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相逢的人会再相逢

【一过晌午,太阳就跑到了房屋背后,院子里只剩下一大片浓郁的阴影。刘大叔吃完午饭,躺在柴火旁的椅子上,半眯着眼睛,手指间夹着一支烟,不时放进嘴里吸两口,然后神情舒展开来,快乐似神仙。

不远处的小路上,一个青色的影子慢慢朝这边靠近,纤细的胳膊间挂着一个竹篮子,里面放着些新鲜的萝卜和青菜。人影走上台阶,靠近刘大叔,然后伸手露出一根狗尾巴草来,放到对方的鼻子下面轻轻蹭了蹭。一个喷嚏打出来,刘大叔睁开了眼。

“又淘气。”刘大叔摸了摸鼻子,嗔怪道,“你又跑哪里去了?”

“你不是说以前我跟一个叫余朝清的男生一起去田里拔过萝卜嘛,我就去那里走了走,看能不能想起点什么。”

“那你想起点什么没?”刘大叔问。

“没。”白初晗说,“什么也想不起来。”

刘大叔是三天前去镇上的市集时发现白初晗的。她一个人穿着脏兮兮的衣服,蓬头垢面,像个流浪汉似的在街上闲逛,不,准确来说,当时她就是在流浪。她大概是肚子饿了,走到一个卖包子的摊前,二话不说就伸手去抓,结果手被烫红了,也没舍得把那包子扔掉。卖包子的老板抓住她不准她走,以为她是傻子,还四处问人:“这是谁家的孩子走丢了?”

刘大叔还记得白初晗,一开始很惊讶,想也没想就上前替她解了围,说是自己亲戚家的孩子,跟他出来逛市集不小心走丢了,然后付了包子钱,又让老板打包了一笼包子给她吃。

白初晗呆呆地望着刘大叔,并不接受他的好意,而是略带警惕道:“你是谁?”

刘大叔哭笑不得,估摸着自己长了一张大众脸,所以她不记得自己了,于是说:“你忘记了?我可是你和你男朋友的救命恩人呢。”

“我有男朋友?”

刘大叔一愣,心想:难道他们已经闹掰了?

“那个……”白初晗犹豫着看了看四周,好像要说一件特别丢脸的事,压低了声音,对刘大叔说,“你知道我是谁吗?”

白初晗失忆了。她只记得自己醒来的时候躺在一片野草里,像个刚来到世间的婴儿,对周遭的一切都感到陌生。她不记得自己是谁,叫什么名字,年龄多大,有什么亲人朋友。一觉醒来,举目无亲,她只能凭着感觉一直往前走,最后来到了市集,遇到了刘大叔,听他说认识自己后,立马询问他关于自己的事。

但刘大叔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毕竟他们相处的时间也就一两天,他当时也没多问,只记得她叫白初晗。

“听你这口音应该是南方人。”刘大叔说,“那个男生长得挺好看的。当时我以为你们是男女朋友,或者就是,不清楚,我年纪大了,不了解你们年轻人。”

“挺好看是有多好看?”白初晗问。

“就是鼻子是鼻子,眼睛是眼睛的那种好看。”

白初晗忍不住翻了个白眼:“难道还有人眼睛是鼻子,鼻子是眼睛?”见从刘大叔这里了解不到什么有价值的信息,白初晗便决定自己寻找记忆,去她曾经去过的地方,比如和那个叫余朝清的男生一起去拔过萝卜的那块地里。但无论她什么时间去,从什么角度去看,菜地仍然是菜地,里面的农作物也没变过,她蹲在田埂上,用手托着下巴,感到一丝惆怅。

不是没想过去警察局里备案,但白初晗心里没底,她总觉得自己一个女生在荒郊野外醒来,还失去了记忆,这里面一定是发生了什么恐怖的事情。她不敢细想,害怕那个真相自己承受不起,还不如不知道。但她又抑制不住地想要知道自己究竟是谁,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她没有亲人吗?没有朋友吗?为什么她不见了后,都没人来找她呢?

