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节 润饰作用
现在我们终于能够谈论梦的构成的第四个因素了。如果我们以与我们开始时同样的方式继续对梦的内容进行研究——将梦内容中的明显事件与它们在梦念中的来源相比较——我们就会遇到必须用崭新的假设来进行解释的一些元素。我记得在一些梦例中,梦者感到惊奇、苦恼或被排斥,而且是由梦内容本身的片段所引起的。我在(上节)许多梦例中都曾表明,梦中大部分这类评论性的感觉实际上并不针对梦的内容,却原来是梦念的一部分,被拿过来以达到一定目的的。但是有些这类材料却不能用这来解释,它们与梦念中的材料毫不相干。例如,在梦中常听到的“这不过是个梦”这句评论性的话意义何在呢?这句话是对梦的真正评论,在清醒生活中也可以这么说。实际上它常常是醒来的前奏;而更为经常的是,在它之前总有某种痛苦的感觉,在知道了它不过是一种做梦的状态时,这种感觉就平息下来了。当“这不过是个梦”这种思想在梦中出现时,它与奥芬巴赫的同名滑稽歌剧借美丽的海伦之口所说的话具有相同的目的。它的目的在于减轻刚刚体验到的事物的重要性,而使将要发生的事情变得可以容忍。它可以使在当时有充分理由使自己**的某种特殊因素平静下来并禁止梦——或歌剧中的一幕——继续进行下去。然而这样继续睡下去会较为舒服,对梦也能够容忍,因为“它毕竟只是个梦”。在我看来,只有当永不入睡的稽查作用发觉不小心已经让一个梦发生了,“这不过是个梦”的评论性的判断才在梦中出现。要对梦施行压抑已经为时太晚,因此稽查作用就利用这句话去应付由梦所引起的焦虑或痛苦的感觉。这句话是稽查作用的一个马后炮的例子。
然而这个例子为我们提供了有力的证据,证明并不是梦中所包含的一切都来源于梦念,而一种与我们清醒思想无甚区别的精神功能也可以对梦作贡献。现在的问题是,这种现象是否只在特殊情况下发生,或者这种精神动因除行使稽查作用外,是否在梦的构成上也起着习惯性的作用。
我们毫不犹豫地赞成后一种说法。迄今为止我们只提到稽查机制对梦的内容进行限制和删节,这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它对梦内容的插入和增加也负有责任。插入的内容是不难识别的。在报道它们时比较犹豫,而且常常要加上“好像”的字样;它们本身并不特别生动,而且常常被作为中介环节介乎梦内容的两个部分之间,或者被用来填补梦的两个部分之间的空隙。它们在回忆中比来源于梦念的真正材料更不容易保留。如果梦被遗忘,它们则是最先消失的部分。一些人抱怨说,梦见的东西并不少,但大部分都忘掉了,只留下一些片段,我非常怀疑这一切都是由于这些连接思想的迅速消失所引起的。在全面分析中,我们发现这些插入的内容有时与梦念中的材料毫无联系。但是经过仔细观察使我发现这并不是经常发生的现象,一般说来,这些连接的思想引入梦念中的材料都是那些单凭本身的力量或借助于多重性决定都不能入梦的材料。似乎只有在一些极端情况下,在我们正在考虑的梦的构成中,这种精神功能才进行新的创造,而且只要有可能,它总能利用在梦念中发现的适当材料。
