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梦的躯体方面的来源

我们如果要想使一个受过教育的普通人对梦问题产生兴趣,并为此目的,去问他有关梦的来源的看法,一般说来人们会发现,他对这一类问题的回答充满信心。他立即会想到消化功能失调或困难对梦的形成起着作用——“梦源于消化不良”——由于身体偶然采取的体位以及睡眠期间偶然发生的一些琐事也起着作用。他们似乎从来没有考虑到,就算将这些因素全部考虑在内,仍有其他一些因素需要解释。

我在开头第一章第五节内长篇讨论了科学家们把梦形成归结于躯体的刺激,因此我在此只须回忆一下这方面探索的成果。我们发现躯体刺激的来源可分成三类:产生于外界对象的客观感觉刺激,仅有主观基础的感觉器官的内部兴奋状态,以及产生于机体内部的躯体刺激。此外我们注意到,与这些躯体刺激相比较,这些权威作者们把梦的任何可能的精神来源置于不重要的地位,或者干脆全盘否定。在我们仔细研究了有关躯体刺激来源的主张后,得出了以下结论。感觉器官的客观兴奋(部分包括了睡眠中的偶发事件的刺激和像那些对睡眠的心灵产生影响的兴奋)的重要性,通过无数的观察得到了确立,并通过实验得到了证实。主观感觉兴奋所起的作用似乎由梦中再现的入睡前感觉景象得到证明。最后可以看出,尽管不可能证明梦中出现的景象和概念可以归咎于我们所认为的那种内部躯体刺激,不过,我们广泛认识到消化、泌尿和性器官的兴奋状态对我们的梦产生影响,这种来源从中找到了支持点。

因此,“神经刺激”和“躯体刺激”看来是梦的躯体来源——也就是说,按照许多作者的观点,它们是梦的惟一来源。

另一方面,我们已经发现不少表现出的可疑点,其中包括了一种批评,实际上并不是针对躯体刺激理论的“正确性”,而是怀疑其“适合性”。

无论这种理论的支持者们对该理论的事实根据感到如何自信,特别就那些偶然的和外部的神经刺激而言,因为毕竟可以毫无困难地在梦的内容中寻找到它们的踪影。但他们都承认,梦中的大量观念材料来源不可能都归结于外部刺激。玛丽·惠顿·卡尔金斯小姐就此问题曾花六周时间,考察了她自己和另一个人的梦。她发现她们的梦分别有13.2%和6.7%可以找到外部感知觉元素;在所收集的梦例中,仅有两例是来源于机体感觉。这些统计数字更加证实了我根据自己经历所作的粗略观察而产生的怀疑。

有人建议将“源于神经刺激的梦”与其他形式的梦分离开来,作为梦的亚类,这方面已有人作了详尽的研究。如斯皮塔就将梦分成“源于神经刺激的梦”和“源于联想的梦”。然而,只要梦的躯体来源及其概念内容之间的联结得不到证实,这种方案一定仍然不能令人满意。因此,除了第一种反对意见——外部刺激来源出现频率不多见以外,又有了第二种反对意见——这种来源不能使梦得到充分解释。我们有权要求这个理论的支持者们对以下两点向我们作出解释:第一,在梦中,为什么外部刺激不是以其真实的性质被人感知,而总是被错误理解;第二,为什么感知心灵对这些被误解的刺激所产生的反应,得到的结果是如此的无法预料和多变。

作为对这些问题的回答,斯特姆培尔是这样对我们说的,因为心灵在睡眠中已与外部世界隔离,因而不能对客观感觉刺激作出正确的解释,不得不在多方面模糊印象的基础上构建错觉。援引其本人的话说:“在睡眠中,由于外部和内部刺激的作用,一种感觉或感觉复合物,或者一种感情或一种任何类型的精神过程在心灵中产生了,并被心灵所感知,这个过程便从清醒状态遗留在心灵中的经历范围内唤起各种感觉景象,也就是说,唤起了或者是**裸的,或者是伴有适当精神价值的那些早期感觉。”这个过程似乎为或多或少的这一类景象所包围,通过它们来源于神经刺激的印象便获得了它的精神价值。在此我们谈论的(就像我们在清醒行为中所做的那样)是睡眠的心灵“解释”由神经刺激所产生的印象。这种解释的结果就是我们称为“源于神经刺激的梦”,也就是说,一个梦的构成成分是由神经刺激所决定,依照再现法则,神经刺激在心灵中产生它的精神作用。

