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这是你的抚恤金
诊所里一个病人都没有了,前台的美女也消失了,我衷心祝愿她只是被解雇了。
咪咪独自坐在医生办公室的椅子上,手指交叉放在身前,他对于我们一行三人的到来毫不惊讶,只是眼睛抬了抬,和冥王打个招呼。两人一看就很熟,这瞒不住我。
他问:“搞定了吗?”
冥王点点头:“托你的福,比想象中快。”
咪咪看了我一眼:“最简单的方法最有效,一贯如此。”
你的方法算是简单的?那复杂的那些到底要怎么个搞法啊?
他拉开抽屉,摸出一个手机丢给冥王。
“收件箱里有一条没有读过的短信,你自己看他的判断准不准吧。”
冥王低头看了一眼,随即拆开电话,卡一下就捏成了粉,手机从他手心出来,变成了一团泥巴似的鬼玩意儿,被丢进了垃圾桶。
他走过来,摘下帽子,俯身看着我的眼睛,一字一顿地说:“谢谢你,判官。”
我扭过头去。
咪咪站起来伸了个懒腰:“我的任务完成了?”
冥王点头,说:“G市这一站算是结束了。”
咪咪露出快乐的笑容,对约伯竖起一个大拇指:“我想去你们十号酒馆待一阵子,你觉得呢?”
我一听就傻眼了,赶快大叫起来,宣示自己的存在:“我呢?我怎么办?就以这个鬼样子苟延残喘吗?”
约伯跑到旁边的小药房,在冰箱里翻了半天,捏着一盒小棕瓶子给我看:“喏,这是逆转老化的药,吃一个礼拜,你就跟以前一样了。”
咪咪在一边以专业身份补充:“肝肾功能会有一定程度的损坏,寿命会不会因此变短我们也没有定论,但不管怎么样,我都会对你负责的。”
这是医学吗?这是魔术吧!
咪咪说要对我负责,就算是有了生命的保证,于是我松了口气。尽管内心有强烈的不祥之感,接下来我还是挣扎了一下:“咪咪啊,既然没事了,那我们什么时候回去?我现在的状态能坐飞机吗?”
咪咪看了看我,咳嗽了两声,对约伯说:“你来。”
接着他就转身开始打电话,如往常一样变换着各种口音和语言,我听得懂的部分里,他在交代不同的人上来搬设备,交接营业执照、办手续,接收本地有价值病人的病历,诸如此类。
G市这个诊所搞那么大的阵仗,原来也就是一锤子买卖。
我眼巴巴地望向约伯,希望他不要当花剌子模信使,传达什么坏消息,但约伯无情地打破了我的幻想。
“兄弟,你现在是判官了。”他同情地拍拍我,手劲儿大得好像想当场把我打骨折。
“判官的活儿啊,可是一桩接一桩的啦。”
什么?一桩接一桩?
我没顾上自己左腿还是右腿有退行性疾病,猛地就蹿了起来,一把揪住约伯的衣领。想想不对,揪他有个屁用,转头我又一瘸一拐地揪住了冥王。
手底下传来了非常奇妙的感觉,他的身体不像人的身体,而像是一块铁板、花岗岩,或者金刚钻,但又软得不像话。非常温暖而且柔软的一整块金刚钻。
我对他吼:“你们要干什么都跟我没关系!没关系,你听到了吗?我不是什么判官,你们想干掉谁尽管去干好了,我是丁通,丁通!我要回家。”
咪咪转过身来,我第一次看到他露出紧张的神情,尽管一闪即逝。
一个人可以从直升机跳到七十层的楼上,还能顺手拆个钢化玻璃。我觉得我的王八拳可能不会是他的对手。但那又怎么样?就算被活活打死都好过被人耍着玩。
冥王被我揪着,表情还挺腼腆,我都不知道他不好意思个什么。他很和气地跟我说:“我们请你来G市,就是为了判断你有没有潜力成为判官啊。现在你证明了自己是判官,当然就该成为奇武会的一员,这个在逻辑上有什么问题吗?”
