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
叶薇:
终于又回到这个城市,其实我挺想念这里的风的,它们吹在脸上的感觉,像一双略显粗糙的手仓促的抚摸过来,并不会让人感到有多难受。素年说她不喜欢,我想,她不喜欢的,也许只是风卷起的细微的沙砾,高高的扬起到半空,然后落在人的头发上和衣领里。是那种细细的磨砂感,对于爱干净的人来说,确实是一件难以忍受的事情。
可素年那个小家伙,也不是非常爱干净的人。她是一个与众不同的人,我想说,她其实很吸引人。
那种吸引和我不一样,我知道自己在大多数人眼里,是漂亮且妩媚的,但这些,是不论谁在酒吧那种地方唱了无数次情歌后,都会轻易拥有的。它用艰难的时光和绵密的痛楚可以换来,而素年,那个天真的以为自己懂得很多的姑娘,她身上的吸引力是另一种次元的美好,简单的,温暖的,直接的,让人不觉想接近的。
其实我很羡慕她,甚至是嫉妒。
那种从来没有受过伤的明媚的笑脸,说话时坚定的小眼神,还有,故作成熟时不经意流露出来的天真……我一定不会告诉她这些,她会骄傲的,她还会诚心诚意给我推荐自己看过的书,我就懒得打击她了,小说里那些烂俗的剧情,真的,现实中经历的,也许比那些还精彩,就看你能不能承受住其中裹挟的痛楚。
素年说她是个装模做样的人,其实她装的远没有我熟练。比如,他喜欢纪铭,早已经弄得人尽皆知,而我喜欢陆小枫,是一个经年埋藏在心底的秘密,如同我喝下的酒,只有我一个人可以独享那份简单隐秘的快乐。。
好吧,我承认,我只是不敢表达出来。
陆小枫,这个名字已经被我在心里念了无数次,都是一样的音调,循环往复的寂寞。
他跟小时候比,变了很多。回到这个城市的第一次相见,我差点没认出来。他也没有马上认出我。不过,三秒钟的对视之后,我们相视而笑,如同提前排练好的一出重逢的戏。他站在操场旁边高大的杨树下,黄昏时的阳光异常温柔的笼罩下来,落了一身斑驳的树影。
他说:“好久不见,你都长这么高了。”笑容浅浅淡淡,越发刻骨的脸上是逐渐成熟的痕迹。
那一刻,我感觉自己荒芜了许久的心里,从远方远远的袭来一股海潮,瞬间把坚硬的礁石冲刷成绵密的细沙。
我知道他在这个学校,所以故意考到这里。但是我装作不知情的样子说:“原来,你也在这里念书啊。”
但其实,这不是我准备的台词,本来,我想跟他说,我回来就是找你的,我爸给我找了一个后妈,那个女人太让人恶心了,我不喜欢那个家,我喜欢你,所以我回来找你。
最终在见到他的那刻,我的台词就丢在了九霄云外,我曾经跟别人说,天大地大我怕过什么,千里迢迢我一个人都敢给爸爸留下一封信后坐八九个小时的夜车回到这个城市,但在陆小枫面前我却慌了起来,真丢人,我骂自己。而他站在距离我五步远的地方对我别扭的笑了笑,那一瞬间我看到满世界的花灿然开放,美不胜收。
我想起小时候看起来内向不爱笑,其实心底很善良的陆小枫。
不到十岁的他,一直不好意思跟女生讲话,我总是抱着逗趣的心态跟他说话,“哎,你为什么叫陆小枫啊?”“你怎么不爱笑?我认识你的爸爸妈妈,他们也认识我的爸爸妈妈。”“你喜欢玩什么游戏?我们一起玩吧……”
在我的不懈努力之下,终于走进了他单调的小圈子。混熟之后,我们就一起在花坛里抓蝴蝶,一起爬墙,一起用他的游戏机打怪兽。有一次,他坐在高高的墙上底着脑袋俯视我,嘲笑我腿短上不去。倔强劲来了,我搬过几块石头一鼓作气爬上去,结果弄的自己灰头土脸,他笑,我想拉住他的手,却一不小心掉又了下去。下落时的那一秒钟,我听见他充满的恐惧和担忧的惊呼声。
最后膝盖着地,疼的我两眼泪汪汪,没想到一抬头,就看他紧张的脸,皱着眉头张着嘴巴,像个小大人一样把我背在背上,一路往最近的门诊跑过去。
现在,他长大了。他的眼神跟小时候一样,固执又坚定,我看着他,不算陈年的旧事渐次涌上心头。
当年我们都还在上小学,下午不到五点就放学了,我们学校要放的更早一点,回到小区里,我就坐在秋千上摇啊摇。当时我以为自己很喜欢玩秋千,后来才知道,我是在等他回来。看见他背着书包慢悠悠走进来,我就会不自觉的想跳下秋千去他身边,到后来似乎懂了一点什么,我坐在上面继续摇啊摇,直到他看见我,才会装作刚刚见到的样子跟他打招呼。
还是没有什么特别值得纪念的事情,然而每一个不值得被纪念的小细节都在我心里变成一副副装帧精美的画,背景是彩色的,画上少年的眉眼是无比好看的。
不过,这一切都在小学毕业后的那个暑假被毁掉,爸爸妈妈离婚了,我跟着爸爸去了另一个城市,有了所谓的后妈。她是个让人恶心的女人,每天穿着不同款式的白色连衣裙,留着披肩长发,化着二十多岁年轻女孩儿才会化的装,她知道像我爸这个年龄的人就喜欢这样,她得逞了,所以我离开了爸爸,回到这里。
