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 休谟:理性与功利:谁是权威

休谟是在春天出生的,迎接他出生的是刚刚穿出云层的太阳。阳光鼓着巴掌,庆祝着一位哲人的出世。三百年之后的这个春天,阳光顺着绿叶和花朵的缝隙洒下来,宛若休谟投下的一束目光,照亮了我的生命之台,也照亮了我的思绪。尘埃在阳光下如此美丽,并如影相随,把我包围在这片似烟似雾的光芒里。我宛若休谟的影子,所到之处,都有光的追随。即便是一个细微的动作,我也能感受到阳光的芬芳。我便意识到,是休谟在遥远的地方祝福我。

1711年4月26日,休谟出生在苏格兰爱丁堡的一座公寓里。十二岁时,他就被家人送到爱丁堡大学就读。最初,休谟打算步父亲的后尘从事法律职业,但不久就发现自己对法律的极度厌烦:“当我的家人想像我正在阅读屋埃特和维尼阿斯(两位当时著名的法学家)时,我实际上却是在阅读西塞罗和维吉尔的著作。”十八岁那年,休谟的哲学研究就获得了重大突破,使他得以彻底面对这个“全新的思考领域”,也使他下定决心“抛弃其他所有快乐和事业,完全奉献在这个领域上。”在那个时代,一个贫穷的苏格兰人能选择的生存方式相当有限,休谟面对的是成为家庭教师或是商人这两个选项,他最后选择了后者。1734年,在于布里斯托经商数月之后,他去了法国安茹的拉弗莱舍旅游,在那里经常与某军事学校的耶稣会学生进行哲学讨论,迪卡尔便是这所学校的毕业生。他在那里定居了四年,“过着极其简朴的生活以应付我那有限的财产,以此确保我的独立自主性,并且不用考虑任何除了增进我的文学天分以外的事物。”在那里,他完成了《人性论》,当时年仅二十六岁。

应该说,休谟的春天到来了,然而也许他过于年轻,只是春天里一抹不起眼的嫩芽,虽然后来的学者们将《人性论》视为休谟最重要的一本著作,但刚出版时受到的却是一片冷落。休谟在记载当时自己缺乏大众重视时这样写道:“媒体对这本书的反应是一片死寂,甚至连对那些狂热的读者群都没有半点交代。不过我本来就养成乐观而开朗的个性,很快就从这样的挫折里站了起来,并继续在乡下努力的进行研究。”之后,他写下了《人性论摘要》,并没有署上自己的名字,他试着缩短并精简他之前的冗长著作以吸引更多的读者,但即使这样的努力,他依然没有获得人们的重视。

撰写《人性论》的艰辛过程使得休谟近乎精神错乱,为了回复正常的思考能力,他返回了平凡的生活。直到1744年,在他三十三岁时,才出版了《道德和政治论文集》。他申请担任爱丁堡大学的伦理学和精神哲学系所的教授,但被拒绝。1745年,他担任了当时被官方形容为“疯子”的安那代尔侯爵的家庭教师,在此期间,他开始撰写历史巨作《大不列颠史》。这本书的写作持续了十五年,写成时已超过了一百万字,1754至1762年间分成六册发行。1748年,他担任了圣克莱尔将军的秘书,在这三年里,他撰写了《人类理解论》一书。这时,休谟被教会指控为异端,他的一位朋友挺身替他辩护,主张休谟身为无神论者是属于教会管辖的范围之外。尽管后来休谟被判无罪,可是格拉斯哥大学仍然拒绝了他担任哲学教授的申请。

休谟的春天是寂寞的。在哲学的领域里,一方是叶绿花红,一方是冷眼漠视。这是春天里常有的情景。很难想象休谟在春天里的落寞。他垂下盛满思想的头颅,收敛了收获的喜悦,呆呆地凝视着脚下一棵破土而出的小草。他在想,这棵小草是什么时候从泥土里迸出来的,我每天从这片泥土上走过,怎么就没有发现?他蹲下身子,伸开手掌抚摸着那棵小草,仿佛听见了它在阳光下的呻吟。

“太阳每天都从东方升起吗?”休谟抬起头,面对着太阳发出疑问。根据休谟的哲学观念,太阳今天虽然已经升起,但明天能否再次出现在东方,是无法预知的事情。他对世界抱有一种不可知的态度,认为世界是不能被完全认识的。他的这句关于太阳的名言的理论依据来源于他的因果学说。相对赫拉克利特的“太阳每天都是新的”,休谟的名言反映出他对未来持有一种不确定的观念。这种不确定和怀疑既是对世人冷漠自己的反抗,也成为他哲学体系不可知论的最直接的体现。以这种不可知论作为依据,他提出了因果学说。他反对天赋观念论,将感觉经验看作为一切认识的源泉和基础,认为观念的反复变化是根据自己的经验做出的,有直接的感觉经验基础。把这种经验放在人类知识基础的因果观念上,他认为这种因果观念具有主观相对性。休谟的这种哲学思想,使他在对待日月星辰、山川河流、天地万物时,都归宿到对世界的不可知论上面。