精神功能的目的就是把梦的工作这一部分加以区别并揭示出来。这种功能表现的方式就像诗人对哲学家的恶意讽刺那样:它笨拙地修补着梦结构上的漏洞。由于它的努力,梦便在表面上失去了荒谬性和不连贯性,近乎一种可以理解的经验模式了,但是它的努力并不常常获得成功。从表面上看来,梦的发生似乎是合乎逻辑和合理无误的:它们从一种可能的情况开始,经过一系列有连贯性的变化,然后——虽然不太常见——把它带入一个不会使人感到惊讶的结尾。这一类梦不断接受与醒时思想有关联的精神功能广泛的修正;它们似乎具有意义,但是这种意义与它们的真实意义却相去甚远。如果我们对它们进行分析,便不难发现这些梦的材料被随心所欲地加以润饰,以至材料之间只保留着极少的关系。这些梦可以说在醒后接受解释以前,在梦中已经被解释过一次了。在另一些梦中,这种有倾向性的修正只获得部分的成功;连贯性似乎保持了一段时间,然后梦就变得混乱而无意义,也许以后又一次表现出合理性。还有另外一些梦,修正可说全盘失败,我们发现自己面临着一大堆毫无意义的支离破碎的材料。
我也不想断然否认梦的构成中的这第四种力量——我们不久就会承认它像个老熟人,因为实际上它是四种因素中惟一一个我们在其他联系中熟悉的——我也不想否认这第四种因素有能力对梦作出新的贡献。然而像其他因素一样,它所产生的影响肯定主要只是从梦念内已经形成的精神材料中进行优先选择。有这样一类梦,其中似乎已可为建构梦的门面省去许多劳力——就是说,在这种梦中,梦的门面已经存在于梦念的材料中,只等着使用罢了。我习惯于把梦念中这种元素称为“想象构成物”。如果我认为清醒生活中的“白日梦”与它相类似,或许可以避免读者们的误解。精神病学家们对这些结构在我们精神生活中所起的作用尚未充分认识和讨论,但在我看来,M.本尼迪克特似乎已经做出了大有希望的开端。白日梦的重要性也没有逃过想象力丰富的作家们的敏锐观察。例如,阿方索·都德笔下的《富豪》中对一个小人物的白日梦就有绝妙的描写。精神神经症的研究使人们惊奇地发现,这些“想象物”或“白日梦”是癔症症状的直接先兆,或者至少也是其中的一大部分。癔症症状与真实的记忆没有联系,只与在记忆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想象物有关。白天有意识的想象物的经常出现,把这些结构带入我们的认识之中;但是与这些有意识的想象物同时存在的,还有大量潜意识的想象物,它们由于本身的内容以及来源于受压抑的材料,不得不停留在潜意识之中。对这些白天想象物特征进一步考察表明,这些构成物是多么应该得到我们所给予的我们夜间想象物的同一名称——梦。它们具有与夜梦相同的大量特征,对它们的研究事实上可以作为了解夜梦的最简捷和最好的途径。
与梦一样,它们是欲望的满足;与梦一样,它们大部分基于幼年经验的印象;与梦一样,它们从稽查作用某种程度的松弛中获得好处。如果我们仔细考察它们的结构,我们就会发现,在形成中正在起作用的愿望目的是如何与构成它们的材料相混合,重新排列,然后构成一个新的整体的。它们与来源于童年的记忆之间的关系,就好像17世纪罗马的巴罗克宫殿与其古代废墟之间的关系,废墟的铺石和圆柱为近代结构提供了材料。
形成梦内容的第四个因素亦即润饰作用再次向我们表明,有一种活动可以不受任何其他影响的限制而能够自由地创造白日梦。简单地说,这第四个因素极力将获得的材料塑造成像白日梦那样的东西。但是,如果这种白日梦在梦念范围内已经形成,这梦的工作中的第四个因素就会首先掌握这已经形成了的白日梦,然后设法把它引入梦内容之中。有些梦的内容仅仅只是停留在潜意识中的白天想象物的重现。例如,那小男孩和特洛伊战争的英雄们在沙场上并肩奔驰。在我那Autodidasker的梦中,第二部分乃是与N教授白天对话中一段天真想象的忠实再现。