白初晗每天早上睁开眼,第一件事便是在网上搜索关于失踪人口的寻人信息,但是她没有发现哪一条符合自己。她又查找各种社会新闻,想了解在她醒来那天的前几日有没有发生过什么事,但浏览下来都跟她没有一点关系。

难道她是个无亲无故的孤儿?

白初晗唯一的指望就是那个叫余朝清的男生,如果他是自己的男朋友或者朋友,自己不见了,他应该会来找自己吧。她试着在搜索引擎里搜索,唯一的结果是一个集团下分公司CEO的名字。而在她的印象里,CEO的年龄应该都很大,不符合年轻男生这个定位,所以她没在意,直接就忽略了。

时间一晃,半个多月过去了。白初晗对于过去的事仍旧没有半点印象,她渐渐习惯了这里的生活。刘大叔教她分辨五谷,如何种菜、除草,如何从傍晚的云霞判断第二天的天气。每天早上,天还没亮,刘大叔就会起**后山看他老伴的墓。她醒来的时候,刘大叔已经准备好了早餐,两个人吃饭、闲聊,然后准备午饭。每日的生活都一样,今天的太阳和明天的太阳似乎没什么不同,这不免让她感到乏味,她觉得自己应该找点事情做,或者去镇上找份工作。

刘大叔觉得她年纪轻轻,也不该整天和他一个老头子待在一块儿,便介绍她去镇上认识的朋友开的酒馆里帮忙。

酒馆处于镇上最热闹的位置,面积很大,两层楼,装潢摆设有点儿江湖气,店里都是拿酒碗喝酒。招牌酒有紫糯米酒、杨梅酒,还有老板自酿的啤酒,很给劲,白初晗喝过一次,一碗就上头,而且口感不错。

因为店里生意忙,人手少,白初晗既要做服务生,又要记账,然后老板发现这姑娘很聪明,长得像读过书的,人也伶俐,没多久就提拔她当了店长。一个酒馆里的美女店长,这个噱头已经足够吸引人来了,没过多久,一些背包客来到这里游玩,就拍了些照片发到了网上,一下带火了这家酒馆,以及酒馆的店长。

白初晗很少上网,并不知道自己在旅游论坛上已经火了,有一张她的侧脸照被人传到了网上,很多网友都在询问她是谁。

最先看到白初晗侧脸照片的是苏达,因为他每天都太闲了,有事没事就逛逛论坛、贴吧,结果在一个帖子里看见了白初晗的照片。最开始他以为是某个长得像白初晗的网红,但刷到最后,看到是云南某家酒馆的店长。云南……这个地方听起来很熟悉啊,之前余朝清和白初晗不都去过吗?想到这里,他立即拿着手机去找余朝清。

余朝清最近也是特别奇怪,之前一直在寻找什么陨石,然后就一连好几周都没出现在公司。他好不容易回来了,结果每天来公司就是睡觉。俗话说“上梁不正,下梁歪”,苏达预感公司没多久可能就要垮了,他现在只能指望余朝清找回白初晗后,能够好起来。

苏达进了余朝清办公室,果不其然,余朝清正躺在沙发上睡觉,枕头、毯子、眼罩,一应俱全。

苏达等不到他醒来,便直接推醒了他:“余总,告诉你个事。”

余朝清一脸不耐烦的表情,问:“什么事?”

“我好像找到学姐了。”

每年八月份一到,木瓜就成熟了,酒馆里的果酒都是老板自己去果林摘木瓜,回来后自己酿的。一车车的木瓜被拉回来,然后堆在后厨院子里,到了晚上,大家便一起动手洗净、晾干,做木瓜酒。

白初晗为了做事方便,剪短了头发,穿一件对襟小褂,里面是一件黑色的贴身毛衣、一条牛仔裤。这身装扮穿在别人身上估计会很奇怪,但在她身上反倒有了特别的味道。

酒馆已经打烊,但还没有关门,几个服务员正在打扫卫生,老板去外面打电话了,只留下白初晗一个人在院子里清洗木瓜。

“小晗!”老板突然跑了进来,一脸高兴又兴奋的神情,“有……有人找你。”

白初晗疑惑地转过身,看到老板后面跟进来一个人,在昏暗的光线下她看不清对方的脸。直到走近了,来人漂亮的脸庞暴露在灯光下,并冲她笑道:“小晗,我终于找到你了。”

第二天天还没亮,酒馆老板开门做生意,刚把门打开,迎面就走来两个游客打扮的男人。他刚想张口迎客,其中一个长相英俊的男人率先开了口,问:“白初晗在不在?”