冯特的主张基本上与这个学说相同,他认为梦中出现的概念至少大部分是来源于感觉刺激,特别包括普通机体感觉,基于这个原因,这些观念主要是想象的错觉,或者可能只有一小部分纯粹记忆概念强化成为幻觉。斯特姆培尔根据这种理论,用一个恰当的比喻来说明梦内容及其刺激之间的关系,他说:“就好像一个不懂音乐的人,用十个手指在钢琴键盘上乱弹。”根据这个理论,梦并不是基于精神动机的一种精神现象,而是一种生理刺激的结果,这种生理刺激在精神症状中表现出来,因为刺激施加的结构不能找到其他表达方式。基于同一假设,梅涅特举了一个著名的比喻,试图解释强迫性观念:好似一个钟的表面,上面的某些数字比其余的数字明显凸出。

不管梦的躯体刺激理论变得如何流行,也不管它看上去如何有吸引力,其弱点是显而易见的。通过构成错觉,需要睡眠的精神结构对它进行解释的每一种梦的躯体刺激,在解释时可以产生无数这样的尝试,也就是说,刺激在梦内容中可以表现为大量不同的概念。但是斯特姆培尔和冯特提出的理论,并不能产生任何动机来决定外部刺激与为解释它而选择的梦观念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不能解释李普斯所描述的由这些刺激“在它们的创造性活动过程中往往作出的不同寻常的选择”。更进一步的反对意见是针对整个错觉理论所依据的假设——假设睡眠的心灵不能辨别客观感官刺激的真实性质。生理学家布达赫早就向我们指出,即使在睡眠中,心灵仍能很好地对获得的感觉印象进行正确的解释,并根据这些正确的解释作出反应。因为他注意到这么一个事实:对睡眠者似乎是特别重要的感觉印象,不会像其他一般印象那样在睡眠中受到忽视(如保姆或乳妈和孩子的例子)。他注意到,睡眠者对听到自己的姓名比听到其他任何无关的听觉印象更容易惊醒。所有这一切都表明了心灵在睡眠中能区别感觉间的差别。布达赫从这些观察中继续作出推断,认为我们必须假定,在睡眠状态中并不是无能力解释感官刺激,而是对它们缺乏兴趣。李普斯于1883年在批评躯体刺激理论时,原封不动地引用了布达赫于1830年提出的论断。因此心灵就好像一段逸事中那个睡着的人。当有人问他是否睡着了时,他回答说:“没有睡着。”但是当那个人继续说:“那么你借给我十个弗洛林吧。”他却说:“我睡着了。”

从另一方面可证明梦的躯体刺激理论是不适当的。观察证明,在我开始做梦时,尽管外部刺激出现在梦的内容之中,但也并非一定要强迫我做梦。比如说,我在睡眠中,我感受到了一个触觉刺激,那么我能对此产生各种各样的反应。我可以对它置之不理,例如,在我醒来之后,我可以发现我的大腿**在外,或者我的手臂受到某种压迫。病理学提供的无数例子可以发现,强烈的感觉兴奋和运动刺激可以在睡眠中不起任何作用。再次,我可以在睡眠中知道有某种感觉——就像人们所说,我可以意识到它“通过”了我的睡眠——(一般说来这种情况出现在疼痛刺激的情况中)而我并没有把这种痛觉编进梦中。第三,我还可以对这种感觉作出清醒反应,因而可以把它加以排除。可能只有第四种情况,神经刺激才能把我引入梦。然而其他可能性的实现至少与构成梦的最后一种可能性的出现频率一样。并且这种情况不可能发生,除非做梦的动机存在于除了躯体刺激来源之外的其他地方。

