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梦的遗忘
因此我建议,我们应当首先把我们的注意力转向一个存在着困难而我们又一直未加考虑的题目上来,这个题目是有可能削弱我们解释梦的基础的。许多人反对说,实际上我们对所需解释的梦并不了解,更确切地说,我们并没有把握知道梦发生的真相。
首先,我们记得的并对之加以解释的梦,本身就被我们的不可信赖的记忆分割了。我们的记忆似乎特别难以保存梦的内容,漏掉的恰恰是梦中那些最主要的部分。因为我们在聚精会神地考虑梦的内容时,恰恰发现自己在抱怨说,我们虽然梦得很多,但记住的却不过只有一小片段,而且这么一小片段本身也难以确定下来。
其次,我们有理由怀疑,我们对梦的记忆不仅支离破碎,而且很不准确,非常虚假。我们一方面可以怀疑梦中的一切是否确如我们回忆的那样支离破碎;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怀疑一个梦是否真的像我们所叙述的那样前后一贯。我们在回忆梦时,是否曾经任意用一些新的或挑选过的材料去填补那些从未存在过或是遗忘了的空隙;我们是否给梦增添过细节使它完美无缺,以致无法断定哪些部分是原来的内容。有一位作者斯皮塔曾经推测过,梦的一切有条理和连贯的性质,都是我们在企图回忆时加进去的。因此,我们所要确定的某种事物的价值,恰恰似乎有被我们完全忽略了的危险。
迄今为止,在解释梦时我们忽略了这些警告。相反,我们对梦内容中一些最琐碎的、最不重要和不确定的成分,却与对梦中那些最明确而且肯定被保护的内容一样作出了同等重要的解释。在伊尔玛打针的梦中,就有这样的句子:“我立刻把M医生叫进来。”我们的假定是,即使是这个细节,如果没有特殊的来源,也是不会入梦的。我们因此想起了一个不幸病人的事,我“立刻”把一位比我年长的医生叫到他的床边。在认为5l和56之间的分别微不足道来进行处理的那个明显荒谬的梦中,51这个数字被反复提到了好几次。我们没有把这一点看成理所当然或者是无足轻重的小事,而是由此探索到在51数字背后隐意中的第二条思路,随着这条思路我们才发现原来我害怕51岁会是我生命的尽头,这与梦中不惜夸耀长寿那条主要思路构成了鲜明的对比。在“未曾活到”那个梦中,我起先忽略了一个中途插入而未加重视的句子:“由于P没有能了解他,弗利斯转身问我”等等。当解释陷入停顿时,我回到这几句话,由此而追溯到儿童时期的想象物,而这正是梦念中的一个转折点。这是从下面几句诗中悟出来的:
你很少了解我,
我也很少了解你,
不到我们发现在泥坑中相见时,
我们不会很快彼此了解。
每一次分析都可以找到例子证明,一些最微细的元素都是解释时不可缺少的部分,而且如果我们不及时加以注意,我们手头的工作就会被迫停顿。在梦的解释中,我们对于其中所发现的文字表达上每一个细微差别都给予了同等重视。有时梦中出现的说法是无意义或者不恰当的——似乎无法把它恰当地表达出来——对这样的缺陷我们也给予了重视。总之,其他作者认为是任意编造出来、将它一带而过以免发生混乱的部分,我们也都奉之如圣典。这种相反之处是有必要加以说明的。
虽然没有把别的作者看成错的,而这个解释对于我们却是有利的。根据我们对于梦的来源所获得的新的理解,矛盾是可以完全消除的。我们在企图复述梦时,确实对它们化了装。我们发现这又是那正常思维动因所产生的所谓润饰过程在发生作用(常常是笨拙的)。但是梦的这种化装本身不外是梦念经常受到稽查作用而产生的润饰部分。在这一点上,别的作者对于梦的化装作用这一明显部分已经注意到了或者表示怀疑,但我们对此兴趣并不很大,因为我们知道有一种不那么明显但意义更为深远的化装过程已经在潜隐的梦念中制造梦了。上述作者们的错误仅在于他们相信在回忆过程中引起的变形和言语表达都是任意的,无助于对梦作进一步解释,因而正好把我们对梦的认识引入了歧途。他们低估了精神事件对梦的决定作用。梦决不是任意发生的。在所有的梦例中都可以发现,梦的某些元素如果不能为某一思路所决定,另一思路立刻就会来代替它。例如,我希望任意想出一个数字,但这是不可能的:出现在我脑海中的数字一定是清楚明白地肯定地经过了我的思考,虽然它与我目前的意图相去甚远。清醒时对梦的编排而产生的改变也决不是任意的。这些改变与它们所代替的梦的材料紧密相连,并为我们指出通向这个材料的道路,而这个材料本身又可能是某种其他事物的替代品。
