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三明治

(一)

麦国东部最大的城市魔都骄阳似火,但阳光照不进春荫居住的小屋。这座小屋位于甘草巷深处,远处的几幢高楼和近处的各类私搭乱建恰如铜墙铁壁,不让一丝阳光有可乘之机。住在日光的死角里,白天也要开着灯。这个阴暗逼仄的角落是蟑螂、蚂蚁、耗子的安乐窝。

屋内光线暗淡,春荫正对着一面有缺口的圆镜打扮自己。她换上一身灰色的西装套裙,这是柜子里最体面的一套衣服,许久没穿过了。二十七岁的她努力用劣质化妆品掩盖眼角的皱纹、双颊的黑斑以及满脸的疲惫与沮丧。

镜中的人怎么老得这么快?明明还不到三十岁,看起来和四十岁的大妈没什么区别。活着实在太艰辛、太没意思了。那个男人到底去了哪里?他会不会回来?他一个人能不能活下去?为什么还想念那个人渣?应该再找一个可靠的男人,一个有工作、收入稳定的男人,一个不会动辄暴力相向的男人。春荫思绪纷乱,胸中憋屈得厉害,眼泪几乎夺眶而出。

“不要害怕,只有一点疼。”春荫身后传来一个奶声奶气的童音。她放下镜子,转头向门口看去。两岁多的女儿晨月蹲在狭窄的门厅里,咿咿呀呀地自言自语,兴致勃勃地玩医生看病的游戏。女孩胖嘟嘟的小手里攥着一根雪糕棒,正往玩具娃娃的屁股上捅,她正在给病人打针。一只硕大的老鼠从她面前窜过,女孩怔了一下,没有露出丝毫怯意,继续给娃娃打针。对这些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小动物,她早已见怪不怪了。

女儿是春荫最大的安慰,也是最沉重的责任。晨月是一个聪明乖巧的孩子,她不应该被困在这个不见阳光的角落里。

“晨月乖……妈妈要出一趟远门,两、三天后才能回家。我跟邻居德奶奶说好了,这几天你先住在她家。好不好?”春荫蹲下身子,柔声对晨月说道。

春荫经常上夜班,有时还要陪客人过夜,晨月不止一次被“寄存”在隔壁,已经习以为常。女孩抬头看了看母亲,说:“我会听德奶奶的话。妈妈,记得给我带好吃的。”

“好啊,告诉妈妈,你要什么好吃的?”

“我要吃蛋糕,很大的、有很多奶油的蛋糕。”

“放心。妈妈一定给你买一个大大的奶油蛋糕。”

(二)

德奶奶家的屋子里有阳光。屋顶开着一个大大的天窗,一柱光透过窗玻璃从天而降,照在德奶奶老伴的灵牌上。

七十岁的德奶奶年轻时做过护士,在战场上认识了百战余生的老伴。战争结束,她离开战地医院,又当了三十几年幼儿园老师,受够了各色小屁孩的搅扰。退休之后,她心满意足地过了几年清静日子,却越来越想念那些叽叽喳喳、不知疲倦的熊孩子。儿孙都已长大成人、远走高飞,老伴去世多年,她一个人生活,难免觉得寂寞。春荫第一次提出请她帮忙照看晨月时,熊奶奶就毫不犹豫地一口答应下来。

春荫是一年前搬到熊奶奶隔壁的。当时,他们是一家三口。春荫的丈夫没有正经工作,头发又长又乱,脏兮兮的,一脸颓唐的气色,浑似一个落魄的艺术家。那个男人整天到处游**,喝得醉醺醺的,在家里指天骂地、大吵大嚷,扰得一墙之隔的德奶奶不得安宁。春荫在酒店做服务员——这是她对邻居们的说法,德奶奶久历沧海,当然知道浓妆艳抹、昼伏夜出的“服务员”意味着什么。过了大约半年多,那个男人不辞而别,抛弃了妻子和女儿。邻居们都感叹,这年头渣男越来越多了。

春荫一个人带着孩子艰难谋生,各种苦楚自不必多言。德奶奶看不过眼,经常帮她照看女儿。德奶奶非常喜欢晨月,这个孩子不吵不闹,总是安静地玩玩具做游戏,一个人自得其乐。不过,德奶奶总是觉得晨月太瘦。

“她有些营养不良,这孩子太可怜了。”德奶奶暗自叹息,“我太老了,做不了更多的事。她妈请我照看她三天,我尽量多做些好吃的,给她好好补一补。”

德奶奶问晨月:“宝贝,你中午想吃什么?”

