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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在明把刚买回来的树苗,种在了院子里早已经挖好的坑里,而后,拎着另两棵树苗,走出了院子。

院门口的泥土,已经翻松了,栽植树苗的土坑也已经挖好了。

他把两棵树苗,一左一右种了下去。

当把泥土垒实后,他在泥土周围浇了一圈水,而后走回了院子里,坐在院子里的石椅上,随手拿起了石桌上的香烟,抽了一根,点了起来。

很快,阳光里,萦绕起了淡淡的烟雾。

从花城来到肇庆,已经半年有多了。

退了原来的旧居所,搬到了现在这个偏远的郊区,他在附近的一个私营的树木种植场,找到了一份工作,渐渐地习惯了这样单调的生活后,头脑里那种钻营商机的渴望,又开始萌芽了。

那个树木种植场,是本地有名的珍贵树种的培育基地,专事种植在本地成活率最高的几种木材:降香黄檀,沉香,檀香等同纲的树木。

据说,在世界范围内,这些树种缺少人工种植成功的经验,更没有形成规模的人工种植园林,单纯靠天生天养,但在这里,有一个珍贵阔叶树种培育技术示范基地,实验出存活率相当多的培植方法,大规模的种植这些名贵树木,引来了许多国外的专家到此地取经。

木材市场催生了人们对名贵树木种植的热效应,在本地有关方面的策动下,名贵树木种植在政府林业部门指导下迅速发展,让许多本地市民,纷纷投身名贵树木的种植业。

他也看到了商机:现在市场上一棵高20多米、直径65厘米的降香黄檀的估价,可以达到上千万。而直径30厘米左右的降香黄檀,价格也能达到每公斤0000元,直径20厘米左右的,价格也在每公斤3000—5000元的范围内,而8cm—20cm树径的幼树,也能卖到十万元。卖树之余,也可以卖木材,黄花梨木材的市场价从每市斤200元到2万元不等。可用于做家具的材料,平均价格都在每斤3500元以上。正宗海南黄花梨,20厘米至30厘米口径圆材以及长板材可达到6000—8000元/斤,甚至上万元一斤,可谓一木一价。

在市场效应下,名贵树木已“一木难求”。

他非常想投资这个遍地黄金的木材市场。

但理智告诉他,不行。

他在热闹的大千世界,选择了冷清的城市,冷清的工作,以及冷清的居住环境,是事出有因的。

绝对不能,因为一时的贪念,就毁了自己一生。

所以,他克制住了体内商人血液,不让它沸腾起来。

没办法与人合作的话,他自己种几棵玩玩总可以吧?

所以,跟其他利用闲地种植名贵木材的本地人一般,他也在种植场购买了几棵降香黄檀,种在了自己屋子的门前门后的四旁地。

就不知道,有没有亲眼看到这几株树苗成为成熟大树,卖出高价的那一天了。

严在明拧熄了烟头,站起来,伸了伸懒腰,听到邻居传来了银铃般的笑声,脸色一动。

听声音,是隔壁那个叫徐佳怡的女人回来了。

想当初,他愿意买下这间显得有点破旧的房子,也是因为,旁边的房子里住的一家人里,有这个女人。

他腾着身子慢慢地朝院子外面走了出去。

果然,他看到了徐佳怡捧着大束小束的花卉回来了,一见到他,就笑了:“嗨,严在明!休息吗?”

严在明点点头。

“诺,送你一支。”徐佳怡说着,从手里的那束白鹤芋里抽出一支递给了他:“好花好心情。”

严在明笑了笑,接了过去。

徐佳怡经营着一家花店,她父母就是华农,而徐佳怡本身,也是本市有名的花艺大师。

“在为下周的国际花卉大赛做准备吗?”

“当然罗!”徐佳怡看着门前他新栽的两棵树,“啊,你也学我们种黄梨木了呀?”

“对。”严在明有点不好意思。

徐佳怡家门口的两棵黄梨木,载在一片灌木丛中,还有藤蔓爬在了树干上,看起来已经有几十年的树龄了,价值不菲。

“嗯,志气可佳,但想要像我们家的黄梨木一样长得那么好,可要加油了!”

“一定。”严在明点头。

在郊区农田里陆续发现的骨骸,最终发现一共有八具,另外加上一具狗只的尸骸。

这是吴凯小组负责的案件里,第一件一次性发现如此多尸骨的事件。

在发现了尸骸的第一时间,他们就在当地查清楚了农田的归属人,得知是本市一名叫江峰的农民所有,在五年前,江峰的儿子搬到市区后,江峰随同儿子一起住进了城市中心,于是,原本属于他家的农田便荒弃了,而在郊区的房子,也租给了外地人。

江峰得知自己原本耕种的农田出事后,也慌了神。

根据他提供的信息,在他居住在郊区务农的那些年,那块农田平时主要用来种植蔬菜,就是普通的菜心,芥菜,西蓝花等等,一直没有发现农田底下就埋藏着那么多人的尸骸。

“我种田的那么多年,还以为那块田是福地,因为每年在那农田里种的菜,长势都很好,最后的收成也好,谁料到……”

谁料到,原来农田底下埋藏了那么多具尸骸呢?

这些尸骸都是些什么人?是怎么被人埋在农田里的?

一开始,吴凯等人还以为是民间私下斗殴,比如说以前村落之间矛盾纠纷或者是大型血腥事件的受害人,被意图掩盖真相的人悉数埋到农田里的,但经局里的法医鉴定,按照尸体腐烂以及骨头的尘化程度,这些尸骸被埋下的时间均不同,也就是说,这些受害者死亡时间也不尽相同,虽然确切的死因还有待进一步鉴定,但无疑,这些人,包括那条狗,都是死后才被搬到这里来的。

换言之,这些人死于谋杀的可能性最大。

或许,是死于同一罪犯之手。

江峰的农田,很明显是这个罪犯的藏尸之地。

是隐藏在人群里,多年来连续作案的连环凶手埋藏受害人的地方。

吴凯等人很快首先调查了江峰一家的情况,但却没有发现嫌疑,估计,是有人在江峰一家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把尸体埋进农田里的——这块农田远离路口,背离建筑群,同时田边的地势低于隔壁的农田,在这里藏尸,不太容易被人发现。

凶手,一定是个熟悉这方圆百里周围环境的人。

极大可能,是曾经住在这个郊区的农户。

所以,吴凯与蔡腾正开始调查这附近的居民,而俞阿迟跟成秀莉,则负责调查第一具已经证实身份的尸骸的主人生前的情况。

最先确定身份的尸骸,是因为在挖掘尸骸的中途,找到了一张本市中山图书馆的证件。

应该是因为埋下的时间尚短,而且图书证有套膜保护,上面的图标跟证件号码都还清晰。

俞阿迟跟成秀莉拿着图书证去了中山图书馆,根据证件号,确定了第一位受害人:刘子安,男,22岁,本市户口人士,家住天河某区。

俞阿迟与成秀莉拜访了刘子安的父母,才知道,刘子安八年前莫名其妙地失踪了,他父母在儿子失去音讯的第二天就去报警了,至今不知道刘子安的下落。

得知疑似儿子的尸骸出现的第一时间,刘父刘母已经未声先哭。

在做过DNA鉴定确定是刘子安无疑后,坐实了儿子的死讯的刘父刘母遭受的打击并没有他们想象的严重。

“因为,你想啊,好端端的一个人,就这么消失了八年……”刘父哽咽,“八年了,子安如果还活着,他总得,给我们稍个信儿吧?所以……”

“我们,早就怀疑子安已经死了,现在,你们找到了他的尸骨,好歹,我们能让他落土为安了!”刘母哭着道,“可是,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家的子安,到底是遭遇了什么事情,才让他落到惨死的地步呢?你们,一定要帮我们查清楚,要还我们子安一个公道。”

“刘伯母,我们一定会的。”成秀莉点头,抓着刘母的手,安慰。

刘子安失踪时是本市一家大学的在读学生,但失踪,却是在大三寒假期间发生的。

当时是春节期间,初七,刘子安跟父母说是跟高中同学去给以前的老师拜年,出门后就再也没有回来过了。

刘父刘母报案后,根据他们提供的信息,负责失踪案件的警察曾经找过刘子安约过的高中同学,得知他们确实如约在指定的时间露面,但在等了刘子安半小时候,就先一步去了老师家,而那位老师,包括老师家的邻居,都证实了他们的说法。

在离开老师家以后,跟刘子安要好的一位同学因为打不通刘子安的电话,觉得担心,还直接联络上了刘父刘母,那个时候,他们才隐隐觉得儿子或许出事了,焦心地打了无数次电话给儿子,又逐一联络了刘子安可能会约见的亲朋好友,均无消息,等到第二天一大早,刘父刘母就马上去公安局报了案。

一定是在刘子安离开家去跟同学见面的途中出事了。

但警察方面的寻人调查这些年来却毫无进展。

没有人知道刘子安在那段时间出了什么事情。

刘父刘母也在这些年的煎熬中,渐渐放弃了儿子会有一天平安无事回来的希望。

“你怎么看?”成秀莉问。

“还能怎么看?一定是刘子安在去见同学的途中,遇见了我们的连环凶手。”俞阿迟道,“离家之后,出事之前,这段时间刘子安遇见过的人,都有嫌疑。”

当时警方根据刘子安的活动路线调查过他可能到过的地方,以及可能遇见过的人,但一无收获。

他们也曾经考虑过刘子安因为在外面结仇被人报复的因素,但根据刘父刘母的叙述以及对刘子安班上同学的调查,没有发现他跟任何人发生过严重冲突,也不太像是离家出走的样子,那之后,调查因为没有线索就搁置了起来,一停就是五年。

现在既然证实了刘子安是系列连环凶案的受害人之一,那刘子安的被杀原因,很明显,一是刘子安在平时的生活当中,偶然接触到了凶手,或许,他在哪一点上,吻合凶手的目标,于是外出时被凶手绑架而后被杀,二是刘子安无意识中得罪过凶手,于是凶手蓄意看准他外出的时机,将其绑架而后被杀。

如果是第一点,那想要找到凶手的线索无疑于海底捞针,但如果是第二点,反而对他们的调查有利——因为刘子安要得罪凶手,就是说刘子安平时就有跟凶手接触过,一个大学生,在春节外出期间被害,有这个动机又有这个条件动手的人,是刘子安放假回到家中后,跟他在生活中有交集的人。

那嫌疑人的圈子一下就缩小了。

是刘子安身边的人,比如说朋友,亲戚,或者邻居。

“那我们得针对可能知道刘子安初七那天会外出的人重新进行排查吗?”成秀莉问。

“虽然只有一半的几率,但针对目前的情况,只能先这么干了。”俞阿迟关上了车门,发动车子,“除非吴凯那边有什么新的线索。”

“吴队,是吴队,你小子给我对我们队长尊敬点儿,别以为你破了大案就神气了。”成秀莉鼓起眼睛瞪了俞阿迟一眼。

俞阿迟装作没看见。

送成秀莉到她家住的楼房前面的时候,成秀莉关上车门的同时,问:“国庆期间的休假,你安排好了吗?”

因为国庆假期跟中秋假期前后只隔三天,跟其他警察一样,他们小组也要安排轮值的人员。

“我不需要放假。”俞阿迟道,“安排我整个假期轮值也没有关系。”

“真的?”成秀莉一愣,“那中秋,你不跟家里人团聚?”

“我在国内没有家人,都在国外,中秋他们也不会回来。”

俞阿迟说着,把车开走了。

回到家,还没开门,就听到了里面的狗叫声,一进门,莉莉就扑到了他腿上。

俞阿迟抱起了莉莉,使劲揉了揉它的头,而后把狗粮拿了出来,把狗碗装满了,再把水加满进器皿里。

莉莉一直摇着尾巴看着,等俞阿迟一松手放开,它就走到了狗碗前,低头吃了起来,不时还回头望望俞阿迟。

俞阿迟揭开了那张白板,大略看了一次已经深深刻进他脑海的信息以后,他的视线落在了新贴上去的一张相片。

是那张从沈晨的微信朋友圈里发现的相片。

他凑到相片前面,看着站在李明非后面的那对男女。

徐倩跟赵文约。

时间,是在他家发现徐倩尸体的两个小时前。

成秀莉已经找沈晨确认过了,这张相片就是徐倩遇害当天,即时拍摄发布的。

就是说,徐倩生前,很有可能,最后见过的人,是赵文约。

赵文约杀死了徐倩吗?

然后,再把徐倩的尸体搬到他的住所,陷害他?

只是,他生前,并没有听徐倩说,她跟赵文约有过什么来往。

或者是,徐倩有跟赵文约来往,但却瞒着自己?

有可能。

似乎,有必要把徐倩跟赵文约的关系调查清楚。

俞阿迟把赵文约给自己的那张名片拿了起来,要直接去天麟园问他吗?

赵文约能如实相告?

俞阿迟心里怀疑,但他这天,还是驱车来到了天麟园。

因为是办理过天麟园沈家灭门惨案的警察,门卫认识俞阿迟那张脸,“俞警官,不是又来查案子的吧?”

“我来找赵文约的。”

“麻烦你请等一下。”门卫拨了个内线电话,让俞阿迟登记后,很快放行。

俞阿迟看着赵文约的那栋建筑的门开了,把车开了进去。

赵文约似乎对俞阿迟的登门拜访并不惊讶,“你想知道我大哥的什么事?”

俞阿迟也不隐瞒自己的疑问:“你对徐倩了解多少?”

“徐倩?”

“对。”

“徐倩他,是我大哥的女朋友,海运居老板徐先生的独生女儿,还有就是,她跟爱莎感情很好。”

“陈爱莎?”

“对。”

“陈爱莎是你什么人?”

赵文约看着俞阿迟,神情显得有点警惕:“为什么这么问?”

“据我所了解的,陈爱莎跟你走得很近,是吧?”

“你的‘据我所了解’,是从哪来了解的?”

“赵兴明,你姑妈说的。”

“啊,是姑妈跟你说的?”赵文约苦笑了一下,“那么,这个问题,你应该清楚知道答案,还有必要问我吗?”

“那是赵兴明的说辞,我必须证实她的说辞,希望你能如实相告。”俞阿迟毫不含糊。

“爱莎她,是我未婚妻。”

“你跟她的感情进展,是不是太快了?”俞阿迟皱起了眉头。

“那要看你,对一个女人的感情,是不是真爱了。如果那女人不是你的唯一所爱,那今天认识,十年后结婚,我也觉得勉强。但如果是真爱,今天认识,明天结婚,我也嫌太慢。”说起陈爱莎,赵文约一脸幸福。

“陈爱莎有跟你提过赵文简的事吗?”俞阿迟脸色有点阴沉,“她对于赵文简是杀害她闺蜜的凶手一事,有什么看法?”

“爱莎她,并不相信我大哥是会干这种事情的人。而我,最开始也有点怀疑的,是爱莎消除了我的疑虑,她说我并没有真正了解我大哥的为人,如果我跟大哥的关系不那么疏远的话,就会知道,我大哥是不屑干这种事情的男人。”赵文约道,显得有点难为情,“也正因为她的态度,让我反省,大哥生前,我们的关系之所以闹得那么僵,是不是我们一直以来就做得不够。”

“所以,陈爱莎跟赵文简的感情很深厚?我可以这么说吗?”

“确实,爱莎很爱大哥,正因为爱莎不是薄情的人,我才喜欢上她的。”赵文约有点尴尬,“不过,那是以前的事情了,爱莎现在跟我在一起,她爱的是我,所以她才会答应我的求婚的。”

俞阿迟的眉头皱得更深了。

既然陈爱莎那么爱赵文简,为什么仅仅不到半年的时间,她却成为了你的未婚妻呢?

这还叫做不薄情吗?

而且——

俞阿迟没有继续追问下去,而是提出了另一个话题:“徐倩也住在天麟园,你跟她平时有来往吗?”

“我认识徐老板,所以,平时见到他还有徐倩,都会打声招呼。”赵文约问,“有问题吗?”

“徐倩被害那一天,你见过她吗?”

赵文约想了想,摇摇头。

“没有?”

“应该,没有。”赵文约再想了想,苦笑,“那么久的事情了,我记不清楚了。”

俞阿迟看了赵文约许久,最终作罢:“明白了,以后有需要你帮忙的地方,还要麻烦你协助。”

“应该的。”

俞阿迟出了赵家,转身,走到了天麟园另一处建筑。

是间门牌上标记有“徐”字的别墅。

这里是徐倩的家。

俞阿迟在门口犹豫,要不要上前拜访的时候,有个男人走了出来。

是徐谓,徐倩的父亲。

徐谓看自家门口站着个陌生的男人,显得吃惊,而后满脸戒备:“你找谁?”

俞阿迟把警员证递给徐谓看了看:“徐先生,有空吗?”

“什么事?”徐谓的神色缓和下来。

“我在重新调查徐倩的案子,方便跟我谈谈吗?”

“倩倩的案子?”徐谓的声音,连带表情都伤感起来,而后是愠怒,“她的案子,不是已经结了吗?凶手就是那个赵文简,不是吗?”

