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记住的面孔

(一)

洛施闭着双眼,在脑海中将需要完成的事项从头到尾梳理一遍,再次确认没有疏漏。有些事已大功告成,有些事即将收尾,还有几件事,她没有足够时间去做,但都有可以托付的人。她睁开眼睛,目光落在白色的天花板上。她想象着天堂的样子,那里或许也是一片白色,梵格医生正期待与她重逢。

“你在天堂里等着我,但我恐怕无法履行诺言了。”洛施向天花板默默倾诉,“上帝是不可能受蒙骗的,不会允许我这样的人上天堂。有些罪过永远不能弥补。”

这时,有人轻轻敲门。洛施回过神来,说了声“请进”。简小姐出现在门口,她如愿以偿地接手了米伦留下的烂摊子,虽然忙得足不沾地,但精神百倍、充满干劲,仿佛年轻了好几岁。简小姐试图劝洛施不要急着返回米国,至少应该参加两国元首庄园会晤(洛施已经收到了外交部的观礼邀请函),这对宣传迷失者乐园大有裨益。洛施表示不想再去向日葵山庄,她以身体原因为由向外交部提出请假,并推荐简小姐代为参加观礼。简小姐按捺住心头喜悦,一再推说自己不够资格。

简小姐走进房间,没有立即说话,脸上浮现出些许为难的神情。

“你还打算劝我明天不要走吗?”洛施微笑着对她说。

“不是。”简小姐说道,“有一位病人家属要求见您。”

“病人家属?”洛施大感意外,“为什么要见我?”

“对方名叫时雨,她的父亲是这里的病人。她说想当面感谢您对他父亲的照顾,还说要和您分享一个故事。”简小姐想了想又说,“我觉得她看起来有些古怪,本想婉言谢绝,但她执意要见您。她知道您在办公室,一直在办公楼外等着,怎么说都不肯走。”

“我认识她,请她进来。”洛施记起了那位曾共进晚餐的长发女警,她和凯安的关系看似不一般,和晨月似乎也谈得来。没想到世界如此之小,时雨的父亲竟是迷失者乐园的病人。

时雨斜背着一个挎包,在简小姐的引领下,笑盈盈地走了进来。

“实在抱歉,这么火急火燎地要求见您,也是事出无奈。等明天您就回米国了,我再想和您面谈,那可就不方便了。”时雨说道。

“你怎么知道我明天回米国?”洛施诧异地看了一眼站在一旁的简小姐。简小姐忙说:“我没说过。”

“我怎么知道的并不重要。”时雨说,“重要的是我想和您分享的故事。由于此事涉及个人隐私,我只希望和您一个人分享。”

洛施略带疑惑地点了点头,简小姐知趣地退了出去。

“时雨小姐,你急着找我,到底要说什么事?”

“首先是向您表示感谢。”时雨站起身来,向洛施鞠了一躬,“我的父亲是阿尔茨海默症患者,自从迷失者乐园建成以来,他一直住在这里,承蒙您的照料,实在感激不尽。”

“照顾病患是乐园的职责,也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洛施礼貌地回应道。

“除了表达谢意之外,我想同您分享一个与我父亲有关的故事。不过,严格说来,他只是故事里的一个配角,主角是他的一位病友。这位病友也住在迷失者乐园,您应该认识。”

“说起来很惭愧,这是我第一次来麦国的迷失者乐园。对于这里的病人,我一个都不认识,倒是简小姐能叫出每个人的名字。”洛施说道。

“不,您一定认识那位可怜的病人。”时雨的语气斩钉截铁,“两个星期前,外交部和密勤局的人来迷失者乐园,您也在场。当时,有两位阿尔茨海默症患者在中庭的凉亭里下棋,您有印象吧?”

洛施脸上微微变色,似有一道阴影,慢慢笼罩住她的面庞。

“那两位老人几乎每天上午都在凉亭里下棋,他们的行棋规则十分特殊,只有他们两个人清楚。其中一位是我的父亲,他早已忘了自己的姓名,总是自称‘老师’。其实,他根本没当过老师,而是做了几十年不得志的小警察。他不是个好警察,一辈子没破过几个案子。他办的最多的是失踪案,失败最多的也是失踪案。他有个怪异的习惯,总是把那些失踪者的照片拿回家,贴得满屋子都是。那些陌生人的面孔都烙在我的脑海里,想忘都忘不掉,简直是童年噩梦。对不起,我有点跑题。我想说的是凉亭里的另一位病人,说来也巧,他自称‘警官’,却是个货真价实的老师。这位‘警官’在众人面前指责您冤枉过他。”

“我的确不认识那位病人。”

