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 上去就打,打死为止

每次回到烟墩路,我都觉得自己往外跑简直是毫无道理,我需要和渴望的一切都在这里,应有尽有——虽说给三太婆当护工从来结不到钱,到菜市场肉摊上顺两块前腿肉也算不上什么英雄事迹,但三太婆每回都把蔫巴了还舍不得吃的苹果留给我,屠夫张手里的杀猪刀雪亮,也从没拿来对我比画,每次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让我跑了。

还有十号酒馆,还有小铃铛。

咪咪安排的私人飞机把我送到了隔壁城市的机场,有辆车在飞机下面等着,直接把我送到了十号酒馆的门口。

我站在外面,有人进,有人出,门开门关,一派祥和,很正常。

我看得出来里面没什么异样,而我一直也很相信自己的判断。

我顺腿走进去,果然,酒客三三两两,和平时一样。不过柜台后不见约伯,厨房里没有木三,他们都没回来。

看样子厨师和酒保走了之后,客人们只好过自助式夜生活——最早来的开灯摆桌椅,自己拿酒,自己带两根拍黄瓜、花生米下酒,有人兴致来了,还会拎着食材去厨房生火焖个东坡肉和大家分着吃,喝好了把钱扔到柜台后的抽屉里,喝得最晚的负责打扫卫生、关灯锁门。偶尔供应商上门,大家就随便进点货,然后人家卖东西的自己去抽屉里拿钱。

经济环保效率高,人力成本等于零,就算约伯他们几个永世不回来,十号酒馆照样能做到基业长青。

我走到柜台后拿了瓶健力士,往抽屉丢的是成本价——这可瞒不了我。

瓶盖上都是灰,我也不嫌弃,用袖子擦擦,往花爷桌边一坐就喝上了,一面看着里里外外的人和事,没什么蹊跷,也没有外人的踪迹。

花爷好像一点儿都没觉得我离家很久了,很自然地问我:“摩根今天来不来?”

我摇摇头:“不知道。”

花爷是十号酒馆最穷和最铁杆的酒客,没有之一,七十多了,腰板还挺得很直。无论春夏秋冬,每天都是一件花褂子配头上的破贝雷帽,三九天加个狗皮外套,脖子上挂的贝壳项链是他唯一的孙女亲手做的。

他独自住一个租来的地下室,四处打些零工糊口,过得苦哈哈的,经常一瓶啤酒喝得只有一口了还去存。约伯每回都给他存,之后还真的会把那口酒又拿出来给他喝,也不介意里面都起沫子了。

花爷虽然穷,但那是一种有境界的穷,跟普通的穷人不一样。我们认识他很久之后才听说,他其实有四个儿子,全有大学问,做大生意,每年轮流回来,苦苦哀求花爷跟他们去享清福,花爷却跟地下党员杠上七十六号一样,宁死不从,被抓去北美和欧洲各两次,每次他个把月就悄悄一个人溜回来了,后来干脆跟儿孙们断了联系。

年轻人们要体会什么叫作“原谅我这一生不羁放纵爱自由”,必须跟花爷一席谈——人家是真正的楷模。

他听到我说不知道,破天荒地叹了口气,说:“摩根再不回来,我明天就要去医院了。”

“老爷子,你啥事儿?”

花爷喝了一口酒,那瓶子里真就只剩下泡了他还喝得有滋有味的,说:“我最近动不动就失忆,还老头疼,偶尔喷射性呕吐。我脑子里肯定长了个瘤,想找摩根给我切切。”

他说完就往后干噎了两下,扭头表演了一下什么叫作喷射性呕吐,吐出来的全是清水,他还跟我解释:“喏,知道要来喝酒,没敢吃东西。”

旁边有人默默地进去摸了拖把和水桶出来,一把推开要帮忙的花爷,技术很娴熟地把那块地方搞干净,自己又继续喝去了。

我觉得兹事体大,必须马上把摩根找回来,转头对旁边桌子上的人一伸手:“电话借一下。”

那位爷一边杀气腾腾的摇筛盅,一边把电话啪一下放在我手里,都没看我是谁。我拨通约伯的电话,没人接。

我只好告诉花爷:“老爷子你先去医院看看吧,实在没治了再找摩根。”

他说:“也行。”

我喝完了自己的健力士,又看了一圈,然后问花爷:“今天有什么陌生人来吗?”