在分析我病人的梦时,我有时采用下面这个方法来验证上述主张,从未失败过。如果一个病人对于他的梦的初次报告太难理解,我就要求他重复一遍。他的重述很少利用原话,他那改变了的部分恰恰能使我看出梦的化装的弱点,它们就像哈根眼中的西格弗里德衣服上的绣记一样,(1)它们正是可以对梦进行解释的起点。我对病人提出复述梦的要求警告了他,告诉他我要更努力来分析这个梦。因此,为了抵抗的缘故,他赶紧掩饰梦中化装的弱点,用一种更无关的言辞来代替那会泄露秘密的语句。因此,他就引起了我对他所抛弃的那些语词的注意。他努力想要防止梦被分析,我却正好由此来推断出他要防卫的衣服上的绣记所在。
上述作者们花费如此多的篇幅来对待我们在判断梦的陈述时所保持的怀疑,这是没有多少道理的。因为这种怀疑并没有理智上的保证。我们的记忆一般说来并不十分可靠,然而我们往往不得不对梦的记忆所给予的信任比客观证明的要大得多。对于梦或它的细节的报告是否正确的怀疑不过是梦中稽查的一种变相作用,不过是防止梦念进入意识的一种抗拒。这种抗拒本身并不因为实现了移置和替代作用而消耗殆尽,它仍然以怀疑的形式附着于被允许出现的材料上面。我们很容易误解这种怀疑,因为它小心翼翼地不去接触梦中那些被强化了的元素,而只去接触那些微弱和不显著的元素。但是我们已经知道,在梦念和梦之间,一切精神价值已经发生了价值转换。化装只有在贬低精神价值的情况下才能产生。它习惯于用这种方式表现自己,有时也满足于现状。所以,如果梦念中一个不显著的元素又被怀疑了,我们就可以根据这一迹象,断定这一元素是违禁梦念的直接衍生物。这种情况有点像古代某个共和国的一场伟大革命或文艺复兴之后,原来有权有势的贵族家庭已被贬黜,所有遗留下来的高位都被革命者所占有。仅仅只有这些被贬黜家族中最贫穷和最没权势的人或他们的远亲被允许留在城内,即使这些人也不能享有充分的公民权,也不受到信任。这种不信任就相当于我们情况中的怀疑。这就是为什么我在对梦进行分析时,坚持要抛弃一切有确定性的标准,而把某些能在梦中出现的事物中这种或那种最微弱的可能性当做完全的确定性了。在追溯梦的任何元素时,我们发现必须遵循这种态度,否则分析就会搁浅。如果对某个元素的精神价值有所怀疑,则对这个病人产生的精神结果是,隐藏在这个元素背后的非自主观念都不会进入他的脑中。这种结果并不是不证自明的。如果有人说,“我不能确定梦中是否包含了这个或那个观念,但此地我产生了与它有关的东西”,这话并非毫无意义。但是实际上并没有人说过这样的话;而事实恰恰是,怀疑是使分析产生了中断的效果,并使它成为精神抗拒的一种工具和衍生物。精神分析的猜疑则是合理的。它有一条通则是:只要梦的分析进程受到干扰,则必有抗拒的存在。
除非考虑到精神稽查的作用,不然梦的遗忘便难以理解。在许多例子中,一个人觉得一夜梦见许多事情,而记住的却很少,事实上这可能还有其他意义,例如梦的工作以可以觉察的方式持续工作了一通宵,但只留下了一个短梦。梦在醒时逐渐被遗忘是无可怀疑的。人们尽管努力回想却往往记不起来。但是,我认为,正如遗忘的程度往往被人们过高地估计了一样,我们也过高地估计了梦中空隙对我们理解梦的限制程度。由于遗忘而失去的梦的全部内容,往往通过分析而可以得到恢复;至少,在许多例子中,从剩下的一个单独片段中不能发现梦的本身——这是无关紧要的——却能发现整个梦念。这就要求我们在分析时保持很大的注意力和自制力,如此而已——但也表明了梦的遗忘并不缺乏一种敌对的(抵抗)意图在进行工作。
