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

唐潇:

我叫唐潇,是阮素年的不同父也不同母的妹妹。

因为没有血缘关系,是个半路的姐妹,所以我也很少叫她姐姐,我叫她素年。

我有过很多男朋友,可他们最终都像我画的那些画一样,慢慢变皱,褪色,然后被我扔掉,或者莫名其妙自己丢掉,再也找不到。我是个艺术生,我从小到大都解不出数学题,不像我的姐姐素年,还有她那个青梅竹马的陆小枫,他们是被老师捧着宠着的学生,在学校里,总有一种微微的孤傲的神色像层透明的面具一样挂在脸上,走出学校就撕下来,别人看不到,但我能看到。

也许是因为我太了解素年了,她的每一个表情每一个动作,我都可以用一些准确而微妙的词语解读出来,她不会知道,我看着她的时候,是异于常人的认真,我不只是在看她,更像是在研究她。

为什么呢?我也这样问过自己,大概是因为,她是个很有意思的人。比如,我来这个家的第一天,她就毫无怨言地接纳了我,并且任我分享她一切拥有的和喜欢的东西;比如,她明明知道陆小枫喜欢她,却还能数十年以好朋友的方式跟他相处;比如,她上高中突然闪电般的谈了恋爱,恋爱对象,还是个经常面无表情的木头脸,可她那么沉迷,沉迷到卑微。

她跟我说过,他的名字,叫纪铭。

多普通的名字,可从她的嘴里说出来,就那么那么好听。

我笑了,可她只顾陷在自己的初恋里,都看不到我嘴角的笑意。

后来,我在音响店看到她口中的纪铭,才知道,那不是我第一次见到他。

我第一次见到纪铭,是在一个有着满天火烧云的周五的黄昏。

那天我去素年的学校找她一起回家,背着一个大大的画板,画板里夹着几张速写。也许是边缘的绳子没系好,我歪着身子向学校里张望,便有几张画从缝隙中漏了出来,风一吹,白花花的,纸张飘了一地。

其中一张,刚好飘到一个男生的脚下。

他把速写纸捡起来,看了一眼,递到我手里。我抬起头,正对上他平静无波的眸子,他隐隐约约笑了一下,就那么一笑,稍纵即逝,而我头在风中散乱着,顿觉狼狈,竟第一次,在一个外人面前,抱着乱七八糟的画,有种落荒而逃的冲动。

但我没有,我把头发理顺,挂上得体的笑容,跟他说了声“谢谢”。

我知道他多看了我几眼,就那几眼,电光石火间,我便记住了他的样貌,记住了他说“不客气“时,温温淡淡的声音。

我想他一定是记住了我的样子。我看男生不会错的,我转身前他留在我身上的目光,已经告诉了我。

那天我回家之后十几分钟,素年才回来,她眉眼间藏着笑意,脱下书包,回到屋里,关上门,小声又幸福的跟我说:“潇潇,明天我要去约会,跟纪铭,我跟你说过的,纪铭。”

几天以后,我就在音像店里,看见了素年和她的男朋友,纪铭。

他们手牵着手走推开玻璃门,走进来,眼角眉梢带着笑,素年在他身边,像个听话乖巧的小猫。纪铭低头看着那支小猫,露出浅浅的宠溺的笑。我大脑像被闪电击了一下,脑子里的画面就从这对郎才女貌的人的身上,拉扯到那个满天火烧云的黄昏里。

那天纪铭穿着老土的校服,这天他穿着干净的格子衬衫。

我在素年看到我之前转过头,走到音像店的角落里,低头抚摸王菲的CD。

封面上的王菲眼神迷离,用一种高贵的姿态作出深情的表情,像极了一朵盛开在黑夜里的玫瑰花。

有人拍了我一下,我回头,是素年。

她还是看到我了,好吧,我对着她笑,是真心诚意的,同时诧异那个叫纪铭的男生没有站在她身边。

她叫我:“唐潇……”声音清亮,神采飞扬,眉宇间都能看出幸福。

这是我第一次看到这样的素年,但她竟然不好意思把自己的男朋友拉过来让我看看,她还不知道我早已经见过他,那个时候在我的世界中,他还是不是她的男朋友,他只是我惊鸿一瞥邂逅的翩翩少年。