“还有几个疑点,想要徐先生帮忙澄清的。”

徐谓看了看屋子里,还是走了出院子,“倩倩的事情,我不希望你们再到我家里来谈,倩倩妈好不容易接受了事实,心情总算平复过来了,你们再擅自去找倩倩妈,只会让她更伤心难过,以后关于倩倩的死,你们要问什么,直接找我,别去问她。”

徐谓说着,示意自家门卫关门,而后看了看四周:“我们到那边那个海云居谈。”

徐谓经营的海云居,是市内一家老字号的食品企业,主营粤式糕点与菜肴,凭借良好的口碑,在市内开了多家分店,而天麟园住宅区内,也有他家的分店。

坐在海云居茶楼,看着服务员送上香茶跟糕点,徐谓端茶喝了一口,看着俞阿迟。

“徐先生认识赵文约吗?”

“当然认识,赵文约不就是凶手的弟弟吗?”

“赵文约平时,跟徐倩关系如何?”

“赵文约跟我家倩倩有关系吗?”徐谓道。

“是吗?”俞阿迟把那张相片拿了出来,递到了徐谓面前。

徐谓一眼就看到了自家的女儿,脸色掩饰不住地怀念,他拿起了相片,也辨认出了赵文约的脸,“这是,什么时候拍的?”

“徐先生,请你说实话。”

“我们认识赵文约。”徐谓把相片慢慢地放到了桌子上。

“海云居跟赵文简的龙江企业有业务来往,我也认识赵文简,年轻有为,又有商业头脑,原本以为他是个不错的男人,倩倩回国以后,知道他也是倩倩的校友,倩倩跟他走得很近,我以为他做我家女婿是够资格的,也没有反对。”徐谓道,“而赵文约嘛,是赵文简的弟弟,而听说赵文简的父母是跟他都住在同一个地儿,想着将来或许是亲家,所以偶尔也会走访两回,喝喝茶,送送糕点什么的,所以倩倩,自然也就认识赵文约了。谁知道,赵文简那个禽兽,竟然杀了我家倩倩,早知道,早知道……”

徐谓的眼睛通红,他拭了拭眼睛,问:“怎么都过去半年了,你们还在查这个案子?重新调查什么?”

“陈爱莎呢?”俞阿迟没有回答徐谓的问题,再问,“陈爱莎跟徐倩的关系好吧?”

“那个陈爱莎?”徐谓冷哼了一声,“那个陈爱莎怎么可能跟我们家倩倩好呢?我们海云居跟新源楼可是死对头,我们是他们最大的竞争对手,陈老头的闺女之所以对我家倩倩好,还不是因为想要刺探我们海云居的秘方。”

“什么?”俞阿迟愣了。

“你不知道?那个陈爱莎,怂恿我家倩倩,把我们海云居的糕点制作秘方透漏给了她,陈老头利用那些秘方制作出了跟海云居不相上下的传统糕点,才打响了新源楼的名声的。”徐谓忿忿不平,“那以后啊,我们就阻止倩倩跟陈爱莎来往了。”

“可是——”俞阿迟惊奇。

陈爱莎与徐倩之间还发生过这种事情,他怎么都没听说过?

“可是?”徐谓皱着眉头,看着俞阿迟。

“你知道徐倩在海外留学的大学,跟陈爱莎是同一家吗?”

“有这等事?”徐谓疑惑,“这我就不清楚了,倩倩的学校,是她自己挑的,我从没有听她说过,陈爱莎也在那所学校,倒是听她提过赵文简跟她是同一个学校的。”

“那,徐倩也没有说过,留学期间,她有没有跟陈爱莎有过来往吗?”

徐谓摇头。

“这……”俞阿迟皱起的眉头,越锁越深。

徐倩跟陈爱莎感情要好,徐家的人不知道?

徐倩是瞒着自己的父母,跟陈爱莎成为要好的朋友的?

可是,如果徐谓没有撒谎的话,陈爱莎利用徐倩窃取过家里的秘方,按照一般人的反应,会对陈爱莎非常生气才对,如果换了是他,他绝对就跟陈爱莎势不两立了,但徐倩却一反常态地不跟陈爱莎翻脸,而继续跟陈爱莎做朋友?

难道说,徐倩是有什么难言之隐吗?

然而,陈爱莎跟赵文简交往的时候,说徐倩是自己最好的闺蜜,看那神情,并不像是在说谎的样子,而徐倩,当时他的注意力本就不在她身上,所以只当她是陈爱莎的朋友,其他并没有深究,于是也从来没有察觉到徐倩跟陈爱莎的关系有什么异常,难道说,自己是被陈爱莎骗了?

如果,陈爱莎跟徐倩的关系并不像她说地那般要好,那事情就说得过去了。

一般的女人,自己的闺蜜死了,而且还是被自己深爱的未婚夫所杀,那么,如果她相信自己的未婚夫不是杀人凶手,那正常的反应,应该是积极调查,还未婚夫清白,找到真凶还闺蜜公道才对吧?

但徐倩被自己的未婚夫赵文简所杀,陈爱莎口中说着不相信赵文简杀害了自己要好的徐倩,却不想办法为徐倩洗清冤屈,还赵文简清白,反而对赵文约投怀送抱,在不到半年的时间里,就成为了赵文约的未婚妻。

她对赵文简的感情,其实并没有像她自称的那么深厚,而她对自称的自己最好的闺蜜徐倩的冤死,也没有感到那么难过。

俞阿迟心里颇不是滋味。

看来,要重新认识陈爱莎这个女人了。

俞阿迟在白板上,把陈爱莎的名字,加上了两个箭头,指向“赵文约”跟“徐倩”,而后把陈爱莎的名字圈了起来,在上面重重地画了个“?”。

“心怡花海”开在市里最大的商业写字楼的一楼,占据了整层楼的一半商铺的面积。

整个店都用红砖装饰,内嵌墙壁上是错落有致的隔间,分门别类的摆放着许多应季花卉跟绿色植物,门口则是用实木垫成的地板,有着原始年轮留下的纹理,地板上是有意塑造出不同姿态的植物,营造出了生机盎然的氛围,让人一看就感受到自然的魅力。

除了接受客人基于节庆购买鲜花绿植的需求的订单,“心怡花海”因为位置的原因——每天上班进出写字楼的人们愿意买上一两支鲜花,给单调的公司办公桌上带去一两点色彩,而在一天的劳累之后,离开时,看到鲜花亦轻易感染到生命的色彩,也选择带上一两支绿植回家,给家里带回活力,店里的生意一直很好。

徐佳怡此时将最后一朵大丽菊的根茎末梢剪了一截,插进了盛着水的玻璃器皿当中,而后将这个作品,放置到了店铺里最显然的木架上。

此时,已经是晚上差不多七点了,徐佳怡看了看手表,望向门那边,看到一个男人刚好在这个时候推门走了进来。

“嗨,老板娘!”

“嗨,谢经理,下班了?”

“对,所以,来看看今天有什么鲜花?”

徐佳怡看着在店里慢慢踱步欣赏着花艺的男人,看了看,把手边的几支拿了起来,送到了他面前:“这些”

“哈?”谢又新看着手里的几支,笑:“为什么我需要这些?”

谢又新是这幢写字楼二十八楼商业公司的经理,是在一年前空降过来的,自从发现了徐佳怡开的心怡花海后,就成为了店里的常客。

“我记得啊,你前天买了,昨天买了,今天买这几支,刚好可以拿来组成一个。”

“是吗?”谢又新笑得更开心了,“老板娘你真是好记性,不过,我对不太熟悉呢,要不,麻烦老板娘你帮忙说说这三组花要怎么摆插才能更相得益彰呢?”

“啊,我倒是很愿意帮忙,不过,现在是我休息的时间了!”徐佳怡说着,走到了门口,将花店钥匙交给了回来上夜班的员工,“要不,明天我再给谢经理说说?”

“刚好。”谢又生看了看自己的手表,笑,“老板娘还没有吃饭吧?我也没吃,我请老板娘你吃个饭,你跟我慢慢说?”

“啊!”徐佳怡看着谢又生,一副了然于心的表情。

“啊!老板娘赏脸吗?”谢又生微微笑着。

“好啊!”徐佳怡说着,转身,也笑了,伸手去拿挂在墙上的提包。

“请。”谢又生绅士地给徐佳怡推开门。

“谢谢。”徐佳怡头一昂,走了出去。

谢又生跟了出去,又马上回来,带上了那几支,跟店员道:“小玉,先记账上,我明天过来付钱。”

“行,谢经理,不过,可要好好招待我们老板娘喔。”

“那当然。”

小玉看着谢经理开车带走了老板娘,刚着手整理卖剩下的鲜花,有客人上门了。

“欢迎光临。”小玉回头,看到是个熟客,“严先生,是来买花吗?”

严在明点点头,巡视了下四周,问:“老板娘不在?”

“老板娘啊?她刚下班。”

“刚走?我怎么没见到她?”

“是因为谢经理把她接走了。”小君道。

“哪个谢经理?”

小玉看着严在明,奇怪:“严先生,你是来买花的,还是来看老板娘的?”

“花。”严在明没有再说什么,随便抽了几支花,付钱,意兴阑珊地走出了心怡花海。

严在明的眼睛,看着插在青釉陶瓷里的花,耳朵,却注意听着隔壁的声响。

然而,许久,均没有听到隔壁传来他期盼的声音。

有点心不在蔫地,他打开了电视机,开了一听啤酒,就着麻辣鸭爪吃了起来。

很快,新闻里的一则报道引起了他的注意。

是花城南郊发现藏尸地的案子。

警方怀疑为连环凶手所为,近日,已经查清楚了其中一名受害人的身份,虽然具体信息没有被披露,但报道里称受害人为本市的一名大学生。

他的神经如受到莫大的刺激一般,极度奋亢起来。

他听到了心脏激烈跳动的声音。

严在明知道那个大学生的名字。

刘子安。

应该就是这个名字。

严在明认识刘子安。

刘子安,是严在明还在花城工作的时候,认识的邻居。

一个,令人讨厌的大学生。

那个时候严在明在SRM公司工作。

文彬放下电话,刚好看到蓝天晴走进他们小组的办公区:“哟,蓝天晴小姐,你来,是鉴定组那边有消息了。”

“是有消息了。”蓝天晴看了看空着的椅子,“你们小组的人都外出查案去了?”

“对,剩下我在这留守,接收爆料人热线,还有就是等待你们鉴定组的报告结果。”文彬说着,手心向上朝蓝天晴伸去:“有报告了吧?”

“有。”蓝天晴把手上的鉴定报告重重地摔在了他手上,“怎么是你留守啊?你们小组的那个新人呢?叫,俞阿迟的?”

“对吧,你也觉得,那个俞阿迟是新人,按资轮辈也应该是他留守吧?”文彬叫冤,“你猜怎么着?那吴队跟正哥偏偏就默认他跟着秀莉姐跑外勤去了,嗐,这真是。”

蓝天晴上下打量了下文彬,眼里带了点失望,“就是嘛,谁让阿迟那么能干,一来就连破几个案子了,结果,留守的不是他,害我白跑一趟。”

“嗐哟,蓝天晴,你……”

“不跟你说了,我任务完成了,走了。”

文彬看着蓝天晴大步离开,被气得好一阵子才缓过劲儿来,嘴里嘟囔着打开了刚接到的鉴定报告。

是关于案发现场的环境鉴定结论,以及,经过头骨复原技术获取到原貌的第一位受害人的肖像。

文彬将受害人样貌输入了系统,在本市的失踪者记录数据库里搜索,很快,与复原得到的头像吻合的失踪者的信息弹了出来:潘华林,30岁,就职于一家名称为SRM的科技公司,于202年参加公司的拓展运动时下落不明,上面还有潘华林失踪时的住址。

文彬看着潘华林的图像,打出了一个电话:“喂,吴队啊!哎,我查到了其中一位受害人的身份了,你们记一下。”

把潘华林的资料告诉给吴凯后,文彬放下电话,翻了翻案发现场的环境鉴定,发现了其中还有一份关于物证的分析。

是一条金属项圈。

应该是属于在埋尸场发现的狗的。

上面的分析结果是一大串的文字,说明了金属项圈的成分,腐朽的程度,还有,还原出的项圈上刻着的狗只的名字。

“丫丫?狗的名字叫丫丫,是个丫头吗?”文彬嗤笑了一声,想了想,把这个消息告诉了成秀莉:“秀莉姐,哎,是我文彬啊,你们查案辛苦了啊!”

“……”

“是有消息了,是关于那条狗的,鉴定组对现场发现的项圈进行了技术鉴定,最后确定了那条狗应该至少是在十五年前埋下的,而且那狗活着的时候叫丫丫!”

“……”

“你们要去那周围查十多年前谁养过一条叫丫丫的狗吗?那辛苦你们了。”

文彬放下了电话,嘴角一扬。

哼,那条狗的线索应该是最没有价值的吧?

谁会跟狗过不去,特意打死了还埋在藏尸地呢?

估计是谁胡乱埋下去的。

让俞阿迟跟着秀莉姐碰碰钉子,省得他越来越自大傲慢。

“丫丫?”

俞阿迟皱起了眉头。

“对,就是在藏尸的农田发现的那条狗的名字。”成秀莉把手机打开,将文彬发给她的关于项圈的图片发到了俞阿迟的手机上,“我们分别去调查看看,有谁还记得十五年的哪户人家,曾经养过一条叫丫丫的狗。”

俞阿迟看了看接收到的图片,没吭声。

如果,那些尸体都是遭到同一个人的毒手,凶手为什么要折磨并伤害这条叫丫丫的狗?

人也就罢了,或许是得罪了凶手或者是伤害到了凶手的利益,所以被杀,但狗是动物,难道狗也会得罪凶手吗?

亦或是,因为狗只妨碍了他的行动?

俞阿迟想起了自己家的莉莉。

幸亏当时,沈国伟那家伙只是麻醉了莉莉,否则……

俞阿迟从农田附近的人家问了过去,没有得到任何关于丫丫的信息,不久之后,他接到了成秀莉的电话,说是找到了一户知道这条狗的信息的人家。

那是一个上了岁数的老人,戴着一顶草帽,坐在自家的晒谷场看着摊开的花生,看着成秀莉朝自己走了过来。

“丫丫?”

老人皮肤黝黑,精神气很好,一双眼睛饱经沧桑却依然目光如炬。

“你是说,在那个闹出大事来的那块老江家的田里发现的那条狗,它的名字叫丫丫?”

“对,老人家,你知道丫丫的事?”

老人叹了口气,摘下了草帽,露出了一张忧伤的脸。

老人家姓陈,陈老伯还是陈叔叔的时候,算算时间,还是在二十四年前,陈老伯当时二十八岁,唯一的儿子刚刚到上小学的年龄。

就在一天放学后,儿子抱着一条脏兮兮的流浪狗回到家来。

那流浪狗不过半岁,病恹恹的,妻子把那条狗洗得干干净净的,精心伺候着,半个月后,流浪狗就恢复了精力,跟健康的小狗一般活蹦乱跳,闹得欢腾。

因为是条母狗,儿子给她取了个丫丫的小名。

丫丫很聪明,养了不到三个月,就学会了上卫生间,记住了家里每个人的名字,而家里人训练她的东西,也很快就能学会,比如说,听从口令坐下或站起来,拿报纸,不许乱咬人,等等等等。

儿子那个时候因为刚上学没多久,早上睡懒觉睡惯了,妻子每天叫他起床,总要费很大的劲儿,丫丫来了以后,妻子只要一叫:“丫丫,快去叫岗岗起床。”

岗岗是刘老伯儿子的名字。

丫丫就总是飞快地跑进儿子的房间,跳上床,在儿子脸上打滚,咬儿子的脚丫子。

每每这个时候,儿子总是很快就被吵醒了,跟被母亲强行叫醒而郁闷地黑着一张脸不同,儿子被丫丫吵醒后,总是开心地第一个抱住丫丫笑着叫早上好,而后很快起床,在丫丫的陪伴下刷牙洗脸,吃早餐的时候,儿子也总是偷偷把自己碗里的肉扔给丫丫给它加餐。

到妻子陪小儿子去学校的时候,丫丫也跟在后面,送出老远才回来。

儿子渐渐长大,丫丫也渐渐长大,妻子不再每天送儿子出门,但丫丫却依然送到路边,看着儿子上了公车,这才恋恋不舍地回家,风雨无阻。

“那是多好的一条狗啊!”刘老伯回想起丫丫,深深地怀念,“又懂事,又听话,我就真像养多了个丫头一般。”

“那丫丫后来怎么了?”成秀莉抓着手机,想起了那条狗的骸骨,问。

“不见了。”

“不见了?”