我一时语塞,随即又被点爆了:“鬼跟你扯逻辑啊,是你们威胁我要干掉那两个人,我才来的好吧,我才不当什么判官!”
他笑起来,可是说的话却冷冰冰的:“来不及了。”
他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打了个电话,然后放到我的耳边。我莫名其妙地一听,里面传来一个熟悉的声音,正在说:“哪个神经病杀千刀的,没事半夜三更打电话……”
什么叫三九天一盆雪水淋在头上。那是小铃铛的声音。
我一秒钟都没有犹豫,握拳、挥臂,狠狠揍上了冥王的脸。啪的一声,瞬间我五根手指的骨头就全部碎了,碎得妥妥的。
我闷哼了一声,手上疼得发疯,完全是下意识的反应,随即两只手就合过去紧紧拢住冥王的脖子,以头为槌,对着冥王猛砸。这个举动有多愚蠢我其实很清楚,但是我生平额头没有骨折过,开开洋荤也是好的。
他轻轻伸出手,一下就挡住了我。从他的指缝中,我看到他的眼睛——灰色的,像死人一样的瞳仁,有非常微茫、难以描述的感情,是唯一一点他是人类的证明。
他丝毫没觉得我这么想揍他是一种冒犯,只是和气地说:“电话里的这位小姐,我们刚刚投资了她非常好的一个商业创意,并且派出了整个专业团队帮助她创业。丁通先生,她是非常聪明的人,值得有美好的前途。”
“这跟我预期的版本不符啊,你们不是应该派个杀手什么的,蹲在小铃铛的家门口,只要我不合作,就一枪崩了她们母女吗?”
冥王摇摇头:“那是非常等而下之的手段,丁通先生,作为判官,你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威胁和强迫都不能保证我们能长久顺利地合作。”
我颤抖着往后退了一步,试图厘清自己所面对的状况:“所以,你们会帮小铃铛创业?”
他稍微修正了我的说法:“我们只是帮助她过上更好的,可以说是最好的生活。丁通先生,我想你应该知道我们有这个能力。”
我当然知道他们有这个能力,翻云覆雨,予取予求,他们的钱肯定比我呼吸过的空气都要多。
小铃铛没过过什么好日子,她妈也没有。她一直想读书,却实在没钱去读大学,她们住的房子一直都很破,夏天下暴雨的时候要跑到防空洞或者邻居家去躲一宿。
她长得漂亮,可是大部分的时间都在做最辛苦的工作。在小店里当店员,下班后去建筑工地,跟一群大老爷们儿蹲在一起,从旧房子里拆钢筋去卖。
跟她长得差不多的女孩,有的会去酒吧里卖酒,或者干脆到卡拉OK去陪唱。小铃铛总是用大嘴巴子把这样劝她的人打出来,她喜欢自己奋斗,清清白白。
小铃铛她妈说了,等我能赚到钱养活自己,就让我们两个人结婚。只不过,我好像一直都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真正赚到钱养活自己和小铃铛。
我不知不觉垂下了手,沉默了。就像一条蛇,被人拿住了七寸。
我完全失去了反抗的立场和勇气。
我不希望小铃铛再为钱掉眼泪,也不想让她默默等待着,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才能真正成为可以照顾家小的男人。
冥王轻轻地在我的身上加了最后一根稻草:“她的母亲刚刚被查出癌症,我向你保证,她会得到最好的治疗和照顾。”
我不由自主地望向咪咪,本能地想:癌症这事儿,不会是他和摩根干的吧?
他耸耸肩,很平淡地说:“丁通,我们不会对朋友下这种手的。”
我叹了口气,活动了一下脖子,努力发挥着我蟑螂一般的适应能力,回到现实状况中来:“那么,我们现在要干吗?”
