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山重水复

【为了缓解余朝清的痛苦,白初晗把剩下的木**喂给了他,等他醒来的时候,已经第二天早晨。

余朝清闻到柴火的味道,觉得非常陌生,忍不住打了个喷嚏,然后他坐起来,发现自己躺在一张简陋的木板**。这是一间很小的房间,墙壁是那种非常老旧的样式,石灰色,没有涂白,墙上挂着杂七杂八的东西。他正诧异着,木门“吱呀”一声被人推开。白初晗换了身藏青色长衫,头发绾了个松松垮垮的髻,并用筷子插着,端着托盘进来了。

“醒啦。”白初晗取下托盘上放着的清粥和泡菜,对余朝清说,“吃饭。”

“这是哪儿?”余朝清抓了抓脑袋,低头看见自己也换了衣服,不禁脸一红,立马掀开被子看自己有没有换裤子。

“放心,你的衣服不是我给你换的。”白初晗忍不住翻了个白眼,“是这家主人。”

原来那天白初晗把余朝清拖出去后,在路上遇到了一个驾着马车的当地村民,她拦下对方,拜托对方把他们俩安全地带出去。于是,她和余朝清藏在这个村民马车上的干草里,一路被载到了这里。

“谢谢。”余朝清郑重地感谢白初晗,毕竟一个身形瘦弱的女生要把他这么个大男人拖来拖去,想必是颇费了些周折的。他正准备去拿碗筷,低头便看见白初晗手背上清晰的牙印:“你的手被谁咬了?”刚问完,他就感到白初晗投来的一束冰冷的目光……难道是自己?

“狗咬的。”白初晗说。

余朝清心想大人有大量,好歹自己是个总裁,还是不跟白初晗一般见识了。他端着碗,仰起头,咕噜咕噜将清粥喝了个底朝天,而后问道:“还有吗?”

白初晗双手环在胸前,在一旁的椅子上坐下,跷起了二郎腿:“你没手还是没脚?”

余朝清撇了撇嘴,便下了床打算出去盛饭。他一推开门,外面明媚的阳光就迎了上来,院子里有个头发花白的老汉在劈柴,老汉穿着单衣单裤,脖子上搭着一条毛巾,不时地停下来喘几口气,再继续干活。

老汉姓刘,因为城镇发展迅速,住在附近的村民都迁走了,只有他还留守在这里。因为他老伴的坟就在后山,他不想离老伴太远。这方圆几里都见不着人烟,他偶尔也觉得特别寂寞、无聊,在路上捡了白初晗和余朝清两人回来,正好给生活添点滋味。

“刘大叔,你有电话或者手机吗?”余朝清问,他想打电话报警,并让袁叔派车过来接他们回去。

刘大叔继续劈柴,头也没抬:“莫得。”

“那从这里到镇上要多久?你方便送我们过去吗?”余朝清继续问。

这时,刘大叔终于抬起了头,用一种非常鄙视的眼神看着余朝清,用当地方言说道:“你们年轻人咋个这么没礼貌哦?我救了你们两个,你们不感谢我一下就要走了?”

“放心,我会感谢您的。”余朝清说,“两万块够不够?要不我再叫人帮你把房子翻修一下?”

“啪”一声,刘大叔把斧头狠狠地劈进了面前的木头里,吓得余朝清的心猛然一跳。

刘大叔说:“钱钱钱,有钱了不起啊?我稀罕你那点钱不成?!你要真想感谢我,你就留下来帮忙,田头的萝卜、白菜熟了,等会儿你们给我摘回来。”

余朝清刚想说“不”,就被白初晗往后一拉:“好,我们待会儿就去田里干活。”见余朝清还是一脸茫然,她凑到他的耳边说,“好歹人家救了我们,满足下他的要求也不过分。”

于是,白初晗和余朝清吃过早饭,便一人拿着锄头,一人提着篮筐往附近的菜地里走。

刘大叔的菜地里什么都有,余朝清从没体验过乡村生活,突然感到一阵新奇,蹲在地上研究了一番,然后惊叹道:“原来萝卜是长在地下的。”

“不然是长在树上吗?”白初晗鄙夷道。

余朝清撸起了袖子,兴致盎然:“所以《拔萝卜》那首歌是真的咯?萝卜是拔出来的,不是摘下来的。”说着,余朝清两只手握住萝卜苗,轻轻一拽,一个肥硕的萝卜就从土里钻了出来,“太好玩了吧,太有趣了!”

