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人麦考

(一)

作者:武无吾

插画师:岳旺军

麦考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是在我们银行的年会上。

我说“麦考见到我”,而不是说“我见到麦考”,是因为这样听起来,会显得我更重要。

换句话说,大多时候,我都不重要。

像个透明人那样不重要。

就像现在,我坐在麦考身边的座位上,看满桌人觥筹交错,互道衷肠。可整整两个小时的年会,没有人主动跟我说过半句话。

也许在平时,我还可以短暂地接受这样的游离感。

但酒桌上不同,如果他们连喝醉时都不愿意与我说话,那么你尽可想象,他们清醒时对我的态度。

这时百无聊赖的我找到一句合适的话来形容我此刻的存在感。

——连我自己都觉得,我好像并不在这儿……

当然这也带来了某些好处,比如“透明”的我可以随意观察他们,而不怕被发现。

不仅不怕,还有一点希望他们发现。

这时我看向了身边的麦考,他身后空着的酒瓶整整齐齐地摆成一排,让我想起阅兵时那些指向天空的枪口,仿佛下一个瞬间,屋内就将炸出烟花。

我数了数,一共十二瓶。

嗯……白酒。

我知道,每个人对“能喝”的定义都不大相同。但至少对我来讲,上一次见到这么能喝酒的人,还是在金庸的小说里。

于是我萌发了与他结交的念头,希望在两杯酒的间歇中拍拍他的肩膀,然后使用教科书般的开场白打破我们之间横亘的陌生:

“嗨,我是丹尼,哥们儿你怎么称呼?”

然而直到年会结束时,我也没能等到这样的间歇,因为这货喝酒真的不停啊!

于是我只能尽情想象他的背景故事。

就像是铸剑的世家里,再懒惰的子孙也能使上两招剑法。如此海饮的他生活在一个世代酿酒的家庭中,恐怖的酒量一半是遗传,一半则是后天父母有意的训练。

能喝酒的人才知道酒的好坏,父母希望他有一天能接手这份祖传的事业,并发扬光大,于是,对他酒量的训练也自然顺理成章。

然而他的内心却很抵触父母的安排,二十几岁的男人就是这样,他们要在海阔天空的世界翱翔,而不是被钉在地上,做父母的影子。

所以我们才能在恶俗的电视剧中,看到刚刚从一辆银色迈巴赫下来的男主,挥舞着被1939年限量款的百达翡丽手表所禁锢的左手,朝白发苍苍、气度宁徐的父亲声嘶力竭地大吼:

“这他娘的不是我想要的生活!”

按照我所设定的背景来讲,某一天他终于决定自己闯出一份事业,于是孤身一人来到这座陌生的城市,从一个银行的小职员一点点做起。父亲对他的决定嗤之以鼻,但他总想着有一天,自己会以一个银行家的身份荣归故里,为酒厂的扩张提供资金上的支持。

既完成了自我价值的实现,也为家族产业的延续做出珍贵的贡献。

然而父亲病重的消息从老家传来,也就是在那个时候,他才知道父亲的酒厂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了,备受打击的父亲因此一病不起,临终前父亲将他叫到床边,却已说不出一句完整的话。

父亲走后姐姐拿出一张皱皱巴巴的病例纸,说是父亲托她转交给他。他打开对折的纸,上面写着:

“糯米三成,大米六成半,小麦半成……”

是祖传的配方。

葬礼结束后,他回到这座城市,打起精神努力工作,却也偶尔会像现在这样疯了一般的饮酒,似乎这样,那个总是噘着嘴的混账老头就会回来,敲着他的头说:“你喝的不是酒,是传承!是文化!”

作为一个泪点很低的人,我被自己的想象感动得热泪盈眶,于是失去了认识他的兴趣。

临近十二点,年会终于结束,几个喝多的同事抱头痛哭,不忍离去。

在此之前我只在大学毕业的散伙饭时见过这样的场景,即将天各一方的同学哭着感叹下次见面不知要何年何月。

所以我实在不太理解这几位同事撕心裂肺的哭嚎究竟为何,我很想拍拍他们的头,提醒他们:“其实元旦只放三天假的。”

当我准备这么做时,我却意识到,他们哭很可能就是觉得元旦的假期太短。

这让我也有些想哭。

不过此时我急于滚回自己的被窝,便将这些负面情绪抛却到了一边。

酒店离我租住的公寓只有四条街区的距离,于是我决定走路回去。

虽然后来回想起来,这并不是一个明智的决定,但我很讨厌在冷风里等待出租车。

对,你猜的没错。

作为一个没什么存在感的人,我在马路上招手,出租车都不停。

穿过第一个路口后,我发现了走在前面的麦考。

我和他之间大概有五十米的距离,说起来他喝得实在是很多,隔了这么远的距离我都能闻到他身上的酒味,但他走路的姿势倒是一点醉意都没有,这让我对他的钦佩之情又多了几分。

我想将他喊住,但又不知道喊住后该说些什么,毕竟我们还没正式见过面,他很有可能不知道我的名字。就算我用了教课书一般的开场白打破我们之间的陌生,然后初次见面一切顺利,可同行的路上我们又该说些什么?

询问他家酒厂的名字和所在地?

不对,那个背景故事是我胡编的啊!

可反过来讲,如果我没有喊他,他却在某个时刻突然回头看见了我,会不会像是我一直在他身后默默尾随……

我相信一定很像,毕竟大多跟踪狂在现实生活中的设定都是没什么存在感的“透明人”。

这时,我们经过一处在建公寓的下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城市的各个角落都被这些半成品所占据,它们中有一些被暗沉的脚手架包围,以便带着黄色安全帽的“众神”为它安上骨架,填满血肉。

有一些则被遗弃在原地,成为一架没有灵柩的尸体,我有时会为它们感到悲哀,毕竟它们死在了自己出生的地方,在闪亮的玻璃成为它们的铠甲前,它们就死了,不会再有任何的生长。

有时我想买一束花放在它们身前,不过我已经是个足够奇怪的人了,于是我并没有这么做。

就在我这样胡思乱想时,一声似乎是琴弦崩断的声音突然从前方传出。

我猛地抬头,看到数个立方的混凝土块从天而降,砸向了麦考。

轰隆的巨响将我向后推出数步,我感到脚下的地面一振,大片的烟尘飞起盖住我的视线。

我愣了一下,才觉得脚下一软,瘫坐在了地面上。

目睹一个大活人被从天而降的混凝土块砸死,如果要在我乏味的人生之中,评比出我所经历的最不可思议的五件事。

这绝对是榜首了。

烟尘持续了两三分钟才有些散去的迹象,我坐在冰凉的地面上,手足无措。

作为他的同事或者哪怕仅是一个凑巧目睹的路人,我都觉得自己应该做些什么,可问题的关键就在这里,我该做些什么?

叫救护车肯定是来不及了,几吨的混凝土砸在脑袋上,除非救护车上下来的是耶稣,否则肯定是没救了。

可如果直接叫警察的话,警察会不会盘问我?