“我想吃面包……还有肉。”

“奶奶给你做三明治。”

晨月在客厅里搭积木。德奶奶在厨房里,一边听广播,一边准备午餐。实际上,做饭并非德奶奶所长,老伴在世时,厨房一直是老头子的领地。好在制作三明治属于简单劳动,切片面包、生菜、洋葱加上微微煎过的午餐肉,就大功告成了。德奶奶是在战场上学会做三明治的,教她的“老师”的是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那个小伙子喝过洋墨水,为了保家卫国放弃了优裕的生活,后来在一次空袭中被炸得尸骨无存——关于他的事,德奶奶从未对老伴说过。每个人心底都有不愿对外示人的隐秘。

广播里正在重播两国元首庄园会晤的新闻,那些冠冕堂皇的车轱辘话让人听得耳朵起茧子。德奶奶越来越看不懂这个世界了。多年以前,两国兵戎相见,米国在麦国领土上倾泻下数十万吨炸弹,用当时世界上最先进的武器批量制造尸体和焦土。德奶奶那时还是德小姐,她跟随战地医院东奔西跑,在战火中穿梭,照料过许多遍体鳞伤的战士,埋葬过许多残缺不全的躯体,不知有多少次流干了眼泪,哭哑了嗓子。当年的报纸、电台和各级长官异口同声地告诉大家,米国是地球上最邪恶最恐怖的国家。可如今,以前你死我活的敌人,居然变成了伙伴——据说叫“最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这几天,只要打开电视,总能看到庄园会晤的画面,那个昔日的“独裁者”“战争罪犯”“无耻鼠辈”“人间渣滓”正笑容满面地接受最热烈的欢迎。

“幸亏老头子走得早,不然今天肯定被活活气死。”德奶奶小声嘟囔着,她老伴向来将米国人视为势不两立的死敌。

午餐时间到了,晨月大口啃着三明治,连声说“真好吃”。德奶奶心疼地想:“我的手艺没那么好,是她很久没吃过肉了。”

“你长大了想做什么啊?”德奶奶问晨月。

“我想当医生。”

“当医生很苦的。奶奶年轻的时候就和医生一起工作,他们经常顾不上吃饭、睡觉,有时候还会被病人骂,被病人家属打。”

“医生会打针。”晨月自顾自地说。

“女孩子当医生太辛苦,当老师也很辛苦,不听话的学生太烦人了。这个世界,干什么都辛苦。女孩子最好什么也不干,嫁一个好老公,就万事大吉了。”德奶奶唠叨起来。

“医生很厉害,医生有白大褂,我要当医生。”晨月并不懂德奶奶的话,继续认真陈述自己的理想。

“你一定能当个救死扶伤的好医生。”德奶奶笑着说。

春荫临走时和德奶奶说好,最晚三天后会把晨月接走。但晨月在德奶奶家住了整整一个星期,春荫始终没回来。德奶奶不知道春荫去了哪里,更不知道如何联络她。晨月哭着要找妈妈,百般无奈的德奶奶只好选择报警。

(三)

“你妈有没有对你说过,她要去哪里?做什么?”警察问晨月。

晨月胆怯地摇摇头,小声说:“妈妈答应给我买蛋糕的。”

“她只是个两岁多的小孩,你问她这些有什么用?”德奶奶觉得眼前的警察并不十分可靠。他大约三十五、六岁,身材高瘦,脸色发青,眼泡虚肿,胡子拉碴,警容不整,制服上左一块白灰右一块油渍,比抹布干净不了多少。

“这种案子,我经手的太多了。”警察粗重地叹了口,“最常见的情况是,女人遗弃孩子,跟别的男人跑了。”

“别当着孩子胡说八道。”德奶奶火往上撞。幸好晨月不明白“遗弃”的含义,她瞪着泪汪汪的眼睛,不知所措地看着警察。

那个警察勉强挤出一丝略带歉意的笑容。他又仔细询问了德奶奶,但几乎一无所获。德奶奶只大致知道春荫的工作地点,对于她的家庭背景、亲友关系、可能投奔的去处一无所知。

“她是和丈夫一起搬来的。可一年多以前,那个男人失踪了。”德奶奶补充了一句。

“失踪了?当时她有没有报警?”

“应该没有。他们夫妻感情似乎不大好。”德奶奶压低声音,“他们经常吵架,他丈夫还打她。”

那个警察搜查了春荫的屋子。屋子很小,家当很少,他没花多少时间。搜查结论很明显,春荫并非事先决定一走了之。她只带走了洗漱用品和少量衣物,户籍本、房屋租契、存折和几件首饰藏在抽屉深处。存折上的余额少得可怜,最后一次取款是她临走前一天。她似乎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家里没有发现香烟、酒瓶,没有暗藏的吸毒用具,也没有高利贷借据。屋子里没有男人近期留宿过的痕迹,没有安全套和避孕药。她把丈夫的所有物品收纳进一个破纸箱子,箱子塞在床底下,落了一层灰尘。最后,墙上的挂历吸引了警察的注意。“十四日”被人用水彩笔圈了起来,旁边是手写的“3114”。九月十四日正是春荫离开家的那一天。