“对。”

那已经是儿子上初中的时候发生的事了。

丫丫不见了的时候,已经有八岁了。

刘老伯记得那是个夏天,儿子去参加夏令营了,丫丫照常送了小主人上车,回到家里跟妻子和他嬉戏了一会儿,然后他就去干农活了,妻子也忙自己的去了,丫丫跟往常一般,自己在外面溜达。

刘老伯养丫丫是半放养状态。

那个时候,郊区就是个小村落,村里的人彼此间都很熟悉,谁家养了什么,都很放心地让它们出门自己活动。

就是那一天,丫丫出门去了,就再也没有回来了。

一开始刘老伯跟妻子都很着急,逐家逐户地问过村子里的人,看有没有谁看见过丫丫,或者是知道丫丫发生了什么事情,但一无所获。

“我们那个时候,可真为丫丫操心,就怕她遇见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如果丫丫真遭人毒手了,我们心里肯定骂死他们了。”刘老伯道,“可是我们还是希望,丫丫没事,是太可爱,被人带回家养去了,只是……”

据说,刘老伯的儿子至今还养着丫丫的后孙。

“你们养丫丫的时候,有给她戴项圈吗?”

“有,是个金属项圈,上面还刻着丫丫的名字,是我儿子给她买的!”

“是这样子的吗?”成秀莉把手机上的图片展示给刘老伯看。

刘老伯睁大眼睛,认真看仔细了,忍不住站了起来,激动:“是这个,就是这个项圈,是我家丫丫的,她,那真的是她?”

当刘老伯想象到丫丫是怎么被埋在那块农田的时候,愤慨起来,“就是说,当年,丫丫不见了,是因为,她,遇见了那种事情?这,天,天杀的,是谁那么没良心,连狗也不放过?”

“刘老伯,你知道,当年养狗的时候,这里,就是当时的村子里,有谁是讨厌狗的吗?”成秀莉问,“有谁会那么狠心对狗下毒手的?”

“那个时候,不止我们一家养了狗,还有许多人家都养了,反正都是放养的,所以,看不出来有谁是讨厌狗的。”刘老伯摇头。

“那,你家丫丫,或者是你们家,有跟谁家起过什么冲突吗?”或许,杀狗的人,是为了报复刘老伯一家?

“我们乡下人,会跟什么人起那么大的矛盾哟?”刘老伯依然摇头,“怕是外面进村的人干的,能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的人,我们村子里没有。”

“或者,你给我讲讲,当年村子里的情况?”

当年的村子有个已经很少再有人提起的名字,叫做南荷三约。

“约”原本是岭南地区出现的地名,其来历,算是一种乡规民约的乡村组织的名字,类似的地名,还有里,跟渡。“约”代表了村民的一个聚居点,相当于一个自然乡村。

南荷三约之所以叫南荷三约,一开始,是因为这个地方有一条水溪,从珠江蜿蜒蔓延进来的,将小村落一分为二,溪水里栽种了许许多多的荷花,碧绿的荷叶密密麻麻地,宛如一条绿溪,又叫荷溪。

南荷三约的村民,在荷莲不盛的时候,经常撑着小舟小艇在田田玉玉的溪流穿行。到了荷花盛开的季节,穿莲而过就成为了村民的盛事——在狭窄的溪流间展开竞赛,看谁更矫健地穿过重重阻碍的荷花,到达终点。一时,绿色的溪流上,朵朵粉色的荷花间不时有人滑跃,那情那景,别有风韵。

到刘老伯这一代生活的时候,荷溪还保留着最后一点荷塘的景色。当时生活在南荷三约的,有三十多户人家,多姓刘,还有姓张,江,跟严,都是在南荷三约生活多年的同宗姓的家族。

刘老伯一家在南荷三约是拥有最多人口的,其次是张家跟江家,严家最少,还是在近代的时候,南迁到村子后定居的北方人士,人丁一直不旺,还有其他的,都是杂姓,年月已久,刘老伯也记不清了。

“我家岗岗上学的时候,这里的人还是很多的,主要还是下田种地,或是做点小生意。”刘老伯回忆,“不过,日子还是过得不错的,因为城里的人多了,对农产品的需求很大,这边天气又好,基本上,每年都有收成,那就每年的收入都很客观,自然手头上就阔绰了,要说村子里日子比较艰难的,是老严家。”

“老严家?”

“对,老严是叫,严博康,他们家没田没地,到这里来白手起家,老严的老婆开了间杂货铺,其实,手上有余钱的村民也经常光顾他们家,就是他家生了三个儿子,等于生了三个化骨龙,干啥都花钱,所以日子过得困难。”刘老伯说着,叹息,“真是,看着有文化的一家人,却不知道节制点少生一个,像我,也就一个儿子,还怕养不好。而那严博康呢,看家里都揭不开锅了,还放不开文化人的面子,多去找几份工作,觉得以他的身份替人打工做买卖丢脸,所以啊,这严家的房子一开始是村子里最破落的。”

“严博康?”成秀莉一边听一边在本子上记了下来,“他们一家还在这儿吗?”

“不在了,到底是文化人,后来他大儿子小小年纪就赚了大钱,发了,把他们一家接进城市去住了,听说后来还供养出了两个大学生。”刘老伯啧啧,“果然是了不起啊!”

“丫丫失踪的时候,他们家还在这吗?”

“在,那个时候,他家的大儿子辍学外出打工了,但他家另外两个儿子还在上学呢。”刘老伯答,“他们搬走还是丫丫不见了之后的事情,而且,他家的小儿子跟我家岗岗交情还好,岗岗经常带吃的给他,丫丫不见了,他还来我家看过岗岗。”

成秀莉点着头,“知道他叫什么名字吗?就是跟你儿子要好的这个人?”

“啊,他姓严,名字么,我不太记得了,就知道他小名叫笔头。”刘老伯想了想,摇头,“确实不记得了,因为一个村住的,叫小名叫得多了,正经名字倒是记不住了,他家三个儿子,墨头,砚头,笔头。”

“要不,等我儿子回来,我给你们问问?”

“好啊,那麻烦你了。”成秀莉说着,把自己的一张名片留给了刘老伯。

“那个,丫丫的事?”刘老伯把名片揣进了兜里,“丫丫怎么会跟那些人的尸骨葬在一起了?”

“具体的原因我们正在查。”

“哎,如果你们事完了,能把丫丫的尸骨还给我们吗?”刘老伯眼角湿湿地,“我们想把丫丫安葬起来。”

“当然可以。”成秀莉用力地点点头。

成秀莉打了电话问俞阿迟进展的时候,俞阿迟也告诉了她一件事情。

“我找到了一个,在丫丫失踪那天,看见过丫丫被一个小孩带走的目击证人。”

“小孩?”

“对,说是十来岁的模样,一开始以为是狗的小主人带着狗在村子里溜步,所以没太注意,等听说狗的小主人去了夏令营之后,那家人到处找狗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搞错了。”俞阿迟道。

刘老伯的小儿子岗岗经常一个人带着丫丫在村子里散步,村里的人都很熟悉这一人一狗,所以如果丫丫是被跟他小儿子差不多年纪的孩子带走的话,不注意看或许真察觉不出不是同一个小孩。

“如果丫丫肯跟小孩乖乖走的话,那估计,这小孩平时也跟丫丫很熟才是。”俞阿迟问,“既然你找到丫丫的主人家了,知道那个时候,跟丫丫很熟的小孩都有谁吗?”

“刘老伯说丫丫是半放养状态的,他小儿子又总是在村里遛狗的话,丫丫估计跟村子里的小孩都挺熟悉。”成秀莉苦恼了一会儿,问,“你不会怀疑是小孩干的吧?”

“怎么不可能?”俞阿迟反问,“小孩子是非观念非常模糊,说不定他们杀狗的时候还不以为自己干的事情是不对的。”

“可丫丫的尸体,是在埋尸地发现的,你要说丫丫的死是小孩子折磨死的,那跟丫丫一起埋起来的尸体呢?也是小孩子干的吗?”

“有可能吧?丫丫是凶手小时候杀死的,偷偷埋起来了,随着凶手渐渐长大,他杀的人越来越多,选择了那块农田当成是处理尸体的弃尸地。”俞阿迟解释,“那些尸骸被埋下的时间是不同的,受害人死亡时间也不同,我们目前是假设同一个连环凶手干的,那这种推测,也是有可能的。”

成秀莉想了想,确实如此。

“那我们找到当年杀害了丫丫的小孩,就能找到凶手了?”

“没错。”

“这样的话,我倒是有个嫌疑人选。”

“谁?”

“刘老伯小儿子的朋友,姓严的,叫笔头。”

“严笔头?这是什么怪名字?”

“笔头是小名,真名不清楚,得联系上刘老伯的儿子后才知道。”成秀莉道,“或者村子里有其他人知道笔头叫什么。”

“可是,那个时候,刘老伯的儿子是去夏令营了,如果那个笔头没去吗?”俞阿迟问。

“确实呢!”成秀莉发现自己忽略了这一点。

“那我们还是分头再问问这里还有谁看到过当年带走丫丫的人是谁吧?”俞阿迟说着,看了看手表,起身,“我得走了。”

“去哪儿?回家?”

俞阿迟点头,“已经是下班时间了,我要带莉莉去散步。”

“是嘛?”成秀莉笑了,看着俞阿迟,“果然是好爸爸啊!”

俞阿迟眉头一皱,“你走不走?”

“啊?”成秀莉一怔。

“你打算自己搭车回去吗?”

“啊!”成秀莉明白过来,赶紧跟上,“谢啦!天天送我回家,明天我给你再送一包狗粮给莉莉。”

俞阿迟皱眉,上了车,看着成秀莉。

成秀莉明白俞阿迟的心思,捶了他一下,“我也给你送点礼物,算是答谢你,怎么样?或者,我改天请你,请你,一定请你吃顿好吃的。”

俞阿迟的眉头平缓下来,假装漠不关心地开车,手在方向盘上却弹跳起来,嘴巴上提醒:“说话可得算话。”

“行了,我一定说话算话。”

俞阿迟看了成秀莉一眼,嘴角一扬。

吴凯与蔡腾正找到了潘华林生前工作过的SRM公司。

SRM公司位于本市最繁华的环市中路,公司所在的大厦并不起眼,但走进SRM公司以后,才发现里面别有洞天。

是个以冷色的黑白调子装潢的公司,金属质感的摆设与艺术感十足地办公空间设计,处处洋溢着以科技为本的未来感觉。

“潘工吗?”

虽然时间已经过去五六年了,潘华林所在的部门当年的人员有了很大的变化,升迁的走了,调动的走了,辞职的也走了,幸亏还有一个从五年前的技术员,如今做到部门经理的老员工张经理,还记得潘华林的名字。

张经理把存档的潘华林的履历表拿了出来,递给了他们看。

“是他吧?”

蔡腾正点点头。

潘华林头脑很好,能力很强,在他任职技术人员的时候,主导的几个项目都绰有成效,于是短短两年,就从技术员成为了项目主管,前途无量。但在一次公司组织的拓展活动中,潘华林行踪不明。

为此,公司还赔了一大笔钱给潘华林的家人。

“那是怎么回事?”吴凯问。

“我们公司每年,都会组织员工出游,然后,那一年,我们是到南昆山旅行,其中也包括了几项针对员工能力的拓展活动。”

当时参加活动的员工分为了几个小组,而后进行考验员工多项能力的活动。在组队协力登山的运动结束后,潘华林便不见了。

当时的负责人,以及南昆山相关人士均组织了上山寻人行动,甚至报警,出动了不少警察,但却找不到潘华林,甚至一丝痕迹也没有发现。

随即他们马上组织人手上山搜查,不果后又报警,直到毫无办法后,公司才出面通知了潘华林的家人。

大家都揣测潘华林在下山途中发生了什么事情,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没有人知道潘华林到底遭遇了些什么,直到今天,吴凯跟蔡腾正找上门来,重提旧事。

“你们找我们问潘华林的事情,是不是找到他了?”刘经理问。

“当时,跟潘华林一组登山的人员名单还有吗?”吴凯问。

“最好是当时参加拓展活动的全体人员名单,都给我们一份。”蔡腾正补充。

“行,麻烦你们稍等。”

潘华林失踪的时候,是在南昆山。

南昆山远在惠州,与发现尸体的地方,相差了一百二十多公里,潘华林是在南昆山回来后被杀的吗?还是在南昆山登山的时候,就已经被杀了,而后尸体被凶手带回来,埋在了南荷三约的农田里?

凶手为什么要杀害潘华林?

因为同事之间的竞争产生的矛盾?还是有其他别的原因?

被杀的动机难以追寻,但,如果,潘华林真是在南昆山参加拓展活动被杀的话,那么,嫌疑人的范围至少被缩小了。

凶手就在五年前,与潘华林一起参加拓展的公司员工里。

究竟谁最有嫌疑呢?

“张经理,你当时跟潘华林也是一个部门的吗?”

“不是,我是隔壁部门的。”

“你能跟我们说说,当时潘华林那个部门的情况吗?”吴凯问,“尤其是跟潘华林平时有来往的?”

“或者是有实力跟潘华林竞争的对手,跟潘华林有过矛盾的人,都给我们说说。”蔡腾正补充。

“那,事情都过去五年了,有很多事情我都记不太清楚了。”张经理苦笑,“还有,那个时候我就是个刚进公司没多久的小职员,很多事情我都置身事外,不了解,也不敢胡说什么。”

张经理说着,把打印出来的几份资料递给了吴凯,“这里,是当时参加拓展活动的员工名单跟留下来的行程安排,还有公司的人员名单,都过去那么多年了,这里的大部分人都离开了公司,所以,你们看看有没有用?”

“等等,我给你划出来。”张经理拿出笔,圈出来几个人的名字。

“这些人都不在这里工作了?”

张经理摇摇头。

“行,谢了。”吴凯跟蔡腾正离开了SRM公司。

“我们去一趟惠州,看看当时警方调查潘华林出事时掌握的情报,再对这些人进行排查。”吴凯道。

“我俩就重点排查跟潘华林同一个部门的同事。”

“没错。”

国际花卉艺术展主会场外。

熙熙攘攘的人群,在进入大剧院外的绿荫走道前排着队伍。

两朵用绿植编制的玫瑰在绿门右侧,而绿荫过道的其中一堵门楣上,“听见花开”四个雪白的字格外显目。

展示会场里面,从世界各地不辞劳苦而来的花卉艺术家门,正在属于自己的展台上,完成着自己的插花作品,来自美国的,加拿大的,英国的,捷克,澳大利亚的,还有本国各地以及香港的杰出花艺师傅。

三十三岁的徐佳怡是其中一位获得资格的本地花艺师。

此刻,她正在自己的展区内,专注于这一次的插花作品:由小蛮腰带来的灵感,四五条长长的绿萝缠绕成在两支参差不齐的向日葵花的绿茎,在向上延伸大约六十厘米高后,缠绕在二十四根银色金属丝支撑起的纤细的架子盘上,架子盘上插满了绿色跟粉色的满天星,还有成瀑布般垂下的白茅草,间中点缀了几朵粉蓝色的勿忘我,在一片清冷的花色中,衬托得主体的那两朵向日葵愈发的娇艳。

徐佳怡在又细又高的金属柱身上用白色的满天星点缀了一番,再在接地的金属盘周围洒了一地白色的满天星,制作出冰霜的感觉,完成后她退后看了一眼,满意地点点头。

她作品的名字叫做“临寒怒放”,色调与造型,最后出来的效果,冷色调与暖色调的花朵撞色出来的色彩对比非常惊艳。

徐佳怡正欣赏着自己的作品,一边有掌声响了起来,她诧异地回头,看到鼓掌的男人,笑着把忙于插花乱了的刘海捋到了耳朵后面:“是你啊,怎么今天居然有空进城里来了?”

谢又新同样笑了:“知道老板娘会参加这次的花卉艺术展,我怎么可能不来看看呢?不然,不就错过了这么美丽的作品了。”

“你觉得这个作品好看啊?”徐佳怡高兴,“谢了啊!”

“是很漂亮,不过,比起你给我家里插的那盆花,还是差了点。”谢又新打趣。

徐佳怡白了他一眼,脸上依然甜滋滋地笑。

有观众走到这边赏花了,他们俩退后了几步,看着游客驻足发出惊叹,纷纷留影,均显得很满足。

“徐小姐?”

严在明看着站在徐佳怡身边的谢又新,原本开朗的脸色猛地一沉。

“对啊,我是来观赏花艺的。”严在明解释。

“哦,真巧,佳怡是其中一名花艺师傅呢,看,这就是她这次的作品,很有特色吧?”谢又新感觉到严在明朝自己投过来的眼神带着敌意,越俎代庖替徐佳怡介绍。

“我知道,很漂亮。”严在明生硬地道。

“谢谢。”徐佳怡高兴。

“佳怡,你怎么不介绍这位严先生给我认识。”

“啊,严在明——严先生是我的邻居,他家就住我家隔壁,严先生,这是谢又新先生,是我的一个朋友。”徐佳怡为彼此互相介绍。

两个男人很快地点了头,示意知道了。

“对了,我今晚还会留在市里,佳怡,你什么时候可以离开,我们晚上一起吃个饭吧?”谢又新故意道。

“啊,好的。”徐佳怡点头。

严在明瞥了谢又新一眼,对徐佳怡道,“徐小姐,那我继续参观去了。”

“当然。”徐佳怡冲严在明摆了摆手,告别。

严在明装作继续赏花的样子,眼角却一直留意着徐佳怡跟谢又新,看两个人亲昵的神态,心里一阵不快涌了上来,在看到两人一起离开的时候,那股不快一直涌上了眼睛。

那男人,是叫谢又新吗?