老板一愣,估摸着这架势是来讨债的还是怎么的?他觉得奇怪,昨天晚上才来了个人找白初晗,今天早上怎么又来了两个要找她的?

“她已经走了。”

“走了?”另一个个头较矮的男人立刻急了,抓住老板的手问,“什么时候走的?为什么走了?”

“余朝清!”一道低哑的声音从街角传来,刘大叔昨晚接到白初晗的电话,说自己要暂时离开云南一段时间,把放在酒馆里的东西交给他处理。没想到他这刚到镇上,就碰到了故人。

余朝清惊讶得睁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刘大叔,怎么是你?”

酒馆老板给他们腾出楼上一张桌子,拿了烧饵块和稀豆粉给他们当早餐吃,然后知趣地下了楼。

刘大叔点燃烟,一口一口地抽着,讲了关于白初晗的事。

余朝清没作声,他没想到灵丸的影响消失后,会令白初晗失忆。

“她有没有说她去了哪里,和什么人一起离开的?”余朝清问。

“她说是一个朋友,可以帮她恢复记忆。”刘大叔说,“我本来就对你们的事不了解,萍水相逢,现在缘分到了自然也就散了。”

“还真是佛系。”苏达在一旁小声嘀咕道。

余朝清对刘大叔感谢道:“谢谢了,三番五次救了我们,这次我找到小晗,一定带她回来亲自向您道谢。”

刘大叔摆摆手,表示无所谓。

苏达甚为郁闷,没想到连夜赶过来,还是来晚了一步。不过,会是谁带走了学姐呢?失忆后的学姐会不会被什么坏人给带走了?想到这里,苏达问余朝清:“我们要不要先报警?”

“我不想弄出太大动静。”余朝清说,“酒馆老板不是说是一个女人带走了她吗?应该不会有什么危险。”

“那我们现在要去哪儿?”

余朝清走出酒馆,站在门口抬头望了望澄澈的蓝天,深吸了口气,说:“回去。”

苏达头大了,他本来还想趁着这个时间在云南欣赏一下美景,期待一场艳遇,没想到只是吃了个早餐,又要匆匆回去。

余朝清走在前面,没走几步,突然抱着头蹲下了身子,痛苦得将头埋在膝盖间,看上去很难受。

“余总,你没事吧?”苏达问。

“没事。”余朝清说,“过会儿就好了。”

和余朝清相处的这两天时间里,这样的情况不时发生,苏达不禁怀疑余朝清是不是得了什么病,但他不敢多问,知道即使真有什么,余朝清也不会告诉他的。

余朝清有预感白初晗已经回来了,但是他走遍了青德大学,去了她原先租住的房子,去了她平日常去的小饭馆,都没有遇见她。好像故意似的,她巧妙地避开了所有可能相遇的地方。

余朝清托了私家侦探寻找白初晗,但一连几日都没有消息。一日,余朝清又脑袋疼得从**翻身坐起,急忙下床倒水吃止疼药,结果手机响了。

“我找到了。”私家侦探说。

“在哪儿?”余朝清强忍着疼痛问道。

“明天是一个叫姜游山的人的追悼会,我查到名单里有她的名字。”

“谁组织的追悼会?”