由于梦在形成时必须满足许多复杂的条件,因此现成的想象物经常只能构成梦的一部分,或者只有一部分想象物能够进入梦中。所以想象物虽然在梦中被认为是一个实体,它在梦念中却仍然与其他部分受到同等待遇。在我的梦中,经常有一些部分比其余部分更为突出,产生一种不同的印象。我感到它们比同一梦中的其余部分更为流畅,更有联系,同时更为快速。我明明知道这是梦境中的一些潜意识想象物,但是我却从来不曾成功地把它们在脑中存留下来。此外,这些想象物与梦念中的其他成分一样,也受到压制和凝缩,并表现互相重叠,等等。当然,还有一些过渡的例子,介乎两极端之间,一端的情况是,它们一成不变地构成了梦的内容(或者至少构成梦的门面);另一端则相反,它们在梦内容中仅再现其一个元素,或者表现为一种遥远的隐喻。现在存在于梦念中的这些想象物的未来命运如何,明显决定于它们在多大程度上能满足稽查作用的需要以及凝缩作用的迫切要求。
在选择梦的例子时,我尽量避免潜意识想象物在其中占重要地位的那些梦,因为介绍这种特殊的精神元素,需要对潜意识思维心理学进行详尽的讨论。然而我又不能在这方面完全对想象物不予考虑,因为它们常常全部进入梦中,而且更为常见的是,通过梦景可以清晰地窥见它们的存在。所以我要再举一个梦例,它似乎是由两个不同的对立的想象物所构成,这两个想象物在某些点上又彼此符合,其中一个浮现于表面,而另一个则似乎是它的解释。
这个我惟一没有仔细记录下来的梦的大致内容如下:梦者——一个年轻的未婚男子——坐在他常去吃喝的餐馆内。餐馆在梦中显得很逼真。然后出现了几个人,想要把他带走,其中一个人要逮捕他。他对同桌的人说:“我等一会儿付账,我就会回来的!”但是同桌的人嘲笑他说:“我们全都知道,大家都这么说的!”有一个顾客在他身后喊道:“又走了一个!”然后他就被带到一间狭小的房间,他发现房内有个女人抱着一个小孩。陪伴着他的一个人说:“这是米勒先生。”一位警官或是类似的官员正在翻阅一大堆卡片或纸张,边翻边说:“米勒!米勒!米勒!”最后他问了梦者一个问题,梦者回答说:“我愿意。”然后他转身再去看那女人,发现她长了一大把胡子。
此处不难分开这两个部分。表面的部分是一个被捕的想象物,看来似乎是新近由梦的工作构成的。但是在它的背后不过是梦的工作对结婚想象物的稍微改装。这两个想象物具有的共同特征非常明显,很像高尔顿的合成照片。那年轻人(直至现在他仍是一个单身汉)允诺要回来与他们共餐,那些有了较多经验的酒友们的怀疑,“又走了一个(去结婚)”的喊声——所有这一切都不难符合两种解释。他用“我愿意”回答官员提出的问题也是如此。至于翻阅一堆纸张并不断重复同一名字,则符合一个较不重要却易于辨认出来的结婚典礼上的特点,即宣读一堆贺电,上面都写上了相同的名字。新婚出现在梦中的事实使结婚想象物胜过了其表面的被捕想象物。从一次询问中——此梦尚未分析——我也能发现为什么在梦的结尾处新娘会长出胡子。梦者有一天和一位朋友一道在街道上散步,两人对结婚都有些害羞。他要他的朋友注意对面走来的一位美丽的黑发姑娘,他的朋友说:“是的,但愿像这样的女人几年后不会像她们的父亲那样长出胡子。”当然,这个梦也不乏更为隐蔽的梦的化装因素。例如,“我等一会儿付账”指的是他担心岳父对嫁妆的态度。事实上,各种疑虑都明显地不容许梦者对结婚想象物感到愉快。例如疑虑之一,即担心将会失去自己的自由,于是变相地表现为被捕的梦景。