根据对遗忘初级阶段的研究分析,有确凿的证据表明,梦的遗忘带有倾向性,即遗忘是为抗拒服务的。人们常常发现正在解释梦的中途,一个遗忘了的片段内容忽然涌上心头,并被记成一直是先前遗忘了的。从遗忘中挣扎出来的这一部分经常是梦的最重要的部分,它常常位于通向梦的解决的最短的捷径上,因此也就面临着最大的抗拒。在本书散见的许多梦例中,有一个梦就是像这样事后思考而加入的一段梦内容。这是一个旅行的梦,梦见我对两个令人不快的旅行者进行报复,我对此情节几乎完全未作解释,因为这部分内容令人憎恶。那段被省略的部分是这样的:“我提到席勒的一本著作说‘这是从(from)……’但是当我发现说错后,就自己改正说:‘这是由(by)……’。于是这男子对他妹妹说:‘是的,他说得对。’”
对有些作者看来是如此稀奇的梦中自我纠正,我们在此用不着认真加以讨论。我要做的是我从自己的记忆中举出一个典型的语句错误的梦例。我在十九岁时,初次访问过英国,我在爱尔兰海岸逗留了一整天。我借此机会自然而然地收集那些在海潮后留在沙滩上的海生动物,当我正在仔细观察一只海参时——梦就是以Hollthurn和holothurians(海参类)这类词开始的——一个美丽的小女孩走到我身边问道:“这是一只海参吗?它是活的吗?”我答道:“是的,他(He)是活的。”但是我立即因为自己的错误而感到惭愧,于是正确地复述了这个句子。由于我当时犯了语法上的错误,梦中却用一个德国人常犯的错误代替了我的错误,Das Buch ist von Schiller,不应当译为“从”(from),而应当译成“由”。当我们听到有关梦的意图以及它不择手段以求达到目的之后,则因为英文from这个词与德文Fromm(虔诚)这个形容词同音而可以产生明显的凝缩作用,从而梦的工作完成了这个替代,我们就大可不必感到惊奇了。但是这个海滩的无害回忆与我的梦有什么关系呢?这个梦利用了一个非常天真的例子,解释我应用了这个词——这个词表明我把语法上的性别或男女性别(he)的关系搞错了。顺便说一下,这肯定是解释这个梦的关键之一。而且,凡是听过麦克斯韦的《物质与运动》这个书名来源的人,都不难填补这个空隙:它来源于莫里哀的Le Malade Imaginaire(幻想病)——La matière est-elle laudable(事情顺利吗)?——肠子的运动(motion)。
再说,我还能用亲眼所见的事实来证明梦的遗忘在很大程度上是因抗拒造成的。一个病人告诉我说,他做了一个梦,但是全给忘了,好像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似的。我们于是开始进行分析工作;我遇到了抗拒就向病人解释,鼓励他,催促他,帮助他并使他与不愉快的思想取得妥协;而正当我这样做要失败时,他突然喊道:“我现在能记得梦见些什么了。”就是那天在解释工作中干扰着他的同一抗力使他忘记了这个梦。在克服了这个抵抗之后,我就使他回到他的记忆之中了。
同样,当病人达到了某种分析进程之后,他也可以记起四五天以前甚至更早时间一直完全忘记了的梦。
精神分析的经验还为我们提供了另一个证据,证明梦的遗忘主要是由于抗拒,而远不是如某些作者所认为的,是由于清醒状态和睡眠状态的互不相容的性质所引起。我和其他同事,包括正在接受治疗的病人,有时都有这样的经验,即我们在睡眠中被梦惊醒以后,马上动用自己的全部心理官能开始进行解释梦的工作。我常常不对梦获得全部了解决不入睡,然而早晨醒来之后,我又把解释所得和梦的内容忘得干干净净,虽然我还能记得我做了这个梦而且还进行了解释梦的工作。理智非但没有把梦成功地保持在记忆当中,反而常常把梦连同我解释所得的结果一起给忘掉了。但是也并不像其他一些权威在解释梦的遗忘时所假设的那样,在解释梦的工作和清醒思想之间并不存在这样的精神上的鸿沟。