白初晗还来不及阻止,余朝清就迅速拔光了地里的萝卜,装了整整一篮筐。

“你全部拔出来干吗?”白初晗无语道,“我们吃得完吗?”

“萝卜不就是用来拔的吗?”余朝清成就满满地伸了个懒腰,笑道,“原来干农活这么简单。”

白初晗看了眼脚边的萝卜,叹了口气:“我觉得待会儿回去,我们还是自求多福吧。”

回去的路上,白初晗走在前面,余朝清拎着萝卜跟在她后面。

此时太阳升到了正空中,暖洋洋的阳光照在他们身上,仿佛碎金洒在白初晗乌黑的头发上,亮闪闪的。她一身青布长衫,在这样荒无人烟的开阔地带更带着一股仙气,像落入凡间的仙子。余朝清在后面看得有些入迷,不知不觉落后了一段距离。

白初晗转过身,见余朝清走得慢吞吞的,大喊道:“你干什么呢,捉蜗牛吗?”

白初晗的声音在空****的原野里像水中的波纹一圈圈**开,然后消失得无影无踪。突然,余朝清朝她咧开嘴笑起来,特别纯良无害。

白初晗愣了愣,无奈地叹了口气,等余朝清慢悠悠地赶上来后,她才继续往回走。

果然,余朝清提着萝卜回去后,非但没有得到预想中的表扬,还迎来刘大叔的一顿臭骂:“你把我萝卜全部拔完干吗?以后我不吃了吗?!”

“你这老不死的,我帮你把萝卜全部拔出来了,你不感谢我,还骂我。”余朝清生气道。

两人吵了起来,白初晗站在一旁劝解道:“别吵了,吃不完可以做腌萝卜嘛。”

但这一老一少谁也没有让着谁的意思,余朝清认为刘大叔不讲道理,刘大叔认为余朝清不仅脑子不好,还不懂得尊重长辈。白初晗见劝不动两人,便拖着那篮子萝卜进了厨房,开始烧水做饭了。

等烟囱飘出缕缕白烟,厨房传出饭菜的香味时,余朝清和刘大叔也吵累了,默契地选择了停战休息。

“年轻人啊,以后的路还长着呢。”刘大叔掏出一支烟点上,吧嗒吧嗒抽了几口,不再说话了。

余朝清觉得口干舌燥,没搭理刘大叔,进屋喝水去了。

而白初晗已经做好了午饭,葱油萝卜丝、蒸萝卜丝、萝卜炖排骨和萝卜糕。刘大叔见了之后,连连称赞白初晗:“果然,女孩子就是不一样,瞧瞧人家小晗多心灵手巧。”

一旁的余朝清假装没听见,默默盛了三碗米饭,坐下来准备吃饭。

下午,余朝清坐在院子里腌萝卜,这样才能保证吃不完的萝卜不至于坏掉。白初晗因为做午饭有功,被刘大叔特许午睡去了。余朝清戴着草帽,把切好的萝卜抹上盐,手脚笨拙地把萝卜码进坛子里。

刘大叔坐在远处监工,不时提醒几句。余朝清心里不爽,但奇迹般地按捺住了性子完成了手里的任务。事后,他走到刘大叔跟前,双手搓了搓,问:“有没有擦手的东西?”

“擦手?”刘大叔瞥了眼余朝清的手,龇牙道,“你一个大老爷们还挺讲究。”

“不是,之前白初晗的手受伤了,我想拿点药膏之类的东西给她擦擦。”

刘大叔心里很喜欢白初晗这个丫头,本来是可以直接给的,但见余朝清这样顺从的模样,反倒有点想为难为难他了。

“要东西是要付出相应劳动的。”刘大叔指着水井说,“挑几桶水,灌满厨房的水缸吧。”

余朝清连扁担怎么放肩上的都不知道,最后索性提着水桶直接去井边,打了水上来,又一步步吃力地挪进厨房里。花了将近一个小时时间,他才把厨房里的水缸给填满,而他的掌心都被磨破了皮,通红一片,用力握拳都疼。

刘大叔满意地抽着烟,拿出一个蓝色小盒子递给余朝清:“家里没有药膏,只找到一盒雪花膏,也不知道过没过期。”

余朝清接过雪花膏,一打开便闻到一股劣质香精的味道。他想起钟灵化妆台上那些昂贵的护肤品,瞬间对白初晗产生了一种说不出的愧疚。

白初晗正好午睡醒来,屋子里很暗,又极其安静,她便闭着眼睛养神。突然听到门被轻轻推开的声音,她睁开眼,一转头,看见余朝清站在阴影里,但只能看见他的轮廓,看不清脸上的表情。

白初晗问:“怎么了?”