如果我们暂时回到这一观点,即梦的工作乐于利用现成的想象物胜过将梦念中的材料另行拼凑,我们也许就有可能解决一个有关梦的最有趣的难解之谜了。在前面,我讲了莫里的一件众人皆知的逸事:他在睡眠中被一小块木板击中后颈椎而从一个长梦中惊醒过来。这个梦就像一个充分展开的法国大革命时代的故事。因为报告的这个梦前后一贯,内容完全符合关于将他惊醒的刺激的解释,加上他不能预见刺激将会发生,因而只剩下一种可能的假设,即整个精制的梦必然只能在木板击中莫里的颈椎以及他随即醒来之间的这一短暂时刻形成和显示。我们对清醒生活中的思想活动决不敢认为有如此迅速,于是不能不得出结论说,梦的工作具有加速我们的思想过程以达到惊人程度的特殊功能。
针对这一迅速流行的论断,一些现代作家(埃格和其他人等)提出了强烈的反对。一方面他们怀疑莫里叙述的梦的正确性,另一方面他们企图证明,如果将夸张成分去掉,我们清醒时的思想进程并不会比这个梦中的思想进程来得缓慢。我并不认为争论所引起的一些原则问题马上可以得到解决,但是我必须承认,(譬如埃格)提出的特别是针对莫里的断头台的梦的反对论证,是不能使我信服的。我自己愿意对这个梦提出以下解释。如果认为莫里的梦表现了在他记忆中已储存了多年的现成想象物,而这想象物又在莫里意识到刺激弄醒他时被唤醒——或者宁可说被暗示,难道这不是很有可能吗?果真如此,则为什么一个编排得如此详细的长梦能在极短的时刻任凭梦者的支配这一难题就可以得到理解了——因为这故事是已经全部编排好了的。如果这小块木板是在莫里醒时击中他的后颈椎,他也未尝不可以这样想:“这就像砍头一样!”但是因为他是睡眠中被木板击中的,于是梦的工作就利用这击中的刺激以便迅速产生一种欲望的满足:它好像是在这样想(纯粹是比喻的)“这正是个绝好的实现我那个多年阅读形成的想象愿望的机会”。我认为,年轻人在激动人心的强烈印象影响下,能编出像这样一种梦的故事,是无可置疑的。在那传奇般的“恐怖时代”,对那些贵族男女、民族精英,在面临死亡之际,仍能谈笑自若,保持着高度机智和文雅风度,视死如归,谁又能不为之心神向往,更何况是一个法国人、一个文化史的学者呢?对一个沉浸在想象中的年轻人,想象着自己正在向一位贵妇人告别,吻着她的手,毫无畏惧地走向绞架,这又是多么诱人啊!或者,如果野心是构成想象物的主要动机,他想象自己是那些强有力的人物之一,单凭着他们自己的聪明才智和雄辩口才便能统治当时人心狂乱的城市——他们单凭自己的信念就把上千万的男人处以死刑,他们为欧洲改革铺平道路,而同时自己的脑袋却时时难保,总有一天会落在断头台的铡刀之下——把自己想象为一个吉伦特党人,或者以英雄丹东自居,这又该是多么诱人呀!在莫里对这个梦的回忆中有一个景象,就是“他被带到了行刑的地方,周围围绕着无数的人”。这证明了莫里的想象物正是这一类野心。
这个长期准备好了的想象物也不必要在睡眠中全部表现出来,只须要接触一下便够了。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演奏了几小节音乐,有人指出说这是莫扎特的“费加罗”(如在《唐·乔瓦尼》中发生的那样),立刻就会有无数的回忆在我脑海中涌现,起初时却没有哪一个能单独进入我的意识。关键的词句就像一个切入口,整个网络都通过它进入了兴奋状态。潜意识思维可能也是如此,唤醒的刺激使精神入口兴奋起来,让整个断头台想象物得以呈现。但是这个想象物并没有在睡眠中全部呈现,只是在梦者醒来后的回忆中才显现出来的。他在醒后回想起来的是作为整体在梦中激动着的这个想象物的全部。在这种情况下,一个人就无法确定自己真正梦到了某些事情。这同一解释——现成想象物作为整体被唤醒的刺激使之兴奋起来——也可用于被外来刺激唤醒的其他一些梦,如拿破仑一世在被惊雷的巨响惊醒前所做的战斗梦。