莫顿·普林斯反对我对梦的解释,他所根据的理由是说遗忘不过是依附于分裂的精神状态的一种特殊的记忆缺失,并认为我的这种特殊的记忆缺失的解释不能应用于其他类型的记忆缺失,所以即使为了眼前的目的,这种解释也是毫无价值的。他的这种说法无异告诉读者们,他在对精神分裂状态的一切解释中从未企图去发现作为这些现象的动力学解释。如果他这样做过,他就一定会发现压抑(更正确地说,由它产生的抗拒)不仅是引起精神分裂的原因,而且也是依附于分裂的精神内容的记忆缺失的原因。
在准备撰写本书初稿时,我做了个实验,证明梦并不比其他精神活动更易遗忘,它在记忆中的保持能力也可与其他精神功能相比拟。我记下了大量我自己的梦。由于某种原因,我未能加以解释或者当时未能解释得完全。现在,为了取得一些材料来证明我的主张,我把在一两年前做的梦再解释一番。这些努力都获得了成功,在这么长一段时间以后,我的的确确可以说,现在的解释比起当时新近做梦时的解释要容易得多。这很可能是由于我已克服了当时干扰我的许多内心抵抗。在这种后作的解释中,我把过去的梦念与现在的通常更为丰富的梦念作了比较,我经常发现,旧的梦念总是被包含在新的梦念之中。不过我很快就不再感到惊奇了。因为我一直就有这种习惯,要病人把他们偶然告诉我的早年的梦就像对昨晚做的梦似的加以解释——同样的方法,取得同样的成功。在下面讨论焦虑梦一节中,我将再举两个这种推迟解释梦的例子。当我初次试作时,我不无理由地推想,梦在这方面的活动应当与神经症症状相类似。因为当我用精神分析治疗一个精神神经症患者,譬如一个癔症病人时,我不但要解释迫使他前来就医的那些现存症状,还不得不解释那些早已消失了的早期症状,而且我发现早期的问题比当前紧迫的问题要容易解决些。早在1895年出版的《癔症研究》一书中,我对一个年过四十的妇女在十五岁时初次发作的癔症,就已能作出解释了。
现在我对于梦的解释要讲几点不是密切有关的话,有些读者想通过分析自己的梦来验证我的论点,也许能对他们有所帮助。
不要以为分析自己的梦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一个人观察自己的内心活动和平时一些未加注意的感觉,即使没有任何精神动机的干扰,也需要不断地进行练习。要把握“不随意观念”是非常困难的。一个人在进行分析工作时,必须执行本书中所提出的各种要求,而且在遵守这些既定的规则时,还必须努力克制自己,不提任何批评,不抱任何成见,也不带任何感情或理智上的偏见。他必须记住克劳德·贝纳德对生理实验室的实验工作者提出的格言“Travailler comme unebéte”,也就是说,他必须像野兽般地忍耐,而且对自己的工作成果不计较得失。如果他接受这个规劝,就不会再感到这是一件困难工作了。
梦的解释往往不是一次就可以完成的。当你进行了一连串联想之后,常常会感到精疲力竭,认为在当天的梦中不会再有所收获。最好的办法就是把工作暂停下来,等到以后再做。这时也许梦的另一部分内容会吸引你的注意,使你达到梦念的一个新境界。人们也可以把这种分析称之为梦的“分次解释”。
最困难的工作就是要说服一个分析梦的初学者说他的工作尚未完成,虽然他对一个单纯而连贯的梦已经作出完全的解释,而且对梦内容的每一个元素都已有所理解。因为同一个梦很可能还有另外一种解释,即一种多重性解释逃过了他的注意。确实,要把那众多活跃在我们头脑中又都挣扎着要力求表现出来的潜意识联想形成一个概念是不容易的,但如果认为梦的工作可以以一种含糊而灵巧的方式同时表达几种意义,就像童话中那个旅行的小裁缝那样一拳就打死了七只苍蝇,那也是难以令人置信的。读者们常常总要责备我在解释梦时要插入一些不必要的新主意,但是实际的经验会更好地教导他们。
