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马小天拉开房门,悄悄向外望去,只见这座小木屋座落在黑山岭的一处山坳之中。屋前屋后,俱是修竹姗姗,花影扶疏,十分幽雅,四周则是峭壁悬崖,高耸半天,非得攀藤附葛,不能直上,十分险要。

屋前有一个小小的身影,正吃力地挥动手中的竹刀,将粗大的木头劈成一截一截的,以作引火烧柴之用,看她的背影,纤腰削肩,弱质纤纤,正是那个救他的女子。

此时正是日中,云开日朗之时,日影将她的身周镶上一圈淡淡的光晕,景色清绝,马小天在门后看着,不由得痴了。

不知过了多久,马小天才吱地一声推开房门,走了出来,那女子听见身后传来的开门声,停下了手中的活计,但并不回头,说道:“已经过了三天了,我估摸着就在这几个时辰,药力刚好,你也该醒过来了。”

马小天惊道:“已经三天了吗?我怎么、怎么一点都不知道?那……那风流鬼,她有来找你麻烦吗?”

那女子摇摇头,说道:“没有,她不敢来。”

马小天正想问:“为何不敢?”那女子好像知道他会有此一问,不等他开口,就用手指了指屋子四周密植的一丛丛朱红色大花,说道:“这种花叫做天星莲,名字虽好听,却是巨毒之物,又恰好能克制住风流鬼身上阴柔的内力,因此我不去找她,已是万幸了,她又哪里敢来找我?”

马小天一听,这才放下心来,他此时虽有心想向这姑娘道谢,但一想当时洞中的情形颇为尴尬,嗫嚅了几句,不知该怎么提起才好,沉默了半晌,只得说道:“我……我叫马小天,请问姑娘尊姓大名,我也好常常记在心间。”

那姑娘叹了一口气,轻声说道:“我是一个不幸之人,蛰居山中,只与野兽为伍,哪来的什么尊姓大名?又何必要记在心间?我看你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怎么还不去找你的大姑娘小媳妇去?没来由的跟一个丑姑娘说上半天话,岂不烦闷?”言语之中,竟有些逐客之意。

马小天脸上一红,想是自己睡梦中还在呼喊海兰的名字,不料被这姑娘听了去。他听这姑娘的叹息声悲凉萧索,似有重重的心事,便笑道:“你不肯说,我又不能整天叫你姑娘姑娘的,对了,你喜欢种花,人又必定长得和花朵一样美丽,那么我就叫你,嗯,我就叫你‘黑山岭中那个如花朵一样美丽的姑娘’,如何?”

那姑娘果然扑哧一声,笑了出来,说道:“天底下哪有这么长的名字?倘若真像你说得这样,那我岂不是姓黑了?再说,我长得丑得很,配不上这么好听的名字。”

马小天那日神志昏愦,确是没看清她的长相,不知道她究竟是美是丑,便说道:“你不让我看你的模样,定是怕老天爷看到你的容貌,以为你是私逃下界的仙女,要把你抓回天上去!”

那姑娘笑道:“什么仙女,好不肉麻!你又没见过我,怎么知道我长得……”说到这里,忽然想到三天前在山洞里,这个男子岂止见过她,简直看了个一干二净。想到这里,脸颊登时晕红似火,不再说话,又弯下腰劈起木柴来,好在她背朝着马小天,倒没让他看到脸上的尴尬之色。

过了一会儿,她也知道马小天还没走开,像是自言自语般说道:“我没有名字,因为从小就喜欢种花,尤其喜欢天星莲,一年之中倒有半年就在这深山之中,与溪水为伴,因此就以花为姓,叫做花溪奴。现下你已经知道我的名字了,还不走?”

马小天果然还没走,他见那姑娘──花溪奴瘦小的背影一下一下吃力地挥着手中刀,还时不时地抬手揩去额头上的汗水,心下顿生怜悯之情,情不自禁地走前两步,径自从她手中接过竹刀,用力地劈起柴来。

他用“柴刀刀法”砍柴,正合适宜,只见他运刀如风,将柴刀刀法一式式地使出来,轻翔灵动,刀风虎虎,左一刀“指东打西”,右一刀“不上不下”,只一会儿,便将一大堆木头砍好,整整齐齐地垛放在地上。

马小天干活的时候,花溪奴也不阻拦,只静静地呆在一边看着,说道:“那天晚上我只是要对付风流鬼,不想让她在我的家门口做出那等肮脏见不得人的勾当,并不是为了救你,你要干活便干,只是我不承你的情,这一点你须得明了。”

马小天停下手中的刀,转头笑道:“姑娘说的是,我就是天生当砍柴人的命,这就叫做‘狗要吃屎,沙糖换弗转’!”

花溪奴没提防马小天突然转过头来,自己的长相被他看了个正着,只见她生得窈窕娉婷,苍白的脸上淡淡地分布着几颗小小的雀斑,一头长发几达腰间,右额上有一绺黑发如漆覆额,虽不算美,但看上去静洁雅素,自也有一种楚楚动人之处,起码绝不是她自己所说的什么“丑姑娘”。

马小天看了一眼,怕她难堪,急忙转回来,用力劈柴,心中想道:“原来你也并不丑嘛,起码比大头鬼、笑面鬼那些妖魔鬼怪好看多了!”

花溪奴嘿嘿冷笑,并不言语。其实马小天这番话,有一半是戏谑之言,还有一半,却是语出真诚,绝不作伪。原来他看这个地方,虽然深藏在大山之中,但雅素宜人,如隔尘世,如果能在这里住下,每天种种花、砍砍柴,闲暇时就与这位心事重重的姑娘说笑一番,解解她心中的烦闷,听她浅笑盈盈,岂不也是一桩人生乐事?

花溪奴见马小天干活之时,嘴角微微上扬,似笑非笑,不知道心里在想些什么,脸上一红,不敢去猜他心中所思,转身来到屋后。刚挑了一桶溪水倒入水缸,马小天就大呼小叫地跑过来,不由分说夺过水桶,一连跑了十几趟,直到将屋后那两口大水缸全部都灌满水了方才罢手。

从这以后,一直到日头下山,马小天几乎就变成了花溪奴的尾巴,花溪奴做什么,他都抢来做了,说来奇怪,马小天干了半天的活,丝毫不觉得疲惫,反而越来越是神清气爽,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

将近晚饭时分,马小天正在屋后清洗几口大酒缸,不知道一个小小姑娘,要这些酒缸来做什么?难道是要请我喝酒么?马小天脑子中胡思乱想,咕嘟吞了一口馋涎,这时忽然闻到屋里传出一阵清香,不由得胃口大开。

他抹了抹嘴巴,忍住肚里的饥火,找到一扇窗户,悄悄地打开一条缝,冲着里面探头探脑。果然看见花溪奴正将一盘盘饭菜端到桌上,刚才闻到的香味正是从这里传出去的。

花溪奴装了一大碗米饭放在桌子一边,摆好碗筷,似乎脑后长了眼睛,头也不回地说道:“活都干完了?那就进来吃饭吧!”

马小天闻言大喜,连门都来不及去找,直接就从窗口跃了进去,只见桌上摆了三样小菜,冬菇、山笋、木耳,还有两碗米饭,最妙的是居然还有一壶酒,酒香扑鼻,刚走近便薰薰然似有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