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勃朗的朋友

今天,伦勃朗的住宅被改造成为一个博物馆。坐落的那条街,以前叫做布里街,如今称为“约丹布里街”,就是“犹太人的宽街”之意。长久以来,阿姆斯特丹就有许多犹太居民。

在1942年至1944年之间,离伦勃朗的家不远处有一幢办公室大楼,是犹太独立志士安妮·法兰克及其家人为了躲避纳粹德国迫害的藏身之所。早在伦勃朗的那个时代开始,犹太人就参与市政的决策。事实上,这个城市由于犹太人众多,到了17世纪中叶时,就被冠以“新的耶路撒冷”的别号,这个称号使犹太人和卡尔文教徒都很高兴。

1657年,犹太人被称为“联合荷兰大公国的属民和居民”,有一位犹太籍的历史学家后来曾说过,在欧洲各国中,“没有任何一个国家,比在荷兰这个国度更能提供犹太人和平生活的环境。他们因为经商而致富,由于政府的友善态度,他们得以获得社会地位和财产的安全保障”。

伦勃朗在布里街的邻居中,有几位富有的犹太人,包括沙维特·罗利吉兹、丹尼尔·宾托、雅各布·贝蒙特,以及住在对门的著名的犹太教牧师曼纳沙·班·伊瑟雷。早在1636年,伦勃朗就为曼纳沙·班·伊瑟雷作第一张肖像画,他们之间的友谊从那时开始,一直持续。1654年,伦勃朗准备了四幅铜版画,作为这位犹太教牧师所写的且自行出版的一本神秘哲学书籍的插图(他是阿姆斯特丹的第一位希伯来语出版家)。

在阿姆斯特丹的犹太人社会里,伦勃朗的另一位朋友是著名的伊弗雷姆·伯纳斯医师,1647年的一幅铜版画显示他是一位有思想而坚强的人。伯纳斯是犹太教总牧师的亲密朋友,也是他出版公司的一个合伙人。他们两人由于地位的崇高,与阿姆斯特丹往来频繁的犹太人社会里有许多接触,能够极有力地为伦勃朗广为宣传。

很有趣的是,伦勃朗画的两百幅男性肖像画内(他自己和家人的除外),有三十七幅,几乎占了五分之一,可以分辨得出画中人物是犹太人。这个数目相当高,因为犹太人只占该市人口的百分之一点多。这个现象的主要解释是由于犹太社会的财富雄厚,因此能够委托当时最杰出的肖像画家作画。在比较富有的商人和银行家当中,也有许多艺术品的重要收藏家。阿冯苏·罗帕兹在伦勃朗的事业刚开始时,就很欣赏他的作品。

但是,他和犹太人顾客的关系,并非一直如此和谐。譬如说,有一位顾客叫做安德拉达,他在1654年委托伦勃朗为一位少女作画,预先付了一些订金。但是画成以后,他认为画得并不像,拒绝接受,并说除非伦勃朗先作几处修改,否则他不付余款。伦勃朗坚持,如果没有收到全额的报酬,他绝不修改,并且建议,应该由画家公会的官员作仲裁人。结果究竟如何,不得而知。

在伦勃朗时代,阿姆斯特丹有两个截然不同的犹太人社会,一个是西班牙的犹太人,另一个是日耳曼的犹太人。西班牙的犹太人大多有崇高的社会地位,有教养且富有,他们之所以从西班牙及葡萄牙逃出,是因为受到罗马天主教的压迫。他们当中,有许多人是挂名的天主教徒,被迫发誓放弃犹太教,不过他们从未忘记祖传的信仰——这些人是“隐秘的犹太人”。

像许多人一样,阿克斯达逃到了阿姆斯特丹以后,就恢复了犹太人的信仰,并道出了身为西班牙和葡萄牙籍犹太人的景况:

我出生在葡萄牙,城市也叫做葡萄牙,一般人称它“婆图”。我的父母都是上流社会的人士,他们追溯自己的根源为犹太民族,而犹太人是在许多年以前,被迫采取基督教信仰的。我父亲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而且是一个没有瑕疵的人,他有崇高的社会地位。我在家里,受到父母的耳提面命,要保持家庭的门风和传统。

日耳曼的犹太人为了逃避政治迫害来到阿姆斯特丹的时候已经比较晚了。那场政治迫害是日耳曼和波兰政府所推行的。受迫害的大多数都是贫穷、没有受教育和不识字的人,和西班牙有头有脸的犹太人大不相同。西班牙犹太人的职业大多是医生、商人和银行家;日耳曼的犹太人却以鞋匠、裁缝师和街边小贩为多。

不过,在宗教信仰方面,日耳曼的犹太人比较恪守教规,这是因为没有受到像西班牙的犹太人那样的文化冲击的影响。一位研究犹太人历史的作者,形容这两种犹太人的关系时提到他们在一些宗教礼仪上有分歧,“尽管同出于一个系统,却彼此仇视”。