其他一些作者——施尔纳,以及接受施尔纳观点的哲学家福尔克特对我在此指出的梦源于躯体刺激这种解释所出现的漏洞,作了公正的评价。他们试图根据躯体刺激更精确地确定精神活动,这些精神活动形成了五彩斑斓的梦象,换句话说,他们力求把做梦再一次看成基本上是精神的东西,即一种心理活动。施尔纳不仅对梦形成时所展示的各种心理特征给予富有诗意的和生动活泼的描述,并且他自以为他已经发现了心灵处理作用于它的刺激的原则。在他看来,当想象摆脱了白天的束缚,梦的工作便寻求通过象征的形式,再现出产生刺激的器官的性质和刺激本身的性质。于是他提供了一种“梦书”用来指导梦的解释,以便能从梦象中推断出躯体的感觉、器官的状态以及有关刺激的性质。“因此猫的景象代表怒气冲冲的状态,而一片光滑浅色的面包则代表的是赤身**。”一般说来,在梦象中,整个人身被描述为一栋房子,身体的不同器官则表现为房子的各个组成部分。在“牙刺激的梦”中,高大的穹形门厅象征着口腔,下降的楼梯则象征着从咽喉下到食道。“在由头痛引起的梦中,头顶部象征着一间房间的天花板,爬满了令人厌恶的蟾蜍样蜘蛛。”大量这样的象征在梦中被用来代替同一个器官。“因此呼吸的肺可以用熊熊燃烧的火炉来象征,心脏用空盒子或空篮来象征。**则以圆的袋形物或中空的物体来象征。”“特别有重要意义的是,在梦的结束时,有关的器官或其功能往往能无掩饰地展示出来,并且一般说来与梦者自己的身体有关。因此一个牙刺激的梦通常以梦者描述从自己的嘴里拔出一颗牙而结束。”

这个解释梦的理论不能说受到了其他梦研究者的赞同,因为这个理论的主要特征似乎是它的夸张性,在我看来,仍很难承认其合理性。我们可以发现,它通过采用象征主义使解释梦复活了——也就是古代采用的那种方法,所不同的只是其解释范围仅局限在人体。施尔纳的理论由于缺乏科学解释的任何技术,必然大大地限制其应用。它似乎为任意解释梦打开了大门,特别是相同的刺激在梦内容中可以通过各种不同的形式表现出来。因此,施尔纳的学生福克尔特也表示他无法证实这个观点:一座房子可以代表人的身体。另一种反对意见是,心灵的功能在梦工作中既无作用又无目的。因为按照我们正在讨论的理论,心灵仅满足于按它接收到的刺激去编织幻想,看不出丝毫能够处理刺激的任何迹象。

然而,还有另外一种严厉的批评,给予施尔纳的躯体刺激的象征理论致命的一击。既然认为这些刺激无时不在,而通常认为心灵在睡眠时又比在清醒时与它们更易接近。那么,就难以理解心灵为什么不是整夜一直在做梦,并且每夜并不梦见所有的器官。为了避开这个批评,他们追加了进一步的条件,即为了唤起梦的活动,必须依靠眼、耳、牙齿、肠等器官产生特殊的兴奋。但随之而来的难题是,证明这类刺激增加的客观特性,这只能在极少的梦例中才有可能得到证实。如果梦中飞翔是肺叶升降的象征,那么斯特姆培尔就已经指出,或者这一类梦会更频繁地出现,或者就必须证明呼吸活动在做梦过程中更为活跃。此外,还存在着第三种可能性,这可能是最大的一种可能性,即有某些特殊动机在暂时起作用,它把梦者的注意力引向平时恒定存在的内脏感觉。然而,这使我们已远远超出了施尔纳的理论范围。

施尔纳和福尔克特提出的观点,其价值实际上在于他们唤起人们去注意梦内容中一些有待解释的特征,以求获得新的发现。梦包括了机体器官和其功能的象征,这是确凿无疑的。梦中的水往往暗指排尿的刺激,男性**常用直立的棍棒或柱来表示,等等。在做梦时,与单调乏味的梦相比,充满运动和色彩缤纷的视觉梦,我们几乎不可能不把它们解释为“具有视觉刺激的梦”。而对于以声音和话语为特征的梦,我们也不可能排斥错觉所起的作用。施尔纳报告过一个梦:两排清秀可爱的孩子对坐桥上,互相对攻后,然后回到原位,最后梦者梦到自己坐在桥上,从下颌内拔出一颗长牙。福尔克特同样也报告了一个类似的梦:一个厨柜的两排抽屉起着这种作用,最后也是梦见拔出一颗牙齿。这两位作者记录了大量的这类梦例,这些类型的梦形成使我们不能把施尔纳的理论看成是不去寻求其真实内核的、毫无根据的发明。因此,我们面临的任务就是要为所谓牙刺激这一类象征寻找另一种解释。

在对梦的躯体来源理论的整个讨论过程中,我一直克制着不采用我自己对梦分析得出的论点。如果利用一种其他作者在研究梦的材料上一直未曾用过的方法,可以证明梦本身具有它们自身的精神活动价值,欲望是梦构成的动机,以及前一天的经历为梦内容提供了直接的材料,那么任何其他的梦理论,只要忽视了如此重要的研究方法,相应地把梦看成是对躯体刺激的一种无用而难解的精神反应,无须进行特殊的批判就可以予以否定。不然的话(这几乎是不可能的),就会存在两类不同的梦,一类是仅仅来自我的观察,另一类则来自早期一些权威作者的观察。因此,剩下的问题就是为梦源于躯体刺激这个流行学说所根据的事实,在我的梦理论中去寻找一席之地。