“一个叫小嘉的人,好像是姜游山生前的女朋友。”

余朝清用水把药丸送进肚子里,在沙发上坐了会儿,才缓过劲儿来。他身体里的灵丸并没有完全清除,因为灵丸在他身体里待的时间太长了,甚至已经和他融为一体了。正如汪源所说,如果灵丸被毁灭掉,那么他也会跟着一起死。所以他找到了一个折中的办法,那就是不彻底将灵丸从自己体内清除,而是用汪源他们发明的分离器将灵丸清除到所能清除的最大数值,在不会危及自己性命的时候停手。而剩下未清除的部分灵丸,他在翻阅了许多书籍后,采用了“以毒攻毒”的方式来克制。

十几年前,一块陨石带着灵丸来到了地球,但那块陨石并没有受到灵丸影响而发生异化,说明陨石本身存在抵抗灵丸的抗体。余朝清想到父亲曾托人买了一块陨石回来收藏,于是他回家拿了那块陨石做研究,最后制成了药剂服下。不过药剂的副作用很大,他不时就会头疼,好像有人拿着电钻在钻他的脑袋一样。虽然他体内剩下的灵丸已被彻底压制,白初晗也不再受到灵丸影响,恢复了正常,不过那些十几年前就变成猫的人们却永远也变不回来了。

余朝清有时候会想,是不是应该牺牲自己而换回更多人呢?他不知道,可是他心里清楚他并不想这样做。因为他还有想要去爱的人,想要去做的事,他觉得能够活着的每一天都无比珍贵,每天早晨醒来,看到阳光从没拉紧的窗帘缝隙里透进来,他就觉得格外美好,所以他一点也不想死啊!

这让他想到了之前读到过的一个故事,讲的是一辆火车正快速地驶向一条轨道,但轨道上绑了五个孩子,此时你手上有一个按钮,只要按下去,火车就会切换到另一条轨道上,不过另一条轨道上绑着一个孩子。这时,你是按还是不按?

最初读到这个故事的时候,余朝清纠结了两天,因为实在难以抉择。那个时候他尚未经历过人世复杂,只是个每天混吃等死的富二代。现在,他明白了,生活总是充满着许多艰难的选择,所以他能够明白,为什么莫覃会为了救林桃不惜触犯法律,也能够理解姜乾的丧心病狂。每个人都要为自己做的事付出代价,仅此而已。

姜游山的追悼会一直拖到现在才办,是因为小嘉希望白初晗能够在场。姜乾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吕教授杀害林桃的证据已经找到,被判无期徒刑。当时回火灾现场的人正是吕教授,因为被林桃看到,情急之下他本来是想让她住嘴,没想到失手杀了她。

无论是姜乾、林桃还是吕教授,这些名字对白初晗来说都很陌生。她去了监狱,想见姜乾一面,但对方不愿意见她。不知为何,她反倒松了一口气。她仍然什么都没想起来,但是从小嘉口里得知他曾经想要害自己,也是因为他,姜游山才会意外去世。她想,这可能是个特别坏的人吧,可这个坏人又是姜游山的父亲,她顿时矛盾起来,不知道和他见面能说些什么。

走出监狱大门,外面热烈的阳光一下拥住了白初晗,她觉得周身一片温暖。

小嘉叹了口气,说:“既然姜叔叔不想见你,我们再想想其他办法,去了解你的过去。”

白初晗突然笑了:“我不想找回自己的过去了。”

“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现在这样很好。”白初晗露出灿烂的笑容,说,“我现在觉得自己像个新生的婴儿,什么都能做,什么都能吃,对一切充满好奇。我对过去已经不感兴趣了。”

小嘉怔了怔,她和白初晗见面的次数不多,在她的印象里,对方一直是个寡言沉郁的少女,但刚才对方的那一笑,就像瞬间拨开乌云的太阳,让她看愣了。

现在的白初晗的记忆中没有过去父辈的那些恩怨,她只记得她曾经有个对自己很好的哥哥,叫姜游山,还有个对自己很好的姐姐,是姜游山生前的女朋友,就是小嘉。她曾经就读于青德大学,专业是植物学,仅此而已。