但是我的爸爸,那个对婚姻依旧保有无比美好的幻想的人,他看不出来,在他眼里她是美好的,年轻有活力,声音温柔,不求名分。
不求名分,就这点,最让我感到恶心。
没有一个女人在爱上一个男人后,会不要名分。别欺负我只是一个孩子,不是我太聪明,是你装的太愚蠢。在离开那个家的前一天,我就这样跟她说。那个看起来通情达理的女人,脸上的笑容变成一个虚伪的面具,瞬间脱落,露出现实可憎的面目来,她冷哼一声,转身离开,我当时很想告诉她,你只配得到像我爸这样的人的心,不,应该说,他没有心,所以你就连他的心都得不到。
我没想到自己可以说出那样的话,那种瞬间长大的感觉,裹挟着骨骼深处传来的刺痛,用很多名人的话来说,那叫洗礼。
真是个不错的词语。
那对于我的爸爸呢,对于他来说,那个女人到底算什么,是爱?还是对寂寞的苍白填补。我其实有些可怜他,站在旁观者的角度。他在某一个睡不着的晚上跟我说:“我爱你的妈妈,但我们已经不适合彼此了,我找到了一个更适合我的人。”
我想如果他不是爸,我一定会吐他一脸口水。
然后他沉默的走出房间,脊背再不如以前挺直。
回到这个城市后,我一个人住在以前的房子里。那个男人做的唯一正确的就是没有把它卖掉,这也是我唯一感激他的一件事。
酒是一个好东西,酒吧也是一个好地方。坐在台上唱歌弹吉它的时候,我可以从容的看着台下或哭或笑的人,都是年轻的面孔,生动的表情完美的呼应着周围的声色流光,连嬉笑声都是暧昧的。还有偶尔酒杯破碎的声音,廉价的架子鼓的声音,一首首歌就这样被淹没,很少有人认真的去听我唱什么,他们需要的只是一种浪漫的氛围,或者是歌词渲染出来的虚幻意境:
这世界看来很快乐
看不出难过
始终笑着难过
你不慌不忙
自然坦**
脱下了伪装
摘去了信仰
你不愿多说话
你想放纵一下
没什么可怕
没什么放心不下
痛苦的享乐
犹豫着堕落
……
是很应景的歌,我看见有一个人远远的对我微笑点头,那是一个普通的男人,三十岁左右,下台之后,他送给我一束百合花,他说,适合你。
我说:“除了玫瑰花,我什么都不喜欢。”
然后他深深的看我一眼,这是一个充满欲望的男人。剪裁合身的小西装,把他装扮的衣冠楚楚,除了肚子上若隐若现的赘肉,其它一切都很得体。
我给陆小枫打电话,二十分钟后,他穿着一件白色的T恤从浓重的夜色里走进酒吧,看见我衣衫不整的,躺在那个男人怀里。
我努力的想对他扯出一个不算太难看的笑容。
说实话,没有想象中的羞耻感,我觉得这样才算让他看到真正的自己。他在众目睽睽下打碎了一个酒瓶,眼神凶狠的把碎酒瓶架在那个男人的脖子上,然后轻而易举的就将我带出了酒吧。
其实,我早就注意到了,那个男人是个没钱没势也没骨气的怂包,不然我不会给陆小枫打电话。
夜晚的风很凉,他背着我走了一路,出了一身汗,我迷迷糊糊的似睡未睡,闻着他清爽的洗发水的味道,感觉空落落的心就这样被填满。
其实我真的不知道,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他的。那年跟着爸爸离开,心里并没有什么眷恋,但越长大,就越想回到这个城市,想着这个城市有什么值得再见一次的人,好像就只有他了。
可惜,我一点都不想说出这个词语,但我还是不得不说,可惜,他喜欢的不是我。
素年那个家伙应该知道吧,就算知道她也会装作不知道,她还一脸好奇的问我小时候跟陆小枫发生过哪些有趣的事,我用三两句话敷衍过去,说:“其实没什么,都那么小了,谁还记得。”
她了然的点点头,“嗯,也对,我小时候的事,也大多忘了,不过我记得陆小枫给我送过一次书,那天还下着雨。其实他是个挺好的人。”
其实他是个挺好的人,原来她对他的评价,是这样的。
我笑着看她走进自己的回忆里,心里有些痛快且得意的想,我骗你的,怎么会忘记呢?和陆小枫的每一件事,我都记得,只是我不愿意告诉你罢了,笨蛋。
我不讨厌素年,不管她和陆小枫有多少我不曾参与过的时光,也不管陆小枫怎样喜欢她眷恋她,我都不会嫉妒。因为我也是那么喜欢她,喜欢她坐在我床边,呆呆的托着下巴望向窗外的样子,喜欢她简单又生动的跟我讲学校里发生的事,喜欢她皱着眉头吐槽老师有多灭绝人性,喜欢她看着我时,不自觉眼眶泛红,直至流下泪来。
她还给我讲了很多很多故事,小男孩与小猫的故事,她和纪铭的故事,都那么温暖生动。
故事,可以讲的很潦草,也可以讲的精致细腻,我还是更喜欢前者,人生苦短,没有那么多时间放在回忆里,况且,我的时间,比别人更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