“可米伦并不这么认为,他对‘警官’的话产生了浓厚兴趣。他雇佣私家侦探,调查‘警官’的身份以及与您的关系。一周之后,米伦意外身亡,调查就此‘烂尾’。不过,我碰巧从侦探手里拿到一张旧照片,米伦想要的答案就在这张照片里。”

时雨从挎包里拿出一张A4纸大小的照片,毕恭毕敬地摆在洛施面前。

“我把照片放大了,做了一些技术处理,这样看起来更清晰。”时雨细心地解说道,“这张照片拍摄于三十五年前,是鹿城××中学×班集体春游时的合影,站在队伍最左边的年轻男人就是‘警官’。他名叫德佳,是班主任、国文老师,一个热爱泰戈尔和马尔克斯的文学青年,深受学生们的喜爱甚至崇拜。然而,拍完这张合影的一个月后,他突然被警察带走,罪名是涉嫌禁锢和猥亵他班上的一名女生——就是照片里第二排左起第五个,那个被人用红笔圈出来的长发女生。您能认出她是谁吗?尽管照片放大了,也经过了处理,但还是很模糊,一般人辨认起来的确有难度。好在我是一个大脑梭状回异于常人的怪物,我对人类的面孔有异常敏锐的辨识力,见过就不会忘。我认出了这位女孩,而且记起不久前还在另一张照片中见过她。在那张合影中,她不再是青涩的中学生,而是沉浸在幸福之中的新娘。”

时雨取出第二张照片,和第一张照片摆在一起。“这张合影拍摄于二十七年前的向日葵山庄,站在人群中央、身穿婚纱的新娘,是普宁的第一任妻子,也是凯安的母亲芷薇。照片是凯安借给我的,这是他找到的唯一一张有亲生母亲影像的照片。芷薇二十五年前失踪了,那时凯安只有一周岁,这听起来是一件令人心疼的事情。对不起,我好像又跑题了。我想说的是,请您看一看,照片中的长发女生和这位新娘长得像不像?”

洛施摇了摇头说:“我看不出她们有什么相像之处。在辨认人脸方面,我没有你那样的神奇天赋。”

“我的天赋比您想象中的还要神奇。您还记得吗?我们在向日葵山庄共进晚餐时,我说过,人脸的某些特质难以改变,整容手术只能增加一些干扰因素,却无法抹去那些特质,除非彻底毁掉整张脸,但那是变态杀手才能做出的事,任何一个拥有正规执业资质的整容医生都不敢那么干。因此,虽然您的脸经过不止一次整容,但我的梭状回还是完成了去伪存真的任务。我认出了您,您就是这位笑容灿烂的新娘,也是那位表情略显忧郁的长发女生。”

(二)

“这太荒谬了。”洛施眉头微皱,看似并不十分气恼,也看不出惊慌,“我没想到时雨小姐的想象力如此丰富。”

“这听起来的确很荒谬。我在讲一个故事,既然是故事,就可能有虚构成分。这个故事在我脑海中萌生、生长、成型,您是第一个听众。我希望先讲给您听。因为我相信,您是一个好的倾听者,更是一个绝佳的印证人。不用担心,我还没有对凯安说过,尽管他对这个故事尤其感兴趣。”

洛施凝视着时雨,僵硬的面部肌肉和填充物有效掩饰了此刻翻江倒海般的心情。她缓缓吐出两个字:“请讲。”

“三十五年前的某一天,您……为了便于讲述,我还是用女生A代替吧。女生A突然失踪,三天后衣衫不整地回到家里。她声称遭到班主任的拘禁和侵害,情节听起来有些类似那个著名的系列电影《禁室培欲》,只是男主角既不猥琐也不油腻。女生A的班主任被警察带走,他矢口否认所有罪名。在警察眼中,他的态度极端恶劣。虽然没有证据,他还是被羁押了五个多月——三十五年前,这种超期羁押很普遍。在看守所里,性犯罪者的地位是最低的,经常受到其他犯人的作践,警察对此一般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乐得作壁上观。那位手无缚鸡之力的老师饱受两个多月简单粗暴的另类教育。即便如此,他仍然拒不认罪。最后,除了A的口供,警方没有找到任何证据,案件无法送检,只好将他释放。他获得了自由,但人生已被摧毁得只剩下残垣断壁。司法机关没有给他定罪,但社会舆论给他扣上了不容宽恕的罪名。他被学校开除,被房东逐出家门,没人愿意收留。他想找女生A问个清楚,可在他重获自由之前,A的一家已悄悄远走高飞。A从此改了名字,重启另一段人生。他在鄙视和唾骂中离开鹿城,在漂泊无定中艰难谋生。那位老师究竟有没有犯下女生A所指证的罪行?除了当事人,没人知道答案。”