对于一个透明人来讲,接受警察的盘问实在让人讨厌,而且任何一个正常人都能看出现场发生了什么。

——掉下来的混凝土砸死了人。

除此之外,我真的提供不了任何信息量。

我琢磨了好久,觉得这种情况下,要叫人的话,也就只能叫黑白无常了……

我绕着混凝土堆成的小山无比焦虑地走了几圈,刚刚意识到理应尽快通知他的家人时,两道火红的镭射光从混凝土中冲出,直上云霄。

于是我腿一软,再次瘫坐在了地上。

两道红光在混凝土上切出一个大洞,一身灰尘的麦考面无表情地从洞中爬了出来,冷淡的月光照在他的身上,看起来像是恶俗电影里英雄归来的戏码。

于是,目睹一个大活人被混凝土块砸死,在我经历的最不可思议的五件事中,只能排第二了。

然后他吐出一大口沙子,看向软倒在地上的我。

我突然意识到,关于那个酿酒世家的背景故事,我想得可能有点草率。

这时我的直觉告诉我,我应该说些什么缓解横亘在我们中间的尴尬,于是我自然想起了那教科书般的开场白:

“嗨……我……我叫麦考……阿不,我叫丹尼,麦考你……你怎么称呼?”

(二)

是的,我和麦考的初次相遇就是在这样愉快的氛围下完成的,虽然眼里向外呼呼喷镭射让他有了一种邪魅的威严感,但他还算个比较幽默的人,比如当时他问了一个我问题:“你是记者吗?”

在我摇头表示否定后,他如释重负地长舒了口气,说:

“太好了,要不然我就得灭你的口了。”

那时我坚定地告诉自己这只是一个无伤大雅的玩笑,但某种程度上,几乎被吓尿的我难免有一些小小的庆幸,幸亏我的确不是一个记者。

于是我跪地痛哭流涕,表示自己绝对不会向任何人透露今天所发生的一切。

在那之后,我与麦考礼貌地挥手告别。

回到家后我仍心有余悸,我不知道一个正常人在经历了这些事情后,该做出什么样的反应。

于是在论坛上发帖询问:遇到超人怎么办?

临睡前只得到了一个让我哭笑不得的答案:

吻他。

我瞥了一眼回帖者的ID。

……布鲁斯?韦恩。

不得不说,这还是很符合官方设定的。

然而我足够清醒地意识到,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我的人设都不会是腰缠万贯的哥谭之子。我更有可能是毁灭日出场时,被汽车砸死的黑胡子大叔。

一个连编剧都懒得起名字的路人甲。

所以在当时,我并没有决定要与麦考成为生死之交,既而利用他掌控整个世界。

我满脑袋想的都只是如何避免有朝一日,他站在我的面前,叹着气说:

“看来我不得不灭口了。”

于是我整夜都沉浸在深思熟虑之中,直到有人敲门时,我才看了眼屏幕右下角的时间,并发现自己彻夜未眠。

我伸着懒腰打开房门,然后僵在原地。

——麦考站在门外。

我想起昨夜他叹着气说不用灭口的模样,有些怀疑他是不是改主意了……

“嗨,我搬到了你的隔壁,305。嗯……一起出去喝点东西?”

我连忙答应。

离开家门后我仍是有些担心,毕竟我也无法确定,他是否只是决定换一个作案场所。

所以一路上我都在默默观察,以便气氛不对时,能以最快的速度投入警察叔叔的怀抱。

虽然我猜想警察也打不过超人。

好在我们最后真的到达了一间毫无品味的酒吧。

说实话,我只在影视剧中看到过类似的酒吧。它们大多由六十多岁的北欧大妈经营,灯光灰暗,桌椅油腻。酒精味、尿骚味和呕吐物的气味混成一团,从正对吧台的洗手间里向往喷涌。

你可以不看那注定廉价的酒水单,大喊:“把你家最好最贵的啤酒拿出来!”

然后大妈露出鄙夷的眼神:“我们这儿只有一种啤酒。”

于是你耸耸肩:“嗯,我说的就是那一种。”

麦考皱着眉看酒水单时,我仔细打量了他一下,他穿一件旧旧的牛仔外套,剃干净的平头,有一个偶尔健身的平凡人应有的身材。

很明显,你无法在生物书内附上他的照片,然后标明他与正常人一二三点不同,再据此出一道不算太难的高考题。

也就是说,至少从外表上看来,我们是同一物种。

短暂的犹豫后,麦考点了两杯草莓苏打,并轻描淡写地表示:“我不能喝酒。”

我想起昨晚他身后排成排的酒瓶,干笑两声,无论如何,我是不准备反驳超人的。

“我搬到你隔壁的房间住了,也没有别的意思,就是想看着你点,省得你嘴不严。”

我连忙赌咒,若是走漏风声必遭天谴。

麦考不置可否,也不知对我的回答是否满意。

隔在我们中间的圆桌实在有些过于精巧,我侧开腿,防止我们的膝盖顶在一起。这时服务生端来了草莓苏打,一共两杯。

我皱了皱眉,摘出杯子里的吸管,希望能显得更加阳刚一些。

虽然我也知道,两个大男人在酒吧里面对面喝这么粉嫩的饮品,其实用不用吸管早已不再重要。

沉默着喝掉大半杯草莓苏打后,我已确定他没有杀我灭口的意图。但我想,总是要说些什么打破这尴尬的气氛,思来想去,最后论题还是落在了他的超级能力上。

就像漫画里总会给超级英雄设定一个悲惨的背景故事,来解释他是如何获得超越凡人的能力的。

我理所当然的认为,我也会从麦考的口中得到一个类似的故事。

但他的回答却简单明了:“我就是这样的。”

我无法接受这样的回答,于是向他分析了这件事的内在逻辑。

如果有人问你为什么干吃不胖,或者腿长两米,你大可回答:“我就是这样的。”

但当你力大无穷,刀枪不入,双眼还他娘会放射激光,你就一定要有一个合理的解释来说服大家,而不是干巴巴地望着所有人的眼睛,说:“我就是这样的。”

然而麦考仅仅是思考了半秒,便反问到:

“有什么区别吗?”

我没懂他的意思,于是他又说:“干吃不胖和刀枪不入,有什么区别吗?”

那时我还不明白这也许是个深刻的哲学问题,而仅是认定这位无所不能的超人脑袋不太好使。

于是我花了很长的时间向麦考解释,干吃不胖和刀枪不入在人类学上的差异,可直到最后,麦考也不愿给我一个足够精彩的故事来合理地解释这一切。

他只是说:

“故事才需要合理,现实则并不需要。”

(三)

其实麦考说的对,再荒谬的故事也荒谬不过现实。

比如之前住在305的夫妇,女方临近预产期便住进了妇产医院。

两人消失了一个月后,欢天喜地的抱着一只萨摩幼崽回了家,至今我也没能想通这件事情的合理性究竟在哪。

总之从那一天开始,我和麦考便开始了形影不离的新生活。这对我并没什么坏处,虽然作为一个一看就没什么钱的废柴宅男,被犯罪份子盯上的概率小得可怜,但身边时常有超人陪伴,还是一件足够让我安心的事情。

为了拉近我们之间的距离,当然,主要还是为避免出现“今天阴天,于是麦考决定干掉我。”这样的情节发生。我努力创造各种机会表达自己对他的敬仰与羡慕。

最初麦考也只是礼貌地点点头,或者无奈地干笑几声。

直到某一天真的阴天了,并且我感到他的心情也的确不好时,他在我完成日常赞美任务后,皱着眉问我:

“有什么好羡慕的?”