余朝清慢慢走过去,伸出手,摊开掌心,里面躺着一盒雪花膏:“死老头家里只有这个,你先擦擦手,等回去了我再找医生来。”

见白初晗发愣,余朝清便直接打开雪花膏的盖子,拉过白初晗被咬伤的那只手,弄了一块雪花膏敷在伤口上,然后用食指和中指慢慢抹匀。

雪花膏的香气很浓,很快味道就在整间屋子弥漫开来。白初晗的脸渐渐红了,不过因为屋里灯光昏暗,余朝清并没察觉。擦完雪花膏,余朝清便把盒子塞进白初晗手里:“没事就抹点儿,死老头说送我了。”

白初晗的手指轻轻用力,握住了那盒雪花膏,问:“你跟他水火不容的,他怎么愿意送你东西了?”

余朝清不自在地咳嗽了两声:“我自然有我的办法。”

“谢谢。”白初晗把雪花膏放到枕头下面,又压了压枕头,好似藏了什么值钱的玩意儿。

“对了,明早他会送我们去镇上。”余朝清将视线从白初晗的脸上移开,有些不自在地站起身来,在屋里踱了两步,“你记得早点起。”说完他便出去了。

吃过晚饭,刘大叔邀请他们俩一起赏月,白初晗以身体不适为由推托了,然后进了房门直接上锁,等变成猫后,才从窗户里跳出去,跃上房檐。

余朝清和刘大叔坐在院子里,一边吃烤红薯,一边赏月看星星。四周没有灯光,倒显得这里像个暖融融的火炉,越发静谧。

小白趴在房檐上,心里有些遗憾,夜晚有许多美好的瞬间,只是它都不能与他人分享。

“其实乡下也挺不错的。”余朝清咬了口热乎乎、甜滋滋的红薯,心情跟着好起来,“感觉时间过得好慢,没有手机也没有网络,倒也适应过来了。”

刘大叔笑了笑,把手边的烟递向余朝清,问他要不要尝一口。

余朝清犹豫了一秒,然后接过烟,吸了口,接着便咳嗽起来,立刻把烟还给了刘大叔。

“哈哈哈。”刘大叔大笑。

“话说……”余朝清问,“你一个人生活在这荒山野岭,不觉得寂寞吗?”

“习惯了。”刘大叔一笑,脸上的皱纹更深了,“以前跟老伴一起住在这儿,倒没觉得有什么。后来她去世了,只剩下我一个人,最开始的那几年,我真的很不习惯,也想过要不要和其他人一起搬到镇上去住。但一想到这里有我们几十年的回忆,她的坟就在后山,我便不舍得离她那么远,害怕她一个人在这里待着会觉得寂寞……”

山里的风吹过,空气更凉了,余朝清紧了紧身上的大衣,心里并不明白刘大叔的那种情感。于他而言,人死后就一切都结束了,刘大叔的老伴又怎么可能觉得寂寞呢?他搓了搓手,从地上捡起一块木柴扔进火炉,火焰一下旺了起来。或许对一个人的思念,就像这木柴一样,只需要一点星火,就能使那些已经消失了的人,重新在记忆里燃烧起来吧。不过他没有记忆,所以他无法体会那样的心情。

第二天早上,余朝清是被白初晗叫醒的。

大清早的,白初晗的脸色就很臭,她把余朝清的衣服扔到他**,催促道:“快点,刘大叔都在等我们了。”

余朝清觉得莫名其妙,穿好衣服后出来,但白初晗坐在马车后面,抱着双腿,也不看他。

这是怎么了?

马车驶上坑坑洼洼的泥路,余朝清才想起自己没吃早饭,他摸了摸肚皮,问白初晗:“你有吃的吗?”