严在明出了会场,坐进车子里的时候,还一直想着这个名字。

是那个经常去心怡花海买花的谢经理?

他就是跟徐佳怡约会的男人?

严在明的喉咙里有种酸酸的滋味在翻滚,许久,他才发动车子。

好久没有回来过了,难得回来,要不要回家一趟?

他看了一眼放在车窗前面的手机。

应该去探望一下自己的弟弟吧?

不知道他现在过得怎么样了?

可是……

严在明左右思忖了一翻,最终,还是打通了那个电话号码。

“喂?”

“是我。”

“二哥?”

“有空吗?我在城里,想见见你。”

“当然可以了,能等我下班再见吗?”电话那头,严在清的声音有点疑惑,又有点期待。

“行。”

严在清挂了电话后,再工作时,便显得有点心神不宁了。

这个二哥,从来没有主动找过自己这个弟弟,更别说忽然打电话来,说要见见自己。

在大哥失踪的时候,严在清就联系过严在明,想告诉他大哥遭遇不幸的事情,请他帮忙,但严在明不但没有担心,反而让严在清别多管闲事,照顾好自己就行了,那话说得冷血得,好像大哥对于他来说,不过是个无足轻重的外人。

当时严在清就对二哥很生气。

父母死后,是大哥一直在照顾自己,而这个二哥,却非常冷淡,严在清一直当严在明这个哥哥可有可无,如果不是大哥失踪了,自己束手无策,情急至于才想到要请严在明帮忙的,既然严在明不认大哥,不帮大哥的话,那他这个弟弟也可以当他不存在。

难怪严在明一点儿也不在乎大哥,不在乎自己,本质上,他就是个杀人凶手,心理扭曲,有这种人做自己的哥哥,太丢脸了。

身为杀人凶手的弟弟,有一段时间,严在清无论走到哪里,知道严在明与他的血缘关系的人,都在暗地里指指点点。

幸亏严在明是在肇庆犯的事,要在市里,恐怕自己遭受的难堪就不止几个人的风言凉语了。

严在清因为是凶手家属的关系,被肇庆的警察叫去问话,就那一次,到了严在明被拘留的地方,原本想着见上一面质问质问他的,结果严在明却拒绝跟他会面,那以后,严在清算是对自己的二哥死心了。

所以,在今年,二哥被澄清并非杀人凶手的时候,他心里毫无感触,而严在明在被放出来后,也一直没有跟他联系。

但现在,这个二哥却忽然冒了出来,说想见见自己,严在清心里就觉得奇怪了。

莫非,严在明见自己,还有别的用意?

比方说,出狱后遇到了困难,想找自己帮忙?

带着种种疑虑,严在清在一家西餐厅见到了严在明。

这是以前大哥经常带自己来吃饭的酒店,严在清坐下没多久,严在明已经下单的菜品就送了上来,其中有一款加勒比海烩鱿鱼,是大哥每顿必点的。据说,这里的厨师在做这道菜时,先加入朗姆酒,等鱿鱼入味后,再与新鲜制成的番茄汁一起烩制,最终出来的烩鱿鱼酸酸甜甜的,十分开胃,肉质爽口弹牙,大哥经常一吃就是大半盘。

还有自己喜欢的烤海鲈,耗油焗牛肉。

“怎么了?不合你胃口?”严在明问。

“不。”严在清摇摇头,心里有丝惊喜,也有丝歉疚。

看来,二哥也不是自己想象中那么无情无义之人,暗地里,是一直关注着他跟大哥的吧?所以严在清惊喜,至于他感到的歉疚,是自己跟二哥不联系多时,二哥对自己却没有生分,反而是自己做弟弟的,在二哥连续出事的时候,一直都没能帮得上忙,反而对他诸多嫌弃。

严在清边吃饭,边偷偷打量着二哥。

很久不见,二哥比自己记得的样子,显得更消瘦,神情上有点憔悴,应该是从监牢里出来后没多久,还没有恢复过来,只是一双眼睛,还是非常地亮。

“二哥,你有大哥的消息吗?”严在清问。

严在元失踪的事情,严在清是告诉过严在明的,但严在元在今年忽然回来的事情,严在明并不知道。

严在明第一次从弟弟口里听说了严在元的事情,点点头。

“在清啊,你就别打探大哥的事情了。”

“为什么?”

严在清想想,是这个理,“可是,也不用瞒着我吧?”

“大哥就是不想连累你,所以才一声不吭走掉的。”严在明看了弟弟一眼,“想想,如果这遭子事情,一开始就跟你有牵连的话,那些债主看大哥不见了,准马上就缠上你了,你有能力替大哥还钱吗?”

严在清颓丧地摇摇头。

“就是了。既然大哥今年露过面,你知道大哥安然无恙,其他的事情你就别多操心了。”严在明走的时候,严在清问:“大哥你现在住肇庆哪里啊?有空我去看看你。”

严在明点头,把地址告诉了严在清的同时,嘱咐:“你知道就好了,别告诉别人。”

严在清不解。

“我刚出狱没多久,因为是受了冤狱的人,有想找我采访的,有找我麻烦的,我不想他们知道,更重要的是,我不想让我现在的邻居知道我曾经是个囚犯。”严在明解释,“我受够了这些把我当怪物看的眼光了。”

“哥,你坐的是冤狱,干嘛不告他们去?”严在清好打不平,“是那些办案的警察的错,还有公安局的错,你找个律师,把他们统统告上法庭,把事情闹大了,好让所有人都知道,你是清白的,是好人,估计还能跟他们要一笔赔偿金呢。”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算了。”

“那一年多的监狱不就白坐了?太吃亏了。”严在清不解,“要大哥在,他也会劝你跟他们打官司的,这是亏本的买卖,大哥绝对不会干的。”

“行了,我自己的事情,自己清楚,你就别替我操心了。”

严在清告别了严在明,因为自己与二哥的关系修复了,正高兴,手机响了。

来电是个陌生的号码。

严在清一接,才知道对方是个女警,而且还是以前曾经打过交道的,叫成秀莉。

成秀莉在第二天就接到了刘老伯的来电。

电话里,刘老伯解释,他联系上了自己的小儿子,小儿子很快把严家小名叫笔头的孩子的名字,告诉了他。

笔头的原名叫严在清。

“严在清?”

听到这个名字的成秀莉惊异。

怎么,事情那么凑巧?

之前办理两件案子的时候,都跟严在清有打过交道,原来在南荷三约的严家,就是他们家?

俞阿迟也皱起了眉头。

他们也算对严在清一家三兄弟的情况很了解了。

严在元跟乔安娜与乔江平的来往,以及失踪,在今年露面却不跟弟弟透露行踪;严在明曾经被误认为是杀害钱玉琴的凶手,关进监狱一年多,在自己调查清楚了真相后才被释放;严在清是一度被他们怀疑杀人的嫌疑犯陈三胡的朋友,等等,等等。

“这一次,你们还想问什么?”严在清也显得很奇怪。

这两个警察三番两次因为案子的事情找他谈话,也算是种说不清道不明的缘分。

“你知道南荷三约,就是你家住过的村子那发生的事情吗?”

“知道。”严在清点头。

本地新闻曾经报道过,虽然案情没有被详细地解说,但那地址,他一看就注意到了。

那是发生在自己曾经住过的南荷三约。

严在清问,“难道你们是在调查曾经在那个村子住过的人?”

“你还记得,你小时候,曾经有个要好的朋友,叫岗岗的?”

“知道,刘上岗,对吧?那事不会跟他有关系吧?”

“那你记得,刘上岗有一条叫丫丫的狗吗?”

“丫丫?当然记得。”严在清点头,“是条流浪狗,我跟他放学回家的时候一起发现的,因为我家穷,家里养不起,所以刘上岗就抱回他家去养了。丫丫可厉害了,我们教她什么,她很快就能学会,那时候我爸爸还笑话我,说或许丫丫比我还聪明呢!”

“你记得后来丫丫怎么了?”

“是走丢了吧?”严在清警觉起来,“怎么了?”

“还记得丫丫是怎么走丢的吗?”

“不太清楚了。”

“我们跟刘老伯打听过了,说丫丫是在一个暑假不见的?你还有印象吗?”

“是吧?”

“刘上岗说,当时他去夏令营了,你也是吗?”

“怎么可能?我家要有钱给我去夏令营,那肯定就有钱养丫丫了,我用得着把丫丫让给刘上岗抱回家?”严在清疑惑,“为什么你们总在问丫丫的事情?那埋的不都是人骨吗?跟狗有什么关系?”

“因为,我们发现了丫丫的尸骨。”俞阿迟直接问,“丫丫走丢那一天,你留在村子里,有去见过丫丫吗?”

“记不太清楚了。”

“是你杀了丫丫?”

“怎么可能,我喜欢丫丫,怎么可能会杀死她?”严在清有点生气,“你们说话还能不能有根据一点?”

俞阿迟看了严在清许久,冲成秀莉点头,“他没杀丫丫。”

“那,你还记得当时有哪些小孩子是留在村子里的吗?”成秀莉问,“特别是十来岁的那些?”

“那么多年前的事了,我怎么记得清楚?”严在清苦笑。

“你就帮忙再想想?”

“那一天,跟往常一样的话,我估计是跟我二哥一起在铺子里帮忙,还得入货出货统货,根本没时间跟其他同年纪的孩子一起去玩儿,直到晚上,刘叔叔才跑到我家问我,丫丫有没有找过我,当然没有了,那个时候,我才意识到丫丫走丢了,我第二天还帮忙去找来着,可是……”严在清叹息一声,“反正,听说再也见不到丫丫了,我还哭了呢!”

“对,大哥到城里去打工了,我跟二哥年纪小,所以就留在家帮妈妈照看铺子。”严在清点头,“我妈妈到外面进货,都是带着二哥去的。他力气比我大,搬得动东西。”

“啊!”俞阿迟点头,“严在明住哪里?你知道吗?”

“我,我不是跟你们说过了,我跟我二哥断了联系吗?谁知道他住哪里?”严在清飞快地点了一下鼻子,“你们要找他,去肇庆打听打听吧,反正他的事情与我无关。”

“明白。”

成秀莉之前听严在清说过自己跟大哥还有二哥的关系,知道他跟严在明的关系闹得很僵,表示理解。

俞阿迟则看着严在清,皱起了眉头。

“这么看来,还是得排查当年南荷三约的村民。”成秀莉叹了口气,“不知道吴队他们那边有没有查到有价值的线索。”

吴凯与蔡腾正在惠州拿到了潘华林出事后警方立案侦查后的调查资料。

根据当时对与潘华林一组的登山小组成员的调查,并没有发现谁抱有对潘华林的恶意,警方于是排除了人为伤害潘华林的可能性,最终将此案定性为失踪。

吴凯与蔡腾正根据小组成员名单,重新走访了各个组员,事隔多年,依然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之处,于是开始对当年与潘华林同一部门的同事进行调查。

在登山小组名单上有跟潘华林同一部门重复的名字,去掉这些名字后,剩下的员工,只有三个人:当时潘华林的上司,即部门经理;部门经理的女秘书,以及一位工程师。

部门经理已经去世,女秘书如今在别的公司担任业务经理,剩下的那位工程师邓工,听说了吴凯跟蔡腾正的来意,显得很是吃惊。

邓工如今已经是一家电子有限公司的创始人人跟董事,回忆起与潘华林共事那些年,依然感慨万分:“潘工啊,是个不错的小伙子,我们一起工作的时候,他就跟我谈论过,等将来有一天,经验够了,要筹集资金自己办公司,如果他没出事,我当年创立公司的时候,应该会拉他入伙的,可惜了!”

据邓工所说,当年,潘华林是SRM公司相当器重的工程师,当时许多重要的技术项目,都交给了他来做,而潘华林年轻有干劲,经常超额完成任务。

“所以有很多人都看好潘华林成为最好的技术骨干。”

“既然他那么厉害,晋升又快,应该有人赞赏,也有人眼红吧?”吴凯问。

“对。”邓工点头,“因为当时,原本应该分给其他部门的项目也被上面拿给了潘工,其他部门的项目少了,能拿到的各种投资跟利润也少了,于是也有人对他心怀不满的。”

“记得有哪些人针对过他的吗?”

吴凯拿着公司员工的名单,画出了曾经被潘华林拿走过项目的部门,打算对这些部门的员工进行重点调查。

“我们分别负责这几个人吧?”蔡腾正道,看着圈出来的名单,“苏部,王宝均,严在明,方桂松,我先调查这几个。”

“行。”吴凯点头,“那剩下的我负责了。”

严在明回到了家。

他坐在院子里,给自己斟了一杯清茶,浅浅地喝了起来。

茶很清很香,却洗不去他心头的郁卒。

刚回来的时候,他给隔壁徐家两老捎带从市里买的手信,顺便打听徐佳怡跟那个谢又新的关系,才知道,谢又新早登门拜访过徐佳怡的父母,他们也知道,这个女儿所谓的朋友,是怎么回事。

在自己不知道的时候,徐佳怡跟谢又新的感情,似乎在很顺利的发展。

严在明觉得苦闷。

他知道自己的心意。

他对徐佳怡的感情。

换做是平时,他早毫不犹豫展开追求了。

但目前,以他现在的状况,别说是想获得女人的青睐了,即便自己真想要干什么,也得考虑后果,一察觉到有什么风吹草动,就心惊胆跳。

连去看望弟弟,也不敢光明正大地去,而怕一个不小心就被人发现。

他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得如此畏首畏尾的?

他一口喝完了茶杯里的茶,觉得喉咙苦得发涩。

妈的,人生在世,如果不能够按自己的意愿来活的话,仅有的一辈子就白过了。

他叹了口气。

不知道,南荷三约的那档子事,那些警察都查到了什么?

他的右眼皮跳了跳。

他今天难得回市区,所以去老家的旧址转了两圈,看到那块农田被警方用黄色的警戒线围起来了,有警察守着,还有好事者在远处指指点点,他没敢靠近,稍作停留就开车走了。

那些受害人的身份,警察会都查得清清楚楚?

埋了那么久的尸骨,警察真有本事查清楚是谁吗?

他回到屋里,打开了新闻,搜索了下频道,想看看警方的调查进展,遗憾的是,电视上并无任何关于案子的进展报道,他用手机搜了搜网上的新闻,也没有多少发现。

警方,会查到那些死人都是些什么人呢?

凶手的兄弟?同学?朋友?还是同事?

潘华林是严在明的同事。

在潘华林没有到SRM公司就职之前,严在明原本是公司里最受器重的技术员。

在上司面前受宠,在同事中间受钦佩,在女性当中手欢迎。

就因为潘华林来了,把这一切,都夺走了。

原本应该属于他的项目,一个一个被潘华林夺走了。

严在明记得,在通知他原本负责的一个技术项目,将被转移到潘华林的部门的时候,愣了。

“为什么?我马上就能完成手头上的工作了,只要再给我三天的时间……”

可是,被潘华林拿走的项目,是公司最核心,也是目前最走俏的技术开发工程,能拿到的投资更多,完成后,成就也大,是备受瞩目的一项新技术。

严在明嘴巴上没有再说什么,但心里遭受的打击,却让他接连几天郁郁寡欢。

看出他心思的小组成员没有说什么,也只能眼巴巴看着潘华林的小组夺走了属于他们的技术工程。

“没想到潘工真把严工的工程抢走了!这家伙!”

“是啊,潘工的能力是没话说,但他这么做,有点不仁义吧?好歹严工是他前辈,论资排辈,潘工也得放尊敬点。”

“说什么呢?潘工应得的,能者多劳啊!要严工有潘工那么厉害,上头就不会这么干了吧!”

听着背地里的议论,严在明恨得牙痒痒的。

潘华林,你知道我是什么人吗?

绝对,要让你后悔,敢动我的东西。

在那个为公司员工量身定做的拓展活动中,严在明一直在找机会,直到分组进行登山时,机会来了。

他与潘华林分在不同的小组,他一直观察着潘华林小组的动向,很快发现了潘华林能干是能干,但体能上有所欠缺,否则,也不会一直落在登山小组的后头了。

一直跟潘华林的登山小组保持着不快步慢距离的严在明,在下山的时候,鼓动组员,率队快速返回了营地,夺得了第一名。

当所有组员在欢呼的时候,他偷偷离开,而后重新登山,很快接近了潘华林的小组,找到了潘华林。

趁他们小组内倒数第二的组员没有关注潘华林的时候,他绕到了潘华林后面,将潘华林击倒了。

上山下山花费了不少力气的潘华林,简直是一击就倒。

而后,他杀死了潘华林,把潘的尸体藏到了自己开来的汽车尾箱里。

他不敢把潘华林的尸体暴露在山野,因为如此一来,发现尸体的警方绝对会把这当做是谋杀案件办理,当针对公司所有人调查的时候,或许,与潘华林有过利益冲突的他,本身就会成为最大的嫌疑人。

现在,潘华林死不见尸,即便有人会怀疑潘华林是死了,但他们没办法证实这一点,或许就能当做是潘华林在山里走失了的情况来处理。

果然,拓展公司跟警方,都在山林里展开了搜索活动。

他也装作毫不知情的样子,成为了搜索小队的一员。

在没有任何人怀疑的情况下,他把潘华林的尸体,带了回去,葬到了南荷三约的那块农田里。

潘华林死的时候,还在震惊,为什么自己要杀害他?