冥王这时候才掐断电话,小铃铛在里面一直骂脏字,奔儿都没打一个,骂得黄河之水天上来,可见功力深厚。
他对我笑笑:“你先恢复身体吧。”
冥王把我拉去养身体的地方远离人烟,鸟不拉屎,是一栋建在半山腰的小房子。左右背后都是深深的山谷,唯有一条小路蜿蜒着通往外界,当真是一夫当关,万夫莫开的地势。楼上半点防护都没有,想自尽的话从窗口腿一偏就能大功告成。
山谷深处是大片大片的紫色薰衣草花田,第一眼看过去非常惊艳,看了俩礼拜之后,我发誓这辈子再也不吃茄子了。
除了我之外,这儿还住了管家,专职医生,营养师和健身教练,严格按照咪咪的要求安排我的日程——吃复原药,调理和锻炼身体。四个都是男的,都没什么表情,也不爱跟我说话,幸好约伯和冥王还有事没事来一次跟我斗斗地主,否则我要闷出鸟来。
约伯我已经很了解了,一段时间相处下来,我发现冥王这人也不错,起码有一点比斯百德好,那就是愿意听人说话。不管那些话是疯狂的愚蠢的还是琐碎的,只要我说,他都是侧耳倾听,从不打断我,那认真的表情就像是在听这个世界上最重要的声音。
我表扬了他几次之后,冥王对我解释说,对于一个马上就要死的人来讲,世界上最重要和唯一有意义的就是他自己的声音。因为他制造了太多濒死之人,所以他学会了如何去尊重那些声音——总得给人家一点福利不是。
我真诚地告诉他,请他永远不要给我这种福利,我愿意在洗手间唱歌,然后被人唾弃,最好是一辈子。
他说好吧,还一副挺不情愿的样子。
几个礼拜过去,我一天天看着自己从前的样子又回来了,吃饭也香了,尿得也远了,腿脚也有劲了,总算松了口气。
基本恢复原貌之后的一天,我正从窗户往外看风景,琢磨着这个鬼地方到底是哪儿,冥王和约伯又来了。我一见他们进门,在他们把扑克牌拿起来之前,热情洋溢地喊了一嗓子:“我能不能请两天假?”
冥王玩着自己的手指,有点苦恼地问我:“你要请假做什么呢?我们有很多工作要做,都在等你呢。”
他这么说话的时候我一点都不觉得他能杀人如麻,小伙子挺英俊的,甚至有点儿天真无邪,灰瞳仁让他看起来有点像个盲人。要是我跟他一块儿过马路,可能都会忍不住想扶他一把。
于是我跟他推心置腹:“我想回去看看我女朋友啊,我女朋友可漂亮了,我怕我出来太久了电话都没一个,回家发现自己的帽子森森地绿了,那可不好。”
约伯在一边频频点头:“这个我证明,小铃铛确实不错,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可以的。”
对于他嘴里能蹦出评价女人的好词儿,我表示十二万分的警惕:“你少看我家小铃铛几眼,那可是我媳妇!”
约伯白了我一眼:“知道那是你媳妇,不是你媳妇人家早过好日子去了,还用得着在三十六度的天气去建筑工地砸钢筋?”
要不是冥王一指头定住我,我肯定要打得约伯屎尿齐出啊,就算我左腿还是右腿的退行性疾病突然变成进行性我都不在乎啊!