她穿着一身素白,胳膊上戴着黑纱,对每一个来送姜游山最后一程的人鞠躬回礼。

他们当中有的人认识白初晗,有的人不认识,不过在白初晗眼里,他们并无什么不同。

这时,门口一个身材高大、面容英俊的男人缓缓走了进来。白初晗觉得他走路的姿势有些奇怪,每一步都像走了漫长的一生,而且他的眼睛一直盯着自己看。

是游山哥哥生前的朋友吗?他认识自己吗?白初晗正想着,那人已经走到她的面前,轻轻叫了声她的名字:“小晗。”

白初晗抬头,冲他笑笑,示意他继续往里走,但对方站着没动。

这人真是奇怪。白初晗皱了皱眉,想提醒他站在这里不合适,没想到对方一把握住了她的肩膀:“我终于找到你了。”

白初晗还没反应过来,便被拉进了对方的怀里,她觉得自己的骨头都快要被勒断了,她听到了男人胸口处的心跳非常剧烈,每一声都像鼓声轰鸣,她的脑子里瞬间一片空白。

追悼会结束后,白初晗和小嘉送走宾客。余朝清还留在原地,他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白初晗,这让白初晗非常不自在。

“那个人跟我到底什么关系?”白初晗小声问小嘉。

小嘉摇头:“我只知道他是余氏集团的公子,其他就不清楚了。不过从刚才的情形来看,你们之间应该有点什么吧。”说完,小嘉露出一个暧昧的笑容,盯着白初晗。

白初晗立马否认道:“我都不记得他是谁,说不定是坏人。”

小嘉笑笑:“你要是想了解的话,就去问问他咯。”

白初晗犹豫了几秒,然后朝余朝清走去,在还有两米的距离处站定,问:“请问你是谁?”

“余朝清。”

白初晗愣住,这个名字她从刘大叔那里听说过,他是自己的男朋友?她不知道该怎么开口,嗫嚅道:“我和你是朋友吗?或者还有其他什么关系?”

余朝清想了想,之前他们也不是恋人关系,所以点了点头,回答道:“算朋友吧。”

朋友关系就能随便抱了?白初晗心里一阵嘀咕。这时,余朝清又补充了一句:“你还是我公司的员工。”

白初晗:“……”

所以,这是让她回去上班的意思?

“我……我一时也不知道该怎么说,你给我点而时间,我慢慢说给你听好不好?”余朝清突然乱了阵脚,紧张地解释道。

白初晗盯着余朝清,没有说话。

“其实……其实我一直喜欢你。”因为太过心急,余朝清不小心直接将心里的真实想法说了出去,“之前发生了很多事,我想,或许你对我也有特别的情谊吧。”

白初晗看着余朝清发红的脸,扑哧一声笑了:“你真可爱。”

为了让白初晗能够想起自己,余朝清每天带着她四处闲逛,去学校,去宿舍楼下,去她以前的家,还有他们吃麻辣烫的路边摊,但她除了吃了很多东西外,什么都没想起来。

“没事。”余朝清说,“我讲给你听,你存入你的脑子里就行,也能当作是你的记忆对不对?”

白初晗瞪了他一眼,觉得这人傻兮兮的,不过他请的吃的都很好吃,于是点了点头,假意顺从道:“好。”

“这家蹄筋面还是你带我来吃的。”余朝清说,“结果我吃完就拉肚子了。”

“你的肚子是玻璃做的吗?”白初晗喝完碗里的面汤,咂了咂嘴,让老板来结账。

“对了。”白初晗转过头来,“你不是说我是你公司的员工吗?要不你带我去公司走走,也许我能想起点什么来。”

“公司不就是工作的地方,对恢复记忆应该没什么用吧。”

“那不一定,或许我以前是个工作狂,超级爱工作,一到了公司就全身来劲儿,也许就想起来了。”

余朝清觉得白初晗说得也不是全无道理,她以前工作还是挺认真的,也许就喜欢公司这种抹杀人类自由的地方呢,便同意带她去公司里转转。

苏达知道白初晗要来公司,高兴得立即把研究所里里外外打扫了一遍,还泡了壶好茶等她过来。

白初晗自然不记得苏达是谁,见对方一脸兴奋地冲自己跑来,立刻躲到余朝清身后,拉住他的衣袖,问:“这人是谁啊?”

