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革新创盛世

唐太宗登基初,由于连年战乱及隋炀帝的昏庸奢靡,国库空虚,百姓生活艰难,国力十分虚弱。唐太宗决定对全国的政治、经济、文化各方面来一个大力革新。他不仅对领兵作战很有才能,还对文学十分喜爱且颇有造诣。

当初在秦王府中设立文学馆,招揽许多读书人在馆中工作,这些人除了和李世民一同切磋学问外,更是他施政、问计的参谋。即位以后,唐太宗将文学馆扩充为弘文馆,聘请专人把馆中收藏的20 万卷图书,以经、史、子、集为别,依甲、乙、丙、丁、戊归类整理成四部。

唐太宗少年时就认识到人才的作用,他强调“为政之要,惟在得人,用非其才,必难致治。今所任用,必须以德行、学识为本”。他不仅任人唯贤,而且知人善用。登基初期,他大力提拔早年追随他的秦府幕僚房玄龄、杜如晦、长孙无忌等。

唐太宗任用的文武百官中既有出身寒微的程咬金、秦叔宝、尉迟敬德等,也有出身贵族的李靖等,还有出身少数民族的阿史那社尔等;既有征战中招降的将领岑文本、戴胄、张玄素等,还有大哥李建成的旧部魏徵、韦挺等。唐太宗对他们不讲门户,不分亲疏,不避仇嫌,不论前后,唯才是用,都委以重任。

唐太宗对每个臣子的长处和弱点都了如指掌,在给他们的职位和与他们商量政事时都能扬长避短、各尽其才。如对房玄龄、杜如晦的任用,唐太宗让他们互相参照互补己短。

为了选拔人才,唐太宗还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科举制度,把选拔人才的权力从地方集中到中央,以广罗人才,扩大统治基础。他还规定,凡是县令都要五品以上的中央官吏保举,各州刺史则由皇帝亲自选拔任命。这样,就为唐朝的发展打下了坚固的人才基础,也正是这些人为唐朝即将到来的盛世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唐太宗经常说的一句话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

唐朝就是在农民起义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唐太宗在早先连年作战中充分认识到农民的力量,认识到民强则国强。他下令轻徭薄赋,让百姓休养生息。还采取一系列厉行节约的措施,如不让地方进贡珍贵异品,限制营造宫殿,规定葬制一律从简,如有违反必当处罚。唐太宗对自己制定的要求都身先力行。他患有气疾,不适合居住在潮湿的旧宫殿,大臣多次劝说他修缮或另建宫殿,他都没有听从。唐太宗还下令合并州县,革除“民少吏多”的弊利,减轻人民负担。在他的影响下,许多重臣都崇尚俭约的生活和简肃的作风。

唐太宗在民生、经济方面施行租庸调法。这个制度的主要精神就是“耕者有其田”。凡是唐朝年满18 岁的壮丁,都可由国家配给口分田80 亩,永业田20 亩;老年人(60 岁以上)或残障的人,则可分到口分、永业田各20亩;寡妇和侍妾可领到口分和永业共30 亩。口分田在耕者死亡后必须归还给国家,永业田则可自由买卖。口分田依规定要种粮食,永业田则依土质分别种果树、桑树、榆树等。国家每年从口分田中抽取二石栗的税,这个税便叫租,此种税占田地的1/40,比汉朝1/30 的税都要轻得多。农民占有一定土地,赋役负担减轻,有了安定的生产和生活环境,大量荒地被开垦出来,社会经济出现了繁荣景象。

唐太宗在国防方面也进行了重大改革。要使国防牢固,必须有充足的兵源,唐太宗把北周府兵制的模式稍加修改,创立了唐朝的府兵制。在全国设置许多个折冲府,上府1200 人,中府1000 人,下府800 人,选拔家富而体强的人当兵,被选上者免除徭役。兵役的期限长达40 年,从20 岁开始到60 岁为止。服役期间若无战争则安居田亩,只有在农闲时候才征召集合训练,当国家有事的时候,就派临时将领统率作战。战争结束后,兵士回到自己的家乡种田,将领则回朝廷报到。平时府兵还要轮番到京师宿卫,这叫作“番上”。府兵制的优点是选民为兵,农人不必个个服役,训练既精,国家又不必给饷,而且可防止将帅拥兵自立专擅。这些制度不仅加强了国防,还对农忙没有损害,保障了百姓的生活。

除此之外,唐太宗还十分注重法制建设,在立法方面确定了力求宽简的原则。他特别强调,法律一旦制定之后,要力求稳定,不可“数变”,“不可轻出诏令”。唐太宗命长孙无忌、房玄龄等人重新修订了《武德律》,并于贞观十一年(637 年)颁布了《贞观律》,还编制和删定大量令、格、式作为律的补充。在立法内容上务求宽平,并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隋末法律过于苛刻的弊病,这对减轻劳动人民遭受司法镇压的痛苦,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对后世的封建立法也有直接影响。

难能可贵的是,唐太宗深刻认识到只有兴仁义之政,力求恤刑慎杀,才能使老百姓渐知廉耻,官民奉法,盗贼日渐减少。他对于执法官吏的要求是一定要严格依法办事。能否依照律令断案,绝不是件小事,它关系到国家存亡的问题。

唐朝初期任用贤良,虚怀纳谏,实行轻徭薄赋、疏缓刑罚的改革,使得社会安定、生产发展,百姓生活富足,国力强盛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