在贾斯廷、托波沃尔斯卡关于梦的时间长短的论文所搜集的梦例中,我认为最有意义的莫过于麦卡里奥所报告的关于一个戏剧作家卡西米尔·博佐所做的梦了。有一晚,博佐出席他的一个剧本的首次演出,但是他太疲倦了,以致在幕布刚刚拉开时他坐在后台打起瞌睡来了。他在睡眠中看完了全剧的五幕,并看到了每幕上演时观众的情绪表现。演出完毕时他高兴地听到了观众欢呼他的名字和热烈的掌声。突然间他惊醒了过来。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因为戏才不过上演了第一幕的头几句话:他睡了还不到两分钟。我敢大胆假定在这个梦中,梦者看完全剧的五幕以及看到了观众对不同情节的不同态度,并不需要在睡眠中用材料制造新产品,很可能是(我已描述过的)已经完成了的想象活动的再现。托波沃尔斯卡和其他作者一样,强调这一事实是,认为观念加速流动的梦与其他的梦不一样,看上去特别连贯,对它们的回忆是概貌而远非细节。这的确是这一类由梦的工作所触发的现成想象物所必须具备的特征,然而上述的作者们却没有能作出这个结论。但是我也不能断言,所有被唤醒的梦都符合这个解释,或者梦中观念加速流动的问题都能以这种方式予以排除。
在这一点上,我们不能不对梦内容的这种润饰作用与梦工作的其他几个因素之间的关系加以考虑。我们难道可以假设梦的那些构成因素——凝缩作用的倾向,避免稽查作用的需要,以及对梦所能接受的精神手段的表现力的考虑——首先从所提供的材料中聚合而成临时的梦内容,然后将这些内容为了满足润饰作用的要求而尽可能重新加以铸造吗?这大概是不可能的。我们宁可这样假设:这第二个因素(润饰作用)从一开始起就构成了一种梦必须要满足它的条件,而这个条件与由凝缩作用、由抵抗施加的稽查作用,以及由表现力所制造的那些条件一样,同时以一种诱导和选择的方式对表现于梦念中的大量材料进行工作。然而,无论如何,在形成梦的这四个条件中,我们最后知道的这一个的要求对梦的影响最小。
通过下述的讨论,使我们认为实现梦内容的润饰作用的精神功能,与清醒时的思想活动非常有可能是同一码事。我们清醒的(前意识)思维对待任何知觉材料的态度与我们考虑对待梦内容的功能完全相同。清醒思想的性质,在于建立知觉材料的顺序,组织其相互之间的关系,并使其符合我们作为一个可理解的整体的期望。事实上,我们在这个方向上已经走得太远了。一个变戏法能手就能利用我们的理智习惯欺骗我们。当我们把各种感觉印象综合而成为一个可理解模式时,我们往往会犯最奇怪的错误,甚至不惜歪曲眼前材料的真相。
这类事实太普遍了,无须我们再作进一步的论证。在我们阅读时,常常会忽略可以破坏意义的错字。总以为自己的阅读材料正确无误。据说一位法国流行刊物的编辑打赌说,如果印刷工人把“之前”和“之后”两个字眼插入一篇长论文的每个句子中,并不会有一个读者觉察出来,结果他赌赢了。许多年前,我在报纸上看到一个错误联想的滑稽例子。有一次法国议会正在开会,一个无政府主义分子扔进一枚炸弹,在会议厅爆炸了。杜普伊鼓起勇气说:“继续开会。”从而平息了引起的惊慌。边座的来宾被问及关于这次暴行的印象,他们中间有两个外省人,一个人说在演讲结束后确实听到爆炸声,不过他猜想每个人讲演后鸣炮是议会的习惯。第二个人大概已听了好几次演讲,他也发表了同样的看法,不同的是他认为鸣炮恐怕是对特别成功的演讲表示敬意。
