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已经在沙漠中走了九天了,太阳毫不在乎地发扬自己的优点,为了节约宝贵的淡水和食物,男人们开始抓沙漠大蜥蜴吃,烧烤着沙漠黑蝎子,满眼尽是一片黄沙,王恢闭起眼睛任骆驼在路上颠簸,眼睛灼疼,头昏目眩,他觉的自己都快要被大沙漠折磨成沙盲症了。

不过他看到路边三三二二的沙柳,不觉一喜。果然,乌布辨认着植被说:“大人,我们已经到绿洲了。再往前几十里,就到龟兹国了。”

王恢泯了泯干裂的嘴唇向后喊道:“兄弟们!今晚我们把储存全吃了,放开肚子可劲造,明天我们将会有葡萄美酒和龟兹烤肉了。”

“太好了,万岁。”士兵们听到都自发地欢呼起来。

蜀一刀有点儿担心:“大人,龟兹方面会帮助我们吗?”

王恢笑着说:“不用担心,我有数。”

扎营时己近傍晚,所有的食物都摆在了篝火前,士兵们大口喝着宝贵的淡水,大口吃着馕饼和野兔肉。第二天大家走到了一个神话般的国度。眼前出现了一个大城市,它的城墙高大坚固,长度是以公里来计算的,一眼望去不见尽头,城内高楼鳞次栉比,一片繁华。龟兹是一个大国,距离长安城七千五百里,有七千户,民九万人。首都延城,面积广阔,有士兵二万。龟兹地处丝绸之路上的中西交通要冲,是古印度、希腊——罗马、波斯、汉唐四大文明在世界上惟一的交汇之处。龟兹人善于经商,非常具有音乐才能,其地特产有铅、锦缎,非常出名。

王恢已遣人进城通报,第二天,辅国候亲自出城迎接,几百个汉兵被直接安排在驿馆里,数百个龟兹人带来了数不清的食屉子。有一坛坛从冰窖里冷冻的葡萄美酒、涮烤兼备的牛羊冻肉,数不清的小吃美食。大家又惊又喜,这招待规格太牛了,怎么个情况?

王恢带着蜀一刀,晃悠悠地坐在马车里进宫了。龟兹王已经在宫殿里了,看到王恢,他哈哈大笑地先来了一个热情的拥抱,说:“哈哈,浩侯,欢迎欢迎,好久不见了啊!”

王恢笑道:“龟兹王,我的老朋友,看到你我简直太高兴了!”

“你的头发可都半白喽。”龟兹王说。

王恢:“岁月不饶人。”

原来在二十年前,两人都是翩翩公子,龟兹王作为质子被派去长安。结果龟兹王一下子就喜欢上了长安城,死活还不想走了,后来在长安待了十年,直到回龟兹执政,在这个期间认识了王恢,成为了好朋友。

龟兹王说:“都一把岁数了,还在出力呢,退休回家里,含饴弄孙多好。”

王恢苦笑说:“这个兄弟也知道,但我就这个臭毛病,不走都不得劲,年轻时跟着张骞到处走,十年前张骞病死了,我又独挑大梁了。”

龟兹王担忧地说:“听说,疏勒国附近有匈奴在活动,你们这点儿人,去了恐怕是回不来了。”

王恢仰天大笑,说:“他又不是有三头六臂,谁怕谁呀。”王恢又诚恳地说:“只求国王给我充分的供给,我定将坚持走到大宛。”

龟兹王:“兄弟你既然提出来了,我当然会全力支持。”他拍拍王恢的肩膀,“如果真的碰到匈奴人,打不过也没关系,往回跑,我给你们送回长安。”

王恢感激地点点头:“好!”

赵弟和月萌漫步于驿馆花园中,夏夜凉爽怡人,繁星满天,风淡云轻,月色撩人。月萌今天穿了一件低胸的黑色长裙,黑白分明,身材真棒,赵弟忍不住地瞄着她说:“你知道吗,自从见到你的第一眼,我就无法停止思念你。每时每刻都想着看到你,一日不见,如三秋兮。”

月萌把头轻轻地伏在他的胸膛:“我觉得和你在一起,有一种很特别的安全感。我就觉得是冥冥中上天让你我结缘,我无法把你从心里挪开了。”

“知道吗,我们的开始是个一字开头的成语。”赵弟说。

“一见钟情?”

“是的,我爱你月萌!”赵弟说。

“我也爱你,一生一世!”月萌紧紧拥抱着赵弟。

两个人在月下热吻,舌头湿湿地搅在一起,吸吮着彼此的甘甜。月萌从来都没有这样大胆,这样热烈,月亮都害羞地躲进云层里去了,她的心咚咚地跳着,呼吸急促,脸颊绯红,思绪眩晕。赵弟的手划向她的衣服里,吹弹可破的皮肤迅速激发了他的欲望,他的呼吸急促,身体也在轻轻颤抖,赵弟牵着月萌的手,走进了房间,两个人纠缠在一起,月萌只觉得那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体验,自己的身体有一种无法言说的欢愉,慢慢,自己的全身越来越紧张,越来越紧张,最后,欢愉来了,她的身体仿佛正漂浮在空中,忘了一切……

