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4】

自己的光

1.白菜

时雨对于小学最后的印象是六年级的秋天,某天早上第一节课的上课铃声刚响起,班主任穿着秋季长裙走上讲台,敲了敲桌面,宣布第一节课不上了。

欢呼声响彻全班。

如果你觉得是可以让同学随意去操场玩,那就太低估老师的道行了。

班主任的家在学校附近,这次可以不上课要付出的代价是:全班同学一起帮老师家运白菜。

那时候,东北冬天的菜市场可见的绿色蔬菜还不多,即使有,价格也会很贵,所以家家户户在冬天到来之前,都会买以车为单位的白菜回家。

那次是时雨和孟朗第一次在其他班级都在上课时,明目张胆大摇大摆地走出校门,感觉当然是非!常!爽!

时雨胃口好吃得多,又爱运动,在这种体力活上向来都是一把好手,以前孟家搬白菜她也是最积极的那个。如今老师让每个同学搬一棵,我们时霸王真汉子一手一棵白菜,一人能搬俩,而且运得飞快。

她走到孟朗身边的时候,还假装一脸关心地问要不要帮忙。

六年级那年,也不知道是不是运动量很大的缘故,时雨已经长到一米六一了,而作为男生的孟朗才一米五三,要看时雨得仰视。他一直对这几厘米耿耿于怀,哪里受得了这样的挑衅。

面对质疑,孟虞姬夺过旁边同学手中的白菜,面色潮红,也吭哧吭哧搬了两棵。

天空是澄澈的浅蓝色,有一轮白白的日头挂在上面。灰色的道路两旁,卖玩具零食的小商贩都还没出摊,同学们手里搬着准备过冬的大白菜,像是森林里即将冬眠的动物收集过冬食物一样积极。

凉爽的秋风一吹,空气里是好闻的落叶味。

六年过去,时雨给将要到来的初中储存了两棵“白菜”,一棵是她二年级开始加入学校的声乐队,在老师的推荐下报了少年宫。

少年宫的老师偶尔会带着大家去本市各个开业典礼上演出。时雨也因此搬回来一个个赠品,像是书店的书、童装店的童装,甚至是粮油店的大豆油。虽然没有劳务费和奖状,却也终于不用再看着孟朗房间里的那一沓沓奖状那么眼红。

当然唱的歌都不是当下流行的,大多是掺杂一些戏曲元素,把奖状换成一朵朵挂在胸前的大红花也毫不违和的那种。

但是时爸爸很高兴,觉得时雨终于走上了演唱这个正途。

第二棵白菜是时雨五年级期末考的时候,得了两个双百一个98分的好成绩。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再过一年就要离校,出题老师那次格外宽容,那年成绩出来的时候,好几个人都是全满分。

时雨看着自己的卷子,开心得不得了,终于可以不用嫉妒孟朗的一百分。当然更重要的是,爸爸答应她如果这次考得好,她就可以丢掉大大的随身听和磁带,给她买孟朗同款小巧的MP3。

时雨是第一个到达老师家的,等孟朗到的时候,她已经迈开腿跑去运第二趟白菜。

孟朗抱着白菜转过身,落叶在地面铺了一层,蓝天下那个穿着红色校服永远活力满满的家伙,故意踩着树叶发出嘎吱嘎吱的脆响。

她和小学校园此刻都在他眼前,当初还是忐忑地抓着爸爸的手走进校园的孩子,如今仿佛一眼就能看过六年时光变迁。

记得春天新叶蓬勃而出的时候,他和她在操场滑轮滑撞到一起都受了伤;夏天校门口透心凉饮料只要两毛钱一袋;秋天满墙壁的绿色爬山虎会不知不觉变成成片深浅不一的红色;冬天的雪永远下得很晚,而且永远停留在二〇〇二年。

哦,最后那个是时雨说的冷笑话,因为每年下雪她都一定会唱刀郎的那首歌:“2002年的第一场雪,比以往来得要晚一些。”

那个无聊的笨蛋,让他的小学生活变得吵吵嚷嚷的同时也变得色彩缤纷,丰富非常。他一点也不留恋这里,因为早就知道他们还会被分到一所初中,无论自己同不同意,她都还会再纠缠自己三年。