定购肖像画的,也全都是西班牙的犹太人。论其原因,似乎宗教的因素比经济因素来得大。如日耳曼的犹太人严格地遵守摩西十诚里的第二条:“你们不可为自己雕刻画像,也不可作什么形象,这仿佛上天、下地和地底下、水中的百物。你们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侍奉它们。”

但是从画里的服装和脸形来看,伦勃朗研究过的犹太人当中,似乎日耳曼的犹太人占了很高的比率。他画过许多没有人委托的肖像画,这看来并不单纯,一定有其他的原因,因为如我们所知,两种犹太人加起来,只不过是阿姆斯特丹人口的百分之一。很明显的,尽管伦勃朗和西班牙籍的犹太人,诸如曼纳沙·班·伊瑟雷等人有很深厚的友谊,因为曼纳沙能处在同样的社会地位和知识水平与他交往(在伦勃朗 的作品中,可明显看出他略知希伯来文《圣经》,以及对犹太神秘哲学的兴趣),不过,以艺术家的观点来说,他对日耳曼的犹太人比较感兴趣。理由是,他视犹太人,尤其是种族不混杂的日耳曼犹太人,为《圣经》中的民族。

伦勃朗逐渐不受人欢迎的原因之一,是他坚持继续创作《圣经》故事的图画。没有完整的记录可以告诉我们他受委托画了多少《圣经》的插画,不过一项分析显示,伦勃朗根据《圣经》的题材,画了600幅水彩画,80幅铜版画,以及160幅油画,这个统计,尚且不包括许多耶稣及《圣经》其他人物的肖像习作。很自然的,伦勃朗希望卖出他的一些作品,可惜市场不大。

荷兰是一个卡尔文教派的国家,在那里,日耳曼犹太人的态度就像被稀释了的译本,至少以宗教艺术来说,是不怎么受欢迎的。这一类艺术作品的主要顾客是天主教徒,他们有相当多人住在荷兰。而西班牙的犹太人,他们的兴趣当然在《旧约·圣经》上。

但是,金钱上的报酬,并非是促使伦勃朗画《圣经》插画的重要动机。尽管伦勃朗属于一种人文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基督徒,不过他的传记作家伊里·福勒说得好:“如果耶稣基督不曾降世,伦勃朗也会找到其他人类学的传说,述说我们从出生到死亡,所经历的悲欢离合……”

《圣经》中的旧约和新约,对伦勃朗来说,是同等的重要,因为他母亲都曾向他娓娓讲解,他的个人神话思想是两者的结合。伦勃朗的思想和德国哲学家尼采的“超越善恶说”和“道德的宗谱说”不谋而合。福勒表示:“在犹太人的《旧约·圣经》,这本神圣的公义书里,叙述人物、事情和民俗都卷帙繁浩,希腊和印度的文学无法望其项背。在这些人类伟大的精神遗产前面站立,怎么能不肃然起敬……”。他又说:“我要向《旧约·圣经》致千万分敬意!从这里面,我发现了许多伟人、英雄式景物,以及世上最罕有的现象,那就是无法比拟的最坚强的心灵;此外,我发现了一个最优秀的民族。”

这是很自然的,伦勃朗会去寻找那个民族的子孙,把他们的造型人格化为《圣经》里的人物。在这种方法下,他把《旧约·圣经》和《新约·圣经》停泊在他自己的时代里,阐扬了两点意义:不仅《圣经》上的人物是有血有肉的,而且,他们的故事与17世纪的荷兰息息相关。因此,在艺术史上,我们首次见到了犹太脸孔的耶稣基督,这是一项大突破,虽然我们现在认为这是显而易见、理所当然的,但是,在当年却是需要一位天才来联系观念,跨出那坚强的第一步。

伦勃朗为《圣经》故事所作的插图比任何别的艺术家都要精辟细腻,其中不乏他最强而有力的创作。他典型的艺术态度是:把《圣经》章节和现实联系在一起时,绝对一丝不苟,这与他的信念“人类的各种活动,没有任何一样是禁忌,如果合宜,任何事情都应该显示出来”相符合。《旧约·圣经》里,约瑟的埃及主人波提乏之妻,引诱约瑟私通的情形,就被伦勃朗画得很露骨。

伦勃朗对于阿姆斯特丹的犹太人感兴趣的另一种原因,是因为他们的文化与卡尔文教派的市民的生活方式,有显著的差异。长久以来,伦勃朗驰名的铜版画《尊贵的犹太新娘》,被认为原来应该是罗马神话中智慧与战争女神“雅典娜”,或者其他神话中的人物。但是极有可能,这是伦勃朗在他的西班牙犹太人朋友家中,曾经见到的一个犹太新娘。在版画里,每一个细节都符合这种说法:她的头发依照规定的式样梳理,准备披上面纱,面纱放在椅背上。她手上拿的那一卷文件,极可能是新郎的结婚信物。