我们已向这个方面迈出了第一步,通过我们提出这个论点,认为梦的工作必须将同时活动着的所有刺激综合成一个统一的整体。我们发现,如果前一天遗留下来的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经历能够产生一个印象,则由这些经历而产生的欲望也就在一个梦中结合起来了。同样,具有精神价值的印象与前一天获得的那些无关紧要的经历,只要在它们之间经常能建立起互相沟通的概念,它们就结合成为梦的材料。因此,梦看来是对在睡眠心灵中当时呈现的所有活动着的材料的一种反应。就我们迄今为止对梦材料所作的分析来看,我们发现,梦材料是精神残留和记忆痕迹的一种集合体。这些精神残留和记忆痕迹(考虑到对最近的和幼年时的材料偏爱)我们赋予它们一种迄今为止还难以确定的具有“当时活动”的性质。由此,我们不难预测,如果以感觉形式表现出来的新鲜刺激,在睡眠中被加到那些当时正在活动的记忆,就会形成什么样的梦。由于这些感觉兴奋当时是活动的,因此再次说明了它们对梦的重要性。它们与其他当时活动着的精神材料结合,为梦的构成提供精神材料。换一种方式来说,在睡眠中产生的刺激构成了欲望的满足,其他的构成物是我们所熟知的“日间经历的精神残留”。这种结合并不是非发生不可的,就像我已经指出的,对睡眠中的躯体刺激的反应不止一种方式。但当它确实发生时,就意味着它有可能找到概念性材料充当这一类梦的内容,这样能够表现出梦的两种来源——躯体的和精神的。

梦的本质并不因为躯体刺激加入到它的精神来源而有所改变:一个梦仍然是欲望的满足,无论由当时活动着的材料决定的欲望满足是通过何种形式表现出来的。

我准备在此留一些篇幅,来讨论一些特殊因素的作用,这些因素能对与梦有关的外部刺激产生不同的重要性。像我指出的那样,瞬间产生的各种不同因素(无论是生理的和偶然的因素)的结合,决定着一个人在睡眠中,在受到相对强烈的客观刺**况下将如何活动。梦者习惯的或偶然的深度.如果结合刺激的强度考虑,在某种情况下,他会将刺激压抑下去而继续入睡;但在另一种情况下,他却可能被迫醒来,或者设法克服刺激并将其编织入梦。根据这些可能不同结合的情况,外部客观刺激在梦中的表现,在不同的人表现为次数的多寡。就拿我自己来说吧,我是非常能睡的人,顽强地排除任何干扰打断我的睡眠,所以外部兴奋刺激很少能进入我的梦中。因而精神动机便很显然容易使我做梦。事实上,我注意到自己只有在一个梦中,能辨别出一种客观痛苦的刺激来源。考察一下外部刺激在这个特殊梦中是如何产生作用的,对我来说是很有启迪性的。

我正骑在一匹灰马上,开始有些胆怯和笨拙,好像我只能斜倚在马上似的。我遇见我的一位同事P,他笔直地骑在马背上,穿着一身粗花呢制服,他提醒我某些事情(也许是我的笨拙姿势)。我现在发现我骑在我这匹极为聪明的马背上,越坐越安稳,越坐越舒服,并且注意到自己安然自得。我的马鞍是一种衬垫物,它占据了从马颈部到马臀部之间的空间。我就用这种方式一直在两辆运货车之间骑着。在街上骑了一段路之后,我掉转马头准备下马,开始想在临街的一所空的小教堂前下马,我实际上是在它邻近的另一座小教堂前下马的。我居住的旅馆在同一条街上,我本来可以让马自己走过去,但我宁愿牵着它走过去。我仿佛感到骑着马走到旅馆去会很难为情。一位旅馆“杂役”正站在门前;他把一张我的便条递给我,并就此拿我开玩笑。便条上的字下面画上了双线,写着“不要食物”,另一句话(不清楚),好像是“不要工作”,同时出现一片模糊的概念,我好像是在一座陌生的城市中,我没有工作可做。