半分钟后,警察在随身携带的火车时刻表上找到了答案。“3114”是火车车次,那是一列停靠车站众多的绿皮慢车,起点是南方某个海滨城市,终点是北方某个边境城市,途径麦国所有重要城市,全程四天三夜。此时,麦国尚未实行火车实名购票,很难查明春荫是否购买了3114的车票、目的地是哪座城市。不过,既然春荫对德奶奶承诺三天后接走晨月,她的目的地与魔都之间往返时间必定在三天之内。警察仔细阅读3114的时刻表,至少有十二个城市在可能范围之中。每个地方都要去一趟?警察苦笑着摇了摇头,这笔差旅费是不会得到批准的,如果失踪的是个外国人——比如前些天登山时迷路的那个米国佬,上头倒是有可能大张旗鼓地搜索一番,但现在失踪的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陪酒女。类似的失踪案,他每年要经手几十件甚至上百件,大多数情况下,他能做的只是起草一份简略的调查报告,连同失踪人员资料一并存入档案。然后,某年某月某日,某个地方冒出一具无名尸体,那些失踪人口档案或许能发挥些许作用。

警察从抽屉里翻出一本相册。相册里照片不多,只有几张春荫的单人照,还有一张全家福——春荫抱着一岁多的晨月,身旁站着一个面色阴郁的长头发男人。他将整本相册装进随身的公事包里。

“查的怎么样?能找到晨月的妈妈吗?”德奶奶走到春荫家门口,询问刚刚结束搜查的警察。晨月被她留在自己家里看电视。

“警方会按程序办理的。”警察含混地回答。

“什么时候能有结果?”

“这个不好说,要视调查进展情况而定。”

“那……这个孩子怎么办?”

“这个孩子还有其他亲人吗?”

“我不是很清楚。春荫搬来有两年了,但我从没听她说过有什么亲戚朋友。”

“如果无法联系到其他监护人,按照一般程序,警方只能把她送到社会福利机构,也就是孤儿院。”

“晨月太可怜了。”德奶奶发出一声长长的叹息。她痛苦地想,如果时光倒退回去十年,或许可以收养她,那时老伴身体还很硬朗。可现在,德奶奶太老了、太累了,只能照看晨月一段时间,无力为孩子今后的人生负责。

警察面无表情,没说任何安慰的话,匆匆离开了那个终日不见阳光的死角。

半个月之后,警方无法查明春荫的下落,也找不到晨月的父亲或其他亲属。社会福利署将晨月送入孤儿院。临走时,德奶奶紧紧抱着她,两个人泪如雨下。当然,再多的眼泪也改变不了事情的结局。

(四)

七岁的晨月进入小学。尽管孤儿院的经历让她对小学生活没抱太多美好的幻想,但现实永远比预想的糟糕。她就读的是一所寄宿制学校,该校的校长有一种奇特的教学理念。他似乎认为,让学生尽早适应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才是最负责任的教育模式。学校奉行的是丛林法则。老师揍学生、高年级学生揍低年级学生、男生欺负女生,能用肢体和板凳腿解决的事情,一般不需要浪费唾沫星子。

小学一年级的晨月无疑处于食物链的最底端。她经常被同班的一伙男生欺负,作业本被水淋湿,座椅被涂上胶水,书包被抢去当球抛来丢去。她越是忍气吞声,那帮家伙就越是变本加厉。有一天,那几个坏小子跟在晨月后面,嘲笑她是“爹妈都不想要的拖油瓶”。忍无可忍的晨月想回击他们,却被其中一个小胖子揪住辫子。她又疼又气,顿时痛哭流涕。

突然,原本哈哈大笑的胖子发出一声惨叫,晨月感觉辫子被放开了。她看到,一个短发女生手持一根木球棒,对倒在地上的胖子劈头盖脑一通猛砸,胖子连声惨叫,脑袋流出血来。其他男生吓得作鸟兽散。

“我记住你了,快滚!”短发女生把球棒扛在肩上,冲着头破血流的胖子骂了一句十分肮脏的粗口,胖子捂着脑袋,挣扎着逃之夭夭。晨月发现,短发女生和自己差不多高,应该也是低年级学生。

“谢谢你!”晨月怯生生地说。

“没什么,他们为什么欺负你?”

“可能因为我是孤儿。”

“我也没有妈妈,我爸爸……有和没有都差不多。”短发女生冷冷地说,“在这里,不想被人欺负,只能靠自己。记住,把最凶的那个打倒,别人就不敢惹你了。”

“你……好厉害。”

“本事要靠自己练。”

“可我打不过……他们是男生。”

“男生比女生更怕疼。”

“是吗?”

“他们的小JJ最怕疼,一棍子下去就老实了。”短发女生略带轻蔑地撇了撇嘴,“还有,不要留长头发,打起架来不方便。”

那天,晨月没有敢问对方的名字。过了一阵子,她才从别人口里知道,短发女孩名叫时雨,虽然只是二年级学生,但已经成为学校里出名的狠角色,令老师头疼,男生更是闻风丧胆。从那以后,晨月把头发剪短,努力锻炼身体和胆量,希望有朝一日也能成为时雨那样的女孩。她渐渐告别哭泣,不惧鼻青脸肿,坚持以牙还牙以眼还眼,吃到苦头的坏小子们慢慢对她敬而远之。她有时幻想,自己一定能和时雨成为好朋友。然而,时雨半年后就转学了,据说因为她父亲工作调动,不得不搬到另一个城市。

后来,虽然不再需要打架,但晨月一直留着短发。等她再次见到时雨,时间已过去整整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