我心里一惊,意识到接下来的答案很有可能要决定我的生死。于是我深吸口气,将早已准备好的万全答案和盘托出。

“普通人羡慕超人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啊,你看,你刀枪不入,力大无穷,没有任何人能够欺负你,你有超级听力,所以不用收音机也能听到各种广播节目……”

他楞了一下,说:“这算什么好处,现在还有谁听广播节目?”

“嘿!很多人都在广播电视台工作,你不能否定他们的工作价值!”我意识到斥责他并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清咳几声便继续说,“你还可以飞,这多棒啊!我小时候总梦到自己会飞,脱离地球的引力,随时随地飞上天空,我肯定大多数人都做过类似的梦……”

他皱着眉头将我打断:“你为什么觉得我会飞?”

“超人都会飞啊,你不会?”

他摇头。

我有些泄气,虽然仔细想想,超人会飞实在是没有任何逻辑可言,我可以接受你像个窜天猴一样,双腿一弹上升五千米,但你要怎么解释你可以漂浮在空中呢?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超人不该掌握飞行的技能,事实上,超人应该飞,这是他最重要的能力。无论是在电影还是漫画中,几乎所有的浪漫情节都基于他的飞行能力,而且,如果超人不会飞的话,穿起斗篷就会显得又蠢又土。

说起来我还真的没见他穿过斗篷,但我确定他一定有一件。

他可是个超人,没有超人能抵抗斗篷的**。

这时我瞟到麦考紧锁的眉头,并意识到自己竭力的吹捧并未起到应有的作用,这让我无比慌张,以至于不得不提早用出我的必杀句:“超人多好啊,超人想泡什么样的妹子,就能泡到什么样妹子。”

他沉默了一会儿,歪过头看我,说:

“我不知道你是怎么想的,但如果我是个妹子,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和一个**时精液能射穿5毫米钢板的男人上床的。”

我目瞪口呆,老半天都没回过神来。

于是回家的路上我俩再也没有进行其他的对话。

快到家门口时,我实在遏制不住内心的好奇,于是试探性地问:

“那你……打飞机的时候怎么办?”

他耸了耸肩,说:“相信我,你不想知道的。”

按照正常的逻辑来讲,这次谈话会让我明白,麦考享受着超能力带来的便利,却也同样承受着超能力所带来的烦恼。

然而精液洞穿钢板的画面实在太过富有张力,我自然而然地忽略了麦考本想表达的意思,并在当天晚上做了一个诡异的梦。

——金发碧眼的美女张开双腿躺在**,脱了一半的连裤网袜挂在她光洁的右腿上,正随着身体的颤抖上下飘飞,她的双颊因兴奋而显现出娇嫩的粉红,像是剥了皮的桃子,露出最柔最嫩的果肉。

伏在她身上的麦考镇定自若地做着活塞运动,在**和欲望堪堪到达顶峰之时,他听到身下的女人幸福地尖叫:“让我死吧!让我死吧!”

于是他阴沉着脸,用力往前一顶,时速500公里的子弹破膛而出,他沉着嗓子低吼:

“就如你所愿!”

我从噩梦中惊醒。

一副吃了屎的表情。

从那次谈话后,我和麦考的关系又近了一步。

这也许只是我的臆想,毕竟一直没什么朋友的我,还停留在学生时代的交友逻辑之中。

——如果有人向你分享了他的秘密,那就意味着他把你当成了死党。

是的,至少在我还是个学生时,这是一个毫无疑问的铁律。

把自己的私密丑事告诉别人,就像是申请入伙的投名状。

有人跑过来对你说,嘿,丹尼,我昨天在老师家门口拉了屎。

其实他想说的是,丹尼,我想和你做朋友。

于是作为交换,你理应告诉他一件劲爆程度与此相当的事情,来证明你同样珍视这段友谊。

可乏味的我始终没有黑料可以提交,于是我只能说:我从不刷牙。然后看着本能与我成为朋友的人摇着头离开,仿佛我是个不值得结交的混蛋。

好在麦考没有让我与他交换过等值的秘密,当然,这也许是因为他就住在我的隔壁,而且他有超级听力。

他知道我是个多么无趣的人。

如果每个人都是一本书,那么我该是那种没有出版号的小册子,乏味的封面之下,是同样毫无意义的内容,不得不加大字体和行距,甚至塞入不知所谓的插图,来撑起页数。

与我相比,麦考这本书显然就丰富许多。

他有着冷硬、锋利的封面,封推上标明的重点夺人眼球:

刀枪不入、力大无穷、双眼喷射镭射以及**时……

算了,我们先跳过这段。

出于各种原因,你翻开了麦考这本书,蘸着口水一页页捻开,细细品读。

于是你发现那些炫目的名词跟这本书毫无关联,他沉静、安定。像是一个堪破世情的行者般,他徐徐道出所经历的一切。

可你却在他平淡的字句之下,感到了另一种暗流汹涌,你说不清那是什么,但你明白,他想用文字表达的,和他已经用文字的表达,完全不同。

就像无数个平凡的时刻,麦考站在我面前,我却觉得他离我无比遥远。

我一直不知这种感觉从何而来,直到那件事情的发生。

(四)

在银行工作的一大特点就是,总会有客户,带着报杀父之仇的态度来办业务。

有一些是因为恰巧心情不好,有一些则更像是天性使然。

俪姐就是这样一位客户,存了几十万的定期,资产总量在我行大概能排到五六千位……也不知是谁向其灌输了“您是我行难得的优质客户”的理念(我更倾向于自我灌输 ),她便真的将自己当成了掌握生杀大权的武林至尊,每次来行都要骂哭几个新来的小姑娘。

考虑到她来行的频次不算太高,行长一直也没能下定决心,去找个杀手解决掉这个难题。

于是五月某个晴朗的上午,俪姐又来了。

许久不在厅堂工作,我对俪姐的印象其实已经有些模糊。

只记得她是个五短三粗,阿呸,身体健康的中年阿姨,擦着厚重的粉底来掩盖时间对她的肆意**。是的,我们倡导以真为美,但适当的矫饰也无可厚非。只是她身上的香水味实在太过浓烈,每次闻到都会让我觉得她是一盒纸抽成了精。

厅堂助理是个新来的姑娘,按例上前询问:“请问您办理什么业务?”

俪姐白了她一眼:“你管我办什么业务?”

麦考连忙将有些发懵的姑娘扯开,并朝着她使了一个“这货很危险”的眼神。

果不其然,几分钟后俪姐就在窗口大喊大叫:“我可是你们行的几朝元老!连我都不认识,还在这里办什么业务?”

