在我家煮咖啡喝,还抽了一支烟,后来听到他死了,我就到厨房煮两杯咖啡,替他也倒一杯,替他也点上一支烟,等烟灭了,咖啡凉了,我就跟他说声再见。你这样的人是不可能傻到去做这样的事的,因为没有钱赚呀。所以,你是个顶呱呱的警察,而我只是区区一介私人侦探。艾琳?韦德因为丈夫失踪忧心忡忡,我就跑出去四处寻找,最后把他带回家,后来他又遇上麻烦给我打来电话,我又跑了出去,把他从草坪上弄回屋里,扶到**。然而我一分钱都没有赚到。全都是义务服务,空手而归。除了赚不到钱外,还可能被人在脸上狂揍一顿,被抓进监狱,被走歪门邪道而发大财的曼迪?梅隆德斯之流放狠话威胁。我的保险柜里倒是有一张大钞,面额五千美元呢,可是我根本不会去动它,因为我觉得这飞来横财太莫名其妙。刚开始我还时不时拿出来瞅两眼,而今连拿出来看一眼的兴致都没了。现在你知道了,就是这么回事,我连一丁点儿理直气壮的好处都没捞到。”

奥尔斯冷漠地说道:“没准儿是张假钞呢,不过造假者不太可能造这么大面额的假钞。可是,你跟我说这一大堆究竟想证明什么?”

“什么都不想证明,但或许有一点——我是个浪漫主义者。”

“哦,我晓得了,我还晓得你一分钱也没赚到。”

“不过,伯尼,我有办法让一个浑蛋警察下地狱去。赶紧滚吧。”

“兄弟,说不定是我把你关进牢房,让强光照你呢,到时你就不会叫我滚蛋或者下地狱了。”

“那我们就走着瞧吧。”

“小子,你听着。”他走到门口用力将门拽开,“你是把愚蠢当幽默。你以为你很聪明,其实你只能戏耍你自己。在我看来,你不过是墙上的一道影子。我当了二十年警察,从未有过一笔不良记录,谁戏耍我,我一眼就能看到,谁说谎骗我,我也清清楚楚,你最好记住我的忠告,我什么都知道。”

他的脑袋从门口缩了回去,门自动关上了。我听着走廊上的脚步声去远。他的脚步声还没有彻底消失的时候,桌子上的电话响了。

“这里是纽约,请让菲利普?马洛先生接电话。”从电话里传来一个职业化的腔调,字正腔圆。

“我就是菲利普?马洛。”

“谢谢,马洛先生,请您稍等。人已经过来了。”

接着我就听见了一个熟悉的声音:“我是霍华德?斯宾塞,马洛先生。罗杰?韦德的事情我们已经知道了,真是个糟糕透顶的消息。不过具体是怎么回事我们不清楚,但好像你被牵扯进去了。”

“我当时正好在他家,他喝多了,开枪自杀。星期四,用人们都放假,韦德太太是后来回家的。”

“所以他身边只有你。”

“我并不在他身边,我在屋子外面转悠,等他的老婆回家。”

“哦,我知道了。这么说,肯定有庭审。”

“已经庭审过了,裁定为自杀。没有几个人关注,斯宾塞先生。”

“是吗?这我倒不理解了,怎么说他也是个名人。我还以为——”他的话音里听不出失落,只有惊讶和困惑,“算了,我以为怎么样一点让她都不重要。我觉得我应该立马乘飞机去那边一趟,可是只有下周才有时间。我会给韦德太太发电报的,看看有什么事能帮得上忙。而且关于小说的事也需要谈一谈。我是说可能他写得已经差不多了,看能不能找个人代笔,把结尾写完。我多句嘴,你后来是不是接受了委托?”

“没有,他亲自请我帮忙,我拒绝了。我直言不讳告诉他,他要烂醉,我根本拦不住。”

“你从没想过去尝试一下,对不对?”

“斯宾塞先生,当中的情况你根本一无所知。你要下什么结论,起码也要了解一下情况吧?当然,我不可能一点自责都没有。毕竟发生了这种事,而且当时我就在他家,除我之外又没有其他人,不可能不自责。”

“刚才的那句话,我没有经过深思熟虑就说了出来,对不起。”他说,“你知不知道艾琳?韦德在不在家?毕竟是这种时候。”

“斯宾塞先生,我不知道,你给她打个电话不就知道了吗?”

他语速缓慢地说:“我想,这种时候她应该不愿意跟任何人说话。”

“不见得。她跟法医对话的时候,很是镇定自若呢。”

“从你的语气里,”他干咳了一声,“你好像对她一点儿都不同情。”

“斯宾塞,不管罗杰?韦德是个才子,还是个浑蛋,他现在死了。别的我不懂,但我知道在我心里他只不过是个充满愧疚感的厚脸皮酒鬼。你说我为什么要同情?他是个麻烦鬼,我认了,可最后却以这种方式收场,何其可悲!”

他说道:“我说的是韦德太太。”

“我说的也是。”

“等我到了再给你打电话吧。”他很突兀地说,“再见。”

电话挂断了,我放下听筒,眼睛却还在电话机上盯着,两分钟都没有动一下。后来我把电话簿在桌子上摊开,查找到一个电话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