天晴日暖,未来可期。

2.分班

初中是按照片区分校,所以两人都在五中是预料之中的事情。

可是报到那天,两人看分班大榜,心态却完全不同。

五中门口有一片淡紫色的丁香树,丁香树右侧就是一排通知栏。

时雨走进教学楼,看到分班榜前那一堆黑脑袋还是有些紧张的,榜上同小区里的包子余梁被分到五班,时雨顾不上舍不得,就转身继续投入看榜大部队中。她从小学毕业之后就一直在祈祷不要和孟朗分在一个班,所以在看了二十分钟,终于找到自己的名字,而且班级里没有孟朗的时候,她高兴得都要抱着旁边的陌生人跳起来,最后只是击了个掌。

时雨转身却被不知什么时候出现在旁边的孟朗吓了一跳,对方看到那么高兴的她一下子黑了脸。

“为什么开心?”

时雨被问住了,不是因为问题难度太大,而是八百个理由中她不知道要先把哪个说出口。

还能为什么,他们俩从小就是被迫待在一起的宿敌,每分钟都在处于相看两厌的相处模式,抗拒对方时甚至会不喜欢与对方呼吸同一个屋子里的空气,现在终于有机会分开,难道不是天大的好事?!

还是……

时雨凑近孟朗,奸笑着碰了碰他的肩膀:“舍不得我呀?”

假期的时候,孟朗用了各种办法好不容易长了四厘米,可时雨出去晒晒太阳随随便便就长高了三厘米,折算下来,一米五七的孟朗还是比一米六四的时雨矮。

时雨低头看他时,更像看一个可爱的弟弟。

孟朗往后退了一步,没说话,把刚刚买的冰水放到时雨手里,看都不看她,一个人去找新教室去了,留下时雨握着手里的冰水站在原地不明所以:“我欺负他了吗?”

旁边不知道从哪里冒出一个脑袋,棕色的短发蓬松温暖,看起来十分好摸,他学着时雨的样子往孟朗的方向看:“没有吧。”

时雨这才发现周围一直有个看戏的观众,眯了眯眼睛,问棕毛男生:“你哪位?”

棕毛男生有点失望,故意学着孟朗刚才的表情,嗲声嗲气地说道:“你刚刚还跟我击掌了,转身就忘了人家……”

时雨身上起了一阵阵鸡皮疙瘩,她想知道现在的男生都怎么了?

棕毛男生叫沈慕,和时雨一样都被分到了二班,不故意做出那种表情、不故意恶心时雨的时候,还是很爷们儿的。

他比孟朗高出两个脑袋。

可能是从小和孟朗一起长大的缘故,时雨看到任何男孩的参照物都是孟朗。

孟朗的眼睛是桃花眼,右眼眼角有一颗泪痣,孟妈妈说有泪痣的人是因为上辈子常常哭。

而沈慕就完全相反,他的眼睛更像是小狗,整个人的五官也更深刻。

两人一起走到新教室,转身进去的时候,他对时雨笑了一下,嘴角露出一颗小虎牙。

整个人明朗得像是从来没有阴天。

3.合唱

上初中和上小学的区别并不是很大。

学校是按片区划分的,以至于随便扯着班上的一个同学问一问也许就能扯上点关系,可能是邻居、小学校友甚至曾经是同班同学。

然而这边时雨还没和新同学熟悉两天,就迎来了校合唱队参加迎新晚会演出的招募。

招募的学姐学长到二班教室的时候,时雨正对着数学书打哈欠,听到教室最前面的学长说排练可能会耽误上课,她顿时来了精神。

她觉得自己的课非常需要被耽误一下。

时雨小学时参加的校合唱队水平很水,就理所当然地以为初中能延续小学的模式。她第一天走到排练的教室,看到共同竞争的几十个同学,也没什么压力感,悠闲地走到了最后面,很是漫不经心。