大堂经理连忙上前安抚,却在俪姐连珠炮似的咒骂声中迅速败退。

短暂的犹豫后,麦考迎了上去。我站得很远,听不清楚他说了些什么,但刚刚还尖着嗓子叫骂的俪姐忽然安静了下来。

我正在这里感慨超人果然不同凡响,就见俪姐张了张嘴,一口黏痰吐在了麦考脸上。

——原来她不说话,是在运气。

大厅突然安静了下来,我脑袋一热,冲了上去,希望能在麦考把俪姐撕成碎片前阻止他。可麦考仅是朝窗口要了两张纸巾,便扭头离开,走向洗手间的方向。

我还没来及长舒口气,俪姐的叫骂声就又开始响彻云霄。

再也无人敢去触这个霉头,我想用不了多久,行长就不得不亲自出面。按照惯例,俪姐会在此时列出我行的十大罪状,再以电话投诉为要挟,蹭些米面油之类的礼品,拍拍屁股满意地回家。

也就在这时,一声巨响从后门传来,紧接着便是起伏不歇的汽车警报声。我跟着看热闹的人流挤到后门边上,看到一辆银色凯美瑞被足有几个立方大的混凝土块砸成一团废铁。

“起开起开!我看看怎么了?”是俪姐的声音。

人群随之向两侧让开,那辆面目全非的凯美瑞进入她的视线。

“我的车!”她尖叫着昏了过去,人群之中响起淅沥沥的掌声,我没有去看是谁鼓掌,而是看向一角的麦考,麦考也看向我。

俪姐报了警。

警察花了数小时调阅后门的录像。最后确定,是天上掉下来的混凝土块砸坏了汽车。

完美的推理。

然而楼上一共22层的写字间,没有一间正在装修。更何况,谁家装修会用几吨混凝土块……

监控室外俪姐对着警察大喊大叫,坚称后门没有一个摄像头对着天空,是银行设计上的失误。

警察无奈地摊手:“监控照天干嘛?看鸟?”

于是愤怒的俪姐调转矛头,火力全开,怒战警察。行长对警察同志表示了同情,然后按时下班。

后来听说俪姐投诉了当值的警察,理由是其满嘴脏话,三句不离**。

我最初还以为是警察同志受不了俪姐的聒噪,怒而反击。

后来才知道,所谓的三句不离**,是警察的那句:“看鸟?”

下班后,我敲响了麦考家的门。

在发生了那件事后,出于某种荒诞的责任感,我觉得自己有义务与他聊聊。

趁着他去倒水的功夫,我仔细打量眼前的屋子。

麦考租住的地方是个一室一厅的公寓,刚好适合一个人居住。厅内几乎没有家具,两把线条硬朗的椅子间夹着一张圆几,除此之外就只有一面空无一物的书架和一块摆在角落里的钢板。

我在这间仿佛刚被洗劫过的屋子里呆了不到两秒,忽然想到自己还拿不准砸了俪姐的车后,他是否已发泄出了所有的怒气。如果真的还有剩余,我更希望自己不是接盘的那位。

坐立不安地我将目光落在角落里的那块钢板上,那是块一米见方的钢板,大概3或4厘米厚,中间遍布着狰狞的弹痕,或大或小,或深或浅。它的存在实在太过突兀,以至于我有些好奇它的来历。我蹲在钢板前面,抚摸其上的弹痕,粗糙而冷硬的质感让我仿佛置身于某场战争,于是我开始漫无边际的遐想,仿佛在一场火光四溅的战役中,麦考从天而降,在枪林弹雨里将它拾起。

不过以麦考低调的作风,我很难相信他真的参加过什么战役,这块钢板大有可能是一件艺术品,或者干脆什么都不是。

就在我蹲在地上端详那块钢板时,麦考端着两杯水走了回来,我抬头看到杯子里粉红色的**,不禁有些发愣:“草莓苏打?”

麦考点头。

“什么样的人,家里会有草莓苏打啊?”

他耸了耸肩,说他的家里就有,似乎没有听出我语气里的讽刺。

也许是看出我的心事重重,坐下去后他问:“想和我说什么?”

我犹豫了一会儿,装作只是随口地建议:“也没什么,就是俪姐朝你的脸上吐痰很过分,怕你还在生气,就想和你聊聊。”

他“嗯”了一声,说自己已经消气了。

于是我从道德和正义的层面入手,旁敲侧击地分析此事的外在因果与内在逻辑,并在结尾小心翼翼地禀明我的个人意见。

——超级英雄不能破坏人的私产。

毕竟俪姐虽然是恶棍,但不是反派。

“不是我砸的。”他突然摇头。

我心里一惊,如果扔下那坨混凝土的不是麦考,就说明还有人拥有与他相当的力量。甚至可能存在着一个超人家族,我一瞬间便脑补出了整个超人家族的具体情况,肤色、长相、服装,好像我在某个时刻的确见到过这样的家族。

既而我意识到,我只是想起了一部叫做《超人总动员》的动画电影。

我轻轻咳嗽一声,问:“还有其他人有和你一样的能力?”

他摇头:“不,只有我一个。”

我皱起眉,希望他能意识到自己的回答有多矛盾:“只有你能做到,但还不是你做的?”

麦考说是的,就是这样。

“所以你想说那么大的一坨混凝土块就凭空出现在了车的上面,砸坏了她的车?”我顿了顿,强调,“刚好在她往你脸上吐痰之后。”

麦考耸了耸肩,说也许吧。

“什么叫也许吧?”我扬起声音,“你知不知道这有多危险?你不是很怕身份暴露吗?”

麦考低着头搅动苏打水里的气泡:“暴露了又能怎么样呢?”

“你不看电影么?”我皱起眉,“他们会把你抓起来,拷问你的来自何处,之后在你身上进行各种恐怖又诡异的实验,甚至将你改造成没有情感的杀人机器,供他们驱使。如果有可能的话,他们会利用从你体内提出的基因来对人类进行改造,既而组成一支人形武器大军。某个邪恶的博士企图用他们统治世界,结果引起了第三次世界大战。为了对抗博士的军队,联合国丧心病狂地同意各国使用核武器,结果核冬天到来,所有的人类因此灭绝。”

一脸懵逼的麦考老半天才回过神来:“你还真有想象力啊……”

我以为他有所触动,连忙趁热打铁问他是不是明白了。

他问我明白什么?我说明白你不该砸俪姐的车啊,那会让人类灭绝的!

麦考白了我一眼,问:“灭绝有怎么样?我应该害怕么?”

我有些茫然,也许麦考可以不受核辐射的印象,可人类的消亡毫无疑问是一件异常恐怖的事情:

“那样的话,你就是孤单一人了啊!”

他笑了笑,用一种我无法理解的语气说:“现在不是么?”