我控制住自己往柜台方向看过去的冲动,我知道纪铭就在那儿,他一定看到了我,一定认出了我,一定在心里讶异着,原来那个背着画板的女孩儿,就是自己女朋友的妹妹。

素年说她过生日要和纪铭在一起,她微微低着头,脸上写满恋爱中的娇羞,像极了一朵初初盛开的桃花。

离开的时候,我把王菲的CD赛进素年手里。可我在潜意识里怎么是怎么想的呢?我在想,没有人比我更了解她,就算男朋友也不可能。转身走出音像店之际,我还是忍不住看了一眼那道立在柜台前挺拔的身影,他的目光似乎也刚好落到我身上,好像一阵来自三月的风,于背后轻轻一掠。

我走在路上,边走边想,这个时候,素年一定已经挽着纪铭的胳膊,一起走回那所市重点中学。

我记得有几次路过他们学校,给我印象最深的,就是那扇高大沉重的铁门。铁门当然是镂空的,从外往里可以看到教学楼前一排葱葱郁郁的大杨树。站在门口,甚至可以听到老师们洪亮的讲课声。素年就在那里面,和她的小情郎纪铭。我甚至能想象到,他们坐在教师的角落里,占着最温暖的那片阳光,表面上认真听讲,其实早已经在桌子下悄悄牵上了手,互相磨砂着对方手心里浅浅的纹路。

我所在的学校是艺术高中,管的不严,往往一放学,门口就停了一排嘟嘟作响的摩托车。那些穿着铆钉皮衣,染了一头红毛黄毛的痞子少年就冲着陆续走出校门的女孩儿吹口哨,眼睛瞥向她们短裙下白皙修长的腿。这个时候,有些身材不好的女生,都不好意思在人流最多的时候走出校门。

有的女孩儿熟稔的坐上来接自己的摩托车,一溜烟绝尘而去;有的四处张望,拿出套着新潮手机壳的手机打电话,语气中尽是蛮不讲理的撒娇。当然,也有的规规矩矩背着书包或画板低头走出校门,在男生的口哨声中,愈发加快脚步。

我们学校旁边,就是一个废弃的工厂。工厂的大门永远敞开着,正好便宜了那些彻夜不归的摩托车少年。这里和市第一中学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环境,那里的学生在别人眼中,是伸手便可触到蓝天的未来佼佼者,而这里的孩子,是只能混在城市角落,一直混到老的那类人。

使劲摇摇头,原来我已经走回学校。

今天是周末,我又没回家,照例一头扎进画室。揭开罩在画板上的布,那个英俊的男生便静静的看着我,那是我们学校的篮球队主力,他前几天跟我告白了,捧着一大束鲜红色的玫瑰花,在一整个宿舍楼的灯光下,那玫瑰花反射的光,把他脸也映的红彤彤的。

他脸上带着自信又戏谑的笑容,对我说:“怎么样,答应我吧,我喜欢你整整一个月了。”

整整一个月,我心在心里重复了一遍,不禁想笑。一个月,只是两次月考之间的时间,只是两次姨妈间隔的时间,它在眨眼间就会过去,它甚至,还没有我记住纪铭两个字的时间长。

可我始终没笑出来,我想我真的很寂寞了,他的眼神又那么真诚。所以有那么一瞬间,我看着夜色中他棱角分明的脸,突然就有了谈恋爱的冲动,或者说,我早已经有了这种冲动,如今,刚好来了一个合适的人。

所以我的初恋,是从“合适”两个字开始的。

他也有一辆摩托车,我们恋爱的第一个周末,他就带我出去兜风。在故乡凛冽的长风中,从城市的这头到城市的那头,路过素年所在的学校,沿着穿城而过那条日夜翻腾不息的青河,又走过小学后面的小山坡,山腰上有一条绵延到远方的铁轨,火车轰隆隆的驶过,与铁轨摩擦的声音,就像是一个苍老的声音,唱着一首沧桑而悠远的歌。

我一只手抱着他的腰,一只手伸到故乡的长风里,大声喊着:“哎!你看,这就是我小时候经常来的小山坡,在山顶上,能看到特别特别美的日出日落,特别特别美!”

他也大声喊着:“可我的摩托车上不去,下次,我们再一起来,一起爬上去,我陪你看日出和日落,看多少次都行。”

“好啊!你答应我了,不许反悔!”

“我段天煜说出的话,从来不会反悔!”

我当时多开心啊,好像自己正在经历那种无畏无惧自由自在的爱情,我甚至想,就这样一直在一起吧,什么都不想一路走到白头,跟着这个男人,风里风里来,雨里雨里去。

我唯一没想过的,只是,我到底爱不爱他,和他到底爱不爱我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