他说:“有啊,好几个人进来,可能没人招待,晃了一圈就走了。”

“去哪儿了知道吗”

花爷摇头:“不知道,不像是好人,找别的地儿喝酒去了吧。”

我满怀心事地喝完啤酒,走出十号酒馆,周围没有状况,一公里之内都没什么状况,野狗都没一只,这点自信我还是有的。

我没法联系咪咪再问一下箱子这会儿的定位在哪里,他说公共的电讯信号系统只要一接入,就能锁定地理位置。斯百德躺着不能动,诸葛和冥王很快也要回去入定了,在这个节骨眼上,他绝对不能冒任何暴露行踪的风险。

既然我坚持要回烟墩路,那就只能靠我自己了。

我把咪咪的后妈脸甩到脑后,一面吹着口哨慢慢走路,一面抬头望着墨蓝色的天空。

夜色真美好,世界安静,一尘不染。

也许下一分钟我就会死于非命,也许能耗到明天。我还能活多久呢?

三十秒,十分钟,两个钟,还是一整天?

无论多久,我想象着自己和小铃铛在一起,这些时间排成方阵,浩浩****地走过我跟前,我能清楚地看到幸福以如何密集的形态排山倒海。

我能看到小铃铛的怒吼和巴掌,温柔和轻笑在这些时间里贯穿始终,像阅兵式上女兵们扬起的脸,从某个角度看过去,几万人毫无区别。时间流逝不能改变她们的精准,也不能改变我爱人的泼辣。

曾经有一个选择摆在我的面前,我可以在此安然终老,小富即安。每天晚上去十号酒馆,喝光我口袋里全部的零花钱,刚够微醺,在午夜时和现在一样走回家去,小铃铛会给我烧一碗甜甜的醒酒汤,而后我一边喝,她一边下重手掐我,掐得我青一块紫一块,日子久了,反复挨掐那一块最终会坏死,直到要去找摩根截肢。

我诚然觉得那就是神仙眷侣应该有的日子,但我也知道,终究有一天,我会和小铃铛相对无言,彼此憎恨。人世间的一切都是这样,有开始,就有结束,那些我们所珍惜过的爱情,最后都会以出轨或漠视结束,就像人会老,苹果会腐坏,这是自然的法则,根本不是人力可以抗拒。

我正在走向自己的家,唯一的目标是让小铃铛活下去,当我被屠戮到血尽人亡,闭上眼,陷入牛头马面的包围时,我心甘情愿。

无论离去还是回来,都是我的选择。

为了这微不足道的自由,我会战斗到底。

家门在望,我本能地缩了一下脖子,然后加快了脚步。

大门虚掩。我随手一推,立刻感觉到了门锁的虚弱无力,手指接触的瞬间,那把黄铜大锁断成三截,我一把抄住落下的两段,锁的断面上传来一丝缥缈的余温,地上有子弹擦过的痕迹,空气中的火药味有些微残存。

午夜时分,有人到我家门前,没有拍门,没有撬锁,没有爬墙,没有挖洞,他直接掏出一把枪,连开两枪打断了锁芯和锁链。枪管上想必装了功能强大的消音器,否则闻声赶来的东门派出所的兄弟估计已经在外面了。

我轻轻用脚顶开门,闪身进去,庭院里鸦雀无声,只有我的呼吸重得好像随时会掉在地上,在地面上砸出一个大坑。我慢慢地走过去,经过那两棵上次我回来才种下的枣树,树叶沙沙,好像在叹气,不知道是为了我,还是为了谁。

起居室的门半开着,里面有灯光漏出来,我深吸一口气,直接走了进去。

小铃铛就坐在沙发上,瞪着眼睛看着门口,唇边有血迹,嘴给塞住了,身上穿着出门的衣服,估计是进门就被逮住了。她手脚都被绑着,绑她的人是高手,用一根手臂那么长的渔线就把她牢牢地控制了起来。