几天后,使团继续西行,龟兹王提供了大量的补给,临走时王恢也回赠了大批的物资,双方依依不舍地道别,下一个国家是姑墨。

阿祁连也在姑墨,他在邻国间来回穿梭着,他已经和几个国家达成了共识,不给汉使团提供任何供给,匈奴人的战略是等到汉使团精疲力尽时,以逸待劳,在疏勒国给予致命一击。等汉使团风尘仆仆地赶到姑墨时,他们被挡于国门之外。王恢也并不太在意,龟兹王的大批物资,最少能坚持一个月,支持到疏勒是没有问题的。

三百三十人的队伍又行进在西域的风沙中,驼铃声声,旌旗猎猎。

“候爷,您走过几次西域,最远到过哪里?”赵弟在马上问王恢。

王恢眼望浮云,回忆着往事:“走西域的次数我都记不清了,以前年纪轻时经常跟着张骞走,张骞死后,我又忙着河西四郡的事务,经常走楼兰、姑师,最近一次是三年前和赵破奴带兵俘虏老楼兰王。曾经走过最远的地方嘛……就是这疏勒国了。”王恢马鞭指向疏勒。

疏勒国不能算大,一千来户,不到两万人,士兵两千,首都疏勒城。不过,麻雀虽小五藏俱全,疏勒国的领导班子一应俱全,它离长安有九千三百里,再从疏勒西行三千里,就到大宛了。此时的黑暗王正站在高山之巅,眺望远方。身后站立着他的儿子安扎,他的智囊阿祁连,还有着一千名匈奴战士。这是他的全部财产,他们个个精力充沛,提着雪亮的弯刀,从他们的瞳孔中射出复仇的光芒,已经很久没有得到胜利的喜悦了,黑暗王几乎忘了什么是快乐。虽然他看不起他的侄子——匈奴帝国的主宰儿单于,但他还是抛弃巨大的权力、地位和财富,独自拉着一伙人来控制北路各国,也不知道他是被儿单于排挤,还是为了匈奴帝国的大战略?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他才是匈奴帝国真正的智囊。他告诉儿单于,匈汉之战至少还得延续一百年,目前先要战略收缩等待机遇,在大汉帝国最薄弱的时候,一击致命。就像现在他要做的事情一样。他要伏击汉使团,用使团的鲜血来祭奠匈奴的战旗。

黑暗王知道,汉使团在姑墨没有补充食物,而在疏勒也不会有任何的补给,阿祁连已经谈好了一切。换句话说,即使汉使团不在这里被干掉,他们也基本上会饿死在去大宛的路途中。想到这里,黑暗王面露微笑,他抬起头看看飘飘的战旗,只待出击。

王恢在小心翼翼地前进着,黑暗会的老巢就在疏勒国,不定啥时候会冲出一拨匈奴,挥舞着马刀来索命,所以他在经过特殊地形时都特别小心。六月酷热,已经到了沙漠的边缘,黄沙渐少,正适合奔马,前方七百米是一片胡杨林,枝叶繁茂,这片林是过境必经之路,汉军停下,等待探兵信号。此时林里却冲出了一群骑兵。黑暗王挥刀首骑,迅速杀过来,探路兵吹号报警。

汉使团迅速成作战队形,弓箭手依次发射连弩。骑兵分左右队,最后面是王恢带人看护物资。匈奴人移动的速度非常快,半分钟的时间,就进入了射程,此时匈奴的队伍一分为三,黑暗王居中,阿祁连带左队,安扎带右队,呈钳形快速地包围过来。匈奴人战术的核心就是引诱和突击。所谓引诱,就是诱敌深入,先派骑兵攻击,再佯败引诱,最后依靠伏击取胜。所谓突击,就是利用骑兵的冲击力快速有力地打击敌人,他们是闪电战的老祖宗。

因为匈奴移动速度太快,面积又分散,所以汉军射的几波箭效果不大。王恢决定迎敌,众人跨上战马,王恢、车令带中军,李哆带左军,赵弟带右军,双方策马展开对杀。当双方刀戈的第一声撞击响起时,从发现到肉搏的这七百米正好用了一分钟。

“好快的速度。”王恢想,“这大概就是黑暗王的嫡系军队了。”

“没错,这正是我的全部赌注,一千兵强马壮的战士对三百个又饥又渴的汉军,除非发生奇迹,否则我必胜!”黑暗王就是这么想的,但是他错了,错得很厉害,汉军有两个秘密武器,一个是勇气,一个是弓弩。在马上,汉军主要用长戈,匈奴人用一种带有护手的长剑,匈奴人占据的是地利和人多,汉军只有背水一战,胜利,生还;失败,就只有死亡。所以汉军此时人人都拼出潜力,以一当二,勇猛无比。有的人被砍掉左臂膀,仍旧用右臂膀杀敌;有的人被长剑穿透,就抓住长剑用短剑与敌人同归于尽;有的人冲进敌群,近距离用连弩一一射穿敌人的咽喉,甚至都不怕被剑刀砍中。匈奴人都被汉军的不要命给打乱了,一时慌乱起来。而黑暗王没有估计到的是:汉军装备的是目前大汉最先进的连发弓弩,一机十箭,可以一勾全发大面积杀伤,也可以调到单发状态,连珠射杀,匈奴人大多被一箭挑落马下,匈奴大为惊恐,一时人仰马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