然后冥王就说:“这样啊,好,那你去吧。”
我大喜过望,刚要扑上去左右亲他一顿表示感谢,他就递了一部手机给我,说:“但是要随时待命,准备走人哦。”
他指指那个电话:“卫星电话,不存在信号问题。如果你关机,我们就直接来找你了。”
我明白,自己是他们手中的毛线、笼中的鸟,像我这么识时务的人,绝不会浪费口袋里的一毛钱去坐地铁亡命天涯的,放心吧。
这么说完十小时后,我就回到了我所熟悉的亲爱的烟墩路,有自己的飞机真的快很多。我问了约伯要不要跟我一起回,他说自己难得出趟门还没玩够,这么贸贸然回去又不干活,被十号酒馆的老板知道后,铁定下半辈子的工资都支不出来了。
到家已经是晚上了,我回来的主要目的是探亲,结果却先跑去了十号酒馆。
酒馆里一如既往地热闹,一如既往地坐满熟人——摩根坐在他惯常坐的地方喝爱尔兰威士忌,而吧台后面坐着的是木三,他又要当酒保又要当厨师,想必心情很不好,所以大马金刀杀气腾腾,黑着一张脸瞪着所有人,于是大家买酒的时候,采用的都是穿越敌人机枪扫射带的姿势:
高举双手,点头哈腰地过去,把钱放在吧台上温柔地向前推、推、推,一边目不转睛地观察木三的脸色,对视半晌之后,木三气呼呼地抓过钱往柜台里一丢,再摔锅打碗地把人家要的酒丢到安全地带,买的人这才松口气,赶紧拿酒走人。
很多时候,木三发出来的不是酒,而是大力金刚掌,拍得酒客腾空飞出数米,轰隆一声摔回自己的座位上。
这还不是最糟糕的,更糟糕的则是钱被他收了,人家得到的却是酒瓶,还被直接丢在头上,受伤的人还没来得及呻吟,摩根已经惨叫一声,过来履行自己抢险救灾的天职。
总之,谁也没法预测木三到底会有什么反应。
我没有冒险去买酒,只是坐在旁边看了好一会儿这种热闹,直到摩根终于有空过来搭理我,或者说搭理他的试验品——上来招呼都没打一个,首先进行望闻问切整套流程,掏出听诊器上下听,还非要我咬着牙被他里外摸了一遍。这还没爽够,他还试图拖我回他的迷你私家医院,再做个全身检查,说要看看那个药的残留效果和代谢情况怎么样。
我一看情况不妙,从隔壁桌子上抢了一杯酒,一口气灌完,就从十号酒馆跑了。
小铃铛的家就在我家隔壁,平常这么晚她早该睡了,结果我摸到门边一望,里面居然还灯火通明。
我左思右想,决定打直球,低眉顺眼也是死,畏畏缩缩也是死,干脆死个痛快。我掏出钥匙开门进去,闯到门厅里嚷嚷:“小铃铛,小铃铛,给我捏捏腿嘿,我回来了!”
然后我就一怔。这门厅看着不对啊,这是哪儿啊?
一水的卡其色家具,看着都是死贵的实木,简单几样,摆得气派非凡。
我晃了晃头,退出去打量了一下,发现房子还是我熟悉的那个破房子——但“破”这个形容词已经随着黄河之水一去不复返了。
客厅正中的单人沙发上,小铃铛乱发蓬头,穿着皱巴巴的睡衣盘腿坐着,膝盖上摆了老大一条毛巾,湿漉漉的,可能刚洗了头还没擦干。她正愣愣地看着我,跟见了鬼一样。
我想起冥王说他们投资给小铃铛创业,装修房子莫非也是投资的一部分吗?挺好,改善创业者的生存环境,那是根本性的问题。
我刚想表扬一下冥王,小铃铛突然尖叫起来。那个音量要是拿去上选秀节目,能作为声波武器当场击毙评委。
我赶紧捂住耳朵喝止她:“停停!干吗呢,半夜三更吊嗓子招黄鼠狼,知道吗,姑娘?”
