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丈夫气概

从前面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看出幼年时的吉卜林是有点爱好炫耀的,当他离开学校时,这种年轻人的傲慢,似乎已经引起了他人的不满和厌恶。其实,我们可以理解,像吉卜林这样一个孩子,视力不好,无法在体育方面有所表现,也不能寄希望于将来去当军人,那么,除了吹嘘,还有什么方式能够表现他的大丈夫气概呢?

年幼的吉卜林为了在朋友们中间显示他的大丈夫气概,还做过一些比较残忍的事情,比如杀死一只青蛙。不过等他过了青春期之后,他就意识到自己的这种行为是不对的,转而在语言方面寻求他大丈夫气概的出路。

由于遗传的关系,吉卜林很早就长出了胡子,这算是为他的大丈夫气概加分的地方。校方命令吉卜林把胡子刮掉的时候,他感到有点骄傲,因为很久以后邓斯特和乔治才用上刮胡刀。

除此之外,吉卜林渊博的文学知识也是他大丈夫气概的另一种体现。他读过很多其他同学没有读过的书,知道许多令人惊奇的事情。

在学校期间,吉卜林认识了一个女孩子。她的名字是高娜德,她是另一个寄养在“孤寂之屋”的孩子。吉卜林在假日去看翠丝的时候遇见了她。她比吉卜林大一两岁,长得十分漂亮。吉卜林觉得自己爱上了高娜德。

对于吉卜林的日渐长大,他的父母有着比较简单的做法,他们在印度自费出版了吉卜林陆续发表在校刊上的诗歌和散文,同时,他们相信,吉卜林可以依靠他的笔杆赚钱了。由于约翰和艾丽斯没有钱送这个有天分的孩子上大学,所以他们决定让他回印度跟他们住在一起。1882年的某一天,克姆将吉卜林叫到书房,告诉他他将会返回印度,并在一家报社里任职。

吉卜林一想到他将会得到真正的工作,赚到真正的薪水,不禁大为高兴。但在私人感情方面,他陷入了一片混乱。和父母团聚固然是一件高兴的事,不过他怎么能够离开高娜德呢?他对朋友说,他认为自己应该给父母发一封电报,说他已经讨了一个老婆,所以不能回印度。朋友们以为他在开玩笑,乔治认为充满文学气息的伦敦当然比缺乏文学气息的印度对吉卜林更有**力,他不想回去理所当然。

不过,不管怎么样,9月,吉卜林还是一个人登船离开了英国。让我们有些不解的是,他心里坚定地相信他已经和高娜德订过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