我怔了一下,才后知后觉地想通,与我们不同,麦考永远无法在自己的生活中找到同类,更可悲的是,他甚至无法像漫画中的超级英雄那样,找到属于自己的反派。

他只有一身无处释放的神力,在这样一个平淡无味的世界里。

上天赐予他的能力没有带来任何的便利,反而迫使他远离人群,用冷漠和谎言将自己隔绝于世。

我突然有了一个奇怪的念头。

也许,我是说也许。

这能力并非馈赠,而是诅咒。

我不知该如何安慰他,喝掉那杯草莓苏打后,便灰溜溜地跑了。

(五)

六月的时候,单位的同事给我介绍了女朋友。

这让我异常紧张,毕竟如果排除塑胶材质的那位,我这一辈子还从来没有拥有过一个女朋友。

我决定带上麦考,虽然带“男闺蜜”去见约会对象,毫无疑问是一个无比愚蠢的举动,但我必须时时刻刻地向麦考证明,自己并没有透漏他秘密的企图和机会 。

当然,仅仅是这个选择就注定这场约会将以尴尬收场,但我的命显然更为重要。

我、她还有他约定在一家猫咖啡馆见面。我自认为这是个天才的想法,这样当我与她实在无话可谈时,便可以无情地抓住一只路过的小猫,通过摸猫来缓解此时的尴尬。

提前到场的我和麦考面临了一个严峻的问题,该如何分配座位。两个男人并排坐着会让腐化的人们人想入非非,可如果面对面坐,等到女孩到来时,我们已占据了桌子两端,又会显得她多少有点多余。

经过激烈的讨论,我们决定并排坐着,理由是麦考觉得这么坐就行,而我一向不敢反驳他。

当麦考也在众人诡异的注目下意识到这么坐很容易引起误会时,女孩来了。

她穿了一件天蓝色的连衣裙,我想那裙子一定经过了精心的挑选,才能与她的气质如此相得益彰。假使我也是个女孩,我大概能说从样式、材质、纹路等方面讲出这件衣服的特别之处。

但作为一个直男,我能做出的所有描述就是,蓝的,长的,穿起来挺好看。

当然,穿起来好看的主要原因在于她长得就好看。

这时我装作掉了东西,低下头,从桌底看向她露在外面的纤直的腿,做出这个动作并不是因为我是个急色的流氓,我只是需要确认一下她到底是不是残疾。

我失望地发现她四肢健全,这意味着我无论我多么想和她搞对象,都铁定没戏。

她似乎也在坐下后立即意识到了同样的事情,所以甚至都没有旁敲侧击地问我有没有房子,存款几何。而是选择了一些既没有营养,又不存在意义的话题,与我愉快地攀谈起来。

她说她喜欢阿米尔汗,装作与她拥有相同爱好的我便开始滔滔不绝。

在我们驴唇不对马嘴地尬聊了十几分钟后,我意识到她说的是印度某位家喻户晓的影星。

而我说的……是那位弯弓射大雕的蒙古汉子。

于是我抓来一只奶声奶气的小猫,与她开始愉快地撸猫。

我就说过,选择猫咖啡馆是一个天才的想法。

那只我也分不清是泰迪还是萨摩的蓝色小猫用它无辜的叫声、奋力地挣扎来向我的良知诉说,被无情**的它是有多么楚楚可怜。

理智说滚蛋吧,我都把阿米尔汗当成成吉思汗了,谁他么在乎你可不可怜!

在那只猫开始后悔出生之前,或者之后,我们吃完了甜点,礼貌地一拍两散,我和麦考将她送上出租车,再目送屎黄色的出租车吐出一大口尾气,潇洒离开。

我知道,这将是我与她的最后一次相见,说实话,能自此远离一个乏善可陈的无聊男人,连我都替她感到高兴。

麦考站在我的身后,无情地延续着今晚的沉默。我扭过头,对他说:“他们说你要是想知道别人对你的评价,看他给你介绍的对象是什么样子就可以了。显然,咱们同事太高看我了。她是很棒的女孩,不该把生命浪费这种毫无亮点的晚餐上。”

麦考点了点头,说这家店的蛋糕真的难吃,还有,他可能恋爱了。

也许是他的前言后语间缺少足够的过渡,我一时没能明白他的意思,于是让他再重复一遍。

“这家店的蛋糕太难吃了。”

“嗯,这句我听懂了。我是问下一句。”

“哦,我想我恋爱了。”他耸了耸肩。

于是我做出推理:“你看上蓝色连衣裙了?”

他摇头,说他喜欢上了咖啡店里的一个女服务生,就是给我们端来抹茶蛋糕的那位。

我对他说的女孩全无印象,于是问他我当时在干什么。

“你在讲阿米尔汗征西夏的事情。”

我很想抽自己一个大嘴巴子……

我对那个女孩全无印象,但今日终归有了件值得庆祝的事情,加上此事对世界和平的重要意义,我无比激动。于是我开始畅想麦考的恋爱生活,虽然他那能够射穿钢板的两亿子孙仍旧是个挺大的问题,但他终于率先一步摆脱了与五姑娘……我靠,我突然明白他房间里那块布满弹孔的钢板是做什么用的了!

我居然还摸过……

麦考喜欢的女孩叫作阿淮,这是我在他们第一次约会时知道的。

如果你们阅读得足够仔细,就会发现了这句话所隐藏的信息,我说约会时,而不是约会后。

没错,麦考在约会时也带上了我……

在出发前,我明确地向麦考表示,自己并不认同这种“投桃报李”的行为,麦考也向我表示,我怎么想从来都不重要。

一路上我都在猜测阿淮该是个什么样的女孩,见面后我的百般设想一一落空,至少从外表上看,阿淮只是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女孩。

与她短暂的交流似乎也印证了我的第一印象,直到麦考作死一般地问她平时是否喜欢读书。

接下来的半小时,阿淮像是打通了任督二脉般,从王尔德的唯美主义特征讲到加缪的“荒诞存在”,期间提及的其它名字我和麦考一概未曾听过。

似乎是发觉麦考对这一话题的手足无措,她用了一句我认为很王尔德的话作为结语:“你看,我把大部分的业余时间都用来读书,这也是为什么我今年都25岁了,还在咖啡店里做服务员。”

我也开始喜欢这个姑娘了。

第一次的约会格外顺利,虽然我始终认为超人的女朋友应是拥有同等力量的神奇女侠,然而我想麦考肯定觉得一个内心丰富的阿淮已绰绰有余。我之所以如此笃定,主要是由于在麦考的胁迫下,我与他已连续在阿淮工作的店里吃了一个月的晚饭。在尝试过店内所有的单品后,麦考与阿淮的关系愈发密切。而我则知道了除蟹肉焗饭外,这家店其他的食物都糟糕透顶。

我本以为作为一个超人,麦考的恋爱过程将惊天动地,充满超越现实的魔幻情节,比如在曲水江边的小路上,阿淮会望向繁星点点的夜空,笑问麦考,你能为我摘一颗星星么?紧接着麦考一飞冲天,拽回一颗外表丑陋的陨石。

诸如此类。

然而,他们的业余活动却像大多数情侣一样乏味而甜蜜。电影,抓娃娃,或者沿着江边的小路,从这头走到那头。

也许你会认为,麦考一定做过些惊人之举,只是未曾向我转述。

但你错了。

请相信我,他做了什么我都知道,我他么一直都在现场……

这又一次证明了阿淮是个体贴的女孩,她从来都没有问过麦考,为什么每一次约会都有我的参与。我想大多数女孩都无法做到这一点,第二次至多第三次约会时,她们就会用平静的语气温柔地提出质疑:“你俩是他娘的海尔兄弟吗?形影不离的,来,给我看看你们穿的是不是同款的裤衩?”