“是我啊,你的学弟!”苏达痛心疾首,没想到白初晗失忆失得如此彻底。

白初晗一副不想搭理苏达的表情,在余朝清的带领下去了研究所。她的东西都还在工位上,整整齐齐摆放着,苏达每天都要擦擦上面的灰,不让它们蒙尘。她拿起工作记事本看起来,一看竟看得入了迷。余朝清和苏达不敢打扰她,两个人坐在一旁默默喝茶,不时抬眼看看对方,轻声交流。

“你说她能从工作里找回记忆吗?”苏达问。

余朝清摇头:“谁知道呢。”

时间一分一秒流逝,等白初晗合上本子,重新站起身来的时候,两个小时已经过去。她抬头看到沙发上四仰八叉躺着的两个人,不禁皱了皱眉,走过去叫醒他们:“快醒醒,我好像记起点什么了。”

余朝清和苏达两人立马坐直了身体,异口同声道:“你想起了什么?”

“我突然想明白你们公司那个啤酒该怎么创新了。”白初晗笑道。

余朝清失望道:“就这个?”

白初晗点头:“对啊,不然还能有什么?”

苏达木然,呆呆道:“学姐果然不是一般人。”

“其实只要增加酒花的投放次数和投放量,就能改变酒的整体口感。在酿造的时候再加入水果,便能让酒变得柔和,符合年轻人的口味,比如杨梅、橙子、百香果……”

白初晗的话还没说完,余朝清已经上前一把把她按进自己怀里,用手轻轻拍了拍她的后脑勺,道:“我知道了,不过现在这些都不重要。”

苏达惊讶地张大了嘴,赶紧把头转向一边,假装没看到。

白初晗也吓了一跳,她的心脏怦怦怦地狂跳,她不知道余朝清这是做什么。

“要是真的什么都想不起来,也没关系。”余朝清松开她,低头对她温柔地笑了笑,“其实我以前也失忆过。”

“你也失忆过?”白初晗诧异,她一直以为失忆是个小概率事件,没想到自己身边就有人失过忆,“那你是怎么恢复记忆的?”

余朝清想到当时恢复记忆的自己,忍不住笑了笑:“顺其自然。”

“就这么简单?”

“我想,重要的不是过去发生了什么,而是现在,此时此刻我们正在经历什么,以及未来。”余朝清望着白初晗的眼睛,认真道,“你记不得过去没有关系,我帮你记着就好,而你的未来,我也想要参与,和你一起书写。”

白初晗的脸唰地一下红了,她不知道该如何回答余朝清这个问题,虽然她对他不排斥,但也没有产生想要和他在一起的想法。她往后退了一步,正要开口,眼前的人却突然抱头蹲了下去,痛苦地呻吟着。

“我去拿药。”苏达知道余朝清又犯病了,赶紧去找止痛药。

白初晗靠近余朝清,有些无措:“我能为你做点什么吗?”

余朝清疼得额头上出了一层细汗,他强忍着疼痛,伸出手摸了摸白初晗的头发,笑道:“什么也不用做,只要留在我身边就好。”

之前是她竭尽全力保护他,那么现在,轮到他来护她周全了。哪怕她什么都想不起,什么都做不了,也没关系,只要她留在他身边就好。

白初晗的脑子里好像突然闪过一个东西,像黑暗的洞穴里突然洒进一缕阳光,但太快了,以至于她什么也没抓住。她蹲下身去,握住余朝清的手,觉得心里有什么涌现了出来,饱满的,温暖的,像夜空中的星星一样闪耀。她望着余朝清的眼眸,回答道:“好。”

哪怕什么都记不起来,她还是愿意相信他,因为这个世界上,只有他会一直紧紧握住她的手。

我们这一生所热爱的一切,所憎恨的一切,所拥有的一切,都会像植物腐烂在泥土里又重新生长出来,进入无限循环的轮回之中。

我们会离开一阵子,但最终都会在时间的尽头再次相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