原因不是很明显吗?

潘华林夺走了属于他的一切,他必须要夺回来,杀了他,是最快的办法。

严在明的脸,扭曲地笑了。

他严在明,可不会任由谁来欺负自己却忍气吞声的。

第二位经由头骨复原技术获得原本面貌的受害人,也确证了身份。

卢宇彤,女性,被害时年约8岁,当听说女儿的尸骨被找到的时候,卢宇彤的父母泣不成声。

卢宇彤失踪一案当年是被当做是不堪学业重负离家出走的案子对待的。

那个时候,卢宇彤在本市一所高中念高三,正是冲刺高考的阶段,在所有学生积极复习备考的时候,卢宇彤却忽然离家出走了。

“那天,彤彤跟往常一样去上课,等我下班回到家的时候,却没见着彤彤,一般,彤彤都会比我早回家的,所以我打电话给班主任,是不是延堂了?还是彤彤参加了晚自习,结果,班主任说,彤彤下课后就走了。”卢母道,“然后我赶紧给彤彤打电话,但没打通,我就知道,彤彤出事了。”

卢宇彤的父母很快报了警,而警察到卢宇彤的班上调查,被卢宇彤的同班同学的家长知道了,严厉反对。

所有家长,都看重即将到来的高考,这或许关系着自家孩子一生的命运,而卢宇彤却在这个时候不见了,首先在班上引起了恐慌,让学生心思涣散,其次,警察的调查还严重干涉了学生的正常学习跟生活,家长们为了稳定孩子的情绪,联名到公安局抗议,甚至聚众示威,禁止警察进入学校尤其是孩子的课室。

于是,卢宇彤案子一度不得不被搁置下来,等高考过后,警方才继续中断的调查。

当时的社会,有部分人对唯高考论不满,质疑学校布置了过多的作业给学生,一直叫嚣着要减负。获悉了卢宇彤失踪一案后,某些记者将其当做重磅新闻进行报道,认为是学校为了获得升学率,带给学生过多负担,迫使学生不得不以失踪来逃避高考的负面案子。

一时,卢宇彤的失踪成为了全市关注的重点,有弹,有赞,也把卢宇彤的父母带到了舆论的浪头峰尖。

“我家彤彤在班上品学兼优,根本不像他们说地那样,厌学,或者是觉得功课太重。”卢宇彤的父亲回忆,“相反,彤彤很爱学习,她知道自己天资不够,总是自动自觉地要求我们多给她报几个补习班,还自己买了很多的课外练习题来做。每次班上的模拟考试,语文,数学,英语,还有物理跟综合科,她都是拿第一名的。”

“我们根本想不出彤彤离家出走的原因。”卢母痛苦,“彤彤对自己考上第一批的重点大学是胸有成竹的,她非常期待七月那几天的挑战,怎么可能在距离考试不到两个月的时候,当逃兵呢?”

“所以,我们都不认为彤彤是离家出走的,一定是有什么别的原因,害得彤彤不见了。”卢父说,“被人绑架了,或是,出了不好的事情,比如说,比如说,你们现在出现在这里的原因。”

卢母再也忍不住了,眼泪夺眶而出。

“我家彤彤,是被杀害的,对吗?”

成秀莉不忍地别过头,俞阿迟则点点头。

“为什么?”卢父也眼睛发红。

“杀人动机我们目前也不清楚。”俞阿迟道,“在你女儿出事那段时间,她有没有惹上什么麻烦?”

“高三的学生,除了复习就是复习,能惹上什么麻烦?彤彤平时就是两点一线,学校——家里,家里——学校,那阵子连图书馆都不去了。”

“那,你们两人呢?有没有跟人发生矛盾什么的?”成秀莉问。

“你是说凶手杀了彤彤就为了报复我们俩?”卢父苦笑,“我们就是普通小市民,工作平凡,生活平凡,要不是发生了彤彤的事,丢在人群里就没有人认识我们了,怎么可能,会有人恨我们恨到要杀害我们女儿的?”

“南荷三约,你们对于这个名字有印象吗?”俞阿迟问。

“南荷三约?”卢父卢母都很迷茫,“这是什么名字?”

“一个地名,类似于泮塘首二三约,你女儿尸骨发现的地方,以前是一个叫南荷三约的村子,你女儿去过这里吗?”

“不清楚。”卢父想了想,摇头。

“会不会,是彤彤班上同学住的地方?”卢母问,“所以彤彤跟同学去过这个地方?”

俞阿迟与成秀莉交换了一个眼神。

有可能。

“你们还有你女儿班主任的名字吗?”

“有,你等等。”

俞阿迟跟成秀莉很快找到了卢宇彤当年的班主任,从她那里,得到了卢宇彤高三一班所有人的名字跟家庭住址,还有失去了卢宇彤后拍下的高三()班的集体照。

“严在明!”

俞阿迟看着这个名字,皱起了眉头。

“严在明?”成秀莉一把拿过那张集体照,找到了严在明的名字,而后对照名字,看到了学生时期的严在明,面容清秀,“此严在明是彼严在明吗?”

俞阿迟在学生花名册上找到了严在明的名字,看到了登记的家庭住址。

“是住在南荷三约的严在明。”

“这,是巧合吧?”成秀莉愣了。

巧合吗?

俞阿迟提醒:“严在清证实了,丫丫死的那一天,严在明也在南荷三约,现在我们知道,严在明是第三位受害人的同班同学,即便是巧合,我们也必须调查一下严在明这个人了。”

但现在,案子的线索,先后都显示了他的存在,不可能再坐视不管了。

“找严在清问问严在明的下落。”俞阿迟说着,起身。

“严在明?”坐在一边的蔡腾正转过椅子,奇怪地看着俞阿迟,“你们也在找严在明?哪个严在明?”

“也?”俞阿迟的眉头皱了起来,“什么意思?”

“我在查找第二位受害人潘华林的同事,就是曾经被潘华林有过利益冲突,可能仇恨潘华林的,里面也有一个叫严在明的工程师。”蔡腾正说着,把严在明的资料丢给了俞阿迟。

俞阿迟一把接住了,看了一眼,脸色一沉。

严在明留在SRM的履历表并没有登记自己兄弟的名字,但父母一栏还是填上了,父亲的名字叫严博康。

蔡腾正要调查的严在明,就是他们在找的严在明。

事情,已经很明显了。

丫丫失踪那一天,有目击证人见过,带走丫丫的是个十来岁的孩子。那个时候,严在明与严在清都在村子里,严在明也是十来岁的样子。

卢宇彤失踪的时候,严在明是她同一个班的同学。

潘华林下落不明那一天,严在明出现在同一个地方,并且,严在明跟潘华林有利益冲突。

暂且不管严在明有没有杀人的嫌疑,光是他居然跟同一藏尸地发现的三位受害者都有关系,就很可疑了。

绝对有必要找严在明澄清这些疑点。

“你知道严在明的下落,把他的联系方式告诉我们。”俞阿迟又一次找到了严在清,开门见山。

“我不知道。”严在清摇头。

“你撒谎。”俞阿迟没有跟他废话,“严在清,你知道吗?严在明被误认为是凶手关进牢里的那个案子,是我给他查清楚的,可以说,严在明会被放出来,是我的功劳。”

“所以,你现在想找我二哥又是为了什么?”严在清问,“想他感激你们吗?还是需要他送你们一面锦旗,写上‘青天大老爷’五个字?”

“明说了吧,严在明跟我们现在调查的南荷三约的案子有关,如果你不想你哥再度被冤枉的话,是不是相信曾经还他清白的我比较可靠?”俞阿迟装作听不出严在清的嘲讽,继续解释。

“你们……”严在清看着俞阿迟,再看看成秀莉,觉得他们是认真的,心底没来由地冒出了一丝寒气。

“严在清,你想好了?”

严在清考虑了片刻,点头,把严在明的下落告诉了俞阿迟,“你们,最好别大张旗鼓的,我哥说怕了你们这些警察,而且,他也不希望别人知道他曾经坐过冤狱的事情,省得别人用有色眼光看他。”

严在清看着他们离开,心里还是不放心,转头拿出了手机,拨了个电话给严在明,想告诉他俞阿迟与成秀莉去找他的事情,但严在明的电话却一直没人接听,严在清无可奈何,只好在微信给他留了条信息,这才稍微安心。

徐佳怡目送谢又新离开了家,笑意满面地刚要走回房去,却看到隔壁的严在明探出了半个头来,笑:“嗨,严在明,今天那么早下班了?”

严在明站了出来,有点尴尬,“啊,最近我休息。”

“是嘛,要来我屋里喝杯茶吗?”

严在明犹豫了一会儿,点点头。

当他从徐家出来的时候,心情却没有舒缓,从表情上看是更阴霾。

刚才听徐佳怡的父母说其刚才到家探访的谢又明,是一脸满足地赞不停口,十足当成了谢又明是徐家未来的女婿,喝茶间一直在他面前夸耀。

他们怎么知道严在明的心里,是越听越苦,一杯茶没喝完,严在明就借口有事,走了,省得继续黯然伤神。

严在明怕徐家父母追问,不敢呆在家里,开车离开了,在街上漫无目的地兜了几圈,鬼使神差地停在了“心怡花海”外面。

今天是周末,徐佳怡没来店里,花店由员工照看着,正常营业。

严在明在车里坐了许久,想着认识徐佳怡以来,借着买花,跟徐佳怡渐渐熟悉的一点一滴,忽然觉得自己可怜。

以前的他,可不是现在的他。

以前他为了女人,也可以算是舍得一掷千金了,哪像现在?

严在明叹了口气,下车,刚往花店那边走了几步,又退到了一边,他看到谢又新也到了“心怡花店”,正跟小玉交头接耳不知道在说些什么,神态亲昵。

严在明起了疑心。

这男人搞什么?

不是追求徐佳怡的吗?为什么跟小玉的关系也这么密切?

难道他想一脚踏两船?

严在明正想办法怎么才听清楚他们在说些什么,写字楼上下来了几位白领,笑嘻嘻地:“谢经理这次为了打赌成功,也算花了一番心血了。一年啊,整整一年了吧?他追这个花店老板娘可真是有恒心啊!”

“可不是,那么老的女人,按理说是看过大风浪,对男人波澜不惊的了啊,结果居然真对我们谢经理动心了,谢经理竟然也能对那种女人谈笑风生,也对自己够狠的。”

“那当然,不狠,他那经理的位置怎么坐得稳呢?男人还是要有点手段才行。”

“能有什么手段?男人追女人,不就来来回回那几招嘛?送花,请客,贿赂她身边的人,我也行啊,不过要看对象,像老板娘那种老女人,不是我杯茶,所以才懒得跟谢经理赌。”

“不管怎么说,谢经理把老板娘追到手了,听说今天连家长也见了,谢经理不会弄假成真吧?”

“行行。”

严在明听明白了,也看明白了——他看到了谢又新把几张钞票递到小玉手里,小玉笑嘻嘻地接过去收起来,脸色变得铁青,连放在车里的手机响了也没注意到,一双眼睛死死地看着走到刚才那群白领当中的谢又新身上。

这男人。

真渣!

一群白领纷纷开车离开,严在明也回到了车里,远远地,跟在了他们后面。

等他们进了停车场的时候,严在明故意把车停在了谢又新的车子旁边。

谢又新松开安全带的时候,看到了隔壁车子里的严在明,以为是巧合,冲他笑了笑。

“谢经理。”

“你们先上去,我就来。”

谢又新说这话的时候,严在明飞快地打开车门,下车,走到了谢又新的车窗旁边。

谢又新刚好下车:“你怎么看着眼熟啊,是不是在哪里见过……”

严在明冲这谢又新的脸就是一拳。

“你!”谢又新疼得捂住了脸,错愕地看着严在明,许久,终于想起来了,羞恼:“我想起来了,你就是那个徐佳怡的邻居,是吧?发神经啊?乱打人?”

严在明对着谢又新又是一拳。

“混账东西,来人——”在谢又新惊动停车场的保安之前,严在明一把掐住了谢又新的脖子,把他塞进了谢又新的车子里。

渐渐呼吸不过来的谢又新脸色由白变青,眼睛里充满了恐惧跟绝望。

严在明看着他那双眼睛,忽然觉得熟悉。

他曾经,见过这样一双眼睛。

“爸!”

严在明跪在地上,看着年迈的父亲。

严博康看着儿子,半晌没出声。

严母心疼儿子,想拉儿子起身,却被倔强的严在明摔开了手。

“爸,我真能考上的,你相信我吧,让我去考大学好不好?”

“不是说不让你考,就是你考上了,我们家里哪里有钱,供你上大学呢?”严博康叹气,“就靠杂货铺的那点收入?”

严在明噙着泪,低下头去。

“还有你大哥,他能赚点钱,只是,他不同意,到时候,还是你妈跟我,负担你的学费,可你要上大学,还有你弟呢?笔头成绩也不差啊,到时候供你上了大学,万一日后,他也学你,一定要去上大学,两个大学生,好是好,可家里实在……”严博康摇头,“唉,别人家都担心小孩不爱学习,我们家倒好了,因为孩子太喜欢学习伤透了脑筋,你们啊,是投错胎了!”

“什么投错胎了?我们家砚头能考得上大学,是有出息,哪像你,就是你嘴巴上经常说的那什么,喜欢龙,等龙来了,又害怕的那个老头,你呢,就是假文化人,说自己是一肚子墨水,盼着自己儿子都是读书的料,还给他们取个那么些文绉绉的名字,好像真心盼自己儿子们成材似的,其实啊,都是假的,你以为我不知道?”严母气愤,“墨头读书也厉害,可他为什么自己辍学去打工了?还不是你逼的,说什么读下去恐怕家里也没能力出得起学费,墨头乖,懂得疼我,所以才自己说不读了,到外面闯社会去了的。”

“我跟你说,严博康,你真不是男人,我当初真是被猪油蒙了眼了,没看出来你是个假文化人,就嫁给了你这个废物。你说说你,你一个大男人,手不能提肩不能扛也就算了,眼看家里快过不下去了,你还不想着有点男人的担当,给儿子们立个榜样,去找个工作,给孩子们凑学费,反倒在这里劝自己儿子别去上大学了,你还真不怕丢文化人的脸啊!”

“你以为我想的吗?明明是墨头也不同意他继续上学的,这是我们家做主的两个人商量过的决定。”

“我呸,你啥都不干,这个家什么时候由你来做主了?”严母气得眼圈发红,“砚头,别跪他了,快起来,你尽管去考,要你真考上了,妈砸锅卖铁也给你凑够学费,让你上大学。”

严在明擦了擦眼角的泪,却依然没有起身,看着父亲。

严博康长长叹息一声:“砚头啊,别说爸不帮你,这么着吧,你要是在接下来的模拟考试当中,每一科在班上都拿了第一,我就想法子给你凑钱,也劝劝你哥,让他也资助一下。你看行吗?”

严在明点头。

严在明在班上的成绩并不差,基本上,每一科模拟考试下来,都能进全班前两名。

是的,前两名。

与严在明一直争夺第一名的,还有班上的另一名学生。

一位品学兼优的女学生。

名字叫做卢宇彤。

对严在明来说,卢宇彤是学习搭档,更是唯一的竞争对手。

每一次考试,就是与卢宇彤之间的比赛。

获得胜利的人,就是第一名。

在两个人分配到一个班上后,这样的比赛,持续了许久了。

两人都有输,有赢。

而现在,严在明必须确保,每一次的比赛,自己都是胜利者。

那样,自己才能每一科,都拿第一名。

或许对卢宇彤来说,对别人来说,拿不拿得到第一,并不妨碍自己上大学。

但严在明不行。

他必须确保第一的头衔是自己的,那样,爸爸才会同意自己上大学。

但是,他要怎么确保,以后的每一次比赛,自己都会赢呢?

从以前的战果来看,卢宇彤的成绩跟自己很接近,他没有信心,真能保证每一次比赛,都能赢过卢宇彤。

或者,去拜托卢宇彤,让她在考试的时候不要尽全力,输给自己?

那是不可能的。

严在明不可能会对卢宇彤说出那样的话,而卢宇彤,如果知道了自己说出这样的混账话,绝对会嘲笑自己的,自然也不会输给自己,说不定,适得其反,反而激起她的好胜心,从此以后每一次都考得比自己好,那就糟糕了。

严在明没有烦恼多久。

因为,在那个时候,他已经知道了,怎么获得自己想要的东西的捷径。

把卢宇彤杀了就好了。

杀了她,就没有人能妨碍他拿第一了。

严在明脸上露出狰狞的笑容。

所以,那天放学,他叫住了卢宇彤。

“什么事?”不知道即将发生什么的卢宇彤,看自己的竞争对手叫住自己,很奇怪。

严在明家境贫困,但在班上确是勤奋好学的学生,而且总能时不时地从自己手上,夺走第一名的头衔,卢宇彤对严在明并不反感。

但严在明在班上却我行我素,没有人能跟他做好朋友,并不是班上的同学对他有偏见,或者是故意排挤,而是严在明,自己切断了与他人联系的渠道,对每一个接近他的同学,都冷言冷语,次数多了,同学们都明白了严在明不希望别人靠近的意思,于是都放弃了与他打好关系的意图,任由他独来独往。

严在明,就仿佛是一头孤狼,让人好奇,却又让人没法靠近。

而此刻,这匹孤狼竟然主动跟她打招呼,这让卢宇彤感到非常惊讶。

严在明的脸色有点为难,甚至带着点羞涩。

“我,我妈说,她想见见你。”

“什么?”