通常情况下,我们会认为原因和结果之间实际上是存在某种必然联结的。这种联结是指,如果原因发生,那么结果也必定随之发生;而且,除了发生以外,不可能有其他什么东西出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确实能够看到大量这样的例子。例如,水总是由高处流向低处的。许多人坚持声称,这就是原因和结果之间有必然联结的一个明证。但是休谟指出,这种关于因果关系的一般观念是错误的。我们从未观察到过任何发生在事物中的所谓必然的联结。我们只能接受我们用感官所认知的事物,除此之外,一切都有待证实。根据观察,我们会认为太阳每天都从东方升起,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被看作是一种自然法则。

春天的阳光热烈,绵长,如同温暖的恩赐。这样的感应,让休谟对这几近神性的力量有所敬畏。他一直觉得,光除了聚满能量,也具备穿越之感,能穿越浑浑岁月,穿越所有未知与黑暗,给人带来疼痛的警醒,以及眼前一亮的惊喜。虽然,世人对他冷漠着,但这丝毫不影响太阳带给他的温暖。“太阳每天都从东方升起吗?”如此的疑问虽然体现的是休谟对世界的不可知论的哲学思想,但在今天看来,却给我们提供了一种求知欲的思维方式。

如春天的阳光一样,在西方哲学史上,休谟是无法绕过的。翻开任何一本国内出版的西方哲学史,都会看到他的影子。他对两种知识的区分和对因果关系的怀疑,奠定了他在西方知识论中的地位。他对人性的分析开启了西方道德哲学中的情感主义,也成就了后来的功利主义;他的怀疑论为康德破除了独断主义的迷梦。他的经验主义方法成为维也纳学派开创分析哲学运动的一个重要法宝。他的政治哲学理念,开启了后来日益强大的自由主义思潮;他的情感主义引发了政治哲学中的德性与正义的思想。他的财产权理论导致了当代关于所有权的争论,他的经济思想推进了后来的政治经济学发展,他的政体理论直接构成了政治学的重要内容。如今的政治哲学、道德哲学乃至经济学,都从休谟那里获得了难以估量的思想资源。只要翻阅一下西方哲学家关于正义规则、财产权问题以及自由问题的论述,我们就很容易触摸到休谟的思想体系。所有这些,使休谟哲学毫无疑问地成为西方哲学发展史上的重要一章。

打开休谟的图像,我看到了他春天般温和的面影以及隐藏在阳光以外的灵魂。我从休谟的传记中了解到,他并不是一个学院派的哲学家,哲学研究对他来说纯粹是一种个人爱好,而不是谋生的手段。他当过家庭教师、秘书、外交官、图书馆馆长。在世时,他极力回避哲学家的身份。他一直没有承认自己是《人性论》一书的作者,其论文《论自杀》、《论灵魂不朽》以及《自然宗教对话录》一书都是在他死后才出版(分别在1778和1779年出版),这些著作也都没有注明休谟或是出版商的名字。休谟为了掩藏自己作者身分而做出的这些安排,也使得今天学者们对于休谟究竟是自然神论者或是无神论者仍有极大的争议。我在想,当一个人缔造了哲学的春天,而自己却掩藏在阳光的阴影中时,他的心境该是何等的晦暗。

阳光阴影下的休谟面容平静,仿佛中国文化里的禅相。观鱼戏水里,听鸟鸣枝头,这些独具一格的生机,越是简单,就越让休谟艳羡。春天的香气袭进每一寸呼吸,也隐藏在每一个安静的角落。树影扶疏、绿叶苍翠的情意,却只留在心底,那是不可言传,只能暗地流转的情怀,最明了的还是他自己。

哲学是最高的生存智慧,不是世界之外的遐想,而是时代精神的精华,是文明的灵魂。柏拉图在《斐多篇》中提出:努力学习哲学知识,就等于在心里燃烧着一个太阳,用哲学的光芒,开拓黑暗人生之路。

1775年春天,休谟患上肠胃病。次年四月,同样是春天,休谟在他的《人类理解研究》一书中,用一篇自传代替前言。在这篇要言不烦的自传里,他预感到死亡将至:现在我料想死亡是很快的了。我倒没有因为我的疾病受了什么痛苦;更奇怪的是,我的身体虽然很衰了,可是我的精神从没有一刻消沉。因此,假若我要指出我一生中哪一个时期,是我愿意重来过一次的话,我一定会挑出这后一个时期来。

1776年8月25日,休谟安稳地死了。他为自己撰写的墓志铭是:“生于1711,死于[……]——空白部分就让后代子孙来填上吧。”休谟去世后被埋葬在他生前所安排的“简单的罗马式墓地”,地点位于爱丁堡卡尔顿山丘的东侧,在这儿能够俯瞰山坡下他城内的老家。

在十七世纪那个繁盛起落的苍茫世间,休谟虽无丰盛物质相伴,但他有无数个春天陪伴着,所以他容易知足。打开《美学原理》,看到休谟的话:美不是事物本身的属性,它只存在于观赏者的心里。会心一笑之余,觉得不无道理。那些美,确是存在于我的心里。并且一直以来,都在让我感动。

这个春天,阳光比往年的春天更鲜明。我无比欢欣的是,我捕捉住了休谟身影。我潜意识知道,这是属于休谟的春天。他的身影,在初春的阳光下飘逸,在春天的领空上飞翔。他为人类开辟和创造了一个永恒的春天——哲学的春天。2011年,距离休谟诞辰的日子过去了整整三百周年。经过岁月的验证,休谟的思想一如春天的阳光愈发闪亮。在这样的季节里,重温休谟的思想,还有著作,我感觉到花草的芳香在周身弥漫开来,心灵里布满了温馨。