白初晗靠边坐着,一直别着头没有看余朝清,听他问话,才转头说道:“吃完了。”

都说女人心,海底针,余朝清这才体会了这句话的真正含义,明明昨天她还好好的,怎么今天说变就变了?于是,余朝清也把头扭向一边,生闷气去了。

“对了,你的东西。”白初晗从包里掏出几张折叠的纸,皱巴巴的,扔给余朝清,“早上给你收衣服的时候掉出来的。”

余朝清接过展开才发现,是思甯给他的演出门票,演出时间是昨天。

白初晗见余朝清盯着皱巴巴的门票发呆,以为他是在为错过了演出而感到遗憾,心里就更不爽了,她把脸又转回去,赌气似的不再理他。

到达镇上已是中午,白初晗和余朝清本想请刘大叔吃个饭,结果刘大叔非常潇洒地扬起马鞭,说了一句“有缘再会”,就驾着他的马车“啪嗒啪嗒”地离开了。

想起昨天大家还一起开开心心地吃饭、斗嘴,白初晗心里有些不是滋味,一直站在路口目送刘大叔离开。

余朝清心里倒没任何感觉,见白初晗站在路边不走,便过去伸手拉她:“饿死啦,快找个地方吃饭,然后打电话给袁叔让他来接我们。”结果第一次拉没拉动,余朝清又倒了回来站在她面前,发现她的眼圈竟然有些发红,一时无措,“你这是怎么了?”

白初晗微微扬起头,看向余朝清:“你就没点不舍之类的?”

“为什么要有那种情感?”余朝清神情淡然,好像这才是正常反应。

白初晗皱了皱眉,想说什么,最后却变成了:“走吧,去吃饭。”

袁叔本来不在云南,但接到余朝清的电话,听说他被莫覃绑架后,立马让公司的司机驱车四小时,风尘仆仆地赶到他面前,然后心疼地一把抱住他:“少爷,你有没有受伤?天哪!你这手是怎么回事?回去了我该怎么向董事长和夫人交代呀……”

余朝清最讨厌袁叔婆婆妈妈的样子了,于是用手遮住袁叔的嘴,示意袁叔安静。

袁叔一转头,看见白初晗后,顿时一惊:“她……她怎么也跟来了?”好像每次余朝清发生意外,这丫头都在他身边,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克夫命”?

白初晗冲袁叔微微点了点头,没有多加解释。

“报警没?”余朝清问。

“报了呀,我的小祖宗。不过那个莫覃干吗要绑架你,你们不是朋友吗?这次的啤酒花培育基地不也是他介绍的吗……”袁叔完全不知道其中缘由,觉得这听上去完全就是个离奇的故事。

“这就是个圈套。”余朝清说。

“对了,你的手机卡我帮你挂失重新补办了,这是你的新手机。”袁叔把一个崭新的手机递到余朝清面前,“你以前联系人的电话我在路上都给你存进去了。”

白初晗心里惊叹袁叔的办事效率,自觉没自己什么事了,便对余朝清说:“那我先走了。”

“你去哪儿?”

“回家。”

余朝清拦住白初晗:“你还没说你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白初晗撩了撩耳边的头发,笑了笑:“一些私事,无可奉告。”

“我看你八成跟莫覃是一伙的,待会儿让警察先审问审问你。”余朝清抓住白初晗的手腕,心里不想让她走,一来是她身上太多疑点了,二来他总觉得这次分别有些突然。他好像隐隐能够明白,之前她为什么会在刘大叔离开的时候那么伤感了。

“神经病!”白初晗甩开余朝清的手,“我三番五次救你,你非但不懂感恩,还倒打一耙。”

见两人吵得不可开交,一旁的袁叔清了清嗓子,上前劝解:“大家少说一句,以和为贵嘛。既然都到云南了,虽然之前发生了一些不开心的事,但现在何不放下过往,享受当前的快乐,把这次行程当作一次旅途……”

余朝清和白初晗被袁叔的碎碎念弄得烦了,便同时转头朝袁叔道:“闭嘴!”