“因为,每一次,我没有拿第一的时候,你总是第一名,我妈不相信有这么厉害的女生存在,所以,想见见你。”

卢宇彤笑了:“你妈妈真是OUT DATED了,谁说女生读书就不能那么厉害了?”

“不,如果你不想见我妈的话,我不会怪你的,我只是说说而已。”严在明挠脸,不好意思。

“当然可以哦!”卢宇彤神气,“我就去见见你妈,让她知道,这世界上的女性啊,可以不比男性差的。”

毫无防备的卢宇彤跟着严在明到了南荷三约。

就在荷溪边上——在最后只有池塘大小的荷塘里,严在明把卢宇彤推了下去。

当卢宇彤在水里挣扎的时候,严在明掐住了她的喉咙。

“为什么?”

严在明没有回答,看着卢宇彤的眼睛渐渐失去生气,最后,他才道:“我也不想的。”

“我喜欢你。”

“可是,我更喜欢我自己。”

“所以,如果要在我跟你之间做选择,我只能够选择我自己。”

严在明的眼角流出了两行热泪。

SRM公司。

张经理看着吴凯与蔡腾正,满心讶异。

“严在明?你们是说,严工?”

“对,你们公司还有谁当年是跟严在明一个部门的?”

“我就是。”张经理说着,推了推眼镜,狐疑,“你们问他的事情做什么?”

“那,潘华林出事的时候,你跟严在明在同一个登山小组吗?”

“是跟严工在一个小组。”张经理回忆,“有问题吗?”

“当时严在明有没有表现得异常的地方?”

“严在明的表现?”

“好像,并没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啊!”张经理道,“我并没有太在意严工,所以,没有发现他有什么古怪的地方。严工那个人平时就有点孤傲,他第一次表现得那么合群,我们都有点高兴。”

“孤傲?”

“严工的能力也很强的,在潘工到公司工作之前,严工也是公司上层最为器重的人才,而潘工来了以后嘛,虽然处处被他制肘着,但不时地还是能跟潘工一较高下的,如果不是潘工有背景……”

“背景?”

“啊,我忘说了,当时潘工能进SRM公司,是因为他女朋友是高层的女儿,那高层很喜欢潘工,把潘工当成了未来女婿看待,所以,严工获得的青睐就没有潘工那么多了,机会也就少得多了。”张经理叹气,“总之,两人算是既生瑜,何生亮的孽缘吧!”

“潘华林出事以后呢?”

“公司把他分派到肇庆的分公司去任子公司经理了,也算是器重他的才干,想让他去做开荒牛吧,结果,出了那种事情,你们也知道吧?他是杀人凶手的事情。”张经理摇头,“那事情影响太大,子公司差点没倒闭,后来高层派了另一个骨干过去,所以才撑过了那场危机。”

俞阿迟看着门口新栽的那两棵黄梨木,看着成秀莉敲着门,喊:“严在明,在家吗?”

“严在明?”

许久,均没有人回应。

倒是隔壁的那户人家,听到声响走了出来:“你们是找严在明吗?”

“对,小姐,你认识他吗?”

“这话说得多怪的,严在明是我邻居,我怎么可能不认识呢?”徐佳怡笑了,“他不在家?”

“不在?你怎么知道?”

“早些时候他还在我家喝茶呢?说有急事,然后就走了。”

“知道他会上哪儿去了吗?”

“他没说呢。”徐佳怡道,“要不,你们等等,我打个电话给他。”

“不……”成秀莉想劝阻,被俞阿迟制止了,抢在她前头说,“就说,我们是严在清的朋友。”

“严在清?”

“他弟弟。”

“啊,原来他还有个弟弟啊!”徐佳怡点头,给严在明打了个电话,许久,也是没有回应。

“大概,他还在忙吧?”徐佳怡道,“要不,你们去林场看看?”

“他工作的地方,我给你们把地址写下来。”

“好。”

拿着林场的地址,成秀莉与俞阿迟匆匆离开。

“你说,严在明会在林场吗?”

“有可能,但如果严在清早我们一步告诉了严在明我们会来找他的话,或许,严在明现在已经潜逃了。”俞阿迟道,“不过,如果严在明还不知情,或许还会回家,找当地的警方配合我们吧,我们需要人手盯着严在明可能出现的地方。”

“啊哈,难道说,严在明真是连环杀人凶手吗?”成秀莉额头冒出了冷汗,“那我们当时解决钱玉琴的案子时,就应该针对他进行调查的,而不是草率地放过他。”

俞阿迟看着成秀莉,脸色一变。

“怎么了?”

“当时,严在明是怎么被抓的?”

“因为严在明在河滩里,拿着铲子,还从水里拉着钱玉琴的尸体,所以被误以为是凶手。”

“后来呢?钱玉琴被证实不是他杀的以后,有解释他为什么出现在那里吗?”

“据说他工作的场所就在附近,所以才出现在那里的。”成秀莉道,“他发现了钱玉琴的尸体,于是把她身上值钱的东西都拿走了,然后才想报警,但却被人误会是凶手抓了起来。”

“他没有解释清楚原因?”

“还有什么原因要解释?”

“钱玉琴尸体发现地是旅游区,即便是外滩,但却不是公共场所,出现在公共场所,拿着铲子形迹可疑,却没解释清楚具体在干什么,所以他才被人怀疑是凶手的吧?”俞阿迟道,“如果我们没有查清楚钱玉琴确实不是他杀的,那么,以他被人发现时的状态,确实是最大嫌疑人没错。”

“你是说?”

“没错,如果,南荷三约发现的那些尸体,是严在明杀害的受害人,那在他于肇庆工作的期间,有没有杀过人呢?如果他杀了人,尸体,又会埋在哪里?”

“难道,钱玉琴尸体发现现场附近,是严在明在这里的第二个藏尸地?”

“很有可能,或许,当时严在明正在掩埋尸体,但刚好钱玉琴的尸体漂流到他藏尸地附近,他害怕有人发现尸体后,开始对周围的环境进行勘察,寻找第一遇害现场,而暴露了自己的藏尸地,所以想把钱玉琴的尸体处理掉……”

“结果却那么不凑巧地被人发现了,于是被抓,却没办法解释自己在干什么,所以当成是杀人凶手关了起来。”成秀莉道,“当时警方是误打误撞地把他抓起来了。”

“通知肇庆地方的警方,去当时钱玉琴的尸体发现场所附近搜索看看,或许真能找到严在明的第二藏尸场所。”

“明白。”

严在明看着手机上,严在清给自己的留言,眨了眨眼。

他把手机轻轻地放到了一边,仿佛那是个定时炸弹般,露出了胆怯的神色。

为什么警察要来拜访他?

还用说,一定是事情败露了。

是哪里,出错了?

不应该那么快出现纰漏的呀!

呻吟声从背后响了起来,他转身,看着被自己捆起来的男人。

真是,不得了了。

是因为,做过了那种事情,所以胆大包天,一个不小心地,就惯性地把人给绑起来了。

谢又生睁开了眼睛,看看自己被五花大绑,再看看严在明,慌了。

“你,想干什么?快放了我。”

严在明冷冷地看着他,没有吭声。

这个时候,手机又响了起来,他看清了来电显示的电话号码。

是徐佳怡。

难道说,警察已经上门了?

严在明一阵紧张,等电话不响后,他关了手机,把电池拿了出来。

“我说,严在明,你是叫严在明吧?我跟你有什么过节吗?为什么你要打我?还把我绑到这什么地方来?你到底是想干什么?”

严在明不语。

“我知道,是因为那女人,对吧?徐佳怡?我告诉你,你喜欢她,你尽管去追求她,我绝对不会阻挠你的。”谢又新惊惧,“我对她没那个意思。”

“闭嘴。”

“是真的,我不过是……”

“我叫你闭嘴。”严在明一拳揍在了谢又新的脸上。

谢又新痛嗷一声,乖乖地把嘴闭上了。

怎么办?

现在,可是算是最糟糕的时机了,却偏偏,惹上了警察。

他们,到底,找自己是为了什么事情?

严在明犹豫片刻,从谢又新身上搜出了手机,拨了个电话给严在清。

“是我。”

“哥,你换手机了?难怪我怎么打你电话都不通。”

“警察找我是什么事?”

“你最近有看本市新闻吧?”

“什么新闻?”

“我们以前住过的村子,南荷三约的农田里,发现死人骨头的案子?”

严在明愣了,而后明白过来,血都凉了。

“一开始,他们是问我丫丫走失的事情,就是,小时候很威风的那条狗,不知道哥你还记不记得?而后,好像是查到哥你跟那案子有点牵连,要跟你当面问清楚的,具体是什么他们也没跟我说。”

严在明咬牙。

“他们就是当初哥你被冤枉成是凶手坐牢的时候,给你查清楚案子,放了你出来的两个警察,他们答应我说,不会再胡乱怀疑哥你的,所以我才把哥你的地址给他们了,你见着他们了?”

“一会儿就去。”

严在明关了手机,颤抖着手,把手机的电池直接抽了出来。

谢又新看严在明脸色不对,又骇又怕。

怎么办?

事情蒙混不过去了。

严在明浑身紧张得发抖,在屋子里跺来跺去。

“是,发生什么事情了吗?”谢又新壮着胆子,问。

“我能不能帮上忙呢?”谢又新讨好地问,“要是我能帮得上忙,你能不能放了我。”

严在明盯着谢又新,停下了脚步。

“你放心,你放我之后,我绝对不会追究你对我……不会追究这些事,绝对不会对任何人说的,我们一笔勾销,怎么样?”谢又新道,“还有,那女人……徐小姐那里,我也不会说的,我回去后马上消失,不再出现在徐小姐面前,可以吗?”

严在明站在了谢又新面前,盯了他许久,幽幽地笑了。

确实,这男人可以帮得上忙。

警察竟然在找严在明的话,给他们一个严在明就可以了。

自己,反而可以得到解脱。

在严在明家蹲守的警察并没有等到严在明再次露面,而去林场的俞阿迟与成秀莉,也没有找到严在明的行踪,至于在盘龙峡生态旅游区发现钱玉琴尸体的附近,搜查有无可疑藏尸地的警察,并没有发现埋藏着尸骨的地方,但在某处疑似新翻泥地的山林处,挖掘开后,泥土里明显有腐朽的尸臭味,在对土壤深翻挖掘时候,发现了一张SRM子公司的工作证。

那张工作证,当然是属于严在明的。

经过对土壤的仔细筛查,警方发现了遗漏在泥土里的一些碎骨,还有破碎的牙齿,经鉴证后确定属于人类。

很明显,这里应该是严在明的第二藏尸地点,但无奈藏在此处的尸骸,已经提前被严在明转移,而那张工作证或许是严在明一时在哪一次埋尸时留下的,除非找到严在明,供出被害人,否则在第二藏尸地点埋藏过的尸骸的主人身份,核实工作预计十分艰苦而漫长。。

很快,严在明被当做重大罪犯,上了本市跟本地的通缉犯名单。

但严在明却似乎消失在了肇庆,杳无音讯。

“啧!这该死的,究竟藏哪里去了?”

同样赶到了肇庆参加严在明的追捕工作的蔡腾正,咬牙切齿。

“严在清会有他的消息吗?”成秀莉问俞阿迟。

“严在清那里我们早布下了眼线,只要他帮助严在明逃跑,或者是严在明冒险去找他,我们都会第一时间知道的。”吴凯回答,“目前,那边并无异常。”

俞阿迟皱起了眉头。

应该是严在清在告诉严在明,他们去找他的时候,严在明就已经策划逃跑了吧?

在那么短短的时间内,能在警察的眼皮底下藏起来,他一定做过很多事前工作了!

也是,那么多年持续杀人的罪犯,不可能对自己将来可能暴露的时候的一点预备工作也不准备。

在出狱后,严在明的旧住所就被抛弃了。他选择买下了目前居住的房子,伪装成普通的林场工人,避人眼目,如果不是严在清告诉他们,他们可要花上挺长一段时间才能查到那里。

为了避免类似的情形出现,他一早安置好了的另一个住所在哪里?

啧,狡兔三窝还真难办!

“这是,第四位受害人。”蓝天晴把头骨复图递给了文彬,“吴队他们都去肇庆了?”

“对,亲临现场捉拿潜逃的嫌疑人去了!”文彬拿着头骨复原图,却没有在失踪者数据库查找到匹配的受害人。

“奇怪,这个老人是谁呢?”文彬看着受害人的画像,嘀咕。

蓝天晴也凑上去瞅了瞅:“这老爷爷会不会是南荷三约的本地人啊?”

“我去查查。”文彬说着,跟队长吴凯说明情况后,一个人带着老人的肖像图去了南荷三约。

走访了几家一直定居在南荷三约的人家后,总算有人,认出了这位老人。

“是他啊!”

“你知道他是谁?”

“知道,不,我是说,我只知道他当时是个乞丐,不知道他是谁,就是你要问我他姓啥名啥就不知道了。”那户人家道,“我们村里的人都不知道他是打从哪儿流浪到村里的,每到饭点的时候就挨家挨户的讨点剩饭剩菜,住就住在荷塘旁边那个废弃房子里,村里的人看他可怜,每天都会送点食物过去给他,他就这么勉强活了挺久了,我们是很久以后才发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不见了。”

“对啊,我们当时看他无依无靠的,所以都时不时地送点吃的穿的过去!”另一户人家也道,“那老人家那么大岁数了,可能在哪里死掉了也不奇怪,所以我们也没有在意!”

难怪了!

文彬明白为什么没有老人的家人报案失踪了。

可是,老人是乞丐啊!

严在明连乞丐也杀?

到底这老人是怎么得罪的严在明啊?

文彬心里嘀咕。

谢又新被绑在椅子上,看着严在明背对着从橱柜里拿出了几支瓶子,扳手,线团,等等工具,放到了桌子上,而后,看了看瓶子上的标签,似乎按什么顺序排好了,依次调配着什么。

当严在明倒出第一种**的时候,一股刺激性的气味在屋子里弥漫开来,呛得谢又新的鼻子痒痒的,拼命想咳。

他想干什么?

谢又新看严在明的背部,心里莫名地恐慌起来。

谢又新跟严在明呆了两天了。

无论他再怎么哀求,严在明就是没有放他走的意思。

谢又新才察觉到,严在明或许是筹划什么。

可是,他是在筹划什么呢?是要利用自己威胁家里人?朋友?还是公司?

谢又新实在不愿意相信,严在明有这种用心。

他想来想去,自己并没有跟严在明有太多交集,也没有对严在明做过什么太过分的事情,应该不至于招惹他会对自己干什么残忍的事情,除非,不是自己结怨,而是严在明一开始就是冲着自己来的。

想到这里,谢又新咬了咬牙齿,鼓足勇气,使劲提起椅子,冲严在明的后背撞了过去。

严在明被撞倒在了桌子上,惨叫才叫出声,他就捂住了自己的嘴巴,倒在了地上。

谢又新看到了才倒在桌子上的**,已经把木质的桌面腐蚀得冒出了白烟。

“那是什么?你在干什么?”

谢又新再看躺在地上的严在明,发现他的衣服也被不明**腐蚀了,直接露出了被灼伤的伤口。

“你……”

是刚才他撞到严在明的时候,那**倒出来的时候沾上的。

那是什么?

谢又新的视线落到了桌子上翻倒的瓶瓶罐罐上,看到了几个用化学式标注的品名。

这是,氨水?硝酸盐?

严在明想用这些东西,干——

谢又新还没来得及弄清楚,便被严在明又揍了一拳,而后直接把他的脸按在了被腐蚀的滋滋作响的桌面。

谢又新惨叫起来。

严在明恶狠狠地把他揪了起来。

谢又新的一边面,已经被氨水烧得青肿溃烂。

严在明随手用布塞住了他的嘴巴,随即警告:“你想让我杀了你吗?”