乍看起来,这个梦的产生并不能认为是受了痛苦刺激的影响,或者说是受到了痛苦压迫的影响。但在前几天,我由于长疖子使得运动受限。最后,在阴囊底部长了一个有苹果大小的疖子,它使我每走一步都感到痛苦难忍。发烧引起的疲惫,没有食欲,以及过重的工作负担——所有这些痛苦交加在一起使我身心沮丧。我不能推卸我的医疗工作。然而鉴于我疾病的性质和情境,有一种活动此时对我来说肯定更为不合适,那就是骑马。正是骑马这种活动进入了我的梦境:这可能是我所能想象的对我疾病的最有力的否定了。我实际上根本不会骑马,而且除了这一次,再也没有梦到过骑马。我一生中,只骑过一次马,而且没有马鞍,因此我很不喜欢这项运动。但是在梦中,我正骑着马,好像**处根本没有长疖子,因此不如说是因为我希望不生疖子。从描述的情况来看,我的马鞍好像是一种泥敷剂,它使我能入睡。由于缓解了疼痛,在睡眠最初几小时内,我或许已经不感到痛苦了。然后,那疼痛感觉的刺激不断出现并企图把我唤醒。因而就出现了梦并安慰我说:“不要醒来,继续睡吧!没有醒来的必要。你并没有生疖子,因为你正在骑马,如果你那个特殊部位生了疖子,你肯定不能骑马了。”于是梦胜利了。疼痛被抑制了下去,我能继续入睡。

然而,梦并不满足于依靠一个与病情不相一致的顽强意念就“忘却”了我的疖子,就好像丢失了孩子的母亲和丧失钱财后的商人所产生的幻觉般妄想那样。被否定的感觉细节和被用来压抑这种感觉的景象把梦作为一种手段,把我心灵中正在活动的其他材料与梦中情景联结了起来,并使这些材料得到再现。我正骑在一匹灰色马上,它的颜色与我最近一次在乡间看见我同事P所穿的椒盐色制服完全相符合。我所生疖子的原因被认为是吃了调味品太多的食物——它至少被认为是糖(糖尿病)最可能的病因,糖与生疖子也有关系。我朋友P自从接替我为一位女病人治疗以来,就好像骑在高头大马上那样,对我耀武扬威,其实,我对那女病人已做出了显著功绩(在梦中,我开始斜坐在马上,像个特技骑士表现超凡功夫)。但事实上,这个女病人却像传说中的周末骑士的马那样,心甘情愿地让我骑着走。因此马就获得了女病人的象征性意义(在梦中,这是一匹极其聪明的马)。我感到安然自在是指P在接替我以前,我在女病人家中所取得的地位。本城的一些医务界头脑中,有一位我的保护人,最近,他对我谈到了我与这个家庭的关系,他说“我想你是称职的”(直译为“我看你就像稳坐在马鞍上”)。在我遭受如此病痛之时,每天仍要从事八至十小时的精神治疗工作,确实是一大功绩。但是我知道,除非我完全康复,否则不可能继续进行如此艰难的工作。我梦中充满抑郁的情景,便是暗指我发现自己当时所处的困境。(那便条上写的就好像神经衰弱症患者写给医生看的那样:“不要工作”;“不要食物”。)在进一步对梦解释的过程中,我发现梦工作已成功地找到了一条途径,从充满欲望的骑马情景转到了我在儿时和比我大一岁的侄儿吵架场面,我侄儿目前正住在英格兰。此外,梦中的一些元素来自我在意大利的旅行:梦中的街道来自维罗纳和锡耶纳的印象。更深入的解释则可引向性的梦思想。说到意大利,我想到了在梦中似乎是指一位从未去过意大利的女病人:“去意大利”(德文为gen Italien)——“**”(德文为Genitalien),同时,这也与我作为医生先于我朋友P到那座房子去和我长疖子的部位发生了联系。

在另一个梦里,我同样成功地避开了一次干扰睡眠的威胁,这次威胁是来自一个感觉刺激。然而,这次只是偶然的机会,我能够发现梦与它的偶然刺激之间的关系,从而理解了这个梦。一个盛夏的早晨,我正在蒂罗尔的一个避暑山庄,我意识到梦到的内容而惊醒了过来,我梦见教皇死了。我对这个非视觉的梦百思不得其解,做这个梦的惟一线索,我只记得不久前读报,获知教皇略有不适。然而,就在当天早晨,我妻子问我在早晨是否听到了可怕的钟声。我对此一无所知,但我现在对这个梦有所理解了。这是我的睡眠需要对虔诚的蒂罗尔人试图用钟声叫醒我所作出的反应。我用虚构的梦内容对他们进行报复,完全不注意那钟声而继续入睡。

