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拉斯时代

托管小组的成立

19 世纪 70 年代中期,洛克菲勒非常具有野心地扩建、 合并远近的同业工厂,终于完成他的心愿,统一了炼油业。 到了 70 年代末期,如何使这些被合并的公司全部合法受制 于标准石油公司成了日夜困扰他的难题。下一步,洛克菲勒 必须精心地创造一个特殊结构,使标准石油公司对外能合法 地占有各个工厂,收取利润;对内又能使各个工厂联合起来, 步伐一致地生产,成为纪律严明的公司。

当时,俄亥俄州的法律是不允许该州的公司拥有其他州 公司的股份的。所以,合并他州的厂家也是不合法的。为了 达成自己心中宏伟的事业蓝图,洛克菲勒只好利用当时的法 律漏洞,当然这种做法并不值得我们效仿。最初,洛克菲勒 买下纽约波斯韦公司时,他分给波斯韦现款和标准石油公司 的股票,并让原先的公司仍属于波斯韦的名下,允许他负责 业务,但经营的方针要与标准石油公司一致。从法律上来说, 波斯韦的公司是独立的,与标准石油公司毫无关系,但年终 的利润却要交给标准石油公司。随后,当标准石油公司买下第二家纽约的公司时,洛克菲勒改变了转移手续。他将新公司的股份改为委托人——弗拉格勒秘书的名下,以遮掩外界的耳目。虽然政府也曾来调查,但标准石油公司却强调这些 股份仅是委托给弗拉格勒的,没有任何法律能证明标准石油 公司收购了它们。政府固然抓不到证据,但洛克菲勒却因此 开始警惕,为减少今后不必要的纠纷,他还是请来了律师商 量对策。

1879 年,蓝尼律师建议公司成立一个三人委托小组, 将公司 37 个股东的产权及公司各种股票和附属公司的股票, 全委托在他们的名下。他们只是傀儡,没有一点实权。到了 每年年终,只要将所有的红利按股份分给股东就可以了。这 个新的方法受到了指责,洛克菲勒曾为此亲自出庭作证,抵 死不承认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手法合并任何工厂。由此看来, 这个办法并非尽善尽美。1879 年,在洛克菲勒想把标准石 油公司总部迁至纽约之际,著名律师托德加入了他们的组织。 他一上任,就替洛克菲勒想了以下三个策略:第一,将整个企业划分为总公司及附属公司,总 公司有权管理一切附属公司的业务和股份(因为当时 法律不允许这种结构的公司存在,此建议是行不通 的)。

第二,把合并公司的股东算成总公司的合伙人(这 个建议也随即被推翻,因为这种措施在法律上或行政上会产生许多不便,一旦合伙人本身有破产或死亡现象就会给公司带来许多麻烦)。

第三,形成“托管委员会”,选出受益人。股票 设于托管委员会名下,而受益人才是有实权管理业务 之人(这个建议经过研究、考虑,终被采纳)。

第三条建议想得很周到,又没有触犯法律。托德律师这 样解释:“主旨上我们要合一,但又不能违犯法律,所以我 们要将各州公司的财务各自分开,各有自己的账簿、股份及 董事,这样,在法律上各公司仍是分开的、独立的,不必重 复交税。但我们可以令各州的公司都用相同的名字、相同的 经营方式,并且由一个共同的执行委员会来指挥。然后,把 整个企业的股份交给托管小组(由公司的大股东担任)经营。 公司将以托管小组的名义发行证券,各股东凭此券每年分到 应得的红利。如此一来,看似分散的各公司事实上是由托管 小组掌管的。”

1882 年 1 月 2 日,标准石油公司召开股东大会,组成 9 人的托管小组,掌管所有标准石油公司的股票和附属公司的 股票。这九个人是:约翰·洛克菲勒、奥立维·潘恩、威廉·洛 克菲勒、波斯韦、弗拉格勒、华顿、帕特、亚格勃及希鲁斯 特。总部设在纽约,负责所有公司在纽约及新泽西州的业务, 等到适当的机会,再在其他的区域组织标准石油公司。这九 个人不但有权管理整个业务,还有权雇用及指挥其下属。

托管小组组成之后,公司马上发行了 70 万张 100 美元的证券交给其管理,每年股东就凭此分红。接下来的工作就是选出执行委员会,委员仍是那九个有权有钱的大股东。等 执行委员选好之后,1882 年 2 月,洛克菲勒将公司总部迁 往纽约。然后,再如计划中所定,在每一州都设立一个标准 石油公司。虽然该计划没有完全实现,但也曾在新泽西州(由弗拉格勒总管)、肯塔基州、印第安纳州、内布拉斯加州、 堪萨斯州及加利福尼亚州设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