那天我在恶补《道林?格雷的画像》时,阿淮打来了电话,我本有些好奇她为什么会有我的电话号码,但她既然是超人的女朋友后,我想她一定有我想不到的办法。

于是我接起电话,礼貌地告诉她你打错了,并表示麦考就住在我的隔壁,我喊一嗓子他就能立时赶到。然而阿淮却说,她找我。

以麦考的超级听力,我想他一定知道阿淮给我打了电话,并约我在夜黑风高之时与她在曲水江边见面。于是我站在305的门外等了很久,想着也许麦考会出来询问些什么,到时候我就可以向他澄清所有的误会,保住自己珍贵的性命。

然而305的房门始终维持着紧闭的状态,我怕他睡了,在无法确定麦考的起床气有多严重的情况下,我也不敢没事去敲他的房门。

晚上九点半,我如约来到曲水江边的小路上,孤身一人。

江边的路灯下,她穿了一件过膝的长裙,露出线条优美脚踝,像是刚从一幅色彩浓重的油画中走出。

我站在台阶上欣赏了一会儿,直到她开始挥手驱赶锲而不舍的蚊虫,才小跑了过去。

见面前我已大致推测出了她此行的目的,应是要求我不要再出现在她与麦考的约会中,于是我偷偷打开手机的录音功能,准备记录下这历史性的一刻。

之所以要录音,一方面是为了以此作为证据,向麦考解释她为何深夜约我出来,另一方面也可以借助这条录音,理直气壮地对麦考说:“以后约会别带我了,你个山炮,这可是你心上人的要求啊!”

一想到自己马上就有机会脱离苦海,且能顺便骂麦考是个山炮,我就无比窃喜。我知道对于温柔的阿淮来讲,面对面地提出“你给滚远点”这样的要求,是一件异常困难的事情,这也就是为什么她还没张口,脸已涨红起来。

但我仍旧没说我已料到她的目的,来帮助她省却开口的尴尬。一方面是因为,我需要清晰地录下她的语句,来帮自己脱离苦海。

另一方面是因为,她脸红时很美。

她深深地吸了口气,像是空气中散发着名为“勇气”的因子,她只要吸食足够,就能披荆斩棘。

我预料她马上就要开口,于是将握着手机的手向前抬了抬,以便更加清晰地捕捉到她之后的话语。

在我这么做的时候,她也向前挪动了半步,这让我心底默默赞赏她的配合。

然后她吻了我。

呃,这就有点不对了啊……

剧情的发展大大超出了我的预期,于是我僵在原地,手足无措。

红着脸的阿淮勾起脚尖:“我知道一般情况下,女生都不会先说这样的话。但是,我真的好想告诉你,我喜欢你呀。”

那一刻我不知该用什么样的表情来准确表达自己的情感,于是我说:

“等等,容我先删个录音。”

(六)

阿淮的那个吻让我头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一条腿硬,其余两条腿则软。于是在短暂的犹豫后,我落荒而逃。

冷静下来后我仔细地分析了此事的利害关系,并得出结论:

我死定了,我他么居然给超人戴了绿帽子。

当晚我没敢回家,而是去城市的另一头找了一家偏僻的旅馆过夜,虽然我也明白,如果麦考起了杀心,我就算跑到南极装成企鹅也没什么大用。

但我仍需尽可能地拉开我与他的距离,来给自己带来些许缥缈的安全感。

理所应当的,我彻夜未眠,脑子里反反复复地闪现着漫画《不义联盟》的剧情。

我一时比较不出,杀了超人的女人和睡了超人的女人哪一个的影响更为恶劣,但我隐微觉得,我不仅会死,还有可能导致人类的灭绝。

这让我无比惶恐,并在心中叹息,阿淮什么都好,就是真的有点瞎。

没错,背后说人家坏话是很恶劣的行为,但当你的天平两侧分别是和我时,你不能说这是一道很容易做错的选择题。

接下来的日子,我不得不使出百般解数来躲避麦考,虽然老祖宗们早已留下了宝贵的人生经验:

“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

但我仍旧相信人类的潜力是无限的,我必须相信。

然而我甚至没能等到十五,麦考便在我下班的路上将我截住。

“你最近都没有回来。”他说。

彼时我们站在地铁站的出口边,正是晚高峰的时候,拥入地铁站的人群里夹杂着三两熟人,这影响了我立时跪地痛哭,寻求原谅的决心。于是我和麦考找了最近的酒吧,准备边吃边聊,至少做个饱死鬼。

酒吧的老板是一位态度恶劣的中年男人,在我皱着眉决定最后的晚餐该吃什么时,他露出一副“你丫快点决定,要不就滚的”表情。我懒得向他解释这顿饭对我的重要意义,视而不见地继续我的深思熟虑,他白了我一眼,将点菜单信手扔回桌上,这让我异常恼火,于是礼貌地提醒他,顾客是上帝。

老板哼了一声,说:“我是穆斯林,我希望上帝被吊死。”

我知道他才不是什么穆斯林,毕竟《古兰经》里说饮酒是恶魔的行为,而他却开了一个酒吧。然而我已无心揭穿他的身份,想到人类要是灭绝这种山炮也跑不了,我稍稍平衡,点了一份蟹肉焗饭,一杯草莓苏打。

出乎意料的,麦考反而要了一瓶啤酒。

许是看出我的意外,他解释道:“我不能喝酒,不是因为会醉,而是因为一旦沾了酒,就会忘了自己之前所经历的一切。”

我表示了解,这就是俗称的“喝断片儿了”。

麦考却说也不全是,因为他不是忘记喝醉后的事情,而是忘记所有的一切,忘记从何处来,要到哪里去,忘记自己是谁。

也忘记爱过什么人。

我表示了解,这就是俗称的“喝傻逼了”。

“那……为什么今天要喝酒呢?”我问。

麦考想了想,说他也也不清楚,也许是怕了,因为每次的结局都相差无几,反正终归是要忘,也许在什么都没发生前就提前遗忘,会更好一些。

我表示一句也没听懂,他笑笑,问:“阿淮吻了你,说她喜欢你对吧?”

我心里一惊,嘀咕道我就知道删了录音也没用。

半晌后他站起身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阿淮是个好女孩,我希望这一次,一切顺利。”