白初晗最后没走成,原因是没有买到回去的票。在袁叔的强烈挽留下,她便假装勉为其难地同意坐他们的车一道回去,晚上也顺势住进了袁叔订的酒店里。反正她身上也没钱了,睡酒店总比住几十块钱的旅馆好。

晚上要在酒店的餐厅里吃饭,白初晗刚洗完澡,头发还没吹干,因为余朝清一直在门外催,她只好顶着半湿半干的头发打开门。余朝清一只手撑着门,没听到屋内的动静,门突然一开,他没站稳,便直接朝房间里面倒去,下意识就抱住了白初晗,然后一股香甜的洗发水味钻进了他的鼻子里。

白初晗吓了一跳,等反应过来,立马将余朝清推开了。两人的脸都红了。余朝清赶紧站稳,退后几步,走出房间,在外面低声说道:“去吃饭。”

袁叔点了一桌子的本地特色菜等着,还让服务生醒了一瓶红酒,见余朝清和白初晗一前一后走来,两人神色都有些奇怪,心想:这两祖宗该不会又吵架了吧?

余朝清看了眼饭菜,先盛了碗汤喝。

用餐的前十分钟,都没人开口说话。

“对了……”余朝清突然想起工作上的一件事,正要说下去,桌上的手机却响了。

一张图片先跳了出来,余朝清还没反应过来,便看到莫覃发来的一条信息:思甯在我这里,想让她活着回去,别报警,别声张,按我说的做。

袁叔见余朝清的神色不对,问:“怎么了?”

余朝清摇了摇头,不动声色地将手机拿到桌底下,打开那条短信来看。莫覃让他今晚十二点在郊外见面,只能他一个人去。

“我吃饱了。”白初晗擦了擦嘴,站起身来,“我回屋休息了,你们慢用。”

“哎,这酒不喝啦?”袁叔问,“可贵了呢,晚上喝红酒助眠。”

白初晗假装没听到,已经走到电梯间,一眨眼的工夫就不见了。

袁叔正准备倒酒给余朝清,没想到他也“噌”一下站了起来,说了句“我有点事”,就匆匆离开了。

袁叔愣在原地,手里的酒瓶放下也不是,继续倒也不是,心里一气:现在的年轻人都太不行了。

白初晗准备晚上再去汪培家看看,弄清吴阿姨和莫覃之间是怎么回事。入夜,天色渐晚,它走了近一个小时的路才到汪培家。汪培家里亮着灯,吴阿姨在家。

小白跳上二楼,汪培家里的陈设没有任何变化。楼上仍旧黑漆漆的,只有楼下客厅里亮着灯。

“吴姨,现在我们是一根绳上的蚂蚱了,你觉得你还能和我撇清关系吗?”一个男人的声音从楼下传来,小白听出那人是莫覃。它悄悄地走到楼梯边探出脑袋去看,只见客厅里坐着好几个人,它一眼就认出了王斌和林跃。他们吊儿郎当地坐在沙发上,姿态悠然,全然把这里当自己家了。

吴阿姨坐在一个小板凳上,那只大花猫被她抱在怀里,面对莫覃的趾高气扬,她选择不回应。

“你到底还想不想救你老公了?”莫覃问。

吴阿姨舔了舔嘴唇,没有抬头:“救人也不能杀人,那是犯法的。”

莫覃大笑道:“你把那个姓白的女的弄昏的时候,怎么没想到那也是犯法的?”

“总之,你们不能把那个女孩关在我家,你们快带走。”

“啪”一声,莫覃一脚踹翻了茶几上的果盘:“都跟你说了,等十二点一到,我们就带走,你嚷什么?!你是不是要让你家邻居都知道你家里关了个人?!”

吴阿姨噤声了。

王斌站起身,笑嘻嘻道:“哎呀,消消气,别跟长辈一般见识嘛。”

莫覃一沉下脸,就显得格外阴郁,加上脸上的那道疤,看上去分外吓人。

“你说余朝清那小子会一个人来吗?”林跃问。

“会的。”莫覃的神情稍微松懈下来,“除非他想让他的女朋友被人撕票。”

女朋友?小白听到这里忍不住抻长脖子,竖起耳朵,想听得更仔细点,余朝清什么时候有女朋友了?