直到那个一头长卷发有点微胖的女声乐老师当着众人的面唱了一段歌剧《唐璜》的选段。

艳惊四座,一阵沉默过后就是如潮的掌声。时雨被震惊得迟迟说不出话来,怎么说呢,老师嗓子一开,她就要跪下了。

不仅因为难度高超,而且唱的是外语,她是学渣,完全听不懂……

时雨当下变得很乖很听话,和同学们排好队,依次走到老师面前唱一小段自己准备的歌曲,方便安排声部。

开始时她还有些紧张,同学们一个个都是高手,其中一些紧随老师的脚步唱了时雨从没听过的英文歌。时雨的英文水平实在有点惨,以至于光听他们唱出来就觉得高大上。

好在她前面一个“二百五”唱了一首《两只老虎》,惹得全场哈哈大笑,时雨立刻放松了下来,抬头仔细一看那人看起来还有点眼熟,头发是有些营养不良的棕色。

是沈慕。

同样放松下来的还有站在时雨旁边的女生,时雨看向她的时候,她也在看时雨,两人相视一笑,都在心里默默感激沈大侠。

时雨唱的是京剧选段,那个姓陈的声乐老师好像还挺欣赏的,对别人都是面无表情地说下一个,对她竟然还笑了笑,也不知道那是不是时雨太过紧张而产生的幻觉。

散场的时候,时雨已经和站在她旁边的那个女生熟悉了。

女生叫高媛媛,和时雨一样都是二班的学生。和时雨只到下巴的短发不同,高媛媛的头发很长很漂亮,看起来人文文静静的,是那种让人会不由自主多看一眼的女生。

“我其实不太会唱歌啦,”高媛媛摊手,“来合唱队也完全是因为那个传言。”

传言?

高媛媛看时雨露出没听说过的表情,对自己掌握的第一手八卦很得意,接着问时雨:“你有没有听说过那个比赛?”

4.目光

时雨再次听说那个比赛,是一个星期后,声乐陈老师在排练结束后把时雨单独留了下来。

陈老师让时雨坐在她对面,告诉时雨她很喜欢时雨唱的京剧,还说学校的合唱队要参加一个临市的比赛,人不够,合唱队准备在初一新生中选两个加入。

学校一直很重视这个比赛,但名次常年居于第三的位置,上不去也下不来,这次陈老师下了决心选用一年级新生,也是看时雨资质很好,看好她的发展。

她抛出了当初高媛媛说的那个来合唱队的极具**力的条件:如果获得好名次,说不定可以拿到中考加分。

中考加分什么的,时雨其实不太在意,那些对于新入学的她有点远,可是她好喜欢现在这样的感觉。

彩排结束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六点,这个时候盛夏的高温早已褪去,一阵清爽的风从外面吹到教室里,吹开窗前的白窗帘,露出窗外操场里的一角绿意。

偌大的教室里只有陈老师和时雨两个人。现在的陈老师和平时不太一样。彩排时的陈老师总是严肃又严格的,现在她坐在时雨对面,和时雨说话时候却会亲切地拍拍时雨的手,掌心干燥温暖。

老师看着时雨,目光柔和,不是强制性要求,而是体贴地问她:“你想来吗?”

时雨的人生好像很少有这种时刻——很少有那么一个人,向她投来信任的目光,让她觉得自己是重要的,是独一无二不可或缺的。

如果时雨从没感受过别人的看重信任,她也不会觉得自己的生活和别人有什么不同。

可偏偏她常常看到别人向孟朗投以这样的目光。

从小孟朗就是特别的存在。别的孩子还在泥地里打滚,这家伙就已经知道要保护好自己干净的小衣服,懂得了很多知识,多到可以去外地参加比赛,上关于少儿天才的电视节目,成为小区里所有孩子都羡慕的小明星。可这厢十分不识好歹,开始几次还会听孟妈妈的话去参加,后来的节目邀请他就开始借口拒绝,嫌弃着她这种普通人想要都不会有的机会。

时雨永远记得上小学时,她因为顽皮,被罚在老师办公室抄写,老师和别的班主任闲聊,说起孟朗一脸得意的样子,感叹这样的学生是多少年都遇不到一个,十分有脸面。

那个时候时雨憋着一口气,攥着铅笔,写字时会格外工整用力。

可是在交作业时,老师只扫了一眼就放了下来,问她,听说你和孟朗是邻居?