以上几章引证的一些梦例可用来作为研究所谓神经刺激作用。我的开怀饮水的梦便是一例。躯体刺激显然是这个梦的惟一来源,而感觉的欲望(口渴)又显然是惟一动机。这个梦例和其他一些简单的梦相似之处表现在:梦中躯体刺激本身似乎就能构成一个欲望。再看在夜晚扔掉脸颊上冷敷器的那位女病人,她做的梦所表现出的欲望满足,是用一种不同寻常的方式对痛苦刺激作出的反应:病人好像成功地暂时忘掉了她自己的疼痛,同时把痛苦推到了别人身上。

我关于三位命运女神的梦明显是一个饥饿梦。但是,它成功地把对食物的渴望退回到了儿童对母亲**的渴望,而且用一个天真无邪的欲望作为伪装,掩盖了另一个不能公开的欲望。我关于图恩伯爵的梦展现了一个偶然的身体需要是如何与最强烈的(同时也是最压抑的)精神冲动结合起来。加尼尔提到的一个梦,谈到拿破仑在被炸弹声惊醒以前,就把爆炸声编到了一个战役的梦境中,这个梦清楚地提示了,惟一动机的本质就是在睡眠中精神活动干预感觉。一个初次办理破产诉讼案的年轻律师午睡了一觉,其表现与伟大的拿破仑完全一样。他梦见在破产诉讼案中刚结识的赫斯廷(加里西亚的一城市)的某位G.赖克先生,赫斯廷(Husyatin)这个名字不断迫使他注意,直到他最后醒来,才发现他妻子(她正患支气管炎)正在不停地剧烈咳嗽(德文Husten意为“咳嗽”)。

下面我们来把拿破仑一世(顺便说一句,他也是一个贪睡者)的梦与那位贪睡的大学生做的梦进行比较,那位大学生被女房东叫醒并被告知该去医院上班了,他却继续做梦,梦到已睡在了医院的病**而继续入睡。他的借口是,他已经在医院里了,因此不必再起床去医院。这后一个梦显然是一个方便的梦。梦者不加掩饰地承认自己做梦的动机,但同时他也暴露了一个通常做梦的秘密。从某种意义上说,所有的梦都是方便的梦:它们的目的是延长睡眠,而不是唤醒睡眠。梦是睡眠的守卫者而不是睡眠的干扰者。我们将在别的地方来证明这个观点与唤醒梦的一些精神因素的关系。但是,我们已能证明这个观点适用于客观外部刺激所起的作用。心灵或者对外部刺激的强度和意义在睡眠中引起的感觉根本置之不理;或者就利用梦去否定这些刺激;或者第三种情况是,由于不得不承认这些刺激,只好寻求一种解释,把目前生动的感觉编织成有所欲求的一部分情景,使其与睡眠相一致。把目前的生动感觉编织入梦中的目的就是为了剥掉感觉本身的现实性。拿破仑之所以能继续酣睡下去,是因为他认为企图干扰他睡眠的刺激不过是对阿柯尔枪炮声的梦记忆。

因此,睡眠的欲望(意识的自我对这一欲望的倾注,加上梦的稽查作用,以及我在后面要提到的“润饰作用”构成了梦中的意识自我)在所有情况下,都必须被认为是形成梦的动机之一,而每一个成功的梦都是这种欲望的满足。有关这个普遍的、永存的和不加改变的睡眠欲望与梦内容不时予以满足的其他欲望之间的关系如何维持,我们将在别处讨论。但我们已经在睡眠欲望中发现了一些因素,可以弥补斯特姆培尔和冯特理论的不足之处,并能够解释对外部刺激解释时的反常性和任意性。睡眠的心灵完全能够对外部刺激作出正确的解释,它可以包含一种积极的兴趣,也可以要求结束睡眠。因此,在对外部刺激的所有可能解释中,只有与睡眠欲望所行使的绝对稽查作用相一致的那些解释,才能获得承认。“它是夜莺,不是云雀。”因为,如果它是云雀就意味着恋人之夜就要结束了。在所能接受的对外部刺激的解释中,再被选中的乃是最符合潜伏在心灵深处的欲望冲动的那种解释。因此,梦中发生的每件事都是确切地得到了决定,丝毫没有任意性。错误的解释并不来自错觉,而可以说是一种托词。然而,按照梦的稽查作用,当移置作用产生代替物时,我们再次不得不承认,我们所面临的是偏离了正常精神过程的行动。