谢又新拼命摇头。

“告诉你,我可是杀过人的,你要再耍什么花招,我现在就杀了你。”

严在明的一双眼睛里,阴郁深深。

严在明第一次杀人,是在他十岁那一年。

严在明是家里的第二哥儿子,上有大哥严在元,下有弟弟严在清。

因为家里贫困,经常只能勉强果腹,在三兄弟疯狂地长身体的时候,食物,是家里最大的难事。

男孩子没有女孩子的矜持,不懂得谦让,每一次在饭桌上,总是竞赛般吃饭,吃得最快地那个,才能吃得最饱。所以严家每次一开饭,三兄弟不用叫就坐到了桌子前面,而后菜一端上来,马上挣着盛饭,因为争抢不到饭菜而大打出手的事情,时有发生,无可奈何之下,严母只好每次做饭,都在端上饭桌之前,就给三兄弟匀好三份。

严在明的饭量最大,经常饿肚子,但他毫无办法。

父母也没能够给三兄弟买太多的衣服,本着节省原则,严在明的衣服,是大哥穿旧的,而他穿过了不合身的衣服,再给弟弟。

有时候,看着大哥身上的新衣服,再看看自己的旧衣服,严在明就眼里羡慕,心里怨恨,为什么自己不比严在元早一年出生,那样,自己就有新衣服穿了。

而在冬天的时候,就不是羡慕有新衣服穿的大哥了。

严在明羡慕那些穿得里一层外一层的同龄孩子。

花城的冬季不长,只有短短的一两个月,但气候却湿寒湿寒的,那种冷,是冷到骨子里的寒冷。

每年冬天都是严在明难熬的季节。

为了保暖,他学别人多动手动脚地运动,但很多时候,运动却消耗了更多的能量,导致更饿,于是更冷。

在那个冬天,严在明饿着肚子在村里晃**,想要遇见点什么人,能发发慈悲心给他吃点什么。

在这一点上,他嫉妒弟弟笔头。

笔头长得机灵,有是家里最小的,父母,大哥,都很明显地比较偏爱笔头,而村子里的大人们,往往也看笔头可爱,经常塞点小零食水果之类的给笔头。

但他却从来没有。

他是中间的那个孩子,毫不起眼,谁也不会关心他饿不饿,冷不冷。

这么愤愤然在村子溜达的时候,严在明经过了那个废弃的屋子里。

他看到屋子里不知道谁垒起了一堵新墙,刚好遮挡住了往屋子里灌的冷风。

他好奇地跑进去看了看,发现还有一顶帐篷。

他知道这里是村子里的一个老乞丐住的地方,但那顶帐篷,看起来很新,是别人送他的?

这么想着的严在明,眼红起来,走近了那个帐篷。

帐篷却动了,老乞丐拉开链子,从帐篷里钻了出来,看到他,先是一愣,注意到他衣着单薄,笑:“冷吗?进来暖和暖和!”

严在明点点头,毫不客气地钻进了帐篷。

钻进去才知道,这是两人用的帐篷,里面很宽敞,还有地垫,厚厚的被褥。

老乞丐在外面烧水,而后把一杯热水递给了他。

“都是你们好心,给我送来的。不然,这日子可难熬咯!”

严在明这个时候,才注意到,老乞丐身上,也穿着厚厚的衣服,最外面那件,看起来,还是件八成新的绒衣。

老乞丐还煮了点稀饭,温热了别人送他的菜,也给他盛了一碗。

那是,他在家里从来没有吃过的肉。

严在明大口大口地吃着,在老乞丐钻进去坐在他旁边的时候,他触到了那件大衣,感觉很厚很暖。

他默默地流下了眼泪,而后在老乞丐发现之前,偷偷地抹去了。

他喝着稀饭,越喝,心里的悲愤越浓。

他竟然,还不如一个老乞丐吃得好。

他竟然,还不如一个老乞丐穿得好。

他竟然,还不如一个老乞丐睡得好。

他竟然,还要一个老乞丐施舍自己。

严在明重新回到寒冷中时,瑟瑟发抖的寒冷比以往感受得更加刺痛。

好想,睡在那样温暖的帐篷里。

好想,要一件像他那样的衣服。

要怎么做,才能有像他那么温暖的一件大衣呢?

问他要吗?

他会给吗?

不可能的。

要不,偷过来?

在那天晚上,严在明偷偷地溜到了老乞丐住的破屋里,偷偷地钻进帐篷,想把那件大衣偷走。

但那大衣却被压在乞丐的身下,老人家睡得浅,严在明一拉,乞丐就醒了,他看真切了严在明的样貌,生气:“你这个小偷。”

不能够被别人知道自己偷东西的事情。

不能够让乞丐把自己偷东西的事情说出去。

他随手,就抓起了放在一边的重物,狠狠地朝想起床抓他的老乞丐的头砸去。

一下,两下,很多下。

直到老乞丐倒在**,一动不动。

他喘着粗气,看着鲜红的血从老乞丐头上流了出来,快要流到那件大衣上了。

他赶紧把那件大衣抽了出来,穿到了自己身上。

好暖。

好暖。

他感受到大衣包裹着自己的身体那一刻,哭了起来。

真的好暖。

这是,他的大衣了。

真是简单。

原来,只要杀了乞丐,大衣就能够属于他了。

这么简单的办法,他以前怎么就没有想过呢?

对了,现在乞丐死了,那他的所有东西,都可以属于他了。

严在明看着帐篷里的一切,露出了贪婪的惊喜,随后,再落到了乞丐的尸身上。

不能够任由乞丐留在这里,这样会弄脏他的帐篷,他的床的。

也不能够让别人发现,老乞丐死了。

更绝对不能够让别人知道他杀了老乞丐。

怎么办呢?

严在明把老乞丐的尸体拖出了帐篷。

埋起来,应该就不会有人知道了吧?

于是,那天夜里,严在明把老乞丐的尸体,艰难地拖到了那块农田里。

他听村子里的人说,江叔叔家的这块田刚深翻过。

刚好,可以轻易地埋下东西而不会被人发觉。

然后,陆续地,为了得到越来越多属于自己的东西,严在明在这块田里埋下的东西也越来越多。

这一次,可不能够直接把尸体埋起来了。

严在明看着车里副驾驶座上一动不动的谢又新,盘算着。

要怎么才能够不让那些警察发现他的真实身份呢?

严在明思忖着,把本市的地图找了出来,看着上面的路标。

还有,要怎么做,才能够让警察,后悔找上门来呢?

他看了看地图,最终,眼光落在了某幢大厦上。

应该,是这里了!

选择这里,是最能让人信服的疯狂举动了!

严在明笑了笑,轻轻一推,把谢又新推倒了,而后发动了车子。

等开进主干道的时候,他打开了自己的手机。

“笔头!”

“哥,你没事吧?”电话那头,严在清焦急。

“没事,等哥办完最后一件事情,我就回家!”

严在清还没能跟他多说几句,严在明就挂了电话,专注开车。

“怎么样?他说了什么?”与严在清一起的警务人员问,“是严在明吗?”

“我哥说,他办完最后一件事情就回家。”严在清点头,“你们确定,那些人都是他杀的吗?如果是他杀的,为什么他会说他会回来呢?如果他是杀人凶手的话,不是应该逃得越远越好吗?”

“我们要等他自投罗网吗?”

“谁知道他是不是在说谎,或许他说的最后一件事情是去杀人呢?通知吴队,让他们追踪严在明的手机,看看他到底在哪里?”

吴凯等人很快获知了严在明联系严在清的信息,立即追踪了严在明手机的GPS定位系统,很快锁定了严在明目前的所在地。

“奇怪,以他驾驶的方向跟路线,不像是要往外省逃的样子!”

“他应该知道我们在抓他,最后还想去哪里?”俞阿迟问。

蔡腾正打开了肇庆市的电子地图,看了看,脸色一变:“吴队,还记得,SRM有一家子公司在肇庆吗?”

“你是说,他的目标是SRM?”

“以他的前进方向来看,有可能。”蔡腾正指着移动的GPS光点,即严在明的手机定位,说道,“看看,简直就是朝SRM子公司横冲直撞过去的。”

“马上通知最近的警察小队赶到SRM公司拦截。”吴凯下令,“我们也马上出发。”

俞阿迟跟着大队人马往外冲,坐上车发动车子时,问:“严在明现在选择去SRM公司有什么用意?”

“变态杀人凶手的思想都很变态,或许,SRM公司里还有他想杀的人?”成秀莉道,“或者,他仇恨SRM在他出事的事情抛弃了他,所以被抓之前,打算报复?”

“怎么报复?”

“这——”

“不好了,严在明驾驶的车子直接开进了SRM公司的大门,并在撞进去后引发了爆炸,炸伤了许多人!”

对讲机里,传来了本地警方惊慌的报告,俞阿迟与成秀莉均是一愣,而后变了脸色,俞阿迟开着警鸣声一路呼啸着赶到了SRM公司门口。

爆炸现场一片混乱,SRM公司玻璃大门被撞碎,浓浓的烟雾滚滚地冒了出来,从里面不停地传出了呻吟声,尖叫声,还有火光,不时地蹿起来。

似乎,火势还在蔓延。

消防车赶到了,救护车也来了。

俞阿迟与成秀莉看着消防人员冲进了现场,心提到了嗓子眼。

“妈的,这个严在明,太狠了。”

稍后赶到的吴凯跟蔡腾正下了车,看着爆炸现场狠狠地骂。

“确定是严在明吗?”俞阿迟皱起了眉头。

严在明是不想活了,所以才打算跟SRM公司拼个鱼死网破?还是,有别的用意?

“已经证实是严在明了!”吴凯打着电话,冲俞阿迟点头,“自从定位了严在明的手机后,交通部就已经将沿路的监控视频调了出来,车里的是严在明没错。”

“那他是一早打算炸掉SRM公司啊!”成秀莉道,“这火势那么猛,严在明还可能活着马?”

“等消防队干完了他们的活,我们就知道了。”

火很快被扑灭了。

在消防队员清理现场,解救伤员的时候,吴凯与俞阿迟等人,收到了交通部发过来的CCTV录像。

坐在车子里的驾驶位置上的人,是严在明没错。

录像上显示,在车子撞进SRM公司的玻璃大门之前,严在明的身体就已经开始着火了,或许,这解释了车子为什么毫不减速,反而一路加速向前冲撞。

“从一开始,这严在明就是去寻死的。”成秀莉道。

“他冲进SRM公司后的CCTV录像有吗?”俞阿迟问。

“我让这次负责救火的消防队长找监控系统的存档去了,不过,接待前台的监控摄像头在爆炸中烧毁了,SRM公司的监控室就在二楼,爆炸的时候也受波及,烧毁了主机,不知道还能不能修复起火前录下的影像。”吴凯可惜。

“这严在明,真是疯子。”蔡腾正气愤。

SRM子公司此次遭受的员工报复,共造成十人死亡,二十人重伤,还有四十多人轻伤。

肇事者严在明的尸体与放置了炸药的车子被炸得四分五裂,在火灾中几乎烧光,只剩下些许没有烧完的皮肉,带着浓臭与血丝,边缘还有灼伤的焦皮,估计,就是严在明留在这个世界上最后的身体了。

在法医鉴定此残余的皮肉与严在清的DNA大部分相似,确实属于严在清的兄弟后,也与严在明目前居住的屋子里搜取的毛发进行了DNA对比,证实死于火灾现场的人的确是严在明无疑,南荷三约藏尸地一案,才告终结。

一个月后。

严在清气喘吁吁地在路上跑着,直到跑进了一个住宅小区,上楼,停在了某个楼层的某扇门前面。

严在清站在门前好一会儿,等自己的呼吸没有那么急促了,这才伸手,按了按门铃。

没有回应。

严在清心里的激动一下变得不安,再次使劲按了按门铃,而后把耳朵凑到了门上。

门铃声在里面的屋子里响得透彻,但似乎并没有人的动静。

严在清焦急了,再次按了按门铃。

这一次,脚步声响了起来。

严在清松了口气,脸色渐渐开朗起来。

“笔头!”

门开了,他看到了胖乎乎的一个男人,站在了他面前。

严在清先是怔了怔,而后很快笑了起来:“大哥!”

是严在元。

虽然严在元的样子,跟多年前留给自己的印象不一样了,整个身材因为人到中年发福了,但那张脸,严在清还是认出来了,是自己的大哥严在元。

严在元伸手抱住了严在清。

“笔头啊!哥想死你了!”

“我也想你啊,大哥,这些年,你都去哪里了?”

严在清揽着严在元走进了屋子。

“你怎么变得这么胖了?我都快要认不出你来了!”

“哟,你小子,是嫌弃你哥是个大胖子吗?”

“哪里呢!我担心都快来不及,怎么可能嫌疑哥呢?你跑外头那么长时间,一点消息也没有,我还怕人被人欺负,缺吃缺穿呢,既然你能变那么胖,那证明你吃得还是不错的吧?看你气色那么好,也不像是吃尽苦头的样子,那我就放心了!”

俩兄弟有说不完的话,严在清一直在问严在元这些年来的生活,严在元则一一应答,到后来,严在清想起了一个月前,自己二哥严在明的事情,才渐渐没了笑意。

“大哥,你要早回来一个月就好了!”

“啥?”

“你不知道吗?二哥他……”

严在元沉默了起来。

“大哥你知道?”严在清看出了严在元的脸色,问。

严在元点点头。

“我们如果早点……”

“这事儿没早点。”严在元摆手,皱了下眉头,“砚头干这种伤天害理的事情,时间早去了,我们谁都没法阻止他,他这是自找的,怨不得谁。”

严在清没再吭声。

“我们哥俩第一天团聚,别说他的事情,晦气。”严在元看了看手表,拍了拍严在清的肩膀,“来,我去收拾收拾,咱们去吃点好吃的。”

“哎!”严在清勉强笑了笑。

严在元走进了盥洗间,用水洗了把脸,用毛巾抹了抹,看着镜子里的那张脸,摸了摸,又皱起了眉头。

他走到盥洗间门口,看了看坐在客厅的严在清,轻轻把门锁上了,而后卷起了衣服:腹部上面,有个用纱布绑起来的上开,撕开纱布,里面是明显灼伤过的伤口,结了痂,周围的肌肉依然还是红红的。

严在元点了点旁边的肉,皱着眉头呻吟了一声,而后打开挂柜,拿出了药水跟棉签,细细地上起药来。

上完药后,严在元用纱布把伤口掩盖起来,绑好,而后放好药物,再把手放到了水龙头下,洗个干净。

再回头看着镜子里的那张脸的时候,严在元冷冷地笑了起来。

一个月前,他还是严在明。

驾驶着车子朝SRM公司冲过去的时候,他还担心,自己没办法安全脱身。

但结果,他还是如愿逃出来了。

他想起了自己如何在撞破SRM公司的大门之前,把谢又新的尸体,拉到了驾驶车位,点燃,爬到了后座,而后在撞进玻璃大门的那一刻,砸破后车窗滚了出来。

在那样混乱的情景下,应该没有人会注意到了,即便注意到了,或许也会认为,是某个被车撞到的路人,从车上滚落下来,更别说,随后的爆炸,会吸引所有人的注意力。

在场的所有人,会惊慌,会尖叫,甚至,或许成为了爆炸的受害人,死去,受伤,生死攸关的时刻,还会有多少人,注意一个从车上滚落的陌生人?

更别说,他早在爆炸声响起的时候,就已经逃出了建筑。

在SRM公司外面的路人看起来,他不过是众多逃跑的路人之一罢了,在火宅蔓延开来之前,那些人唯恐躲避不及,还会去关心一个受了伤的陌生人吗?

严在元对着自己笑了起来。

真是,绝妙的计划。

计划里是要把谢又新的尸体烧光,而为了证明,那具尸体是属于严在明的,他把剪下来的皮肉,从建筑里逃跑时,扔到了门口处,保证了这部分血肉在消防队员来得及扑灭大火之前,不被烧光。

他不信,那些警察,还会怀疑死去的那个人,不是严在明。

当然,死去的人永远不会是严在明。

严在明早就死了,两年前就被他严在元杀死了。

四年前。

为了获得乔安娜的欢心,严在元心甘情愿地给了乔安娜80万的首付买房子,前提是他以为乔安娜会答应自己的求婚,结果,乔安娜钱拿到手了,却翻脸不认人了。

他几次上门追讨,甚至雇了几个人到乔安娜哥哥家去堵去闹,泼油漆,写大字,直到最后,弟弟严在清跟他的朋友在一家酒吧发现了乔安娜。

乔安娜再也没办法躲避他了,与她哥哥乔江平两人跟他们对质,因为弟弟跟他们动手了,打伤了人,乔江平把弟弟给告了,严在元无可奈何,只能妥协,乔江平兄妹可以延缓还钱,但乔安娜,那个女人,气愤之余,竟然勾搭上了他的二弟,严在明。

是因为在他跟乔安娜的交往中,跟她提过自己跟严在明不合,所以,为了让他面子上难看,乔安娜竟然主动跑去跟严在明交往去了。

这个贱女人。

严在元当然不会轻易放过她。

他破天荒地去了肇庆,找到了严在明。

然而,严在明把他拒之门外。

在他第二次强行进去之后,才发现,严在明竟然把乔安娜给杀了。

“你,不至于吧?”严在元看着屋子里死去的乔安娜,震惊:“严在明,你脑子是不是坏掉了?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

严在明却毫不在意,冷冷地看着他:“这都是你给我招惹的麻烦!你没资格说我!”

“那你也,用不着杀了她吧?”严在元看着乔安娜那张脸,心疼。

“她很鸹噪,整天跑我这里,在我耳边说着有的没的,杀了她,我才能够耳根清净。”

“严在明,你这个疯子,你就是个疯子。”严在元倒抽了口冷气,“你这是杀了人了知道吗?”