时雨暂时中断叙述,凝视着洛施的眼睛,对方的目光没有躲闪,瞳孔也没什么明显变化。时雨觉得,洛施的双眸好像被冻住了。

洛施也觉得自己被冻住了。从脚底开始,她的躯体正在一寸寸地变冷、变得麻木,像是被某个冰冷的怪物一点点吞噬。她的四肢似乎动弹不得,只有大脑记忆区异常活跃,刻意封存的记忆正汩汩涌出,如同割脉之后手腕伤口止不住的血。三十五年前,她既不叫洛施,也不叫芷薇,她的名字是“春薇”。她爱上了那位名叫德佳的年轻老师,不顾一切地表白,却一再遭到拒绝。那个在课堂上谈笑自若、挥洒自如的老师,居然板起面孔教训她,说什么师生恋不道德。在当年的她看来,“道德”是多么俗不可耐的字眼!在某个空气中荷尔蒙指数爆表的初夏之夜,在伤心和酒精的双重作用下,她和两名初次见面的男人度过了极其荒唐的两天三夜,亲身尝试了许多种禁书上津津乐道的羞耻游戏。在神志完全清醒之前,那些游戏令她乐不思蜀。这一切是不可示人的隐秘,必须被谎言封印,永远深埋。面对母亲的严厉追问,她鬼使神差地说出了德佳老师的名字。她像《一场事先张扬的谋杀案》——这是老师最爱的马尔克斯的代表作——的女主角,让一个无辜的男人遭遇无妄之灾。

看着沉默不语的洛施,时雨重新开始讲述:“我没有调查过那件三十五年前的案子,无法断言那位老师是否真的有罪。我能确定的是,这场牢狱之灾给他带来终生不能磨灭的心理阴影。或许是为了自救,他在潜意识中将自己想象成一名警官。对他而言,在‘警官’的幻想中生活,有助于摆脱那些阴魂不散的恐惧感。日久天长,他彻底忘记了不堪回首的过去,忘记了真名实姓和真实身份,只记得自己是编号167的‘警官’——这个编号属于当年审问他的鹿城刑事部警官。不,我刚才说得不够准确,除了记得自己是‘警官’,他还记得女生A的相貌。强烈的情感会加深记忆,他对A的深深恨意让这条记忆变得刻骨铭心,如同极其顽固的病毒,无法清除,只会与宿主一同消亡。三十五年过后,尽管无情的时光和精妙的外科手术使A的相貌发生巨大变化,他还是认出了对方,在那个瞬间,他的大脑梭状回被激活了,短暂获得了和我一样的病态能力。这听起来匪夷所思,但并非不可能。‘警官’不顾一切地喊冤。不过,和三十五年前一样,几乎没人相信他。”

“这就是你臆想出来的故事吗?听起来耳熟,很多桥段都不算新鲜。”

“我也觉得这故事有些无聊,但我还没讲完。”时雨的手指在班级合影照上轻轻滑动,指尖滑过一张又一张青涩稚嫩的面孔,“三十五年前,几乎没人相信他是冤枉的——除了一个人。那个人就在这张照片中,是A的同学,也是个女生。为了方便讲述,姑且称她为女生B。她坚信老师是无辜的,并非因为掌握了什么证据。这种无条件的信任源于傻乎乎的爱,她一直暗恋那位年轻英俊、时不时背诵几句《飞鸟集》的老师,只是不敢像A一样表白而已。女生B家境平寒,相貌比不上A,大约有些自卑。当然,B的信任丝毫不能改变老师的处境,她只能眼睁睁看着老师如丧家之犬一般离开鹿城。谁也没想到,若干年后,他们居然重逢了。我不知道他们重逢的细节,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如何相遇,我一无所知。我所知道的是,他们结婚了,后来搬进魔都甘草巷的一间小屋子里,还生下一个女儿。贫贱夫妻百事哀,生活比想象中艰难得多。男人长期失业,严重酗酒,陷入颓唐无法自拔,精神越来越不正常,对妻子频繁施加暴力,愈演愈烈。在甘草巷住了没多久,他毫无征兆地离家出走,四处漂泊二十多年,最后被福利机构收容。B带着女儿艰难谋生,日子过得更加窘迫。直到二十五年前的某天,她突然觉得自己时来运转了。那一年,米国国王首次来访,和总统在向日葵山庄举行会晤。那段时间,媒体连篇累牍报道,电视里滚动播放元首会晤的新闻画面。B无意间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个熟悉的面孔——她曾经的同班同学A,那个毁掉老师人生的罪魁祸首。病急乱投医,她突发奇想,以为能从那个女人身上敲到意外之财。她想,如果谎称手里有证明A当年冤枉老师的证据,或许能骗到一大笔封口费,她不用再去夜店陪酒,不用再心惊胆战地坐上客人的车,可以自己做点小生意,抚养女儿长大成人,运气好的话,还能遇上一个老实可靠的男人。她买了一张廉价的火车票,‘3114’次火车,现在早已停运,但二十五年前,这列车可以带她来到盛景山下。B先给A写了一封信,收件人地址自然就写向日葵山庄,很容易寄到。然后,她将两岁多的女儿托付给邻居照看,心怀美好憧憬,走上一条没有归途的路。”