另一方面,我也不能证实H.西尔伯勒首先提出的这种意见,认为所有的梦(或者许多梦,或者某一类梦)都需要有两种解释,而且认为它们之间具有一种固定的关系。西尔伯勒把一种解释称之为“精神分析的”解释,说是赋予梦这种或那种意义,通常都是一类幼儿性欲的意义;对另一种更为重要的解释他称之为“理想精神的”解释,据说它展现出一种更为严肃,通常是更为深刻的思想,是梦的工作用来作为它的材料的。西尔伯勒报告了不少从两个方面进行分析的梦例,但并没有证实他提出的主张。我必须反对这个主张是因为它与事实不符。不管他怎么说,大多数梦并不需要多重性解释,特别不需要理想精神的解释。不容忽视的是,西尔伯勒的理论和近年来其他许多理论一样,其目的都是在不同程度上企图掩盖梦形成的基本情况,并把我们的注意从它的本能根源转移开去。在某些梦例中,我能证实西尔伯勒的说法。但是我从分析中发现,在这些梦例中,梦的工作不得不面临要将清醒生活中一系列高度抽象的思想转变而成梦这样一个问题,因为这些思想得不到任何直接的表达。梦的工作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于是就去掌握与思想关系比较松弛的(往往是隐喻式的)另一组理智材料,用于解决难以表达的困难。用这种方式形成的梦,梦者能毫无困难地说出抽象的解释,但是对于那些插入材料的正确解释,只有借助于我们现已熟悉的技术才能获得。
如果问是否对每一个梦都能作出解释,则答案是否定的。我们不应忘记,在进行解释工作时,我们总是遇到构成梦的化装的精神力量的对抗。我们能否通过自己理智的兴趣、自制的能力、心理的知识以及解释梦的经验来克服内心的抗拒,那就要看反对力量的相对强度而定。一般说来,我们都能取得某些进展,足以使我们相信梦是有意义的结构,而且通常都能足以使我们看得出这些意义之所在。通常出现这种情况,紧接着出现的第二个梦能够使我们对第一个梦所作的暂时性的解释得到肯定和进一步的深入。连续几个星期或甚至连续几个月所做的一系列的梦往往有一个共同的基础,所以应当作为互相有关的梦加以解释。在彼此连续的两个梦中,我们常常发现,第一个梦中的中心在第二个梦中只处于边缘地位,反之亦然,所以对它们的解释也应当是互为补充的。在解释梦的工作中,同一晚做的不同的梦应当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我在这方面已经举过很多例子了。
即使常常在解释得最为透彻的梦中也会留下一段模糊难解的地方,这是因为在解释的过程中,发现这里是一团难以解开的梦念,而且也不能增加我们对梦的内容的认识。这就是梦的关键所在,它从这一点伸向未知的深处。我们在解释梦的过程中发现的梦念,一般说来是无止境的,它们向各个方向伸展开去,伸向我们思想世界的纠缠不清的网中。梦的欲望正是从这个组织的某些最错综复杂之处生长出来,就像蘑菇从它的菌丝体中长出来一样。
现在我们必须再回到有关梦的遗忘这些事实上来,因为我们还没能从它们那里得到一种重要的结论。我们已经看到,醒时生活有确定无疑的倾向,那就是要把夜晚所做的所有的梦都遗忘掉,要么是在醒后马上就忘得一干二净,要么就是一点一点地慢慢忘记;而且我们也认识到,在夜间竭力要来反抗梦的那种抵抗力也正是遗忘过程中的主要因素。如果情况实属如此,就不免要产生下面的问题:面对着这种抵抗力,梦又如何能够形成呢?让我们设想一个最明显的情况,醒时生活把梦完全排斥掉,就像根本没有做过梦似的。如果我们考虑到在这种情况中精神力量的影响,我们就必然会想到,假如抗拒在夜间和白天同样有力,梦就不会发生了。所以我们的结论是,抗拒在夜间一定失去了一部分力量,但是它的力量并没有全部丧失,因为我们曾经证明它在梦的形成中还有余力进行伪装工作。我们因此考虑到,梦之所以可能形成,只是由于抵抗力量的减弱。从而我们也就容易理解到,为什么当抗拒在醒时恢复其全部力量时马上就能把它在虚弱时被迫允许出现的事情一笔勾销了。描述心理学告诉我们,心灵处于睡眠状态是梦的形成的主要决定性条件(sine qua non)。我们现在还可以增加如下的解释:睡眠状态降低了内心稽查作用的力量,所以梦才有可能形成。