她一点儿都没有服软或者恐惧的神情,眼睛里充满了凶悍的愤怒之色。

我一进去她就看到我了,直愣愣地看了一会儿,眼睛眨了眨,好像在确认这是不是真的,然后两颗眼泪就滚了下来,又大又圆,晶莹剔透,滑过脸颊,一颗在嘴唇边被血迹挡住,另一颗滚落到她的衣服上。

我知道她在想什么,但我知道她在哭什么。

不是因为自己受了委屈,被威胁和殴打,不是要向我哭诉她的伤痛和愤怒。

她的眼泪是在对我说:“你终于死回来了,到底没被人活埋在外面。”

我很想过去,为她擦干眼泪,把她抱在怀里,任她千刀万剐,惩罚我离家这么久却电话都没一个的大逆不道,但现在不行。

沙发后面、两边,窗边,厨房,卧室,阳台的各个入口,以及如果我没有弄错的话,厨房、卧室里面的窗户和出口,都有人站着。

我走近屋子的时候,他们已经知道我来了。

这个守株待兔,不知道延续了几天,我猜他们很有信心,不管等多久我都必然会回来。

不然我能去哪里呢?

一个人,只有一个家。

这些人和我在先知家里见到的不速之客是一个打扮,一个德行。

我对他们的眼睛印象深刻,那都是反社会人格的眼睛,没有感情,极其专注。

诚如咪咪说的:“一大群变态。”

他们的首脑坐在小铃铛旁边,离她大概一臂远,双手交叠在膝盖上,也看着我。三十出头的男人,身材中等,发际线很高,和天花板面面相觑,稀疏的灰色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脸色五彩斑斓地发红,不知道是因为酗酒还是嗑药,绿色眼睛,是一种很沮丧的灰绿色。

“判官,欢迎回家。”他说。中文,带轻微的口音,我不知道属于哪一国的,语调听起来就像早期译制片里面的配音一样。

我垂着手不吭声,脑子飞快地转。他太面熟了,面熟得没法让我说服自己,认为他只是另一个凶神恶煞的陌生人。

记忆将我引向奇武会的网页。

在纽城先知的家里,我批量处理了一大批被奇武会盯上的杀人犯,还有更多的悬案处于前期的调查和跟进当中,冥王手下的快递员把他们在查的人都上传到网络上备案,有的年代久远。比如其中有一个案子,是发生在十二年前都柏林的冰锥杀人案。

杀手被认为是被宗教极端武装组织培训出来的专业人士,他专门选取在六个月内有过堕胎史的已婚妇女,潜入受害者的家里,用冰锥杀害对方,在身上留下数不清的伤口,没有一个是真正致命的,所以受害者都是因失血过多,在极度的痛苦和恐惧中慢慢死去。他的杀手标签是,在每次犯案的最后用冰锥戳破受害者的瞳孔。

这个杀手从来没有被抓到过,五年中犯案十多次,而后销声匿迹。直到他出现在这里,在我的眼前,坐在小铃铛的旁边。

他有一个不好记的名字,叫杰柯敦。

当我看到他,想起来那些血淋淋的照片,想起奇武会搜集到的信息和证据,那种无从说明,但确凿无疑的感觉击中了我,就像天边的一道闪电击中了一棵树。

如果奇武会有更多的时间开展调查,然后把这个案子转到需要判官正式处理的栏目里,我会毫不犹豫地在他的名字下面打一个浓墨重彩的勾。也许他就没法到这里来祸害我老婆了。

当然,没有他,必然还有其他人——去杀先知的那个人,或者另一个犯下疯狂杀人案之后逃之夭夭、逍遥法网之外的神经病,或者是踏上杀手征途的伊莱恩。

说来奇怪,那么多杀人狂魔没被抓到过,也没再出现,他们都逃到哪里去了呢?某个地方有一个世外桃源专门收留杀人犯的吗?

我叫出了他的名字:“杰柯敦。”

他瞳孔收缩,但立刻又放松了,唇边还出现了一丝伪装得天衣无缝的微笑:“判官,我们在哪里见过吗?”

我直言不讳:“要是我没记错的话,估计是在杀人犯通缉排行榜上吧。”

我对他旁边掠阵的人努努嘴:“你们,如果要去参加国庆游行的话,你们组成的方阵该叫什么名字?连环杀手兄弟会?”