时雨的手指停住了,指尖所向是合影最后一排最右侧的一个女生。她身形瘦弱,眉目清秀,笑得很开心。“这位就是女生B,您认出来了吗?她叫春荫。我第一次看到这张照片时就认出了她。”

洛施露出了痛苦的表情。时雨暗想,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回忆杀人经历无疑是痛苦的。二十五年前,她收到春荫的来信,顿觉天旋地转。刹那间,那些藏匿在大脑皮层深处的记忆喷涌而出,她不但重温了不堪回首的过去,而且看到了更加黑暗的未来——无穷无尽的敲诈勒索,永远摆脱不了的梦魇。她将那封可怕的信撕得粉碎、冲进下水道,她让那封信永远消失,也决定让那个写信的人永远消失。她没时间犹豫。信中说,对方将于今天抵达。她迅速联系上春荫(信中留了呼机号码),诚惶诚恐地表示愿意支付封口费。她独自开车去旅馆接上春荫,之后驶入一条人迹罕至的小径……虽然她读过不计其数的谋杀故事,也写过几篇涉及死亡的短篇小说,但将虚构情节付诸实践几乎耗尽了她所有的体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她濒临崩溃,意识模糊,甚至无法确认对方是否真的死亡。她需要帮助,但手机里可供选择的号码极少,她的母亲远在米国,她的编辑急着催稿,只有她的丈夫……

(三)

“您一定觉得奇怪,我怎么会认识春荫?”时雨继续说道,“这归功于我的父亲。春荫失踪,她的邻居报了警,承办此案的警察就是我的父亲。和以往一样,他又失败了。他很努力,顺着‘3114’次火车停靠站,一站接一站地调查,查到了盛景山下,甚至查到了春荫曾经落脚的那家没有营业执照的小旅馆,但上司严令他放弃调查,此案不了了之。他把春荫一家三口的合影带回家,也贴在墙上,自然也就印在了我的脑海里。我的病态能力发挥了作用,看到那张班级合影时,我认出了高中时代的春荫,认出了甘草巷里那个一去不返的丈夫。更重要的是,春荫的女儿继承了父母的遗传特质,那些特质以一种微妙的方式排列组合,让她的相貌看似一点也不像亲生父母,但无法欺骗我的大脑梭状回。我不会忘记见过的任何一张脸。我碰巧认识春荫的女儿。她的女儿就是晨月。”

洛施的瞳孔猛然放大,颤声说道:“你说什么?晨月是……春荫的女儿?”

“晨月对生母讳莫如深,她甚至怀疑自己对生母仅存的零星记忆。二十五年前收容她的孤儿院、她的第一任养父母,都对她的母亲一无所知。她被梵格医生收养后,应该从来没有提过她的亲生父母。对不对?”

“她只说两岁时被父母遗弃,不记得他们的姓名和模样。我曾经问她是否存有亲生父母的照片,她说当初甘草巷小屋里的东西都没留下。”

“晨月至今还不知道,她和亲生父母唯一的全家福被那个脑子不正常的警察带走了,贴在他家的墙上。晨月也不知道,我第一次在向日葵山庄见到她时就认出了她。晨月更不知道,亲生母亲最后的足迹止步于盛景山下。她在向日葵山庄工作了一年,却不知道自己的母亲极有可能就在这座山庄某个暗无天日的角落里。”

“晨月是个好孩子。”洛施眼眸深处溢出晶莹的泪光,语气变得沉稳而坚定,“梵格医生和我都认为,她能够继承我们的事业。她将有光明灿烂的未来。而且,她从不纠结于亲生母亲是谁、为什么会失踪……这些既无聊又无解的问题。你刚才的那些猜想毫无依据、荒谬不经,她是不会相信的。”

“您自然认为,晨月更相信多年来对她视如己出的养母,而不是我这个相识不过一周的路人。即便如此,我还是想试一试,把我的想法向她和盘托出。因为我觉得她实在可怜,她不应该被蒙在鼓里。她从小立志做一名救死扶伤的医生,并通过努力实现了理想。她的双手是用来挽救生命的,本不应该沾上米伦那种社会渣滓的鲜血。我不得不告诉她——她为了您杀人,而您杀了她的亲生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