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十七

那天早上,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依旧在纪铭的车里,猝不及防的打了一个喷嚏,知道自己感冒了。

驾驶座上的纪铭转过身来,递给我一个热乎乎的外卖盒。他说:“红豆粥,趁热喝吧,你再醒来晚一会儿,就凉了。”语气自然的好像这样的话已经被他说了无数遍,窗外太阳火红,在北方的春天都算十分少见的。

红豆粥是我最喜欢的食物之一,我捧在手里,忍不住心头一热。

然后嘲笑自己:阮素年,你果然是这么好收买的人。

我知道自己现在的样子狼狈不敢,衣服是皱的,头发是乱的,抱着一盒热腾腾的红豆粥手足无措。

然后脑子里突然浮现出小时候的一个场景,一瞬间我的鼻子酸的厉害,内心无助又荒凉。

我对他说:“纪铭,小时候,我没有妈妈的时候,爸爸不怎么会做饭,只有他熬的红豆粥特别好喝,因为熬了无数次,他说,妈妈怀着我的那几个月,每天早上他都会熬一锅红豆粥,刚好两碗的分量。因为粥再热一次就不好喝了。他还说,我爱喝红豆粥,就是妈妈遗传的……”

我不知道为什么要跟他说这些,也不指望他能发表什么意见,纪铭的沉默恰恰让我觉得很舒服,再加上清晨柔和又耀眼的阳光,这个安静的片刻,刚好够我一口一口把粥喝完。这粥是在饭店里买来的,和爸爸熬的比差远了,但我还是一口都不剩的喝完了。因为这种又热又软又甜的东西在此时填的不是肚子,而是空落落的心。

今天不是周末,我还要上班,邮箱估计又被塞的满满当当。但是纪铭握住我正要开车门的手,说:“现在才七点,不急,先回家洗个澡换个衣服吧。”

“那我自己回去。”

“我说是回我家,你这个样子,我送回去,你爸妈不得打死我。”

我把乱糟糟的头发粗略整理了一下,想狠狠的认认真真的骂他一声混蛋,却不想说出口却是有气无力,莫名其妙的有一种打情骂俏的味道。

我甚至隐隐感觉到他在笑,太阳一点点升起来,我似乎再也没有办法不承认,那片寂寞了五年的荒原终于有那么一点点生机在复苏着,破土而出的同时带着丝丝阵痛。

家门口的水泥路终于被翻修了,带着黄色头盔的工人们塞满了原本狭窄的小巷,他们弯着腰,把水泥的地面一块一块揭开,露出深棕色潮湿的泥土。每次路过都要小心翼翼的,因为平坦的能下脚的地方几乎没有了,还能闻到浓郁的泥土味。

于是妈妈每次从外面买菜回来都要小小的抱怨几句,主要为了她穿的那双黑色的真皮皮鞋,那是去年生日爸爸送给她的,看上去应该价格不低,只要蹭上灰都要仔细的擦一擦。其实她年轻的时候,不是没有人愿意为她掏腰包买些奢侈的东西,博美人一笑,所以这些年,我亲眼看着她对爸爸死心塌地的样子也没有办法不相信缘分这个东西,所以叫她妈妈也叫的很死心塌地。

他们最近很少问起唐潇的情况,我知道爸爸给她打过电话,但一般说不了几句就挂掉了。

上次见到唐潇和易桉走在一起,我还是有点不放心。不用说,这件事十有八九是唐潇先勾搭人家,但最后受伤的也十有八九是唐潇。

自己的妹妹自己最清楚,那天她看见我的眼神好像十分坦然,甚至有些骄傲,可我还是捕捉到那一瞬间的躲闪和羞怯,这代表什么?

我的妹妹,小时候缩在被窝里,悄悄的跟我说,长大以后如果能碰到一个白马王子一样的人该多好,好看的,温柔的,能给她安全感的。当时在月色下,我用小小的手握着她的小手,学着大人哄小孩儿语气跟他说:“我们潇潇这么漂亮这么可爱,一定遇上白马王子的……所以现在快睡觉吧,妈妈说熬夜会变丑的。”

当时应该就十几岁吧,她在学校被调皮的男孩子围住时紧张的一动不敢动,只有在晚上只属于我们两的小**才敢说出这样的话。

而易桉很符合现在女生对白马王子的幻想,一张英俊的脸,儒雅有风度,林涵跟我说,摄影展那天花了不少钱捧她的场,想必也是吃穿不愁的富家公子。

这样的人确实很有魅力,最适合年轻貌美的女孩儿来配,比如唐潇。

有一次我突然想逗逗她,就说:“如果,你长大之后遇不到白马王子怎么办?到了三十岁都遇不到的话……”

她皱着一张小脸嘟嘴想了半天,最后,斩钉截铁的说:“那我就不嫁了!我跟你,跟爸妈过,反正,宁缺毋滥!”

宁缺毋滥,这应该是十三岁的唐潇,能说出的最有内涵的一句话。

也是从那个时候起,我不再把唐潇当作什么都不懂的妹妹,甚至有时看着她真挚又倔强的目光,会想到自己有没有那种魄力和胆量去面对未知的明天。

当然在我遇到纪铭之后,所有的未知都变成我们的未来。当他中途离开那条我幻想了三年相依为命白头到老的路时,所有的未知又变得不那么重要。

我坐在办公室,打开邮箱,满满当当稿件中夹了一张电子版的邀请函,是高中同学结婚的请帖。发来邮件的女生,我记得,高中三年一直留着齐耳的短发,高考完的当天在聚会上被班里的一个男生表白,那个男生,现在成为了她的准新郎。

邮件还配有音乐,是《甜蜜蜜》,于是办公室安静的空气里,飘**起这样的旋律:

“甜蜜蜜,你笑的甜蜜蜜,好像花儿开在春风里……”

半晌,我把窗口最小化,在黑色的电脑桌面上,竟然看到自己不自觉微笑的脸。

然后我想起自己和纪铭,想起我们十六七岁就学会相濡以沫的那三年。当时,同学之间经常会谈到关于“未来”和“理想”这样的话题,开始我会想其他人一样,认认真真的思考一会儿,然后满怀憧憬的说着我长大想做什么,想去哪儿,想过什么样的生活。然后周围的人就会颇为赞同的点点头,谈论的同时语气颇为感慨。

而当我意识到自己爱上纪铭,并且意识到这份爱的珍贵时,所有我在满天繁星下所幻想的未来都有了纪铭,当周围的人再次谈到这类问题时,我就会不由自主的看向他。如果他刚好听见了这个话题,并且刚好也看向我的话,我会觉得全世界的话都在我眼前盛开了,就是那么繁盛又饱满的幸福,真的一点都不夸张。

我甚至悄悄的想,其他人有没有窥探到我们的心有灵犀,如果感觉到的话,会不会羡慕。也许我们在别人眼里已经羡煞旁人,也许我们就像那些狗血电视剧里的情侣一样,莫名其妙的就在一起幸福了一辈子。

那些在家长和老师严厉禁止下,对爱情这种东西充满好奇又不得不敬而远之的年代,我和纪铭就这样安安稳稳的度过了压力最大的三年。

晚上下班,把手机解锁,一条来自纪铭的短信出现在屏幕上:

“素年,老同学的婚礼,你收到请帖了吧,一起去吧。”

我承认,我有点想哭。

窗外月光皎洁,美如情人的思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