反社会人格并无幽默感可言,但他还是很配合地继续保持那一丝微笑,甚至还露出了八颗牙。

“判官,我们是什么人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希望你可以配合我们。”

“配合你们做什么?”

“不要再回纽城了。”

“为什么?”

“因为发生在纽城的事跟你没关系。”

我不得不承认,他的话其实还挺有说服力的:“你的家在这里不是吗?这是你太太,恭喜你,我觉得你会有幸福的婚姻。”

似乎为了提供证据,他转过头去再看了一眼小铃铛。她尽力地张了一下嘴,我于是注意到她嘴边的血迹不属于她,而应该是那位杰柯敦的,他的左手虎口处被咬出了一个血呼啦的口子,看上去不是一个创可贴能解决的小问题。

尽管心里清楚这样的意气用事实在太过于危险,但我还是差点儿笑出了声,并且对老婆投去一个敬佩的眼神。我问杰柯敦:“如果说我要回去呢?”

他耸耸肩:“你没有选择。”

我立马顶了回去:“那你希望个啥?”

我举起双手:“你别扯了,把我绑上拖出去一枪崩了吧,这事儿跟我老婆没关系,不过你非要把她一枪崩了也行,我们俩同年同月同日死也挺好,可惜结婚证上不准印这一条。”

小铃铛的眼睛里浮起一丝笑意,我径直向她走过去,一屁股坐在她和杰柯敦的中间:“来让个位置给我。”

杰柯敦站起来,站在我们面前,看看我,又看看小铃铛,叹了口气。

“何必上来就喊打喊杀呢,生命不是很宝贵吗?我们有很多可以合作的地方,必然找得到更好的方法解决我们之间的问题。”

这个调调就对了。

他们会在这里等我,绝不仅仅是为了干掉我那么简单——单纯要干掉我的话,在十号酒馆到我家的路上随便截住我,无声手枪顶在脑后,一颗子弹打完就收工了。

我挑挑眉毛,伸手抱住小铃铛的肩膀,顺便还亲亲她耳朵,结果她回报我一头猛撞,撞得老子眼冒金星,一边还要勉强维持气场:“哦?是吗?我看不出来我们有啥好合作的?”

“当然有。”

我瞪着他:“比如?”

“比如”两个字,“然后”两个字,以及“顺便说”三个字,说出来后,接下来的内容往往都非常重要。

这一次也没有例外。

“帮我们鉴定一件东西。”

“什么东西?”

一个黑皮胸大的汉子从厨房应声而出,拎上先知的那个粉红色的小箱子。

这是我给爱神送去的箱子。密码看来已经被顺利破解了,箱子打开,里面有四罐赫拉祝福。

罐子和咪咪给我看的一模一样。

杰柯敦指着药罐子:“你认识这个吗?”

我果断摇头,摇得还非常诚恳:“不认识,可乐吗?”

他对我的故作天真相当不爽,眉头一皱,声音冷了下去:“你认不认识都行。判官,据说你判断真假的本领天下无敌,那告诉我,里面哪瓶是真品?”

我抬头仔细观察了一下他的表情,从他的眼神深处找到了我需要的线索——他不是在测试我,他是认真的。他的确不知道哪瓶是真的。

我搂紧了小铃铛,她的身体在轻轻发抖,证明她彪悍的外表下仍然有一颗在担惊受怕的心,这领悟让我心如刀割。

我鼓起了勇气,说:“我有条件。”

“说。”

我转头问小铃铛:“你说我帮他吗?”

她非常清楚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愿:“你个杀千刀的,赶紧把这帮瘟神送走,老娘还要洗头。”

我得令起身,对杰柯敦说:“让我老婆走。”

他不动,目光炯炯地望着我,我毫不畏缩地跟他对视,眼神在空中对撞,激烈得仿佛会有真正的火花四溅出来,烧掉我家所有的实木家具。这是一场没有扑克牌也没有麻将桌的赌。

“本来毫无必要让我老婆卷进来,你卷她进来,就是为了跟我交换。”我耸耸肩,“你干掉她,我肯定跟你拼命,绝对不会有任何合作的可能,你也可以干掉我。”

我目不转睛地观察着他的眼色、表情和发丝,相信自己猜中了他的底牌:“但你接到的任务,不是让我死,是让我帮你们干活,不是吗,除了分辨真假药物,还要帮你们找到其他奇武会的人?”