因此,毫无疑问,是我们平日的正常思维这一精神动因进入梦的内容,要求它明白易懂,以迎合最初的解释,其结果却由此产生了完全的误解。为了我们的解释目的,有一个不变的主要原则是,对有可疑来源的梦可不必考虑其表面的连续性,不管梦本身是清晰还是混乱,都遵循着同一路线,一直追溯到梦念的材料之中。
顺便说一句,我们现在已经看出我们先前所讨论的梦的清晰与混乱之间的质量范围是依赖什么决定的了。梦中那些润饰作用能够产生影响的那部分是清晰的,而影响不到的部分则是混乱的。由于梦的混乱部分同时也是较不生动的部分,因此我们可以得出结论说,梦的润饰工作对梦的不同元素的可变强度也作出了一定的贡献。
如果我想找出某种可以与经过正常思考之后形成的梦的最后形式相比较的东西,我认为最好是(活页)中长期以来吸引着读者的谜一般的铭言了。这些活页的目的在于使读者们相信某个句子——为了对比起见,总是一句非常粗鄙的土话——是一句拉丁名言。为了这个目的,把单词中的字按照组成的音节分开并且加以重新排列。有些出现的是真正的拉丁字,有的像拉丁字的缩写,还有铭文里漏掉了字母或留有空隙,致使我们受骗而忽视了某些孤立字母的无意义。如果我们不想闹笑话,则只有首先放弃寻找铭言的企图,尽量注意那些字母,不去注意它们的表面排列,然后再把它们组成我们的母语单词。
有关本学科的大多数作者已观察到了润饰作用是梦的工作的一个因素并对它作出了评价。哈夫洛克·埃利斯曾有趣地叙述了它的功能作用:“我们甚至可以想象出睡眠的意识仿佛在对它自己说‘我们的主人即清醒意识进来了,它具有强有力的理智和逻辑等重要性。快!在它进来支配一切之前,把事情整顿好,按次序排好——什么顺序都行’。”
狄拉克罗斯特别清楚地谈到了润饰作用和清醒思想在方法上的一致性。他说:“这种解释的功能并非梦所特有。我们在清醒时对感觉所做的逻辑协调工作也是一样的。”詹姆斯·萨利持有同样的意见,托波沃尔斯卡也是如此。她说:“心灵对不连贯的幻觉所做的工作与在白天对感觉所作的逻辑协调是一样的。它用一种想象的环节把这些支离破碎的意象联结起来,并填补了它们之间的宽大空隙。”
有些作者认为,这种排列和解释过程开始于做梦时刻一直延续到醒来之后。因此保尔汉说:“我常常认为梦在一定程度上在记忆中可以变形或重新造型……而在睡眠中开始倾向于系统化的想象在醒后才能完成,于是思想的真正速度由于清醒时想象的改进而有明显的增加。”伯纳德-勒鲁瓦和托波沃尔斯卡对这个观点的评论是:“反之,梦中的解释和协调不但需要借助于梦中的材料,也需要借助于清醒生活中可用的材料……”
因此,在梦的形成过程中这个已被认出的因素的重要性无疑被评价过高,它被认为创建梦的全部成就都应归功于它。如戈布洛特和福考尔特都认为这种创造活动是在清醒时刻完成的,因为这两位作家认为清醒时思想具有一种能力,可以把在梦中出现的思想构造成梦。伯纳德-勒鲁瓦和托波沃尔斯卡对这种观点的意思是:“人们认为在清醒时可能确定梦的范围,(这些作者)赋予清醒思想以一种功能,把呈现于睡眠中的思想构建成梦。”