伦勃朗于1648年作的铜版画《犹太教会堂》,是描绘德国籍犹太人崇拜之所的一个有趣的历史记录。设立已久,布置得富丽堂皇的西班牙犹太人会堂,经常有人描绘。但是伦勃朗的铜版画是我们仅知的代表日耳曼犹太人会堂的作品。他画出了10位祭司——犹太教规定宗教仪式至少要那么多人在主持,而且他忠实地记录了地面比门坎要低的事实,那是日耳曼籍犹太人为了符合《旧约·圣经》第一百三十篇所说的“耶和华,我们的神啊,我们从深处向您求告”而特别设计的。

在布里街后,位于豪特格拉街的地方,在1639年建筑了一间犹太教学校。因为住得很近,伦勃朗临摹了几张这学校的画,有一张画注明为1648年,这时学校有一个学生,他敏锐地分析事物的能力以及专注的精神,显示终有一日,他会成为一位伟大的犹太教牧师。他果然成为了牧师,却不是严谨拘泥的曼纳沙·班·伊瑟雷预料到的那种途径。这个学生的父亲是迈克·德·斯宾诺莎,他是一间犹太贷款银行“好信用钱庄”的负责人。他的儿子是日后知名的荷兰哲学家巴鲁赫·斯宾诺莎。

伦勃朗和斯宾诺莎,前者是荷兰伟大的画家,后者是伟大的哲学家,由于他们在时间上和地理上的接近,因此,许多人纷纷猜测,他们两人是否曾见过面。甚至有人说,身为能力很强的绘图者,斯宾诺莎曾向伦勃朗习画。但是,斯宾诺莎这么富有盛名的学生,如果曾向伦勃朗学习,照理应该留下一些记录才对,因此,这种说法不可靠。

不过,伦勃朗倒是很可能曾为斯宾诺莎作肖像画,他的油画《青年肖像》是人们猜测的焦点。

伦勃朗作画的对象和斯宾诺莎一样,有出身高贵的西班牙犹太人脸孔,带着弯弯的眉毛、长而秀气的鼻梁,和苍白的皮肤。画中人的衣着,也很吻合。如果伦勃朗这幅画,真是斯宾诺莎的肖像,那么他很可能是在奥德柯克附近一个市民公所做客时,画下了初稿。

这个时候,斯宾诺莎被逐出了教会,非常潦倒,穿了一件有皮领子的褴褛外套,戴着一顶很旧的帽子。但是,也许最强有力的论点,不在于外表上的衣着,而是感情上的流露:这位年轻的犹太法典学者有着充满悲哀的表情和冥思的眼神。无论他们有没有其他的联系,一位是久富盛名的艺术家,另一位是危险激进的年轻学者,他们两人绝不会是志同道合的朋友。他们实在是南辕北辙。如同历史家泰纳所说,斯宾诺莎和伦勃朗代表17世纪荷兰文化的两个彼此对立的观念:一个是“理性主义”,另一个是“直觉主义”。

斯宾诺莎曾经为他和伦勃朗的差异,作了一番定义式的解释:“有伟大的想象力的人,比较不适宜抽象的思考;然而,那些擅长推理归纳的人,比较拘谨限制他们的想象力,不使它们成为脱缰之马,否则它们将篡夺思考的地位。”

两个人的不同想法,还导致了其他的分歧。伦勃朗是一个基督徒,无论他对经典的解释与周围人有什么差异,他始终相信是神牺牲了他的独生爱子耶稣,来拯救人类的灵魂;斯宾诺莎则认为,如果耶稣为世人牺牲的理论成立,就意味着破坏了统御万物的秩序。另一方面,斯宾诺莎严格遵守他的信念而生活,在他的《伦理学》一书中,他激烈地抨击“报复”这一观念;而伦勃朗却很懂得报复,这一点可以从基尔蒂的凄惨命运中看得很清楚。

两个人之间的另一障碍,是伦勃朗与两位正统派犹太教大牧师的友谊。丝毫不留余地的莫泰拉是斯宾诺莎的主要敌人。这个人的固执意志,现在仍然可以在他一幅肖像画中感觉出来,他双眼低垂,强有力的双手紧握在一起。

莫泰拉以每年给予斯宾诺莎1000金币作为交换条件,要求他撤回“离经叛道”的意见,维持他与犹太教会的和平。斯宾诺莎不妥协,莫泰拉又亲自宣读恐怖的驱逐教会宣言,它的确非常恐怖,有个人就因为听到这驱逐出教会的宣判后,立即服毒自杀了,其内容如下:

他白日要受到咒诅,夜晚也要受到咒诅;他睡觉时要受到咒诅,醒来时也要受到咒诅;他外出时要受到咒诅,回家时也要受到咒诅。神绝不会赦免他,神的震怒将临在他的身上,律法书上记载的所有咒诅,他一个也逃避不了。

斯宾诺莎的人生哲学是:不要在悲伤叹息之中度过你的一生,而要在平静、享受和快乐中度过,如此,便能经常提升到更高的精神层次。虽然环境没有使他达到他的理想,不过在他短暂的生命里,他的确活得很璀璨。而伦勃朗所走的则是比较坎坷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