如果外部神经刺激和内部躯体刺激的强度足以引起心灵对它们的注意;如果它们作用的结果导致了做梦,并没有达到惊醒的程度,它们就构成了梦形成的固定点,即梦材料的核心。然后寻找相应这个核心的欲望满足,就像在两个精神的梦刺激之间寻求其居间的理念一样。在这种程度上,确实有许多梦内容是受躯体刺激支配的。在这种极端梦例中,发生这种情况,即某个欲望当时确实没有活动,只是由于形成梦的目的而被唤醒。不管怎样,梦只不过是表现了在一定情境中欲望的满足。似乎梦所面临的任务就是寻找一种欲望,这种欲望表现为由当时活动着的感觉来满足。如果这种直接材料是令人痛苦或不愉快的,也并不妨碍它们被用来达到构成梦境的目的。心灵具有可以自由支配那些在满足时产生的不愉快的欲望。这看上去似乎是自相矛盾的。但是,在我们考虑到存在着两种精神能动作用以及二者之间存在着一种稽查作用时,矛盾就变得完全可以理解了。

我们知道,心灵深处藏匿着若干“被压抑的”欲望,这些欲望属于第一系统,而它们的满足遭到第二系统的抑制。我并不是从历史的角度来谈论这些欲望,即它们曾经存在过,而后来却被废弃了。在研究精神神经症中主要应用的压抑理论认为,这些被压抑的欲望是持续存在着的,虽然同时有一种压抑把它们压制着。我们说对这些冲动的“压制”(suppression,即“压下去”)正好表达了这个词的真意。那些能促使受压制的欲望为自身开辟道路去实现的精神机制,继续存在着和工作有条不紊。但是,假如这种受压制的欲望获得满足,那么第二系统(允许通向意识的系统)就遭到了失败,这种失败就会以痛苦表现出来。总之,如果在睡眠中产生了一种源于躯体的不愉快感觉,梦的工作就利用这种感觉使某种原来受压抑的欲望获得满足,尽管这种满足在或多或少地受到稽查作用的约束。

这种事态使得一些焦虑的梦成为可能——梦的结构不符合欲望理论的观点。另一组焦虑的梦则表现出不同的机制。因为梦的焦虑很可能属于精神神经症的焦虑,它起源于心理性欲的兴奋。在这种情况下,焦虑相当于被压抑的力比多。如果是这样的话,这种焦虑就和整个焦虑梦一样,就具有了神经症症状的意义,于是我们就接近了梦欲望满足的目的失效的界线了。但是也有一些焦虑的梦(第一组焦虑梦),其焦虑的感觉是由躯体因素决定的,例如,由肺病或心脏病而引起的呼吸困难。在这种情况中,焦虑可利用梦这个形式来帮助那些受到强烈压抑的欲望得到满足,这些欲望如果以精神动机引发梦,同样可能使焦虑得到松弛。然而,要把这两种表面看上去不同的焦虑梦加以调和并不困难。在两组焦虑梦中包括了两种精神因素:一种是感情的倾向,另一种则为概念内容;二者是密切联系的。如果其中一种因素当时十分活跃,即使在梦中也可唤起另一种因素。在一种情况下,受躯体决定的焦虑唤起了被压抑的概念内容。在另一种情况下,伴有性兴奋的概念内容从压抑中得到释放,也导致了焦虑的松弛。我们可以说,在第一种情况中,由躯体决定的感情得到了精神上的解释;在另一种情况下,虽说所有都由精神所决定,但受压抑的内容却不难用一种与焦虑相符合的躯体因素来解释。阻碍我们理解的所有这些困难都与梦无关:这些困难的产生是由于我们在此所涉及的焦虑的发生问题和压抑问题。

内部躯体刺激无疑包括了身体的普通机体感觉(或广泛的全身感觉),它能控制梦的内容。这并不是说它本身能给梦提供内容,而是说它能强迫梦思想去选择出现在梦内容中的材料,选取适合梦性质的部分,舍弃其他部分材料。此外,这种前一天遗留下来的普通机体感觉与对梦具有重要影响的精神残余也必然会发生联系。这种普通心境可以在梦中持续不变,也可以受到控制。因此,它如果是不愉快的,也可以转向它的对立面去。