从对润饰作用的讨论,我还要继续考虑梦工作的另一个因素,这是最近由赫伯特·西尔伯勒的一些精巧的知觉观察所阐明的。我在前面已经提到西尔伯勒在疲倦的睡眠状态下,强制自己进行理智活动,就在这个动作中,他捕获到了由思想转变为意象的过程。在这个时刻,他正在处理的思想消失不见,出现了照例代替抽象思想的梦象(参阅刚提到的该段的例子)。不过在这些实验中所产生的可以与梦的一个元素相比较的影像,有时会表现得与正在处理的思想有所不同——就是说,它可以表现疲倦本身,或者是工作中的困难与不愉快。也就是说,它代表的是主观状态和这个人正在作出努力的功能模式,而不是努力追求的对象。西尔伯勒把他经常发生的这类现象描述为“功能现象”,与所期望的“材料现象”造成对照。
例如,“一天中午,我正躺在沙发上感到瞌睡已极,但我强迫自己思考一个哲学问题。我想比较康德和叔本华关于时间的观点。由于瞌睡我不能使他们两人的论点立刻浮现在脑海中,而这又是进行比较的必要条件。经过几次徒劳的尝试以后,我又尽最大的意志力使康德的推论浮现在自己脑中,以便与叔本华的言论相比较。然后我又把注意力指向后者;但是当我把思想回到康德身上时,我发现他的论点又逃离了我。我努力想把它找回来,可是徒劳无功。这种想要重新发现隐藏在脑中的康德学说的徒劳,突然以一种具体的和可塑的形象浮现在我紧闭的双眼面前,好像是一幅梦景:我正向一个倔犟的秘书询问信息,他伏在桌上,不理会我的坚决要求,不肯离开。他半伸直身子,不愉快地狠狠瞪了我一眼。”[西尔伯勒,1909,513页以下(重点为弗洛伊德所加)]
以下是其他几个在睡眠和觉醒之间摇摆不定的梦例:
“例2——情况:早晨正在醒来时。当时我处于某种程度的睡眠状态(朦胧状态),同时回想刚才做的一个梦并处于继续做下去的状态。我觉得不断接近清醒意识但又期望停留在朦胧状态之中。
“梦景:我正一脚跨过一条小溪但马上又缩回来,仍想留在岸的这一边。”(西尔伯勒,1912,625页)
“例6——情况与例4相同”(他想在**多躺一会儿,但不要睡熟)。“我想再睡一会儿。”
“梦景:我正向某人告别并安排和他(或她)不久再见。”(同上,627页)
“功能现象”即一种“状态而非客体的表现”,是西尔伯勒在入睡和醒来两种主要情况下的观察所得。其解释梦的目的显然只对醒来的情况感到兴趣。西尔伯勒提到的许多病例有力地表明,显梦的结尾内容(接着马上就醒来)不过是一种醒来的意向或觉醒过程。其表现的意象可能是跨过一道门槛(“门槛象征作用”),从一个房间走进另一个房间、分离回家、向同伴告别、潜入水中,等等。但我不得不指出,在我自己的以及对别人分析的梦中,我所遇到的有关门槛象征作用的梦元素,远比人们根据西尔伯勒的报道所预料的要少得多。
这种“门槛象征作用”可能解释梦的结构当中的某些元素——如睡眠深度的波动问题和梦的中断倾向问题,决不是不可思议或不可能的事情。不过这方面还没有发现令人信服的例子,出现得更多的似乎是多重性决定的梦例。在这些梦例中,从一系列梦念获得其材料内容的那一部分梦,也被用来另外表现精神活动的某种状态。
西尔伯勒所说的这种有趣的“官能现象”,其整个发现本身虽没有什么错误,却在许多方面被滥用了,因为它被认为支持了对梦进行抽象和象征解释那种古老的倾向。有些人非常热衷于“官能类型”,只要一发现梦中出现理智活动或情绪过程,就把它们视为官能现象,而不顾及如先一天残余这一类材料也和其他材料一样,有进入梦中的同等权利。