我没想好这时候要不要说一句借你吉言之类的话,于是什么都没说。

然后他便走了,似乎完全忘记他点的啤酒还未上桌。

我这时才后知后觉地意识到,酒吧里充斥着酒臭气、尿骚气、唯独没有杀气。

姗姗来迟的老板端来草莓苏打和啤酒,我想了想,拿起吸管插入粉红色的**。这一刻我觉得心里好空,大概是草莓苏打分解出的二氧化碳大量地融进了我的血液。

反正我想不出别的原因。

麦考离开了我们工作的地方,悄无声息。

我不懂他为何一定要离开,也许跟克拉克惧怕氪石一样。

他们都讨厌绿色的东西。

阿淮小心翼翼地避免提及麦考的名字,我也装作不曾注意到他的离开。

只在领导开会时,我才会习惯性地走神,想起麦考。

——我的超人朋友。

想他去了哪里工作,想他是否遇到了新的朋友。

想如果没有阿淮的那个吻,我是否有能力拯救他沉闷压抑的生活。

然后在会议结束的掌声中,我会忘记刚刚想过的一切。

大概,也就是这样了。

八月一号是建军节,我与阿淮确定了关系。

一切事物都向着美好的方向慨然前行。

在我们看完第十二部电影,抓到第九十九个娃娃后,她考虑搬过来与我同居,而我在考虑的,则更多。

已经二十七的岁我有一份乏味到让人窒息的工作,可以预见的,我毫无波澜的生活将一点点吞噬掉我对世界所有不切实际的野心和热爱。

所以,是时候拖一个我喜欢的人下水了。

于是我在某家经常在影视作品中客串的首饰店内,买下唯一一枚价格在我承受范围内的钻戒,并催眠自己,这是我精挑细选出的一枚。

是的,我决定向她求婚。

创意公司为我提供了一个充满抄袭意味的求婚方案,但考虑到我朝六晚十的生活本就与同一阶级的其他人一样乏味且毫无亮点,我找不到拒绝的理由。

于是挑了一个便于记忆的日子,我在江边的小路上向她求婚。

我们选定了曲水江边景色最好的位置。

麻烦的是,跳广场舞的大爷大妈在对位置的挑选上,表现出了与我们一致的审美。

虽然经过一系列的交涉与贿赂,他们贴心地将自己的领地沿着江水向下游移动了一百米,然而震耳欲聋的广场舞HIGH曲让这一百米的间隔,失去了所有意义。

我不知道阿淮怎么想,但我不希望自己单膝跪下时,双耳捕捉到的背景音乐,是“爱情不是你想买,想买就能买。”

当晚,陶吉吉的那首“今天我要嫁给你”响彻了整条曲水江。

我带着耳塞单膝跪地,给完全听不清我在说什么的阿淮背了一小段“岳阳楼记”,然后她噙着热泪点头,虽然除了她自己,谁也不知道她当时脱口而出的是“去你妈”还是“我愿意”,但我还是站起来深吻了她,交换了我们的唾液与未来。

(七)

离开曲水江边已是晚上八点,夜色吞噬掉我们大部分的精力与热情。

漫无目的地走了一会儿后,丢失掉的听力渐渐恢复,我与阿淮却仍旧未发一言。

我意识到自己的疏忽,居然忘记询问创意公司,一般人求婚结束后都会做些什么。

是各回各家,还是寻一票朋友吃吃喝喝,或者,该趁热滚个床单?

说起来直到现在,我和阿淮还没有过进行过正负13厘米上下波动的亲密接触。这并不是因为我是个拒绝婚前性行为的天主教徒,而是因为二十七岁的我还是个处男,我并不知道自己在那方面的表现到底能否达标。

所以我需要为自己留条后路,万一碰巧是个秒射男,也好在结婚证的捆绑下慢慢克服。

于是我再一次否定掉了趁热滚个床单这一让我无比亢奋的提议,决定还是去吃个饭,在填满空虚的灵魂前,先填满空虚的肚皮。

我们在街边的大排档点了两盆小龙虾,带着钻戒的阿淮不方便拔虾,不愿她摘下戒指的我便承包了所有手工的部分,卸掉小龙虾厚重的铠甲,将一具具鲜辣美味的尸体送到阿淮的嘴边。

阿淮笑着夸我的动作熟练,她说,有人说过,上帝把每一个灵魂都一分为二,塞入两具躯体,她以前一直不信,现在准备着手相信。

我不知为何想起了麦考,停顿了一下,点头说自己也愿意相信。

结账时,旁边一身酒气的半大小子大声吵闹,抽烟的男孩像个旋转香炉般朝四周喷着烟气,站在我身边的阿淮被烟呛得厉害,轻轻咳嗽了几声。

抽烟的男人听到咳嗽,斜着眼,语气不善:

“咋了姐,这就呛到了?我他么是不是得把烟掐了。”

阿淮笑着说不用,我见对方人多,又都是不顾后果的年纪,连忙结了账,拉着阿淮离开。

结果一行人骂骂咧咧地跟了出来,带头的男孩在身后大声叫唤:“我这辈子就烦你们这种人,一个比一个能装,不就是他妈抽口烟么,捏着鼻子就说呛。你老公一边干你一边抽烟你怎么就不说呛,净顾着爽了是不?这我以后抽口烟,还得先脱了裤子,把你伺候好了呗?”

我看清身后一共有五人,一胖四瘦,看起来全都身经百战。不需计算机的详尽模拟,我也能明白敌我双方在战斗力上的差距,可男孩骂得实在难听,我想着总不能让阿淮寒了心,这顿揍挨了也就挨了,便拧着眉转了过来。

“哎哟!大哥咋停下了,刚才走得不挺快么?咋了,也想我伺候伺候你?”

急速跳动的心脏像是战鼓般响个不停,我意识到此刻理应冲上去挥出漂亮的一拳,可身体却僵硬着一动未动。

“小伙子,说话别这么冲……”我突然开口说了这么一句话,似乎期待着只要说出这句话,面前这些凶神恶煞的半大小子就会幡然醒悟,向我们诚挚地道歉,然后跑回家里洗好校服熨平,回到学校好好学习,从此走上正途。

然而这种情况只会发生在我的幻想中。

发生在现实的,是走在最前的小伙子扬手给了我一个耳光。

也许是肾上腺素分泌的过于旺盛,我没感到疼,只是有些茫然,不知该做出什么反应。

虽然我对儿时的记忆早已模糊,但我萎靡的人设决定了我应当从未像个荷尔蒙四溢的野兽那样堂堂正正的战斗过,我突然有些后悔停了下来。

并思考如果此时大喊麦考的名字,他会不会从天而降。

这时阿淮拿出手机,准备报警,最外侧的胖子一把拽住她的头发:“浪货,你还想打电话?”

阿淮的尖叫让我从没完没了的遐想中惊醒过来,我下意识地挥拳,却理所应当地一拳挥空。

挥空拳头的我也顺带扭了腰,咧开嘴低声呻吟起来。

看到我的滑稽模样,他们大声地嘲笑起来。

那一刻,我第一次体会到了什么叫睚呲欲裂,浑身的鲜血仿佛一瞬间涌上双眼,我甚至觉得鲜血就要破开我的巩膜喷射出去。

然后,让所有人都无法想象的情节发生了。

我的双眼喷射出了镭射。

火红的镭射光擦过胖子的头顶,将停在路边的一辆双层巴士变成了两辆单层的。

空气中立刻充满了钢铁熔炼时的焦炭味。

还有胖子的尿骚味……

在短暂的沉默下,所有人都惊慌失措起来。

也包括我。

按照常理,我似乎应该在此时说一些又漂亮又狠的话,然后转身离去,然而我大脑里仅剩的唯一念头却是:我靠,超能力也传染?