“知道,不像你,智商太低,只能够用下半身思考问题,连被人骗了还自欺欺人。”严在明推了推眼镜,“80万你能轻易给这种女人,当年却不肯拿这个数的零头给你亲弟弟付学费,我倒怀疑,是我疯了,还是你疯了?”

“那是我的钱,我爱怎么花怎么花,跟你无关。”

“那这是我的女人,我爱杀就杀,也跟你无关。”

“你……混账严在明,我报警看你是不是爱杀就能杀的。”严在元气急败坏地拿出了手机。

严在元疼得大叫。

“我杀了你,看你还能不能报警。”

“你……”严在元真切地感受到了什么叫做恐惧,脸色铁青,“严在明,不,砚头,我是你大哥,你不能这么对我。”

“我怎么对你了?我不是对你很好吗?你喜欢这个女人,但这个女人不喜欢你,我满足你的心愿,让你跟她同葬,做对真正的夫妻,不好吗?”

“疯子,你这个疯子,严在明,我告诉你,你可别乱来啊,你敢乱来,我绝对不会放过你的。”

严在明没再听他的威胁,或是哀求,从他手上抽出了水果刀,朝他心窝尖刺去得到时候,严在元拼尽全身力气,推开了严在明。

或许是严在元的求生意志,战胜了严在明,在两兄弟的厮打中,严在元逐渐占了上风,严在元渐渐在恐惧与狂怒中清醒过来,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严在明停止了动弹。

原来,在纠缠中,他夺下了严在明手上的水果刀,往弟弟身上,不知道插了多少下,最后一下,扎进了严在明的心脏。

严在元看着严在明,颤抖着手,探了探他的鼻息,而后捂着嘴巴哭了起来。

看着屋子里的两具尸体,严在元束手无策。

如果,让别人知道,自己杀死了弟弟的话,别人会怎么看他?

特别是笔头,如果,知道自己杀死了二哥,他还会认自己这个哥哥吗?

不行,不能够让别人知道自己杀了人了。

更不能让严在明杀死了乔安娜的事情被人发现。

怎么办?

严在元最终做了决定。

他把严在明的屋子清理干净,而后,选择了在盘龙峡旅游区的山林里,埋藏掉乔安娜跟严在明的尸体。

但就在他刚刚藏好两个人的尸体时,却意外地发现,浅滩的湖水里,飘来了一具女尸。

做贼心慌的严在元吓傻了眼,第一反应,是去搜了搜女尸,把她身上的东西全掏了出来,而后把她往岸上拉。

或许是他倒霉,结果,他被当成是杀害这句女尸,也就是钱玉琴的凶手抓了起来。

他一开始否认自己杀害了钱玉琴,但问及自己出现在浅滩的具体原因,却百口莫辩。

结合他手中的铲子,还有车上的工具,尤其是塑胶薄膜,以及胶带,他被认为是在进行杀人后的弃尸活动,证据确凿。

他一开始就不敢报自己的真实姓名,而是谎报了弟弟严在明的名字——初初是因为想向世人证明,严在明还活着,后来,这个名字成为了他的遮羞布——是严在明成为了杀人凶手,不是他严在元。

在起诉到判决下来的这些日子,他在牢里如坐针毡。

他不能去见他。

等死刑判决下来的时候,他以为自己这辈子,就这么完了。

但结果,半年后,有人查清楚了杀害钱玉琴的凶手,自己被释放了。

因为冤枉自己坐了一年多牢的缘故,公安局还有监狱的人,都忽略了追究他当日出现在盘龙峡旅游区的真实原因。

他的运气真是太好了,恢复自由身之后,严在元惊喜若狂。

他决定以严在明的身份活下去。

但为了以防警方日后追查自己当日出现在钱玉琴尸体所在地的原因,他马上把埋藏在那里的乔安娜还有严在明的尸体转移了。

但却没想到,南荷三约,不久之后被警方发现了藏尸地,而那藏尸地,竟然跟严在明有千丝万缕的关系。

他在严在清告诉自己警察找上门时因为那块藏尸地的时候,马上明白过来了。

是严在明杀了那些白骨的主人。

严在明从小,就是个恶魔。

难怪,他那个时候能够轻易地就杀死了乔安娜,甚至,为了灭口,还想杀他的亲哥哥。

不行。

他才不会为了严在明犯下的罪过,白白送死。

但也不能向警方坦白,他不是严在明。

因为那样,他们会追查,严在明的下落,那自己杀害严在明的事实会被披露,到头来,自己还会被当做是杀人凶手抓进去。

他再也不要回到监狱里去了。

当谢又新说能不能帮忙的时候,看着谢又新,他才发现,其实,这是个光明正大,送严在明去死的机会。

让警方知道,严在明死了,那自己,又可以恢复成严在元了。

这简直就是天赐良机。

一个人,可以死去两次的。

比如说,严在明,他如今是死得不能再死了。

一个人,也可以连续逃生两次。

比如说,他,严在元,已经两次死里逃生了。

简直,就是个奇迹。

只能够说,他严在元,运气够好,被上天一直眷顾着。

严在元收敛了笑容,推开盥洗间的门,走了出去:“笔头,好了,走吧!”

从严在明的住所里没有找到任何关于受害人的线索跟信息,凶手虽然死了,但针对南荷三约以及盘龙峡生态旅游区第二藏尸地受害人身份的鉴定,依然没有完结。

文彬看着蓝天晴陆续拿过来的头骨复原后的受害人的肖像图,心里颇不是滋味。

“你们说,我们哪次办的案子有这么窝囊的?严在明死了,但他却一点犯罪事实都没跟我们交代,直接寻死一了百了,留下这么一大摊子事情给我们,每次去通知受害人家属,我就忒想拎着那小子的脑袋,直接向他们认罪。”

成秀莉抬头看了文彬一眼,又低下头去。

俞阿迟在电脑上不知道搜索着什么,似乎没听到文彬的埋怨。

负责案子后续,查清受害人身份后通知家属的文彬看没人理会,叹了口气,继续忙活之前,看到蓝天晴不声不响地走到了俞阿迟身边。

“阿迟,接下来是国庆长假咧,你放几天?”蓝天晴笑眯眯地看着俞阿迟,“有打算去哪儿玩吗?”

俞阿迟的视线从电脑屏幕上移开,侧眼看了一眼旁边的成秀莉:“还没计划好。”

文彬与蔡腾正均回头看了俞阿迟一眼,而后交换了个眼神。

“我听说……”

蓝天晴的听说没说完,吴凯回来了。

“怎么样?吴队,我们的假批了?”

“批了!说我们小队最近连破大案,值得嘉奖!”吴队笑容满面,“明天轮值的各位,人民的安全暂时就交到你们手上了,让你们吴队我休上一天也好。”

“太好了!”蔡腾正也笑,“我答应明天带晶晶去番禺野生动物园看老虎的,这下可算能兑现了。”

“那,今天就到这,下班下班!”成秀莉也高兴地抓起了背包,“大家保重,那我就四天后见了!”

成秀莉回头,看俞阿迟不未所动,拍了一下他的屏幕:“走咯,大忙人!”

俞阿迟皱了皱眉头,看着成秀莉走了出去,再看看站在一边的蓝天晴,淡淡道:“还有事吗?”

“哎!啊,没事,没事。”蓝天晴有点窘迫地大步走了出去,刚好碰见下班离开的成秀莉,她一下追了上去,“秀莉姐!”

“什么事?”

“是这样,你跟阿迟是搭档,你有听他说假期安排了什么节目吗?”

“你打听这个之前,不是应该先问问,阿迟目前有没有女朋友吗?”成秀莉调侃。

“啊?他有女朋友了?”蓝天晴瞪大了眼睛。

成秀莉笑了。

“就我的了解,估计没有——吧?”成秀莉道。

“秀莉姐,你别开玩笑!有还是没有?”

“我不知道,他跟我从来只谈公事,私人的事情一概不提。所以我也不清楚。”成秀莉道,看蓝天晴失望,有点于心不忍,“不过……”

“不过什么?”

“他假期没安排节目,坐班。”

“啊?”

“是的,八天的假期,他都会回来工作。”

成秀莉说着,走出了办公大楼没多久,一辆车就从后面追上来了,停下打开了车门。

“上车。”

“不用了。”成秀莉看着车里的俞阿迟,摆手。

“上车。”

成秀莉无奈,钻进了车里:“谢了啊,其实,我明天就开始放假了,我今天挤挤公车也没问题的。”

俞阿迟不说话,重新发动了车子。

“我说,阿迟,你目前有女朋友吗?”

“怎么,你想追我吗?”俞阿迟看了成秀莉一眼。

“什……”成秀莉过于激动,一下从座位上弹跳起来,头差点没撞到车前头。

“还是因为有四天都见不到我,怕我去交女朋友?”

“啧!”成秀莉捂着额头,翻了个白眼,“当我没问。”

“没有。”俞阿迟嘴角抿了抿,淡淡地回答。

把成秀莉送到住宅楼前,看着成秀莉下车,俞阿迟忽然有点不想继续开车了。

四天,好像,也挺长的。

走到楼前的成秀莉,似乎因为什么事,也不怎么情愿走进去,回头看了看呆在车上的俞阿迟,生出了一丝留恋,她走到了车门前,敲了敲车窗。

俞阿迟把车窗打开了。

“我说,要上来喝口茶吗?”

俞阿迟一怔。

“你老是载我回家,都没上过我家呢!下来吧,我请你吃饭。”成秀莉说着,飞快地跟门口的保安说了声什么,小区车子使用的出入闸口缓缓地开了,成秀莉朝他招手,示意他把车开进去。

俞阿迟笑了,慢慢地把车开了进去。

一进门,成秀莉就后悔了,忙不迭地收拾屋子,“你先坐啊,我给你泡杯茶去!”

俞阿迟看了看屋子,也没客气,直接在沙发上坐下了。

“小毅呢?”

“上学呢!我妈妈去接他了,顺便会去市场买菜,所以没那么快回来……”成秀莉说到这里的时候,把茶斟给了俞阿迟,把茶壶放到了一边,赶紧给妈拨了个电话:“妈,接到小毅啦?哎!好。”

成秀莉说着,冲俞阿迟笑了笑,然后说着电话就进了厨房,俞阿迟竖着耳朵听着。

“我今晚有客人,妈妈你多买点菜!”

俞阿迟微微地笑了。

“当然是我最会做的那几个菜!”

……

“啊,是,是,异性朋友,啊?”

成秀莉尴尬地探出半个头,笑着解释,“我看我妈没留多少菜,让她多买点,你爱吃什么菜?”

“都行。”俞阿迟点头,表示不挑。

“那行。”

不大一会儿功夫,田梅提着一篮子菜,拉着成毅的手回来了,成毅一看俞阿迟就高兴地奔到了他面前:“俞叔叔,是你啊,有带莉莉过来吗?”

“下次带。”俞阿迟笑了笑,站了起来,看着田梅,显得有点紧张:“成伯母!”

“啊!是阿迟啊,坐坐!”田梅笑得合不拢嘴巴,“有喝茶吗?”

“有。”

“那就好,那就好,难得你来我家做客,今晚啊,吃顿丰盛的,我买了黄金大闸蟹,还有白切鸡,阿迟你到时候别跟伯母客气。”

“行。”俞阿迟毫不推诿。

俞阿迟低头,看了一眼扬起头踮起脚尖看着自己的成毅,轻轻弹了弹他的鼻子,坐了下去:“作业多吗?”

“俞叔叔你好扫兴,今天刚放假呢,明天才开始做作业,你陪我下象棋,好吗?”

“好。”

从成秀莉家出来,俞阿迟与成秀莉走到车库的时候,成秀莉清了清嗓子。

“还好吧?”

“什么还好?”俞阿迟故意问。

“就是,那顿饭,还好吧?”

俞阿迟想起了席间的温馨跟笑语,点点头,“很好。”

成秀莉笑了笑,看着俞阿迟上车,忽然想起了什么,“你再等等。”

俞阿迟等着。

成秀莉上楼,下楼,把一盒打包的东西递给了俞阿迟:“差点忘了,是给莉莉准备的晚饭!”

俞阿迟接过去,放好。

“不许偷吃啊!”成秀莉开玩笑地叮嘱。

俞阿迟当真地点头。

“还有,路上小心点。”

俞阿迟回到家,一打开门,莉莉就亲热地扑了上去,嗷嗷地委屈叫着,似乎在埋怨主人迟回了。

俞阿迟一蹲下去,莉莉就伸出舌头使劲舔他的脸。

俞阿迟把莉莉抱了起来,笑意盈盈:“吃饭了,莉莉。”

他把成秀莉准备给莉莉的狗食打开,发现是满满的一盒肉,他把盒子直接放到了狗碗里,看着莉莉大口大口地吃了起来。

“好吃吗?”

莉莉头也不抬,呜呜两声,似乎在应,“好吃。”

“你觉得好吃的话,下次,我再带多点回来。”

俞阿迟说着,摸了摸莉莉的头,心里想到了不久前才在藏尸地发现的丫丫的尸骸。

严在明,为什么会跟一条狗过不去?

那么可爱的生物,亏他能忍心杀害丫丫!

“妈让我去进货,你一个人在这呆着没问题。”

年幼的严在明问。

“行。”

“价格都贴在上面,要有人来买东西的话,你照着上面的价格给就行了,其他的杂货,价格都登记在之里,给你。”

严在明把详细地价目表给了弟弟,一出门,就跑了起来。

他喜欢跟妈妈去进货,因为可以跟妈妈一起坐着村里江伯伯家的货车回来。

江伯伯家里有车,也经常去市区,于是妈妈进货的时候,经常央求江伯伯捎带点货物回来,而江伯伯看他们家艰难,总是乐于助人,充当运货司机。

那天,他跟妈妈把补充的货物搬上车后,江伯伯在路上遇见了个熟人,两人聊了起来,耽误了回家的时间,凑巧地,就碰见了在镇上打工的大哥。

江伯伯跟老朋友叙旧,严在元得知了事情后,自告奋勇开车回村里。

“你会开车?”

江伯伯于是真地放心地把车子交给了严在元。

严在元开着车,磕磕碰碰地上路的时候,大家才知道严在元是吹牛。

他根本没有认真地学过开车,不过是看过别人开车,别人偶尔教他两下,让他开过一次两次,于是他就依样画葫芦。

“你,不行,换人来开。”

“换谁啊?换你还是砚头?”严在元得意,“妈你放心吧,我虽然没资格证,但真的过车,你看,这车子起码发动起来了,是吧?”

“墨头,你啊!”

严母无可奈何,在这大路上,找谁来给他们开车?

车子不是自己的,不能丢下不管,也不能丢下车上的货物不管,而说话间,严在元早平稳地开过了好长一段距离:“哈哈,妈,弟,你看,是吧,我就说我知道开车。”

严母与严在明没了言语。

进了村子以后,严母下车,提前回家,“你们两个,记得吧货物卸了,然后把车还给江伯伯家,”

“哎,好。”

没了母亲的督促,严在元开车放肆起来。

看着车子在坑坑洼洼的村路上颠簸起来,严在明有点害怕:“哥,开慢一点。”

“怕啥呢,你知道嘛,男人开车就应该飙起来,等我以后赚到钱了,一定要买几辆跑车过足瘾。”

严在元的话还没有说完,车子前面忽然出现了冲出来一人一狗。

是村子里的孩子,还有丫丫。

“哥,当心,前面有人,还有丫丫。”

“行了,别嚷嚷了!”严在元慌忙刹车,但使劲踩下去,却没有起作用。

“怎么会呢?”严在元终于慌了。

车子险险地与少年擦身而过,却碾过了丫丫的身体,再前行十来米后,车子终于停了。

“丫丫!”

严在明一下冲了出去,抱起了碾死的丫丫。

而少年却跌坐在地上,哇地哭了起来。

严在元也从驾驶室跳了下来,看少年没事,嘘了一口气,而后喝:“又没有撞死,哭什么哭?”

“我要告诉江伯伯去,告你乱开车,还要告你,告你碾死了丫丫!”

“你敢?”严在元举起了拳头。

“我还要告你家去。”少年不依不饶。

严在元看着少年,咬了咬牙,看看四处没人,拎起了少年:“我跟你说,这件事,别跟任何人说,知道吗?”

“凭什么?你差点都撞死我了。”

严在元从口袋里掏出了一叠票子,少年的眼睛瞪大了。

严在元看了看少年,一口气数出了五张十块钱,少年的嘴巴张得大大的。

“你说话算话,今天的事情跟谁也不提,那么,这五十块钱就是你的。”

少年擦了擦眼泪,使劲点点头。

钱快要放到少年手上的时候,严在元又把他拿了回去,“确定不说?”

严在元得意地看着少年拿着钱走了,回头看着抱着丫丫的严在明:“今晚我们吃狗肉吧。”

“这是丫丫。”

“还不就是一条狗。”

严在明没吭声,许久,才道:“是笔头朋友家的狗,一开始就是笔头抱回来的,因为家里养不起,所以笔头才送给朋友养的,他最喜欢这条狗了!”

“啧。”严在元不耐烦了,“行行,不吃了,你找个地儿把它埋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