所以,我认为,睡眠中的躯体刺激来源(也就是说,睡眠中的感觉)除非具有超乎寻常的强度,否则在梦形成中,其作用与新近几天遗留下来的那些而无关紧要的印象并无区别。我的意思是说,如果它们与来自梦的精神来源的概念内容相互吻合,他们就有助于梦的形成,反之则无益于事。它们就像某种廉价的现成材料,随手可得,而不像那些珍贵的材料,在使用时要处处谨慎。打个比方,就像艺术鉴赏家请一位艺术家把一块宝石比如一块条纹玛瑙,雕凿成一件艺术品,这时宝石的大小、色泽和纹理都有助于表现某种主题和场面。而如果只是像大理石这样常见的材料,艺术家只须凭他们自己当时想象就可以进行加工了。因此在我看来,只有按照这种方式,我们才能解释为什么由普通强度的躯体刺激所提供的梦内容,并不在每一个梦或每一个晚上出现。

为了更进一步阐明我的看法,我还是举一个梦例,再进而对它加以解释。

有一天,我一直在试图发现被禁止、动弹不得、力不从心等到底是什么意思,这种感觉经常出现在梦中,与焦虑的感觉非常相似。当晚我做了下面的梦:

我几乎是一丝不挂地正从楼下走向楼上,我上楼梯是一步三级,并为我的矫健步伐感到自豪。我突然看到一位女仆从楼梯上走下来,正迎面而来。我感到十分害羞,想急忙躲开,就在这个时候我感觉受到了抑制:我双脚动弹不得,不能移动半步。

分 析——梦中的情景来自生活现实。我在维也纳有一座两层楼房,两层间只有一条公用楼梯。楼下是诊疗室和书房,楼上是起居室。我每天深夜在楼下完成工作后,便上楼梯回卧室去。在我做梦的当晚,我确实在走过这段短短的路时,衣冠相当不得体,也这就是说,我已经取掉了硬领、领带和硬袖。但在梦中,这种情况似乎进一步到了衣不遮体、全身**的地步,但同往常一样,这种印象很不确定。我平时上楼总是一步两阶或三阶,而在这梦中,还可被认为是一种欲望的满足:我轻松地做到了这一点,说明我对自己的心脏功能感到放心。另外,这种上楼的方式与后一半梦中的受抑制感觉正好形成了鲜明的对照。它向我表明——无须证明——梦可以毫不费力地把运动动作表现到相当完美的程度(人们只需想一想飞翔的梦就行了)。

然而,我走上去的楼梯并不是通往我自己家里的。开始,我没有认出它来,后来是由于与我正面相迎的那个人,才使我猛然想起这是什么地方。那个人就是我需每天两次上门为老妇人打针那家的女仆。那楼梯也就是我在她家每天必须爬两次的楼梯。

为什么在我的这个梦里会出现这个楼梯和女仆的形象呢?那种因衣不遮体的羞愧感觉无疑带有性幻象成分。但我遇见的这位女仆比我年长,又粗俗且毫无吸引力。我认为这个问题的惟一答案是这样的:每天早晨,我去访问这户人家,每当上楼梯时,我总有一种想清清喉咙的欲望,于是就把痰吐在了楼梯上。这户人家楼上楼下都没有放置痰盂。所以我认为,如果楼梯没有保持清洁,责任并不在我,而只能归咎于没有放置痰盂。那家的女管家也是一位老妇,同样相当粗俗(但我得承认她有爱清洁的习惯),她对这件事怀有不同的看法。她会躲在暗处注视着我,看我是不是又弄脏了楼梯。如果她发现我吐了痰,我就能听到她那大声的抱怨。这以后的几天中,我们碰面时她都会表示出不欢迎的态度。做梦的前一天,我对那女管家的反感,更因那位女仆的表现而增强。我同往常一样,看完女病人的病后,匆忙走了出来。而女仆却在大厅里拦住了我,说:“医生,你今天进屋前本该蹭一蹭你的靴子,你的鞋又把红地毯给弄脏了。”这就是楼梯和女仆出现在我梦中的惟一原因。

我奔上楼梯与我在楼梯上吐痰之间有一种内在的联系。咽喉炎与心脏病被认为是对吸烟恶习的两种惩罚。由于我有吸烟的习惯,在我自己家的女管家眼里,我也不太爱清洁。我在她眼里的形象也并不比在另一家中的形象好。所以在梦中,这两件事就合而为一了。我必须推迟对这个梦作进一步的解释,直到我能解释衣不遮体这种典型梦的起源。我现在只能从这个梦得出一个暂时结论:梦中运动被抑制的感觉只有在前后内容需要它时才能被唤起。梦的这部分内容产生的原因,不能归之于睡眠时我的运动能力发生了改变,因为还在不久前,(似乎就是要证明这个事实)我还轻松地跑上了楼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