无疑我们想把这一点看成是根据梦的遗忘这些事实得出的惟一可能的推论,并由此进一步得出睡眠和清醒状态各有多大能量在起作用的结论。但是我们在这里要暂停一下。我们只要对梦的心理学稍微深入一步,我们对梦的形成的因素就又会有另外一种看法。很有可能那种反对梦念进入意识的抗拒能够消失,但是它本身的力量却没有减弱。还有另一种想法,即有利于梦的形成的两个因素——抗拒的减弱和消失——可能同时都是由睡眠状态所造成的。我现在将要暂停一下,稍后再继续讨论这个论点。
我们现在必须要应付反对我们解释方法的另外一组意见。我们的程序是,抛弃平时支配着我们反思的一切有意向观念,集中注意于梦中的一个单独的元素,记下与这个有关的自由浮现在我们脑中的思想。然后我们再找出梦中的第二部分并重复这一进程。无论思想伸向何方,我们只是让自己跟随着它从一件事转到另一件事。但在我们心中却保持着一个信念,深信不需要我们作任何主动的干预,我们终将会到达梦所有产生的梦念。
我们的批评者们所持的反对意见是,如果梦中的某一单独元素要把我们引到某处,这是毫不足为奇的。每一个观念都可以与某物发生联系。值得奇怪的倒是,这样一种漫无目标的任意的思想链竟然能把我们引向梦念。惟一的可能性是我们在自己欺骗自己。我们追随着一个元素的一串联想前进,直到因为某种原因而似乎中断,然后再捡起第二个元素,其结果使我们原来联想的无拘无束的性质变得狭窄起来了。因为第一串联想仍然留在我们脑中,因此在分析第二个观念时,我们最容易想到的总是与第一串联想有关的一些联想。于是我们就自以为在两个元素之间找到了一种可以代表联结点的思想了。因为我们给予自己以充分的自由可以随心所欲地进行联想,而且在从一个观念转变到另一个观念时我们所惟一排除的正是那些正常思维,所以最后并不难为自己从一连串“中间思想”中编造出我们称之为“梦念”的东西——虽然毫无保证,因为除此之外,我们并不知道梦念是什么——我们只断言它们就是梦的精神代表物。然而这一切都纯属虚构,是一种巧妙的机遇组合。任何人只要不怕麻烦,都可以为任何梦编出他所指望得到的解释。
如果真的有人对我们提出这样的反对意见,我们未尝不可以根据下列理由进行辩护:我们对梦的解释给人以深刻印象;我们在追随梦的一个单独观念过程中所出现的与梦中其他元素的惊人联系;以及如果我们追随的精神联系不是事先就联系着的,我们对梦的解释就不可能达到如此详尽无遗的程度。我们在辩护中还可以提出,解释梦的程序与解除癔症症状的程序是相同的。这种方法的正确性可以从症状的出现和消失的一致性得到证实——就是说,本书中提出的解释是用旁证加以验证的。但是我们没有理由回避这个问题——我们追随一串任意的、漫无目标的思想,任其飘浮,又如何能达到一个事先存在的目标呢。虽然现在我们还不能解决这个问题,却能从根底把它挖掉。
说我们在解释梦时让自己随着思想漫无目的地飘浮,又说我们放弃反思让那些不随意观念自行浮现,这种说法其实是不正确的。已经表明,我们能够排除的只是我们已知的那些有意向的观念;而每当我们已排除了它们以后,那些未知的——如果说得不明确些,就是潜意识的——有意向观念马上就起来控制局势,从而决定着不随意观念的进程。我们施加于自己心理过程的任何影响,都不能使我们进行没有意向性观念的思维;精神错乱状态中也是如此。精神病医生们在这一点上过早地放弃了关于精神过程中有联系性的信念。我知道,在癔症和妄想狂中,与在梦的形成和解释中一样,漫无目标的思想是不能产生的。这种情况在内源性精神疾病中也许是根本不存在的。依照劳里特的假设,甚至处于精神错乱中的谵妄也不是没有意义的。我们之所以不了解是因为中间漏掉了一些环节。我曾有机会观察过这些癔症,我也曾持有同样的想法。谵妄之所以产生,乃是因为稽查作用不再掩饰自身的工作,它不再去支持那些无害的思想,而是删掉了它所反对的一切,结果却使得剩下的思想支离破碎。这种稽查作用就像俄国边界的检查官一样,他们把外国报刊的某些段落开了天窗,然后才允许送到自以为要保护的读者手中。