“你休息会儿吧。”王斌拍了拍莫覃的肩膀,“听说警察到处找你,补足了精神,晚上才好和余朝清玩游戏。”

吴阿姨仍旧紧紧地抱着花猫,苍老的指节慢慢抚摸着它的脑袋,嘴里喃喃道:“真是造孽啊,造孽……”

小白打了个呵欠,它太累了,便趴在地板上眯了会儿。楼下的人大概也休息了,渐渐没了动静。不知过了多久,它觉得身边好像多了个人,下意识打了个激灵,睁开眼站了起来。

不是人,是那只大花猫。它两只溜圆的眼睛死死地盯着小白,没有任何生气,对这个陌生来客露出了不太友好的眼神。

小白很少和真正的猫打交道,一来,它听不懂猫语,所以无法真正和对方交流。二来,它发现自己和这些真正的猫相比,身上似乎少了什么气味,所以总是很难融入它们,所以它经常被野猫追打、欺负。不过,大花猫也不是真的猫。

小白机警地往后退了几步,大花猫立马逼近,这让小白意识到事情不太妙。它轻轻地“喵”了一声,然后迅速朝窗口跳去,大花猫也迅速追了上去。

这猫想干吗?小白有些慌了,直接跃上了一棵大树。大花猫可能是年纪大了,行动渐渐缓慢下来,没有一口气跳上树,而是滑了下去,还发出了两声惨叫,估计是摔疼了。小白站在树上往下看,大花猫抬起头来,一双眼睛在夜色中显得格外幽深、凌厉。

“你这只小猫,是欺负我年龄大不成?”一个苍老沙哑的声音从大花猫嘴里发出,呼哧呼哧的,“下来吧,我不会拿你怎样。”

小白惊诧地望着花猫,心想:是花猫在说话?于是,它“喵”地叫了声,可不知该如何像花猫那样开口说话。

“你还没有完全变成猫,自然不会说话。”像是看穿了小白的心思一样,花猫帮小白解答了疑惑,“不过你已经能听懂我说话了,证明你离我这样也不远了。”

小白听到这里,心“咯噔”一下沉了下去,它犹豫了一会儿,从树上跳下去,朝花猫走去。

“不过照理说,不应该再有你这样的猫存在了,都十几年了,当年的那批人应该都跟我一样变成真正的猫了。”说到这里,大花猫低下头舔了舔自己的爪子,像一只真正的猫那样。或者说,它就是一只猫。

小白不能说话,心里干着急,它有好多话想问,但张嘴只能发出一连串的“喵喵”声。

“我知道你一定很想问我问题。”花猫说,“你是前几天来我们家里的那个女生吧,白航的女儿。白航,天哪,这个名字太久没听到了,当时我都没反应过来,还在想白航是谁。猫的记性果然不行,不能和人相比呀……”花猫自顾自说着,前后逻辑混乱,可能是太久没有说过话的原因,吐字也有些含混不清,“不过你怎么会变成猫呢,遗传也不对啊?那时候你都八九岁了,这变异也不会传染,真是奇怪。”

小白想问花猫当初他们在邽山究竟遭遇了什么事,但花猫说了半天都没说到重点,最后小白着急了,直接一爪子挥过去,想打断絮絮叨叨的花猫。花猫反应迅速,躲了过去。

“你这猫怎么回事,尊老爱幼都不懂吗?”花猫又舔了舔自己的爪子,“我知道你是来干什么的,想找到不变成猫的方法是吗?”

小白立马“喵喵”两声以示回应。

“那你还是放弃吧!要是能有办法,我至于变成现在这副样子吗?”

小白自然知道有这个可能,但被花猫这样直接说出口,还是有些难以接受,真的一点办法都没有了吗?

见小白沉默,花猫意识到自己说话太直接了,不过这么多年没和同类说过话,在情商方面早就不如当人的时候了。

“其实……”花猫不知道该不该说这件事,毕竟跟自己家人有关,“可能也不是全无办法。”

小白幽绿的眼睛在黑暗中闪闪发光,亮晶晶的。

“我的儿子是科研人员。”花猫说到这里的时候,脸上流露出自豪的神色,“听我老伴说,他现在跟一个特别厉害的植物学教授在做科研,或许他能找到帮我变回人类的方法。”

“喵。”小白示意花猫继续说下去。

“但我总觉得这里面有些事情怪怪的。”花猫说,“这一两年,儿子很少打电话回来,每次打电话回来,我老伴都要走到一边接,也不告诉我实验具体进展到哪一步了。而且,这几天家里突然来了些陌生人,他们都很凶,不知道在策划什么……”

小白大概听明白了,如果它没有猜错的话,之前余朝清说莫覃为了让林桃复活而抓了他,如今莫覃和吴阿姨成了一伙,吴阿姨的生活简单、规律,做人与世无争,能够让这样一个上了年纪,又隐居在云南小县城的女人以身犯险,除了最爱的家人外不会有其他原因了,这个原因自然是变成猫的汪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