我从小就这么跟小铃铛说话,好话坏话都是用吼的。她一听真的停下来了,一手捂着嘴,不错眼珠地看着我,看得我心里直发毛。
我们俩从小好到大,自有一套相处方式,简单来说就是,哪怕我裤子拉链没拉上,她也就是上来给我一板砖,叫我学点做人的基本规矩。
现在倒是看个什么劲儿啊!我刚要问,她忽然以博尔特顺风的速度一头扑上来扎到我怀里,把我给撞了一个趔趄。
当了俩礼拜的老头,我的肌肉强度明显不如从前,眼下赶紧扎了一个马步。还没站稳,小铃铛已经号出来了。她紧紧把我抱住,抱得我的骨头咯吱作响,一根根都像要断掉一样,那双砸过钢筋、垒过砖墙的强壮的手,现在搂在我的腰上,没命地掐,差不多能掐出两片腰片儿下火锅吃了。
温暖的眼泪迅速渗透了衣服,在我胸前濡湿了一大片。哭声惊天动地,就像她半辈子的委屈都在这些眼泪中奔涌而出。
我根本不知道她在哭什么。我这个人没定性,以前没事儿就离家出走一两个月,音讯全无,最后像条落水狗一样溜回家。小铃铛永远是好整以暇地先打我一顿再赏口饭吃,半点没有表露过她会担心的意思。
我只好也搂着她,像电视里面那些刘海比姑娘还长的情圣一样,轻轻去摸她的头发。她的头发又软又细,是小铃铛内心的真正写照,和其凶悍的表象毫不匹配。那些头发在我手心里如同瀑布一般流淌下去,我本来还琢磨着等她停下来了好好嘲笑她两句,但不知怎么,我忽然鼻子一酸,也开始掉眼泪了。
在那间我又熟悉又陌生的房子里,我和小铃铛就这么抱着,像两个在夜色中迷了路、不知道应该往哪儿去的孩子,哭得乱七八糟。一直哭到我腿都没力气了,抱着小铃铛一直出溜到地上,脸贴着她的腿还在那儿号,终于把她号得不耐烦了,一脚撩开我,然后蹲下来,瞪着肿成了两个桃子的眼睛:“你没死?”
我白了她一眼:“能说得吉利点儿不?”
她撇了一下嘴巴,手臂抡起来,我以为自己总算要挨个巴掌了,结果她是做了一个大挥臂的姿势,说:“这儿,还有你那儿,人家都给我们买下来了。”
我没明白过来她的意思,但紧接着她就跑进卧室,又回来,把一本存折摔在我脸上:“这个,是给我和我妈的钱。”
我翻开来看到那个数字,心脏真的麻痹了好一会儿,觉得自己气儿都透不过来。之前看到斯百德的那些金银珠宝、奇武会的产业,摩根和咪咪开诊所时的花费,我都能够保持冷静——那些都不是我的嘛。
小铃铛妈从小教育我,就算是路上的钱都千万不能捡,因为那是别人的,无缘无故花别人的钱,会损自己的运气——考虑到我的二老那么不靠谱,我上辈子肯定是捡别人的钱捡得太多了。
但现在这个存折上的钱都在小铃铛名下,而小铃铛的,当然就是我的!
我挣扎着问:“什么情况?这是哪位雇主终于良心发现了?涨工资啊?”
结果小铃铛又哭了,一边哭一边拿着那个存折打我的脸:“是你的抚恤金,抚恤金,人家说这是你用命换来的给我过好日子的钱。呜呜呜……”
我彻底愣了。在小铃铛夹杂着诸多呜咽和粗口的简短的叙述之后,我大致上还原了我去G市之后这里发生的事。
话说有一天小铃铛披挂停当,正准备出门干活,忽然有人敲门,她打开一看便脱口而出:“您走错了吧?”
根据我对奇武会和小铃铛的了解,那肯定是个西装穿得一本正经的仁兄,站在门外对她露出八颗牙。小铃铛莫名其妙地看着人家,直到人家问:“您是丁通的太太吗?”
她说:“你才是丁通的太太呢!找他干吗?他人呢,死哪儿去了?”