我们准备承认西尔伯勒现象在清醒思想构成这方面作出了第二个贡献,虽然它出现的规律性和重要性都不如我们已用“润饰作用”这一名称介绍过的第一贡献。业已证明,白天活跃着的一部分注意力在睡眠状态中继续指向于梦。它对梦进行监督和批评,并保留着中断梦的权利。人们似乎必须承认,在保持着觉醒的精神动因中,我们不得不认为稽查员(Zensor)对梦的形成有强大的约束力。西尔伯勒在这方面所作的补充是,在一定情况下,自我观察在观察中发生作用而且对梦的内容可作出一定的贡献。在哲学家心灵中特别突出的这种自我观察动因与内心知觉、被监视妄想、良心以及梦的稽查员的可能关系,将在其他更适宜的地方加以讨论。
下面我将把有关梦的工作这长篇讨论作一总结。我们遇到了一个问题,即在创建梦时,我们的心灵是毫无保留地动用了我们的全部精神官能还是只动用了在功能上受限制的那一部分力量。我们的研究使我们完全否定了这种提问方式,因为它不切合实际。但是如果我们对基于这种方式提出的问题非答复不可,那我们只能回答二者都是对的,虽然表面上看来它们互不相容。在形成梦时,我们可以分辨出两种不同功能的精神活动,即梦念的产生和梦念向梦内容的转变。梦念是完全合理的,是我们竭尽全部精神力量制造出来的。它们处于还没有变成意识的思想过程中——这些思想过程经过某些变化,也可以变成有意识的思想。不管梦念可以包含多少有趣的使人困惑不解的问题,这类问题与梦没有丝毫特殊关系,而且不需要放在梦的问题中加以处理。另一方面,在梦的构成时,精神活动的第二种功能即潜意识思想转变成梦的显意乃是梦的生活所独具的特征。这种梦的工作本身与我们清醒时思想的分歧比我们所想象的要大,即使在梦的形成时对精神功能作最低的估价也是如此。与清醒时思想作比较,梦的工作不仅仅是更不仔细、更不合理、更易遗忘,或更不完全;二者在性质上也完全不同,因此不能直接加以比较。梦的工作完全不从事物考虑、计算或判断。它只规定自己给事物以新的形式。我们已经充分地列举了必须满足其自身工作结果的种种条件。而那个结果——梦,它千方百计要逃避稽查作用,也正是为了这个目的,梦的工作便利用了各种精神强度的移置作用,甚至把一切精神价值都加以转换。思想必须完全或主要以视觉或听觉的记忆痕迹材料再现出来,因此又使梦的工作在进行新的移置作用时必须做出对表现力的考虑,大概为了要制造出比夜间的梦念更大的强度,于是就由梦念的各个成分构成广泛性的凝缩作用来达到这个目的。无须注意各思想之间的逻辑关系,梦以它某些形式的特征最终为原来的逻辑关系披上了一层伪装。与梦的观念内容相比较,依附于梦念的任何感情都较少变化。这类感情照例受到压制。当它们被保留时,它们就脱离了原来所属的观念与同一类性质的感情结合起来。只有梦的工作的一部分,即在不同程度上受到觉醒思想影响的修正材料,才与其他一些作者企图用以构成梦的全部活动的观点有某种程度的吻合。
(1)一座雅典式的举行仪式的四柱门廊。
(2)1898年举行的纪念法兰西斯·约瑟夫国王五十周年大庆。
(3)费迪南德·拉萨尔,德国社会民主党运动创始人,1825年生于布雷斯劳死于1864年。埃德华·拉斯克(1829-1884),生于离布雷斯劳不远的亚罗茨兴,为德国民族自由党创始人之一,二人均有犹太血统。
(4)这个德文的字面意义为“女人画”,俗指“女人”。
(5)德文为Auflosung(解决);上文此词亦意译为“溶解”。
(6)字面上的意义是:“燕麦正刺着我”,但其惯用语的意义是“兴旺宠坏了我”。
(7)锡箔=锡纸:stanniol由锡(stannium)衍变而来。
(8)德文单词,意思是“驾、乘”,相当于英语里的“riding”或“driv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