得到肯定的答复后,老师失望地摇摇头。

“离那么近,以后多和孟朗学学,不说也像他那么聪明,也别总让老师家人操心。”像是她是一个无药可救的笨蛋,而孟朗这个巨人抬抬手指的帮助就能让她免于苦难。

小时雨生性活泼好动,这次却反常地沉默着听完全部数落,离开办公室之前再没说一句话。

她从没想过要成为孟朗一样的天才,只是在那个时候,忽然也很想要有那么一个人,信任她依赖她,觉得她也是特别的存在。

后来,无论是面对小区里兄弟们的请求,还是每次教室有体力活时,时雨都会非常积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

这也是为什么上初中之后时雨非常不想再和孟朗在一个班级的原因。

在天才的光芒下,她只能永远被照耀,而她自己也想要努力发一次光。

所以,还有什么好犹豫的呢?

此刻在教室里,时雨看着声乐老师,笑着露出一口大白牙,坚定地点头。

“想的,老师,非常想。”

5.篮球

准备比赛要比准备迎新晚会忙碌得多,不仅放学之后需要排练,周末也会被叫来学校集合排练。

不知不觉过了快一个学期。自从参加了合唱队,时雨就再没有和孟朗一起回过家。周末也彩排之后,两人见面的机会又少了很多,关于他的消息,大多是在彩排间隙,从隔壁排练室的高媛媛那里知道的。

没有了时雨的衬托,孟朗依旧耀眼。

他在第一次月考的时候拿了全校第一名,加入了学生会,最近还开始运动,放学的时候常常在操场上打球,成绩好又会运动。

听说欺负他的人少了,不仅如此,还吸引了一拨迷妹。时雨戳着走廊窗台上的小花盆,对打篮球这点提出了质疑。

“这家伙在小学运动会上可是一个项目都没报过,特别讨厌太阳和流汗,连集体项目都是仗着老师喜欢能不参加就不参加那种,打篮球?篮球打他还差不多。”

“真的,我昨天还看到过呢,才不是像你说的那样,”高媛媛反驳,脸上有点微红,补充,“还挺帅的。”

又一个被孟朗表象迷惑的。逗谁呢?那小子的水平她还能不知道?

高媛媛看她不信,约她在排练结束后一起去小操场围观。

“围观?”

“对呀,这么难得的近距离欣赏美色的机会,有很多人去的,再不快点抢不到位置了。”高媛媛幽怨地看了时雨一眼,“你这种从小在孟朗身边长大的人,真是太不惜福了。”

排练结束已经很晚了,时雨和高媛媛从一楼走出来的时候,天空已经被夕阳染得绯红。

小操场真的有很多人,男生们聚在一起踢足球、打篮球,比白天上课还要认真。

在人群中找到孟朗挺容易的,因为那张好看的脸,也因为从小就被大家看重的气场,换了地方他依旧是人们注视的焦点。

他穿着校服,白上衣蓝裤子,把袖子挽到肩膀的位置,也没过几个月,他好像长高了一点,可因为小时候长期不好好吃饭,还是比时雨矮一个脑袋。

应该是打了很久,他脸有些红,有汗珠从下巴落下来,淌到脖颈处,可以看到他微微突起的喉结。

那喉结是什么时候有的呢?两个人离得很近的时候,是注意不到彼此变化。

然而此刻再看到孟朗,时雨反倒发现,他和小时候那个需要她保护的男孩已经不一样了。

时雨在努力成长的时候,孟朗轻轻松松就能再次把她打败。

高媛媛没注意到时雨的情绪转变,她和来看孟朗打篮球的其他女生一样,眼睛里冒着粉红泡泡,拉着时雨的胳膊,指着孟朗的方向说好帅。时雨看到高媛媛兴奋的脸,忽然觉得很灰心。

“也就那么回事,我先走了,我爸等我吃饭呢。”时雨拍拍高媛媛的肩膀就要出校门。

也不知道谁这么讨打,正赶上时霸王心情不好,非要往枪口上撞,时雨转个身,一个球就砸在了她的头上。

智商本就不足的脑袋,瞬间就被清了零。

她咬牙切齿地回头:“哪个不长眼睛的打我?”

“失误失误。”旁边队友看形势不对,弯了弯腰来打圆场。

时雨告诉自己要大气,不能计较。

可等她把球还回去,再次转身,还没走两步呢,球再次精准地砸了下来。

时雨这次不再走了,她可不,眼睛一眯就找到了那个不长眼睛的。

还能有谁,就是那个在众花痴眼中球技“很不错”的孟天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