在一些严重器质性的脑病中,可以发现观念与偶然的联想链索自由推演,然而在精神神经症中的自由联想,却往往被认为是稽查作用对于被隐藏的有意向观念推到前台的一连串思想施加影响的结果。如果出现的观念(或意象)是以所谓表面联想而联结起来的,则可以认为是未受有意向观念阻碍的自由联想的确定无误的表征。这些表面联想包括谐音、言语双关和没有意义联系的时间巧合,或者是在开玩笑和文字游戏中出现的那一类联想。这一种特性表现于引导从梦的各个元素通向中间思想的思想链索之中,也存在于从这些中间思想通往梦念本身之中,我们在许多梦的分析中不无惊奇地发现了这一类联想的例子。这些联想并不过于松懈,妙语戏而不谑,从而充当了从一个思想到另一个思想的桥梁。但是在这种稳妥的事物状态中却不难发现正确的解释。只要一个精神元素从一种令人反感的和表面的联想与另一个元素联系起来,则在二者之间必定存在着一种正确和更为深刻的但又遭到稽查作用的抗拒的联想。
表面联想占据优势的真正原因不在于有意向观念受到压制,而在于稽查作用的压力。只要稽查作用封闭了正常的联系通道,表面联想就会出来取代深层的联系。我们可以以类比的方法,设想一个山区,因洪水或其他某些原因而交通中断,主要交通要道无法通行,只得依靠猎人有时利用的崎岖小道来维系交通了。
我们在这里可以区别出两种情况,虽然它们实质上是相同的。第一种情况是,稽查作用只针对两种思想中间的联结,如果这两个思想是分开的,便不会遭到反对。它们将先后相继进入意识,它们二者之间的联结便会隐藏起来,而会代之以一种我们想象不到的表面联结,这个联结通常依附于一部分复杂观念,而不依附于那些受压抑的主要联结;第二种情况是,两种思想的内容同受稽查作用的抵制,于是二者都隐藏了本来面目而以一种改变了的形式来代替。不过被选来代替两个思想之间的表面联想,一定要能代表两个原来思想之间存在的主要关系。在稽查作用的压力下,这两种情况都产生了一种移置作用,从正常的严肃的联想转向荒谬的表面的联想。
因为我们知道这种移置作用的发生,我们便毫不犹豫地在解释梦的过程中,就像依赖其他联想一样,也依赖了表面联想。
在对神经症的精神分析中,下面两个原则应用得最多:其一是,当意识的有意向观念被放弃时,潜意识的有意向观念便起来控制了观念的流动;其二是,表面联想只不过是被移置作用用来代替那些被压抑得更深的联想。精神分析确实把这两个原则当成了分析技术的基石。当我要求一个病人打消顾虑,把一切浮现在他脑中的事物都向我报告时,我深信他不可能放弃那些在治疗中固有的有意向观念,而且我可以有把握地假定,他所报告的内容中,即使是那些看来似乎是最天真无邪和最任意的东西,实际上和他的疾病都有某些联系。病人还有一个他并不怀疑的有意向观念——他对我本人不怀疑。对于这两个原则重要性的充分理解和详细论证,已属于精神分析技术的描述范围。我们到此已可说又达到一个前线据点,根据我们的规划,必须把解释梦的这个题目又搁置一下了。
从这些反对事实中,我们可以得出一个真正的结论,那就是,我们不必认为在解释梦的工作中所遇到的每一个联想都与夜间梦的工作有关。我们在清醒时刻的解释实际上走的是一条从梦的元素返回梦念的道路,而梦的工作走的是相反的方向。这两条相反的路线很可能是互通的,但我们在白天,似乎是在追随一种新的思想链索,就像采掘矿井似的,时而碰上一些中间思想,时而在这里或那里发现一些梦念。我们可以看到,白天的新思想材料如何以这种新方式插入解释的系列之中。也很有可能,在夜晚增强的抵抗使我们的解释更有必要进行新的迂回。然而我们在白天用这种方式思索出来的旁系的数目和性质在心理上并不具重要性,只要它们能把我们引向所寻求的梦念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