他不答,神情微妙地有了一些松动,用显微镜可能都看不出的犹疑,在我眼里清楚得像少女额头正中的一颗青春痘。

我捏紧了手,微微藏在自己身后,我的底牌烂得出奇,只能咋咋呼呼:“让她走,我帮你们,否则就一拍两散吧。”

杰柯敦一动不动,还是瞪着我,但堤坝已将崩溃,蚁穴贯穿千里。

我心一横,自作主张把小铃铛扶着,缓慢地推开,推到大门边。她咬着嘴唇,倔强地什么都不说,什么都不问,眼睛是干爽的,不愧是我的小铃铛。

她用一种别扭的姿势扭着,一边被我推着往门那儿走,一边看着我。

我们已经站到了门边,守卫手里的枪端端正正地对着我,杰柯敦仍然在犹豫不决,我一狠心,打开门把小铃铛一把推了出去。她猝不及防,脚下踩了个空,摔出了好几米远,在冰凉的石板地上发出了轻微的呜咽声。

我这种终末期耙耳朵病患,居然动手推老婆,这简直是一出人伦惨剧。

我动作太快,把屋子里的杀人狂们都吓了一跳,齐齐对我行注目礼,我看好几颗子弹差一微秒就崩进我脑门了。

我啪的一声把门关上,从旁边鞋柜上摸过钥匙反锁门,然后把钥匙,吞了下去。

真难咽,幸好是个小钥匙,否则明天我铁定拉不出屎了。

我被噎得翻白眼,一边翻一边对杰柯敦点点头;“没她什么事了,咱们干活吧。”

他对我露出了讽刺的微笑,我知道那是什么意思,这一切都是徒劳之举,不管小铃铛能跑多快,又能跑多远,都无法逃脱最后的悲剧。即使现在,他只需要举枪一射,再坚硬的锁也坚持不到第二颗子弹。

但杰柯敦显然懂得轻重缓急,他暂时没有关注小铃铛的去向:“好了,干活吧。”他看着那三瓶赫然祝福,“哪一个是真品?”

我没动,看着他:“你们,全都转过身去。”

他沉下脸来,忍耐力显然已经快到极限,屋子里气氛很沉重,只有我一个人的呼吸声清晰可闻——人杀多了,难道连心跳都会慢几拍不成?

我口气和缓地告诉他:“不管我有多牛,分辨这玩意儿,也没法用屁眼照一下就可以,明白吗?”

他对我使用的语言不是特别受用,管他呢,反正我也不是在面试五百强企业的运营总裁职位。

“检验这个东西的方法非常简单,却是我活命的唯一机会,如果被你看见,我马上就会歇菜了。”

我再次真诚地请求:“所以,你们不转过身去,我是不会开始鉴别的。”

杰柯敦的手指扣在扳机上,看了我足足一分钟,如果把他想要拿起枪来将我打成一个筛子的欲望通上电,完全能够亮瞎整条街,那一刻我相信把任务交代给他的人肯定特别可怕,在非理性的疯狂意愿和以大局为重之间,居然能让他不得不选择后者。

他咬着牙缓慢退后一步,叫所有人都背过身,子弹上膛,举在手上,以他们的专业素养,估计转身开枪只要半秒——就算我屁股上这会儿插着一把冲锋枪,也不会有上膛的时间。

但我屁股上带着的,不是枪,而是咪咪给我的一瓶补剂,他说这叫作冥王箴言。

“啥意思?”

“就是冥王每次行动之前,都会说的那句话啊。”

跟赫拉祝福同款的罐子,瓶盖上有密码输入界面,我悄然无声地摸出来,六个八一口气输入,瓶盖自动跳开,我仰头喝了下去。

味道还行,跟喝特别浓的川贝枇杷膏感觉差不多,在吞下最后一口的时候,和冥王短暂相处的一些时光流过脑际,我清清楚楚想起了冥王箴言到底是什么。

八个字:上去就打,打死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