刚才还不可一世的“古惑少年”连滚带爬地跑了。两侧的住宅楼内,也接连有灯光亮起。

我稍稍平复了心情,意识到此地不宜久留,便伸手去扶坐在地上的阿淮。

哪知她却慌乱地推开了我的手,捡起手机开始拨号,她慌慌张张地按错了好几次号码,我连忙安慰她没事了,那些混蛋都跑了。

她尖叫着向后退去,裙子在沥青地面上摩擦,发出恼人的响动。我望入她微微发红的眼,突然意识到,她怕的……

是我。

我僵在了原地,嗓子干干的,发不出声响。

可四周的声响却在此时一股脑儿地涌了过来,我听到两侧居民楼内的窃窃私语,每一扇玻璃后的对话全部涌入我的耳膜,进入我的大脑。

然后一个无比刺耳的词从杂乱的嗡嗡声中脱颖而出:

“是怪物么?”

东侧六楼,挂着长颈鹿窗帘的屋子内,一个奶声奶气的孩子说:

“妈妈,是怪物吧?”

“胡说,哪有什么怪物,别害怕,是汽车爆炸了。”

瘫坐在地上的阿淮,正用一种我无法形容的眼神看着我,颤抖的手里还紧握着已经拨通了报警电话的手机。

我的心瞬间沉入谷底。

于是我扭过头,不再看她,而是望向一扇窗户,望向窗户后,被白炽灯照出的长颈鹿窗帘。

然后我沙哑着嗓子,低声说:“不是汽车爆炸。”

“是有怪物。”

(八)

警笛声在街道的另一头响起时,我落荒而逃。

转到一处无人的小巷后,我跃上十六楼楼顶的平台,阿淮前言不搭后语地向警察讲述着发生的一切。有些懵逼的警察带走了阿淮,汽车发动时他低声和副驾驶的同僚商量,录口供前要不要找个心里医生给这姑娘看看。

车里的空调似乎有些冷,坐在后座的阿淮上了车便开始搓手,向手里呵气时,她看到了我在曲水江边为她戴上的戒指。

短暂的犹豫后,她将它取了下来。

这些,站在十六楼楼顶的我,全都亲眼看见。

我想今天,该是有史以来,最差劲的求婚夜了。

在楼顶坐了整整一夜,头一次的,我觉得今夜的星星很美。

成为了超人的我没有一点喜悦,甚至无比沮丧。

因为我知道接下来的剧本会是什么样子。我惧怕别人知晓我的能力,并要永远地在这种恐惧中生活下去。

我找不到力量相当的同类,更可怕的是,在这个世界,我甚至没有属于我的反派。

我将孤身一人。

这时我突然意识到,不对,我还有麦考啊。

早上七点,我敲响了305的大门。

屋内的脚步声响起时,我感到一些慌张,似乎还未想清该如何开口。

“嗨,兄弟,虽然我抢了你的女朋友,一两个月不和你联系,当从来不曾认识你,但我现在需要你的帮助了!”

这么说的话,是不是怪怪的?

这时门内又传出了狗吠声,我微微一怔,门开了,一个与我年龄相若的男人站在门口,身后是一只通体雪白的萨摩。

是在麦考之前,住在这里的夫妇。

“有事么?”男人问。

我怔了怔,问:“你们又回来了?”

男人似乎没听懂我的意思,发出一个表示疑问的鼻音。

我心里突然有些沮丧,麦考已经从这间屋子搬走,我却毫不知情。他离开时什么都没说,也许就已决定了不愿与我再度相见。

恐怕想再找到他,会很困难。

我点了点头,问他们知不知道,头半年住在这儿的人去了哪里。

男人笑:“就站在你的面前啊,我们在这里已经住了三年了,你找我有事儿?”

我有些慌张,向他描述了麦考的体型和长相。“他这半年就住在305。”我无比肯定地说。

男人说他们从来没搬出去过,我应该记错了。

“要不要问问306、307?”他又说。

屋内的萨摩朝我叫我不停,他的主人呵斥了两声,也不见效果。

“不对,麦考就住在这里。”心烦意乱的我推开了男人,走入他的房间。

“嘿!你闯进来干吗?”男人在我身后大声的呵斥,雪白的萨摩犬也叫得愈来愈响。

我冲进屋子,想要寻找麦考在这里留下的蛛丝马迹,可站在客厅中央的我,却感到天旋地转。

眼前的305,是三室两厅的户型。

“麦考不住在这儿。”我低声说。

我在男人的怒吼声中回到自己的房间,捂着头,瘫坐在客厅的椅子上。

一夜之间,我便拥有了麦考的力量。而当我去向他寻求帮助时,他却已不知身在何处。我甚至不得不考虑,得到超人的能力,是不是麦考对我的“报复”。我毁掉了他拥有爱情的机会,而他也决定毁掉我的生活。

也不知过了多久,我抬起头,看到一块遍布着弹痕的钢板靠在墙角。

于是我站起身来,望向四周,我似乎从来都没有仔细打量过自己租住的地方。

这是一间一室一厅的公寓,适合一个人居住。

厅内几乎没有家具,两把线条硬朗的椅子间夹着一张圆几,除此之外就只有一面空无一物的书架。

屋内的装饰简洁得如同刚刚经历一场洗劫,只需一眼便可以从房间的这头,望到房间的另一头。

这一刻,我好像懂了什么。

又好像什么都不懂。

十五分钟之后,一辆警车咆哮着从街道的另一头驶来,我拎起遍布弹痕的钢板,逃离这座疑点诸多的城市。

要开始新的生活了,我对自己说。

从今以后,我将孤身一人,仔细想想,这与遇到麦考前的生活,好像也没什么不同。

无非就是再次变成一个无足轻重的透明人,只不过这一次,我有了一段美好的回忆。

这实在残忍。

消耗掉我为数不多的积蓄后,我在年底之前找到了新的工作。

和新同事的相处还算顺利,虽然他们都叫不出我的名字,但也没人发现我与他们在生物学上的不同。

转眼便又是一年的年会,老板领着同事聚在一起吃吃喝喝。

简单的寒暄了几句后,大家与我便没了其他可聊的话题。

我坐在桌子的一角,开始胡思乱想。

若是麦考没有将他的能力传染给我,也许此刻我已见过了阿淮的父母。

同事们接连跑到老板那桌敬酒,只有我一个人呆呆地坐在人群外围,无动于衷。我看到靠墙的一侧有一箱未开封的白酒,鬼使神差地,我将它抱了过来。

麦考说过,只要喝酒,就会忘掉一切。

我突然想试试。

于是我拆开它们,像是灌水一般,让它们钻入我的喉咙,穿过我的食道,进入我的肺腑。

我没有醉,但我真的开始遗忘了。

那些如同利刃一样的美好回忆一点点逃离我的脑海。

我忘了自己从哪里来,要到哪里去。

忘了自己是谁,遇到过什么人。

就连阿淮的样貌也开始在我的眼前慢慢模糊。

这时我突然有些后悔,于是伸手去抓,却抓了空。

再要抬手时,我已忘了自己刚刚是要抓住些什么。

空****的圆桌前,只剩下我,和十二个空掉了的酒瓶,他们整整齐齐地摆成一排,让我想起阅兵时那些指向天空的枪口,仿佛下一个瞬间,屋内就将炸出烟花。

这时我歪了歪头,本以为空着的邻座上,却坐了一个人,他像是做错了什么事般,低着头。

整整两个小时的年会,没有人跟他说过任何一句话。

我却知道他叫扎克。

就是这个时候,我第一次遇见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