既然不是我的太太,就不应该关心人家找我干吗,更不应该问我去哪儿了,对不对?但小铃铛嘛,她想问啥就问啥,谁也管不着。
人家非常有条不紊地回答了她的问题:“丁先生啊,嗯,他现在大概已经死在了G市吧。即使没有死在G市,也终有一天也会死在其他某个地方的。”
有句话说,死亡和税收对人最公平,因此他这样的回答在逻辑上没有一点儿错误。问题是小铃铛跟逻辑这种东西没感情,所以她立刻勃然大怒,扭身抄过一把扫帚就开始追打来人。
我听到这里很紧张地问了一句:“那他没还手吧?”心想应该是没还手,以奇武会那些变态的风格和能力,如果对小铃铛还手了,我现在多半应该是在抚尸大哭,绝对没存折什么事儿了。
小铃铛说人家确实没有还手,不但没还手,还被她追着在门前跑了好几圈,一边跑一边说:“丁太太,丁太太,你冷静一下,我是给您送他的抚恤金来的。”
说完他就向小铃铛丢出一本存折和一本产权证。据描述那真是一等一的好手法,两样东西不偏不倚地落在小铃铛的怀里,看起来如假包换。
我家这个傻妞觉得情况实在不对,停下来把东西翻了翻,人就彻底蒙了,那感觉估计跟我刚才差不多——这个世界上有人晕车,有人晕船,有人晕汽油的味道,这些都是常见的,但很少有人知道自己晕钱,如果你从来没晕过钱,那是因为你见过的钱不够多。
免除了扫帚的威胁之后,来人小心翼翼地挨近小铃铛,一口气对她说了一串话,大意是:丁通去了很遥远的地方,在做很重要的工作,短时间内不会回来,长时间估计也不会回来,如果回来了,就是快死了或者已经死了,请节哀。拿着这些他拿命换回来的钱好好生活下去吧!拜拜。
然后他就走了。
小铃铛发了半天的呆,觉得此事太过匪夷所思,肯定是骗局,于是装备了板砖、菜刀在包里加以防备,仍然雄赳赳气昂昂地出门工作去了。
晚上十点多,她拖着疲惫的身体回来,发现房间里所有家当连同管道电线和柜子里过冬的被子都被换了,上上下下整修一新,换的全是好东西。
大门把手上有一张纸条,写了两行字。一行字要小铃铛尽快带妈妈去医院检查,另一行写着:锁未换,还有人要回家。
难怪我的钥匙还能用。
强悍如小铃铛,一下子遭遇这个程度的变故,当即呈半崩溃状态。她手里摸着一大笔钱,可能因为不是现金,半秒钟都没有觉得欢喜,而是两腿一软,坐到地上哇哇大哭起来,就跟今天见到我的时候一样。
小铃铛第二天真的带着妈妈去了医院。等着检查结果的时候她想,一辈子就剩下这两个亲人,怎么一下就都要没了啊,老天爷,你这个杀千刀的。
我听到她这个心路历程,赶紧往外吐口水,提醒她:“呸呸,乌鸦嘴,我还没死呢!你妈也就是早期癌症,至于吗你?你自己说,你是不是就想我们俩翘辫子,你好独吞财产养小白脸!”
我说得义愤填膺,小铃铛居然扑哧一笑,随后又觉得不对:“你怎么知道是早期癌症?”
我赶紧一口咬定就是她刚说的,小铃铛半信半疑地看了我一会儿,又紧紧抱过来,这一次她声调放软了,我一辈子从没听过她说话这么和风细雨:“你不会走了吧,啊?没事了对吧?”
我噎了一下,含含糊糊混了过去,没敢多说话。她狐疑地瞪了瞪我,低头瞅瞅那本存折:“这钱啊,我们去还给人家,房子的钱分期付款,你说人家愿不愿意?一个月多少给点,最多一辈子当房奴。唉,他们不会算太高的利息吧?”
她想了想,又说:“就是我妈的医药费有点麻烦。嗯,没事,大不了我再兼份工。”
我张了张嘴,什么都说不出来,只能把小铃铛熊抱在怀里,使劲蹭她的头发,心里满满当当的都是疼——被蜜蜂蜇了一样疼,被硫酸泡了一样疼,伤口上被撒了盐一样疼。我跟她一起长大,相依为命到这一刻,我猛然意识到,为什么冥王会放我回来。
这一切都不是开玩笑,我迟早有一天,会死在某个地方,永远回不到小铃铛的身边。
那么以后,谁会守着她、保护她、成天当她的受气包,谁又会因为动了她一根手指而冲出去跟人家拼命呢?
当这个世界上再也没有丁通了,小铃铛,你该怎么办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